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典]煤矿防治水规定释义
防治水规定释义

一、《煤矿防治水规定》是在现行的《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基础上制定的,主要是为了适应当前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进一步规范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防治矿井水害,提高实施防治水规定的自觉性,增强做好防治水工作的职责感和紧迫感。
于2009年12月1日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部门规章形式颁布施行。
煤矿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和二级生产单位要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学习,按照防治水要求,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
同时要采取不同形式,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确保职工能够掌握必要的防治水知识,具有抵御水灾和紧急避险的能力。
1、建立健全防治水专业机构,配备足够的设备和技术人员,煤矿企业及其二级生产单位按照矿井各开采水平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专业队伍,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2、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煤矿企业应当根据井田内受采掘破坏或者影响的含水层水体、矿井周边老空水发布状况,矿井涌水量或者突水量发布规律。
井工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并依此类型制定防治水措施。
3、建立健全防治水基础地质资料。
煤矿企业应当组织编制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地质报告,并有相应的防治水内容。
编制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水文地质刨面图等有关图件,图件内容要真是可靠并实现数字化。
建立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气象资料等有关基础台账,为防治水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开展水害隐患排查和治理。
对于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响的矿井,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
先探后掘、有采必探。
先治后采”的原则,进行充水条件分析,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
安全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煤矿防治水规定释义

煤矿防治水规定释义煤矿防治水规定释义煤矿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但其中一种常见并且致命的事故是水文灾害。
尽管煤矿事故主要由人为原因引起,但水文灾害主要由自然因素引起,例如降雨增加,地下水位上升,开采过程中的破坏等。
因此,煤矿防治水规定是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的必要条件之一。
煤矿防治水规定主要涉及下列几个方面:1. 煤矿水文安全管理煤矿管理者有义务确保煤矿防治水规定的实施,以确保矿井中工人的安全。
管理方需要制定有效的管理计划和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来识别水文风险,监测和控制地下水位,检查和维护水泵和其它水处理设备。
2. 煤矿水文调查煤矿水文调查是为了了解煤矿水文条件,以便识别和评估水文风险。
调查内容包括评估地下水位,确定采矿时要破坏的下方地层的水文条件,检查矿山附近的地表水流和地下水位,以及确定水运动模式。
3. 地下水位监测地下水位监测是煤矿防治水规定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煤矿采矿过程中,水会通过采矿区域的裂隙进入矿井,地下水位的升降会导致矿井进水,给工人带来威胁。
因此,需要在采矿前和采矿过程中进行地下水位监测,以确保尽早控制地下水位变化的影响。
4. 煤矿排水系统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可以使煤矿保持干燥,工人的所在地区不会被淹没,从而防止水文灾害。
排水系统应包括泵站和管道,管理方需要识别排水区域的边界和矿井深度,并考虑购置合适的设备。
5. 煤矿暴雨和洪水事件的应对措施在暴雨和洪水事件中,煤矿应考虑措施以应对可能的水文风险,例如安排工人对于矿井的水位监测,提前准备必备的水泵设备,建立疏散和紧急处置计划。
总结煤矿防治水规定主要是煤矿管理方采取必要的措施来识别水文风险,监测和控制地下水位,检查和维护水泵和其它水处理设备。
精心实施煤矿防治水规定,可以大大降低煤矿水文灾害的发生率,并增加工人的安全和生产效率。
煤矿防治水规定解读释义课件

强化培训和教育: 对煤矿工作人员 进行防治水知识 的培训和教育, 提高他们的安全 意识和操作技能。
完善应急预案: 制定完善的煤矿 防治水应急预案, 明确应急处置流 程和责任人,确 保在发生水害事 故时能够迅速、 有效地进行处置。
加强技术研发和 创新:鼓励和支 持煤矿企业加强 技术研发和创新, 推广先进的防治 水技术和设备, 提高煤矿防治水 工作的效率和安 全性。
建立完善的防 治水机构和制 度
定期进行水文 地质勘探和调 查
制定详细的防 治水方案和措 施
严格控制开采 深度和范围
加强井下排水 设施的建设和 维护
建立应急预案, 确保在发生水 害时能够及时 采取措施
煤矿防治水规定实施措施
强化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
制定详细的防治水计划和方 案
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责任 制
煤矿防治水规定与煤矿安全的关系:阐述 煤矿防治水规定与煤矿安全之间的关系, 强调防治水工作在煤矿生产中的重要性。
煤矿防治水规定的实施与监督:介绍煤 矿防治水规定的实施方法和监督检查机 制,包括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监督 检查的内容和方式等。
煤矿防治水规定难点释义
难点一:地下水文地质条件复 杂
难点二:防治技术要求高
煤矿防治水规定未来挑战与机遇并存
THEME TEMPLATE
Ppt
感谢观看
采取有效的探放水措施
加强矿井排水系统建设
定期进行防治水工作检查和 评估
煤矿防治水规定解读
章节副标题
煤矿防治水规定重点解读
煤矿防治水规定概述:对煤矿防治水规定 的基本概念、目的和意义进行介绍。
煤矿防治水规定的主要内容:详细解读 煤矿防治水规定中的各项条款,包括总 则、组织管理、技术要求、监督检查等 方面的内容。
煤矿防治水规定解读释义

第九十六条:在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应当 符合下列规定:
(一)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 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二)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 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 设备。
(三)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四)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 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亲 20临21/6现/8 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 1
2021/6/8
20
『释义』本条是关于在地面水体、
松散含水层和基岩含水层(体)下
采煤的规定。
为了保护地面水体和保障生产安全,在河流、湖泊、 水库和海域等地面水体下采煤,应该按照《建筑物、水体、 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和本规定附录 三计算应该留设的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同时应该考 虑地面水体管理部门的要求。
孔)。 2021/6/8
18
第六章 水体下采煤
本章共7条(第102-108条),主要内容 1.地面水体、松散含水层和基岩含水层下采煤 2.水体下采煤防隔水煤(岩)柱设计和审批 3.水体下采煤防隔水煤(岩)柱变更和审批 4.水体下采煤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 5.防隔水煤(岩)柱尺寸设计 6.临近水体下采掘工作的规定 7.水体下采煤应进行的监测项目及试采总结报告
探放水钻孔终孔孔径规定一般不得大于75mm, 主要是从探放水现场的围岩稳定性方面考虑的,这 样,探放水钻孔的开孔孔径也能得到控制,终孔对 围岩的破坏性小,即使遇到不可预测的高压水及其 他危险情况,也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井下现场空间有限,施工不便,为了提高效率 和降低成本,对井下钻孔在设计时要考虑一孔多用, 如探查构造、煤层或兼作堵水、疏水之用等。
《煤矿防治水细则》解读专题培训课件2024.03

科学规范各项措施的工作标准、工作流程 突出水害致灾因素的准确预测、水文地质条件的
精细探查、事故隐患的超前治理、水害防范措施 的主动有效,提高水害防治技术水平和能力。
4.细则的六个特征
以人为本 生命至上
将作业人员第一时间撤离放在首位。如暴雨洪 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探放 老空水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超标时、突(透、 溃)水征兆时、以及应急救援方面等多条款强 调危险时刻紧急撤人措施。
05
02
修订思路
04
03
完善和提高标准 把地面区域治理、离层水防治、受老空水 影响煤层的分区管理、“三专两探一撤” 等有关工作要求固化为细则具体规定。比 如,针对“三专两探一撤”,各类煤矿要 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达到什么水平),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 (物探、钻探),建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 使用物探和钻探两种方法相互补充、相互 验证;赋予调度员、井下带班人员、班组 长紧急情况撤人的法律权力。
在原第八条部分内容的基础上修改,明确上述相关人员均有权利下达紧急撤人命令,为人员安全撤离赢得宝贵 时间。
第七条 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编制本单位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年)和年度计划,并组织 实施。煤矿防治水应当做到“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 和有效性。
原第七条。增加“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等内容。由于同一矿区不同矿井、同一矿井不 同采区、同一采区不同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条件不同,采取的防治水措施也不相同,必须针对 不同的水文地质条件,采取有针对性的、有效的防治水措施。
的 备和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升。比如地面区域水害治理技术、微震监测技术、对老空水威
前
胁矿井实行分区管理的方式等一些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的应用。另一方面,《煤矿防治 水规定》中有些管理规定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个别条款规定束缚了技术创新和
煤矿防治水规定全面解释)

第五节 疏干开采和带压开采
第七十二条:煤层(组)顶板导水裂缝带范 围内分布有富水性强的含水层,应当进行疏干 开采。
垮落带与导水裂缝带最大高度可根据《建筑 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 采规程》中的有关公式计算和现场实测等方法 综合确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煤层顶板被疏干范围确定方 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矿井应当建立下列防治水基础台账: (一)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 (二)气象资料台账; (三)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 (四)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台账; (五)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 (六)矿井突水点台账; (七)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 (八)井下水文地质钻孔成果台账; (九)水质分析成果台账; (十)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 (十一)水源井(孔)资料台账; (十二)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账; (十三)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十四)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 (十五)其他专门项目的资料台账。
Q2≤600)
Q3≤600
矿井偶有突水,采 掘工程受水害影响, 但不威胁矿井安全
防治水工作简单或 易于进行
存在少量老空积水,位 置、范围、积水量不清
楚
600<Q1≤2 100 (西北地区180<Q1≤1
200) 1 200<Q2≤3 000 (西北地区600<Q2≤
2 100)
600<Q3≤1 800
第8条 煤矿企业、矿井的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 件不清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水害情况查 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发现矿井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 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第9条 煤矿要加强对职工防治水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 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
煤矿防治水规定2

“三级判别”的概念和意义
• 它是与双系数配合用来判别突水与否、突水形式 和突水量变化的三个指标:
• Ⅰ级判别是判别工作面必然发生直通式突水的指 标;
• Ⅱ级判别是判别工作面发生非直通式突水可能性 及其突水形式的指标;
• Ⅲ级判别是判别已被Ⅱ级判别定为突水的工作面 其突水量变化状况的指标。
注浆堵水的作用
注 浆 堵 水
开
采
地 面 防 治 水 《煤矿防治水规定》—地面防治水
地表水 (江、 河、湖 、海、 水库)
系统
汇 水 、 渗 漏 情 况
建立 疏、 防、 排水 系统
井
口
地
、
表
受
工 业 广 场 应
易 积 水 地
山 洪 威 胁
高
段
于
历
史
最 高 洪 水 位
修 筑 沟 渠
特 别 低 洼
修
排填 筑
泄平 堤Biblioteka 积压 水实《煤矿防治水规定》—井下探放水 探放水前应开展的主要工作(2)
(五)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 套管口安装闸阀 (六)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 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 (七)钻孔内水压大于1.5MPa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 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第47条
《煤矿防治水规定》—地面防治水
地面防治水
第四十八条 矿井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内、 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 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库、湖泊、河流、 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当接到 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应当实施24h不间断 巡查。在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的前后,应当派专业 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煤矿防治水规定解读

4
《煤矿防治水规定》解读
第九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 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释义】 本条是关于煤矿(矿井)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培训、教育的规定。
第二条 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等有关防治水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 规定执行。
【释义】 本条是关于本规定适用范围以及本规定与现行有关防治水规程、规范、标准等关 系。
第三条 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受采掘 破坏或 影响的 含水层 及水体
含水层性质及 补给条件
受采掘破坏或影 响的孔隙、裂隙、 岩溶含水层,补 给条件差,补给 来源少或极少
受采掘破坏或影响 的孔隙、裂隙、岩 溶含水层,补给条 件一般,有一定的 补给水源
0.1<q≤1.0 存在少量老空积水, 位置、范围、积水 量清楚 180<Q1≤600 (西北地区90< Q1≤180) 300<Q2≤1 200 (西北地区210< Q2≤600)
第二章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第一节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第十一条 根据矿井受采掘破坏或者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矿井及周边老空水分 布状况、矿井涌水量或者突水量分布规律、矿井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以及防治水工 作难易程度,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等4种(见表21)。
6
《煤矿防治水规定》解读
第十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加强防治水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推广使用防治水的 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应当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 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