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分割及其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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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体系如何实现城乡一体化

社会保障体系如何实现城乡一体化

社会保障体系如何实现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制度安排。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城乡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这不仅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也制约了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实现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一体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

一、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差异现状在养老保险方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对较为完善,保障水平较高,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则相对较低,待遇差距较大。

在医疗保险方面,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报销范围等都优于农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此外,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农村居民的覆盖范围和保障程度也远远低于城镇居民。

在社会救助方面,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存在差距,农村的救助水平往往低于城镇。

同时,农村的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制度也不够健全,难以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

二、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一体化的重要意义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一体化,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应当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消除城乡社会保障的差距,可以让农村居民在养老、医疗、就业等方面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减少城乡居民之间的福利差距,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有利于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为农村居民提供稳定的预期,减轻他们的后顾之忧,从而激发农村居民的消费潜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城乡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提高人力资源的配置效率,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效率。

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分割,导致制度运行成本增加,管理服务难度加大。

实现一体化,可以整合资源,优化制度设计,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效率和可持续性。

三、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一体化的难点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城镇经济相对发达,居民收入水平较高,财政实力较强,能够为社会保障提供更充足的资金支持。

社会保障情况调研报告集锦()

社会保障情况调研报告集锦()

社会保障情况调研报告集锦()农村社会保障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

党的报告中提出了努力使全体人民“老有所养”,“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目标任务。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让所有农民都能够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确保发展成果能够惠及农民,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安全网”、“平衡器”和“稳定器”作用,解决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后顾之忧。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

我市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从1992年起开展,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1999年移交劳动保障部门管理。

经过十六年的积极探索,已建立了市、镇(街)、村三级工作网络,形成了一支专(兼)职农保工作队伍。

截止xx年底全市共有27万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龄参保率100%,积累基金6896万元,现有36899人领取养老金,最高领取金额1115元/月,最低领取金额2元/月。

全市经批准征用土地面积19785亩,涉及鲁城、陵城、时庄等8个乡镇(街道),其中城市规划区内经批准征用土地面积10368亩,涉及村民12996人,其他乡镇因修建高速公路等被批准征用土地面积9417亩。

采煤塌陷地22023亩,涉及2个乡镇,16个村。

调查显示,全市失地农民中,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以上人口占失地农民总数21%,远远高于全市人口老龄化平均水平,大部分老年人没有正常收入,只能靠有限的土地补偿费勉强维持生活,养老没有保障。

我市现有乡镇企业217户,共有职工10200人。

但由于乡镇企业主大多法律意识淡薄,认识不到位,目前参加养老保险登记和缴纳保险的有31户,涉及参保人员1745人。

2、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作为全省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市之一,我市自xx年以来,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稳步推进、逐步提高的原则,积极探索形成了筹资、取消转诊、就诊报销一卡通、无线上网报销等一系列良好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起符合实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形势下统筹城乡医保的五项衔接机制与整合发展路径

新形势下统筹城乡医保的五项衔接机制与整合发展路径

城 乡 医 疗 保 障 制 度 统 筹 衔 接 三 :支 付
城 乡医疗保 障制度支付 的统筹衔接 ,需要补偿结构 的转变和支付水平 的趋 同。 “ 病有所医” 是医疗保 障制度 的基本 目 , 标 维持、 改善和增进健康是 医疗保障制度 的根 本目 标。医疗保险的偿付机制 , 决定着 医疗保险的健康保障功能。目 , 前 世界各 国越 来越注重医疗保险偿付结构 的转变, 从补偿疾病费用 、 收入损失到预 防保健 , 逐步将 医疗保 险从保大病,发展到兼顾小病,进 而发展到保 障健康。因此,三项制度的健康 保 障功能是相 同的,未来可 以通过合理 的机制设计,在大病统筹上先实现衔接整合, 逐步 向门诊统筹延伸;通过补偿结构 的转变,使 三项制度 的预 防保健功能得以加强, 进而实现基金整合 的制度诉 求。 根据新 医改实施 方案 ,会逐 步提高城镇居 民医保 和新农合 的住院费用报销 比 例 ,扩大 门诊费用报销 范 围和 比例 ;未 来三年 ,三项制度 的偿付 封顶线会接近 一 致, 均达到 当地职工年平均工 资、当地居 民可支 配收入和 当地 农 民人均纯 收入 的6 倍左右; 在报销 比例上也要逐 步拉近 , 实现 受益 的公平 性 , 三项制度 的衔接整合 为 和统 筹发展打 下基础 支付 待遇 的一致是城 乡医疗保 障制度统 筹衔接 的关键 因素。 若未来新农合 的报销 比例达 到 5 0%,即和居 民医保 报销 比例 5 %一致 时,就可 以 0 先 将新农合和城镇居 民医保整合在 一起 , 形成城 乡居 民医保 。 外, 另 三项制度 可 以 通过社 区就 医的 医疗保 障付 费方式 、 结算办法 、 报销 比例 等政策 , 引导居 民的就 来 医行 为 。
城 乡医疗保障制度管理 的统筹衔接 ,需要管理体制 的一体 化和信息网络 的平 台 化。 在健康 管理链条上,医疗保障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管理环节的整合统一, 将会促进 城 乡居 民健康保 障效果 的提高。 目前城 乡医疗保 障制度还无法统一的条件下, 在 可以 先将 三项医疗保障制度的管理体制统一,建立城 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信息调 络平 台, 解决异地安置退休人 员异地就 医结算问题 , 民工等流动就业人 员基本 医疗保障关系 农 跨制度 、 跨地 区转移接续问题。 需要打破人群分割、 这 职业变化、身份转变和地域界 限的种种障碍 ,实现无缝、及 时、方便参保 ;探索建立城 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 理制度 ,并逐 步整合基本 医疗保 障经办管理 资源。 针对 目 前多头管理 、 分散乏力 的基金管理机构 与监管体制 , 可以按大部委制的思 路, 整合现有各 自分散 的管理资源 , 多种管理体制及隶属不 同部门的基金管理机构 , 将 归并调整为政府统一的专业的管理体制与机构; 借鉴国际有益经验与作法 , 探索并试 行适合我国国情的、独特 的社会 医保管理体制和管理模 式;促使管理体制往专业化、 社会化与一体化和纵 向为主的方 向发展 。 各项保障制度之 间的有机衔接、 待遇标准 的 合理确定 、 经办资源的重组整合 、 运行机制的统一构建 、 信息系统 的平 台整合 , 都是 目前亟待 解 决 的 问题 。

我国城乡社会保障统筹理论及实践的研究述评

我国城乡社会保障统筹理论及实践的研究述评

我国城乡社会保障统筹理论及实践的研究述评摘要:我国城乡社会保障统筹的推进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步骤,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须。

总结学术界和实践界对社会保障统筹事业的研究,为适时、适地推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参考建议。

关键词:社会保障;建议;述评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3)01-0252-03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我国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飞速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越来越成为一项普惠性的政策不断沐浴着中华大地。

但是,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2012)认为:“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社保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在坚持并巩固普惠性的基础上,不断增强公平性,最终实现社会保障从形式普惠走向实质公平。

而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城乡统筹发展,无疑是缩小国民福利权益差距,促使社会保障体系沿着公平、正义、共享的价值取向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如果国家能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包括所有城乡社会成员在内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或者在分立的多个社会保障项目和体系之间建立科学化、制度化的连接,使之形成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则是所有国民的共同愿望。

也即我们认为的社会保障统筹目标。

一、城乡社会保障统筹的必要性及意义的研究述评从建立最早的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国家德国开始,社会保障制度已经走过了一百多年的历史,而我国从“国家保险型”制度逐渐过渡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在不断探索和完善中。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深入,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郑秉文(2008)仍然认为:由于渐进性改革和发展的特点,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发展,项目越来越多,整个社会保障的制度体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引起一些研究者担心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会导致制碎片化。

正是因为这样的担忧引发了人们对社会保障统筹的广泛思考。

这样的观点在学界有一定的代表性,也较为真实地反映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长期存在的现实。

从分割到融合_城乡医保管理体制的基本走向

从分割到融合_城乡医保管理体制的基本走向

中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在医疗保障领域体现得淋漓尽致,城镇职工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民的医疗保障则是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来承担。

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进程中,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已经被试点地区当作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突破口。

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障制度的城乡整合势在必行,尤其是要整合城乡医疗保障管理体制。

问题在于,整合的方向是什么?是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体制改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还是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来改造新农合?“一手托两家”还是“第三方”?为了分析整合的方向,首先来看医疗保险系统的基本结构。

最为简化的医疗保险系统是由三方主体、两个市场构成的。

三方主体分别是消费者、医疗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两个市场分别是医疗保险市场和医疗市场。

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体制的差异集中体现在医疗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关系上。

如果医疗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划归同一个行政部门管理,就是所谓的“一手托两家”。

“一手托两家”意味着买卖双方归同一个行政部门管理,即从相互制约的买卖关系变成“兄弟”关系,新农合与乡镇卫生院就是这种关系。

“一从分割到融合:城乡医保管理体制的基本走向■文/吕国营萧军摄76中国社会保障·2010年第11期手托两家”的极端情况则是“两家成一家”,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的公费医疗制度以及英国1991年以前医疗保障制度就属于这种情况。

如果医疗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归属不同行政部门管理,就是所谓的“第三方付费制”。

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就是第三方付费制。

其中,提供保障的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由社会保障部门管理,负责社会医疗保险的筹资与支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由卫生部门管理。

医疗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相互独立,二者呈买卖关系。

作为现代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发源地的德国,其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也是典型的第三方付费制。

这种买卖关系不同于患者与医院的买卖关系,而是作为第三方的付费者,医疗保险机构是购买大户,具有大户谈判功能和信息功能,同时也对医院具有监督管理和评价的职能。

统筹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统筹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统筹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差距的逐渐缩小,统筹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有效解决城乡居民面临的各种风险和困难,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发展。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统筹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行探讨。

1. 基本概念1.1 社会保障的定义社会保障是指国家为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福利而实施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它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旨在提供经济和社会的保障,确保人民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1.2 城乡统筹的概念城乡统筹是指在社会保障领域,将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整合起来,实现城乡居民享受相同或相近的社会保障待遇,消除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发展。

2. 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2.1 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平衡目前,我国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着明显的不平衡情况。

城市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相对完善,覆盖面广,保障水平较高;而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相对薄弱,覆盖面窄,保障水平较低。

这导致了城乡居民在享受社会保障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2.2 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分割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分割是导致城乡差距的重要原因之一。

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相对独立,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使得城乡居民无法享受到统一的社会保障待遇。

这种分割现象严重阻碍了城乡统筹的实现。

3.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性3.1 促进社会公平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能够消除城乡差距,使城乡居民享受到相同或相近的社会保障待遇,从而促进社会公平。

这有助于减少社会不公现象,增强社会凝聚力和稳定性。

3.2 促进农村发展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对于农村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它能够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农民的收入保障,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就业创业。

同时,它还能够吸引城市人口回流农村,推动农村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4.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实施路径4.1 加强政策协调和整合为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统筹,需要加强政策协调和整合。

养老保障体系的分割与整合——北京市的案例研究

养老保障体系的分割与整合——北京市的案例研究
本 文 以北 京 市 的 养 老 保 障制 度 发 展 为 例 ,首 先 概
同 样 基 于 户 籍 的 划 分 ,养 老 保 障 制 度 还 是 属 地 化 的保 障 制 度 ,这 样 就 产 生 了无 论 是 城 市 还 是 农 村 ,都 以 户籍 地 作 为 享 受 社 会 保 障 的基 础 。 但 是 我 国 的地 区 发 展 十 分 不 平 衡 ,在 各 省 、市 、 自治 区 均 有 权 根 据 自 身 情 况 制 定 社 会 保 障 地 方 法 规 和 规 章 的 情 况 下 ,各 地 根 据 自己 的财 政 力 量 和 实 际情 况 ,在 社 会 保 险 和 险 种 设 置 、缴 费 比例 与 给 付 水 平 上 千 差 万 别 ,形 成 了社 会
目前 我 国 的 养 老 保 障制 度 存 在 着 城 乡 分 割 和地 区 分 割 两 种 特 征 。 城 乡 分 割 根 源 于 原 有 的城 乡 二元 分 割 的 社 会 保 障制 度 ,基 于 户 籍 的 划 分 ,在 城 市 和农 村 实
保 障 的地 区分 割 的 状 况 。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的这 种 分 割 状 态 使 得 养 老保 障 不 能 进 行 养 老 保 险关 系 和 统 筹 账 户 的 转 移 和 接 续 ,而 且 容 易 形 成 社 会 统 筹 的 非 均 等 化 ,形 成 养 老 保 障 制 度 的 “ 碎 片 化 ”,造 成 “ 便 携性损 失 ” ,对 劳 动 力 地 区 间 流 动 和一 体 化 建 设 形 成 了 巨 大 障 碍 。在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下 ,劳 动 力 流 动 成 为 必 然 趋 势 , 因此 ,劳 动 力 市 场 的 发 育 对 养 老保 障 的分 割 状 态 提 出 了严 峻 的挑 战 。 2 0 0 9年 1 2月 由 国 务 院 批 准 的 《 城镇 企 业职 工基 本 养 老保 险 关 系 转 移 接 续 暂 行 办 法 》出 台 ,意 味着 城 镇 养 老 保 障 从 制 度 上 又 向 全 国 统 筹 的 目标 前 进 了一 步 。但 是 在 此 《办法 》规 定 中 ,虽 然 允 许 养 老 保 险关

关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的思考

关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的思考

关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的思考摘要: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的安全阀,它在稳定社会、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农村社会保障是执政党理念、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体现。

本文认为,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根本在于以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重,从城乡统筹发展的宏观角度,构建公平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

本文论述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体的重要意义,对我国现行农村社会保障面临的问题与挑战进行了归纳和分析,并对如何推进我国农村社保发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发展解决思路思考一、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意义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差别太大,且在中国贫富差距呈阶梯式拉开,正是在这种国情下,产生了中国现阶段日趋严峻的“三农”问题。

尤其是农民养老问题、医疗问题、最低生活保障问题日趋严重。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明确了新形势下的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指明了通过城乡统筹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与村镇建设的方向,对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首先是增加农民收入是核心,其次是减少农民开支(减轻农民负担)是重点,再次,降低农民的风险是关键、是保障。

降低农民风险最根本、最有效的做法是给农民国民待遇、提高农民的政治地位、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在人类历史发展长河中,作为惠及每个公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从产生到现在也只有 100多年的时间。

但它作为一项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人类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和体现。

在发达国家中,农民养老已纳入了全社会的保障体系,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福利。

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是一种社会制度,同时也是一种经济制度,它对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

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健全将发挥巨大的促进作用。

当前我国城乡社会保障体制不仅是不平等、不公平、不和谐的,客观上也促使我国城乡社会的贫富差距呈现出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也造成我国农村弱势群体的相对剥夺感不断得到强化,使他们最先也最强烈的感受到了社会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成本和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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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二元社会保障体系及其整合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分割
在养老保险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面向城镇职工,国家对城镇无业居民与农村居民养老保险采取同样的财务模式,而政策依据却是分割规范。

在医疗保险中,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采取的同样是政府补贴加个人缴费的筹资机制,但前者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后者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在社会救助中,最重要的项目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面向城镇居民的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面向农村的依据则是国务院发布的政策性文件。

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的现实,明显地表现出城乡分割的特征。

(郑功成.从城乡分割走向城乡一体化:国社会保障制度变革挑战,人民论坛,2014、1上)
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城乡分割
尽管通过多次机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一些管理体制中的城乡分割的痕迹,但迄今仍未真正得到彻底根治,传统体制的惯性依然强大。

例如,同样属于医疗保险事务,城镇人口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农村人口由卫生部门(现在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即使同一种社会保障业务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也会设置城乡有别的内设机构,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养老保险司专司城镇人口养老保险管理之职责,农村社会保险司专司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之职责;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无依无靠的孤寡老幼救助,在许多地方也是由两个不同的内设机构来分别管理。

社会保障制度运行中的城乡分割经办也是普遍现象。

例如,医疗保险由于是不同部门分割管理,在绝大多数地区也处于城乡分割经办状态,即同一地区往往并存着城镇居民与职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并运用着相互分割的两套信息系统;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城镇基层由居民委员会代为实施,在农村由乡村组织代为实施,并无统一的专业经办机构。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与运行机构的城乡分割,既是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城乡分割的现实反映,又进一步强化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分割,并必然带来社会保障资源配置的城乡分割。

在社会救助中,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样是城乡分立,其他专项救助亦在城乡之间差异巨大;即使是针对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也是城乡分割实施,在城市是通过公办老年福利院来满足其生活保障需求,在农村则通过是五保户制度来规范;等等。

这种城乡分割与地区分割的推进方式,损害了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性,限制了社会保障特定功能的全面发挥,使社会保障社会化发展的正向效应打了折扣。

三、危害
四、整合
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差异
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晚于城市且城乡社会保障项目非均等
2003年底,我国城镇已建立了种类相对齐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灾害救助、社会互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社会救济制度,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和优抚安置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福利制度。

然而,直到2009年底,我国农村仅建立了养老、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和五保供养、低保、特困户基本生活救助等社会救济制度。

相比于城市而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起步晚,保障项目残缺不全,并且养老保险也只在农村经济发达地区实行。

二、城乡社会保障待遇差异大
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分别为935.9元和130.1元,农村为城市的13.9%(邢伟)。

2008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率约为7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率约为50%,新农合医疗报销率仅为38%左右(王筱欣等,2012)。

2006年,城市居民人均享用的养老保险金高达10000元,而许多农村地区人均却只有700元,城市为农村的14.29倍(肖金平,2016)。

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已达13933元,而同年农村人均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仅为1 109元,城镇为农村的12. 56倍(黄英君、郑军,2010)
2004年,城镇居民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收入32元,农村居民人均低保和定期救济收入为5元,农村为城镇的14%。

2007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平均标准每人182.4元/月,平均补差水平每人102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平均标准每人70元/月,平均补差水平每人37元/月。

2012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平均标准为每人330元/月,而农村为每人173元/月,农村为城市的52.42%;2012年,全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实际支出水平为每人239元/月,农村每人104元/月,农村为城市的43.52%(王延中、龙玉其,2014.8,行政管理改革)。

三、社会保障的筹资方式城乡有别
随着农民收入的提高和保险意识的增强,农村参加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的人数逐年增加。

新农合的参加率从2004年的75.2%逐渐上升到2014年的98.9%,新农保试点地区参保人数从2006年的5373.7万人增加到2011年的32643.5万人。

新农保试点地区参保人数:2010年10276.8万人、2009年7277.3万人、2008年5595.1万人、2007年5171.5万人、2006年5373.7万人
河南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保障标准2600元(2015年)2900元(2016年上半年)2960元(现在)
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
127元(2016年上半年) 132元(现在)
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保障标准380元(2015年) 400元(2016年)
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225元(2015年)240元(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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