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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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公司招标活动,提高招标效率,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货物、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招标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效益。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第四条招标范围:1. 公司各类建设项目所需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服务等相关工程;2. 公司内部管理、办公、生活设施等所需货物和服务采购;3. 公司授权的其他招标项目。

第五条招标方式:1. 公开招标: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告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接受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2. 邀请招标:适用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数量较少或者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招标人可邀请3家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单位参与;3. 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较为复杂、投标单位较少或者招标时间紧迫的项目;4.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且其他供应商不能提供完全替代的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六条招标前的准备工作:1. 招标部门应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2. 招标部门应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招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项目需求;3. 招标部门应确定招标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七条招标公告和邀请:1. 招标公告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内容、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2. 邀请招标时,招标人应向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发出邀请书,邀请书内容应与招标公告一致。

第八条投标:1.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2.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方案、业绩证明、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3. 投标单位应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不得有虚假陈述或误导性信息。

房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某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加强对招投标行为的监督,维护公司利益、确保产品质量、控制开发成本、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服务,开发项目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及物品采购,营销、策划、广告的委托代理等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外包活动,以及公司经营所需的其他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

第四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引进竞争机制,对投标方的社会信誉、技术管理水平、价格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优选社会信誉高、技术管理水平高、价格最低合作单位。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招投标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监事等组成,是公司招投标活动的领导机构,全面领导招投标系统的工作。

第六条招投标领导小组的职责:(一)监督、管理、指导、检查公司的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二)定期召开招标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三)组织制订和修订公司招投标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四)审批或会签招标结果;(五)裁定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争议;(六)协调处理招标部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事项;(七)必要时参与重大项目商务谈判;(八)调解公司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裁决有疑议的中标结果;(九)检查并依照本制度处置违反招标投标的行为。

第七条招投标部门的工作职责:(一)股份公司由各职能中心进行相关专业的招投标管控工作,其主要的职责是:1、根据股份公司经营战略,确定招标采购的职能战略,制定招投标管理办法;2、负责各专业的战略合作、集团化采购工作;3、开展定期和专项业务巡查,协助、监督和指导子公司的招投标工作;4、定期收集全国招投标项目的市场价格信息,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精选全文完整版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一、总则1、公司在建项目,如设计、施工、监理、销售代理、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及公司内部日常运作所需用品等金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实行招标确定。

2、招标形式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等形式,视具体情况采取其中之一。

3、实行招标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保证公司项目的质量。

4、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招标期间,所有工作人员须遵守招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招标工作的有关内容。

二、职能划分按下列招标内容界定招标牵头部门:1、勘察、规划、设计由开发部负责。

2、建筑材料及设备由工程控制部负责。

3、销售策划广告方面由营销部负责。

4、监理、总包、支护、基础施工、幕墙、内外装饰等工程类由项目部负责。

三、招标程序1、供应商的管理选择供应商的方式按照实际情况采用竞争性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招标采购、询价采购等多种招标方式的合理组合使用。

2、编制招标文件招标牵头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进行招标文件编制。

(1)招标文件编制内容应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标明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2)招标文件经评标小组审查通过后,成正式标书,正式标书与初稿存档案。

(3)需要编写标底的,应根据相关部门确定的设计方案和所选用的材料,由牵头部门与工程控制部共同编制商务标标底。

(4)公司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3、项目招标,由牵头部门对拟定单位的单位资质、生产能力、单位信誉、工作业绩进行了解。

必要时与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查,向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4、向应邀投标单位发放投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必要时可收取一定的图纸费用和投标保证金。

5、牵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潜在的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及答疑。

房地产企业招标管理办法

房地产企业招标管理办法

房地产企业招标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公司工程招标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在保证项目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开发项目。

3、职责:3.1、成本控制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解释、监督检查。

3.2、公司进行招标工作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管理办法:4.1总则4.1.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开发项目的设计、工程施工、监理、甲供材料(设备)采购、造价咨询委托、销售代理、物业管理公司的招标,其中金额(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

所有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但下列情况除外:(1)金额(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按照货比三家、合理低价的原则,应填报《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批准后确定承包单位;(2)某些已经过公司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工程;(3)某些地方政府垄断工程。

4.1.2、工程招标应遵循以下原则:全面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工程项目都要以招标方式确定合作单位;整体招标原则:禁止将项目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事前预算原则:施工类工程在招标前,应先根据施工图预算编制标底;不提倡在无标底的情况下,进行费率招标。

资质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严格的资质预审,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参加项目投标。

合理低价中标原则:选择的中标单位应是在满足招标综合要求的前提下,报价较低且合理。

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过程务必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间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保密原则:要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的保密工作,以防影响招标的公正与效果。

4.1.3、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划分4.1.3.1招标管理机构公司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小组成员至少包括:总经理(可作授权)、副总经理、成本控制部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采购部经理等;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公司领导任命;招标小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投标效率及安全性,现制定本招投标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投标工作。

三、招投标流程1. 编制招标文件项目需走招标流程的,由业务部门经过初步评估确定招标范围、标的及条件等,编制招标文件,交付招标经理审核。

2. 招标文件审核招标经理收到招标文件后,根据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确认,包括招标方式、标的、招标范围、招标条件、评标指标、投标保证金要求等内容,并将审核结果予以记录。

3. 发布招标公告审核通过的招标文件,由招标经理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明确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提交要求、投标文件内容等要求。

4. 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逐一准备各项文件,并尽早、妥善地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将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经理进行审核。

5. 投标文件汇总招标经理收到所有的投标文件后,进行汇总并确认投标人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将结果反馈给业务部门。

6. 开标开标前,应组织专门会议进行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开标过程应符合公正、公平的原则。

开标结果应逐项记录及确认,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向业务部门反馈推荐意见及投标人反馈意见。

7. 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应设置专门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方案及投标人的情况,依据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及打分,评审过程中不得选择晚自习,评审结果应通过公示方式向社会公布。

8. 中标、流标业务部门根据评标工作的结果,决定企业是否中标、流标,同时应及时通知所有投标人。

四、招投标文件内容1. 招标范围明确招标的范围及条件。

2. 投标保证金要求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及截止时间。

3. 标的要求明确标的要求及内容。

4. 投标文件要求明确投标文件的要求。

5. 评标要求明确评标标准及具体评分标准。

五、其他事项1.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应采用电子文档方式,确保其完整性及查看性。

2.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一旦确认中标后,应按照要求及时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房地产公司营销中心营销类招投标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营销中心营销类招投标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营销中心营销类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保证集团营销工作更好的健康有序发展,合理控制并降低成本,规避选择合作方风险,规范集团营销类招投标工作,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司管理流程特此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X(中国)置业有限公司所属置业类分子公司。

第二条营销采购招标的项目包括:规定但不限于平面媒体、全案广告公司、各类活动、展会、网络、户外、(专业房地产网)、各类印刷品(楼书、DM、专业杂志、招商手册)等。

上述营销采购招标项目由各置业类分子公司成立营销采购招标小组。

第二章招标小组人员组成及分工第三条营销采购招标小组是集团招投标委员会下属机构,在招标委员会授权范围内开展各项营销采购类招标工作。

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内的(含50万元)由招标小组组织完成,结果报集团地产中心、招标委员会进行备案。

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须由招标小组组织招标委员会,营销管理中心及审计法务部共同进行招标。

小组成员由以下7名成员组成,招标小组成员组成及分工是:分子公司总经理(招标小组长):负责协调招标小组内外部各种关系,组织审查授权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准确性、真实性、合理性,负责把控整个招标结果,确保招标结果符合公司要求。

营销副总经理(招标小组组员):分子公司招标小组技术类委员之一,审查投标人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审核、监督投标人资质及运作能力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负责准备招标的相关资料文件,同时负责主持授权范围内的招标会议。

市场推广部经理(招标小组组员):根据要求并结合市场及公司具体情况负责拟定项目的广告推广计划及预算分析,并将经过系统分析的广告计划与相关预算上报营销副总经理审阅,后报总经理审核确认;负责组织招标工作,并完成技术标的分析与合同的起草工作,并分别推荐3家以上投标商交予营销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签字;对于技术标进行具体分析,同时进行经济标的系统分析与合同的初步审阅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交予营销副总经理;营销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财务部进行相应审计。

房地产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房地产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房地产集团公司的招投标活动,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房地产集团公司所有涉及招投标的活动。

三、招投标组织机构1. 公司设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批招投标相关政策和流程,监督招投标活动的执行情况。

2. 招标工作由专门的招标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协助招标委员会进行招标活动的准备和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发布1. 招标文件应包括项目介绍、招标要求、投标资格、评标办法、评标标准等内容。

2. 招标文件由招标办公室编制并经招标委员会审核,发布于指定的招标平台。

五、投标流程1.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2. 投标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招标办公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六、评标与中标1. 招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2. 中标结果经招标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公示于指定媒体或平台,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保密与诚信1. 所有涉及招投标的信息均应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泄露。

2. 投标人应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承诺并保持诚信,确保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

八、监督与制度改进1. 招标委员会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招投标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2. 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招投标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以上是房地产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执行,以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公司内部相关制度和规定最后更新日期:[更新日期]。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方案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方案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方案一、制度背景及目的在当前经济环境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运作至关重要。

良好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公司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采购效率和降低采购成本。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在进行招标采购时遵守法律法规,采购过程公开透明,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采购项目的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招标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建筑、装修、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三、制度内容1.招标文件编制1.1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采购需求说明、技术规格、合同范本等。

1.2招标文件应明确项目的需求、技术要求、交货期限、评标标准和采购金额等相关信息。

1.3招标文件应由专门的采购部门或招标单位编制,并由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发布。

2.招标公告2.1招标公告应在指定的媒体发布,并通过公司网站等渠道公开。

2.2招标公告应包括项目的名称、需求信息、招标人信息、投标截止时间等。

2.3招标公告应至少提前45天发布,以确保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了解和准备相关材料。

3.投标文件收集与评审3.1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部门应及时收集和登记投标文件。

3.2投标文件应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评审和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3.3评审应公平、公正,遵循透明原则,评审委员会应由多部门组成。

4.供应商选拔4.1供应商选拔应根据评审结果,选择符合要求,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4.2供应商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并通过详细的供应商调查和信用评估。

4.3供应商的选择应经相关人员批准,并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5.合同管理5.1采购合同应明确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和支付方式等。

5.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和记录,确保双方权益。

5.3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

6.监督与管理6.1采购过程应由专门的采购部门或专员负责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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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活动,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标准施工资格预审文件》、《xxxx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成立招标委员会,负责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公司工程管理部作为招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组织及监管工作;项目开发部(或项目分公司)代表公司负责所属项目的招标工作;(本文以下所称的“项目开发部”包含“项目分公司”和“项目子公司”)。

第三条招标方式主要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形式。

公告、公示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xxxx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当地主管建设部门规定的其它网站,和省交通厅规定的发布媒介,如《xxxx省日报》、《》等报刊。

第二章招标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招标委员会1、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研究招标组织方式,制定招标活动操作规程,审议项目招标实施方案,并提出意见报公司班子会研究决定;2、审议招标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需要招标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项;3、审议招标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的招标文件等各类与招标工作有关的文件;4、听取招标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汇报,协调招标方面有关工作。

(二)招标委员会办公室(1)负责招标活动的日常监管,规范招标行为;(2)负责起草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和监督实施公司班子会和招标委员会决定的事项;(3)协调招标中一般性事项,为招标信息发布,投标报名、开标、评标、定标、签约、中标公告发布提供服务;(4)负责受理招标政策及业务工作的咨询和投诉;(5)负责招标活动过程中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建立招标台账。

(三)招标监督机构纪检监察部是公司招标的监督机构,负责对招标实施监督。

其主要职责为:(1)对公司的招标工作实施监督;(2)负责联系集团公司、省交通厅纪检监察部,对公司的招标工作实施监督。

(四)招标实施机构项目开发部是该项目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是第一责任单位。

项目开发部经理或负责人为该项目所有招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其主要职责为:(1)拟定招标计划、招标形式;(2)编制招标文件;(3)根据招标内容,向项目所在地建委等主管部门报备。

(4)按招标计划组织招标活动;(5)合同文件起草、组织合同谈判及签订合同。

第三章招标分类第五条招标分类1、技术服务类,主要包括:管理咨询、中介服务、招标代理、策划定位、设计审查、广告推广、品牌推广、各类检测、各类测绘、规划设计、勘察与勘探、施工图设计、造价咨询、销售代理等;2、施工类,主要包括:土建与安装、精装修、景观与场区道路、绿化施工等综合性施工项目;3、监理服务类,主要包括:施工监理;4、设备采购及高档材料采购类,主要包括:电梯、中央空调、暖通、水处理、门窗、石材、面砖等;5、普通材料采购类,主要包括:高档材料以外的普通安装材料、普通装修材料、大宗办公用品的采购等。

第四章招标形式招标方式主要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形式。

第六条公开招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公开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七条邀请招标第六条以外的项目或规模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包括:(一)技术服务类1、管理咨询、中介服务、招标代理、策划定位、设计审查、各类检测、各类测绘、广告推广、品牌推广等;(二)设备采购及高档材料采购(符合公开招标标准的除外);第八条竞争性谈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执行细则见附件十一):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规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临时变更,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项目工期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另外,普通材料采购类,采用有底价公开现场竞价的方式;行业垄断类,由招标人与垄断企业进行合同谈判并委托其施工。

第五章招标程序第八条公开招标1、资格预审(如需)项目开发部根据附件十《资格评审方法概述》的要求,开展资格预审工作。

2、确定招标方式项目开发部根据第四章之规定确定招标方式。

3、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如需)项目开发部根据第四章之规定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并签订代理合同。

4、编制招标文件项目开发部将会签后的招标文件以红头文件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相关领导批示后由招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招标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集体评审,评审通过后的招标文件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

5、在指定媒体公告信息招标文件根据项目所在地建设管理部门要求及公司相关要求进行备案后,在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6、发售招标文件发售经审批过的招标文件。

7、编制标底项目开发部根据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编制标底后,报招标委员会办公室审核,视招标文件评分办法选择是否公开。

8、考察项目开发部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考察,如需,考察内容及评分细则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并在开标前会同招标委员会办公室(另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考察。

9、开标9.1在投标截止后,按规定时间、地点,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举行开标会议。

不得接收迟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纪检监察部门和招标管理机构(如需)监督开标过程,可以邀请公证部门对开全过程进行公证。

9.2开标会议宣布开始后,应首先请各投标单位代表确认其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性,并签字予以确认。

提交合格“撤回通知”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

主持人当众宣布投标人投标担保递交情况。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

9.3唱标应按报送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唱标人当众宣读有效投标函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修改或撤回通知、优惠条件,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9.4唱标内容应做好记录,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9.5 开标会议程序:9.5.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9.5.2 宣读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9.5.3 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9.5.4 宣布公证、唱标、记录人名单;9.5.5 由招标单位检验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并宣读核查结果;9.5.6 宣读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的用量、投标保证金、优惠条件等;9.5.7 宣读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9.5.8 宣布休会:进入评标阶段;10、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业主代表和在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专家库中进行抽取,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抽取过程。

11、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12、确定中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3、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

确定中标人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4、申请备案。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招标全套资料进行备案。

15、投诉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13号令)第五章“投诉与处理”之规定执行。

16、二次流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3年30号令)第三章第三十八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第2号令)第四章第四十九条之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其他招标项目参照执行。

第九条邀请招标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释义》第十条“由招标人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有关供应商、承包商资料,如企业信誉、设备性能、技术力量、以往业绩等情况,选择一定数目的企业(一般应邀请5-10家为宜,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

”拟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由项目开发部提请招标委员会共同决议,并确定拟邀请的投标人。

(一)编制邀请招标文件项目开发部将会签后的邀请招标文件以红头文件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相关领导批示后由招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招标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集体评审,评审通过后的招标文件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

(二)发出投标邀请项目开发部向拟邀请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收到投标邀请书的供应商应于7月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说明是否愿意参加投标。

(三)发放邀请招标文件向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

从发出文件到供应商响应的时间应为5~10天。

(三)后续工作参照本办法第八条7~15条执行。

第十条竞争性谈判(一)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业主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并邀请公司监督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参与。

(二)项目开发部制定并会签谈判文件,报招标委员会办公室核备。

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谈判文件应当包含:(1)谈判邀请函;(2)谈判供应商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3)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及谈判保证金的交纳方式;(4)谈判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5)谈判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6)合同主要条款和签订方式;(7)交货或提供服务的时间;(8)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10)需要注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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