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2016)第03篇物权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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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经济法(2016)第03篇物权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经济法(2016)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物权只存在于确定的一物之上

B.一项行为只能处分一物

C.债权的客体是当事人的给付行为,并不直接存在于物

D.物权尚未确定、甚至不存在,相应的债权合同无效

2.

2013年12月2日,张某将自己的电脑出租给李某使用,租期1年。2014年4月1日,李某向张某提出购买该电脑,张某过经考虑,于2014年6月1日与李某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将该电脑以5000元的价格卖与李某。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李某取得该电脑所有权的时间为()。

A.2013年12月2日

B.2014年4月1日

C.2014年6月1日

D.2014年12月2日

3.

林某与邵某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邵某将自己的路虎车出质给林某。但邵某并未将路虎车如约交付给林某,而是把该车卖给了沈某。沈某取得该车后,与林某因该车的权利归属发生纠纷。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车权利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沈某不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该车已质押给林某

B.沈某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但林某可向沈某主张质权

C.沈某能否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取决于林某同意与否

D.沈某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林某不能要求沈某返还该车

4.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共有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B.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及其他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C.除另有约定外,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在按份共有中,应当经占份额1/2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D.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的,视为等额享有

5.

甲、乙各按30%和70%的份额共有一艘货船,二人将该货船出租给丙。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购买权优先于丙的购买权

B.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丙的购买权优先于乙的购买权

C.乙无优先购买权,丙有优先购买权

D.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无优先购买权

甲、乙按20%和80%的份额共有1间房屋。经过二人同意将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丙均没有优先购买权

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无优先购买权

C.若丙主张优先购买权,则乙无法主张

D.若乙主张优先购买权,则丙无法主张

7.

2014年2月2日,孙某在某餐厅用餐时丢失了自己的婚戒,被服务员陈某拾得。2月20日,程某以5000元从陈某手中购得该戒指,并将戒指送给女友王某做订婚礼物。2月25日,孙某发现并有证据证明王某戴的戒指就是自己丢失的戒指。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程某取得了该戒指的所有权

B.王某并不当然取得该戒指的所有权

C.2014年2月25日,该戒指的所有权人仍是孙某

D.孙某应该在2016年2月25日之前请求王某返还戒指

8.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B.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C.在最高额抵押中,当事人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2年后有权请求确定债权

D.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9.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用于商业开发的建设用地,不得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C.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经有批准权的政府准予转让的,应由转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D.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10.

2014年2月15日,刘某欠孙某200万元货款,刘某以自己价值260万元的一辆轿车作为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2月2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刘某将轿车借给朋友杨某使用,后杨某出了车祸,该轿车毁损了80%,但依法享有保险金。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2月15日孙某取得该轿车的抵押权

B.2月20日孙某取得该轿车的抵押权

C.孙某可以就该轿车的保险金优先受偿

D.残存的轿车仍担保孙某200万元的债权

天鸿公司以正在建造的船舶作为抵押向N银行贷款300万元,10月1日,双方依法签订抵押合同,10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12月1日,天鸿公司未经N 银行同意将该建造好的船舶转让给不知情的甲。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抵押权设立的时间为10月1日

B.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抵押权的担保范围只限于主债权及其利息

C.若甲不代替天鸿公司清偿N银行的贷款,天鸿公司到期无法清偿贷款时,N银行仍可以行使抵押权

D.如果甲代替天鸿公司清偿N银行的贷款,则该抵押权消灭,甲取得该船舶所有权

12.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主体不可以设定动产浮动抵押的是()。

A.天合有限合伙企业

B.北京市国税局

C.个体工商户甲

D.农业生产经营者乙

13.

甲公司因资金紧张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以自己的小轿车设定抵押,该轿车市场价为50万元。丙公司与丁公司为该债权提供保证。借款到期后,鉴于与甲公司一直以来合作愉快,乙公司决定放弃对甲公司小轿车的抵押权。后乙公司要求丙公司与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该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丙、丁公司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B.丙、丁公司应承担100万元的保证责任

C.丙、丁公司应承担50万元的保证责任

D.因未通知丙、丁公司,乙公司的放弃行为无效

14.

刘某欠王某货款200万元,王某要求提供担保,刘某遂以其持有的甲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给王某,双方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同日,甲公司的其他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刘某将其股权质押给王某。次日,王某为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质押资料办理了公证。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股权的质权自双方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之时设立

B.该股权的质权未设立

C.该股权的质权自甲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之日起设立

D.该股权的质权自办理公证之日起设立

15.

已知孙某基于同一债权债务关系留置了杨某的电脑,但双方对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若杨某在1个月以内仍不能履行其债务的,孙某方可就该电脑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B.如果该电脑折价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该超过部分应归杨某

C.如果该电脑之前设立了质权的,孙某有权优先受偿

D.如果该电脑之前设立了抵押权的,孙某有权优先受偿

二、多项选择题

1.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主物与从物的有()。

A.王某的外套和外套上的拉链

B.陈某的眼镜和孙某的眼镜盒

C.刘某的保险柜和保险柜钥匙

D.赵某的羽毛球拍和羽毛球

2.

不可移动,或如移动将损害其价值的物,为不动产,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动产的有()。

A.土地

B.海域

C.房屋

D.森林

3.

刘某因出国,将其所有的一只母贵宾犬委托朋友王某保管,并约定支付王某一笔保管费。王某保管期间,母贵宾犬生下两只小贵宾犬。刘某回来后,要求王某归还母贵宾犬以及两只小贵宾犬。王某只同意归还母贵宾犬,不同意归还两只小贵宾犬。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刘某无权请求王某返还小贵宾犬

B.刘某可以小贵宾犬为天然孳息主张王某返还

C.刘某可以小贵宾犬为法定孳息主张王某返还

D.刘某可以基于物上请求权请求王某返还小贵宾犬

4.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原始取得物权的有()。

A.张甲去世后,张乙继承了张甲的遗产,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B.拾荒老人在垃圾堆中捡到王某丢弃的军大衣,取得军大衣的所有权

C.刘某建造了一栋房屋,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D.薛老汉家的母牛产下一头小牛,薛老汉取得小牛的所有权

5.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为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C.集体土地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均需登记

D.继承房屋时,继承人需要办理登记,才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

6.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物权变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因人民法院的判决取得物权的,自判决生效时发生效力

B.因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C.因合法建造取得物权的,自登记之日起发生效力

D.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7.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有()。

A.房屋抵押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地役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

8.

宏大开发商正在合法建造一栋房屋。2014年5月20日,王某与宏大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7月1日,王某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了预告登记。2014年9月15日该房屋建造完工。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宏大开发商与王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2014年7月1日,王某取得房屋所有权

C.预告登记期间,未经王某同意,宏大开发商不得处分该房屋

D.宏大开发商与王某应在2014年12月15日之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否则预告登记失效

9.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A.兴办乡镇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采用先征归国有后出让的方式

B.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无需采用先征归国有后出让的方式

C.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无需采用先征归国有后出让的方式

D.农村集体物权将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作商业开发,若有开发需求,一律由国家先将土地征归国有,然后再由国家以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进入市场进行商业开发

10.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共有的表述正确的有()。

A.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有明确的份额约定外,视为共同共有

B.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C.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共同共有人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按份共有人按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D.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11.

王一、王二、王三按份共有一套房屋,三人各占1/3份额,三方无其他约定。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王一主张对此房屋进行重大修缮,王二表示赞同,但王三反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王一、王二不得修缮

B.因王一、王二的份额合计已达2/3,故王一、王二可以修缮

C.王一、王二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修缮

D.若王一、王二坚持修缮,须先分割共有房屋

12.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抵押符合规定的有()。

A.张某用已经被查封的机器设备设定抵押

B.赵某用依法定程序确认为违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

C.甲公司用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

D.王某用以招标方式取得的荒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抵押

13.

2014年7月15日,老刘将自己的一栋别墅以10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石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交付给石某,但未办理登记。8月20日,老刘突发疾病死亡,其儿子小刘继承了该别墅。9月15日,小刘因借款将该别墅抵押给了邓某;10月10日小刘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后,又与邓某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邓某多次索要欠款,小刘无力偿还,此时邓某主张行使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8月20日,小刘取得该别墅的所有权

B.9月15日,邓某的抵押权设立

C.小刘可以主张老刘与石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D.石某可要求小刘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获得所有权

14.

李某向张某借款1000元,李某以母牛作抵押,母牛价值1200元。李某到期未还款,法院依法扣押了母牛,扣押期间母牛生了一头小牛。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李某是小牛的所有权人

B.张某是小牛的所有权人

C.为实现抵押权,依法将母牛、小牛变卖,价款分别为800元、300元,则张某只能就1000元优先受偿,剩余的100元归李某

D.为实现抵押权,依法将母牛、小牛变卖,价款分别为600元、200元,则不足的200元张某不能向李某追偿

15.

陈某因向宋某借款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宋某,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此后,陈某未经宋某同意,将汽车出租给不知情的孙某,租期3年。半年后,陈某无力偿还欠款,宋某行使抵押权拍卖该汽车,被杨某购得。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孙某可基于租期未到来对抗宋某的拍卖行为

B.孙某不能基于租期未到来对抗宋某的拍卖行为

C.孙某无权要求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D.孙某可要求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16.

甲用自己的房屋设定抵押,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到期后,甲无力清偿,遂将房屋拍卖。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不考虑利息的情况下,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假设拍卖价款为80万元,剩余的20万元仍由甲清偿,但银行仍有优先受偿权

B.假设拍卖价款为80万元,剩余的20万元仍由甲清偿,但银行不再享有优先受偿权

C.假设拍卖价款为110万元,100万元清偿银行,剩余10万元归甲所有

D.假设拍卖价款为110万元,110万元全部归银行所有

17.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最高额抵押中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的有()。

A.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B.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C.抵押人被宣告破产

D.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18.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作为权利质押标的的有()。

A.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的面额为100万元的汇票

B.丙购买的价值为20万元的国债

C.丁公司与戊公司签订了货运合同,丁公司依法提货的提单

D.辛拥有的100万元可转让基金份额

19.

陈某将自己的电脑送到某电脑修理部修理,但由于电脑主板损坏,修理费用为800元,陈某认为修理费过高,在电脑修理好后不予支付修理费,于是该电脑修理部将陈某的电脑留置。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A.电脑修理部只能通过起诉来追讨修理费,不能留置电脑来追讨修理费

B.电脑修理部对该电脑的占有是非法占有

C.电脑修理部只能留置电脑不能留置电脑的鼠标

D.电脑修理部留置后可立即变卖电脑以充抵修理费

三、案例分析题

1.

甲、乙按份共有一台电脑,甲占70%的份额,乙占30%的份额。2013年4月1日,该电脑显示器出现问题,由丙电脑维修部进行维修。2013年4月4日,丙电脑维修部维修完毕,通知甲、乙10日内取回电脑,并支付维修费500元。2013年4月15日,甲、乙仍未来取电脑。2013年4月30日,甲支付了500元的维修费用取回电脑。

另查,甲、乙双方对电脑的处分等没有任何约定;丙电脑维修部亦不知道甲、乙之间为按份共有。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乙对外转让自己的份额,是否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说明理由。(2)如果甲将该电脑卖给第三人丁,是否需要经过乙的同意?并说明理由。

(3)对丙电脑维修部的500元维修费,甲、乙应如何承担?并说明理由。(4)若甲、乙不支付维修费,丙电脑维修部是否有权留置该电脑?并说明理由。(5)2013年4月15日,丙电脑维修部能否将电脑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并就价款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经济法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年版

1、下列情形中,属于主物与从物的关系的是() A:杯子和杯盖 B:房子与窗户 C:母牛与怀着的小牛 D:存款和利息 答案:A 解析:同属一人所有的两个独立存在的物,结合起来才能发挥经济效益的,才构成主物和从物关系。主物是指独立存在,与其他独立物结合使用,并在其中发挥主要效用的物。在两个独立物结合使用中处于附属地位、起辅助和配合作用的是从物。需注意的是,从物一定是一个独立的物,否则就不是从物,如房屋上的门、窗,不能脱离房屋而存在,因而就不是从物。存款与利息是原物与孳息的关系,母牛身体里的小牛属于物的组成部分。 2、.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后放在办公桌的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 答案:B 解析:选项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3、甲将自己的一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后,居住一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一年后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以上几次转让都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均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在丁居住期间,该房屋价格涨至2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本题中的几次转让均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所以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 4、张某与某新建小区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开发商将该房屋卖给不知情的李某,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张某 B:该房屋的所有权归李某 C:张某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未办理产权登记而归于无效 D:李某与开发商办理的产权登记由于张某签订合同在先而归于无效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物权变动。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所以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买卖合同的效力与办理登记没有必然联系,所以C选项和D选项错误。本题中,张某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但是对于其所要购买的房屋不能再拥有产权了。

物权法习题及答案

第三章物权法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各项中,属于物权法上的物的是( D )。 A.权利 B.智力成果 C.行为 D. 脱离人身体的人体器官 [解析]物权法上的物是有体物,所以无体物权利、行为、智力成果等不属于物权法上的物。 2.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的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 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C ) A .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当缔约过失责任 B.合同无效,甲应返回所受领的价款 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 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 [解析] 本例中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双方都应依据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甲反悔是想毁约,而乙起诉甲的诉讼请求是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在甲履行合同是可能的情况下,法院应该判决甲继续履行合同。 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的是( D ) 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 C.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 D.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其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 [解析] A中善意第三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B和C中债权人或不知情的第三人分别善意取得质权。D中不能善意取得是因为该行为是无偿的赠与行为,不适用善意取得。 4.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权设立的时间是( D ) A.借款合同签订之日 B.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D.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上市公司股份作质押担保应该到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5. 下列关于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区别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C )。 A.用益物权注重物的使用价值;担保物权注重物的交换价值 B.担保物权则既可以在不动产,也可以在动产上设立 C.担保物权除地役权以外,均为主物权;而用益物权则都是从物权 D.建设用地属于用益物权;抵押权、质权等属于担保物权 [解析] C的错误之处在于地役权不属于担保物权,而且它是从物权。该句话的正确说法应是“用益物权除地役权以外,均为主物权;而担保物权则都是从物权”。ABD说法都是正确的。 6. 某航空公司以正在建造中的大型客机设定抵押向银行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下列说法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D )。 A.建造中的大型客机不得设定抵押 B.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该抵押无效 C.因未办理抵押登记,主合同无效 D.因未办理抵押登记,银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解析] 正在建造的大型客机属于正在建造的航空器,可以抵押,而且它是登记对抗,抵押合同生效的同事抵押权也设立了,只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物权法律制度doc22

物权法律制度 一、物权的概念和制定物权法的必要性 物权主要是大陆法系民法所采纳的概念,它是指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直接支配特定物的财产权利。所谓直接支配,是指权利人无须借助于他人的帮助,就能够依据自己的意志依法直接占有、使用其物,或采取其他的支配方式。如房屋所有人有权占有、使用其房屋,并有权将房屋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使用土地,或转让其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和使用权人在依法行使其权利时,一般不需要取得义务人的同意,也不需要义务人的辅助,就可以实现其权利。这就是所谓的直接支配,这一点和合同债权是不同的,合同债权必须要通过债务人履行债务才能实现。 物权一般分为三类,即财产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如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个人所有权等。用益物权是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担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在民法中,物权是和债权相对应的权利,这两种权利是市场经济社会两项基本的财产权利。我们通常讲的产权,是指财产权,其中就包括物权、债权和其他财产权(如知识产权等)。所以,产权既包括物权,但也不限于物权。

物权和债权尽管都属于财产权的畴,但和债权相比较,物权具有自身的特点,表现在: 第一,物权与债权的容不同。物权是支配权,而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一般不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而是请求债务人依照债的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例如,买卖合同中规定,出卖人应于某年某月交货,在交货期到来之前,买受人只是享有请求出卖人在履行期到来后,交付货物的权利,而不能实际支配出卖人的货物。也就是说,只享有债权而不享有物权。只有在交货期到来后出卖人实际向买受人交付了财产,买受人占有了财产,便能够对该物享受实际的物权。 第二,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的优先性,首先表现在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例如,某一债务人欠多个债权人的债务,在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时,享有担保物权的人比普通债权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物权的优先性还表现在,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这就是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例如,甲有一栋房产,价值5000万元,甲在乙银行借款2000万元,以该房产抵押,然后又在丙银行借2000万元,也以该房产做抵押,这样在同一物之上设立了两个抵押权。这两个抵押权经过登记以后,都是合法有效的。在抵押权实现时,乙银行的抵押权优先于丙银行的抵押权得到实现。如果由于房屋价值的降低或者其他原因,该房产只能满足乙银行的抵押权,丙银行的抵押权即不能得到实现,而债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第二十二讲:物权法律制度(王利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第二十二讲:物权法律制度 王利明 (2001-9-18) / 已阅15556次 一、物权的概念和制定物权法的必要性 物权主要是大陆法系民法所采纳的概念,它是指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直接支配特定物的财产权利。所谓直接支配,是指权利人无须借助于他人的帮助,就能够依据自己的意志依法直接占有、使用其物,或采取其他的支配方式。如房屋所有人有权占有、使用其房屋,并有权将房屋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使用土地,或转让其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和使用权人在依法行使其权利时,一般不需要取得义务人的同意,也不需要义务人的辅助,就可以实现其权利。这就是所谓的直接支配,这一点和合同债权是不同的,合同债权必须要通过债务人履行债务才能实现。 物权一般分为三类,即财产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如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个人所有权等。用益物权是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担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在民法中,物权是和债权相对应的权利,这两种权利是市场经济社会两项基本的财产权利。我们通常讲的产权,是指财产权,其中就包括物权、债权和其他财产权(如知识产权等)。所以,产权既包括物权,但也不限于物权。 物权和债权尽管都属于财产权的范畴,但和债权相比较,物权具有自身的特点,表现在:第一,物权与债权的内容不同。物权是支配权,而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一般不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而是请求债务人依照债的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例如,买卖合同中规定,出卖人应于某年某月交货,在交货期到来之前,买受人只是享有请求出卖人在履行期到来后,交付货物的权利,而不能实际支配出卖人的货物。也就是说,只享有债权而不享有物权。只有在交货期到来后出卖人实际向买受人交付了财产,买受人占有了财产,便能够对该物享受实际的物权。 第二,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的优先性,首先表现在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例如,某一债务人欠多个债权人的债务,在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时,享有担保物权的人比普通债权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物权的优先性还表现在,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这就是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例如,甲有一栋房产,价值5000万元,甲在乙银行借款2000万元,以该房产抵押,然后又在丙银行借2000万元,也以该房产做抵押,这样在同一物之上设立了两个抵押权。这两个抵押权经过登记以后,都是合法有效的。在抵押权实现时,乙银行的抵押权优先于丙银行的抵押权得到实现。如果由于房屋价值的降低或者其他原因,该房产只能满足乙银行的抵押权,丙银行的抵押权即不能得到实现,而债权则有所不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债权相互之间不存在优先效力问题。在同一物上可以设立多个债权,各个债权不管设立时间的先后和数额的差别,都具有平等的效力,债权人在依法受偿时都是平等的。

物权法习题及参考答案

物权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物权是()。A.请求权B抗辩权C支配权D对人权 答案: C 2、不能作为物权客体的是()。A煤气B行为C,水杯D 电视 答案:B 3、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范围的是()。A典权B抵押权C留置权D质权 答案:A4下列权利中,属于自物权范围的是()。A地役权B地上权C质权D 所有权 答案:D5如果对他物权进行分类,可将他物权区分为()。A有权与准物权B 主物权与从物权C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D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答案:C6下列权利中,属于主物权的是()。A地上权B抵押权C质权D留置权 答案:A7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物权的是()。A抵押权B地役权C所有权D商标权 答案:D8 (B)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A用益物权B所有权C担保物权D准物权 答案:B 9、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物权是绝对权B.物权是对世权 C.物权是对人权C.物权是支配权。 答案:

C 10、下列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为()。 A.电子; B.电力; C.xx; D.人身 答案: B 11、公司破产,其拖欠的债务有: 工人的工资,设有抵押的银行债权,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于破产财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工资 B、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银行债权 C、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 D、甲公司的财产应当不分先后时偿还工资和银行债权 答案: A 12、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乙丙均欲购买之。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5万元价格出售之,双方约定,次日交货付款。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6万元价格购买之。甲欣然应允,并即交货付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与丙之买卖合同无效

第04讲_专题三 物权法律制度

【解释】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提示】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例题1·2017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独立物权的是()。 A.地役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质权 D.抵押权 【答案】B 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人取得所有权,原所有权人(真权利人)所有权如何保护? 第三人未取得所有权,信赖利益和交易安全如何保护?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遗失物、盗赃物排除适用。 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 抵押权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质权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权利可以依法出质。 留置权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担保物权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对象不动产、动产动产、财产权利动产 占有不需要需要需要意思表示一致需要需要不需要回顾与总结

经济法(2017)章节练习_第3章 物权法律制度

章节练习_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物权只存在于确定的一物之上 B、一项行为只能处分一物 C、债权的客体是当事人的给付行为,并不直接存在于物 D、物权尚未确定、甚至不存在,相应的债权合同无效 2、2016年12月2日,张某将自己的电脑出租给李某使用,租期1年。2017年4月1日,李某向张某提出购买该电脑,张某经过考虑,于2017年6月1日与李某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将该电脑以5000元的价格卖与李某。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李某取得该电脑所有权的时间为()。 A、2016年12月2日 B、2017年4月1日 C、2017年6月1日 D、2017年12月2日 3、2014年3月1日,高某、刘某夫妻二人共同购买一房屋,但房屋登记在高某的名下。2017年2月1日,刘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高某离婚。4月1日,人民法院判决高某、刘某离婚,并将该房屋判归刘某一人所有,判决当日生效。高某、刘某二人于4月2日领取了判决书,刘某于4月6日凭判决书向登记机关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刘某一人所有的时间是()。 A、2017年2月1日 B、2017年4月1日 C、2017年4月2日 D、2017年4月6日 4、画家王某在举办个人画展期间,其所画的一幅山水图被孙某看中,双方约定价款为100万元,而该山水图仍需展览至画展结束方可交付给孙某。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孙某约定的交付方式是()。 A、现实交付 B、简易交付 C、指示交付 D、占有改定 5、甲、乙各按30%和70%的份额共有一艘货船,二人将该货船出租给丙。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购买权优先于丙的购买权 B、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丙的购买权优先于乙的购买权 C、乙无优先购买权,丙有优先购买权 D、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无优先购买权 6、 甲、乙按20%和80%的份额共有1间房屋。经过二人同意将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丙均没有优先购买权

2016年物权法第四次作业及答案要点

题目1 甲在西服店加工西装一套,取活时,因所带钱不够支付加工费,服装店没有让其取回西装,服装店的权利属于 选择一项: A. 留置权 B. 抵押权 C. 典权 D. 质权 题目2 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财产中不可以作为抵押权的客体的是 选择一项: A. 企业的生产设备、原材料 B.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C. 在建房屋 D. 某大学的教学楼 题目3 甲乙(均为某村村民)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10 万元,乙交付甲一件黄金饰品作担保,3 年后乙归还本金,甲归还该饰品,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选择一项: A. 甲乙之间关于“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的约定无效 B. 因甲乙之间关于“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的约定无效,故担保合同无效 C. 因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故其借款合同无效 D. 担保合同的全部条款有效,故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 题目4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500 万元,乙公司要求提供担保,甲公司遂以其在A 有限责任公司所占股份质押给乙公司,双方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同日,A 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甲公司以其股权质押给乙公司并作出董事会决议。为保险起见,乙公司为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质押资料办理了公证。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选择一项: A. 该股权质权设立有效

B. 该股权质权自A 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并作出董事会决议之日起有效设立 C. 该股权质权的设立不生效力 D. 该股权质权自办理公证之日起有效设立 题目5 甲、乙、丙、丁共有一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已知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选择一项: A. 甲将共有轮船抵押须乙或丙两者中的一个同意 B. 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属于无权处分 C. 甲将共有轮船抵押无须经任何人同意 D. 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应经过乙、丙的同意 题目6 下列权利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是 选择一项: A. 地上权 B. 典权 C. 权利质权 D. 宅基地使用权 题目7 如果留置财产变价后的款项大于留置权人应优先受偿的债权额,多余部分应 选择一项: A. 返还留置人 B. 上交国家 C. 归留置权人 D. 留置权人和留置人均分 题目8 下列对担保物权的特征的认识中,不正确的有 选择一项: A. 担保物权是以担保债务的清偿为目的的物权,属于价值权

经济法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一、物权法律制度概述 (一)物的种类 1、动产与不动产。①动产的物权变动以交付为原则,不动产则须登记。②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可替代物与不可替代物。交易客体为可替代物(如可口可乐)时,可以同类物替代履行;不可替代物(如齐白石的字画)一旦发生损害就只能转化为金钱赔偿。 3、主物和从物。再无法律特别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时,从物的权利归属与主物一致。认定主物,从物关系,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二者在物理上互相独立;二者在经济用途上存在主从关系;二者在经济用途上存在主从关系;A物脱离B物,不损害A物的独立用途,则A物为主物;B物脱离A物,丧失其本来的用途,则B为从物。 4、原物与孳息。孳息是独立于原物的物,原物,孳息属于两个物,因此尚在母牛身体里的小牛属于母牛的组成部分,不属于孳息。 ①天然孳息。一物之上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因该物产生的天然孳息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孙悟空(所有权人)将自己在花果山中的一片桃树林承包给猪八戒(用益物权人)摘下的桃子归谁所有?如果当事人事先约定60%的桃子归孙悟空,按照合同约定。如果当事人事先没有约定。100%归猪八戒(用益物权所有)。 ②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根据《合同法》规定,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根据《合同法》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二)物权的概念与种类 1、物权的概念。所谓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与债权相比,物权具有以下特点: ①支配性。物权是对于标的物具有直接支配力的财产权,物权人有权仅以自己的意志实现权利,无需第三人的积极行为协助,属于支配权。债权则属于请求权,其实现有赖于债务人的履行行为。 ②、排他性。一物之上只能成立一项所有权,债权则具有兼容性,同一标的物上成立双重买卖,两项买卖合同均可有效,并不相互排斥。 ③绝对性。无权是对抗所有人的财产权,排除任何他人的干涉,其他人有义务予以尊重,故为绝对权或称对世权。债权则仅对特定的债务人存在,属于相对权或称对人权。 物权属于财产权,支配权,绝对权,对世权;债权属于财产权,请求权,相对权,对人权。 2、物权的种类。 ①自物权和他物权。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中所有权属于自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属于他物权。 ②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均属限制物权。以使用他人之物为目的的物权,为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的物权,为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用益物权针对的是物的使用价值,担保物权则针对物的交换价值。 ③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是设定在动产之上的物权,如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等;不动产物权则是设定于不动产之上的物权,如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质权和留置权不得设定于不动产之上。 4、独立物权与从物权。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为独立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属于其他权利,不能独立存在的物权为从物权,如担保物权,地役权。 (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物权设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一是种类法定,即不的创设民法或其他法律所不承认的物权;二是内容法定,即不得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异的内容。 行为人违反“种类规定”原则,在法定物权种类之外创设物权,该物权创设行为无效;行为人设定与法定物权相异的内容,该设定行为无效。 案例1、某叔侄约定;侄子若将祖宅出售,叔父有优先购买权,否则叔父有权宣告房屋买卖无效。在本案中,叔父欲以优先购买权排除他人购买,实际上是想创设一种具有排他权利的物权。但《物权法》并未将优先购买权规定为法定物权种类,因此这一约定因违法“物权种类法定原则‘而无效。如果侄子违法约定将祖宅售与他人,叔父无权主张房屋买卖无效,也物权要求买受人返还房屋。不过约定在《合同法》上仍然有效,因此,叔父有权请求违反约定的侄子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2、根据《物权法》规定,动产质权的设立,须以向质权人转移质物的占有为前提。当甲以其手表向乙设定质押时,如果甲乙之间有约定手表仍存放于甲处,则该质权设定行为因违反“物权内容法定原则‘而无效(只是质权未生效。并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 2、一物一权原则 ①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不能有多个所有权。 ②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但“所有权人”可以使多人(如夫妻共有)。 ③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但一物之上可以设定多个物权(但不能相互冲突) 甲(所有权人)将其手表抵押给乙(乙对该手表享有抵押权),因抵押不转移占有,甲又将手表质押给丙(丙对该手表享有质权),丙在修理该手表时由于不支付修理费而被丁留置(丁对该手表享有留置权)但,既然甲已经将手表质押给丙了,那就不能再质押给戍(无法交付)。因此,对动产而言,一物之上,所有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可以并存,但质权跟质权不能并存。 甲(所有权人)将自己的房屋先出租给乙(用益物权人),后又抵押给了丙(抵押权人)。 3、物权公示原则。 ①公示原则。不动产的权利状态通过“登记”制度表示而动产的权利状态则通过“占有表示。 ②公信力。所谓公信,是指当物权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了公示,即使该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实际存在瑕疵,为保护交易安全,对信赖该公示物权并从事了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承认物权变动的法律后果。公信力是善意取得的必要条件。 案例;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处房产,但房产证上及房产局的登记薄上均只记载甲一人的名字,现甲乙正闹离婚。一日,甲背着乙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丙将放宽交与甲,并与甲一起办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几个月后,乙得知此事,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丙返还房屋。在本案中:①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得到了该房产的所有权;②乙物权要求丙返还房屋,但可以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二、不动产的物权变动。 (一)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情形。 1、登记生效。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房屋买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和不动产的抵押必须登记,登记有效。

担保物权习题及答案

担保物权习题及答案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担保物权习题及答案 一、基础练习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抵押权登记问题上,我国采取的原则是( A.登记生效主义 B.登记对抗主义 C.交付生效主义 D.登记生效和登记对抗主义 2.依法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的设立时间为(。 A.抵押物交付之日 B.登记之日 C.签订之日 D.当事人协商之日 3.下列财产中,不能用于设定质权的是(。 A.建设用地使用权 B.电视机 C.古字画 D.书籍 4.下列合同中,不能产生留置权的是()。 A.保管合同 B.运输合同 C.承揽合同

D.买卖合同 5.甲在电器修理部修理一电视机,在取电视机时,因所带钱不够支付修理费,经修理部同意,甲将其价值近千元的手表留下,取走了电视机。修理部对手表所享有的权利是()。 A.留置权 B.质权 C.抵押权 D.典权 B6.担保物权人在其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得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担保物权,这就是担保物权的()。 A.变价受偿性 B.不可分性 C.物上代位性 D.从属性 7.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代替物,这就是担保物权的()。 A.变价受偿性 B.不可分性 C.物上代位性 D.从属性 8.抵押权人应当在(内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A.2年 B.1年

C.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 D.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2年 9.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204 A.再设定抵押 B.转让 C.设定质押 D.抵销 10.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该期限为()。 A.2年 B.1年 C.6个月 D.2个月 1.下列物权属于担保物权()。 A.抵押权 B.动产质权 C.权利质权 D.典权 2.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一台机器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将该机器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机器期间,将其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而被丁留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优先于丙受偿

经济法CPA(2013年)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 课后作业(下载版)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开发商正合法建造一栋房屋。2010年8月20日乙找到开发商甲,与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同年,9月1日乙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了预告登记。2010年11月12日该房屋建造完工。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2010年9月1日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C.预告登记期间,未经乙同意,甲不得处分该房屋 D.甲、乙应在2011年2月12日之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否则甲有权将该房屋卖与第三人 2.王某将自己的电视机卖给谢某,双方约定电脑卖给谢某后仍然由王某使用一个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谢某取得电视机所有权的交付方式属于()。 A.现实交付 B.占有改定 C.指示交付 D.简易交付 3.2011年12月2日,张某将自己的电脑出租给李某使用,租期1年。2012年4月1日,李某向张某提出购买该电脑;经考虑,2012年6月1日,张某与李某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将该电脑以3000元的价格卖与李某。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李某取得该电脑所有权的时间为()。 A.2011年12月2日 B.2012年4月1日 C.2012年6月1日 D.2012年12月2日 4.2010年9月9日,赵某在饭店用餐时丢失一块手表,饭店工作人员谢某拾得后,卖给二手市场的钱某。10月20日孙某以1000元从钱某手中购得该手表,并将手表送给女友郑某做生日礼物。12月25日赵某发现郑某戴的手表就是自己丢失的手表。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谢某没有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B.2010年12月25日,该手表的所有权人是赵某 C.郑某并不当然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赵某应该在2011年12月25日之前请求郑某返还原物 5.甲有一台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将电脑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又赠与女友丁,后戊将电脑从丁处偷走。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该电脑享有所有权的是()。 A.甲 B.乙 C.丁 D.戊 6.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B.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

物权法考试作业题汇总及答案

物权法考试作业题汇总及答案 物权法作业一 (一)填空题 1、根据设立目的的不同,可以将他物权分成和两种。 2、根据物权的权利主体是否为财产所有人,可以将物权分成和。 3、根据物权是否从属于其他权利,可以将物权分成和。 4、动产物权的变动以为公示方式;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在国家主管机 关为公示方式。 5、和两个原则,是针对物权变动而设立的。 (二)不定项选择题 1、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 A、债权一般是有期限的,物权则具有永续性 B、主物与从物须为同一主体所有,方能成立主物权与从物权的关系 C、所有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所以,在效力上要优先于限制物权 D、典权是我国所特有的物权类型 2、甲乙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乙10万元,甲将其所有的空闲院落一处作担保;乙有权使用、收益;10年后,甲归还本金,乙归还该院落;如甲无力还款,则该院落由乙任意处置。对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认识,正确的是()

A、不动产作抵押而又移转占有,供抵押权人使用收益,不符合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类型,该担保无效 B、该合同中约定如果甲无力还款,则该院落听由乙任意处置,构成“流质”条款,该约定无效,乙只能通过拍卖等方式保障其权利 C、可以认定其间成立典权法律关系 D、这份借款合同实际上包含一个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也随之无效。 3、某甲委托某乙购买某品牌电视机。乙至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值该品牌电视机举行有奖销售。乙选购了一款电视机并按照规定得到3张抽奖券,但未把这3张抽奖券交给甲。后来开奖,奖券中的一张中了头奖,可得手机一部。这部手机应当() A、归某甲所有 B、归某乙所有 C、归某甲所有,但应适当奖励某乙 D、归甲乙二人共有 4、甲和乙共有房屋3间,出租给丙开办商店。现丁要向戊借款5万元,在丁的要求下,征得乙的同意后,甲将其在上述3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戊,并在通知丙后,到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对其中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达正确的是() A、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

2017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第三十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2017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 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不动产物权的具体内容发生变化时进行的登记是()。 A、转移登记 B、更正登记 C、变更登记 D、预告登记 2、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A、5 B、10 C、15 D、30 3、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可以用于设定抵押权的标的包括()。 A、集体所有的房屋 B、抵押人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C、所有权不明的财产 D、抵押人所有的林木 4、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按份共有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共有人之间必须存在共同关系 B、共有人对共有的财产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所有权和承担义务 C、共有关系存续期间,按份共有人不能对共有财产确定份额 D、对按份共有的不动产做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一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5、关于共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共有是有多个所有权 B、共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所有一物 C、共有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权形式 D、共有是同种或不同种类的所有权的联合 6、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称为()。 A、占有权 B、所有权 C、用益物权 D、担保物权 7、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这在民法理论上称为()。 A、合并 B、继受所得 C、添附 D、提存 8、原始取得不包括()。

A、生产取得 B、继承取得 C、添附取得 D、拾得遗失物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下列物品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是()。 A、黄金 B、房屋 C、枪支 D、麻醉品 10、债权必须有相对的义务人给予协助方可顺利实现对应的是()。 A、请求权 B、相对权 C、绝对权 D、支配权 11、关于物权的概念和特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物权是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的一定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B、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 C、物权客体的物可以是独立物和有体物,也可以是行为 D、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12、物权的种类按照权利人行使权利的范围不同可以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下列属于自物权的是()。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抵押权 D、留置权 13、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这体现的物权法基本原则是()。 A、公示原则 B、一物一权原则 C、公平原则 D、物权法定原则 14、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变更及保护的方法均源自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地创设,这体现的物权法基本原则是()。 A、诚实信用原则 B、物权法定原则 C、一物一权原则 D、物权公示原则 15、根据《物权法》,业主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过()同意。 A、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经济法(2014)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 单元测试(下载版)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单元测试 一、单项选择题 1.2013年12月2日,张某将自己的电脑出租给李某使用,租期1年。2014年4月1日,李某向张某提出购买该电脑,张某过经考虑,于2014年6月1日与李某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将该电脑以5000元的价格卖与李某。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李某取得该电脑所有权的时间为()。 A.2013年12月2日 B.2014年4月1日 C.2014年6月1日 D.2014年12月2日 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共有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B.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及其他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C.除另有约定外,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在按份共有中,应当经占份额1/2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D.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的,视为等额享有 3.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是基于体现公信原则的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所有权的是()。 A.宋某在垃圾堆拾取他人抛弃的旧物 B.刘某从市场上以正常价格买到的赃物 C.于某从所有权人孙某处买得一架钢琴 D.陈某误将孙某所有的房子登记为自己的房子,之后陈某以合理价款将此房转让给不知情的钱某,并且陈某、钱某之间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4.王某购买刘某的一辆二手车,付款后直接将车开走,双方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第二天王某驾驶该车到于某的汽车修理厂进行改装。改装完成并付清款项后,王某驾车离开。途中,王某刹车失灵发生车祸。经有关部门认定,因于某在改装该车时零件没有安装齐全,导致刹车失灵而发生车祸。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王某和刘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B.王某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动产所有权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C.王某不能向于某请求损害赔偿,因为该车转让没有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D.王某不能向于某请求损害赔偿,因为王某不是该车的所有权人 5.2014年2月2日,孙某在某餐厅用餐时丢失了自己的婚戒,被服务员陈某拾得。2月20日,程某以5000元从陈某手中购得该戒指,并将戒指送给女友王某做订婚礼物。2月25日,孙某发现并有证据证明王某戴的戒指就是自己丢失的戒指。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程某取得了该戒指的所有权 B.王某并不当然取得该戒指的所有权 C.2014年2月25日,该戒指的所有权人仍是孙某 D.孙某应该在2016年2月25日之前请求王某返还戒指 6.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

华南师范大学物权法最新在线作业答案

华南师范大学物权法最新在线作业答案 1.第1题 赵文和周成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将其出租给郑流,在租赁期间,周成欲转让自己的共有份额,现赵文和郑流都表示愿意购买,该房屋应当卖给谁?() A.在同等条件下由赵文优先购买 B.在同等条件下由郑流优先购买 C.根据赵文与郑流的实际情况,视双方实际需要程度确定由谁购买 D.在同等条件下由周成决定出卖给谁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3.0 此题得分:3.0 2.第2题 质押合同生效之日为() A.权利确定之日 B.权利凭证交付之日 C.合同签定之日 D.债务不能履行之日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3.0 此题得分:3.0 3.第3题 下列财产中,只能属于国家所有权客体的是()。 A.宅基地 B.房屋 C.水面 D.矿藏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3.0 此题得分:3.0 4.第4题 国《物权法》没有规定的是( )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居住权 D.海域使用权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3.0 此题得分:3.0 5.第5题 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物权是绝对权 B.物权是对世权 C.物权是对人权 D.物权是支配权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3.0 此题得分:3.0 6.第6题 依照我国土地承包法,关于承包期限,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B.草地的承包期为30至50年 C.林地的承包期为30至70年 D.耕地.林地.草地的承包期均为30年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3.0 此题得分:3.0 7.第7题 甲.乙共同共有的房屋出租后,因年久失修倒塌砸毁承租人丙的汽车,关于赔偿责任的承担,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按照共有份额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B.甲.乙各按50%的比例承担责任 C.甲承担赔偿责任 D.甲.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3.0 此题得分:3.0 8.第8题 甲将一部汽车作价3.5万元,抵押给乙,由甲继续使用,甲在开车时将汽车不慎撞坏,致严重损毁,应当()。 A.仍以已毁损的汽车作抵押物 B.认定抵押关系中止 C.认定抵押关系解除

注会考试《经济法》考点解读第03章 物权法律制度06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六) 第八单元抵押权 【考点4】抵押担保的范围(P56) (2)抵押物因附合、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 【相关链接】因添附(附合、混合或者加工)而失去所有权的人,有权请求取得添附新物的所有权人赔偿损失。 【考点5】抵押物的处分(P57) 1.抵押物的转让 (1)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解释】如果主债权已经得到清偿,抵押权亦随之消灭,此时,抵押物的转让,自然无需债权人的同意。受让人以清偿债务的方式涤除抵押权、以获得抵押物所有权的权利,称为涤除权。

2.抵押物的出租(2010年案例分析题、2014年案例分析题) 抵押权设定之后,由于抵押物仍归抵押人占有,因此抵押人有权将抵押物出租。当同一物上既存在抵押权又存在租赁关系时,如同“买卖不破租赁”,我国物权法律制度亦确立了“抵押不破租赁”的规则,即“在后抵押不破在先租赁”。考生应区分两种情况:(1)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2)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解释】(1)先抵押后出租的,抵押权优先;(2)先出租后抵押的,租赁合同优先。 【考点6】抵押权的实现(P58) 1.抵押权的行使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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