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刑罚执行工作 提高刑罚执行质量的思考
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调研提纲

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调研提纲【实用版】目录一、刑罚执行一体化的概念和意义二、刑罚执行一体化的现状与问题三、刑罚执行一体化的对策和建议四、刑罚执行一体化的实践案例五、结论正文一、刑罚执行一体化的概念和意义刑罚执行一体化是指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将刑罚的执行纳入到整个司法体系中,实现监狱与社会矫正、社区康复等各部门的协同作战,提高刑罚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刑罚执行一体化具有以下意义:1.有利于提高刑罚执行的效率,缩短犯罪分子的服刑时间,降低犯罪成本;2.有利于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刑罚执行的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3.有利于促进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刑罚执行一体化的现状与问题1.现状:我国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部分地区实现了监狱与社会矫正、社区康复等部门的协同作战,提高了刑罚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2.问题: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各地区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尚未开展;监狱与社会矫正、社区康复等部门的协同作战不够紧密,资源共享程度不高;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刑罚执行一体化的对策和建议1.加强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司法行政人员的认识和能力;2.建立健全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监狱与社会矫正、社区康复等部门的协同作战;3.制定完善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提供法治保障;4.加大对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的投入,提高刑罚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四、刑罚执行一体化的实践案例1.新疆自治区司法厅:召开全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2.河北省承德市:召开全市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司法厅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系列会议精神;3.青海省东川监狱:建立全省首家刑罚执行一体化共建示范点,有效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刑罚执行力量和资源,扎实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关于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的若干思考

关于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的若干思考一、引言刑罚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安宁的重要手段之一,而刑罚执行则是实现刑罚目的、维护司法公正的基础性工作。
然而,当前我国刑罚执行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执法过程中的不合规行为、监狱管理的漏洞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刑罚执行的合法性和效果,需要进一步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确保刑罚执行科学、合法、有效。
二、加强执法监督加强对刑罚执行过程的监督意义重大。
一方面,可以发现和纠正执法人员的不当执法行为,减少不当执法行为给受刑人带来的不必要的伤害;另一方面,可以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刑罚执行的合法性和效果。
因此,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执法监督。
1.加强对刑罚执行设施的监督:加强对监狱、看守所等设施的监督,防止不必要的伤害和他人侵入的潜在威胁。
2.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督促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操作,杜绝滥用权力的行为发生。
3.加强对受刑人的监督:加强对受刑人的监督和管理,保护受刑人的基本人权,防止不必要的伤害和违规行为发生。
三、强化程序规范规范执法程序是确保刑罚执行合法性的关键所在,必须要通过程序规范来确保刑罚执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明确依据:在刑罚执行前,要明确刑罚执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必要的程序和依据不能省略。
2.遵循程序: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必须要严格尊重法律程序,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刑罚执行过程合法无误。
3. 甄别证据:要加强证据的甄别工作,杜绝排除证据、非法取证等不当行为,保护被刑罚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监狱管理刑罚执行的效果和合法性与监狱管理有直接相关性。
因此我们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狱管理。
1.加强对监狱守卫员的管理:监狱守卫员是监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确保监管人员的素质和职业操守,防止滥权和受害人身伤害的情况发生。
2.加强对受刑人的关注和照顾:确保受刑人的基本权益受到充分的尊重,为受刑人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心理环境。
关于刑罚执行监督的一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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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新论 ・一
募寻刑罚执行鳖督的一点思考
邵长生’
内容 摘 要 : 察院是 国家的法律 监 督机 关 , 检 但在 履行 法律监 督 时常遇 到 困难 和 阻力 , 特别 是刑 罚执 行 的监 督 , 从 实际 出发 。 分析存 在的 问题 , 而提 出相 应的 对策 。 从 关键 词 : 罚执 行 刑 监所检 察 法律 监督
白头发一片;少” “ 是指人员偏少 , 有法律职称数少 ;边” “
是指 远离城 市 的灯红 酒绿 , 离现代 文 明 ; 穷 ” 远 “ 是指 没 有任何 经 费来 源 , 连吃饭 都在 人 家 ( 监狱 ) 堂搭 伙 , 食 关
系不 好一 日三餐 都 成问题 。
分管监所检察工作, 现交流到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担任检
-
是 个很 特殊 的机 关 ,内部 交往 十分 密切 ,在加 上长期 的 “ 近亲 ” 通婚现 象 , 如果 派驻 检察 干警 在一 个监狱 有一 个 直 系亲 戚 , 么就 很可 能在该 省 所有 监狱 里找 到有姻 亲 那 关 系 的狱警 。因此 , 要用 准人 、 流动 等制 度 , 来保 证派 驻
察室 , 6—8名 干警 , 有 日常工作 较 为正 常 。
二、 问题
策谈 一点个 人 的在 基层 担 任检 察 长期 间 ,辖 区 内有 两 个监 狱 ,
一
个 劳教所 、 一个 看守所 , 中 “ 监一 所”长年 押犯 近 其 两
万人 ,有 司法警 察 10 人 ;看 守所 长 年关 押 未决 犯 00多
了又怎 么样 ,不 重视 也不会 有什 么说 法 ,因此在 人员 配
笔 者 到 市 检察 院担 任 副 检 察 长具 体分 管 监 所 检 察
新时代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思考

新时代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思考一、背景介绍二、当前监狱工作存在的问题三、新时代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3.1 与社会稳定的关系3.2 与罪犯改造的关系3.3 与司法公正的关系3.4 与监狱人员安全的关系四、新时代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原则4.1 依法管理4.2 人本关怀4.3 创新思维4.4 协同合作五、新时代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思考5.1 优化监狱管理模式5.1.1 探索现代化监狱管理模式5.1.2 强化科技应用,提升管理效能5.1.3 完善监狱法律法规体系5.2 加强罪犯改造工作5.2.1 提供多元化的教育培训机会5.2.2 建立有效的心理疏导机制5.2.3 创造良好的社会适应环境5.3 推进司法公正5.3.1 加强监狱人权保护5.3.2 加强监狱监督体系建设5.3.3 优化刑罚执行制度5.4 提升监狱人员工作安全5.4.1 加强人员培训和装备投入5.4.2 完善内外部安全风险评估机制5.4.3 构建有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六、新时代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措施6.1 健全监狱工作法规和制度体系6.2 加强监狱工作队伍建设6.3 加强监狱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6.4 加强监狱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七、结论新时代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当前社会稳定和罪犯改造的关键所在。
本文就此问题展开讨论,并从背景介绍、问题分析、路径思考等多个层面进行探究。
一、背景介绍在新的历史阶段,我国监狱工作面临着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和罪犯改造场所,其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罪犯的改造成效。
因此,如何实现新时代监狱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 二、当前监狱工作存在的问题在新时代背景下,监狱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传统的监狱管理模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存在管理不合理和效率不高的问题。
其次,罪犯改造工作存在困难和挑战,缺乏有效的手段和机制来推动罪犯的改造。
此外,司法公正和监狱人员安全问题也是当前监狱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监狱刑罚执行工作总结

监狱刑罚执行工作总结监狱刑罚执行是法律制裁的重要环节,保障了社会秩序和人民安全。
下面是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总结。
首先,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刑罚的正确执行。
在监狱执行工作中,我们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对待犯罪分子。
我们要深入学习犯罪学知识,通过了解犯罪分子的心理和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达到惩罚目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改造作用,促使罪犯改过自新。
在执行死刑等严重刑罚时,我们要尽力减少痛苦,保证执行的人道性和尊严。
其次,加强犯罪预防教育,减少再犯率。
我们要定期开展各类法律教育和心理辅导,引导犯罪分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使他们认识到犯罪的后果和社会的大爱,从而激发出向善的动力,减少再犯率。
同时,我们还要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罪犯服刑期间,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增加就业就业机会和社会和谐发展。
再次,规范监狱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监狱是一个特殊的社区,我们要加强对犯罪分子的监管,确保监狱内部安全稳定。
我们要加强监狱设施建设,完善设施设备,提高监狱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此外,我们还要加强监狱制度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和权责,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和规范性。
最后,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推动刑罚执行工作的社会化。
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离不开社会的支持和参与,我们要积极与社会各界开展交流与合作,广泛宣传刑罚执行工作的意义和目标,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犯罪分子的改造教育和社会融入问题,共同促进刑罚执行工作的社会化。
总之,监狱刑罚执行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裁工作,它不仅要实现罪犯的处罚,还要充分发挥改造作用,促使罪犯回归社会。
我们要始终坚守法治原则,加强犯罪预防教育,规范监狱管理,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努力提高刑罚执行的效率和质量,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统一刑罚执行体制视域下完善监狱刑罚执行体系的若干思考

统一刑罚执行体制视域下完善监狱刑罚执行体系的若干思考贾洛川【摘要】统一刑罚执行体制视域下完善监狱刑罚执行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体现为是深化刑事一体化运行的必然选择,是建立统一刑罚执行体制的重要探索,是监狱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现行体制下监狱刑罚执行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刑事执行法独立性有限,行刑机构分散重叠,造成资源浪费,成效低下,监狱行刑与外部有关部门衔接不够顺畅,监狱刑罚执行机制不适应,狱外有关方面支持力度还不够大.完善监狱刑罚执行体系,建立独立完备统一的刑罚执行体制的路径主要是,应构建和完善我国的刑事执行法律体系,注重刑罚执行权力的合理配置,要搭建协作协同平台,强化监狱内部管理,进一步夯实社会支持系统基石.【期刊名称】《政法论丛》【年(卷),期】2017(000)001【总页数】7页(P97-103)【关键词】统一刑罚执行体制;完善;监狱刑罚执行体系【作者】贾洛川【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上海20170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F87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最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出了“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的战略部署,在这种大势下,监狱如何适应统一刑罚执行体制的改革大局,进一步完善监狱刑罚执行体系,切实履行好监狱行刑职能,努力提升监狱行刑质量,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摆在监狱系统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本文就此谈几点不成熟的思考。
(一)深化刑事一体化运行的必然选择有犯罪就有刑罚,有刑罚就有刑罚执行,这是一种顺理成章的刑事法律安排。
可是长期以来,“我国刑法运行只受犯罪情况的制约即单向制约”,形成了“犯罪→刑罚这一有缺陷的机制”[1]P302,鉴于此,一些学者特别是著名学者储槐植教授提出了刑事一体化的主张。
即“健全的刑事机制应该是双向制约:犯罪情况→刑罚→行刑效果。
”[1]P302刑事一体化的基点就是刑法和刑法运行应处于内外协调的状态,其中刑罚的制刑、求刑、量刑、行刑权应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这样才能实现最佳的刑法功能。
统一刑罚执行体制视域下完善监狱刑罚执行体系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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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法 论 丛
2 0 1 7卑
体制 的建立 , 又在统一刑罚执行体制 的框架 内合理 、 活 动顺 利进 行 、 保 障刑罚 目的实现 等方 面起 到 了重要
有序 、 高效运 行 的状态 , 更好 地深 化刑 事一 体 化运行 。 的推 动 作用 。但 近年 来 , 随着 国家 经济 、 政治 、 文化 、
( 二) 建立统 一刑 罚执 行体 制 的重要探 索
社 会 等领域 的 深刻 变革 , 刑事 司法 环境 也 随之发 生 了
基金项 目: 本文系 2 0 1 5年度最 高人 民法 院审判理论课题“ 重大职务犯罪的异地管辖 问题研究 ” ( 2 0 1 5 S P Y B 0 8 ) 、 上海高校高原学 科法学学 科( 监狱学方向 ) 建设 项 目的阶段 性成果 。 作者简介 : 贾洛川 ( 1 9 5 5 - ) , 男, 四川 巴中人 ,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 研究方 向为监狱学 、 犯罪学 。
学者特别是著名学者储槐植教授提 出了刑事一体化 行刑一体化的核心理念的基础上 , 将监狱行刑各个环
的主张 。 即“ 健全 的刑 事 机制 应 该 是 双 向制 约 : 犯 罪 节 、 各 个节 点 以及全 过程 的 内容用统 一刑 罚执 行权 行 情况 一 刑罚 一 行刑 效果 。 ” _ l J P 抛刑 事 一体 化 的基 点就 使 的 目标 , 用统 一刑 罚执 行体 制 的要 求统 领 和规范起 是刑 法 和刑 法运 行应 处 于 内外 协调 的状 态 , 其 中刑罚 来 , 最终达成一种监狱行刑体系既促使统一刑罚执行
《 决定》 ) , 作 出了“ 完善刑罚执行制度 , 统一刑罚执行 通过的《 决定》 正是顺应 了刑事一体化的思想 , 提出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概述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一个职能部门,在保障在押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及监督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执行机构管理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当前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监督手段单一,监督难度较大。
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虽然赋予了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的职责,但规定比较原则。
检察机关一旦发现违法情形,只能提出检察建议或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相关法律没有赋予检察机关强制执行力,如果被监督对象不按照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或者纠正违法进行整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或者纠正违法也只能作为一纸空文,刑事执行检察执法常常不能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
二是监管单位仍存在影响检察监督的问题。
部分监管单位理念转变不到位,存在重维护监所安全稳定,轻保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的现象。
往往认为,安全是监督被监管对象的首要问题,只要在管理中不存在安全隐患,被关押的人员在被监管期间没有发生自杀、自残等不安全问题就好,这就无形加大监督难度。
三是社区矫正工作未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新的刑事诉讼法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管理社区矫正人员的职责。
但作为司法行政机关,他们的思想观念还没有转变过来,总是认为,他们没有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力,所以监督上总是畏手畏脚,生怕监督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导致监督不力,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的脱、管、漏管现象时有发生。
三、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对策及建议一是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要深刻理解刑事执行检察的法律性质、职责使命,准确把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努力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尽职尽责、踏踏实实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二是加强联系协调,搭建监督平台,实现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
坚持定期向人大报刑事执行告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推动难题的解决,促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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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刑罚执行工作提高刑罚执行质量的思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第三章明确规定:"刑罚执行的主要内容:一是收监;二是对罪犯提出的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三是监外执行;四是减刑假释;五是释放和安置."近年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刑罚执行工作,大力提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求严格执法,按章办事,科学管理,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刑罚执行质量,充分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打造平安监狱,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2005年前后,我省大部分监狱陆续成立刑罚执行科,把相关刑罚执行业务工作从狱政管理部门划出归口刑罚执行部门管理,由此可见,刑罚执行工作得到了加强,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工作,不断提高刑罚执行质量,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一,目前刑罚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刑罚执行部门设置岗位职责不规范1,部门设置不规范.就全国而言,有的省设置刑罚执行处,而有的省确没有设置刑罚执行处;就各省而言,有的监狱设置刑罚执行科,而有的监狱确没有设置刑罚执行科.2,工作职责业务范围不规范.从目前已设置刑罚执行科的工作情况来看,有的是纯粹从事减刑,假释工作;有的是从事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有的是从事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收监,出监工作;有的是从事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收监,出监,申诉控告检举工作;有的是从事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收监,出监,申诉控告检举,公检法取证,罪犯离婚开庭以及罪犯解回再审等工作;此外,还有的从事罪犯档案管理工作.3,岗位设置不科学.就目前掌握情况来看,有的监狱刑罚执行科配备3名工作人员,有的监狱刑罚执行科配备4名工作人员,还有的监狱刑罚执行科配备6名工作人员以上不等.出现人少事多和人多事少的不正常现象.(二)减刑幅度不规范1,在有期徒刑罪犯减刑中,同是省局审批的省级服刑改造积极分子,有的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减刑6个月至1年,有的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减刑1年,而有的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只减刑6个月. 2,在有期徒刑罪犯减刑中,同是记功,表扬,不同的地区中院减刑幅度也不一样,一次记功减刑有6个月,5个月,4个月或3个月不等;一次表扬减刑有4个月,3个月或2个月不等;监狱服刑改造积极分子,有的地区中院算,有的地区中院又不算,即使算也不一样,一个监狱服刑改造积极分子减刑有8个月,4个月,3个月不等.3,同是记功,表扬奖励,在有期徒刑罪犯和无期徒刑罪犯减刑中的幅度有很大差异.一次记功在无期徒刑罪犯减刑中能减一年,而在有期徒刑罪犯减刑中只能减3——6个月不等;一次表扬在无期徒刑罪犯减刑中能减6个月,而在有期徒刑罪犯减刑中只能减2——4个月不等. (三)操作程序不规范1,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的制作问题,有的监狱由刑罚执行科制作,有的监狱由监区,分监区(直属分监区)制作.2,提请减刑幅度的问题,有的监狱在上报材料中提请减刑幅度,而有的监狱在上报材料中不提请减刑幅度.3,各级签字签名人员不规范.监狱级的,有的是监狱长签字,有的是分管副监狱长签字;监区级的,有的是教导员签字,有的是监区长签字,有的教导员,监区长都签字;分监区(直属分监区)级的,有的是指导员签字,有的是分监区长签字,有的指导员,分监区长都签字.4,监狱评审委员会研究意见,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中无签字栏目及地方.使监狱评审委员会研究意见没有办法体现.(四)罪犯卷宗材料档案管理不规范1,平时查阅罪犯档案和办理罪犯减刑卷宗,发现卷宗材料档案里的纸张大小不一,有A4纸,有A3纸,有16开纸,还有比16开纸小一点的各种信纸稿纸等.2,管理不规范,有的以监区,分监区为单位集中存放管理,查起来很麻烦,工作效率低.还有的档案室和仓库在一起,存在安全隐患,明显不符合档案管理规定.3,卷宗装订不规范.有的用线装订,有的是订书机订,有的装订位置不标准.二,解决问题的想法与建议(一)建议明确工作职能部门和岗位职责1,按照《监狱法》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首先要成立刑罚执行部门,即省监狱管理局要成立刑罚执行处,各监狱也要相应地成立刑罚执行科,上下一致,理顺工作关系,对口开展工作.2,规范工作职责,按照《监狱法》规定,刑罚执行部门主要从事罪犯收监,申诉,控告,检举,监外执行,减刑,假释,出监,安置等工作.对于公检法来监狱联系有些工作,如取证,函调罪犯档案有关内容,律师会见,罪犯离婚开庭以及罪犯解回再审等应归口狱政管理部门或狱内侦查部门负责牵头办理,有利于更好地掌握罪犯思想动态,便于加强对罪犯的跟踪管理,使后续的工作更好地开展,确保监管场所更加安全稳定.3,明确岗位职责,科学配备工作人员,按照罪犯总数的2‰——3‰比例配备工作人员.这主要是根据办卷数量控制在押犯总数的25%以内,收监,出监的法律文书填写制作发放邮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的处理,办理保外就医以及续保考察等日常性工作量测算出来的.根据以上业务范围工作职责,可分为四大类岗位:即领导岗位,审理岗位,外勤岗位,内勤岗位. (二)建议规范减刑幅度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细则(2004年1月5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试行) 2005年5月23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8次会议修订2007年10月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38次会议修订)"第九条服刑罪犯的减刑幅度,除考察其是否确有悔改表现外,还应结合省监狱管理局《关于罪犯改造计分考核奖惩办法》进行,将"办法"规定的罪犯获表扬,记功的次数作为减刑幅度的基本依据.省监狱管理局认定的单项表扬,记功亦可作为减刑幅度的基本依据.对累犯,毒品再犯,犯有数罪,以及因毒品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含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罪犯的首次减刑,在其所获功奖所对应的可减刑期内,扣减六个月.(1)......(2)无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应连续获二次以上表扬或一次记功奖励才能减刑,减刑幅度为:获三次记功或六次表扬奖励的,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获二次记功或四次表扬奖励的,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获一次记功或二次表扬奖励的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3)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应获二次以上表扬或一次记功或有立功表现的才能减刑,一次减刑的幅度不得超过一年;符合以上条件并有立功表现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幅度不得超过二年;(4)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获三次以上表扬或二次表扬并一次记功或有立功表现以上奖励的,一次减刑的幅度不得超过二年;符合以上条件并有立功表现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幅度不得超过三年."从第九条第二款可以发现,在无期徒刑减刑中一次记功减刑幅度相当于二次表扬的减刑幅度,因此个人认为在计分考核的分值上要体现一次记功的分值要相当于二次表扬的分值,才具有科学性和公平性,体现公正性.这就要求计分考核要规范,设置分值要科学,本人认为罪犯的累积分达到100分就可记功一次,达到50分就可表扬一次,原则上以记功为主,滚动核算.涉及到最后一次减刑时达到50分的,就可按表扬核批.只要记功,表扬设置的分值是一致的,那么省内,国内相互调犯,即使到异地监狱,办理减刑时执行标准也一样,执法尺度是一样的,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因为由省高院裁定减刑,标准尺度基本一致,即一次记功相当于减1年,一次表扬相当于减6个月.建议全省乃至全国各地中级人民法院在有期徒刑罪犯减刑中,执行标准尺度也应该一致,可以按无期徒刑罪犯减刑尺度的一半计算,即一次记功减6个月,一次表扬减3个月.在实际工作中,要灵活掌握,新的新办法,老的老办法.老的奖励,五花八门,有半年一次的记功,表扬,有100分记功,50分表扬的,有60分记功,30分表扬的,也有过度性政策如20分表扬的.所以建议老的奖励,一次记功减4个月,一次表扬减2个月.(三)建议规范操作程序1,关于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的制作问题,司法部《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中第十三条规定,由监狱刑罚执行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作《提请减刑建议书》或《提请假释建议书》.因此由刑罚执行科工作人员具体操作承办.2,关于提请减刑幅度的问题,建议由监狱在上报材料中提请减刑幅度.各地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监狱提请的幅度进行审核把关,实事求是地作出减刑裁定.裁定的幅度在监狱提请幅度的基础上有增减的,要说明原因.3,要规范各级签字人员.建议监狱级的,应该由主管此项工作的监狱领导签字;监区,分监区(直属分监区)的也应该由主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做到职责分明.遇特殊情况,也可以由临时主持会议的负责人签字.4,上面谈到有监狱,监区,分监区签字的,就是没有监狱评审委签字的,所以建议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中增加一个"监狱评审委意见"栏目,由监狱评审委会主任根据评审委员会研究意见签字.同时建议,各级领导要进一步重视刑罚执行工作,抽调精干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尽快制订《刑罚执行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可在新建监狱试点,应用后,加以推广.(四)建议规范档案管理,提高罪犯档案管理质量1,目前针对档案纸张大小不一,如有的用A4纸,有的用A3纸,还有比16开纸小的各种信纸稿纸等.建议按国际标准,统一使用A4纸,规范档案大小.2,管理方法不先进,有的按单位集中管理,查起来很麻烦,工作效率低.有时在实际工作中,调阅服刑罪犯档案或释放罪犯档案,确不能立即调到.建议按姓氏笔画管理好一些,按干部档案管理方法管理好一些,做到档案要及时归档.3,卷宗装订不规范.有的用线装订,有的是订书机订,有的装订位置不一.据了解,干部档案和企业档案都开展了升级达标活动,其好的做法值得借鉴.4,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对档案管理人员要进行业务培训,要组织开展罪犯档案升级达标活动,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同时要提高电子档案的管理水平,及时做好电子档案的维护工作.罪犯档案管理水准是体现刑罚执行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刑罚执行质量的好坏,水平的高低,以及刑罚执行过程结果是否公开,公平,公正,执法程序是否规范,都要通过档案记载来反映,体现,印证.因此,档案管理质量的高低,能直接影响刑罚执行质量水平的高低,所以,重视和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对提高刑罚执行质量将大有裨益.以上是本人四年来从事刑罚执行工作的一点体会和不成熟的想法,不妥之处,敬请领导和行家给予斧正.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