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协同创新中心规制度
公司协同创新与团队合作制度

公司协同创新与团队合作制度1. 背景和目的本公司深知协同创新和团队合作对企业的发展至关紧要。
为了提高公司的创新本领和团队合作效率,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实现预期目标,订立了公司协同创新与团队合作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团队成员的行为和职责,明确协同创新和团队合作的原则和要求,促进团队成员的协调搭配和有效沟通,提升整体业绩。
2. 定义2.1 协同创新:公司内部各个业务部门、团队之间共同合作,通过共享资源、知识和经验,整合优势,共同解决问题,推动创新和业务发展的一种方式。
2.2 团队合作:针对特定任务或项目,不同专业背景、技能和经验的成员之间相互搭配、互补优势,共同完成任务并实现预期目标的行为。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业务部门和相关团队,并适用于全部公司员工。
4. 协同创新与团队合作原则4.1 每个成员要认同和遵守公司的价值观和使命,为公司整体利益着想,并遵从道德和职业操守。
4.2 敬重和信任:成员之间应相互敬重,相互信任,在沟通和决策中敬重多样性和不同看法。
4.3 共享信息和知识:成员之间应及时、全面地共享相关信息和知识,不绝学习和吸取他人的经验和教训。
4.4 共同承当责任:每个成员都要对本身的工作负责,并乐意与团队成员共同承当团队的成功或失败。
4.5 目标导向:团队成员要明确共同的目标,并向着实现目标而努力,保持高度的学习和进取心。
5. 协同创新与团队合作流程5.1 团队成立在项目启动前,由项目发起人或团队负责人组建跨部门或专业的团队,确保团队成员之间具备合适的技能组合和工作经验。
5.2 沟通与协调团队成员之间应保持乐观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共享项目进展、问题和决策等信息,确保信息的流通畅通。
5.3 任务调配依据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和技能,以及项目要求,由团队负责人合理调配任务,并确保每个成员清楚本身的职责和目标。
5.4 合作执行团队成员应相互合作,确保各自任务的高质量完成,并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定时、按质量完成。
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协同创新中心的管理,规范协同创新中心的运作,保障科研和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协同创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并应得到全体人员的严格遵守。
第三条协同创新中心应本着开放共享、务实高效、规范管理和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推动科研和创新的发展。
第四条协同创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规定,尊重科研和创新的基本规律,维护协同创新中心的良好形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协同创新中心应设立科学委员会,负责全面指导科研和创新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科学委员会由协同创新中心的主要科研骨干组成,委员会成员由中心主任提名,并报协同创新中心领导小组批准。
第七条科学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科研和创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为协同创新中心的科研和创新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
第八条协同创新中心应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术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九条学术委员会成员由协同创新中心主要科研骨干和外部专家组成,负责举办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等学术活动。
第十条协同创新中心应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协调中心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协同创新中心的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全面管理中心的人员、财务和设备等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协同创新中心应设立日常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三章科研和创新管理第十三条协同创新中心应制定科研和创新工作计划,合理安排科研和创新项目的开展。
第十四条协同创新中心应建立科研和创新项目评审制度,严格把关科研和创新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五条协同创新中心应建立科研和创新成果评价制度,及时总结和推广科研和创新成果。
第十六条协同创新中心应建立科研和创新成果奖励制度,激励科研和创新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七条协同创新中心应积极推动科研和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
第四章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第十八条协同创新中心应建立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机制,培养和激励青年科研和创新人才。
创新中心规章制度

创新中心规章制度1. 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创新中心的日常运作,确保创新中心的高效运行和良好的创新氛围。
各创新中心成员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2. 创新中心成员2.1 成员要求创新中心成员应具备以下要求:•对创新有浓厚的兴趣和热情;•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具备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创新思维;•遵守创新中心的规章制度。
2.2 成员权益创新中心成员享有以下权益:•参与创新项目的机会;•获得专业培训和指导;•社区资源的共享;•参与学术交流和合作的机会。
2.3 成员义务创新中心成员应承担以下义务:•遵守创新中心的规章制度;•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团队讨论和合作;•尊重其他成员和合作伙伴。
3. 创新项目管理3.1 项目流程创新项目的管理流程如下:1.提案阶段:成员可以提交创新项目提案,并由创新中心进行评估和筛选。
2.立项阶段:经过评估和筛选的项目将进行立项,并进行详细规划和资源分配。
3.执行阶段:项目团队按照规定的计划和目标进行项目执行,定期汇报项目进展。
4.完成阶段:项目团队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并进行成果展示和评估。
3.2 项目评估创新项目的评估标准包括:•创新性:项目是否具有创新性和独特性;•可行性:项目是否具有可行性和可实施性;•价值:项目是否具有市场价值和社会影响力;•资源:项目所需资源是否满足可行性要求。
3.3 项目管理工具创新中心使用以下项目管理工具:•项目管理软件:用于项目计划、任务分配和进度跟踪;•团队协作平台:用于团队成员的沟通和合作;•文档管理系统:用于存储和共享项目文档和资料。
4. 行为准则4.1 诚信和合作创新中心成员应保持诚信和公正的态度,遵守学术道德和团队合作原则。
不得抄袭他人成果,不得妨碍他人的创新工作,不得泄露机密信息。
4.2 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中心成员应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
在参与项目过程中,应签署相关合同和保密协议,确保知识产权的安全和合法性。
xxxx协同创新中心合作协议(校地协同)

xxxx协同创新中心合作协议(校地协同)本合作协议(下称“协议”)由以下各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丙方:[丙方名称]鉴于:1.甲方是xxxx协同创新中心的创办方,具有优秀的资源和声誉;2.乙方是___,具有丰富的教学和研究实力;3.丙方是xxxx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市场经验;基于相互合作的愿望,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1.合作范围1.1 合作目标:本协议旨在推动校地协同创新,共同发展科技创新项目。
1.2 合作内容:各方将在以下方面开展合作:研究合作:共同开展科研项目,相互支持和合作完成科研任务;人才培养:联合培养研究生和本科生,提供实践机会和资金支持;技术转移: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和商业化,探索合作开发新产品和技术;人员交流:建立定期交流机制,促进人员相互了解和学习;共享资源:分享实验室、设备和文献等资源,提供互惠互利的合作环境。
2.合作方式2.1 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方式为校地协同创新,各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
2.2 合作项目的选择和具体实施将通过双方共同研究确定,并在合作协议附表中详细列明。
2.3 合作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X年。
3.权责条款3.1 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积极履行合作义务,共同推进合作项目的开展。
3.2 各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保持紧密联系,及时沟通,共享信息,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3.3 合作双方应妥善保管涉及到知识产权、商业机密等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性。
4.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给双方共同选择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5.其他条款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约定。
5.2 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须经各方书面签署,且经各方合法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方生效。
5.3 本协议的一方未就其在本协议中未能行使的权利或未能履行的义务采取任何行动,不构成对该方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豁免。
联合创新中心管理制度

联合创新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联合创新中心的管理,提高创新效率,激发员工的创新潜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联合创新中心是指由多个单位、企业或组织共同成立,以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人才培养为宗旨,开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技术转移等活动的研究机构。
第三条联合创新中心的管理应遵循科学、民主、规范、透明的原则,实行科学管理、依法管理,保障联合创新中心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
第四条联合创新中心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创新体系,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促进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第五条联合创新中心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提高创新绩效,实现良性循环发展。
第六条联合创新中心的管理层应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服务创新、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创新服务。
第七条联合创新中心应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科技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第八条联合创新中心应注重人才培养,建设高水平科研团队,提高创新人才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培养新一代科技人才。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联合创新中心设置理事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室、部门、科研团队等职能部门。
第十条理事会是联合创新中心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重大事项,审批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监督管理层的工作。
第十一条理事会由联合创新中心的成员单位、企业或组织共同组成,成员单位应指定代表出席理事会会议,全权代表成员单位参加决策。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议事程序由主席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主任、副主任,由成员单位推荐产生,负责组织召开理事会会议,领导和指导联合创新中心的工作。
第十四条主任是联合创新中心的核心领导,承担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决定联合创新中心的中期和长期发展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和预算。
第十五条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推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技术转移等工作。
学院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学院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为规范我校协同创新中心的管理,确保我校协同创新中心健康有序运行,扎实推进我校“XXXX计划”,切实提升我校创新能力,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协同创新中心坚持统筹、委托与自主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成立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科研处),统筹管理协同创新中心的运行。
各二级学院受学校委托管理牵头组建的协同创新中心。
各协同创新中心依据章程实行自主管理。
相关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如下:(一)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1.落实XX学院“XXXX计划”领导小组确定的顶层设计、宏观布、统筹协调、经费投入等重大事项决策;2.受理并组织协同创新中心的申请、论证和立项;3.负责制定协同创新中心的运行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协同创新中心的检查、监督、评估和验收;4.负责办理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等机构人员的备案工作。
(二)牵头二级学院是协同创新中心的依托单位,主要职责是:1.负责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组织和工作;2.指导协同创新中心成立后的运行管理,成立由二级学院主要领导负责参加的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委员会,协调并解决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落实政策、资金及其他配套条件;指导成立中心理事会;3.根据中心建议,负责向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报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配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做好协同创新中心的验收与评估工作;4.协调与各参与单位之间的合作等有关事宜。
二、管理与运行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应以学校为实施主体,积极吸纳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以及国际创新力量参与,重点围绕面向科学前沿、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面向行业产业和面向区域发展等四种类型实施建设。
1.XX学院协同创新中心在XX学院“XXXX计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协同创新中心采取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制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配套的内部制度等,报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备案。
省创新中心规章制度范本

省创新中心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省创新中心的管理,推动科技创新工作,提高创新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省创新中心是省级科技创新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协调和组织本省科技创新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第三条省创新中心的任务是: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省科技创新工作;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建设和运营创新平台,服务科技创新需求。
第四条省创新中心成立机构管理委员会,设主任,若干副主任,成员,分管各项工作,负责省创新中心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省创新中心遵循科学、公正、紧密联系实际、服务基层的原则,加强规范管理。
第六条省创新中心的规章制度是工作的基本准则和规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省创新中心设立办公室、科研部、项目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宣传部等功能部门,分工明确,协作配合。
第八条省创新中心设立专家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组成,担任科技评审和咨询工作。
第九条省创新中心设立创新平台,包括实验室、科技园区、科技孵化基地等,支持创新项目的研发和转化。
第十条省创新中心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保障科技创新工作的数据安全和流畅性。
第十一条省创新中心设立奖励机制,对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二条省创新中心对全体员工实行岗位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十三条省创新中心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根据工作表现和岗位需求确定薪酬水平和晋升途径。
第十四条省创新中心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学习,提供相关学习资源和机会,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第十五条省创新中心建立员工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第四章项目管理第十六条省创新中心设立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的立项、资金申请、执行、结题等工作。
第十七条省创新中心对项目实行严格管理,要求项目的研发和成果转化符合科技政策和市场需求。
第十八条省创新中心对项目进行过程监督和绩效评估,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校企联合创新中心规章制度

校企联合创新中心规章制度
《校企联合创新中心规章制度》
校企联合创新中心是学校和企业合作的重要平台,为了有效管理和规范中心的运行,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首先,校企联合创新中心明确了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中心设立了管理委员会和工作人员,管理委员会负责中心整体规划和决策,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项目运营和管理。
每个成员的职责和权利都被明确规定,以确保中心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其次,中心规定了项目管理和评估制度。
校企联合创新中心作为创新项目的孵化器和推动者,需要建立细致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能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同时,中心还设置了项目评估机制,对每个项目的成果和效益进行监测和评估,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向。
此外,中心还建立了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校企联合创新中心鼓励工作人员参与各种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同时,中心还设立了各种奖励机制,如年度最佳员工、最佳创新项目等,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最后,中心还规定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中心设立了专门的监督部门,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同时,中心还鼓励员工提出建议和意见,不断完善中心的管理和运行。
总的来说,校企联合创新中心的规章制度对中心的管理和运行起到了重要的规范和指导作用,有利于中心的长期稳定发展和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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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协同创新中心规章制度
科研组织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xxxxx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施以任务导向和目标导向为核心的独立性、紧密型科研组织形式,完全按照“承担大项目、组建大团队、构筑大平台、培育大成果、实现高转化”的原则开展,实现中心统筹安排、协同实施;跨国组合、跨界交叉;优势互补、人才互动的良好局面。
第二章科研组织形式
第二条中心科研组织形式采取“矩阵式”模式,“横向”以科研课题为依托,实现资源的横向流动,以项目为核心,不同方向的项目团队组建新的团队,联合攻关。
项目的选择主要面向国家急需和行业急需的重大科研课题。
“纵向”以基础研究为核心,培植科研梯队,以“世界一流”为目标,致力于科学前沿的课题研究。
第三章科研项目管理
第三条科研项目种类
1.国家合作课题;
2.国家、省市科技立项及中标课题;
3.上级下达的科研项目和研究任务;
4.中心级项目课题:指根据本学科、专业工作需要自选的课题;
5.合作课题(有经费支持);
6.其他项目或课题(相关学会、机构等)。
以上项目的申报,均以中心名义,并由中心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第四条项目日常管理
1.科研项目实施课题负责人制。
各课题组成员可以交叉,跨方向的科研课题,采取双向选择,自由组合的方式进行。
2.课题负责人对课题全面负责,具有管理权。
全面负责课题的进度、经费、人员调配、物资领取、课题奖金分配等工作,按课题进度完成各项
任务并接受科学研究部的检查考核。
3.学术委员会每年对课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课题组应按时将阶段性小结和评价及工作进程等情况上报学术委员会,每半年至少有一小结。
4.科研课题的研究内容、课题组成员、进度计划及经费预算一经确定,课题组未经配准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上报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批。
5.研究工作中形成的所有资料不得短缺,不得据为己有。
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摘抄和发表。
第五条实施科研记录档案制,科研记录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方案、人员、进度安排、设备信息、预期成果、经费使用等方面,要求做到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作为科研任务考核的参考指标。
第四章科研人员管理、评价
第六条科研人员的选聘、薪酬参照《人事管理制度》。
第七条对科研人员实施分类管理模式,建立科研人员档案,时时把握中心的科研人员流动状态,做好科研人员的统筹、分配。
第八条中心对承担教学任务的科研人员,实施“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方式。
一方面,保证专家学者不影响正常的科研任务,另一方面,制定灵活的上课时间和上课方式,可以采取学术讲座、科研报告、项目展示等方式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
第九条科研人员评价
1.中心针对科研团队的评价,以学术成果与人才培养为主要内容,基础研究团队侧重高水平论文、学生科研水平,应用团队侧重专利和软件登记权等,产学研团队侧重技术推广和社会经济效益,实施年度汇报工作进展,期中(2年)进行考评,不合格团队推出,学术委员会和理事会负责考评。
2.评价注重原始创新质量和贡献,实施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
定量指标在考核内容上对科研人员参加科研项目和临时任务进行级别、类别、项目类型、参与角色等分类设定分数,对获取的成果、专利、标准、获奖论文、论著等进行级别、类别、参与角色等分类设定分数。
定性指标则以科研人员的科研创新质量和贡献为考核内容,由中心学术委员会评估其所取得成果在学术领域的水平,在解决国家重大和行业重大急需问题的贡献。
3.对于探索性较强的基础研究项目,将从科学和创新的规律出发,减少数量和形式的硬性要求,适当延长评价周期,使评价工作和科研本身的规律和特点相适应。
应用研究则应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以技术推动和市场牵引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与集成水平、知识产权产出和经济、社会效益等要素为主要评价标准。
第五章科研经费管理
第十条外来项目课题经费管理
1.科研经费到位后,课题负责人应将开题报告书或协议书、合同书及批准经费的详细预算交中心管理办公室办理立项拨款手续。
2.中心按总经费的40%收取项目课题管理费(国家明确规定的项目除外)。
3.课题完成预期目标并通过有关评审后所余经费,按下述比率分配:
1)余额的60%作为本课题组的科研活动负责人所承担的另一个课题中,两年后结余经费中心收回。
2)余额的40%由中心回收,用于补充中心科研经费。
第十一条中心内部课题经费管理
1.自选或中心下达的课题,经学术委员会讨论,中心主任批准后,课题负责人应按批准经费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交管理办公室办理立项、拨款手续。
2.获中心级课题经费者不扣管理费。
3.课题完成预期目标并通过有关评审后所余经费可继续转入其他课题中实用,有效期为2年。
第十二条经费划拨至项目组后,由项目自行支配,主要作为团队建设、运行费(人头费、运行费、日常支出)、科研研究经费、设备购置费、维护费、国内外外交流(访问学者工资)、团队人员激励。
第十三条经费的实用需遵照中心的财务制度。
第六章科研成果管理
第十四条人员在实验或理论上有创造性,有一定科学水平和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器材、新药物、新理论、新认识等成果,统一由中心知识产权部门统一申报。
第十五条知识产权成果归属。
对于中心专职科研人员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实行方向归属和聘用主题归属相结合。
对于中心兼职科研人员所取得科研成果,将归属中心。
科研成果署名采取“双署名”制,期中第一位应为“xxxx协同创新中心”。
第十六条中心内的各协同体之间可以优先无偿使用中心的科研成果。
第十七条实施科技成果档案归档,归档材料包括审批文件、任务书、委托书、开题报告、设计方案、协议书、合同书;实验研究调查、分析、试制、测试、观测和各类载体的重要原始记录和数据,论文清单、成果申报材料、审批材料、成果奖励文件、成果推广使用证明材料、发明证书、奖励、经费收、支结算等。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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