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员工辞退管理制度补充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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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员工辞退管理规定

2021年员工辞退管理规定

Happiness does not happen every day. If you miss it, you will have to wait a long tim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员工辞退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后勤集团员工管理,规范集团员工辞退与辞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非在编员工的辞退与辞职管理。

在编员工的辞退与辞职管理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集团各单位对于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以及违反集团、本单位管理规定、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员工有辞退的权力。

集团各单位禁止录用因违反集团、各单位管理规定、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

第四条各单位员工有主动提出辞职的权力。

第五条各单位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应工作细则,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章辞退管理第三条各单位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可以给予辞退:(1) 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任职条件者。

(2) 经考核,达不到岗位工作标准要求,经调岗试用仍达不到岗位工作标准者。

(3) 全年工作绩效考核出现3次以上(含3次)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4) 一年内出现记过超过2次(含2次)者。

(5) 全年旷工累计超过3日(含3日)者。

(6) 因工作失误造成单位、集团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者。

(7)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8) 各单位根据相关管理规定需要辞退者。

第四条各单位辞退员工时,必须依据国家《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处理。

第八条辞退员工工作由各单位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部门或工作人员负责。

各单位必须明确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以及辞退员工的工作程序,并严格按照本单位规定的工作程序办理员工辞退工作。

1、严禁各单位的下属部门或班组直接辞退员工。

2、各单位按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和送达本人,被辞退员工应签名、注明日期。

3、应给予经济补偿的,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在与当事人协商的基础上,给予合理经济补偿。

员工解聘与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解聘与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解聘与辞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内部员工解聘与辞退的管理,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提高员工整体素养和工作效率,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的解聘与辞退管理。

第三条员工解聘与辞退应当遵从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公正、公平、合法地进行。

第二章解聘与辞退的定义第四条解聘是指因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严重损害企业利益,且不宜再连续其工作的情况下,由企业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第五条辞退是指员工出于个人原因或企业经营需要,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申请,并经企业同意接受。

第三章解聘与辞退的程序第六条员工解聘应符合以下程序:(一)企业应先进行内部调查,并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二)企业应向员工发出正式的解聘通知,并对解聘理由进行认真说明;(三)员工在接到解聘通知后,有权进行申诉要求,企业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回复;(四)若经申诉后,发现解聘有误或存在其他情况,企业应重新考虑解聘决议,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五)如经申诉后,企业坚持解聘决议,应向员工支出相应的法定赔偿和福利待遇。

第七条辞退应符合以下程序:(一)员工应提前书面向企业申请辞退,明确提出辞退的原因和解决方案;(二)企业应对员工的辞职申请进行审查,并在合理的时间内予以回复;(三)若企业同意员工的辞职申请,应进行正式解除劳动关系程序,包含办理离职手续、发放离职证明等;(四)若企业不同意员工的辞职申请,应与员工进行沟通,并尽量找寻解决方案,如无法达成全都看法,可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第八条员工解聘和辞退的程序应记录并存档,以备查阅和调阅。

第四章解聘与辞退的原则第九条员工解聘和辞退应当遵从以下原则:(一)法定原则:遵从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劳动关系解除的规定;(二)公平原则:依据事实和证据,公正对待员工,不得以私人恩怨、鄙视等不合理原因进行解聘和辞退;(三)保护原则: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敬重员工的人格尊严,确保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安排和赔偿;(四)程序原则:严格依照规定程序进行解聘和辞退,确保流程合法、透亮、有序。

员工辞聘管理制度

员工辞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辞聘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运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辞聘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合理、合法合规的原则。

第二章辞聘程序第四条员工辞聘应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公司。

第五条员工提出辞聘申请时,应说明辞聘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收到辞聘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一)辞聘原因是否符合公司规定;(二)员工在试用期内或存在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况下,是否违反相关规定;(三)员工离职后是否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第七条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应与员工签订《员工离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员工离职协议签订后,人力资源部门应将协议内容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条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应办理员工离职手续,包括:(一)办理离职手续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二)结清员工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三)归还公司财产、设备等。

第三章辞聘注意事项第十条员工辞聘前,应完成本职工作,确保工作交接顺利。

第十一条员工辞聘后,应遵守公司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员工辞聘后,如有竞业限制协议,应按照协议规定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员工未按本制度规定辞聘,公司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员工在辞聘过程中,如有虚报、隐瞒事实等违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规范员工辞聘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运作秩序。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人员清退管理制度

人员清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人员清退是指因公司经营需要、员工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经公司批准,对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再适合在公司工作的员工进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四条人员清退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清退条件第五条以下情况属于人员清退的范畴:(一)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的;(二)员工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经公司考核不合格的;(三)员工因公司业务调整、组织架构优化等原因,不再适合在公司工作的;(四)员工自愿提出离职的;(五)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以下情况不得作为人员清退的依据:(一)员工在试用期内,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三)员工因工伤、疾病等原因,经医疗机构证明无法胜任工作的;(四)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清退的情形。

第三章清退程序第七条人员清退程序如下:(一)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人员清退建议;(二)部门经理对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的清退建议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三)人力资源部门将审核通过的清退建议报公司领导审批;(四)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与被清退员工进行沟通,告知其清退原因、清退时间等相关事宜;(五)人力资源部门与被清退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包括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六)人力资源部门对被清退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为改进公司管理提供参考。

第八条人员清退过程中,人力资源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充分了解被清退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等情况;(二)与被清退员工沟通,确保其理解清退原因,并给予必要的关怀;(三)为被清退员工提供职业指导,协助其再就业。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对于因公司业务调整、组织架构优化等原因导致的人员清退,公司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公司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辞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二章辞退条件第四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可以依法予以辞退:1.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2.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 因重大过失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经公司调查核实,证明其有过错的;4. 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5. 被证明不适宜继续在公司工作的;6.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经公司多次教育、警告无效的;7. 因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决定不再续签的;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应当依法给予经济补偿:1. 因公司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2. 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辞退的;3. 因员工医疗期、产假、哺乳期等原因,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辞退程序第六条公司决定辞退员工,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条公司辞退员工,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 调查核实:公司对辞退理由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2. 告知员工:公司将辞退理由及依据告知员工,听取员工的陈述和申辩;3. 确定辞退:公司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决定是否辞退员工;4. 书面通知: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辞退决定,并说明理由;5. 支付经济补偿: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6. 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协助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事宜。

第四章辞退争议处理第八条员工对辞退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辞退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自收到辞退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处理辞退争议,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集团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集团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企业员工离职管理,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旗下所有子公司及关联企业的员工离职管理。

第三条员工离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离职种类及条件第四条员工离职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试用期离职:指员工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或公司原因终止劳动合同。

2. 合同期满离职:指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一致不再续签合同。

3. 提前离职:指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前提出离职申请。

4. 辞退:指公司因员工违纪、不胜任工作等原因,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员工离职条件:1. 试用期离职:员工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

2. 合同期满离职:员工需在合同到期前30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

3. 提前离职:员工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离职申请。

4. 辞退:公司需依法依规进行辞退,并提前30日通知员工。

第三章离职手续及程序第六条员工离职手续:1. 员工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离职申请;2. 人力资源部审核离职申请,确认离职原因;3. 员工与公司签订离职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4.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归还公司物品等;5. 人力资源部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资结算、社保转移等。

第七条离职程序:1.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2. 人力资源部审核离职申请,并通知相关部门;3. 部门负责人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4. 人力资源部与员工签订离职协议;5.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6. 人力资源部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离职待遇及补偿第八条员工离职待遇:1. 试用期离职:员工可获得相当于试用期间工资的补偿;2. 合同期满离职:员工可获得相当于合同期限工资的补偿;3. 提前离职:员工可获得相当于提前离职期间工资的补偿;4. 辞退:员工可获得相当于辞退期间工资的补偿。

第九条员工离职补偿:1. 试用期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员工可享受相当于试用期间工资的补偿;2. 合同期满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满员工可享受相当于合同期限工资的补偿;3. 提前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离职员工可享受相当于提前离职期间工资的补偿;4. 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辞退员工可享受相当于辞退期间工资的补偿。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辞职辞退-开除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辞职辞退-开除制度

河南中诚嘉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离职、解雇、开除制度第一条公司有权解雇不合格的职工或职工申请离职的均须按本制度规定执行手续。

第二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的,按《职工离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条用人部门解雇试用期人员,须经本部门经理赞同后到综合办办理解雇手续,按离职手续办理。

第四条职工与公司签署聘(雇)用合同后,两方都一定严格执行合同。

职工不得随意离职,用人单位禁止无故解雇职工。

第五条职工未经赞同而自行离职的,薪水不予结算;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职工或用人单位以为其现工作不适合的,可向管理部人事专员申请在公司内部调动另一种工作。

在调动新工作一个月内仍不可以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解雇。

第七条职工一定听从组织安排,恪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犯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解雇。

第八条公司对解雇职工持谨慎态度。

用人部门无正当原由不得解雇合同期未满的职工。

确需解雇的,一定以书面形式提报解雇原由,经本部门经理及公司总经理赞同方可到管理部人事专员处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合同期满,合同即告停止。

职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管理部人事专员处办理停止合同手续。

第十条职工严重违犯规章制度、结果严重或许违纪犯法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十一条职工离职、被解雇、被开除或停止聘(雇)用,在走开公司从前,一定交还公司的全部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

不然,管理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自己负赔偿责任。

河南中诚嘉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离职管理制度第一条离职形式离职形式一般分为自然离职与半途离职两种形式:(一)自然离职:《劳动合同》期满且用人单位不一样意续签合同、签署合同人死亡或公司破产,自然排除两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二)半途离职:分为以下三种形式:1.离职(1)离职是指职工因自己原由走开公司或部门领导以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走开公司,并与公司排除工作关系。

(2)离职人员应按公司规定提早30 日向公司管理部递交书面离职申请。

(最新版)公司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最新版)公司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辞退管理规定第一条员工辞退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1.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者;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者;4. 对公司有严重的欺骗行为者;5. 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劳教、逮捕或判刑者;6. 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健康状况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7. 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或在公司内没有其它适合工作岗位者;8. 劳动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者;9. 泄漏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10. 其他个人恶意行为造成公司利益遭受损害者。

第二条辞退员工的操作流程。

1. 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实事求是地对照员工的现实能力、表现或某些特定的事实,提出辞退建议,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评审报告单》|(简称“报告单”);2. 人力行政部接到“报告单”后,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进行条件审查,如符合辞退条件,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如属不应辞退的,与有关部门负责人沟通后,协商调整工作;3. 总经理核准“报告单”后,人力行政部必须与拟辞退员工谈话,了解拟辞退员工的思想反应和意见,并通知相关部门;如总经理未批准辞退的,则由人力行政部及相关部门与员工谈话,并视情况对其工作岗位作适当的调整;4. 由主管部门通知被辞退员工办理辞退手续;5. 对被辞退人员的处理结果由人力行政部备案;6. 完成以上流程的时限要求:(1)人力行政部收到“报告单”后,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确认;(2)总经理签署意见后,人力行政部在5个工作日内协调处理。

7. 申诉:辞退的员工收到辞退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有权到人力行政部进行申诉,人力行政部视其实际情况进行受理,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诉的,将不予受理。

第三条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理办法1. 如果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的,经人力行政部查证属实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并接受考核或重新试用;2. 符合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而部门负责人不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的,由部门负责人承担管理失职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承担50%;3.如未按第二条第6点中的时限处理的,按拖延1天扣罚20元的标准给予处罚,拖三天以上者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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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辞退管理补充条例
一、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予以辞退:
1、一年内记大过两次(含两次)以上的;
2、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六天,或全年累计旷工十二天及以上的;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或收受贿赂,金额达5000元以上的;
4、泄露公司机密信息的;
5、擅自离职的;
6、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造成伤害的;
7、大骂、侮辱、威胁、恐吓公司领导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情节严重的;
8、盗窃同事或公司财、物达万元以上并经查证属实的;
9、利用职权招摇撞骗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
10、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损失达1万元以上,或故意损毁涂改公司机密、绝密文件资料;
11、在公司工作期间受刑事处分;
12、绩效考评结果为E(差)档或上级领导认定为渎职及在重大问题上无作为者;
13、吸食或贩卖毒品者;
14、煽动员工集体怠工、罢工者;
15、伪造或盗用公司公章、介绍信、合同、协议、法人委托书者;
16、参加非法组织或邪教活动者;
17、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5千元以上者;
18、不服从公司正常工作调动又无正当理由者;
19、员工因精神或身体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生活难以自理等,不能胜任现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0、员工不能胜任现有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21、员工在试用期内经证明不符合任职条件者;
22、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另有明文规定者。

二、公司按规定辞退员工时,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并由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见附表1)。

三、辞退员工时,由其直接主管向被辞退者说明辞退理由,并协助被辞退者办理移交手续。

四、被辞退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移交手续,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

五、被辞退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者,可以在收到《辞退通知书》之日起七日之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六、被辞退员工若无理取闹,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公司有权提请司法机关处理。

七、人事行政部在员工被辞退后,应及时做好员工档案变更登记工作。

八、对被辞退员工,情节恶劣者,公司将不再录用。

九、人事行政部经理根据《员工辞退申请表》与该员工的考勤记录,计算应发该员工的
工资,并向总经理呈送请款报告。

十、总经理签署意见后,人事行政部经理将请款报告转交财务部。

十一、财务部根据总经理批示的请款报告,按财务要求发放该员工工资。

十二、对在试用期被辞退的员工,做工未满七个班次者,将不予发放工资。

十三、附则
1、公司辞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2、本办法由人事行政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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