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湛江市商业银行以债转股形式增资扩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湛江证券(有限)公司增资改制的批复-证监机字[1998]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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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湛江证券(有限)公司增资改制的批复
正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核准湛江证券(有限)公司增资改制的批复
(证监机字[1998]40号1998年11月19日)
湛江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司脱钩与增资扩股完成情况和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请示》(湛证券字[1998]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更名为“湛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为人民币4750万元。
经广东省广州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你公司4750万元资本金已足额到位(《验资报告》粤会所验字[97]第074号)。
核准以下股东和出资额:
三、核准《湛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四、核准缪毅担任你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高曲勤担任你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五、你公司原有的证券营业部相应更名为“湛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营业部”。
六、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到我会申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
——结束——。
债转股增资扩股协议

债转股增资扩股协议前言债转股是指当债务方无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将债权转换为股权,即将企业的债务转化为股本。
这种方式既可以减轻企业债务压力,又可以为企业提供新的股东,促进企业的发展。
增资扩股是指为了获得更多的资金,公司向股东发行新股份,增加股本,扩大股东基础,以达到扩大业务和发展的目的。
债转股和增资扩股可以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但在一些情况下,二者可以相互结合,达到共同的目标。
本文将介绍债转股增资扩股协议的相关内容。
协议内容1.参与方此协议涉及的参与方包括:•债权人:指向企业贷款或提供其他形式的债务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债务人:指借款企业或欠款的企业•增资对象:指承担债务转化而来的股权,以及向债权人发行新股份的对象2.协议目的此协议旨在通过债权转化和股份发行,将债务转化为股本,扩大企业股东基础,提升企业资本实力,为企业的后续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3.协议内容3.1 债权转化及增资扩股方案参与方确认,债权人同意将持有的企业债务转化为股权,并将转化后的股权分配给增资对象以抵消其原有欠款,同时增资对象同意向企业发行新股份,以集资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
3.2 股权变更及注册股权转化后,增资对象获得该企业的股权,同时相关股东名册和用于记录股份的公共档案将进行变更。
3.3 资本金确认参与方确认,增资对象向企业发行的新股份必须获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并进行确认,且确认后必须足额缴纳出资款。
3.4 股份转让增资对象在获得股权后,有权对其份额进行转让。
任何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所规定的法律法规。
4.协议条款的效力本协议的条款对所有参与方均具备法律效力,不可撤销且不可更改。
除非所有参与方均同意,并经得到法定程序及第三方机构或机构组织的批准,否则不能解除本协议。
结语以上即是关于债转股增资扩股协议的相关内容。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扩张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债转股和增资扩股的结合将有望成为未来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之一。
中国银保监会湛江监管分局关于万波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湛江监管分局关于万波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湛江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19.10.15
•【字号】湛银保监复〔2019〕56号
•【施行日期】2019.10.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湛江监管分局关于万波任职资格的批复
雷州农商行:
你单位《关于万波同志金融机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雷农商银报〔2019〕129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万波任广东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二、前述任职人员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此复。
2019年10月15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并股权转让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并股权转让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0.23•【文号】证监机构字[2006]247号•【施行日期】2006.10.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并股权转让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6]247号)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报送的《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重组申请报告》(财证字[2006]56号)及有关文件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批准你公司增资扩股的方案。
即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土地资本经营有限公司、湖南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总公司分别以现金向你公司增资4亿元、4亿元和2亿元。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作价6亿元向你公司增资。
上述增资完成后你公司注册资本由5.3573亿元增至21.3573亿元。
二、批准你公司此次增资中以下出资单位的股东资格、出资额:股东名称出资额(亿元)1、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2、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3、湖南省土地资本经营有限公司 44、湖南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总公司2三、批准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受让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你公司4.0056亿元股权。
四、你公司应聘请验资机构就增资事项出具《验资报告》,并按照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以《验资报告》验明的实缴资本为准。
你公司应按照《关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1]146号)的有关规定,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增资扩股工作,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你公司应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五、你公司可根据本批复修改公司章程。
六、你公司在增资工作中如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湛江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有关事项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湛江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有
关事项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银行类金融机构
【发文字号】银监复[2009]532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12.25
【实施日期】2009.12.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湛江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有关事项的批复
(银监复[2009]532号)
湛江市商业银行:
《关于申请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请示》(湛商银〔2009〕229号)、《关于申请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请示》(湛商银〔2009〕230号)、《关于申请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请示》(湛商银〔2009〕231号)和《关于申请广东恒兴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请示》(湛商银〔2009〕232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你行增发的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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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湛江监管分局关于邓建涌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湛江监管分局关于邓建涌任职资格的批
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湛江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1.22
•【字号】湛银保监复〔2020〕10号
•【施行日期】2020.0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湛江监管分局关于邓建涌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邓建涌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粤人保健康发〔2019〕196号)收悉。
经审查,邓建涌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1月22日。
中国银保监会湛江监管分局关于注销广东南粤银行吴川博铺支行变更名称行政许可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湛江监管分局关于注销广东南粤银行吴川博铺支行变更名称行政许可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湛江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1.26
•【字号】湛银保监许销字(2021)001号
•【施行日期】2021.0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湛江监管分局关于注销广东南粤银行吴川博铺
支行变更名称行政许可的通知
广东南粤银行:
你单位关于吴川博铺支行变更名称的申请事项,我分局于2020年7月24日作出《湛江银保监分局关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川博铺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文号:湛银保监复〔2020〕75号)。
截至2021年1月24日,吴川博铺支行名称变更事项未完成。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我分局注销前述变更行政许可,《湛江银保监分局关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川博铺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文号:湛银保监复〔2020〕75号)失效。
请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后10日内将该批复文件退还我分局。
特此通知。
2021年1月26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海南省海口市等16家农村信用联社增资扩股计划的批复-银监办发[2008]3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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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海南省海口市等16家农村信用联社增资扩股计划的
批复
正文:
----------------------------------------------------------------------------------------------------------------------------------------------------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海南省海口市等16家农村信用联社增资扩股计划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8]303号)
海南银监局:
《关于核准海南省县(市)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计划的请示》(琼银监报〔2008〕68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海南省海口、三亚、定安、文昌、乐东、保亭、琼海、儋州、澄迈、陵水、白沙、昌江、屯昌、万宁、东方、临高等16家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上报的增资扩股计划。
二、海南银监局要会同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4〕23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4〕345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8年第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上述16家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督导检查,保证增资扩股工作依法合规开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三、在对已发行专项票据进行计息考核时,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确保增资扩股真实合规。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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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湛江市商业银行以债转股形式增资扩股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4.12.31
•【文号】银监办发[2004]378号
•【施行日期】2004.12.3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湛江市商业银行以债
转股形式增资扩股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4]378号)
广东银监局:
你局《关于湛江市商业银行以债转股的形式增资扩股的请示》(粤银监报〔2004〕256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湛江市商业银行以债转股形式增资扩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及《关于加强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核准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并同意其以债转股方式向湛江市商业银行参股600万股,占湛江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金总额的5.35%。
三、你局应加强对湛江市商业银行债转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债转股工作完成后,你局应督促该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关注该行的股东行为及关联
交易,尤其要关注股东对入股后放弃在该行融资权益的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处损害存款人利益的违规行为,促进该行平稳健康运营。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