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案例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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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案件的法律后果分析(3篇)

国美案件的法律后果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国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作为中国家电零售行业的领军企业,其内部股权争夺战——“国美案件”曾引发广泛关注。

该案件涉及公司治理、股权结构、法律诉讼等多个方面,其法律后果对国美乃至整个家电零售行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国美案件的法律后果进行分析。

二、案件背景国美案件起源于2008年,当时国美创始人黄光裕因涉嫌非法经营、内幕交易等罪名被调查。

随后,国美内部股权争夺战爆发,以黄光裕家族为代表的国美控制权争夺方与以陈晓为首的管理层展开激烈角逐。

这场股权争夺战最终演变成一场法律诉讼。

三、案件主要法律问题1. 股权结构问题:国美案件的核心问题是股权结构问题。

在黄光裕家族掌握绝对控股权的情况下,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导致公司决策缺乏透明度,容易引发内部矛盾。

2. 公司治理问题:在股权争夺过程中,国美公司治理出现混乱,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职能未能有效发挥,导致公司决策失误,损害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 法律诉讼问题:国美案件涉及多起法律诉讼,包括股权转让纠纷、侵权纠纷等。

这些诉讼不仅耗费了国美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还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

四、案件法律后果分析1. 股权结构优化:国美案件促使国美对股权结构进行优化,引入战略投资者,调整股权比例,增强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2. 公司治理规范: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国美加强公司治理,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职能,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3. 法律风险防范:国美案件提醒企业要重视法律风险防范,加强合规管理,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4. 行业影响:国美案件对家电零售行业产生了警示作用,促使其他企业加强内部治理,完善股权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五、具体案例分析1. 股权转让纠纷:在国美案件中,黄光裕家族与陈晓等管理层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纠纷。

最终,法院判决黄光裕家族胜诉,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2. 侵权纠纷:国美案件中,部分股东因涉嫌侵权行为被起诉。

案例分析——国美电器控股权之争

案例分析——国美电器控股权之争

案例分析——国美电器控股权之争案例⼀:国美电器2010年8⽉5⽇宣布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董事黄光裕进⾏法律起诉,针对其于2008年1⽉及2⽉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为寻求赔偿。

⽽黄光裕⽅⾯则呼吁投资者⽀持重组董事局。

2011年3⽉9⽇,国美电器宣布陈晓辞去公司主席、执⾏董事职务,⼤中电器创办⼈张⼤中出任公司主席及⾮执⾏董事。

⽭盾演变起因国美股东会之乱⼤股东否决贝恩董事在贝恩投资⼊股国美电器8个多⽉后,在国美电器正在⾛出危机恢复正增长的情况下,拥有31.6%股权的国美电器⼤股东在2010年5⽉11⽇的年度股东⼤会上突然发难,向贝恩投资提出的三位⾮执⾏董事投出了反对票。

国美⼤股东黄光裕与董事局主席陈晓冲突黄光裕狱中投票反对贝恩三股东依然连任由2008年中国⾸富黄光裕控制的两家控股公司,投票反对国美三位董事连任。

但董事会⼀致同意推翻股东⼤会结果,重新任命竺稼、雷彦(Ian Andrew Reynolds)、王励弘三⼈继续担任董事。

激化黄光裕要求罢免陈晓国美⼤战升级现任董事局主席陈晓2010年8⽉4⽇晚间7时30分收到黄光裕代表公司的要求信函,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撤销陈晓董事局主席职务、撤销国美现任副总裁孙⼀丁执⾏董事职务。

⾄此,黄光裕与国美电器现任管理层的⽭盾⼤⽩天下。

反击国美宣战黄光裕2010年8⽉5⽇晚间,国美电器(00493)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宣布将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董事黄光裕进⾏法律起诉,针对其于2008年1⽉及2⽉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为寻求赔偿。

格局改变美国私募股权公司贝恩资本(Bain Capital LLC)将所持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GOME Electrical Appliances Holdings Ltd.)的股权增⾄10%,稀释了⾝陷囹圄、⼒争控制公司的国美创始⼈黄光裕所持的股权。

据国美周三向⾹港交易所(Hong Kong Stock Exchange)提交的报告显⽰,贝恩通过将所持的国美电器债券转换为股票,从⽽增加了持股⽐例。

国美电器的案例分析

国美电器的案例分析

公司治理,国美电器的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经营各类家用电器为主的全国性家电零售连锁企业,创始人黄光裕。

1998年,黄光裕成立了鹏润投资有限公司,约50亿元。

鹏润投资下属企业是国美电器、鹏润地产、鹏泰投资。

2007年1月,国美电器与永乐电器完成合并,原永乐电器董事长陈晓出任国美电器总裁,黄光裕在新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1.2%,陈晓及其管理团队的持股比例为12.5%。

2008年底,黄光裕因经济犯罪被调查,国美遭遇了严重的资金危机。

为解决资金链断裂问题,陈晓引入贝恩资本的资金,缓解了公司的难题。

在2006年,黄光裕及其家族,为保持其在减持股份后仍然是实际控制人,对国美章程进行了修改,授予了国美电器董事会如下权力:董事会可以随时任命董事,而不必受制于股东大会设置的董事人数限制;国美电器董事会可以各种方式增发、回购股份,包括供股、发行可转债、实施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以及回购已发行股份。

但没想到的是,数年之后黄光裕锒铛入狱,失去了对董事会的控制。

在国美电器2010年5月11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当时拥有31.6%股权的大股东黄光裕夫妇在股东大会的12项决议中连续投了5项否决票,从而导致“委任贝恩投资的竺稼等三名前任董事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未能通过。

而后,董事会一致同意推翻股东大会的决议,重新任命竺稼等三人为非执行董事。

2010年8月4日,黄光裕要求召开,撤销陈晓董事局主席、撤销国美现任孙一丁职务。

9月28日的国美特别股东大会上,黄光裕方面提出的5项议案中,除第四项议案,即取消一般授权得以通过之外,罢免陈晓等其他4项议案均未获通过,黄光裕输给了陈晓。

时隔半年后,2011年3月9日,国美发表一份简短的声明,宣布陈晓辞去一切职务。

国美控制权争夺大战所反映出的正是公司治理中股东、董事、经营层的权利及配置的问题。

二、分析“股东----经营者”代理矛盾及体现在家族制企业或独资企业向现代企业转变的过程中,国美之争使得一些企业所有者产生了观望和忧虑情绪,担心自己对企业控制权的旁落,也使得企业所有者与职业经理人之间产生了相互不信任。

国美电器法律案例(3篇)

国美电器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国美电器,成立于1991年,是一家以零售家电为主的大型商业企业。

多年来,国美电器凭借其独特的商业模式和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在中国家电零售市场占据重要地位。

然而,在发展的过程中,国美电器也遭遇了诸多法律纠纷,本文将选取其中一例进行详细分析。

二、案例概述2015年,消费者张先生在国美电器门店购买了一台电视机,使用过程中发现电视存在质量问题。

张先生与国美电器协商退货,但遭到拒绝。

张先生遂将国美电器诉至法院,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

三、案件争议焦点1. 电视质量问题是否存在?2. 国美电器是否应当承担退货责任?3. 消费者张先生的损失如何赔偿?四、案件审理过程1. 庭审阶段(1)原告张先生陈述了购买电视的经过,并提供了购买凭证、电视使用说明书等证据。

(2)被告国美电器承认电视销售事实,但辩称电视质量问题不属于其责任范围,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法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电视质量是否存在争议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2. 调查取证阶段(1)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电视进行检测,确认电视存在质量问题。

(2)法院调查国美电器售后服务记录,发现国美电器存在类似退货纠纷。

3. 裁判阶段(1)法院审理后认为,电视存在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与消费者张先生购买时的合理期待不符。

(2)法院认为,国美电器作为销售商,对所售商品的质量负有保证责任。

因此,国美电器应当承担退货责任。

(3)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国美电器退还张先生购买电视的货款,并赔偿张先生因退货产生的合理费用。

五、案例分析1. 电视质量问题本案中,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电视进行检测,确认电视存在质量问题。

这表明,消费者张先生所购买的电视确实存在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商品质量的规定。

2. 国美电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近年来,中国零售业市场竞争激烈,控制权之争案例也层出不穷。

国美电器的控制权之争就是一个备受关注的案例。

本文将从国美电器的发展历程、控制权争夺的背景、相关主要角色以及案例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国美电器是中国最大的专业家电零售商之一,其成立于1990年。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消费水平的提高,国美电器逐渐崭露头角。

在公司创始人黄光裕的领导下,国美电器成为中国家电零售业的领导者,并成功上市。

然而,黄光裕于2008年被传唤至公安机关,涉嫌操纵股价等经济犯罪。

这一事件直接导致了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的爆发。

首先,控制权之争的背景非常复杂。

黄光裕涉及的经济犯罪事件导致了他的权威受到质疑,公司高层在黄光裕被捕后开始争夺控制权。

同时,来自中国合伙投资有限公司(China Capital Investment Group)等机构的投资者也加入了控制权之争的行列。

由于国美电器在中国家电零售市场上占据着强大地位和巨大影响力,掌握国美电器的控制权不仅意味着获得了巨大的财富,还具有战略意义。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相关主要角色。

在黄光裕被捕后,国美电器的高层管理层陷入了剧烈的内部斗争。

国美电器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成员等都参与了控制权之争。

此外,国美电器管理层还与投资者代表进行了多次会面,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

在此期间,中国合伙投资有限公司的代表也积极介入,试图劝说各方达成协议。

然后,我们需要了解此次控制权之争的影响。

首先,国美电器的股价受到了严重的冲击。

控制权之争的剧烈变化引发了投资者的担忧,导致了股价的波动。

其次,这一事件对国美电器的声誉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黄光裕的经济犯罪事件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了不可忽视的损害。

此外,这场争夺对国美电器的经营也带来了困扰。

高层内讧导致了公司的决策困难,影响了公司的运营战略。

最后,经过多次协商和谈判,国美电器的控制权最终由投资者代表所牵头的联合财团掌握,黄光裕被剥夺了控制权。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

股权之争爆发前夕
一.黄光裕入狱,陈晓担任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
2008年12月27日,黄光裕因为涉嫌经济刑事案件被调查,于是国美 电器为人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陈晓为代理主席。2009年1月16日,黄光裕 辞去董事职务同时作为国美董事主席的身份自动终止,于是陈晓出任国 美电器董事会主席,同时担任行政总裁。
5.关注最终结果
首先, 在所有的投票中最让人关注的依然是关于取消董事局增发 20%一般授权的动议。目前增发新股作为推进上市公司股票融资 方式的创新,在管理层的政策支持下,得到了上市公司的积极响应。 但现在市场对蜂拥而至的、大批量地、高市盈率增发,并不认同, 以至感到恐惧。“增发地雷” 甚至对投资者造成巨大的冲击。增 发新股有利于新股东,不利于老股东 ,并造成股东财富从老股东向 新股东的价值转移。因此,在此次国美案例中,大部分股东支持 撤销增发的一般授权。虽然投票结果出乎事前的大多数预料,但 看得出来,大多数股东基于各自的利益作出了一种相对折中的选 择:他们既不希望公司目前的经营管理及管理层人员出现重大变 故,也不希望公司未来的股份结构发生剧烈调整。

三.实施股权激励,陈晓控制董事
2009年7月7日,国美电器公告首次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3.83亿股股 份,约占现有已发行股本的3%。通过引入贝恩资本以及实施期权激励计 划,陈晓活得了董事会11名成员中半数的支持,对公司的控制及日常管 理有其为首的董事会负责。而在黄光裕看来,陈晓推出齐全激励的主要 目的并不是为了激励团队,而是收买人心。 此时的大股东黄光裕已经不能控制董事会。
7.陈晓模式

陈晓方面 ,一是在国美电器业绩因金融危机和黄光 裕事件出现下滑,国美电器现金流不充裕,运作环境 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引进了贝恩资本,摊薄了黄的股 权,引导国美电器战略转型并在2010年恢复正增长过 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并用股权激励的“金手铐”牢 牢锁住了黄的旧部 。陈晓有两大优势,一是其谦逊的 态度让此前对他有偏见的国美电器高管逐步接受了他; 二是其提出的改善与供应商关系,以及推进国美转型 的策略也深得人心。 此外为了防止负面消息引发供货 商急于追款,有32亿港元为资本后盾,国美对供货商 实行了“先款后货”的还款政策。供货商可在取得款 额后,再向国美供货,而之前,霸气的黄光裕一直因 “先货后款”模式为供货商所气恼。

国美案例研究-精选文档

国美案例研究-精选文档
• 央视“3.15晚会”报道了国美电器天津个别门店在消费者购买商品的 过程中,个别销售人员截留消费者赠品的现象,同时曝光了个别门店 人员为了追求个人销售业绩,利用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违规取 得“以旧换新凭证”的行为。
。 • 国美一直高调受媒体关注,之前的国美之争更是 媒体炙手可热的话题,例如诸多媒体评论国美之 争折射出的中国家族企业治理难题,为国美的公 司治理提供了一些好的建议。
1987年黄光裕由4000元在北京建立的第一家国美电器开始。 1987.7.11在《北京晚报》赢得“中缝大王” 2019年开始走出北京,在行业内首次迈出了异地连锁的步 伐 。国美以薄利多销促使规模迅速增长,规模增长又反 过来推动低价战略的实现,国美盈利模式类似于家乐福模 式——即以通过向上游厂商收取渠道费用实现电器业务的 主要盈利。 2019年开始,国美在全国掀起并购狂潮 。 2019 年 6 月,国美电器(0493)在香港上市,成为知名的 大型上市公众公司。之后,黄光裕先后四次被评为中国富 豪榜首富。 2019.12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拘留调查,国美出现危机。
陈晓时代(2019.12—2019.3.10)
2009 年 1 月,陈晓接任黄光裕董事局主席一职,开 始掌舵国美。为应对国美危机,陈晓主导下引入 美国贝恩美资本已解决资金链断裂的危险,为黄 陈之争埋下伏笔。 2019年国美年度股东大会,黄陈之争彻底爆发。 2019.9.28 国美临时股东大会黄光裕成功取消了董 事局一般授权,但其推出的董事局人选未获认可 。 国美电器2019.3.10日通过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现 任董事长陈晓辞去董事局主席一职由大中电器创 始人张大中接任。此外,孙一丁将不再出任执行 董事,但留任行政副总裁.
产业结构
• 主要业务是经营及管理电器、电子消费品 零售门店网络,在中国指定城市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行电器、 电子消费品的零售,收入主要来自中国内 地的业务活动。 • 国美电器通过控股其子公司,提供物流服 务、提供商业管理服务、投资控股、手机 及配件零售业务。

国美电器法律案例(3篇)

国美电器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国美电器(以下简称“国美”)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以家电销售为主的大型零售企业。

经过多年的发展,国美已成为中国家电零售行业的领军企业。

然而,在2010年,国美内部发生了一起股东知情权纠纷案,引发了广泛关注。

2010年,国美电器原董事会主席兼总裁陈晓因涉嫌损害公司利益被罢免。

随后,国美创始人之一、原董事会成员黄光裕通过其妻子杜鹃控制下的公司,向国美电器董事会提出罢免陈晓的提案。

在此次事件中,黄光裕及其妻子杜鹃试图获取国美电器的股东知情权,以了解公司内部情况,为维护自身权益做准备。

二、案情简介1. 股东知情权纠纷在此次事件中,黄光裕及其妻子杜鹃要求国美电器董事会提供公司内部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以便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陈晓涉嫌损害公司利益的具体情况。

然而,国美电器董事会以保密为由拒绝提供相关资料。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报告书等公司文件。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文件的,公司应当提供。

”3. 法院判决在黄光裕及其妻子杜鹃提起诉讼后,法院审理认为,国美电器董事会拒绝提供相关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股东知情权。

法院判决国美电器董事会向黄光裕及其妻子杜鹃提供公司内部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三、案例分析1. 股东知情权的重要性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是维护股东权益的重要保障。

股东通过查阅公司文件,可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决策过程和内部管理情况,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信息披露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强投资者信心。

在此次事件中,国美电器董事会拒绝提供相关文件,损害了股东知情权,也影响了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

3. 法律责任的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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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案例分析报告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战略采购案例分析报告课题名称: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的订单柔性分配与采购决策研究小组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目录一、公司简介 ------------------------------------------------------ - 1 -二、发展历程 ------------------------------------------------------ - 2 -三、问题分析 ------------------------------------------------------ - 3 -四、应对方案 ------------------------------------------------------ - 5 -五、成本效益分析 ------------------------------------------------ - 8 -六、结束语 -------------------------------------------------------- - 10 -一、公司简介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港交所:0493)是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综合企业公司。

公司在百慕大注册,创始人为黄光裕。

现任董事会主席为张大中。

国美电器一直居于国内领先电器行业。

来自中怡康的权威数据显示, 2010年国美集团空调销售达600万套,据中国电子商会2006年以来对空调市场份额监测显示,国美集团空调复合增长一直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并持续稳居空调市场销售份额第一,是中国空调渠道的第一渠道。

另外,国美集团率先在行业通过与上游厂家深度合作及大单采购、淡季打款等措施,国美集团终端空调零售价格在2011年继续保持低于其他渠道的竞争优势,并力争在2011年空调旺季来临之际,抑制空调价格上涨苗头,维持空调低价位水平。

国美电器集团坚持“薄利多销,服务当先”的经营理念,依靠准确的市场定位和不断创新的经营策略,引领家电消费潮流,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国美品牌得到中国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本着“商者无域、相融共生”的企业发展理念,国美电器与全球知名家电制造企业保持紧密、友好、互助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为众多知名家电厂家在中国的最大的经销商。

二、发展历程1987年元月一日,国美电器在北京创立了第一家以经营各类家用电器为主仅不足一百平米的小店。

目前,国美电器已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并已经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以家电及消费电子产品零售为主的全国性连锁企业。

同时国美位居全球商业连锁22位。

在北京、天津、上海、青岛、成都、重庆、西安、广州、深圳等国内160多个城市以及香港、澳门地区拥有直营店560余家,10多万名员工,成为国内外众多知名家电厂家在中国最大的经销商。

在国家商务部公布的2004年中国连锁经营前30强中,国美电器以238.8亿元位列第二,并再次蝉联家电连锁第一名;在国家商务部公布的2005年中国连锁经营前30强中,国美电器以498.4亿元位列第二,并再次蝉联家电连锁第一名,继续领跑中国家电零售业。

2004年底,国美电器基本完成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一级市场的网络建设,同时扩展到较为富裕的二、三级市场,并制定了2008年实现销售额1200亿元的目标。

2003年11月国美电器在香港设立分部,目前已成功发展到七家分店,迈出了开拓海外市场探索性的第一步,同时预示国美电器最终将进入国际市场。

2004年6月国美电器在香港成功上市。

在“2004百富人气榜暨品牌影响力”评选中,国美电器位居品牌影响力企业第二名。

在18年的发展过程中,国美电器不断总结经验,形成了“商者无域,相融共生”的经营理念;塑造了“谦虚的行业领袖”、“成本控制专家”、“消费行家和服务专家”、“供应链管理专家”的品牌形象;形成了“选、用、育、留并重”的人才战略。

如今的国美电器,在连锁化程度、管理水平、经营业绩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已在同行业中遥遥领先,成为中国家电零售业的第一品牌,正向着“成为全球顶尖家电连锁零售企业”的长远战略目标持续快速前进。

三、问题分析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1月1日,是一家以经营各类家用电器为主的全国性家电零售连锁企业,隶属于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

多年来,国美电器始终坚持“薄利多销、服务争先”的经营策略,把规模化的经营建立在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基础之上,从而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目前,国美电器已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家电零售连锁企业,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重庆、郑州、西安、沈阳、济南、青岛、广州、深圳、杭州、昆明、福州、宁波及山西、河北、吉林、江苏等省市拥有150余家大型连锁商城,10000多名员工,年销售额达200多亿元,跨入中国商业连锁前三,并成为长虹、TCL、康佳、厦华、海信、东芝、索尼、松下、LG、飞利浦、夏普、三洋等众多厂家在中国的最大经销商。

在吸取国际上连锁超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国美电器结合中国市场特色,逐步确立了“建立全国零售连锁网络”的经营战略。

2003年11月,国美在香港开设了第一家门店,预计2004年,国美将进入国际市场,逐步树立国美的国际商业品牌。

国美电器作为中国的最大一家连锁型家电销售企业,在全国280多个城市拥有直营门店1200多家,但随着公司的急剧扩张发展,其采购系统也来越来复杂,采购品种五花八门,采购主体分散,重复采购普遍。

供应商数量过多,分布不均匀。

再加上旗下拥有国美、永乐、大中、黑天鹅等全国性和区域性家电零售品牌,采购没有统一和采购重复严重。

国美供应链系统必须根据家电行业的发展特为性进行重新整合、优化和提高。

以坚持其“薄利多销、服务争先”的经营策略,确保品牌形象和较高的顾客忠诚度。

国美刚成立,采购方式很简单,就是卖多少进多少货,断货现象时常发生,经常用店里摆着空包装箱充当产品。

采购也全是靠着人力进行的,员工填单,领导审批,繁琐的环节、不确定的流程、员工出错率高、速度和质量无法衡量,采购议价能力低,成本高。

收购永乐后,供应商的数量过多而供应实力参差不齐,采购重复,物流路线交叉过多。

供应商管理不完善,与大供应商没有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如何设计营业员收款、验货以什么样的规范操作能更方便顾客和有利于商品的流通,在制定进货政策上 ,进什么样的货,怎么进,进多少,供货商的价格、促销、服务、售后政策如何,在库存商品的管理上,安全存量是多少,整个物流系统什么,商品滞销,为什么滞销,如何脱离滞销,根据销售商品的流向和趋势,物流部门如何协调广宣部、企划部、业务部等不同的部门进行运做。

为了保持低价的经营理念和较高顾客的满意度,国美电器必须降低门店的运营成本和产品价格,这要求国美不断地降低采购成本但又不至于影响供应商关系。

总体来说,国美的快速发展带来的以下问题主要包括以下这些方面:(1)收购永乐等区域零售商后,对外缺少统一形象(2)传统的采购成本过高(3)重复采购现象普遍(4)由于地区的局限,采购人员不一定找到最优的供应商(5)缺乏统一的采购流程和采购规范化(6)供应商的数量多,实力参差不齐,难以管理(7)缺乏跟供应商有效的信息共享(8)零售商的竞争日益白热化,供销模式的改革大势所趋(9)随着公司的急剧扩张发展,其采购系统也来越来复杂四、应对方案在深入分析采购换届后,国美随即开始变革行动。

针对存在的问题,实施集中采购,统一采购,创建自己的供销模式,实现ERP管理,建立物流信息系统,并在此基础上,重新梳理采购流程,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业务流程,以此为依据开发电子采购管理系统,进行电子采购。

(一)供应商优化国美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供应商的数量日益增加,在加上收购永乐、大中等地区性零售商,供应商的数量过多而复杂,并且供应能力参差不齐,加大了国美对供应商管理难度。

国美专门设置了供应商考核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淘汰了一部分实力不足的供应商,而与实力较强的供应商建议长期合作,确保了供应产品的质量和速度。

同时国美将供应商分为大、中、小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实行不同的管理和采购系统。

(二)实现ERP系统ERP系统是企业资源计划的简称,目的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实现供应链管理。

国美的膨胀发展后,对供应商的供货的反应速度和库存的控制要求进一步加强,尤其是物流成本的控制。

而实现ERP系统对接之后,供应商和国美都有机会降低交易成本,而供应商将更为依赖国美系统所提供的各种数据资料。

这可能形成一种更为“紧密”的零供关系。

实现ERP管理的直接效果是,国美和其合作供应商可以使用电子订单来下单、确认销售以及发货计划等,整个过程全部由系统完成,不需要人工干预,从而提高效率。

而对接的理想状态,是国美和供应商不仅能利用系统处理订单,而且还可以互相了解对方的库存情况,以及通过系统进行财务结算。

(三)创建自己的供销模式向生产商订的货越多,拿到的价格就越便宜,向消费者推出的售价越低,来买货的消费者就越多,需要向生厂商订的货就越多。

供销商层层加价转给下一层灵销商,是司空见惯的商业现象。

而国美企业要想发展,必须建立自己的供销模式,摆脱中间商的环节,直接与生厂商贸易,把市场营销主动权控制在自己手中。

为此,国美经过慎重思考和精心论证决定以承诺销量取代代销形式。

他们与多家生产厂家达成协议,厂家给国美优惠政策和优惠价格,而国美则承担经销的责任而且必须保证生产厂家铲平相当大的销售量。

承诺销量风险极高,但国美变压力为动力。

他们将厂家的价格优惠转化为自身销售商的优势,以较低价格占领了市场。

销路畅通,与生产商的合作关系更为密切,采购的产品成本比其他零售商低很多,为销售铺平了道路。

(四)建立物流信息系统采购活动离不开物流活动,以前以批发商为主的销售商,以大批量、小批次为主,而现在的零售商要求多样化,一般是小批量、多批次为主,这对国美物流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国美自主开发的信息系统实现实时采购管理,国美每销售一件商品,所有相关方面的库存就会自动销减,在门店可以实时了解到每项货品的库存量,根据库存销售,实时进行采购补充库存,避免缺货造成损失和过多挤压产品使库存成本过高。

物流信息系统中的了车辆管理和过程管理使每个车辆的配送装货效率能达到最优,降低采购物流成本。

五、成本效益分析新方案的预期的效益主要体现在:通过集中采购和统一采购的批量优势,降低采购成本;通过规范采购业务流程、缩短采购工作环节,提高采购工作效率;通过高效的采购管理,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和管理费用;通过实施ERP系统才后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从而为企业提升长期竞争优势。

建立物流信息系统,从而降低采购中的物流成本,提升采购速度和反应速度,降低库存和保持低价优势。

创建自己的供销模式,摆脱中间商的环节,直接与生厂商贸易,把市场营销主动权控制在自己手中,把厂家的价格优惠转化为自身销售商的优势,以较低价格占领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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