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
关于高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方法与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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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职 院校 教 师 教 学 的特 点
高 职 院 校教 师 教 学 质 量 与 教 学 实 现 过 程 .与 普通 中学 和高 等 院 校 教 师 的 教 学要 求 有 着 明 显 区 别 ,这 也 是 由高 职 人 才 培 养 目标 定 位 的 差 异性 决定 的 其特 点 如下 : 1 师主 导性 与 学生 主体性 互 动 。 教 高职 教育 是 定位 清 楚 、
在 联 系 的要 求 . 到 对 学 生 素 质 与能 力 导 引 、 构 、 成 、 达 建 形 积 淀 与 突破 的 过 程
一
免 的 事 实 是 高 职 院 校 学 生 的 文 化 基 础 整 体 较 差 ,一 定 程 度
上 可 以说 是 由于 高 中 阶 段 的 “ 如 意 ” 致 了在 高 职 院 校 就 不 导
中 图分 类 号 : 7 5 G 1 文 献 标识 码 : A 文章 编 号 :0 l 7 1 (0 9 2 - 0 2 0 1 0 一 5 8 2 0 )6 0 5 - 3
高 职院校教师教学质 量评价是一项 系统性 的工作 , 其 系统 性 核 心 来 源 于 高 职 教 育 教学 的 目标 定 位 和 教 学 工 作 本 身 的整 体 性 教 学 过 程 与 教 育 质 量 是 在 对 整 体 教 学 目标 分 解 、 化 的 基 础 上 , 照 高 职 教 育 教 学 的 目标 和教 学 环 节 内 细 按
教 学过 程 和 教学 质量 保 障 中 的 主导 性 地 位 同 时 . 师 的 主 教 导 地位 还 体 现 在 学 生 的 学 习 动 力 、 情 , 索 性 、 考 性 , 热 探 思 学 习 技巧 、 法等 都 要 靠 教师 去 诱 导 和 培 养 从 而 决 定 了 教 师 方
高职院校教师考核办法

①不积极参加“三育人”改革,师德师风较差,师生关系不太融洽;
②实际完成的年平均工作量未达到学校规定 的基本要求;
③累计2次及以上年 度教学质量测评为基 本合格;
④累计2次及以上严 重教学事故或累计4 次及以上一般教学事 故;
⑤有学术不端行为;
⑥累计2次年度 考核基本称职。
①不积极参加“三育人”改革,师德师风差,师生关系不融洽; ②不履行岗位聘用合同且工作量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
学年内无学生有效投诉,未出现教学事故或其他违法违纪 行为。
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
称职的条件
积极参加“三育人”改革。师德师风良 好,师生关系融洽; 教学及公共服务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要 求。年度教学质量测评为合格及以上;
学年内学生有效投诉少或没有,未出现 重大教学事故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1.教师的基本工作量(480学时/学年)
教学
(320)
教研科研 (80)
公共服务 (80)
上述指标为学校基本要求,各教学单位可依此制定本单位教师 的 “基本工作量”,但各教学单位的 “基本工作量”不得低于 学校的基本要求。
包含教学、科研、公共服务工作三个方面。其 中科研工作不作为年度考核是否称职的指标, 只作为年度评优和奖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附件一 深职院教 师教学质量测评管 理办法
附件五 深职院教 师公共服务工作量 化考核评分指南
附件二 深职院教 师岗位科研基本职 责实施细则
附件四 深职院教 师教研工作量化考 核评分细则
附件三 深职院教 师科研工作量化考 核评分细则
③累计3次年度教学质量测评为基本合格或1次 不合格;
④累计3次及以上严重教 学事故或6次及以上一般 教学事故;
高职院校教师考核办法

06
考核的改进与发展
教师对考核的意见和建议
01
教师认为考核标准应更加明确,减少主观评价,增 加客观指标。
02
教师建议加强对学生反馈的重视,将学生评价纳入 考核体系。
03
教师希望考核结果能及时反馈,以便于教师了解自 己的不足并改进。
考核办法的修订和完善
01 针对教师反映的问题,对考核办法进行修订,明 确各项考核指标的权重和评分标准。
课程设计
评估教师对课程的整体设计,包括课程目标 、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
学生评价
通过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方式,全面了解 教师的教学效果。
科研工作考核标准与指标
科研成果
评估教师的科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 、申请专利、承担课题等方面。
学术贡献
考核教师在学术领域内的贡献,如参 加学术会议、组织学术活动等。
VS
改进措施
对不合格教师进行培训、指导,提供专业 发展机会,帮助教师提升教学水平和能力 。
教师晋升与职称评定中的考核结果应用
晋升条件
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升和职称评定的主要依据之一,设立明确的晋升条件和标准。
职称评定
根据教师的考核结果,结合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职称评定,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社区服务
评价教师参与社区服务、公益活动的次数和 效果。
社会培训
评价教师参与社会培训、技能鉴定的次数和 效果。
资源共享
评估教师对学校资源的共享程度,包括实验 设备、教学资料等。
职业道德与师德师风考核
工作态度
评价教师的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敬业精神等。
学术道德
评价教师在学术研究中的道德表现,如诚实守信、避免学术不端行为等。
高职院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高职院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为了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全面的质量观,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制度,完善教学质量的评估体系,增强教学质量评估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一)制定本办法的依据是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学院制定的《教学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及相关的教学管理规范。
(二)考核办法遵循民主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操作方便的原则。
(三)体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全体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及外聘教师。
三、考核内容项目权重(一)教学常规 20分(二)课堂评议 50分(三)教学研究 20分(四)教师互评 10分四、考核分工(一)教学常规考核教学常规考核由各教研室及督导组组织,分期中、期末两次进行,课部抽查。
(二)课堂评议考核课堂评议考核是以学生为主,采用问卷形式,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估,由课部组织实施,分期中、期末两次进行。
期中发放教师教学情况调查表,组织各班学生代表填写,每班对任课教师填写一张调查表,作为了解教师教学的依据,不计入统计分。
期末发放课堂教学评估表,每位学生对任课教师填写一张教学评估表,电脑计分,计入评议总分。
学生给教师评出的平均分直接乘权重。
(三)教学研究考核教学研究考核由各教研室及督导组组织,分期中、期末两次进行,课部抽查。
(四)教师互评教师互评由课部组织,在每学期末按照《教师考核互评标准》进行。
五、考核程序(一)教研室初评——各教研室按分工要求做好初评工作,并对初评结果进行汇总。
(二)教学考核督导小组复评——对各教研室汇总的初评结果进行复评、审核。
(三)部务委员会审定——对考核督导小组报送的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六、考核统计及等级划分(一)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评价。
以学期为评价单位,平时积累资料,期末综合评价。
(二)总分为100分。
每个项目先以100分制评定(附加分累计进项目分),总评时按权重折算。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为了建立与岗位管理、绩效评价及职称评审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工作热情,提升管理水平与能力,促进学院“双一流"建设,按照《教育部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一、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指导思想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紧扣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把握高职院校教师成长与发展特点,从事关职业教育发展与建设的高度,深入分析我院当前高职院校教师岗位聘期与年度考核、绩效评价、职务评审、评优推荐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立足现实,制定体现高职教育特色,与教师岗位管理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突出教育教学中心地位,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协调推进,考核内容全面详尽,量化科学合理,易于操作实施,能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促进教师成长发展的量化考核体系.二、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1.坚持与专业相关联的考核原则。
2.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原则。
3。
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原则.4。
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考核原则.5。
坚持以教学为主,科研推广、社会服务等内容有机结合的考核原则.三、考核内容及量化细则(一)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二)科研(推广)、教改工作考核细则(三)其他工作量化考核细则(四)个人荣誉量化考核细则四、量化考核结果运用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目的在于运用。
学院将把教师量化考核结果在教师职称评审、奖励津贴分配、教师岗位分级聘任工作中试行推广运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到年度考核、评优推荐等更大范围运用,以充分发挥量化考核的作用。
(一)在教师职称评审中运用。
对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依据量化考核办法,对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进行量化赋分排序,并将排序情况提供给学院两级评审专家,作为专家推荐的重要依据.(二)在奖励津贴分配中运用。
各分院部根据学院教师工作量考核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分院部奖励津贴分配办法,将教师年度量化考核结果充分运用到奖励津贴分配中,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强化教学中心地位,以量化考核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高职院校绩效考核方案

高职院校绩效考核方案一、绩效考核的背景与意义绩效考核是高职院校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对高职院校教师、学生和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科学评估,能够激励教职工积极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高职院校绩效考核方案,对于高职院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绩效考核的原则与目标绩效考核的原则包括客观公正、全面细致、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透明公开等。
考核目标是以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和学校整体发展为核心,以教学实绩、科研成果、教务管理和师德师风为重点,全面评估高职院校各方面的工作表现和绩效。
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1. 教学实绩指标(1)学生评估指标:包括学生教学质量评估、学生满意度调查等。
(2)教学成果指标:包括教学竞赛获奖、教师教学改革项目成果等。
(3)学生就业指标:包括就业率、就业质量等。
2. 科研成果指标(1)科研项目指标:包括科研项目申报和获得情况。
(2)科研论文指标:包括发表的论文数量和影响力。
(3)科研奖励指标:包括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3. 教务管理指标(1)课程建设指标:包括课程设置与改革情况。
(2)教学管理指标:包括教学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
(3)质量保障指标:包括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等。
4. 师德师风指标(1)教师师德行为指标:包括教师的教学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
(2)教育教学服务指标:包括教师参与校外教育和教学活动情况。
(3)学生评价指标:包括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和反馈。
四、绩效考核流程1. 制定绩效考核计划:确定考核时间、对象和指标体系,明确考核标准和权重。
2. 收集相关数据和材料:教职工和管理人员提供相关的工作数据和绩效材料,包括教案、教学记录、科研成果、教学评估报告等。
3. 绩效评估:评估委员会对收集到的数据和材料进行评估,根据指标体系和权重进行打分,并给出绩效评价。
4. 绩效反馈与奖惩:将绩效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教职工和管理人员,对于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于表现不佳者给予适当的惩罚。
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

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高等职业教育在培养高素质人才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教学质量评价是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文将探讨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性及方法。
教学质量评价通过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估,能够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同时,通过评价,教师可以从多方面了解自己的教学状况,不断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教学质量评价不仅是对教师工作的评估,更是为教师提供了反馈和指导,帮助教师发现自身的不足,推动教师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通过评价反馈,教师可以了解自己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方面的不足之处,进而进行改进。
教学质量评价通过客观、全面的评估教师的教学工作,保障了学生的权益。
学生可以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对教师的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从而更好地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提高学习效果。
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对教师的教学质量有着最直接的感受。
因此,学生评价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环节。
学校可以组织学生通过网上评价、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学生可以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等方面对教师进行评价,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同行评价是指教师之间的相互评价。
同行教师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彼此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方法,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同行评价可以从多个角度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包括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教学方法的运用、课堂氛围的营造等。
专家评价是指由经验丰富的专家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
专家可以从专业角度出发,对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评价,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专家评价可以为教师提供更加专业的指导和帮助,推动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综合评价是指将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专家评价相结合,形成综合性的评价结果。
这种评价方式可以全面地反映教师的教学质量,为教师提供更加全面的反馈和指导。
同时,综合评价也可以保障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高职院校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

高职院校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职院校在培养人才、提升教育质量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高职院校的教育质量能够得到有效的评估和提升,建立一个科学、全面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高职院校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包括评估目标、评估指标以及评估方法等。
评估目标高职院校的教育质量评估目标是确定和提升教育质量,使院校能够更好地服务社会需求和推动人才培养。
评估目标应该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质量、师资力量、学生发展和毕业就业率等方面。
通过对这些目标的评估,可以判断出高职院校在培养学生方面的综合能力,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和提升。
评估指标高职院校的教育质量评估指标应该综合考虑教师教学质量、学生学习情况、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教育资源配置等多个方面。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评估指标示例:1.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包括学生评价、教学反馈、教学成果等指标。
2. 学生学习情况: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等方面,包括学业成绩、课外活动参与度、学生自主学习情况等指标。
3. 课程设置:评估课程的合理性和适应性,包括课程目标的明确性、课程内容的科学性、教材的选择等指标。
4. 实践教学环节:评估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包括实习情况、实验实训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指标。
5. 教育资源配置:评估学校对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情况,包括教学设施、图书馆资源、实验室设备等指标。
评估方法高职院校的教育质量评估方法应该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评估手段,以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评估方法示例:1. 学生调查问卷:通过学生的自评和对教学环节的评价,了解学生对教育质量的感受和评价,从而反映教育质量的真实情况。
2. 外部评估机构评估:聘请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高职院校进行评估,通过专业的评估团队进行教育质量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3. 学生学业成绩评估: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分析和评估,探究学生成绩与教学质量的关系,从而判断教育质量的好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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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的教学质量管理,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掌握教师实际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促进教师师德修养和教学能力的不断提高,引导全院教师不断提高教学工作水平,依据《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中的相关规定与管理办法,结合我院教师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评价目的(一)以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提高为目标,充分发挥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的导向、激励和促进功能。
(二)通过对教师教学课前准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学态度等指标的考察,真实地评价授课教师教学工作的实际水平,帮助教师总结教学经验,发现和诊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寻求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与策略,推进教学质量提高。
(三)为师资队伍建设的决策提供信息,并为教师职称评聘、表彰奖励、津贴发放等提供重要依据。
(四)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完善教学评价机制,使教学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二、考核评价原则(一)客观性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过程中要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做到真实、准确、客观。
同时,构建的评价体系要考虑到评价项目的全面性及其权重的合理性;评价人员构成的权威性、代表性;信息采集的真实性与客观性;评价工作的真实性等。
(二)发展性原则遵循“尊重、理解、激励、共进”的指导策略,以教师教学能力评价为核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强调发展性而非奖惩性,强调形成性而非终结性,强调交互式而非单向式,努力突出教师的主体地位,在充分肯定教师教学成绩和总结经验的同时,与教师一起分析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逐步提高。
(三)激励性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必须有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教学改革,有利于开发教师的创造力,有利于教师素质的提高。
评价结果对于教师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具有较好的激励作用,从而激发教师主动进行自我完善。
(四)指导性原则通过教学质量评价,帮助教师“诊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教师扬长避短,从而促进教师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五)可行性原则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应具有可操作性,评价指标从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出发,使教师经过努力能够达到指标要求。
(六)多元性原则由于不同评价者对教学过程的观察角度不同,因此在评价中采取多元评价方式,包括教学督导评价、学生评价、系部评价和教学管理部门评价,必要时还要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评价,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七)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由于教学质量具有较强的后显性,部分评价指标很难量化。
因此,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采取在量化计算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评价的办法,尽可能地提高评价结果的科学性。
三、考核评价对象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的对象为学期内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分为三类:(一)专任教师,即我院在编的各系部教师。
(二)兼课教师,即学院系部之外其他部门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
(三)外聘教师,即我院聘请的校外兼课及行业、企业兼职教师。
四、考核评价机构学院实行院、系部两级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管理体制。
设立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院教评委”),各系部设立系部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系部教评委”),分别履行各自职责。
院教评委下设日常办公机构—教学督导室,由院长直接领导,负责学院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的日常工作。
(一)院教评委院教评委主任由院长担任,副主任由主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委员由教学督导室、教务处、学工部、人事处、科研部、各系部主任及合作企业代表组成。
教学督导室人员由学院教学督导员组成,教学督导员从学院在岗的教授、副教授中聘任,聘期一般为三年,可以续聘。
对于履行职责不力、评定不公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者,可提前解聘。
(二)系部教评委各系部教评委主任由各系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各系部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委员由若干名系部兼职教学督导员组成。
各系部兼职教学督导员由各系部从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中聘任,聘期一般为三年,可以续聘。
对于履行职责不力、评定不公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者,可提前解聘。
(三)学生教学质量信息员队伍学院组建学生教学质量信息员队伍。
教学质量信息员队伍是在教学督导室直接领导下,为学院教学工作提供信息的群众性组织。
教学质量信息员每班1名,由思想品德好、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做事认真、实事求是、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担任。
主要从事教学信息的收集与信息反馈,为学院教学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协调教和学双边活动,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五、考核评价的组织与实施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在院教评委的领导下开展,在每学期的第14周至16周进行一次。
教学督导室负责制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系部教评委负责制定本部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计划并组织实施。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由学生评价、学院教学督导评价、系部教评委评价(以下简称“系部评价”)及学院教学管理部门评价四个方面组成。
每学期评价工作完成后,教学督导室负责将各项评价结果汇总并确定每位教师的教学考核评价等级,报院教评委审议。
由院教评委主任组织召开院教评委全体成员工作会议,听取教学督导室作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汇报,并审核相关评价材料。
经学院教评委审议通过后,由教学督导室向各系部公布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交教务处、人事处分别存档备案,作为教师表彰奖励、课时津贴发放及职称评聘的主要依据。
凡被评价结果为C或D 者,取消当年表彰奖励及职称评聘资格。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系部要相互配合,将该项工作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纳入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抓好落实。
院教评委将不定期对各系部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进行抽查,同时将抽查结果纳入对各系部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之中,并按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进行奖惩。
(一)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由下达教学任务的系部教评委负责组织相关学生开展评价工作。
以自然班为单位,每班学生对本学期承担该班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进行评价打分,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学生评价表》(见附表1)。
班级所有学生均应参与评教,评教前系部教评委要向学生讲清评价的意义和要求,取得学生的正确理解和积极配合,公平公正地为每名任课教师评价打分。
(二)系部评价系部教评委负责组织成员对承担本系部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含专任、兼课及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系部教评委成员通过听课、说课、访谈、考察教学过程等多种形式,考核教师教学质量,并填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系部评价表》(见附表3)。
(三)教学督导评价每学期教学督导室负责安排教学督导员对承担教学工作的所有任课教师进行一轮督导听课,并依据《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督导评价表》(见附表5)进行考核评分,并将考核评价结果记入该表及《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综合评价汇总表》(见附表6)。
(四)学院教学管理部门评价由教务处负责每学期依据学院《教学和教学管理差错与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及有关教学管理制度,对教师遵守教学纪律及相关教学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结果记入《教学管理部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扣分汇总表》(见附表7)。
六、考核评价标准(一)学生评价占40%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六个方面,其标准和分值见《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学生评价表》。
(二)系部评价占30%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文件、课前准备、教学内容、教学效果等九个方面。
具体内容见《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系部评价表》。
(三)教学督导评价占30%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教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九个方面,具体内容见《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督导评价表》。
(四)学院教学管理部门评价为扣分项目占10%依据《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教学及教学管理差错、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在教学检查中发现问题并被认定为教学及教学管理差错、事故者,进行扣分。
1.认定为教学及教学管理差错者,扣3分。
2.认定为一般教学责任故事或一般教学管理事故者,扣6分。
七、考核评价的相关规定各系部应在每学期第14周至16周内,完成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并完成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系部评价及教师自我评价各项的汇总工作。
以保证全院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顺利完成。
(一)《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系部评价汇总表》中63分(此表总分为70分)以上人数不得超过本部门归口管理任课教师的30%。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A级。
1.周学时达不到6学时者。
2.认定为教学及教学管理差错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教学评价等级不得评为B级及以上:1. 发生一般教学责任故事或一般教学管理事故者。
2.学生教学质量信息员在教学质量反馈中两次提出批评意见者。
(四)本学期发生一次严重教学责任事故或严重教学管理事故,或发生二次及以上一般教学责任事故或教学管理事故者,直接评为D级。
(五)为保证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教学督导室和各系部要妥善保管评价资料,评价过程中不得随便调阅。
(六)院系两级参与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徇私舞弊。
对在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中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学院将追究其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七)教师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向教学督导室提出申诉,教学督导室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凡涉及更改评价结果的,由教学督导室提交院教评委审议。
八、考核评价结果的计算与汇总(一)学生评价结果每门课程所面向的所有班级的所有学生都要参与对任课教师的评价。
1.教师在同一系承担一门或多门课程由下达教学任务的系部教评委负责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测评。
教师承担一门课程时,每个班级的评价分数计算方法为: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算出班级学生评价分数的平均值,即为教师这门课程在该班的学生评价得分。
如有平行班,则教师得分为每个班级学生评价平均分的平均值。
教师承担多门课程时,则教师得分为每门课程的学生评价平均分的平均值。
2.教师在不同系承担同一门课教师承担的课程为基础部下达的不同系的公共课与基础课,由基础部教评委负责组织相关各系学生的评价工作。
计算方式仍然是以班级为单位,算出每个系学生评价的平均分,再算出几个系学生评价平均分的平均值,得出的数值即为教师的最终学生评价得分。
教师承担的课程为艺体系下达的不同系的体育课,由艺体系部教评委负责组织相关各系学生的评价工作。
计算方法同上。
教师承担的课程为电子系下达的不同系的公共计算机课,由电子系部教评委负责组织相关各系学生的评价工作。
计算方法同上。
3.教师在不同系承担不同课程由下达教学任务的系部教评委分别组织相关学生对教师所任课程进行测评。
测评结果由系部教评委分别记入《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学生评价汇总表》(见附件2)后,在第16周报教学督导室,由教学督导室进行汇总计算,将相关系测评分的平均值作为教师的学生评价得分,并反馈给相关系部教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