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的奖惩制度
社团奖惩制度

社团奖惩制度
社团奖惩制度是社团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旨在激励成员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发挥自己的专长和才能,推动社团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也要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维护社团的正常秩序。
本文将就社团奖惩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此指导社团管理工作。
一、社团奖励制度
1.荣誉称号奖励:每学期结束时,对优秀成员给予最佳社团工作者、社团服务奖、优秀新人等荣誉称号,以表彰他们在社团中付出的努力和贡献。
2.奖金奖励:对在社团活动中表现出色的成员,通过集资、冠名等方式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3.学习资料奖励:鼓励成员在社团活动中学习、交流,对参加社团培训、学习的成员进行学习资料奖励,如图书,电子文献等。
4.实习机会奖励:社团特别关注成员的实践能力培养,对获得实习机会的成员给予特别关注和优先支持。
二、社团惩罚制度
1.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对于违反社团规定的行为,社团组织应该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警告、记过、降职、退
部等。
2.扣除工作积分:对于工作不力或者不够出色的成员,可以采取扣除积分的体系,让成员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并逐步提高自己的综合实力。
3.暂停参加活动:对于违反社团规定、管理不当或者不听取指挥的成员,可以暂停其参加社团相应的活动,让其反思并且改正。
4.社区义务劳动:鼓励社团成员积极参加社区义务劳动并对其进行奖惩,使成员养成健康、规范的生活习惯。
总之,社团奖惩制度是社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奖励还是惩罚,都是为了促进社团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激励社员不断提升自我素质,争做科学技术创新和社区服务的优秀代表。
同时,社团管理者应当加强对社团奖惩制度的宣传和执行力度,确保其顺利实施。
学生社团奖惩规章制度表

学生社团奖惩规章制度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社团管理,提高学生社团组织的活动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学生社团举办各种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四条学生社团应当加强自身管理,健全内部组织机构,建立规范管理制度,提高组织管理水平。
第五条学生社团应当积极组织各种文化、学术、体育、公益等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六条学生社团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组织反动、宗教等活动,不得损害学校和社会的利益。
第二章奖励规定第七条对于表现突出、为学校和社团做出杰出贡献的社团干部和会员,给予奖励。
第八条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荣誉证书、奖金、奖品、学术资助等。
第九条被评选为“优秀社团”,可以享受学校给予的资金支持、展示机会等。
第十条以团队荣誉为主,个人荣誉为辅。
任何个人活动成果必须体现团队合作意识,否则取消个人奖励资格。
第十一条对于连续两年以上在学校和社会上取得较大影响的社团,给予特别奖励。
第十二条申请奖励的社团需要提交材料和证据,经相关部门审查确认后方可颁发奖励。
第三章处罚规定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要依法受到处罚。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干部涉嫌违法犯罪,一经查实,取消其社团干部资格,同时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在举办活动中违反规定,严重损害学校和社团利益的,取消相关活动资格。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干部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干部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成员违反会纪会规,影响团队活动,经多次提醒无效的,取消其成员资格。
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修改和解释权归学生社团管理部门所有。
第十九条对于本规章制度中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经学生社团管理部门讨论通过后,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社团部门奖惩制度范本

社团部门奖惩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团部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激发成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社团章程,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本奖惩制度适用于社团各部门在日常工作、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
第三条奖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二、奖励第四条奖励方式包括: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物质奖励等。
第五条奖励条件: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团章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 认真履行职责,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为社团发展作出突出贡献;3. 积极参与社团活动,表现突出,赢得广泛好评;4. 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为社团带来积极影响;5. 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况。
第六条奖励程序:1. 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名奖励对象;2. 社团理事会审议提名,并进行公示;3. 公示无异议后,社团理事会批准并实施奖励。
三、惩罚第七条惩罚方式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职务、开除等。
第八条惩罚条件: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团章程,造成不良后果;2. 严重失职,导致社团利益受损;3. 滥用职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4. 道德败坏,影响社团形象;5. 其他应当给予惩罚的情况。
第九条惩罚程序:1. 各部门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社团理事会;2. 社团理事会调查核实后,提出惩罚建议;3. 社团理事会进行审议,并进行公示;4. 公示无异议后,社团理事会批准并实施惩罚。
四、附则第十条本奖惩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社团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社团各部门应根据本奖惩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社团理事会备案。
第十二条本奖惩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五、更新时间本奖惩制度最后更新时间为2023。
学院社团奖惩制度范本

学院社团奖惩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社团管理,规范社团行为,提高社团质量,促进学院社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类社团。
社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学院声誉的活动。
第三条奖惩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惩标准明确,程序规范。
二、奖励第四条奖励对象:在全院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个人和社团。
第五条奖励方式:1. 颁发荣誉证书;2. 给予物质奖励;3. 优先推荐参加各类比赛、培训等活动;4. 在社团评级、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六条奖励条件:1.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表现出色,为社团发展作出较大贡献;2. 在各类比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院争光;3. 积极维护学院声誉,弘扬正能量,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三、惩罚第七条惩罚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社团规定的行为人。
第八条惩罚方式:1. 批评教育;2. 暂停社团活动;3. 撤销社团荣誉称号;4. 纳入个人诚信档案;5. 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惩罚条件: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刑法的行为;2. 严重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影响恶劣的行为;3. 社团活动中有严重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4. 社团负责人严重失职,导致社团声誉受损;5. 其他应予惩罚的违法行为。
四、奖惩程序第十条奖励程序:1. 个人或社团向社团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 社团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 审核通过后,举行奖励仪式,颁发荣誉证书等;4. 奖励结果予以公告。
第十一条惩罚程序:1. 发现违法行为或违规行为,由社团管理部门进行调查;2. 调查结束后,提交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3. 学院相关部门对处理建议进行审批;4. 审批通过后,予以惩罚,并将处理结果公告。
五、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院社团管理部门。
社团奖惩制度_社团奖惩制度

社团奖惩制度_社团奖惩制度社团奖惩制度_社团奖惩制度范文为进一步规范社团的管理,严肃社团纪律,应制定规范的社团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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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奖惩制度篇1第一条社团财务状况纳入“优秀社团”考评内容。
第二条参照本制度,校团委、社团联盟将予以奖励、表彰,主要包括:一、分工明确,汇帐及时,账目清楚;二、积极配合社团联盟秘书处的综合考察工作,并及时提供有效信息;三、工作态度良好,工作积极,有一定的组织纪律性;四、原始票据凭证保管完备,财务工作明晰。
第三条参照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处,社团联盟将严肃处理:一、财务工作管理不当,财务混乱;二、不记账或以多种形式记账;三、账目模糊,原始凭证缺失;四、未能及时上交财务报表,或所交报表不符合要求;五、社团内部人员私自挪用公款;六、虚开发票,虚报数目,造成社团资产流失。
第四条各社团必须配合社团联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财务核算,对不予配合的,社团联盟将严肃处理。
第五条凡社团收取费用或获得赞助,未向校社团联合会办理相关手续,给予社团通报批评。
第六条对严重存在财务问题的社团,一经检举发现,给予以下处理:一、取消该年度评优资格;二、暂停活动审批,责令限期整顿;三、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善的,由学生社团联盟进行强制清算整顿,发现有重大问题的经学生社团联盟常务委员会决议通过,上报校团委注销该社团。
社团奖惩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的管理,严肃学校学生社团纪律,健全学生社团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繁荣校园文化,拓展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作用,树立新时期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的良好形象,根据《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有关的制度及规定,并结合我校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社联”)是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并接受共青团云南大学委员会的指导。
学校学生社团奖惩制度范本

学校学生社团奖惩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社团的管理,鼓励学生社团健康发展,根据《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奖惩制度旨在激励学生社团和社团成员积极投身于社团活动,提升社团整体素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三条奖惩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注册学生社团及其成员。
二、奖励第四条奖励对象(一)对社团整体表现突出的,予以社团集体奖励;(二)对在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个人奖励。
第五条奖励方式(一)社团集体奖励:颁发荣誉证书,予以公开表彰;(二)个人奖励:颁发荣誉证书,予以公开表彰,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物质奖励。
第六条奖励条件(一)社团集体奖励条件:1. 社团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特色;2. 社团成员积极参与活动,团队凝聚力强;3. 社团在全校性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4. 社团内部管理规范,严格遵守学校规定。
(二)个人奖励条件:1.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表现突出;2.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领导才能和团队协作精神;3. 在社团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为社团争光;4. 遵守社团规定,积极参与社团管理。
三、惩罚第七条惩罚对象(一)对违反社团规定、学校规定的学生社团及其成员,予以惩罚;(二)对损害学校利益、社团利益和成员权益的行为,予以惩罚。
第八条惩罚方式(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暂停社团活动;(四)撤销社团资格;(五)其他必要的惩罚措施。
第九条惩罚条件(一)违反社团规定、学校规定的行为:1.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活动;2. 活动内容不健康、违反法律法规;3. 社团成员违反学校纪律,造成恶劣影响;4. 社团内部管理混乱,不遵守学校规定。
(二)损害学校利益、社团利益和成员权益的行为:1. 侵占、挪用社团经费;2. 恶意竞争,损害其他社团利益;3. 侵犯成员权益,如泄露个人信息等。
四、执行与监督第十条奖惩制度由学校学生社团管理部门负责执行,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学生社团奖惩规章制度内容

学生社团奖惩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保障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进行,促进学生社团成员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校园内所有注册成立的学生社团,包括学术类、艺术类、体育类等各类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应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遵循社团章程,维护学校的形象和荣誉。
第四条学生社团应当积极开展各类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奖励规定第五条学生社团可以根据成员的表现和社团的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奖励机制,激励成员奉献和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第六条学生社团可以设立各类奖项,如最佳干事奖、最佳表演奖等,对表现突出的成员进行表彰。
第七条学生社团可以给予得到校内外各类比赛的名次成员奖励,如奖金、奖品等。
第八条学生社团可以组织各类集体活动和游学项目,对积极参与并表现优秀的成员进行奖励。
第九条学生社团可以通过发放证书、奖章等形式对成员进行奖励。
第十条奖励机制应当公平公正,鼓励各类成员代表参与活动,激发社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三章惩罚规定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应当建立严格的纪律管理制度,对于违反规定或影响社团形象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的惩罚应当符合学生社团章程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有任何歧视性行为。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学生社团可以进行除名处理。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惩罚机制应当建立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团的正常运作。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对于有争议的惩罚决定,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决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四章组织实施第十七条学生社团应当建立完善的奖惩管理制度,包括明确奖励和惩罚的标准、程序和方式等。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应当建立奖惩记录档案,对成员的奖惩情况进行及时记录和归档。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应当定期进行奖惩工作总结和经验分享,不断提升奖惩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奖罚制度社团奖惩条例

(奖罚制度)社团奖惩条例社团奖惩条例壹、目的和意义为加强学生社团管理,更好的发挥学生社团“为教育改革服务,为学生成才服务”的作用,充分调动各社团的工作积极性,社团委定期对学校各社团进行考核,且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1.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江苏科技大学于册学生社团,参考《江苏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制定。
2.评比结果可作为各级部门对社团、社团负责人、社团成员、社团指导老师、社团归属单位等评比、奖励、表彰、推荐时的参考。
二、评比办法原则要求原则:能够及时客观反映社团于各个指标上的现实情况。
要求:易操作、高效率。
第壹条考评期为壹学年,每学期更新壹次。
每学年年末,社团委依据《大学学生社团考核细则》评出“优秀社团”和“社团工作先进个人”,经校团委审批通过后,予以奖励。
第二条对于年度考核不及格或普遍反映较差的社团,社团委予以警告,限期整改;仍不合格者,社团委报请校团委予以注销。
第三条社团活动内容如果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反法律和校纪校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且宣布解散该社团。
第四条开学壹个月仍未进行注册登记且无特殊理由的社团,予以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社团委报请校团委同意后,予以注销。
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贯彻落实校团委、大学生文化科技协会对于学生社团的引导、服务和管理的方针,加强对各学生社团的科学管理,促进各社团朝着科学的、规范的方向发展,且于其中体现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大学生文化科技协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分为奖励条例和惩罚条例,其中奖励条例以下列分则为评定依据,惩罚条例以<<江苏科技大学社团注册制度>>为评定依据.第三条依本条例所评出的学生社团的综合测评成绩将作为评选“精品社团”,“星级社团”及注销学生社团或其负责人资格的根本依据。
第四条优秀社团评估机构为社团评估中心。
第五条本标准的评定对象:江苏科技大学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
第二章奖励条例分则第六条奖励评定有三部分组成:设置基础项、活动项、专项、加分项4个评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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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的奖惩制度
第1条院团委每学年将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评选出年度优秀学生社团及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若干予以表彰。
优秀学生社团的评比条件如下:
1.负责人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2.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换届及时;
3.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活动有记录;
4.积极开展活动,内容丰富,特色鲜明,有影响、有实效;
5.社团财务管理透明度高,收支情况合理;
6.业务指导老师积极参加与社团活动,与业务指导单位联系紧密;
7.严格遵守本条例。
第2条为发挥骨干社团作用,创建精品社团,院团委
将对评比产生的优秀社团在工作中予以重点指导和支持。
第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不合格社团,院团委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并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或送交学院进行纪律处分。
1.活动范围、内容与社团性质、章程不符;
2.财务管理混乱,缺乏透明度;
3.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4.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5.其它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况‘
第4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取缔处理:
1.社团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的;
2.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社团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3.背弃社团宗旨,造成恶劣影响的;
4.进行整顿后仍不合乎要求的;
5.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三十人的;
6.社团连续三个月未开展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