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制发管理办法
文件制发程序及标准管理办法

文件制发程序及标准管理办法为了适应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和文件质量,实现文件制发的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文件制发程序和管理办法如下:一、总则:㈠、公文制发必须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公司的秘密和安全。
㈡、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主管公司文件处理工作。
二、公文制发程序及标准:㈠、拟稿1、除由公司领导亲自撰写的重要文件外,一般日常文件按照“谁主管,谁拟稿“的原则,由各职能部门拟稿;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负责处理协调的工作时,一般由一个主办部门牵头起草;涉及公司综合性公文,一般由公司办公室拟稿。
各部门之间应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协调联动,在对有关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时,一律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2、起草文件应注意情况属实、主旨明确、层次清楚、文字精炼、标点准确、书写工整、篇幅简短。
3、起草文件中的结构层次,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4、正确使用各种文体。
根据现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的公文种类,其中适应本公司常用的有“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等八种(规定、办法等文件不单独使用,而纳入决定、通知等文件中)。
㈡、核稿1、为了保证文件质量,在文件起草成型送交公司领导审批签发之前,由拟稿单位、部门领导进行审核。
文件缮写清楚后,首先交给拟稿单位领导初审签字,然后交给公司领导签发。
2、核稿人审核的主要内容是:是否需要制发文件;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是否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文字表述、文件应用、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通知的相关规定。
出现上述问题时由核稿人认真修改,如有较大变动,审核修改后的文面较乱的,应在修改后,由拟稿单位或拟稿人重新缮写清楚。
3、公文涉及其它部门工作时主办部门应与其它部门共同协商会签。
㈢、签发1、涉及公司全局性的文件,由董事长、总经理或授权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总经理签发,属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工作权限内的文件,可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发。
公文发布的管理制度是

公文发布的管理制度是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公文的发布管理工作,提高公文的质量和效率,保证公文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分发、归档等工作。
第三条发文权限1.单位内部公文的发布权限由领导或委托领导授权的工作人员拥有。
2.附属单位可以按照单位授权的要求,自行发布内部公文。
第四条发文流程1.起草:公文起草人应当对公文类别、密级、格式、用语等有所了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起草。
2.审核:公文审核人应当对公文的合规性、逻辑性、文字表述等进行审核,确保公文的合规性。
3.签发:公文签发人应当对审核合格的公文进行签字盖章,确认公文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分发:公文分发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将公文分发到相关部门或人员。
5.归档:公文归档人应当将公文按照规定进行归档保存,确保公文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发文审核1.所有公文应当经过领导或授权领导的审核才能签发。
2.公文应当根据其重要性和敏感性选择相应的审核人员,确保公文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发文备案1.所有公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工作,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便于查阅。
2.备案人应当及时将备案的公文归档保存,并建立备案登记管理制度,确保备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七条发文档案1.公文档案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类管理,确保公文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公文档案管理人员应当积极进行公文档案的整理和清理工作,确保公文档案的及时更新和管理。
第八条发文培训1.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公文发布管理制度的培训工作,提高公文发布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技能。
2.公文发布人员应当根据单位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培训活动,提高自身能力。
第九条发文监督1.单位应当建立公文发布管理制度的监督制度,确保公文的规范发布。
2.监督人员应当对公文的发布流程和规范性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证公文发布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条发文奖惩1.对于公文发布工作中出现的优秀事迹和成绩,单位应当进行表扬和奖励,鼓励公文发布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公文发布的管理制度包括

公文发布的管理制度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行政管理工作,保证公文出具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公文的出具、审核、签发和传送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公文是指具有一定格式和规范性,具有相应法定效力,以传达国家方针政策、部署工作、重要通告、决定和批复等公务活动的文件。
第四条公文出处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基本环节,是政府机关重要职能之一。
第五条公文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必须履行手续、提出报批、报送合法合规。
第六条政府机关应当将公文发布纳入行政管理的定期督查和考核范围。
第七条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文发布工作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第八条机关内部公文应当通过公文传输系统进行传送。
第九条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公文出具的登记健全制度,使公文真实可靠、审批痕迹清晰。
第二章公文的出具第十条公文的出具应当符合法定程序,确保法定程序的个环节由责任人实施审核、签发后才能出具。
第十一条公文的出具应当建立目录管理制度,并应当建立相应的档案登记系统。
第十二条出具公文时,应当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制作,不得涂改、塞写、错写,应当使用法定格式和规范制度。
第十三条公文的出具应当慎重审查,确保真实、准确、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公文的出具应当及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
第十五条公文的出具应当严禁出现违反政策法规,或者内容错误、不实,严肃查处。
第十六条公文的出具应当保护涉密信息,对于涉密公文应当进行保密处理。
第十七条重要的公文需要从相关领导层级审核签发,确保其代表政府机关的意志。
第三章公文的审核和签发第十八条公文的审核和签发是公文出具的关键环节,应当严格履行审核签发程序。
第十九条公文的审核应当由专门人员进行审核,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二十条公文的签发应当由主管领导或授权人进行签发,不得私自签发。
第二十一条公文的审核和签发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严谨性。
第二十二条公文的审核和签发应当及时,确保公文的及时传达。
公司公文发放管理制度

公司公文发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公文发放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效率,规范公文的起草、审批、印发、分发等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文是公司内部及与外部单位、个人之间进行书面交流的载体,是规范公司日常工作、决策和指导各项工作的文件。
第三条公文发放管理工作应遵循快捷高效、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倡导环保的原则,保障公司信息的准确、及时、完整传达。
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公文的发放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文的发放涉及公司内部文件以及与外部单位的沟通交流,在该制度中特别强调对于机密文件及重要文件的管理规定,要求各部门在处理相关公文时要严格遵守相应的保密规定。
第二章公文的种类第五条公文的种类主要包括通知、通报、命令、文件、通函、函电、请示、报告等。
第六条公文的具体内容应当严格遵循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要求,避免使用夸张、个人情感等不符合规范的措辞。
第七条公文的格式应当统一规范,以便于员工阅读、理解和管理,不得出现错误、遗漏或混乱的情况。
第八条公文的抄送对象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抄送方应当严格执行抄送范围,不得私自扩大抄送对象。
第三章公文的起草第九条公文的起草应当由具有相关工作积累和专业能力的人员负责,确保公文的准确、清晰、简洁、得体,避免文字过多、表达不清等问题。
第十条公文的起草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公文的起草人员应当对公文的重要性、机密性有清晰的认识,保密的文件应当妥善处理,避免造成信息泄露。
第十二条公文的起草人员在撰写公文时应当准确填写文种、标题、日期、主题、正文等内容,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四章公文的审批第十三条公文的审批应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公文的审批权限应当与其涉及的内容、重要性相匹配,不得超越职权范围进行审批。
第十五条公文的审批程序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变更、擅自操作。
公文制发管理办法

公文制发管理办法公文制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文的制发工作,提高行政效率,便于信息传递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制发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进行,不得随意修改、篡改、泄露和滥用公文。
第三条公文可分为内部公文和外部公文两类,内部公文仅在机关内部流转,外部公文向外发布。
第四条制发公文应贯彻简明扼要、客观真实、科学规范、效率高、易于理解等原则。
第五条公文的制发应有具体的编号,编号规则由负责公文管理的部门负责制定并管理。
第六条重要公文应设立报送制度,要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方可发布或发放。
第二章公文的制定和审核第七条公文的制定应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起草,经相关单位审核,最后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
第八条公文的制定与审核应做到科学合理,确保内容全面而具体,形式美观大方。
第九条公文的制定过程中,应确保机密级别的保护,涉及保密事项的公文应分级处理。
第十条公文制定和审核的程序应严格按照预定流程进行,不得随意调整。
第三章公文的发文和发放第十一条内部公文的发文应由主管部门负责,外部公文的发文应由主管部门指定的具体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发文应确保公文的准确传达和及时送达,且应有截止日期以便后续工作的衔接。
第十三条发文前应对公文进行仔细的校对,确保文句通顺、格式规范、错误和遗漏的内容及时修改。
第十四条发放公文应采用加盖公章的方式,以确保公文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公文的管理和归档第十五条公文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丢失或滥用。
第十六条公文的管理包括公文的整理、分类、归档和保密等工作。
第十七条公文的归档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公文的查阅和利于追溯等方面。
第十八条公文的保存期限根据公文的重要程度和需求进行确定,期满后可以进行销毁处理。
第五章公文的修订和废止第十九条公文的修订应由制发公文的主管部门负责,修订内容要明确,确保修订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二十条公文的修订应经过相应的审核和审批程序,不能随意修改或废止。
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各类文件的起草、审核、签发流程,加强日常行文管理,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根据集团《公文处理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公文是实施管理、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发布指示、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办法合用于公司各类收文、发文的处理工作。
一、发文是指公司制发的公文,包括发往上级机关单位的公文(上行文),发往同级机关单位或者与公司无隶属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公文(平行文),下发给公司下属有关单位的公文(下行文)。
二、收文是指公司收到的外部单位的公文,包括上级机关单位发给公司的公文(下行文),同级机关单位或者与公司无隶属关系的单位发给公司的公文(平行文)。
三、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四、办公室是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并负责对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催促检查。
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策指挥性公文,包括决定、决议、批复、意见等。
(一)决定。
合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决议。
合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三)批复。
合用于答复下级部门请示事项。
(四)意见。
合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二、报请商洽性公文,包括报告、请示、提案、函等。
(一)报告。
合用于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部门的问询事宜。
(二)请示。
合用于向上级部门请求指示、批准。
(三)提案。
职工代表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及建议。
(四)函。
合用于不相隶属单位/部门之间商洽工作、问询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三、发布知照性公文,包括通告、通报、通知、记要等。
(一)通告。
合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二)通报。
合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三) 通知。
合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规约、批转、转发公文。
公文制发管理办法
公文制发管理办法一、背景和目的公文是国家机关和组织内部进行工作沟通、文件传递的重要形式。
为了提高公文的效率和质量,规范公文的制发流程,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文档的目的是明确公文的制发程序和管理要求,确保公文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及时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文书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发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和组织内部的公文制发工作。
三、公文的定义公文是指国家机关和组织内部用于进行工作交流、文件传递的正式文件。
公文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函件、报告、决议等文件形式。
四、公文的制发程序4.1 起草起草公文的责任主体为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起草过程应遵循以下要求:1.公文的内容应准确、简明扼要,表达清晰、连贯;2.公文的格式应符合规范,包括标题、正文、附件等部分;3.公文的语言应规范、得体,避免使用口语化、隐晦的表达方式;4.公文的涉密信息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标注和保护。
4.2 审核公文的审核是确保公文质量和合规性的重要环节,应由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进行审核,并遵循以下原则:1.审核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工作经验;2.审核人员应对公文涉及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审核人员应关注公文的合规性,包括格式、用语、涉密等方面的要求;4.审核人员应及时反馈审核意见,并与起草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
公文签发是公文正式发布和生效的最后一步,应由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进行签发,并遵循以下原则:1.签发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授权和权限;2.签发人员应对公文的内容进行仔细核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3.签发人员应对公文的格式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规范要求;4.签发人员应保证公文的及时性,确保在规定时间内签发并传达给相关人员。
4.4 分发和归档公文的分发和归档是确保公文传递和保存的重要环节,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公文的分发应根据相关部门或责任人的指示进行,确保公文传达到相关人员;2.公文的归档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公文的安全保存和便于检索;3.公文的归档管理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4.公文的电子档案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备份和保护,防止数据丢失或泄露。
整改措施公文制发管理
整改措施公文制发管理整改措施公文制发管理为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提升公文制发的质量和效率,现将整改措施公文制发管理进行如下规范:一、严格审核机制1.公文编号的核对:负责公文制发的人员应对公文编号进行核对,确保编号的准确性和唯一性,避免出现重复或错误的情况。
2.文件内容的审核:在公文制发之前,应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对文件内容进行仔细审核,确保文件的准确、完整和合规。
其中,重点检查文件的标题、正文、签发部门、签发日期、密级等信息的准确性。
3.法律法规的遵守:公文制发人员应对法律法规进行严格遵守,确保公文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出现违规行为。
二、加强对公文制发人员的培训和监督1.培训:为了提高公文制发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操作能力,需对公文制发人员进行规范的培训,包括公文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公文编号的规定、法律法规的遵守等方面的知识。
2.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公文制发流程进行考核和评估,对制发人员的操作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公文制发的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公文制发流程的管理1.明确责任:明确公文制发流程中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确保责任人按照规定进行操作,避免因责任不明导致的错误或滞后。
2.规范操作: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流程,明确制发人员应按照流程进行操作,避免随意性和主观性的干扰。
3.建立沟通渠道:建立制发人员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反馈,减少因信息不畅导致的问题。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1.电子文档管理:建立电子文档管理系统,实现公文的电子化、网络化管理,提高公文批阅、签发、传递的效率。
同时,进行定期数据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流程自动化:通过信息化平台,建立公文制发流程的自动化管理,实现公文的自动生成、自动编号和自动传递,简化流程,提高效率。
以上为整改措施公文制发管理的规范要求,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确保公文制发工作的规范、高效和科学。
公文制发管理办法规定
公文制发管理办法规定前言公文是公共机构向社会传达信息的重要手段,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实践意义。
因此,为了确保公文的制定和发放符合规范和规范化、高效和严密,各级公共机构必须建立有效的管理办法,严格遵守办法的规定,规范公文制定和发放管理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公文的质量和效力,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的工作效率。
一、总则1.1 目的公文制发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共机构的公文制定和发放管理,促进公文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增强公共机构的形象和信誉。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公共机构的公文制定和发放管理。
1.3 基本原则公共机构公文制定和发放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法制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规范化原则。
公文制定和发放应严格按照规范化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公文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严密性原则。
公文应严格把握工作的时间、环节和程序,保证公文的严密性和完整性。
•高效性原则。
公文制定和发放应高效率地进行,尽快达到预期效果。
•统一性原则。
公文制定和发放应统一制定和执行,确保公文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一管理。
二、公文的审批和签发2.1 申报公文的核稿和审核应由公文管理部门进行,并由正式文稿人员制作正式文稿。
2.2 核稿公文的核稿包括内容、格式、准确性和合法性等要素。
2.3 审核公文的审核主要包括校对,审查和审批。
2.4 签发公文的签发应由公文管理部门进行,签发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签发。
三、公文的种类和格式3.1 公文的种类公文分为文件、通知、函、电报、报告、请示、命令、许可、批文、批示、纪要、备忘录等几种类型。
3.2 公文的格式公文的格式包括信头、标题、正文、落款、签名等要素。
公文应当符合公共事务的特点和规范要求。
四、公文的登记和归档4.1 公文的登记所有公文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登记,并建立公文档案,对公文进行有效管理。
4.2 公文的归档所有公文的归档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坚持严格的、规范的、标准的管理要求。
公文制作管理制度
公文制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公文的管理和规范工作,推动公文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提高公文的质量和效率,维护公文的统一性、一致性和权威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印制、传阅、归档和使用等工作。
第三条机关公文的管制、传递和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机密保密和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四条公文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正确的原则,保障公文的合法性、统一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公文的起草和审核第五条机关公文的起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到内容准确、格式规范、语言简练、条理清楚、逻辑严谨、语序流畅, 反映统一的表述风格和用词习惯。
第六条机关公文的审核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文字功底,全面审查起草人员的思想、内容、逻辑、表述和格式、形式等方面的错误, 并按照规定程序予以修改。
第七条公文的审核人员对起草人员提出修改意见时,应当及时并具体指出原因, 并对涉及专业性问题的修改意见应当进行充分论证。
第八条公文的审核应当坚持信息准确、立意合理、文风规范、格式规范的原则,保证公文内容和形式的质量。
第九条公文的起草和审核应当遵守各级公文备案管理的规定,不得私自篡改和超标提高。
第三章公文的签发和印制第十条机关公文的签发应当根据职责权限和程序规定,确保签发人对公文内容、格式、印制品等环节的合规合法。
第十一条机关公文的印制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制作精美, 印刷清晰, 条理分明, 版面整齐, 保证打印质量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机关公文的印制数量应当有合理依据,不得擅自制作和传阅未经签发的公文印制品。
第十三条机关公文的传阅应当按照规定的阅签程序进行, 对于需要会签和审批的公文, 应当结合审批程序和会签环节进行传阅。
第四章公文的传阅和归档第十四条机关公文的传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确保传阅的顺序和时限, 必要时应当加盖传阅章, 保证传阅查阅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五条机关公文的归档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 确保公文的呈报、签批和传阅环节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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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xx公文制发工作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制发工作的效率
和公文质量,特制定本方法。
一、党政办公室是公文制发的管理部门,负责本机关公文发文处理工作。
由
专人具体负责。
二、文种包括:社区党发、社区发、社区党办发、社区办发、会议纪要、函
件以及白头、黑头、网上通知等。
三、公文制发坚持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注重效用,提高效率的原那么。
年社区党发、社区发文件原那么上不超过90个;办公室发文原那么上不超过40个。
公文正文字数原那么上不超过3000字。
简报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各类简报反映的
情况力求及时、准确、简明、生动,篇幅不宜过长,原那么上不超过3000字。
四、公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登记、打字、校对、缮印、用印、分发、归档、立卷、销毁等程序。
五、拟稿人员拟出初稿后要对文稿进行初步检查。
主要检查结构、层次是否
合理,语句是否通顺,数字、词句是否准确、标准。
由本人签字后送本部门主管领导审定签字后,送办公室核稿,办理发文手续。
六、办公室收到送审文稿后,按要求登记收文时间、拟稿处室、送稿人员、
文稿标题。
七、办公室对送审文稿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的规定;是否需要行文;是否需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文字表述、文种使用、公文格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文稿技术性问题,由核稿人员直接修改,非技术性问题可提出修改意见,发回拟稿部门,由拟稿部门负责修改。
八、送审文稿一律为微机打字稿。
九、办公室根据文稿字数和紧急程度限时核稿。
XX字以内文稿在1天内核完;XX字以上的3天内核完;内容复杂、需与有关方面协商的,适当延长核稿时间,
同时有两件以上文稿,急件先办;对社区领导有明确意见,需尽快下发的文稿或转出会签的文稿及其他需紧急处理的文稿,优先审核,防止压误。
十、文稿审核后,核稿人员要根据领导分工送分管领导审签后,由办公室主
任负责审核签署呈签意见,送主要领导签发。
十三、文件印完后办公室文书负责按印数加盖印章,按规定份数连同原稿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