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防海盗须知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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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海盗行动方案Anti

防海盗行动方案Anti

防海盗行动方案Anti-pirates measures1.正常航行情况下的防范措施Anti-pirate action to be taken under normal sailing1.1.航线设计:进入海盗活动高风险海域后,应在国际海事组织281号通函推荐的安全走廊中航行,以便在特殊情况下取得多国部队军舰的帮助和支持passage plan: after entry into High Risk Areas, the vessel should sail within the Internationally Recommended Transit Corridor (IRTC),provided by IMO SN.1/Circ.281, in order to obtain the assist and escort from multi-nation navies, especially under the urgent situation.1.2.统一分工:防海盗值班人员编班时,不分甲板部、轮机部,全船统一编组,根据船员的体力、年龄、胆量、能力素质进行编班(组),明确各小组负责人和各人员分工职责,确保海盗如果从各方同时攻击或转移方向袭击时,各方都具有打击能力Crew work arrangement:When master assigns each crew’s anti-pirate task, whether deck crew or engine crew, all crew shall be taken as one whole team, master should make up each crew group according to their physical strength, age, bravery and ability, etc. Each group shall have one group leader, and each member of the group knows his own job clearly, which enables each group to defend or attack the up-coming pirates from all directions to the ship.1.3.预先准备:进入海盗活动高发海域前,对船上全体船员进行防海盗保安培训和针对性防海盗方案进行演练,告知全体船员各种防海盗方案,提高全体船员的保安意识、保安技能、应变能力和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以及夺取防抗海盗袭击斗争胜利的信心。

海盗船安全措施

海盗船安全措施

海盗船安全措施1.按照国际海盗袭击规避区域行驶:船舶应密切关注国际海盗袭击区域的通报和警示,并避开这些危险区域。

这些区域通常在印度洋、亚丁湾、非洲海岸和巴西附近。

2.雇佣安全公司或私人武装人员:许多船舶会雇佣专门的海盗安全公司或私人武装人员,确保船只在海上的安全。

这些专业人员通常接受过专业的训练,了解如何应对海盗袭击。

3.使用船舶安全设备:船舶可以安装一系列的安全设备,用来防御和抵御海盗袭击。

这些设备包括高压水炮、电击装置、红外线监视器等。

这些设备可以起到吓退海盗的作用,保护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4.加强船舶安保意识和培训:船舶的船员应接受专门的安保意识培训,了解如何在遇到海盗袭击时采取正确的行动。

这些培训应包括如何报警、如何避免被劫持和如何与海盗进行谈判。

5.安装防御结构和围栏:船舶可以考虑安装防御结构和围栏来防止海盗登船。

这些结构和围栏可以阻止海盗的进入,延缓他们的行动,并为船舶的船员争取时间进行应对。

6.进行船舶安全演习:船舶的船员应定期进行船舶安全演习,以确保在遇到危险情况时能够做出正确的反应。

这些演习可以帮助船员增强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提高他们在海盗袭击中的生存能力。

7.密切合作和信息共享:船舶应与当地海上安全机构、船舶所有者和其他船舶保持密切合作,共享有关海盗袭击的信息和情报。

这样可以及时了解最新的海盗活动动态,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8.使用海盗警报系统:船舶可以安装海盗警报系统,通过声音和光亮等方式发出警报,吸引其他船只的注意并引起他们的关注。

这样可以增加其他船只的警觉性,避免成为海盗的目标。

防海盗应急

防海盗应急

在高风险海域航行船舶,应采取以下防海盗措施:
3. 船舶在危险水域航行时,除保持视觉和雷达观察外,增加防海盗值 班人员,应加强观察、瞭望;以双人班携对讲机巡逻,配备必要的自
卫器材,并时刻保持与驾驶台的联系,互通情况。保持高度戒备,进
行全天候的防海盗值班,特别是强化夜间监视;与可疑船、艇保持距 离,防止大船放出小艇快速接近。 4. 轮机长根据主机的负荷(因大舵角转向避让海盗小艇的需要),随 时调整主机的转速,确保主机在安全运转的前提下开到最大的转速。
出遇险信号与周围支援力量取得联系,并寻机与海盗进行谈判以确保
人质的安全。
• 发生海盗袭击事件后,船长应尽快向船东、 沿岸国有关当局等报告详情,包括:
地点 时间 海盗船名和特征 海盗人数 离去时间 损失等
• 并按IMO标准格式向船旗国主管当局报告, 也可由公司转报,并保持与船旗国当局联 系。
8. 在阻止海盗登轮的过程中,船员应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在割断钩绳、 砸下油桶、使用水枪时,尽可能使用长柄工具,不要轻易将身体暴露 出来。尽量不要过大伤害对方,防止报复,以驱赶为目的,一切行动 听指挥。
在高风险海域航行船舶,应采取以下防海盗措施:
9. 立即向公司和国际反海盗中心报警,启动SSAS报警,驾驶员启用 VHF16频道、卫星通信等有效手段报警求救,说明船上的情况,向空 中施放降落伞火箭信号弹,如有可能,对强行登轮的海盗船及其人员 进行抓拍,以便向外报告备查和以后作为缉拿的证据。
在高风险海域航行船舶,应采取以下防海盗措施:
10. 一旦确认海盗登船,应立即发出全船警报并报告海盗出现的位置, 提醒在甲板上的船员选择合适的路线回到安全区。若海盗已控制驾驶 台、机舱或抓住船员作为人质时,此阶段最为危险,国际社会劝告船 员放弃对峙,以避免伤亡。船长和船员应保持镇静,采取一切方法发

海盗行为和武装袭击防范措施

海盗行为和武装袭击防范措施

中交国际航运有限公司船舶防止海盗行为和武装袭击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舶在航经海盗活动区域时,船舶对威胁情况能提前预防,提高警惕,保持戒备;面临海盗和武装袭击威胁时及时报告、采取有效保卫措施,最大限度的保障船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中交国际航运有限公司船舶。

第二章一般防范措施第三条参加编队护航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军护航海域内应申请参加船舶护航,其联系方法如下:(一)凡西行通过东经057度线、南行出红海通过北纬15度线进入亚丁湾和索马里海域时,应最少提前7天向中国船东协会提出申请护航。

(二)进入亚丁湾和索马里海域前应确保船舶通信设备处于正常适用状态,随时接收航行安全信息。

在进入和离开该区域时与北京海事卫星地面站各进行一次通信联络,表明已进入或离开该区域。

(三)护航编队各舰艇联系方式如下:168舰:000870773121949,000870763680289568舰:000870773121697,000870764938481887舰:000870773122234,000870764938526 第四条船舶一般防范措施如下:一、航经海盗区域前全体船员进行防海盗演习;二、航经海盗区域前根据本轮特点采取措施,如装货甲板周围加装尖锐钢刺、装货甲板到生活区的梯子拆除、驾驶台备空酒瓶、红光火箭信号弹等;三、在到达我国海军护航点A、B点前二天每2小时向公司报告一次,内容包括;时间、船位、航向、航速、气象、海盗情况等;四、将可以进库的物品、备件、工具等一律进库加锁;五、关闭大部分通道,仅留一条通道出入;六、根据本船的实际情况,安排好航行和锚泊值班巡查人员,划定守护范围;规定全船行动的报警信号(防海盗报警信号为一长声,持续一分钟);七、加强值班巡逻,特别是强化夜间监视,驾驶台值班人员加强了望,同时开启雷达、ARPA及时扫描和测定周围来往船只动向,用GPS准确给船舶定位,为及时发现可疑目标提供保证。

船舶防海盗实用手册

船舶防海盗实用手册

船舶防海盗实用手册目 录第一章海盗的由来及危害 (2)第一节海盗的由来及现状 (2)第二节海盗和武装劫掠的定义 (2)第三节当今国际海盗的类型 (3)第四节对海盗的管辖和惩治 (4)第五节海盗对世界航运业的危害 (4)第二章防海盗工作的基本方针 (6)第三章船舶防范索马里海盗的策略 (7)第一节索马里海盗的活动区域及作案特点 (7)第二节船舶在进入索马里海域高危区之前应做的工作 (9)1.开航前 (9)1.1风险评估 (9)1.2航线设计 (11)1.2.1对航经或靠离东非、南非附近港口的船舶 (11)1.2.2对航行于红海/亚丁湾航区的船舶 (12)1.3防海盗物资的准备及使用 (13)1.4防海盗应急预案的制定 (14)1.4.1值班制度和人员分工 (14)1.4.2抗击武装海盗一般程序 (19)1.4.3其他要求与注意事项 (19)2.开航后 (20)2.1前期准备及各类保障 (20)2.2报告制度 (22)2.3防海盗设施/方法的应用探讨 (24)第三节船舶航行于索马里海域高危区期间应做的工作 (28)1.正常航行情况下的防范措施 (28)2.发现海盗袭扰的防范措施 (30)3.发现武装海盗强行登轮的应对措施 (30)4.遭遇武装海盗登轮后的应对措施 (31)5.遭遇多艘海盗艇从船体不同方向强行登轮的应对措施 (31)6.黑夜遭遇海盗或海盗登轮的增加应对措施 (32)7.船舶或人员被劫持时的操作须知 (32)第四节公司对航行于索马里海域高危区的船舶应做的工作 (32)第五节中国海军索马里、亚丁湾护航简介 (34)第四章世界其它地区防海盗策略 (37)第一节掌握海盗活动的主要区域和活动特点 (37)第二节防范上述地区海盗的具体措施 (37)第三节防海盗报告 (39)第一章 海盗的由来及危害第一节 海盗的由来及现状最早的海盗记录出现在公元前1350年,这被记载在一块黏土碑文上。

希腊的商人在腓尼基和安纳托利亚这样的地中海港口进行贸易时,偶尔会被海盗袭击。

海盗船安全管理规定(3篇)

海盗船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海盗船的航行安全,防止和减少海盗事故的发生,保障船员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海盗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登记的海盗船,以及其他在我国境内航行或停泊的海盗船。

第三条海盗船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责任明确,落实到位;3. 依法管理,科学规范;4. 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第二章船舶安全要求第四条海盗船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安全条件:1. 船舶结构符合国家船舶规范要求,能够承受正常航行条件下的载荷;2. 船舶设备齐全,性能良好,符合国家船舶规范要求;3. 船舶消防、救生、通讯等安全设施完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4. 船舶配员符合国家规定,船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证书;5. 船舶应当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和海图,并保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海盗船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安全检查:1. 定期进行船舶检验,确保船舶符合安全要求;2. 定期进行船舶设备检查,确保设备性能良好;3. 定期进行消防、救生、通讯等安全设施检查,确保其有效性;4. 定期进行船员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海盗船应当遵守以下航行规定:1. 按照规定航线航行,不得擅自改变航线;2. 严格遵守航行规则,确保航行安全;3. 在恶劣天气或能见度不良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4. 在航行中,应当保持与其他船舶的安全距离。

第三章船员管理第七条海盗船船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国家规定的船员资格;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3.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能力。

第八条船员应当遵守以下管理规定:1. 严格遵守船舶规章制度,服从船长和船员的指挥;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船舶安全;3. 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酒后上岗;4. 保守船舶商业秘密,不得泄露船舶航行信息。

船舶安全管理“十二防”

船舶安全管理“十二防”

船舶安全管理“十二防”防碰撞、防搁浅、防抗台风和大风浪恶劣天气、防火灾、防人员伤亡、防重大机损和油污染、防重大货损货差、防海盗、防PSC滞留、防船体结构损坏、防船舶翻沉以及防偷渡,是船舶平安管理的首要任务,是航运企业对全体船员的最主要的要求广阔船员必需从做海员的第一天起,牢记这”十二防”的内容和详细要求,踏踏实实做好这”十二防”工作确保生命与财产以及海洋环境的平安,为航运企业制造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1防船舶碰撞船长要不间断地开展对驾驶员的避碰学问培训。

通过对国际避碰规章和事故案例的学习,提高驾驶人员平安意识和执行规章的自觉性。

船长还要结合实际指导驾驶员娴熟把握船舶操纵特性提高在通航密集水域的操纵技能,改正不良操作习惯,真正做到”早、大、宽、清”,保证船舶航行平安,避开船舶碰撞事故。

2防船舶搁浅超大型船舶的搁浅不仅极易对船体结构造成损害,由于脱浅的难度大,常常会带来很大的船期损失。

船长和驾驶人员要仔细学习相关案例,分析事故缘由。

在港口航道、锚地和其他限制水域航行时,船长要事先仔细查阅航海资料针对实际状况制订防范措施。

有引航员在船指挥并不免除船长的管船责任,对此船长要有糊涂的熟悉,要时刻保持对船舶航行状态的监控,准时判明并订正引航员的错误操作,防止船舶搁浅。

3防抗台风和大风浪恶劣天气虽然航海科技的进展日新月异海洋气象服务日臻完善,但恶劣天气和海况依旧严峻威逼着船舶平安。

尤其是船龄偏大的超大型散装船运载的货物多数是铁矿石等高密度货物在大风浪中航行比其他船种存在更多的平安隐患。

因此必需保持高度的风险意识,当经营与平安发生冲突时必需以平安为重,防止恶劣天气和海况下的货物移动、舱室进水和船体损坏,确保航行平安和货运质量。

特殊是在台风季节要制订防抗台风的应急预案,实行严密的防抗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4防船舶火灾火灾始终是船舶平安的最大威逼之一。

有的船舶存在电气设备和线路老化的问题船长、轮机长要严格监督有关人员对机电设备的检查和试验,准时发觉和消退隐患。

船舶人员落水、搜救和防范海盗的措施

船舶人员落水、搜救和防范海盗的措施

船舶人员落水/搜救和防范海盗的措施人员落水/搜救人员落水:指人员刚刚落水,或人员已落水但仍在船上了望人员的视线内。

人员搜救:指对失踪人员的施救行动。

1.投下救生圈、自发烟雾信号。

2.停车并向落水者一舷操满舵,摆开船尾,以免伤及落水人员。

3.发出人员落水警报,派专人了望。

4.显示人员落水信号,白天悬挂U.Y国际信号旗;用VHF和一切有效通讯段向周围船舶发布本船人员落水/搜救信息。

5.接到人员落水的报告后,船长应立即上驾驶台指挥。

6.通知机舱备车操纵船舶驶近落水者,并准备放艇施救。

7.电告公司调度室有关人员落水的情况,包括是否需要救助。

8.人员落水时的操纵方法:1)单旋回:立即停车,向落水者一舷操满舵,接近落水者后适时停船,放艇施救。

此方法适合于立即行动。

2)双半旋回:立即停车,向落水者一舷操满舵,驶过落水者后加速,船首转过180度时把定,沿返航向航行,落水者处于正横后30度时在此满舵旋回,接近落水者适时停船,放艇施救。

此方法适用立即行动或延迟行动;不适用于人员失踪。

3)Williamson旋回:在发现有人落水后,立即向落水者一舷操满舵,当船首转过60度后,改操另一舷满舵,至距反航向差20度时正舵,把定反航向。

这样能够准确地操纵船舶驶回落水者的位置,在夜间或能见度不良时是有效的接近落水者的操船方法,在发现落水人较早可在海上视认适用;该法的所需时间较长。

9.人员失踪时的操纵方法Scharnow旋回:向任一舷操满舵,当船首转过240度后,改操另一舷满舵,至距反航向差20度时正舵,把定反航向。

适合于人员失踪,史乔那旋回法最适用于人落水后,气温较低、海水较凉、大型船为尽快驶至发现已晚的落水者时,应采取史乔那旋回;较威廉逊旋回可节约1-2海里航程的时间找到落水者。

10.当险情解除后,电告公司调度室。

填写“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险情报告表”,报指定人员。

防范海盗的措施1.提高警惕,保持24小时监视与安全值班。

如可能,在海盗活动频繁区域应指派一名驾驶员专门负责雷达观测和了望试图接近本船的小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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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I-PD-05 版本修改: 2012/0 生效日期: 2012-04-16
编写:党委工作部审核:肖亮批准:曹致俊
船舶防海盗须知
1目的和依据
1.1本须知明确了船舶防海盗职责任务、主要措施和处置方法,旨在规范船舶防海盗工作,
严防海盗袭击船舶、伤害船员、抢劫财物,维护船舶正常运输生产秩序,保障船员生命
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1.2本须知根据《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和交通部《出国(境)船舶安全保卫工作
规定》制定。

2方针和原则
2.1船舶防海盗工作的基本方针是:预防为主、保障安全。

2.2船舶防海盗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以我为主,拒海盗于船舷之外。

3组织和职责
3.1船舶防海盗工作,由船长、政委共同负责,政委具体组织实施,实行船舶领导、部门长、
船员三级岗位责任制。

3.2船舶领导职责
3.2.1船抵海盗活动海域前,对全体船员进行防海盗的动员教育,使船员提高警惕,做好充分
准备。

3.2.2根据本船实际情况,制定防海盗预案,组织船员进行防海盗演习,完善各项防海盗措施。

3.2.3安排防海盗值班守护,督促检查各部门的防范措施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3部门长职责
3.3.1听从船舶领导指挥,落实防范措施,做好部门间的协作。

3.3.2确保“四机一炉”、消防设施、通讯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3.3对本部门管辖区域的物料、工具、备品仓库等进行检查加锁。

3.4船员个人职责
3.4.1熟悉船舶防海盗工作部署和本人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4.2执行安排的防海盗值班守护任务,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3.4.3熟练掌握防海盗设备器械的使用方法。

4监督、检查、指导
4.1公司保卫部门是船舶防海盗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须知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和指导。

4.2船员部负责船舶防海盗工作的预警提示和日常管理工作。

5防海盗重点海域
5.1新加坡海峡海域、马六甲海峡海域。

5.2菲律宾沿海海域。

5.3印度尼西亚沿海海域。

5.4安达曼海海域。

5.5西非、东非沿岸海域及港口。

5.6巴西、秘鲁沿岸海域。

5.7中国南海海域。

5.8台湾海峡。

5.9亚丁湾、索马里沿海海域、红海南部海域。

6防范措施
6.1严格执行国际公约及规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增强防海盗意识,提高防范和处置能力,落
实各项防海盗措施,保障船员和船舶的安全。

6.2船舶设计航线时,应尽可能地远离海盗出没频繁海域,必要时可采取绕航措施。

6.3船舶进入海盗活动频繁海域前,必须对全体船员进行“战前”动员和部署,并规定全船
的防海盗报警信号和联系方式。

6.4及时抄收防海盗中心发布的航行警告和通告,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防海盗应急预案。

6.5除留一个进出生活区通道口外,封闭所有通道,锁闭库房,紧固锚链孔挡板。

6.6驾驶台值班人员和护船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瞭望,不间断地观察附近海面情况,
严密监视过往船舶动向,做到早准备、早发现、早报告、早采取措施,使其无法靠近。

6.7安排护船值班巡逻人员并配备通讯器材、自卫器械,时刻保持与驾驶台的联系。

6.8船舶夜间出入防海盗区域,可根据不同海域海盗活动规律,实施灯光照明或灯光管制。

6.9检查“四机一炉”、消防设施等设备,确保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严防在海盗活动海
域停车漂航。

通过海盗活动海域时应处于备车状态。

6.10加强通讯设备的检查,保持对讲机包括其备用电池充足。

测试并保持船舶通讯及安保设
备的畅通。

另外,防海盗专用依星电话由船长负责管理。

6.11积极开展防海盗演习训练,熟悉掌握防海盗设备器械(防弹衣、钢盔、防弹盾牌、电警
棍、手铐、防海盗电网、安全舱、专用依星电话以及船舶自制的防范器具)的使用方法。

防海盗设备器械由政委负责安排进行维护管理,并按要求做好记录,以备查考。

6.12在锚地和靠泊期间,要严防有可疑迹象的人员上船。

7处置措施
7.1发现不明船只拦截或要求登轮检查,在无法辨明、证实对方人员身份前,不减速、不停
车,不抛锚,采用规避操纵措施,并立即向附近海事当局联系查询,请求帮助核实身份,并将情况报告公司。

情况紧急时,应立即启动SSAS,绝不允许可疑人员登轮。

7.2当发现海盗船强行靠近、企图登船时,应立即拉响防海盗报警信号,迅速集合船员,占
据有利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地阻止海盗登轮。

若发现武装海盗射击时,组织
船员到安全位置,做好安全防护,并立即向公司及附近海军舰船报告。

7.3发现海盗已登船时,应立即发出SSAS报警信号,组织船员采取应急行动,驱赶海盗下
船。

若遇武装海盗已强行登船,组织全体船员立即撤回到预先设定的安全区域,关闭海
盗可能进入安全区域的所有入口,尽可能掌握海盗人数、所处位置、持有的武器,向公
司及附近海军舰船报告,请求救援。

7.4驱赶海盗时可使用消防水和其它器械,但不要伤其生命,更不要抓人,以防报复。

如被
海盗抢劫少量物品,不要穷追不舍。

注意保护船员的安全,防止被海盗伤害。

8报告和记录
8.1船舶遭海盗袭击或抢劫事件,应立即向岸基值班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遭受海盗袭击
的时间、位置、海盗人数、袭击态势、人员伤亡、船舶、财物遭受的损失、采取的措施
等情况。

并按《船舶保安计划》的规定报告和记录。

8.2发生海盗袭击或抢劫事件,如有可能进行摄像或拍照,以备查考。

8.3《船舶安保器械维护保养记录》(附录1)、《防海盗(防偷窃)护船工作记录簿》,
由政委负责保管,保存期为3年。

8.4船舶防海盗值班情况应在《政工日志》上做好记录,记录由政委保管,保存期为5年。

9奖惩
9.1船舶防海盗措施有效落实,发现海盗活动及时且处置得当,能有效防止海盗登轮抢劫案
件的发生,公司将视情予以表彰或奖励。

9.2凡在船舶防海盗工作中因失职、渎职而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对船舶有关人员予以批
评或处罚。

9.3船舶因麻痹疏忽、擅离岗位、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导致海盗登轮抢劫造成严重后果的,
公司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0附录
10.1附录1:船舶安保器械维护保养记录(FI-PD-05—A)
FI-PD-05—A 上海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船舶安保器械维护保养记录
保养月份(年)
序号名称有效期至周期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
1 防弹衣按说明书规定每航次
2 钢盔按说明书规定每航次
3 防弹盾牌按说明书规定每航次
4 手铐长期每季度
5 电警棍按说明书规定随时可用
6 强光手电按说明书规定随时可用
责任人政委(签名):
说明:
1、船舶安保器械的定期培训和演练属船舶保安培训和演练项目,故应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使全体船员了解安保器械的性能,熟练掌握其使用和穿戴方法;
2、船舶安保设备与器械的维护、保养分属不同范畴,应按各自记录报表分别记录;
3、严格按照保养周期的要求实施维护和保养以及记录,月份所对应的空格应填写维护、保养的具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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