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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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县域主体功能区划分的实践与探索——以广东博罗县为样本

广东县域主体功能区划分的实践与探索——以广东博罗县为样本
展 政 策奠 定基 础 。 关 键 词 :广 东 ;县 域 ;主体 功 能 区 ;划 分
中图分类号:F 1 2 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粤内登字。 一 1 0 2 6 7 ( 2 0 1 3 ) 0 1 — 0 0 2 3 — 0 7


引言
就 是一 个升 级 。城市 升级 带来 可能效 益是 最好放 和经济 持续 高速 增 长 , 它带来 的不 止是 城市 的升 级 ,更重 要 的是 产业 的升
推 动产业 化 , 取得 了举 世 瞩 目的成 就 ,正处 于工业 化 和城 市化 快 级 ,还包 括人 的升 级 。新 型的城 市化 ,
速发展的时期 。城市的空间区域不断扩大、资源要 同时 又实 现 了第 三个 化 ,最终 落实 到基本 公共 服务
函( 2 0 1 2 ) 6 5 号) 广东省 发展 改革委分课 题 《 促进城镇 化可持续健康 发展的机制和政策研 究 》的阶段性研
究成果。
作者简介:刘璩 ( 1 9 7 4 一) , 男, 湖南湘潭人 , 暨南 大学经济学 院博士研究生 , 广东省产业发展研究 院研究人员 , 研 究方 向:
及 经济、社会和空间组合状况以进行 空间规划 ,以广 东省博罗县为例 ,选用土地资源、环境容量 、人 口
集聚 度 、经 济发展 水平 、 交通优 势度 5个 可计量 指标 项 和 战略 选择 一 个可调 控 指标 项 ,来探 索广 东县 域
主体 功 能分 区。 以期 为依 据 空 间发展 类 型 的不 同进 行相 应 的产 业和 城镇 空间布局 和 为制 定 不 同的 区域 发
镇化 格局 , 将 国土空 问划分为 优化 开发 、 重 点开 发 、 广 东 的缩影 。广东 有三 种文化 ,广府 文化 、潮 汕文 限制 开发 和禁止 开发 四类 主体功 能 区 ,确定 主体 功 化 、客 家文化 ,博 罗县 也有这 三种 文化 。近年来 , 能定 位 ,明确 开发方 向 ,管 制开 发强 度 ,规 范开 发 博 罗坚 持 “ 以人为本 、生态优先 、文化引 领 ”的发 秩序 ,完 善开 发政策 ,逐 步形成 人 口、经济 、资源 展思路 ,着力推进宜业宜游宜休闲、有岭南文化特 环境 相协 调 的空间 开发格 局 。主体功 能 区划 是地 理 色 的 山水 田园城市 建设 ,经济 社会 发展初 步走 上 了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粤发改产业〔2014〕21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4年4月11日附件1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为落实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引导社会投资方向,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转型升级,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实施《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以下简称《目录》)。

一、意义制订实施《目录》,是省委省政府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举措,对构建区域竞争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产业按照区域主体功能布局,逐步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空间开发格局。

有利于明确鼓励、限制、禁止发展的产业方向,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鼓励发展领域,防止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淘汰和禁止落后生产能力,切实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粗放发展方式,防止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低效率项目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目录》结构《目录》分设重点开发区本、优化开发区本、生态发展区本,均由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三类构成。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且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禁止开发区大多为各类保护区,对其开发建设有专门规定,因此不列具体目录,只提出定性要求。

(一)鼓励类。

主要指符合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环保、自主创新、安全生产,有利于产业链完善和提升,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7]8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7]8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7]8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该方案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七年十月八日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地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圆满完成我省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 [2007]21号)、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7]4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编制原则(一)突出重点。

突出主体功能区的主要功能和主体作用,打破行政区界限,抓住影响区域发展的关键因素,确定区域的主体功能,引导区域开发建设的方向。

(二)注重全局。

从全局利益出发,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发挥区域内各地区的比较优势,整体谋划区域发展,做到局部服从全局,全局兼顾局部。

(三)协调发展。

以促进协调发展为根本,引导经济布局、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通过确定区域主体功能,制定分类别的区域开发政策,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率,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协调发展。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2.11.29•【字号】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施行日期】2013.05.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11月29日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12年11月29日公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审批第三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四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五节村庄建设规划管理第四章历史文化和自然风貌保护第一节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建筑第二节自然风貌区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在规划区内的建设,以及对历史文化和自然风貌的保护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城乡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

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和特定地区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分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特定地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条例所称特定地区,是指经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开发区、产业园区以及其他成片开发地区。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共广东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5.24•【字号】粤发[2008]4号•【施行日期】2008.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四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步伐,现就我省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作出如下决定。

一、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是改善发展环境、破解发展难题、实现新一轮大发展的重要举措。

推进这项工作,有利于突破多年来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资源匮乏、环境承载压力加大、发展空间受限等突出问题,减少珠三角地区人口数量,提高劳动力素质,减轻社会管理压力,为新一轮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是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增强产业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推进这项工作,有利于推动珠三角地区加快发展先进和优势产业,促进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扩大招商引资和加快产业建设步伐,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实现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全面提高全省经济综合实力。

(三)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是缩小地区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

推进这项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珠三角地区辐射带动作用,发挥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比较优势,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较快提高全省人均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整体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

二、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为动力,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方针,着力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大力提高劳动力素质,提升珠三角地区产业竞争力,带动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加快发展,推动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指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发展战略,按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空间布局合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要求,在广东省范围内划定出具有主导功能和关键支撑功能的区域,通过优化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广东省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高质量发展区:重点是发展高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高质量的产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建设高质量的城市群和特色小镇。

这些区域将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

2.生态保护区:主要是指广东省的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重点保护珠江三角洲和岭南山区的生态环境,加强生态修复和保护,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恢复能力。

同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控开发建设活动,保护珠江三角洲和岭南山区的水资源、土壤和生物多样性。

3.农业保障区:广东省将重点发展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

同时,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保障农业用水,提高耕地质量和粮食生产能力。

4.都市圈发展区:重点是珠江三角洲都市圈、东莞-深圳-珠海都市圈、湛江-茂名-肇庆都市圈等都市圈发展区,这些区域将成为广东省的中心城市和经济极点,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推动城市群协同发展。

5.海洋经济发展区:广东省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海洋经济发展区将重点发展海洋渔业、海洋旅游、海洋能源等海洋产业,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目标是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的优化保护和社会文明的协调发展。

通过优化产业布局和空间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同时,广东省将加强规划的实施和管理,建立健全规划的监测评估和调整机制,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9.14•【字号】粤府[2012]120号•【施行日期】2012.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粤府〔2012〕12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是我省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

编制实施《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对推进形成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

各地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原则、要求以及本地区主体功能定位,对本地区国土空间进行功能分区,明确各功能分区的定位和边界、发展目标和方向、开发和管制原则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省直各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任务分工和要求,调整完善相关规划和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面做好《规划》实施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9月14日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目录序言一、规划背景(一)自然状况与特点(二)国土开发现状(三)存在问题(四)面临挑战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战略格局(一)指导思想(二)开发理念和主体功能区分类(三)开发原则(四)主要目标(五)战略格局三、广东省域范围主体功能区(一)优化开发区域1.综合评价2.功能定位3.发展方向4.发展布局(二)重点开发区域1.综合评价2.功能定位3.发展方向4.发展布局5.分区指引(三)生态发展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1.综合评价2.功能定位3.发展方向4.分区指引(四)生态发展区域(农产品主产区)1.综合评价2.功能定位3.发展方向4.发展重点(五)禁止开发区域1.综合评价2.功能定位和目标3.管制原则4.分类管制四、区域政策和绩效考核(一)财政政策(二)投资政策(三)产业政策(四)土地政策(五)农业政策(六)人口政策(七)环境政策(八)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九)绩效考核评价五、规划实施(一)省有关部门职责(二)市县级人民政府职责(三)监测评估附件1 广东省禁止开发区域名录附件2 图集图1 广东省行政区划图图2 广东省地形地貌图图3 广东省城市化战略格局示意图图4 广东省农业战略格局示意图图5 广东省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示意图图6 广东省综合交通战略格局示意图图7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划分总图图8 广东省优化开发区域分布图图9 广东省重点开发区域分布图图10 广东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布图图11 广东省农产品主产区分布图图12 广东省禁止开发区域示意图图13 广东省可利用土地资源评价图图14 广东省可利用水资源潜力评价图图15 广东省生态系统脆弱性评价图图16 广东省生态重要性评价图图17 广东省国土开发强度评价图图18 广东省人口聚集度评价图图19 广东省交通优势度评价图图20 广东省大气环境容量评价图图21 广东省水环境容量评价图图22 广东省自然灾害危险性评价图图23 广东省经济发展水平评价图附件3 地级以上市开发指引一、广州市二、深圳市三、珠海市四、佛山市五、江门市六、东莞市七、中山市八、惠州市九、肇庆市十、汕头市十一、潮州市十二、揭阳市十三、汕尾市十四、湛江市十五、茂名市十六、阳江市十七、韶关市十八、河源市十九、梅州市二十、清远市二十一、云浮市序言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8.26•【字号】粤府函〔2023〕196号•【施行日期】2023.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粤府函〔2023〕196号清远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报〈清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批的请示》(清府〔2023〕1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清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清远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为清远在融湾发展、城乡融合、生态保护利用方面提供有力支撑。

二、清远市是全国旅游名城、广东省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市、环大湾区新兴产业基地、生态宜居示范城市。

清远市要立足国家战略、区域职能和本地实际,将建设人民城市作为新时代清远城市发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探索出一条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发展路线。

要在《规划》的指导下,推进清远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加强与省外周边地区的合作交流。

积极参与广州都市圈建设,纵深推进广清一体化发展,提升产业协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

三、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到2035年,清远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08.88平方公里(256.3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28.05平方公里(229.21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4311.95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50.64平方公里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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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9 种、野生植物9 种,二
二、主要目标
到2020 年,全省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的国土空间格 局
经济布局更加均衡、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资源利用 更加集约高效,生态系统更加稳定,基本实现人口分布 与经济布局、生态环境相协调,城乡和区域间基本公共 服务均等化;
经济更加繁荣、生活更加富裕、环境更加优美、社会更 加文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率先基本实现社 会主义现代化。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内容提要
一、自然状况与特点 二、主要目标 三、战略格局 四、广东省域范围主体功能区 五、综合评价 六、地级以上市开发指引
一、自然状况与特点
广东省地处中国大陆最南部,东邻福建,北接江西、 湖南,西连广西,南临南海。珠江三角洲(以下简称珠 三角)于珠江口东西两侧分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接壤。全省陆地面积为17.98 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陆 地面积的1.87%
1.地貌类型复杂多样,山多平地少。
广东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称,山地、丘陵、台地 和平原的面积分别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3.7%、24.9%、 14.2%和21.7%,河流和湖泊等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5%。
地势总体北高南低,北部多为山地和高丘陵。平原以珠 江三角洲平原最大,潮汕平原次之。
2.人多地少,可供开发的后备土地的优化开发区 域。
“双轴”是指沿海拓展轴与南北拓展轴(深穗、珠穗— 穗韶拓展轴),构成支撑广东省空间开发格局的倒“T” 字形主骨架,也是珠三角核心区向外辐射的主通道。
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80%的地级以上市达到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要求,50%以上的地级以上市达到生 态市建设要求。
自然灾害防御水平进一步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 增强。
广东省国土空间开发规划指标
指标 开发强度(%) 城市空间(平方公里) 农村居民点(平方公里) 耕地保有量(平方公里) 基本农田(平方公里) 林地保有量(平方公里) 森林覆盖率(%)
3.水资源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
广东降水充沛,水系发达,主要河系为珠江的西江、东 江、北江和三角洲水系以及韩江水系,还有榕江、漠阳 江、鉴江和九洲江等。
年平均降水1771 毫米,年均降水总量3145 亿立方米; 年均水资源总量1830 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1906 立 方米。
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夏秋易洪涝,冬春常干旱;沿海 台地和低丘陵区不利蓄水,缺水现象突出,尤以粤西的 雷州半岛最为典型。
2010 年,全省人口密度581 人/平方公里,是全 国人口密度(140 人/平方公里)的4 倍多。
全省人均占有土地面积0.17 公顷,不到全国人 均水平的1/3;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030 公顷, 相当于全国平均数的1/3,远低于联合国划定的 0.053 公顷的警戒线。
全省未来可供开发利用的建设用地非常有限, 理论上可供开发建设的用地为25867 平方公里, 占土地总面积的14.39%;全省可开垦的耕地后 备资源仅533 平方公里。
人民生活水平差距缩小
不同主体功能区以及同类主体功能区之间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生活条件的差距缩 小;
人均地方一般财政支出地区差距大幅缩小,实现基本公 共服务均等化。
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
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水、空气、土壤等生态环境 质量明显改善,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保护,水功能区水 质达标率明显提高,森林覆盖率达到58%,森林蓄积量 达到6 亿立方米。
2010 年 10.29 6659 7922 29140 25560 101165
57
2020 年 11.17 9130 6100 29087 25560 102616
58
三、战略格局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要从战略高度出发,遵循不同国 土空间的自然属性,着力构建“五大战略格局”。
1. 构建“核心优化、双轴拓展、多极增长、绿屏保护” 的国土开发总体战略格局。
滨海的滩涂资源成为重要的后备土地资源。
5.生物多样性与生境敏感区特色突 出。
广东北依南岭,南临热带海洋,境内地质构成复杂,地 貌景观特殊,生物物种起源古老、种类繁多、成分复杂。 湿地资源丰富,湿地类型多样。
有众多的河流、港湾和辽阔的海域,是国际候鸟迁徙的 主要停歇地、繁殖地和越冬地。
拥有以莲花山脉为主体的东部山地,以南岭山地和云雾 山、大雾山为主体的北部和中西部生物多样性与生境敏 感区。
空间开发格局清晰
形成以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为主体的经济布局与城 市化格局,主要城市化地区集中全省75%左右的人口和 90%左右的经济总量;
形成以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和禁止开发区域 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格局,农产品供给安全和生态安全得 到有效保障。
空间结构优化
全省开发强度控制在11.16%,城市空间控制在9130 平 方公里以内,农村居民点占地面积为6100 平方公里, 工矿建设空间得到节约集约利用。
4.海洋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
广东拥有4114 公里的大陆海岸线,有759 个面积在500 平方米以上的海岛;
海域面积41.93万平方公里,既有深水海域,又有面积 宽广的浅海区和沿岸淤积较迅速的滩涂;
海洋营养物质充足,水产资源丰富,是全国著名的海洋 水产大省;
有优良的可供建设滨海旅游区的沙质海岸,200 多个拥 有深水岸线的优良港湾。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9087 平方公里,其中基本农田不低 于25560 平方公里。
绿色生态空间扩大,林地保有量达到102616 平方公里。
空间利用效率提高
城市空间每单位面积创造的生产总值大幅提高,城市空 间人口密度进一步提高。
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的单产水平较大提高。 单位绿色生态空间蓄积的林木数量和涵养的水量增加。
2. 构建“一群、三区、六轴”的网络化城市发展战略格 局。
3. 构建“四区、两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 4. 构建“两屏、一带、一网”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
局。
5. 构建“三大网络、三大系统”为主体的综合交通战略 格局。
1. 构建“核心优化、双轴拓展、多极 增长、绿屏保护”的国土开发总体战 略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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