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小学生艺体抽测方案

关于开展全县2022-2023学年度小学艺体学科抽测的实施方案根据xx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本期持续开展小学艺体抽测,为做好本次艺体学科抽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测时间x月x日-x日。
二、抽测科目及学段小学x年级音乐、美术、体育。
三、抽测方式考务人员送考到校,现场抽取x年级每个班艺术(含音乐和美术,下同)、体育各5名学生参加测试,原则上男女各半,不足20人年级的学校该年级全部参加,教学点的学生送至所在中心校参测。
四、抽测顺序每个班抽5名学生测试体育,另抽5名学生测试艺术,音乐和美术可交替进行测试,若规模较小的学校,所抽学生先进行美术测试,结束后再进行音乐测试。
(具体步骤见附件2)五、抽测内容(一)艺术(100分)1.美术(50分):抽选题目绘画40分;泥塑、手工、书法等特长展示(10分)。
2.音乐(50分):抽选必唱歌曲演唱40分;抽选节奏(5— 1 —分);特长展示器乐、舞蹈等(5分)。
(二)体育(100分):50米跑(25分)、坐位体前屈(25分)、立定跳远(25分)、跳绳(25分)(附件3)。
六、测试分组及人员安排全县分8个测试组,每个测试组1名领队,2名体育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美术教师(见附件4)。
(一)测试组领队负责车辆、人员、路线安排,考生抽调,维护考场纪律,安排人员成绩录入,成绩及试卷保管。
(二)测试人员按规范要求测试完所测项目原始成绩并登记,每天须将测试成绩登录至电子表格(领队自带笔记本电脑或U 盘一个,成绩录入后现场拷走)。
七、其他事项(一)压实安全责任。
各教育督导站主任、各校校长是此次抽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由于此次考点分散,送考到校,工作量大,各考点必须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制定方案、应急预案,统一步调,服从指挥,考试结束如遇突发恶劣天气,各组领队做好时间调整,确保抽测期间各项安全。
(二)严肃考风考纪。
各教育督导站、学校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学生一旦抽定不得更改(现场抽取的特异体质、残疾学生需要调换,学校出示相关证明领队查验后调换)。
小学生艺术水平评估实施方案完整版

小学生艺术水平评估实施方案完整版背景艺术教育在小学生的全面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有效评估小学生的艺术水平,并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我们制定了以下小学生艺术水平评估实施方案。
目标本评估方案的目标是:1. 综合评估小学生的艺术能力,包括绘画、音乐、舞蹈等方面;2. 确定小学生在艺术方面的潜力和发展方向;3. 为小学生提供个性化的艺术教育指导。
实施步骤本评估方案的实施步骤如下:步骤一:制定评估标准我们将根据小学生艺术发展的阶段特点,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
评估标准应包括技术能力、创造力、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步骤二:评估工具准备我们将准备一系列的评估工具,包括绘画、音乐、舞蹈等方面的测试题目和任务,以便全面评估小学生的艺术水平。
步骤三:评估过程评估过程将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清晰地向小学生介绍评估内容和要求;2. 提供评估材料和工具,并确保评估环境安静和舒适;3. 指导小学生完成评估任务,同时记录他们的表现和答案;4. 结合评估标准,对小学生的作品进行评价和打分。
步骤四:结果分析根据评估结果,我们将进行结果分析并制定个性化的艺术教育指导方案。
我们将为每位小学生提供针对其艺术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具体建议和培训计划。
步骤五:跟踪和评估我们将定期跟踪和评估小学生的艺术发展情况,以确保他们得到持续的个性化教育和培养。
时间安排本评估方案将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安排,制定合理的时间安排。
评估过程应充分考虑小学生的研究负担和身心发展需求。
结论通过本评估方案,我们将能够全面了解小学生的艺术水平和潜力,为他们提供更好的艺术教育资源和个性化指导。
这将有助于小学生在艺术领域的发展和成长。
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1. 背景艺术教育是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可以帮助学生发展创造力、创新能力和审美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了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各级教育部门已经开始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本方案旨在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实施方案。
2. 目的和意义中小学艺术教育,作为一种涵盖多种艺术学科的教育领域,其目的是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艺术素养、审美意识和创造性思维,提高学生的美育水平和人文素质。
因此,对中小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测评,可以增强学生的艺术素养,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欣赏和创造美,使中小学生在人文领域中具有更高的素质和竞争力。
3. 测评内容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内容应包含以下四个方面:3.1 素描技能素描技能是衡量学生美术基本功的重要内容,该项内容主要考查学生的人物、动物、风景等各类基本素描技法。
3.2 颜色运用颜色运用是评价学生创作水平的关键因素之一,该项内容主要考查学生的色彩搭配和运用等方面。
3.3 音乐演奏音乐演奏是音乐教育中的重要部分,该项内容主要考查学生音乐表演中的演奏技巧和音乐表达能力。
3.4 舞蹈表演舞蹈表演是舞蹈教育中重要的方面,该项内容主要考查学生舞蹈基础和舞蹈艺术表现力。
4. 测评方式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方式可以分为两种类型:4.1 样本测评样本测评即抽取少量学校和学生进行测评,通过测评结果来判断全国中小学生的艺术素质。
这种方式适用于全国性或地区性测评。
4.2 全员测评全员测评即对全国中小学生进行测评,通过数据分析、评价和比较等方式,从宏观层面反映学生的艺术素质。
这种方式适用于学校、区域性和考试等测评。
5. 测评标准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需要制定测评标准,确保每个参与测评的学生可以得到公正、科学的评价。
同时,测量标准应该与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以确保学校和学生实际受益。
6. 实施步骤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的实施需要严格的流程和步骤,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通过建立并实施符合审美教育要求的中小学生艺术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促使全区各校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全面提高艺术课程的教育质量与学生艺术素养。
二、测评依据测评依据是《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办法》及所附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及所附的《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等文件。
三、测评目的(一)了解和衡量学生艺术素质的个体水平,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特长发展。
(二)了解学校艺术课程实施及课堂教学状况,以及影响学校艺术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
(三)了解区域性中小学生艺术素质的总体水平以及不同地区的差异情况。
(四)落实教育部关于将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及教育现代化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并将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以及逐步作为学生中考和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的相关要求。
四、测评内容(一)学习品质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由教师在艺术课堂教学情况,主要运用表现性评定、课堂观察等形式性评价方式,采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定相结合,把学生平时的课堂表现,艺术活动记录,特长潜能等做全面客观公正的评定。
(二)音乐欣赏能力1、能听辨歌唱中不同类型的人声音色,说出常见的演唱形式。
2、认识常见的中国名族乐器和西洋乐器,并能听辨其音色。
3、能听辨和感知音乐中出现的速度、音色、节奏、旋律等变化和特点。
4、能听辨音乐情绪的不同特点,并作简要描述。
5、能感知音乐主题,区分音乐基本段落。
6、了解有代表性的中国民间音乐、中国戏曲及曲艺音乐等,聆听后能说出曲名或类型。
(三)音乐表现能力1、能够随琴声或书本试唱简单的乐谱,具有初步的识谱能力。
2、能用正确的姿势和呼吸方法唱歌,具有良好的唱歌习惯。
3、能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的演唱,每学年能背唱歌曲2-6首。
2019安徽合肥一中、 六中 、八中中考自主招生艺术类考核实施细则

2019安徽合肥一中、六中、八中中考自主招生艺术类考核实施细则一、专业考核1.考核时间:6月1-2日,上午8:00开始,下午2:00开始。
考生提前半小时进入学校候考区进行抽签,确定考核的先后顺序。
2.考核分组:考核分西洋乐,民乐,声乐同时进行。
3.考核地点:合肥六中习之楼(西洋乐)、和之楼(民乐)、行之楼(声乐)。
参加考核的考生,考核当日凭艺术类自主招生专业测试准考证从学校北门进入学校,家长不准进入学校。
考生进校后在指定的候考室候考,引导员按时、有序的将考生带入考场。
4.考核办法:(1)器乐类考生需自带乐器(钢琴除外),可自带乐谱,测试内容为“音准”和现场演奏。
“音准”即根据钢琴弹奏音进行模唱,同时现场演奏自备的一首曲目,或者按照评委的要求演奏自备曲目中的一个片段。
各评委现场根据考生演奏的技巧、表达的情感等独立评定合格与否,并当场亮牌,超半数评委认定合格的,即为专业考核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当场告知考生本人。
(2)声乐类考核内容为“音准”和现场演唱。
“音准”即根据钢琴弹奏音进行模唱,同时清唱一首自备歌曲,或者按照评委的要求演唱自备歌曲的一个片段。
各评委现场根据考生演唱的技巧、表达的情感等独立评定合格与否,并当场亮牌,超半数评委认定合格的,即为专业考核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当场告知考生本人。
二、专业合格证发放及审核考核当日,考核合格者在考核结束后,领取专业考核合格证书。
考生获得专业合格证,若在教育考试院公示期有异议的,将以教育考试院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三、几点说明1.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合肥六中领取自主招生考核准考证,未在指定时间抽签及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没有携带自主招生考核准考证者,不准参加抽签和考核。
3.考核当日考生凭准考证方可进入学校(家长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4.考生参加专业考核需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严守考场纪律。
小学生艺术才能评比方案

小学生艺术才能评比方案一、前言为了进一步推动小学生艺术教育的发展,激发和培养学生的艺术才能,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我们特制定本评比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对小学生艺术才能的评比,激励学生积极参与艺术活动,提升他们的审美素养和创新能力。
二、评比对象全国范围内的小学生(一至六年级)三、评比内容1. 绘画评比学生绘画作品的创意性、技巧性、色彩搭配和构图等方面。
2. 书法评比学生书法作品的字体规范、结构严谨、用笔准确和整体美感等方面。
3. 音乐评比学生音乐作品的旋律、节奏、音准、表现力和创新性等方面。
4. 舞蹈评比学生舞蹈作品的动作规范、舞姿优美、表现力和创新性等方面。
5. 戏剧评比学生戏剧作品的剧本创作、角色表演、台词表达和整体呈现等方面。
四、评比方式1. 网络投稿学生可通过所在学校或艺术培训机构进行作品投稿,作品需以数码图片或视频形式提交。
2. 专家评审由艺术教育专家、学者和艺术家组成评审团,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分标准给出分数。
3. 结果公示评比结果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并设立奖项,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五、评比时间1. 投稿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 评审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3. 结果公示:2023年5月1日六、奖励措施1. 获奖学生将获得荣誉证书、奖品及纪念品。
2. 优秀组织奖:对积极参与评比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或培训机构给予表彰。
3. 优秀指导教师奖:对在评比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给予表彰。
七、注意事项1. 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一旦查出抄袭,将取消评比资格。
2. 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3. 评比过程公开透明,如有疑问,可向主办方提出申诉。
八、组织机构1. 主办单位:XXX艺术教育联盟2. 承办单位:XXX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3. 支持单位:全国各小学、艺术培训机构九、联系方式联系电话:XXXXXXXXXXX十、附则本评比方案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5.03•【字号】皖教秘[2013]175号•【施行日期】2013.05.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体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皖教秘〔2013〕175号)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厅直属中专学校:为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基本情况,为制订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基本情况调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
二、调查内容具体调查内容见各调查表。
调查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三、填报要求1.各地各校要依据国家、省有关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基本条件和配备标准如实填写调查表。
2.本调查是教育行政部门了解情况的基本依据,各地各校要确保填报调查数据真实有效、可核实,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
3.各地各校填报的基本数据必须与已有的法定统计数据一致。
4.请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厅直属中专学校在报送调查表的同时,提供一份本地本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情况报告。
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介绍、主要成绩、特色体育艺术活动、学生体育艺术社团发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政策建议等内容。
5.请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厅直属中专学校在6月30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印章的汇总表PDF版报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各市教育局需将所属的县(市区)汇总表一同报送。
信箱:*******************。
联系人:丁仁能、汪家军,电话:0551-********、62825293四、调查参考文件1.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2.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教基〔2007〕15号)附件1.安徽省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情况汇总表2.安徽省学校体育基本情况调查表3.安徽省学校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4.安徽省学校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5.安徽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基本情况汇总表6.安徽省学校艺术教育基本情况调查表安徽省教育厅2013年5月3日附件1安徽省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情况汇总表(教育行政部门填写)附件2安徽省学校体育基本情况调查表(学校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填表说明:1.体育教师:小学每6个班、中学每7个班配1名专职体育教师;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规模小于配备班额的学校可配较稳定的兼职体育教师。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7.20•【字号】皖教基〔2023〕5号•【施行日期】2023.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基〔2023〕5号各市教育局,广德市、宿松县教育局:现将《安徽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安徽省教育厅2023年7月20日安徽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优化育人方式和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升我省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构建德智体美劳五位一体的高质量义务教育课程实施体系,强化课程组织实施,完善课程实施保障措施,突出全纳性、全面性和基础性,发展素质教育,使学生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课程设置(一)学制课时我省义务教育课程实行九年一贯设置,按“六三”学制安排。
每学年共39周。
一至八年级新授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九年级新授课时间33周,第一学期复习考试时间1周,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3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
学校机动时间可用于集中安排劳动、科技文体活动等。
一至二年级每周26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0课时,七至九年级每周34课时,九年新授课总课时数为9522。
小学每课时按40分钟计算,初中每课时按45分钟计算。
小学、初中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和教学改革需要,在保证周总时长、学科课时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对学段当中学科课时的年级分布、每节课的具体时长作适当调整。
安徽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安徽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要求,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因地制宜,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
(一)客观记录,据实评价。
初中学校以日常表现为依据,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做客观记录或写实描述;依据客观记录和真实数据对学生综合素质做出等级评定,提供给高中学校招生使用。
(二)内容全面,体现特色。
充分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特别注重考察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充分体现城乡特点和学校的办学特色。
(三)注重过程,促进发展。
实现评价与日常教育教学特别是德育的融合,注重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功能,引导教师关注学生学习和成长过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强化监督,确保公正。
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程序,落实初中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高中学校的职责,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的审核制度、信誉等级制度、公示和复核制度,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可信可用。
三、评价内容(一)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团队活动、军事训练、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和表现。
(二)学业水平。
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重点记录学生课堂表现、作业完成及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等。
(三)身心健康。
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工作的通知-合教秘〔2018〕697号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做好2018年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工作的通知合教秘〔2018〕697号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为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安徽省教育厅2015年印发了《安徽省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安徽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实施办法》、《安徽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皖教体〔2015〕1号),要求自2015年起,在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试点实施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艺术教育自评和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
现就2018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试点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在巢湖市、庐阳区、包河区实施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
测评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学校要如实记录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结果,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巢湖市、庐阳区、包河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请于12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
二、实施中小学校艺术教育自评中小学校艺术教育自评以学年为单位,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校要在全面总结本校艺术教育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填写自评报表,自评报表由自评项目、自评内容、自评记录、自评得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结果以分数呈现。
各中小学校于12月20日前将2017-2018学年《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报至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存档备查。
市管学校同期报市教育局(加盖公章)。
三、编制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在全面总结本区域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主要围绕课程建设、教师配备、教育管理、教育经费投入、教育设施设备建设、课外活动、校园文化环境、重点项目推进,以及实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等方面,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客观收集信息,并根据数据和事实进行分析研判,总结成绩,提炼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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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了解掌握学生艺术素养发展状况,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覆盖到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
第四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见附表)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
基础指标是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学业指标是中小学生通过校内学习,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达到的目标;发展指标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
第五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形式呈现,基础指标40分;学业指标50分;发展指标20分,其中加分项目10
分。
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成绩评定,同时参考教师评语、学生互评、自我评价等。
学校可分年级段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应及时汇总、整理、存档、上报。
第七条学校要如实记录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纳入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安徽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根基教育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项目包括艺术课程、艺术活动、艺术教师、条件保障、特色发展以及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等。
学校应在全面总结本校艺术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填写自评报表(见附表)。
第四条自评报表由自评项目、自评内容、自评记录、自评得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构成,学校应根据自评项目内容如实填写。
第五条自评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艺术课程30分,艺术活动20分,艺术教师20分,条件保障20分,特色发展10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10分(加分项目)。
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自评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纳入校长考核内容,确保过程规范、结果真实,不弄虚作假。
每年9月底前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报至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第七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结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当年10月至12月。
公示期内社会对自评报告的意见和投诉,要及时收集、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
第八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的指导和管理。
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开展必要的督导检查。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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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管理机制,推进学校艺术教育规范发展,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全面总结本地中小学校(含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编制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第三条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重点反映艺术课程建设、艺术教师配备、艺术教育管理、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重点项目推进,以及中小学实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第四条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应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注重全面客观收集信息,根据数据和事实进行分析判断,总结成绩,提炼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的举措。
第五条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0月底前将本县(区、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报送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
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1
月底前将本地(州、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报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报送教育部。
第六条教育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研究、分析各省(区、市)报送的相关信息,编制并发布《全国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1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
附表
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
省(区、市)市
学校名称(公章):联系电话:
学校类别:□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完全中学;□职业高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教学班总数:小学个;初中个;高中个
在校学生总数:小学人;初中人;高中人
专任教师总数:小学人;初中人;高中人
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1.请对应自评项目和自评内容进行自评,并认真填写此表。
2.学校可另附自评报告。
3.此表一式两份,报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一份,学校存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