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二、招标范围与条件1. 所有政府投资或者使用国有资金的建筑工程,以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建筑工程,均应按照本制度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无不良信用记录等。
三、招标文件1.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工程概况、投标要求、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必要内容。
2. 招标文件应当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都能够平等获取信息。
四、投标程序1. 投标报名: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并提交必要的资料。
2.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按照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以保证其投标的真实性和后续履约能力。
3.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截止日期前递交完整的投标文件。
4. 开标会议: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性。
五、评标与中标1. 评标委员会应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负责评审投标文件,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
2. 评标标准应当明确,评分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投标人在同一标准下公平竞争。
3. 中标结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合同签订与履行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与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2. 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七、监督管理1. 建立和完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
2. 对于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理,维护市场秩序。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NCIST
招标会 华北科技学院建筑N工C程IS学T院
4.4 开标、评标和中标
一、开标 1 开标的概念 开标是指投标截止后,招标人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中的其他主要内容的活动。 2 开标的时间与地点 《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 行;公开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3 有关开标的相关规定 ● 参加人 ● 标书密封的现场认定 ● 当众宣读、记录备查
不能泄漏标底、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能参加
诚实信用原则
不得有欺骗、损害对方利益。
NCIST
4.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一、工程建设招标条件
1 已落实建设资金; 2 已履行好相关审批手续; 3 必要的准备工作已完成。
NCIST
二、招标方式 1 招标方式一般有两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公开招标,即是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来进行投资,它是 面向社会的招标。 ★ 邀请招标,即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一些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来进行投标。 2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主要区别 ★ 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 ★ 选择承包人的范围不同 ★ 公开的程度不同 ★ 时间和费用不同
NCIST
案例一:某重点工程招投标活动 4、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本案由E公司总经理、D公司副总经理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是不妥的。
《招标投标法》还规定评标委员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本案技术经济方面专家比例为4/7,低于规定的比例要求。
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保证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廉洁自律。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第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工程建设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七条以下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
第三章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第九条招标人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招标投标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第十条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二)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资金来源等;(三)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要求、工程量等;(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六)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第十一条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被邀请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二)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资金来源等;(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五)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六)其他需要通知的事项。
建设工程招投标法

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建设工程招投标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建设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监督,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创新,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恢复、维修和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其他需要进行招标投标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保证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关应当依法制定和发布建设工程招投标规则,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应当依法登记备案,未经登记备案的招标投标活动无效。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自主选择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工作。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登记备案,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组织能力。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建议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且经过相应的批准后公开发布。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合同草案等内容。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负责,并且保证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向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保证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准备投标文件。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依法组织开标工作,确保开标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十四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组织投标报价的宣读和评标工作,并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第十五条中标人应当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第三章报名和投标第十六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自愿参与投标,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投标文件。
第十七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否则将被拒绝参与投标。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3篇)

第1篇一、引言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是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的定义、意义、原则、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的定义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技术能力和信誉的施工单位,以合同形式确定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并对其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一种制度。
三、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的意义1. 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通过招标投标制度,可以有效地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2. 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招标投标制度可以促使施工单位在竞争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从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
3. 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通过招标投标制度,可以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4. 促进公平竞争:招标投标制度为各类施工单位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会,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
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的原则1. 公开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公开进行,确保所有投标人了解招标信息。
2. 公平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公平对待所有投标人,不得歧视任何一方。
3. 公正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公正进行,确保招标投标结果的公正性。
4. 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真实性。
五、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程序1. 招标公告:建设单位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投标资格要求等。
2. 投标报名: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进行投标报名。
3. 招标文件编制: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项目的详细情况、投标资格要求、评标标准等。
4.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6. 开标:建设单位组织开标,公开投标文件内容。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章制度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建设工程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保证公平竞争、公正公开、诚实守信、合理合法。
第四条政府应当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制定招标文件,保障投标人权益,防范招标欺诈行为。
第五条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活动,不得有串通价格、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第六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标的、技术要求、合同条款、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要求、保证金等内容。
第七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理科学,不得歧视任何投标人。
第八条招标文件的审批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单位的审核,并在规定的范围内向社会公开。
第九条招标文件的修改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重新向其发放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第十条招标文件的费用应当有明确规定,不得超出合理范围。
第三章投标人的资格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关的资质、技术和经验条件,能够履行本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
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得有重大违约记录。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业绩证明、财务状况证明等材料。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提交第十五条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完整,签署正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第十六条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清单、报价单、质量保证书等内容。
第十七条投标文件的报价应当明确,合理,不得存在价格垄断、恶意低价等行为。
第十八条投标文件的保证金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一次性缴纳,并符合规定的标准。
第五章招标评标第十九条招标评标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进行,综合考虑技术、质量、价格等方面的因素。
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条例

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条例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条例导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行为,保障各方利益,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建设工程的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国内各类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交通工程等。
第三条招投标原则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保证所有投标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竞争机会。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第四条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应根据工程的需求和相关规定,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说明、技术规范、合同样本和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五条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人应在合适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范围、时间和截止日期等信息。
招标公告应至少提前30天发布。
第六条招标文件的获取潜在的投标人可以通过招标人指定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并缴纳相应的文件费用。
第三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七条投标人的基本条件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具备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能力和经验。
投标人还应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技术实力和人力资源。
第八条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持有承包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相关资质证书。
第九条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前应缴纳一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的诚信保证,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合理的情况下无息退还。
第四章投标过程的规定第十条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准时递交给招标人,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第十一条开标程序招标人应在开标的时间和地点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开标,确保公开透明。
第十二条评标原则评标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标标准和权重进行,评标过程应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三条中标公示和合同签订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后按照规定公示中标结果,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章制度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招标人应当依法开展招标活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工程建设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工程质量。
第四条投标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确保投标文件内容真实、准确。
第五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第七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合理价格、优质服务的原则。
第八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根据本规章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章招标人第九条招标人应当依法组织招标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合理设计,公开招标公告,确保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充分了解招标信息。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设立招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执行招标规则,保证评标过程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清晰明确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包括工程规模、工期、质量标准等,确保投标人能准确理解招标内容。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依法处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时公示中标结果,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招标人应当建立健全关于招标活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相关文件资料,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定期进行招标活动的自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保障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工程建设合同。
第三章投标人第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工程设计、施工等相应资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第十七条投标人应当诚实守信,不得串通投标、以次充好、捏造资料等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开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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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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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第30号令(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改委第2号令(勘察设计招标办法) 国家发改委第11号令(投诉处理办法) 国办发[2004]56号(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
若干意见)
国家发改委第27号令(货物招标办法) 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入了有法可依、日
(三)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
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
国家七部委第30号令
第十二条 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由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
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
经国务院同意,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于2000
年5月颁布了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 和规模标准规定》。使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 目的范围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界定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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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第(一)项和第(二)项无比例限制 第(三)项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排除银行借款,
总体上讲还是过大。
问题:工程总承包单位再分包,是否还
需要招标投标?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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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可以不招标的情形
《招标投标法》
在规定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的前提下,
授权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
制定具体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报国务院批准。
第六十六条对工程建设中依法可以不招标的具
体情形作出了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 、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 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 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 标。
也先后对此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规定。
30号令16-20条。
个人理解与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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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投标实施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法》第一章第七条规定:“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 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
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 违法行为。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
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提供者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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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第89号令
第十条 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
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
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二)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
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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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法》
第三章第三十一条包括了三种情形: 1.供应商唯一; 2.类似于抢险救灾性质,属于不可预见
的紧急情况下的采购;
3.重复购置且合同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
额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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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
该令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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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第89号令
第十一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
,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 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
(一) 有专门的施工招标组织机构; (二) 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 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 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 、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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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办发[2000]34号(国务院部门职责分工) 国家计委3号令(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建设部令第79号 建设部令第82号 建设部令第89号 国家计委5号令(自行招标试行办法) 国家计委第12号令(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败现象,一些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直接介入或 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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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
《招标投标法》是从两个方面来确定依法必须
招标项目的范围的,一个是项目的使用功能, 另一个是项目的资金来源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 公众安全的项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 项目”
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
工的;
(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
(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
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
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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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批准和批准的主体
30号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
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 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 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 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 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 门审批。
当手段骗取中标,在中标后擅自转包和违法分
公平公正性难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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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和执法方面的问题
法规在不少环节上仍然不够细致和具体,致使
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行政监督也缺乏足够的 依据,出现了不少难以解决的争议和问题。
法规之间不协调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力 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行贿受贿、贪污腐
范围界定不准确,如地铁和轻轨仅是公共交通
中的两种,公共交通应当还有其他的方式,应 当把地铁和轻轨交通合并到公共交通类工程项 目中。
“国有资金”包括的种类和范围不全面。
部分地区在实际工作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了必
要的修正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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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缺陷:一是没有考虑到工业项目与
民用项目的区别、特点;二是勘察设计 标准过低,增加了成本。
且投资者必须对项目有控制权
第七条
以单项合同估Biblioteka 价为标准或者(or)关系,非并列(and) 第四项的作用仅为防范性条款
三、第十条之授权规定 省级政府可规定本地区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及规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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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不足
部分项目种类没有明确包括在内,如房屋建筑
中的政法设施、防震减灾设施、各类酒店、宾 馆、商场、公寓楼、写字楼等,城市基础设施 中的园林、绿化、燃气、环卫、城市防洪、地 下公共设施(如人防设施)等;
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实际也就对依法可以不招 标的项目作出了规定,同时该令第八条还增加 了依法可以不招标的具体情形,即“建筑项目 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可以不 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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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9号令第五
条。
该条增加了“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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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办发(2000)34号文件
,对国务院各部门实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的职 责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该《意见》确定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招
标投标的指导和协调,国务院工业(含内贸) 、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部门 分工监督的基本格局。其中国务院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监 督执法,并负责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 构的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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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招标公告中载明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收取
的费用,并不是必需的。
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不可能
在招标公告中包括招标投标的所有事宜。
在规定对投标人的要求上,采用“资格条件”比采用
“资质条件”更为适宜,
如果招标的工程项目需要划分标段时,也应当在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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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侧重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资历和经验;
2.能证明专业技术人员上述情况的材料;
3.人员是否有违法行为的不良记录;
对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则应当规定上述自行招标的
条件,该条件为工程项目招标的前置条件,并实施备 案管理。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的逐步到位,应当借鉴国际上工程建设的成功经验, 实现工程项目建设的集中化和专业化,其中包括招标 人工作人员的专业化,并相应取消自行招标的条件和 对自行招标的行政监督。
公告中事先说明
《招标投标法》第九条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如实
载明招标所需资金或者资金来源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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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
招法16条;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
者其他媒介。
34号文件、4号令,授权发改委指定,指
定为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 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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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第5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 办法》
第四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
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 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二) 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 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三) 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太严) (四) 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 业务人员; (五) 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