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集体协商集体合同-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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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典型案例6则

集体合同典型案例6则

集体合同典型案例案例一案例简介:2006年5月2日,某企业同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2007年1月2日,该企业刚刚结束试用期的王某发现,自己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该企业确定的王某劳动报酬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吗?案例分析: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市场化、契约化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王某劳动报酬标准违反了法律规定,该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同时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也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若王某的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王某如与企业协商不成的,应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法条链接:《劳动法》第三十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案例二案例简介:2001年3月5日,某纺织公司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公司签订了集体合同。

合同规定:职工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周六、周日为公休日。

如果在周六、周日安排职工加班,便在加班后的一周内安排补休;在上午和下午连续工作4个小时期内安排工间操各一次,每次时间为20分钟,此20分钟计入工作时间之内;职工的工资报酬不低于每月300元,加班加点的工资及其他实物性福利不包括在内;工资于每月5日前支付;合同的有效期为自2001年 4月1日至2002年4月1日,双方对于集体合同都要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也不能违反,否则要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损失。

此合同于2001年3月20日被劳动行政部门确认。

集体合同十大案例

集体合同十大案例

集体合同十大案例案例一:工资涨幅的拉锯战。

在一个中型制造企业里,工会代表员工与企业进行集体合同谈判。

员工们觉得物价飞涨,工资却多年没怎么动,生活压力很大。

工会提出工资涨幅至少要达到10%。

企业方却表示成本压力也大,只能承受5%的涨幅。

双方你来我往,就像拔河一样。

工会拿出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工资水平数据,还列举了员工为企业做出的额外贡献,像加班完成紧急订单等。

最后企业考虑到员工的士气和企业的长远发展,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了7%的工资涨幅,皆大欢喜。

这就告诉我们,谈判得有理有据,双方都要考虑实际情况,不能太固执。

案例二:福利套餐的争议。

一家互联网公司,员工大多是年轻人。

工会在集体合同协商中提出要增加一些时尚的福利,像健身卡补贴、定期的团队户外拓展活动、高端的咖啡茶饮无限供应等。

企业觉得这些福利有点华而不实,更倾向于传统的福利,如医疗保险增加额度、住房补贴提高等。

年轻人觉得工作压力大,需要一些放松和社交的福利,而企业担心成本控制不住。

经过激烈讨论,他们达成了一个混合福利套餐。

既保留了部分传统福利的提升,也增加了一些符合年轻人需求的新福利,就像做菜一样,各种食材搭配好了,味道才好。

案例三:工作时长的调整风波。

一家服务型企业,业务旺季的时候员工经常加班。

工会觉得这样下去员工身体吃不消,而且也影响家庭生活。

于是在集体合同谈判中提出要限制旺季的加班时长,每周不得超过10小时。

企业方担心业务无法按时完成,会损失很多客户。

工会就提出可以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增加临时工等办法来解决。

企业半信半疑,但还是愿意尝试。

结果发现,通过这些调整,不仅员工满意度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提升了,业务也没有受到影响。

这就好比给机器适当休息,它才能更好地运转。

案例四: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保障。

在一家纺织企业,女职工占比很大。

工会在集体合同里特别关注女职工的权益。

像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特殊保护措施。

企业一开始对一些细节不太重视,比如孕期的工作岗位调整要更灵活、哺乳期的休息时间要保证等。

中国劳动法案例分析:劳资谈判及集体合同争议的案例研究

中国劳动法案例分析:劳资谈判及集体合同争议的案例研究

中国劳动法案例分析:劳资谈判及集体合同争议的案例研究导言劳动法作为保护劳动者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平衡的重要法律法规,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起着重要的作用。

劳资谈判及集体合同是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雇主之间重要的协商机制,对于双方关系的协调和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劳资谈判及集体合同争议时有发生。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结合中国劳动法相关条文对劳资谈判及集体合同争议进行分析。

案例分析小明是某公司的技术员,自入职以来一直履行着自己的工作职责,工资水平评定也符合岗位情况。

然而,某一年公司针对员工工资提出了调整方案,要求员工放弃年度加薪权益。

其他员工对此表示了抗议,但是由于担心影响自己的职业发展,没有公开表达不满。

小明作为技术部门的员工代表,决定与公司管理层展开劳资谈判并要求签订集体合同,以保护员工权益。

在与公司管理层谈判的过程中,小明代表员工提出了合理的诉求:维护员工的加薪权益、提高工作福利待遇、改善工作条件等。

然而,公司管理层拒绝了员工的诉求,并且威胁小明如果不同意公司的方案,就会取消其技术员的职位并降低薪资待遇。

小明在劳动法的指导下认为,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该通过正当的渠道解决争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选择及参加集体谈判,通过集体协商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小明作为员工代表,可以与公司展开集体谈判,并要求签订集体合同,维护员工权益。

而公司方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应当诚实守信,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劳动合同的履行。

如果公司在谈判过程中威胁员工、恶意拒绝协商或者不履行集体合同约定的,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劳资谈判及集体合同争议的解决过程中,小明需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小明应当充分了解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劳动法为劳动者提供了保护措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合理合法的。

其次,小明需要与员工建立联系,了解员工的实际需求,并充分代表员工的诉求与公司进行谈判。

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协商案例

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协商案例

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协商案例
以下是一篇符合你要求的文章:
哇塞,今天要给大家讲讲我们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协商的精彩案例啊!这可真是一场超级重要的“战役”,关系到我们公司女同胞们的切身利益呢!
还记得那次协商会议,公司领导、工会代表还有女职工代表们都齐聚一堂。

“咱姐妹们的权益可得争取到位呀!”一位女职工代表坚定地说。

领导也很重视,说道:“咱们得好好商量商量,怎么能让女职工们有更好的保障。


在协商过程中,大家可不是随便说说的,那叫一个认真啊!讨论产假天数的时候,有人就提出:“现在生活压力那么大,产假不多给点时间怎么行?这就好比建房子,根基不牢怎么行?”大家纷纷点头表示认同。

然后有人又说:“那哺乳假也得跟上呀,宝宝那么小,妈妈得多陪陪呢!”于是热火朝天的讨论就开始了,每个人都积极发言,为女职工权益出谋划策。

后来谈到女职工的晋升机会,“凭什么女的就不能像男的一样有同等的晋升机会呀?这太不合理了吧?”一位女代表激动地说道。

“就是呀,我们女的也能撑起半边天!”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情绪都很高涨。

经过激烈的协商和反复的斟酌,终于敲定了这个集体合同的各项条款。

这可真是太不容易了!这就像一场拔河比赛,我们齐心协力把我们想要的都争取过来了!
我觉得呀,这样的协商太有必要了!只有重视女职工权益,公司才能发展得更好,大家才能更有干劲儿呀!不是吗?。

中国新劳动法案例分析:集体谈判与劳资协商案例

中国新劳动法案例分析:集体谈判与劳资协商案例

中国新劳动法案例分析:集体谈判与劳资协商案例引言中国新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

其中,集体谈判和劳资协商作为劳动关系中重要的沟通和协商机制,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提升劳动关系和促进劳动力市场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通过一些实际案例,分析集体谈判和劳资协商在中国新劳动法中的应用和效果。

案例一:工资谈判某企业员工发现自己的工资提成比同行业其他企业低很多,于是联系工会进行集体谈判。

经过和雇主的多次沟通和协商后,工会成功使公司同意提高员工的提成比例,并制定了相关的奖励机制,从而提高了员工的工资收入。

这个案例充分展示了集体谈判的优势和力量。

通过集体行动,员工能够与企业方面进行平等对话和协商,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和提升。

同时,企业也能够倾听员工的声音和需求,从而在人力资源管理中作出相应的调整,提升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案例二:劳资协商解决劳动争议某企业因为工作时间过长、压力过大等原因,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下降,双方陷入了劳动争议。

在工会的调解和引导下,企业和员工达成了劳资协商,商定了一系列改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的措施。

员工的满意度和生产效率得到了明显提升。

这个案例体现了劳资协商在解决劳动争议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协商和合作,双方能够找到一个共同的解决方案,避免了长期纠纷的产生,同时也提升了劳资双方的关系和合作精神。

劳资协商在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案例三:集体合同签订某餐厅因为员工的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问题引发了员工的不满和抗议。

工会与企业开展了集体谈判,并签订了一份集体合同,明确了员工的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等方面的权益和保障。

这一举措得到了员工的积极响应,员工满意度和工作积极性明显提升。

这个案例表明集体谈判可以通过制定集体合同来确保员工权益的得到保障。

集体合同作为双方达成共识的重要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为员工提供了一定的权益保障。

通过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的签订,员工和企业能够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同时也为劳资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和合作的基础。

【法律】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协商案例

【法律】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协商案例

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协商案例嘿,小伙伴们,你们知道吗?最近职场界发生了一件大事,简直是女职工们的狂欢节啊! 这可不是一般的晋升加薪,而是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协商的成功案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一、二、三”步,是如何让职场变得更加公平、更加温暖的吧!✨首先,咱们得说说这“一”——一步到位的决心! 一直以来,女职工在职场上或多或少都会遭遇一些不公平待遇,比如薪酬差距、晋升机会不平等,甚至还有些奇葩规定让人哭笑不得。

但这次,女职工们不再沉默,她们联合起来,用坚定的决心和行动,向不公平宣战! 她们知道,只有团结一心,才能赢得真正的尊重和平等。

接下来,是“二”——双方坦诚的协商!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女职工代表和企业方坐到了一起,面对面、心连心地交流。

这可不是一般的聊天哦,而是实打实的谈判,每一个条款、每一个细节都关乎女职工的切身利益。

双方你来我往,据理力争,但又不失风度,最终达成了一份双方都满意的集体合同。

这简直就是职场版的“最强大脑”啊!最后,就是那“三”——三赢的局面! 集体合同的签订,不仅让女职工们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也让企业方看到了女职工们的实力和潜力。

更重要的是,这份合同还为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推动了整个社会对女职工权益的关注和重视。

简直就是一场职场版的“速度与激情”,让人热血沸腾!所以啊,小伙伴们,看到这里你们是不是也觉得超级燃呢? 职场不是男人的天下,也不是女人的战场,而是每个人都可以发光发热的舞台。

只要我们有决心、有勇气、有智慧,就一定能打破那些不公平的枷锁,让职场变得更加美好!不过话说回来,虽然这次女职工们取得了大胜利,但职场上的不公平现象还是时有发生。

那么问题来了:你觉得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让职场真正实现性别平等呢?快来评论区留言吧,让我们一起为职场的美好未来添砖加瓦!是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还是推动企业文化的变革和升级?或者是提高女职工自身的素质和技能?无论你的答案是什么,都欢迎你来畅所欲言哦! 让我们一起为女职工权益保驾护航,让职场成为每个人都可以自由飞翔的天空!。

近年集体合同案例

近年集体合同案例

篇一:集体合同典型案例集体合同典型案例案例一案例简介:2006年5月2日,某企业同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2007年1月2日,该企业刚刚结束试用期的王某发现,自己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该企业确定的王某劳动报酬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吗?案例分析: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市场化、契约化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王某劳动报酬标准违反了法律规定,该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同时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也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若王某的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王某如与企业协商不成的,应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法条链接:《劳动法》第三十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案例二案例简介:2001年3月5日,某纺织公司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公司签订了集体合同。

合同规定:职工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周六、周日为公休日。

如果在周六、周日安排职工加班,便在加班后的一周内安排补休;在上午和下午连续工作4个小时期内安排工间操各一次,每次时间为20分钟,此20分钟计入工作时间之内;职工的工资报酬不低于每月300元,加班加点的工资及其他实物性福利不包括在内;工资于每月5日前支付;合同的有效期为自2001年 4月1日至2002年4月1日,双方对于集体合同都要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也不能违反,否则要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损失。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典型案例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典型案例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典型案例在当今的职场环境中,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逐渐成为了保障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

以下为大家介绍几个具有代表性的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典型案例,希望能为广大企业和职工提供有益的借鉴。

案例一:企业名称的成功协商企业名称是一家拥有数百名职工的制造型企业。

在过去,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福利待遇也不尽如人意,导致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受到了一定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工会主动提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协商前,工会深入职工当中,广泛收集意见和诉求,了解到职工们普遍希望工资能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并改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协商过程中,企业方和职工方代表进行了多次坦诚的沟通和交流。

企业方表示,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企业面临着较大的成本压力。

但职工方代表也据理力争,指出职工的辛勤付出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只有让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才能提高职工的忠诚度和工作积极性,从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企业同意在接下来的一年中,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 10%,并增加了一些福利待遇,如提供免费的工作餐、改善员工宿舍条件等。

同时,企业还承诺将根据经营效益情况,适时调整工资水平。

通过这次工资集体协商,职工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工作积极性大大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也有了显著提升,实现了企业和职工的双赢。

案例二:企业名称的创新协商模式企业名称是一家新兴的互联网企业,职工队伍年轻且富有创造力。

在工资集体协商中,该企业采用了创新的协商模式。

首先,企业通过内部网络平台发布了工资集体协商的相关信息,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数据以及工资调整的初步方案等,让职工对协商内容有了充分的了解。

然后,组织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讨论活动。

在线上,职工可以在论坛中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线下,召开了面对面的座谈会,让职工代表与企业管理层直接交流。

在协商中,职工方提出希望能够根据个人的工作绩效和贡献来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同时希望企业能够提供更多的培训和晋升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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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集体协商集体合同
(五)案例
浙江省某企业2010年1月建立了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规定了每个职工年终可以享受第13个月的工资,该集体合同的有效期为3年。

该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通过生效实施。

在2011年1月,因企业发展需要,企业又招用了6名工人,签订了劳动合同,规定按月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期为2年。

到2011年年底,这6名工人发现其他员工都有第13个月的工资,但他们没有,就向企业提出要求发放第13个月的工资,但企业说,这是老员工的待遇,他们的劳动合同上明确规定是按月发放工资,他们没有第13个月的工资。

问:(1)新员工是否适用已订立的集体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2)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如何?为什么?
答:(1)新员工适用已订立的集体合同。

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五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考试指南P234、342)
(2)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考试指南P234、342)
6. 案例题(15分)
2011年3月,浙江省某私管企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该企业工会非常积极,由企业工会主席担任集体协商职工方首席代表,企业工会基层委员会中的2名委员担任集体协商职工方代表,该企业工会基层委员会共有7名委员。

最终,就由这3名职工代表与企业方协商代表进行集体协商,形成集体合同草案。

集体合同草案由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全体7名委员无记名投票表决,全票通过,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

但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了异议。

问:(1)该企业劳动者一方集体协商代表产生是否符合规定?法律依据何在?
(2)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如何通过?依据是什么?
答:(1)该企业劳动者一方集体协商代表的产生不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协商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依照《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第十条规定,“已经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一方的首席代表由工会负责人担任,其他协商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考试指南P81)
(2)该企业集体合同草案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讨论通过程序。

依照《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二十四条,“经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用人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或者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通过。

集体合同草案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考试指南P86-87)
6.案例题(15分)
2011年8月2日,浙江某企业工会代表职工向企业书面提出要求进行集体协商。

8月4日,企业以书面形式答复工会,因近期企业生产紧张,要求延后2个月。

10月13日,企业
工会见企业生产处于正常状态,又以书面形式向企业提出要求进行集体协商。

直到11月10日,企业又以企业效益不好,口头要求推迟。

在以后的半年期间,工会多次书面提出,但企业或是不答复,或是以种种理由拖延。

问:(1)企业是否应当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依据何在?
(2)企业拖延或拒绝劳动者一方集体协商要求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考试指南P342、343、350、351)
答:(1)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第七条,集体协商的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另一方不得拒绝,并应当在收到书面要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商定集体协商时间。

(2)企业拖延或拒绝劳动者一方集体协商要求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其法律责任为,《工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平等协商的。

《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地方工会应当按照规定督促其限期建立。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一)不按规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二)拒绝或者拖延另一方集体协商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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