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工作中最受法官检察官欢迎的六个细节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的暂行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的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的暂行规定(201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条为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的交往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法律、纪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检察人员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廉洁执法,保持与律师正常交往,共同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条我国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检察人员应当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依照法律规定为律师履职提供相关的协助。
第四条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应当符合法律、纪律规定和检察职业道德要求,不得妨碍律师依法执业,不得无故拖延、推诿或者刁难律师依法执业提出的合理要求,自觉避免一切可能影响检察工作公正性、公信力、廉洁性的行为。
第五条检察人员接待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应当对其执业资格、当事人委托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或介绍信、法律援助函等进行审核。
对不具有执业律师资格和存在执业禁止情形,或者按照规定具有不应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情形的,应当对其说明理由,依法中止接待。
第六条检察人员接待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应当举止庄重、文明礼貌。
应当认真听取律师所提要求和意见,并做好记录。
依法告知律师本案办理的相关情况。
对律师提出的要求和意见,检察人员应当依法认真审查,依法办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第七条检察人员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委托的律师。
第八条检察人员在办案中,与本案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
与本案当事人委托的律师之间存在其他亲属关系或者朋友、同学、师生、曾经同事等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申请回避。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检察官与检察院工作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检察官与检察院工作检察官是法律服务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检察院工作,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
作为法律专业人士,他们负责依法进行调查和起诉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将从检察官的职责和作用、检察官的素质要求以及检察官的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检察官的职责和作用检察官作为法律服务工作中的一部分,具有以下职责和作用:1.犯罪调查:检察官负责指导和参与犯罪案件的调查工作,收集证据,核实事实,为后续的起诉做准备。
他们必须熟悉刑事诉讼程序,并依法保护被害人和证人的权益。
2.公诉权行使:检察官有公诉权,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
他们必须根据法律的规定,对证据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起诉,并依法参加庭审活动,为法庭提供法律意见。
3.法律监督:检察官是司法机关的代表,在司法活动中负责监督各方遵守法律。
他们要确保司法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监督执法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检察官的素质要求检察官作为法律服务工作中的重要角色,需要具备一定的素质要求:1.法律专业知识:检察官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刑事诉讼程序,能够运用法律知识进行案件办理。
2.职业道德与操守:作为法律职业人士,检察官必须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他们应该坚守法律底线,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公正、廉洁和奉公守法。
3.批判思维和分析能力:检察官需要具备批判性思维和分析能力,能够准确判断案件事实和证据,运用逻辑思维进行推理和论证。
4.沟通与协调能力:检察官需要与各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包括与警察、法官、辩护人以及被害人和证人等进行沟通,以协调各方利益,推动案件顺利进行。
三、检察官的工作流程一般情况下,检察官的工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案件接收和分派:检察院将犯罪案件进行归口接收,并根据分派规定将案件分发给相应的检察官。
2.案件调查:检察官对接收到的案件进行调查,包括收集证据、了解案件相关情况、核实事实等。
3.法律评估和起诉决定:检察官对调查所得的证据进行评估,并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起诉决定。
司法默契:律师和法官的默契配合

司法默契:律师和法官的默契配合在司法领域,律师和法官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两个职业。
他们之间的默契配合是确保正义实现的关键。
律师以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而法官则负责根据法律依据做出公正判断。
只有当两者默契无间,司法系统才能够顺利运转,保障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律师和法官之间的默契配合体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他们共同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保持高度的专业素养。
律师应当遵守法律道德规范,恪守职业操守,以诚信、尊重和正义为原则进行辩护。
法官作为司法权力的代表,必须依法行事,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扰,维护法律的权威。
通过共同尊重职业道德,律师和法官在司法过程中能够相互信任,使全程公正合法。
其次,律师和法官之间需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共同探讨案情、法律适用和争议点。
律师作为代表当事人利益的专业人士,需要向法官提供充分的案件材料和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而法官则需要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和观点,并与律师展开交流和思辨。
只有通过合作和协商,律师和法官才能够共同找到案件的真相和正义,确保裁判结果的准确和公正。
律师和法官的默契配合还表现在法庭上的互动和辩论。
律师有权利对案件进行辩护,而法官则负责决策。
在庭审过程中,律师可以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证据,而法官则要明确自己的判断标准和法律依据。
他们之间的互动是案件审理的关键环节。
律师需要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巧来说服法官,并通过严密的逻辑和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
而法官则需要兼顾各方利益,审慎权衡,做出公正客观的裁判。
通过相互尊重和理性辩论,律师和法官能够共同努力,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理。
最后,律师和法官之间的默契配合还需要在庭外加强对话和交流。
律师可以与法官就案件进行磋商,提供更多的背景信息和法律解释,以增进法官对案件的了解。
这种协商和沟通有助于减少争议和纠纷,缩小双方观点的差异。
同时,律师也可以通过专业培训和学术研究,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以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使法官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评估律师的观点。
做律师该注意什么细节

做律师该注意什么细节做律师时,细节至关重要。
细节的把握不仅能提高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还能为律师的职业形象和专业能力赢得口碑。
以下是作为一名律师需要注意的一些细节:1. 专业素养:作为一名律师,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要不断学习,不仅关注法律的最新动态,还要加强对其他相关领域的了解,以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和解决方案。
2. 文件规范:处理案件时,律师所起草的文件须具备规范性,包括正确的格式、语法和用词。
律师应当遵守法律文书的书写规范,并注意审查文件中的错别字和语法错误。
文件质量的高低往往体现了一个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态度。
3. 时间管理:律师工作十分繁忙,因此,律师需要灵活有效地管理时间。
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时间表,确保案件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完成。
及时回复客户、出庭和提交文件都需要有明确的时间规划,避免延误或违约。
4. 沟通能力:律师需要与多方进行有效沟通,包括与客户、对方律师、法官以及其他相关人士。
律师应当注意语言表达的清晰准确,能够简明扼要地向不懂法律的人解释法律问题。
此外,律师还需倾听客户的需求,并与其保持沟通,使其了解案件进展。
5. 保密:律师与客户的关系以及案件的情况必须保密。
律师应当妥善保存客户的相关信息,并严守律师职业道德,不得将客户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保护客户的隐私权利是律师职责的一部分。
6. 着装仪表:律师要给人以专业、可靠的印象,因此,良好的仪表形象很重要。
律师应当注重自己的穿着、发型和仪容仪表,并在与客户的会面或出庭时保持整洁大方,体现出专业和自信。
7. 团队合作:律师事务所往往有多个律师组成的团队,律师们需要互相合作、相互支持。
作为一名律师,应该建立良好的团队意识,积极参与团队讨论和合作,有效利用团队资源,提高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
8. 法律研究和案例分析:律师需要进行详尽的法律研究和案例分析,以找到解决案件的最佳途径和策略。
深入研究法律文书、司法解释和相关案例,对于案件背景和相关法律问题的了解能够为律师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咨询。
法官喜欢怎样口才的律师

法官喜欢怎样口才的律师怎样才能做到法官喜欢的律师呢?下面小编为你整理法官喜欢怎样口才的律师,希望能帮到你。
法官喜欢怎样的口才的律师做到法官喜欢的律师首先,法官喜欢干练、效率高的律师。
他能用简洁、通俗的口才,发表辩护意见,节省了法庭的大量时间。
法官不喜欢发表长篇口才哗众取宠的律师,他们浪费了他人的大量时间,使人听到的是口才内容空洞,华而不实的辩护口才。
做到法官喜欢的律师第二,法官喜欢高水平的律师。
他们出众的口才使法官听讼的兴趣盎然,他们深厚的法律功底和渊博的知识为法官解决了许多法律上的难题。
滥竽充数、水平低劣的律师是不会引起法官任何兴趣的。
做到法官喜欢的律师第三,法官喜欢谦恭的律师。
与他们效法官感到心情舒畅、愉快。
法官讨厌傲慢无礼,目空一切的律师,他们的意见再有理,法院也希望能寻找出瑕疵,作为驳回其辩护意见的证据。
做到法官喜欢的律师第四,法官喜欢诚实的律师。
法官都非常欢迎讲理的律师,他们客观地认定案情不歪曲事实,他们正确地解释法律,不曲解法律,以最适当,最有效的方式阐述自己的观点。
法官听讼并不是为了欣赏控辩双方的辩论技巧,而是为了寻找可供参考的判决依据。
对于有争议的案件,法官希望从律师对案情的透彻分析和对法律的完美解释中得到启示。
诚实的律师能使法官获得正确的答案,满足他们渴求真理的思想愿望。
当法官认为律师言之有理,切合实际,就会很乐意接受律师的意见,将其转化为判决的内容。
对于歪曲事实、曲解法律、无理强辩的律师,法官十分地鄙视。
做到法官喜欢的律师最后,法官喜欢正直的律师。
这些律师具有大无畏的勇气,他们尽职尽责地为被告人辩护,而不管公众对这个被告人有多么强烈的舆论,不管辩护会给律师带来什么样的不利之处,也不管当事人是否有钱,能否获得辩护费。
法官厌恶不尽职尽责只收钱不办事的律师,不敢伏义直言的律师和没有同情心拒绝法律援助的律师。
律师口才相关文章:1.如何练就卓越的律师口才2.律师如何练好的口才3.律师口才的最终目的是什么4.律师是不是都要有好口才5.律师法庭辩论5个经典技巧。
做好一名合格律师的要求

做好一名合格律师的要求
要做好一名合格的律师,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律师是法律专业人士,必须掌握扎实的法律专
业知识,包括法律理论、法律条文、法律解释等。
这是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的基础。
2.良好的沟通能力:律师需要与客户、法官、检察官、对方当事人等各
方进行有效沟通,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图,并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3.敏锐的思维能力和判断力:律师需要具备敏锐的思维能力和判断力,
能够迅速分析案件的关键点、法律风险和问题所在,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律师需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遵守职
业道德规范,为客户保守秘密,避免利益冲突,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5.持续学习和自我提升:法律领域不断更新和发展,律师需要持续学习,
关注最新的法律动态和判例,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竞争力。
6.强大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律师在工作中可能会面临各种挑战和压
力,需要具备强大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保持冷静、理性和乐观的态度,为客户提供稳定和可靠的法律服务。
总之,要做好一名合格的律师,需要具备全面的法律专业知识、良好的沟通能力、敏锐的思维能力和判断力、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持续学习和自我提升的能力以及强大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同时,还需要不断积累经验,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律师应如何处理与法官的关系

律师应如何处理与法官的关系在职业法律领域中,律师与法官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
律师应该具备良好的与法官合作的能力,以确保客户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护。
下面将介绍律师如何处理与法官的关系。
一、遵守法庭规则律师应始终遵守法庭规则,包括尊重法官的权威和地位。
他们应该在法庭中保持适当的仪态和尊重,并遵守法官的指示和要求。
此外,律师还应注意遵循法院的程序和规定,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专业形象律师应该致力于建立良好的专业形象,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和行为举止。
他们应该注意言行举止,避免使用无礼或攻击性的语言。
律师的专业形象对于与法官建立良好关系至关重要,因为它能够反映出律师的职业素养和尊重程度。
三、准备充分并展示专业知识律师应该在与法官交流之前做好充分准备,并展示自己的专业知识。
他们应该研究和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能够清晰、准确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论据。
通过展示专业知识,律师可以赢得法官的尊重和信任,并为客户争取更好的结果。
四、善于沟通与合作律师需要善于与法官进行有效的沟通,并与他们合作。
在庭审中,律师应尊重法官的判决和决定,并遵循法院的程序。
如果律师对法官有任何问题或疑虑,应适当地提出并寻求解决方案。
在与法官沟通时,律师应保持冷静和礼貌,并尽量避免争论和冲突。
五、尊重法官的决定律师应尊重法官的决定,并遵守法院的裁决。
即使律师对法官的决定不满意,他们也应遵守并在适当的时候提出上诉。
通过尊重法官的决定,律师可以树立良好的声誉,并在将来的案件中获得更多的支持和信任。
六、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律师应该努力与法官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
这可以通过参加法律专业组织的活动、参加法庭培训和研讨会以及与法官进行适当的社交互动来实现。
通过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律师可以更容易地与法官沟通和合作,并为自己的客户谋求最佳利益。
总结起来,律师应该遵守法庭规则,建立良好的专业形象,准备充分并展示专业知识,善于沟通与合作,尊重法官的决定,以及与法官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
成功律师的忠告

成功律师的五十个忠告1、律师要有高尚的品质。
俗话说:“知识不如能力,能力不如品质。
”律师首先要解决生存问题,但是律师的职业道德、律师的良知和律师的爱心远比金钱、名利更为重要。
2、律师要有渊博的知识。
律师的知识储备不限于法学,成功律师要有渊博的知识。
在知识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纠纷千变万化的今天,律师一天不学习就要被淘汰。
律师应多涉猎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管理知识和外语知识等,这对律师的发展有很大的作用。
3、律师要有坚定的信念。
做律师容易,做一名成功律师不容易。
律师要明辨是非、仗义执言,崇尚法治、捍卫正义,律师要时刻准备着为法治呐喊、为自由奔走,让证据说话、让正义永存。
4、律师要有积极的心态。
该赢的官司没赢,则是法治的悲哀;该输的官司却没输,却未必是法治的幸事。
只要我们尽心尽力了,就无怨无悔了。
因此,律师必须具备超强的抗击打能力、身心承受能力和过硬的心理素质。
5、律师要有广泛的人脉。
一个人的成功是人际关系的成功,成功的律师应该是人际关系大师。
律师是靠能力和关系吃饭的,但要想吃的饱、吃的好,没有良好的人脉却是万万不能的。
“一个好汗三个帮”,律师,更需要团队,更需要肯定,更需要温暖,更需要保护。
6、律师要有强健的体魄。
律师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律师必须有一副能抗、能打、能折腾的好身子。
律师工作没规律,休息、吃饭时间不固定,压力大,烦恼多,少人理解,没人倾诉。
如果没有好的身子,再伟大的抱负都会变成零。
英年早逝的张涌涛律师、安东风律师,就是个教训。
7、律师要勤于沟通、善于观察。
“好马出在腿上,好汗出在嘴上。
”虽然有些绝对,但是对于律师这么一个靠脑子、靠嘴皮子吃饭的行业,却是不争的事实。
说话是律师的基本功,观察是律师的助跑器。
不管是做原告的代理人,还是被告的辩护人,说话、观察和推销,既是一门学问,又是一门艺术。
8、律师要学会穿衣、学会打扮。
律师虽然是自由职业,但是作为法治的独角兽、正义的守护者,会穿衣、会打扮也是一门“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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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工作中最受法官检察官欢迎的六个细节
在诉讼过程中,经验丰富的律师往往能够注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为法院工作人员提供更多便利。
这样的律师往往会很受法院工作人员的欢迎,自己的工作也能获得更多的便利。
这里说“法院工作人员”,而没有说题目中的“法官”,是因为除法官外,一个案件还会涉及到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等其他工作人员,便利他们的工作也很重要。
本文选自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对该问题的回答。
文/吴如翔
来源/知乎
1.提供电子版文书
这一点其他知友有提到。
提供电子文书主要是方便书记员直接复制到庭审笔录中,减轻书记员的打字负担。
但是提供电子文书也应该注意时机和方式,以免弄巧成拙。
从提供电子版文书的时间上来说,对于庭前就已经提交的材料,最好庭前就一并提供电子版。
有些律师想当庭答辩,不在庭前提交答辩状的,书记员也是可以理解,可以在开庭当天提交。
提前提交可以让书记员在开庭前做好充分准备,避免开庭当天手忙脚乱。
当然,律师也可以在提交材料的时候当面询问或者提交材料后电话询问书记员是否需要电子版、何时给、怎么给。
从提供电子版文书的方式上来说,一般有提供刻录光盘、从U盘或者移动硬盘上复制、电子邮件发送等形式。
采用何种方式提供电子版,
可以询问书记员确定。
在我看来,最好不要通过U盘或者移动硬盘复制,一方面,律师随身携带的U盘或者移动硬盘往往还会存放有其他案件的材料或者同一案件中不方便给法院看的资料,这种方式可能会导致工作秘密被泄露,存放的文件太多也不方便找到相应的文件;另一方面,通过U盘或者移动硬盘传播的计算机病毒比较常见,用这种方式可能会让法院的电脑感染病毒或被法院的带毒电脑感染。
而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刻录光盘来提供电子版会更好的避免上述问题,我个人觉得刻录光盘的方式可能会更好,虽然会给律师带来几块钱的负担。
因为法院的电脑大多数都是连接法院专网,与外网物理隔离。
如果你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书记员还要拿U盘到外网电脑上复制(其实这也是不允许的,标准的操作是刻录成光盘再复制到内网电脑里),这就比较麻烦。
另外,电子版文书的文件格式也很重要。
很多单位还在使用windows xp 和office 2003进行办公(也许是因为设备老旧或者技术员觉得这种系统管理起来方便),而很多律师使用的电脑可能安装的是高版本的office 软件。
高版本的word默认格式.docx在低版本的电脑上可能会打不开,这会给书记员带来不便,如果是当庭提交那会更加麻烦。
另外有些律师也许会使用wps等文档处理软件,注意不要保存为wps独有的格式。
那么是不是保存为.doc格式就是最好呢?其实我个人的看法是如果是纯文字的材料,保存成.txt格式最好,打开的速度会比较快,而且复制起来也不会把原有的格式带到书记员做好的庭审笔录文档中。
即便是使用doc格式,最好也要把原来设置的“居中”“加粗”等样式去掉。
2.庭审时注意语速
尽管很多法院配有专业速录员,可以保证记录速度与普通人的语速基本一致。
但是还有很多的法院的书记员的记录速度与普通人无异,这种速度是无法跟上普通人的语速的。
然而庭审笔录是非常关键的材料,如果书记员没有跟上你的语速,书记员就会漏记很多东西,导致你的意见没有被很好的记录下来,影响到了你自己的工作和当事人的权益。
有经验的律师会注意语速和停顿,方便书记员记录。
我观察到有些律师会注意书记员的键盘操作,说完一句话后等书记员打完字后再说下一句话。
在遇到比较难打的字的时候,要注意提醒书记员。
特别是像姓名、名称之类的,光凭上下文和语音难以确定具体文字的,应当注意提醒;在遇到金额、账号、时间、身份证号码的时候,注意等候书记员把前面的话打完了再说出来,或者适当重复。
3.提前向当事人及随当事人同来的旁听人员介绍法庭纪律等注意事项
律师作为代理人,要充分帮助当事人实现其合法权益,尊重并支持当事人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但是也应该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介绍和提醒,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例如开庭前一天应该提醒当事人按时到庭,对于可能会情绪激动的当事人要提醒其注意情绪和用语,提醒当事人服从法庭指挥而且不要随意打断对方发言,提醒当事人注意法庭纪律、关闭手机、不得随意离开座位等。
对于随当事人同来旁听人员,也要注意提醒当事人及旁听人员有关法庭纪律,如未成年人未经许可不得旁听庭审,庭审过程中不得发言,不得记录、录音、录像、拍摄等。
避免旁听人员不遵守法庭纪律而给
法官、书记员带来不好的印象,也避免当事人的亲朋好友遭到训诫乃至其他制裁。
4.在当事人发言结束后,可以对当事人的发言进行适当的归纳总结
律师往往在庭前就与当事人进行过多次沟通,是比较了解当事人眼中的事实以及当事人的观点的人。
然而当事人在庭审中的陈述可能会比较冗长,不能很好的表达出自己的意思。
对自己的语速控制也不太注意,书记员记录起来会很困难。
如果律师能适当的对当事人的发言进行归纳总结,效果会比较好。
5.清楚案情,准备充分,陈述和提交的材料条理清晰
有些律师对案情不够了解,很多情况到了庭审时才掌握,准备不够充分,庭审时手忙脚乱,给法官会留下不好的印象,对当事人权益的维护也会带来不好的影响。
经验丰富的律师往往会全面掌握案情,对庭审时的法官调查重点有较准确的预判,及时准备好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条理清楚地列明证据清单。
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和庭审时的陈述里表述清晰,判断准确,用语简明。
6.在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文书和庭审陈述中准确运用法律条文
现在很多律师在提到法律依据的时候,只是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这种说了跟没说一样的做法,是很不专业的,会让他人对律师的水平产生怀疑,同时也不便于法院准确适用法律。
有经验的律师能够准确运用法律条文,很好的为法官指明自己主张所依据的法律规定,方便法官理解自己的主张,也方便法官在起草裁判文书时引用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