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区土地产权制度

合集下载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精选试题及答案二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精选试题及答案二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精选试题及答案二单选题(共30题)1、甲要建一工厂,需要一块地皮,甲听说乙有一空置地皮,于是甲找到乙,请求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乙觉得甲拟建的这一工厂很有前景,于是提出以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如果甲答应的话,他们应当采取()促使该法律行为的生效。

A.口头形式B.书面形式C.默示形式D.推定形式【答案】 B2、关于所有权的概念,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或者农民集体B.权利的客体是归国家或者特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C.该权利具有支配性D.该权利具有对人性【答案】 D3、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A.十倍B.十五倍C.二十倍D.三十倍【答案】 B4、下列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说法正确的是()。

A.有无地上建筑物不影响抵押B.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C.应当办理抵押登记,不办理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D.抵押人无需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答案】 B5、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经过审查后,认为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

A.6个月B.3个月C.15个月D.10个月【答案】 A6、关于《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内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对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B.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C.非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应当以有偿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D.本目录实行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答案】 C7、关于我国土地所有权中的交易禁止性,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土地所有权处于高度稳定的状态B.土地所有权主体不能以任何方式变更C.在土地所有权处于高度稳定的情况下,为实现土地资源有效利用,需要将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D.国家和农民集体以外的民事主体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人【答案】 B8、土地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是()。

香港的土地出让制度

香港的土地出让制度

香港的土地出让制度(一)香港土地的政府所有制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半岛和新界地区三部分,全境土地面积1097平方公里。

1903年,港英政府完成了对全港土地详尽的地籍测量,调查和登记了香港境内土地的产权、位置、面积、用途等,同时对土地所有权制度进行变革,宣布除新界部分农业用地归当地村民所有外,其他土地统称为“官地”,最终所有权归英国王室所有,由港英政府代为行使。

1997年7月1日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后,按照1990年4月中国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或团体使用或开发,其收入全归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支配”,从法律上确定了回归后香港土地的特区政府所有制形式。

(二)香港土地的批租制度自1842年香港成为英国殖民地后,香港就开始实行土地批租制度,即土地所有权归英国皇室所有,由港英政府代为掌管并向土地开发商或土地使用者批租土地,开发商或使用者通过承租取得规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并向港英政府一次性交纳规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997年香港回归后,依照“中英联合声明”、《基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港英时期的土地批租制度得到延续,香港特区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制度继续实行,其收入全部归特区政府支配。

香港政府通过土地契约将不同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批租给受让人。

土地契约是土地出让方和受让方之间达成的协议,在协议中出让方允诺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出让金后在规定期限内拥有土地使用权,并在期限届满后归还土地。

土地契约明确规定了土地的地理位置、面积、租约的期限、土地用途(如住宅用途、工商业用途或其他用途)和对土地使用的限制条件(如建筑物的高度、式样等),土地契约的各项条款非经双方同意不得更改。

如果受让人有改变土地用途的要求,在不违反城市规划的前提下,政府允许改变契约中的有关条款,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获得同意并补交相应的地价后方可更改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1990.04.0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施行日期】1997.07.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香港特别行政区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包括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0年4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7年7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1990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一九九○年四月四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目录序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第三章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章政治体制第一节行政长官第二节行政机关第三节立法机关第四节司法机关第五节区域组织第六节公务人员第五章经济第一节财政、金融、贸易和工商业第二节土地契约第三节航运第四节民用航空第六章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宗教、劳工和社会服务第七章对外事务第八章本法的解释和修改第九章附则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序言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一八四○年鸦片战争以后被英国占领。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中英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从而实现了长期以来中国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愿望。

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并考虑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国家决定,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并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不在香港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

2022-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通关题库(附答案)

2022-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通关题库(附答案)

2022-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通关题库(附答案)单选题(共60题)1、某企业拥有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该企业破产时,土地使用权()。

A.以出让方式处置B.直接由国家收回C.再次划拨给其他单位使用D.自动消灭【答案】 A2、用()的办法解决纠纷,是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一贯做法。

A.行政复议B.仲裁C.调解D.诉讼【答案】 C3、空间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是()。

A.利用招标的方式B.利用拍卖的方式C.不同于土地使用的取得方式D.同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答案】 D4、自1979年开始,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中制度突破阶段的标志是()。

A.土地允许私人所有B.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的法律制度的确立C.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制度的确立D.国有土地使用费税制度的确立【答案】 D5、关于调解书及其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书B.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之后调解书生效C.调解书具有法律的效力,但不能作为土地登记的效力D.调解书一旦达成不能反悔【答案】 A6、国家所有的土地由()代表国家行使。

A.国务院B.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C.国土资源管理局D.国家土地局【答案】 A7、关于《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内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对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B.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C.非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应当以有偿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D.本目录实行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答案】 C8、国家建设征用的土地的所有权属于()。

A.国家B.集体C.个人D.单位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对土地的处分行为的是()。

A.将土地租给他人使用B.与他人互换土地使用权C.将土地使用权转让D.在土地上种植果树【答案】 D10、集体所有的土地()直接用于房地产开发。

香港地区土地产权制度

香港地区土地产权制度

香港土地批租制度的起源2002年香港人口达到680万,土地面积总计为1070平方公里,其中80%为丘陵地带不适于开发,香港是世界是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市之一。

尽管香港缺乏自然资源,70-90年代中期香港经济出现了快速增长,被称为亚洲四小龙(其余包括新加坡、台湾和韩国)。

一些人认为,香港经济的成功主要得益于英国式的放任型经济管理模式。

的确,在企业经营与劳资关系方面,英国政府尽量不予干预;在商品或资本贸易方面,也没有限制措施;企业和个人收入所得税(income tax)很低,以鼓励私人投资。

1997年香港回归后,治理经济的上述原则并没有发生改变。

香港是世界上资本主义特征最显著的城市,但是,香港政府仍控制着这个城市最有价值和最稀缺的资源--土地。

政府通过公共土地批租,向私营机构和准公共机构分配土地以用于住宅和工业开发。

鉴于香港独特的历史背景,目前的公共土地批租制度的许多特征源于1884年英国首次入岛时确定的制度。

最初,英国政府想保留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以显示英国皇室对香港的所有权。

只有得到英女王签署的“权利证书(Letters Patent)”,香港总督才能颁发皇室租约向私人分配土地(Wesley-smith 1983;Bristow 1984)。

在香港经济处于发展阶段时,政府官员开始把公共土地批租作为实现其他政策目标的工具,这些政策目标包括管理城区扩展、促进工业和公屋开发,以及为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

尽管政府想实现所有的目标,但鉴于香港的经济政策(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最小化和低收入所有税政策),以及作为殖民统治者的地位(没有英国政府的财政支持),政府不得不优先考虑通过土地批租获取财政收入。

下面我简要地介绍政府在一系列试验与挫折后,如何确立了现在的公共土地批租制度。

1841年,香港大部分地区都是陡坡地不能居住。

尽管地形不好,但大批土地尚未开发,英国政府立即意识到控制土地的重要性,以及通过分配土地资源筹集公共资金的可能性。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能力提升试卷B卷附答案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能力提升试卷B卷附答案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能力提升试卷B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中外双方拟组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商定中方提供的合作条件是提供土地,作价1500万元;外方提供资金和设备,作价计3000多万元。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中外双方应按照1∶2的比例分配收益和分担亏损,不另作约定B.该合作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合营企业C.该合作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主体由合营合同约定D.该合作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中方企业【答案】 B2、下列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没有使用期限限制B.不是一项独立的土地权利类型C.无需审批D.一户可以获得多处宅基地【答案】 A3、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

A.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全部土地收益B.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平均土地纯收益C.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已取得的平均土地纯收益D.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已取得的全部土地收益【答案】 B4、通常情况下,国有电力、通讯设施用地属于()所有。

A.国家B.集体C.个人D.既可能是国家也可能是集体【答案】 A5、城市土地国有化是在()年由法律固定下来的。

A.1956B.1967C.1982D.1986【答案】 C6、在井田制下,土地属于()所有。

A.奴隶主B.农奴C.国王D.国家【答案】 C7、长期以来,我国土地权属关系比较混乱,现阶段土地权属管理的核心内容是()。

A.土地登记B.土地利用C.土地归属D.土地确权【答案】 D8、关于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债务合同之间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二者是相互独立的合同B.抵押合同是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C.债权债务合同是抵押合同的从合同D.抵押合同无效,债权债务合同随之无效【答案】 B9、乡镇公益事业用地经依法审批后,由()拨付,用地申请人取得乡村公益用地使用权。

A.农村集体经济组织B.乡(镇)人民政府C.县级人民政府D.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答案】 A10、土地使用权出让,由()负责。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单选题(共30题)1、空间的()使得多个权利主体可以分割使用同一地表上下的空间。

A.多层次性B.容纳性C.价值性D.有用性【答案】 A2、确定一宗土地的所有权,首先要确定()。

A.该宗土地的所有权的归属B.该宗土地所有权的历史及现实状况C.该宗土地的所有权的内容D.该宗土地的所有权的利害关系人【答案】 A3、下列不属于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规定的用益物权种类的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C.宅基地使用权D.永佃权【答案】 D4、我国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经国务院授权,以()名义行使国有土地所有权。

A.国务院B.本机关C.批准其行使的上级机关D.国家【答案】 B5、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内仍依然保留对土地的()。

A.占有权B.使用权C.收益权D.最终处分权【答案】 D6、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期的说法,错误的是()。

A.林地的承包期是三十年至七十年B.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六十年C.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D.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可长于七十年【答案】 B7、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始作为一项独立的土地权利类型进行规定的是()。

A.《土地管理法》B.《城市房地产管理法》C.《物权法》D.《宪法》【答案】 C8、下列选项属于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特殊之处的是()。

A.权利的交易不受限制B.权利的主体性质C.权利的客体性质D.权利的无期限【答案】 D9、之所以称物权是“对世权”,是因为()。

A.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B.物权的义务人是物权的权利人以外的任何其他的人C.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D.物权主要反映财产的归属关系【答案】 B10、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地役权B.国有土地使用权C.土地所有权D.宅基地使用权【答案】 C11、()是对土地实施事实变化行为或者法律变化行为的权能。

A.占有权能B.使用权能C.收益权能D.处分权能【答案】 D12、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的(),指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是现阶段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

202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通关题库(附带答案)

202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通关题库(附带答案)

202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通关题库(附带答案)单选题(共45题)1、下列不属于当前涉及比较多的土地权属争议的是()。

A.中央单位与地方单位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B.军队与地方单位之间土地权属争议C.涉及铁路部门的土地权属争议D.涉及邮政部门的土地权属争议【答案】 D2、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该获得权利主体是()。

A.改组后的新设企业B.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C.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D.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集团公司【答案】 A3、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程序是()。

A.①④②⑤③B.①④⑤②③C.⑤①②③④D.①⑤④②③【答案】 B4、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申请人为()。

A.原使用该土地的国有企业B.国有股权持股单位C.上级国有独资集团公司D.改组后的新设企业【答案】 D5、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倍。

A.五B.十C.十五D.三十【答案】 D6、西方国家地权主要表现形式中的抵押权是指()。

A.占有他人之不动产,而为使用及收益之权B.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物享有物权,但不转移该物的占有,在债务人给付迟延时,债权人有权变卖抵押物以抵偿债务C.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之不动产,得就其卖得价金受清偿之权D.在他人土地上以利用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或竹木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权【答案】 B7、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实施坚持()制度。

A.单一代表、分级行使B.多级代表、分别负责C.单一代表、统一行使D.多级代表、统一负责【答案】 A8、用()的办法解决纠纷,是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一贯做法。

A.行政复议B.仲裁C.调解D.诉讼【答案】 C9、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超过()年未开工的,可以无偿收回。

A.1B.2C.3D.4【答案】 B10、土地登记过程中,国家主管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香港土地批租制度的起源2002年香港人口达到680万,土地面积总计为1070平方公里,其中80%为丘陵地带不适于开发,香港是世界是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市之一。

尽管香港缺乏自然资源,70-90年代中期香港经济出现了快速增长,被称为亚洲四小龙(其余包括新加坡、台湾和韩国)。

一些人认为,香港经济的成功主要得益于英国式的放任型经济管理模式。

的确,在企业经营与劳资关系方面,英国政府尽量不予干预;在商品或资本贸易方面,也没有限制措施;企业和个人收入所得税(income tax)很低,以鼓励私人投资。

1997年香港回归后,治理经济的上述原则并没有发生改变。

香港是世界上资本主义特征最显著的城市,但是,香港政府仍控制着这个城市最有价值和最稀缺的资源--土地。

政府通过公共土地批租,向私营机构和准公共机构分配土地以用于住宅和工业开发。

鉴于香港独特的历史背景,目前的公共土地批租制度的许多特征源于1884年英国首次入岛时确定的制度。

最初,英国政府想保留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以显示英国皇室对香港的所有权。

只有得到英女王签署的“权利证书(Letters Patent)”,香港总督才能颁发皇室租约向私人分配土地(Wesley-smith 1983;Bristow 1984)。

在香港经济处于发展阶段时,政府官员开始把公共土地批租作为实现其他政策目标的工具,这些政策目标包括管理城区扩展、促进工业和公屋开发,以及为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

尽管政府想实现所有的目标,但鉴于香港的经济政策(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最小化和低收入所有税政策),以及作为殖民统治者的地位(没有英国政府的财政支持),政府不得不优先考虑通过土地批租获取财政收入。

下面我简要地介绍政府在一系列试验与挫折后,如何确立了现在的公共土地批租制度。

1841年,香港大部分地区都是陡坡地不能居住。

尽管地形不好,但大批土地尚未开发,英国政府立即意识到控制土地的重要性,以及通过分配土地资源筹集公共资金的可能性。

1841年5月,主管殖民事务的第一位英国官员Captain Elliot发布公告,确定了土地批租方针:(1)只向公众租赁而不出售土地;(2)通过公开拍卖授予土地开发权;(3)确定用于拍卖的地块的最低价格;(4)与拍卖中出价最高者签订租约;(5)禁止在未向政府通报的情况下进行任何私人土地交易(《香港年鉴1963》)。

此后,这些原则成为指导香港土地批租的准宪法的组成部分。

基于这些原则,当时的香港总督成立了一个委员会勘测土地,并成立了土地法院解决有关土地所有权的纠纷。

1844年,政府又制定了《土地注册条例(Land Registration Ordinance)》,要求所有的土地交易要在土地办公室(Land office)注册。

土地批租政策的实施不是没有出现过问题,19世纪40年代出现了两个混乱且颇具争议的时期。

1843年,土地承租人抱怨租期太短(75年租期且不续租)。

1848年香港总督提议把租期从75年延长至999年(《香港年鉴》1963,11;Bristow1984,27)。

英国国务秘书勉强接受了总督的建议,因为担心承租人的不满情绪可能激化、土地租金收入可能减少。

随后,所有的75年租约都延长为924年,而且不收任何费用。

在随后的50年中,香港所有的土地租约,除九龙半岛的一些地块外,都是999年租期。

在1997年之前,香港商业中心区的最昂贵的部分地块都是当时批租的,拥有999年租期。

1898年,英国政府开始认识到,租期过长导致政府无法与承租人一同分享土地升值的收益,因此,立即命令总督不许再新批999年租期的租约,代之以75年可再续租75年且不另收费租约。

政府只要求承租人在租期期满后支付按新标准制定的租金,租金标准由公共工程局(Public Works)主任确定。

此后,75年租期成为标准租期,直至1997年香港回归。

1997年后,一般土地租期都为50年,与保持香港现状50年不变的承诺一致。

这段历史表明,租期(从75年变为999年,后变回75年可续租,然后由于政治原因又变为50年)是由政治决定的。

这里,政治的定义是:承租人长期影响公共土地批租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与政府采取应对之策之间的相互作用。

此后,随着各方意愿的清晰化,我们仍能找到土地批租制度受政治影响,导致租金支付方式、续租政策变化的证据。

1898年后,香港土地批租制度的结构越来越复杂。

基于制度的历史沿革,现在香港政府依据土地批租制度向私营部门分配土地权。

在租约中,要陈述私人承租人获得政府授予的土地开发权的数量和类型,明确承租人享有的租期期限。

政府拥有土地所有权,而私人承租人只拥有租赁期内的特别土地权。

在租期内,承租人可将土地开发权转让给其他人,承租人有权获得来自于土地开发和交易的所有收益,但要向政府缴纳地价、年租金、财产税和物业费[2]。

在首次土地拍卖(或竞标)、修改租约或续租期间,政府要向承租人征收年租金和地价。

政府还依照评估的土地和建筑物的应课租值(ratable values)对所有不动产收费。

应课租值是业主在市场中出租房屋所能获得的年租金收入的估算值。

通常,这笔费用由房屋居住人支付。

如果是出租的公寓,业主可以和租户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支付这笔费用的责任。

每年政府根据财政预算重新确定收费标准。

2002年政府确定的收费标准是不动产应课租值的5%,70年代时为11.5%。

财产税由业主支付,税率为来自不动产的实际年租金收入的15%,扣除20%的应纳税收入用于房屋的维修。

如果建筑物属于企业,或企业有来自不动产的收入(香港征收企业所得税),那么不征收财产税,不动产收入按企业所得税征收。

尽管15%的税率看上去较高,但税基为租金收入,而非财产的资本值。

假设租金收入是房屋资本值的6%,那么15%的税率等同于资本值的0.9%。

政策目标与租赁条款政府依据是否有利于实现公共政策目标来制定土地批租条款。

不过,如果公众反对政府的批租政策,不仅会影响批租条款的实施,也会导致政府对政策进行修改.为了有助于读者了解香港公共土地批租制度的特点,我将分析政府实现土地批租目标的尝试与承租人反对政府政策的活动之间的关系。

管理城区扩张当政府计划通过土地公开拍卖向私人开发商批租土地时,首先,政府要准备起草所谓的《卖地条款(Conditions of Sale)》,政府将确定地块的位置和面积,以及土地使用、建筑物高度和设计要求等附加的限制条款。

在准备文件时,土地署(Land Department)的官员还要与其他政府部门签订合同,如规划署(Planning Department)、交通局(Transportation Bureau)和工程局(Works Bureau),然后,这些政府部门的官员将审查提交上来的批租条款,并就是否修改提出建议。

这样,政府可以确保租约条款符合城市的总体规划,并能有效地指导土地开发。

此外,根据其他部门的建议,土地署的官员可以与潜在的开发商就街道、停车场等需开发商建设的设施进行谈判。

对大型住宅开发来说,这非常重要,因为,私人开发商将负责建设整个社区的所有必要的公共设施。

在准备好《卖地条款》后,政府向所有的感兴趣的开发商发出邀请,根据合同中陈述的条款,私人开发商估算出批租价格,并在公开拍卖时对土地开发权竞标。

拍卖中,竞标者的竞争决定了支付给政府的批租地价。

通常,拍卖结束后,政府要求中标者支付地价的10%作为首付款。

然后,承租人必须在30天内一次付清其余款项。

多年来,政府试图利用租约条款加强对土地使用的管理(Bristow1984;Roberts1975)。

1939年香港颁布了《城市规划条例(Town Planning Ordinance)》,但直到1949年后才生效,原因是二次世界大战爆发。

与其他国家不同,香港的《城市规划条例》不很完善,条款仅赋予城市规划委员会准备和批准《分区规划大纲(Outline Zoning Plans)》的权利。

规划的实施必须依赖于《建筑物条例--建设(规划)办法》和租约条款。

租约条款赋予了政府控制每个项目的能力,如果承租人要修改租约条款,必须向土地署和建设署申请,然后由两个部门决定是否批准这一申请。

如果申请得到批准,政府将评估承租人需再缴纳多少地价,并根据修改后的合同确定新的租约条款(Robert 1975)。

在过去,依靠租约条款来贯彻《分区规划大纲》是有问题的。

在英国政府管理香港的不同时期,城市不同区域的土地租约条款不尽相同。

主要问题是,1949年以前,租约条款不依据《分区规划大纲》。

1949年后,在一些租约中,明确了对土地使用和开发密度的限制条件,而过去的租约中没有对开发权进行限制(Nissim 1999;Y eh 1994;Rober 1975)。

Y eh(1994)和Bristow(1984)认为,没有对土地使用权进行限制,导致了香港一些老城区的环境问题,以及土地应用的不兼容。

但是,政府不能在以往的合同中加入新的限制条款,因为修改租约条款只限于开发商提出修改或续租时。

如前所述,1997年前,香港的土地租期从75年到999年不等,因此,以前签订的租约不附合当前《分区规划大钢》的要求。

由于《分区规划大纲》不断进行修改,土地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会突然与修改的规划发生冲突,租约条款与政府规划的不一致将导致开发商投资时不知所措,不知应依据哪一标准。

尽管长期来看,租约条款可能为政府控制每个项目提供了极大的灵活性,但是,当《分区规划大钢》调整时,也给政府带来了极大的不灵活。

除非在合同中规定,如果发生合约条款与政府总体规划不一致时,应依据哪一标准。

这一问题类似于永久性产权制度中的“非一致性使用”问题,在这种体制中,政府只能通过征用和赔偿方式使土地开发与政府规划一致,但是,这种方法是有争议的,因此很少使用。

当前,香港的做法是,所有的土地开发必须依照政府的法定规划,即使租约中对此没有加以限制。

在所有新的租约中,都把《建筑物条例》和《城市规划条款》作为土地开发的最终指导方针。

政府可以拒绝任何违反开发规划的建议,也不负有给予承租人补偿的责任。

不过,针对具体项目也可能有例外。

1992年,一个特别委员会对补偿问题进行了审议,结论是:如果城市规划对承租人权利的影响没有导致土地合同的任何减损,那么政府不予以补偿;反之,如果政府法定规划的修改提高了土地的开发潜力,并超过了租约规定的权利,承租人要想重新开发,必须上报土地署对租约进行修改,并支付必要的额外地价。

因此说,政府渴望获得任何意外之财,却不愿为分区规划的修改导致的租赁价值减损给予承租人补偿。

对开发商来说,批租制度的优点在于,土地合同明确了租赁权所涉及的开发细节。

由于租约中明确的土地使用的所有细节,开发商可以计算出租赁土地的合理地价,这将减少由于规划变化导致的金融风险(Y eh 199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