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涂装通用工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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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涂装工艺技术

船舶涂装工艺技术

船舶涂装工艺为了提高船舶的涂装质量,加强对实际生产的工艺指导,特制定本规。

1 围本规规定了钢质船舶的工艺准备、人员、工艺要求、工艺过程和检验。

本规适用于新建钢质船舶的涂装,其他钢结构物涂装时也可参照使用。

2 规性引用文件CB/T 3513-93 船舶除锈涂装质量验收技术要求CB/T 3798-1997 船舶钢质舾装件涂装要求Q/SWS 42-017-2003 船舶膜厚管理工艺规ISO8501-1 未涂覆过的钢材在涂装油漆及和油漆有关产品前的预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等级SSPC Vis 1-89 钢表面喷丸清理的目视标准SSPC Vis 3 动力或手动工具清理钢表面的目视标准3 工艺准备3.1 船用涂料的一般要求3.1.1 船用涂料应由专业涂料生产公司生产。

提供给船厂的每批涂料必须密封包装,包装桶上应印有产品名称、牌号、颜色、出厂批号、储存期等,进口涂料应有中文标识。

3.1.2 每批船用涂料必须附有质量保证书。

3.1.3 船用涂料的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涂料生产公司提供的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3.2 船用涂料的代码为方便涂装设计的表达,各种船用涂料可以用1~3位英文字母作为代码。

涂料代码参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

3.3 船体各部位涂层配套根据船体各部位所处环境的腐蚀条件,应选用合适的涂层配套。

涂层配套示例参见附录B(资料性附录)。

4 人员4.1 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并经过相关专业培训、考试或考核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4.2 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应熟悉本规要求,并严格遵守工艺纪律和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55工艺要求5.1 造船涂装工艺阶段:a)a)钢材预处理;b)b)分段涂装;c)c)总段涂装;d)d)船坞涂装;e)e)码头涂装;f)f)交船前涂装。

5.2 钢材预处理5.2.1 钢材预热温度控制在40℃左右。

5.2.2 经抛丸或喷丸除锈后的表面质量应符合CB/T 3513-93的要求。

5.2.3 钢材抛丸或喷丸除锈后应立即涂上车间底漆,车间底漆的厚度应符合涂装说明书的规定。

内河渔船涂装工程

内河渔船涂装工程

渔船船体涂装技术要求SC/T8076—9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船体涂装过程中基本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钢质渔船船体涂装防护。

渔船船体修理的涂装防护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GB 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3 表面处理3.1 表面处理对涂装是很重要的。

钢材经表面处理后必须除去氧化皮、铁锈及油污。

不同部位及不同油漆对除锈等级的要求按表1进行。

3.2 经过除锈的钢材表面在涂装前,应保持干净,不允许有水分和污染。

第一道底漆要尽快涂上,应在清理后6h内完成。

4 环境条件4.1 尽可能创造条件使所有的涂装工作在温暖、干燥、无污染的情况下进行,在恶劣的气候情况下,如室外的温度和大气湿度在极端条件时,应采取相应措施或停止涂装。

4.1.1 涂装的理想条件:温度:10~30℃;相对湿度:小于70%。

4.1.2 涂装的极端条件:温度:低于5℃或高于35℃;相对湿度:大于85%。

4.1.3 不得在有霜、露、雪、雨水的船体表面上进行涂装。

专门适用于潮湿表面或水下的油漆除外。

4.2 不得在烈日直射的条件下涂装。

在30℃以上的炎热条件下进行喷漆时,必须避免干喷。

4.3 在气候寒冷涂装时,油漆和无气喷涂设备应采取保暖措施。

4.4 船壳和舱柜试水后,应全部把水放尽和揩(烘)干,待全部干燥后,方可进行其内外壁的涂装工作。

4.5 不同油漆对温度和湿度适应性是不同的,应根据油漆说明书进行施工。

5 涂装施工5.1 油漆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应隔绝火源,远离热源。

必须按照制造厂在容器上标明的贮存条件存放。

5.2 从各种油漆制造之日算起,在规定贮存期限内使用。

同一油漆的不同批号应按收到的先后次序发放,超过安全贮存期的油漆,未经检验不能使用。

油漆决不可在敞开的容器中贮存,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密封。

5.3 油漆在使用前,应将沉在容器下部的颜料搅拌混合均匀。

两罐分装的油漆,要按制造厂说明书按比例均匀混合应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完。

船舶涂装通用工艺标准AA

船舶涂装通用工艺标准AA

船舶涂装通用工艺目录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2.引用范围3.术语4.钢材预处理4.1 抛丸作业4.2 喷砂(丸)作业4.3 酸洗作业5.二次除锈处理5.1喷砂(丸)作业5.2动力工具除锈作业6.造船涂装6.1 表面处理6.2 喷涂作业6.3 涂料的喷涂工艺6.4 涂刷作业6.5 安全6.6 涂料6.7 膜厚6.8 涂装环境6.9 喷涂工装7.修船涂装7.1 作业前准备7.2 高压淡水冲洗7.3 除锈处理7.4 表面处理17.5 涂装8.船用家具涂装8.1 表面处理8.2 基础着色8.3 涂层着色8.4 涂层罩光8.5 各类涂料涂装的工艺步骤9.涂料涂层的防治和处理9.1 涂料储存过程中的防治和处理9.2 涂装过程中的防治9.3 涂层形成后的弊病处理10.涂装检验10.1 检验项目10.2 检验内容10.3 记录与会签2船舶涂装通用工艺1.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修造船除锈涂装通用工艺原则。

2.适用范围a)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新造船舶的除锈和涂装;b)本标准适用于船舶修理的除锈和涂装;c)本标准可参照于其他钢结构件的除锈和涂装;d)本标准适用于船用家具及可参照用于各类民用中、低档家具的涂装;e)本标准不使用于成品油船的货油舱的特殊涂装。

3.阐述顺序本标准将按如下七章排列顺序阐述:a)钢材预处理;b)二次除锈处理;c)造船涂装;d)修船涂装;e)船用家具涂装;f)涂料涂层弊病的防治和修整;g)涂装检查。

4.钢材预处理钢材预处理目前采用三种作业方式:抛丸、喷丸、酸洗。

a)抛丸作业4..1工艺要求4..1.1钢板流水线一般必须具备抛丸机、涂装机及附属设备。

作业前,应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符合工艺要求后,方可开始作业。

a)抛丸机:抛丸、除尘、磨料循环等系统;b)涂装机:应能自动喷涂;1c)附属设备:有钢材行走装置、钢板校平机、除尘器、漆雾过滤器、自动油漆搅拌机、预热器、后加热器等组成。

这些设备可根据船厂的需要进行选择,但必须具有钢材行走装置和自动油漆搅拌机。

船舶涂装通常工艺标准规范标准

船舶涂装通常工艺标准规范标准

船舶涂装通用工艺规范前言为了提高本公司的涂装质量,加强对实际生产的工艺指导,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范于2003年10月首次制订;本规范由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提出;本规范由设计部归口;本规范起草部门:涂装部本规范主要起草(编制):周斌何建平黄旭标检:杨峻审核:李兆刚本规范由总工程师南大庆批准。

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钢质船舶的工艺准备、人员、工艺要求、工艺过程和检验。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钢质船舶的涂装,其他钢结构物涂装时也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CB/T 3513-93 船舶除锈涂装质量验收技术要求CB/T 3798-1997 船舶钢质舾装件涂装要求Q/SWS 42-017-2003 船舶膜厚管理工艺规范ISO8501-1 未涂覆过的钢材在涂装油漆及和油漆有关产品前的预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等级SSPC Vis 1-89 钢表面喷丸清理的目视标准SSPC Vis 3 动力或手动工具清理钢表面的目视标准3 工艺准备3.1 船用涂料的一般要求3.1.1 船用涂料应由专业涂料生产公司生产。

提供给船厂的每批涂料必须密封包装,包装桶上应印有产品名称、牌号、颜色、出厂批号、储存期等,进口涂料应有中文标识。

3.1.2 每批船用涂料必须附有质量保证书。

3.1.3 船用涂料的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涂料生产公司提供的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3.2 船用涂料的代码为方便涂装设计的表达,各种船用涂料可以用1~3位英文字母作为代码。

涂料代码参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

3.3 船体各部位涂层配套根据船体各部位所处环境的腐蚀条件,应选用合适的涂层配套。

涂层配套示例参见附录B(资料性附录)。

4 人员4.1 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并经过相关专业培训、考试或考核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4.2 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应熟悉本规范要求,并严格遵守工艺纪律和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55工艺要求5.1 造船涂装工艺阶段:a)a)钢材预处理;b)b)分段涂装;c)c)总段涂装;d)d)船坞涂装;e)e)码头涂装;f)f)交船前涂装。

船舶入门式基础涂装工艺

船舶入门式基础涂装工艺
SIS Grade
At block stage
At part erection & hull stage
Shell outside
SIS Sa 2.5
SIS Sa 2.5/ SIS St 3
Weather decks
Deckhouseoutside
SIS St3would be considered upon taking consideration of construction arrangement
本船采用中涂的油漆产品作为全船防腐保护材料。全部涂装工作包括钢材表面预处理和油漆检验实施将要依照此说明书,船厂的惯例和国际标准以及油漆商的推荐。
2.2De-rusting of surface shall be inspected and judged in accordance withSIS.
表面除锈参照SIS标准。
本工艺油漆配套表中未列入的部位或区域应根据周围环境的油漆要求相一致。
3、Surface Preparation (表面处理)
1)Primary surface preparation for steel plates andsectionsthicker than or equal to 4mm shall be prepared by shot blasting to Sa2.5. The roughness shall be controlled within the range of 30-75μm.After surface preparation, one coat ofinorganiczincsilicateshop primer shall be applied. The dry film thickness (“DFT”) shall be15-20m.

船舶涂装通用工艺

船舶涂装通用工艺

船舶涂装通用工艺随着现代造船模式的不断深入,以“壳、舾、涂”一体化的生产设计和生产组织形式,在现代造船生产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船舶涂装作为造船三大工艺支柱之一,它贯穿整个造船周期,在船舶建造的各个阶段,都有涂装施工,而船舶涂料与涂装所涵盖的内容也极为广泛。

一、适用范围本工艺作为船舶涂装的通用工艺,适用于船舶各个阶段的涂装施工,并作为一般性和总体性的工艺原则,具有通用性和指导性。

二、工艺内容1、表面处理在船舶涂料的施工中,正确的选择涂料品种固然是十分重要的,关系到涂料对船舶和钢铁结构的保护效果和使用寿命。

但是在涂料品种确定之后,更为重要的是钢铁的表面处理和施工工艺是否符合不同涂料品种的各自要求。

因为任何油漆不可能在处理不良的表面上发挥其最佳的功效。

在锈蚀、油渍等杂质沾污的表面上涂装油漆,任何油漆都将在短期内失效,这在物质和时间上都是一种浪费。

为了保证所用的船舶涂料和重防腐蚀涂料能发挥最佳的保护性能,对于钢板的表面处理是极其重要的,不能有丝毫的疏忽。

1.1钢材表面的预处理1.1.1除去附着于钢板表面的杂质,用稀释或清洗剂除去油脂等污垢。

1.1.2如有硫酸盐或腐蚀性盐类,应以清水洗净,以压缩空气吹干。

1.1.3在钢材预处理流水线上,以抛丸或喷砂除锈方法将氧化皮、铁锈及其他杂质清除干净,然后用真空吸尘器或经净化的压缩空气将钢材表面清除干净。

对于预处理的钢材在除锈质量达到要求后,必须立即涂装一道车间底漆,以防在储存、装配涂装过程中钢板生锈,并为涂装后道防锈漆保护好钢板的表面。

采用分段喷丸或喷砂除锈时,在整个分段的除锈质量达到要求后,可直接涂装第一道防锈漆,而不需要涂装车间底漆。

1.2涂有车间底漆的钢板表面处理(即二次除锈)将车间底漆表面的水、湿气、油腻、锈、锌盐和其他污垢用粉笔或记号笔画下记号:用清水洗净后再以溶剂擦试干净。

如果车间底漆的漆膜,因储存、运输、操作,滚轨、切割、焊接等过程中受到损坏并锈蚀时,应以喷砂(丸)、动力工具或园盘砂轮打磨机等清理损坏和锈蚀部份,在达到除锈质量的要求后,方可涂装第一道防锈漆。

船舶涂装通用工艺设计规范方案

船舶涂装通用工艺设计规范方案

船舶涂装通用工艺规范前言为了提高本公司的涂装质量,加强对实际生产的工艺指导,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范于2003年10月首次制订;本规范由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提出;本规范由设计部归口;本规范起草部门:涂装部本规范主要起草(编制):周斌何建平黄旭标检:杨峻审核:李兆刚本规范由总工程师南大庆批准。

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钢质船舶的工艺准备、人员、工艺要求、工艺过程和检验。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钢质船舶的涂装,其他钢结构物涂装时也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CB/T 3513-93 船舶除锈涂装质量验收技术要求CB/T 3798-1997 船舶钢质舾装件涂装要求Q/SWS 42-017-2003 船舶膜厚管理工艺规范ISO8501-1 未涂覆过的钢材在涂装油漆及和油漆有关产品前的预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等级SSPC Vis 1-89 钢表面喷丸清理的目视标准SSPC Vis 3 动力或手动工具清理钢表面的目视标准3 工艺准备3.1 船用涂料的一般要求3.1.1 船用涂料应由专业涂料生产公司生产。

提供给船厂的每批涂料必须密封包装,包装桶上应印有产品名称、牌号、颜色、出厂批号、储存期等,进口涂料应有中文标识。

3.1.2 每批船用涂料必须附有质量保证书。

3.1.3 船用涂料的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涂料生产公司提供的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3.2 船用涂料的代码为方便涂装设计的表达,各种船用涂料可以用1~3位英文字母作为代码。

涂料代码参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

3.3 船体各部位涂层配套根据船体各部位所处环境的腐蚀条件,应选用合适的涂层配套。

涂层配套示例参见附录B(资料性附录)。

4 人员4.1 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并经过相关专业培训、考试或考核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4.2 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应熟悉本规范要求,并严格遵守工艺纪律和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55工艺要求5.1 造船涂装工艺阶段:a)a)钢材预处理;b)b)分段涂装;c)c)总段涂装;d)d)船坞涂装;e)e)码头涂装;f)f)交船前涂装。

船舶修理涂装技术要求

船舶修理涂装技术要求

九.船舶修理涂装技术要求9.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钢质船舶钢材表面涂装的勘验、预处理、清理、涂层质量和涂层膜厚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钢质船舶钢材表面涂装的修复。

9.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高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SO8501—1:1988钢材在涂装油漆和油漆有关产品前的预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一部分: 未涂装的钢材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钢材锈蚀等级和预处理等级。

ISO8501—1:1994 钢材在涂装油漆盒油漆有关产品前的处理时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二部分:局部去除原有涂层后钢板的除锈等级。

9.3钢材表面涂装的勘验9.3.1根据船舶修理涂装工程项目单,会同船方(必要时会同涂料供应商)共同进行现场勘验。

了解船方修理要求,明确涂装修复的部位、范围,钢材表面处理的级别,涂料配套及其施工要求等。

9.3.2如现场勘验,发现需要修复的部位和范围与船舶修复涂装工程项目单不一致或有扩大时,应经船方确认,并做好记录。

9.4基本要求9.4.1按船方修理要求选用(通常由船方提供)合适的各类具有合格产品证明的油漆。

一般船方涂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件。

饮水舱和散装食品舱涂料必须经卫生部门鉴定认可。

9.4.2涂料作业操作人员应具有合格操作证在明,按相关工艺文件配备和使用涂装设备和工具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9.4.3涂装作业全过程的环境条件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且有专人监督检查。

9.4.4按涂装的技术要求,在涂装供应商服务工程师的指导下喷涂,并按船方和涂料供应商服务工程师的要求报验。

9.4.5涂料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的仓库内,宜保持在0℃以上,85℃以下,以防受潮结块。

9.4.6各种涂料在贮存期内使用,同一种涂料的不同批号,应按收到的先后次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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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结构表面缺陷处理要求及具体方法
项目
处理要求及具体方法
锐边
对于压载舱和淡水舱区域,在船 体车间用打磨枪或砂盘片进行 一度打磨。
(0.5~1.0mm斜面)
1C
上述以外区域,锐边保留。
焊接飞溅
1、 冲砂前用打磨枪或尖锤等
除去飞溅。
(a)
2、 冲砂后发现的飞溅:
a) 用尖锤或铲刀去除;
尽可能除去表面黑皮及黄锈
3.1.2.3.4 船体各部位二次除锈等级应符合规格书中的有关要求。 3.1.2.3.5 规格书中经常出现的喷射国际标准要求见表 4。
表 4 喷射除锈等级国际标准
ISO 8501-1
SSPC Vis 1-89
NACE
描述
b) 风动砂纸盘和风动钢 的范围内底层已受热损伤的漆膜
丝刷
b) 涂层厚度大于 50μm 时,上述区域周围 25~
30mm 范围内的涂层应形成坡度
a) 喷丸
a) 除去锈蚀区及周围 20~25mm 范围内的涂膜与
b) 风动砂纸盘和风动钢 黄锈
丝刷
b) 涂层厚度大于 50μm 时,上述区域周围 25~
和异物。
3.1.2.3.6 规格书中经常出现的打磨除锈国际标准要求见表 5。 表 5 打磨除锈等级国际标准
ISO 8501-1
St3
SSPC Vis 3 NACE
描述
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进行观察时,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
SP3

并且几乎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油漆涂层和异物,但表面
处理要彻底得多,表面应具有金属底材的光泽。
主要是修补涂装,涂膜在损伤后要及时进行表面处理,并修补油漆。 2.8 舾装件涂装 2.8.1 舾装件,除规定不必涂漆之外(如不锈钢制品、有色金属制品、镀锌件等),上船安 装前,都必须先经过表面处理和涂好防锈底漆或涂完面漆。不允许未经表面处理和涂漆的钢 质舾装件上船安装。 2.8.2 舾装件上船安装前所涂的底漆或面漆应符合 CB/T 3798-1997《船舶钢质舾装件涂装要 求》的要求。 2.8.3 外购设备或一般舾装件,应在订购时向制造厂提供表面处理和涂漆的技术要求。对涂 料品种、膜厚、颜色等均应作出规定,必要时应派质检人员前往检查验收。 2.8.4 舾装件上船安装后,如果发生局部涂层破坏,应用同类型的涂料进行逐层修补。 2.8.5 舾装件安装后,周围区域或部件涂装面漆时,应注意保护好不该涂漆的部位(如机械 活动面、铭牌等)。
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进行观察时,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
St2
SP2

并且几乎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油漆涂层和异物。
3.2 涂装作业 3.2.1 涂装作业环境 3.2.1.1 涂装工作应尽可能在天气情况良好时进行,气候潮湿或气温较低的季节应在室内进 行。
3.2.1.2 雨天、雪天、雾天不应进行露天涂装。 3.2.1.3 一般情况下,对于环氧、焦油环氧涂料,当环境温度低于 5℃时,不应进行涂装; 对于环氧类涂料的涂装,当环境温度低于 5℃时,应选用冬用型;对于水性涂料,当环境温 度低于 0℃时,不应进行涂装;对于其它涂料的涂装,当环境温度低于 0℃时,应采取措施 对涂料进行预热处理。 3.2.1.4 在潮湿表面上不允许进行涂装。涂装施工应在相对湿度不超过 85%时或钢板表面温 度高于露点 3℃时进行。 3.2.1.5 特种涂装应在涂料厂商推荐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3.2.1.6 涂装作业时和涂层干燥前,施工表面应避免被周围的粉尘污染或被水滴溅湿。 3.2.2 涂装作业准备 3.2.2.1 发料与领料 3.2.2.1.1 涂料应严格按照工艺图册规定的品种、牌号、颜色和定额数量发放领取。 3.2.2.1.2 稀释剂应根据工艺图册规定的品种和比例发放领取。 3.2.2.2 开罐
气割表面
对于很不规则的表面用砂盘片 或打磨枪处理。
3.1.2.2 溶剂清洗
清除钢板表面所有可见油类、油脂、污垢和其他可溶性污物。若有厚重的油脂,可先用 工具除去,再用表 2 的方法除去剩下的油脂。
表 2 溶剂清洗的方法
项目
油脂
水溶性污 物Biblioteka 如盐 分清洗方法 用水清洗 蒸汽清洗 乳液清洗 碱液清洗
有机溶剂清洗
用水清洗 蒸汽清洗 碱液清洗
备注 淡水加入去污剂,压力<70MPa,淡水漂洗 淡水,如果加入了去污剂,要用淡水漂洗
淡水漂洗 铝、锌和某些金属涂层易受强碱腐蚀。用淡水漂洗
许多有机溶剂对健康是有害的。如果用抹布清洁,必 须多次更换,否则油脂不会清除,反而会在溶剂挥发后在 表面留下油膜
使用淡水,压力<70MPa 淡水漂洗
(b)
b) 对于尖的飞溅,用砂盘
片或者打磨枪磨平;
(c)
c) 平的飞溅可不必处理。
项目
表 1(续) 结构表面缺陷处理要求及具体方法 处理要求及具体方法
层析
任何层析都要用打磨枪或者砂 盘片去除。
咬口
当咬口深度超过 1 毫米,而宽度 小于深度时,根据需要用焊接或 打磨处理。
手工焊
对于不规则或有过多锐边的手 工焊缝用砂盘片或打磨枪处理。
处理因切割焊接装配后产生的问题。 对结构表面缺陷处理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锐边打磨光滑; b) 粗糙焊缝打磨光顺; c) 飞溅和焊渣的去除和打磨; d) 裂缝和凹坑; e) 表面缺陷,如起鳞; f) 手工焊缝打磨光顺; g) 钢板的切割边打磨光顺。 结构表面缺陷处理要求及具体方法可参见表 1。
30mm 范围内的涂层应形成坡度
a) 喷丸
a) 轻度喷丸或用风动工具轻度打磨,除去原车间
b) 风动砂纸盘和风动钢 底漆表面的白锈
丝刷
b) 轻度打毛与表面清理
c) 特殊部位根据有关涂料的技术要求处理
型 钢 的 反 a) 喷丸 面、角隅、 b) 小型风动除锈工具 边 缘 等 作 c) 手工工具 业困难区
Sa3 Sa2.5 Sa2 Sa1
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进行观察时,表面应无可见 SP 5, 金属出白级喷射清
1 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氧化皮、铁锈、油漆涂层 理
和异物。该表面应具有均匀的金属光泽。
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进行观察时,表面应无可见
SP10, 近似出白级喷射 清理
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氧化皮、铁锈、 油漆涂层 2
表 3 二次除锈工艺要求
作业部位
作业工具
一般要求
焊缝区
a) 喷丸 b) 风动砂纸盘和风动钢
丝刷
a) 除去焊道两侧烧焦、起泡、变色的涂膜及周围 30~50mm 的范围内底层已受热损伤的涂膜
b) 除去焊道表面及两侧的黑皮、黄锈
烧损区
自然锈蚀 区
车间底漆 完好区
a) 喷丸
a) 除去烧焦、起泡、变色的涂膜及周围 30~50mm
3 工艺过程 3.1 涂装前表面处理 3.1.1 钢材预处理 3.1.1.1 钢材预处理流水线流程:清洁、预热、抛丸除锈、自动涂装、后加热、钢板运输。 3.1.1.2 钢材在原材料阶段的表面预处理(一次除锈),可采用抛丸、喷丸或酸洗方式进行。
3.1.1.3 厚度大于或等于 6mm 的钢板、型材,应采用抛丸流水线进行预处理,也可采用喷丸 方式进行预处理;厚度小于 6mm 的钢板、型材,可在薄板抛丸流水线上预处理或采用酸洗方 式除锈,也可在组装成部件、分段以后采用喷丸方式进行除锈;管材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喷 丸或酸洗方式除锈。 3.1.1.4 钢材表面预处理前应除去表面的油污、水分和杂物。 3.1.1.5 抛丸或喷丸可采用钢丸、钢丝段、棱角砂等磨料。 3.1.1.6 抛丸或喷丸后的表面,必须清除所附着的丸粒、灰尘等杂物。 3.1.1.7 未经预处理的钢材在组成部件、分段后,如果以喷丸方式进行除锈,其表面质量应 与相应部位的二次除锈质量相当。 3.1.1.8 酸洗除锈后的表面质量应符合 CB/T 3513-93《船舶除锈涂装质量验收技术要求》的 要求。 3.1.1.9 按 6.1.1.7、6.1.1.8 规定除锈后的表面应及时涂上规定的防锈底漆。 3.1.2 二次表面处理 3.1.2.1 结构表面缺陷处理
2.5.3 船体外板水线以上区域,面层涂料应在坞内阶段涂装。涂装前,对舷旁排水孔应设置 适当的临时导水管或木栓塞住排水孔,直至涂装结束,涂膜完全干燥为止。 2.5.4 为防止不同涂层的交界处(如水线区与干舷区之间)不合理迭加,涂层应当按生产设 计规定的顺序进行迭接。 2.5.5 船体外板的脚手架、下水支架,如果有部分焊在外板上,下水前需切割拆除,磨平焊 脚,做好修补涂装。 2.5.6 船体外板涂装时,对牺牲阳极、声纳探测器、螺旋桨、外加电流保护用的电极等不需 涂装的部位,作好遮盖,以免被涂料沾污。 2.5.7 下水后处于水下部位的液舱内部的涂层,应在下水前修补涂装结束,否则应采取措施, 在钢板温度高于露点 3℃的条件下作修补涂装。 2.5.8 水线、水尺、船名、港籍名以及船壳外的各种标记,应仔细刷涂,在出坞放水前应完 全干燥。 2.6 码头涂装 2.6.1 液舱内部涂装如果在船坞阶段未完成,需在码头阶段进行修补,则作业时应采取通风、 除湿措施,严格防止舱壁结露。 2.6.2 机舱舱底涂层修补工作应在试车前完成。 2.6.3 室内甲板与露天甲板应在接近交船时进行涂装。涂装施工时应分区进行,以免影响通 行。施工后的表面在涂层完全干燥以前要严禁人员通行。涂层干燥后应铺上覆盖物,避免不 必要的践踏。 2.7 交船前涂装
和异物。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纹状的轻
微色斑。
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进行观察时,表面应无可见
SP6, 商业级喷射清理
3 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氧化皮、铁锈、油漆涂层 和异物。任何残留物应当是牢固附着的。
SP7, 清扫级喷射清理
在不放大的情况下进行观察时,表面应无可见 4 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氧化皮、铁锈、油漆涂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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