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20题
案例分析题

商法案例分析题1、甲因单位困难,下岗在家,生活很困难。
他的朋友乙在一家食品场做销售工作,建议甲在社区内开一家食品店,为该食品厂代销各种食品,乙答应为甲供货,价格从优,而且乙可以赊销,甲卖后再给乙钱。
因为甲没有钱清册登记,担心工商部门不给执照。
乙说个人独资企业又不是公司,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一块钱也可以办企业。
试对乙的说法进行分析。
2、2005年6月,A、B、C三家公司达成协议,共同投资,在人民大学附近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东东零售超市。
三家公司共同草拟并一致通过了公司章程,章程规定新的公司注册资本90万元,每家公司出资30万,出资方式有:货币、土地使用权和超市营业需要的设备等。
货币出资已于7月划入东东超市的临时账户,设备和土地使用权也于8月份办理了相关的手续。
8月底,东东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证明。
9月初,东东有限责任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提交了公司登记的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
工商局审查后,认为东东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资本和生产经营条件剑桥,但人大附近类似的超市已有数家,为了防止超市之间的恶性竞争和促进该地区经济有序的发展,工商局决定不予登记。
后经这三家公司的共同努力,工商局同意登记。
2005年底,东东超市看到代订火车票的业务十分赚钱,擅自增加代订火车票业务。
2006年初,东东有限责任公司的生意滑坡剧烈,三家公司决定为该公司更名,以转换商运。
请对以上案例进行分析。
3、2004年11月,某市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开业,公司登记的名称为“蜜雪儿时装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年底时与该公司公隔一条马路的另一街区也成立了一家公司,登记的名称为““蜜雪儿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两家公司离得很近但属于不同的街区,在不同的工商登记部门注册登记。
甲公司认为其先设立并一直以“蜜雪儿”这个名称对外经营。
而乙公司也用“蜜雪儿”这个名称,也兼营服装的销售。
解析导游资格考试(北京)20案例分析题

1.某国内旅行社经理张某在接待一个法国团时,由于一时找不到法语导游,就让他的一个朋友李某去接团,李某虽会讲一些法语,但不懂如何带团更没有导游证,另外在带团过程中当客人问他对于法轮功的看法时,他表示对法轮功表示支持并说政府没有正真贯彻宗教自由的政策,他还希望客人们能帮助他去法国打工,后来又向一位客人借了20欧元且最后没有还给客人,客人很生气并投诉,请问对于李某的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旅行社是否也有错误? (注:李某从该团获得6000元非法所得)评析:李某无证导游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且情节严重,应对其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6000元非法所得。
旅行社经理张某超范围经营接团,张某派无证导游又由于李某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故要对该旅行社予以警告直至责令停止整顿。
2.家住房山区云居寺附近的无导游证人员小王对佛教有些研究,于是经常利用节假日带领旅游者游览云居寺,并向每位旅游者收取10元讲解费。
由于他的讲解很精彩。
大家不但不投诉反而有时还能得到小费,于是小王胆子也越来越大还经常带领客人到他的一位买纪念品的朋友的摊上去花高价“请佛”,并收取“好处费”,你认为小王的做法有哪些错误,应如何处罚?评析:首先小王属于无证带团,而且伙同他的朋友串通歉骗旅游者,按《导游员管理制度》应对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1000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
3.2004年导游员小孙在带团时结识了团上的一位来自云南的客人,并一直保持着融洽的关系,2005年6月那位云南客人打电话告诉小孙说他们公司的20人要到北京去旅游。
希望小孙能够帮助接待,这样不通过旅行社价格应该便宜些。
小孙欣然应允组织客人在北京玩了3天并向每人收取600元人民币。
除各项支外共获利2800元,事情败露后小孙主动向旅游行政部门认错,交出全部非法所得,请问小孙犯了什么错误,应该受到何种处罚?评析:导游员小孙违反了《导游员管理制度》中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的委派,不得私自承揽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规定,由于小孙主动承认错误并交出所有违法的得应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在其IC卡内一次性扣除8分。
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每题20分,共8题)1、如果你沿着新奥尔良海岸,走过越洋公司(Transocean Sedco Forex)的一架钻井时,会看到一些可能令你颇感困惑的事情。
很多工人的硬质工作帽上贴有三个标签。
一个上面写着“开始理解我”,另两个则是彩色的圆点。
这都是什么意思?在这里,彩色圆点是在告诉他的同事,帽子下面的这个人的人格特点。
公司相信,如果人们知道与自己打交道的人有着什么样的人格特点,那么人们可以更好地彼此理解和相处。
越洋公司从外部聘请了一家顾问公司对全球8300名员工进行了人格评估。
他们给员工28个题目,每个题目中,4个词汇为一组。
让工人选择一个最准确描述自己和一个最不准确描述自己的词汇。
例如,其中一个题目是:挑剔的、顺从的、固执的、好玩的。
然后员工在指导下对自己的测验几份,并找到两种主要的颜色。
例如,黄色是情绪化的、多言多语的、喜欢和人打交道的;绿色是谨慎而严肃的;红色是意志坚定和行动果断的;蓝色不喜欢变化并有一点犹豫不决。
钻井工人在帽子上画上这些圆点,地面员工则把它们贴在办公室的门上。
公司并不要求每个人必须显示自己的颜色,而且,也有一些人认为这种做法太涉及隐私了。
越洋公司负责操作安全的顾问提姆·基顿(Thom Keeton)是一位“红+绿”的钻井经理,他始终在办公桌的玻璃板下压着一张颜色对照表,以便快速查询。
汤姆·沃特金斯(Tom Watkins)是一位钻井船上的资深钻探手,也是“红+绿”,他认为这两种颜色精确反映了他的人格特点:坦率鲁莽、直来直去,不喜欢过多交谈。
戴维·格雷(David Gray)是“绿+黄”,他说这些彩色圆点帮助他与那些非常容易兴奋的“红+绿”者打交道,他指出,那不过是更为直截了当而已。
这种方案并不仅仅在越洋公司一家使用。
不少有着大量蓝领工人的地方,都使用类似的给予人格的编码系统。
肯德基的装配线工人就使用这一系统,此外还有堪萨斯的警察、得克萨斯的电工、佛罗里达的建筑工人以及纽约市的木工和水管工人。
2023年注册消防工程师之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3年注册消防工程师之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真题精选附答案多选题(共20题)1、某食品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伤,过火面积约4000m2,直接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
A.及时报警B.启动消防灭火系统C.迅速扑救火灾D.启动防排烟系统E.及时疏散人员【答案】 AC2、根据以下材料,A.消防技术规范B.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C.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D.组织疏散逃生的知识和技能E.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答案】 BC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洒水喷头按热敏元件分类,包括()。
A.闭式喷头B.开式喷头C.易熔元件喷头D.下垂喷头E.玻璃球喷头【答案】 C4、某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于2015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建筑面积为150000m3,地上6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为34m。
建筑内设置商场营业厅、儿童游乐场所, KTV、餐饮场所、电影放映院、汽车库和设备用房,并按规范设置了建筑消防设施。
商业综合体建设管理单位(以下简称该单位)每日开展防火巡查,每月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设立了微型消防站。
2019年1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接受该单位委托实施了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中发现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了以下问题:该单位消防组织不健全,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未设置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未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未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建筑首层部分疏散走道改为商铺,地下一层局部区域改建为冷库,冷库墙面和顶棚贴聚苯板保温材料等。
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未组织整改上述问题。
A.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B.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C.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D.每日开展一次防火巡查E.建立消防档案【答案】 AC5、某汽车库,建筑面积3999㎡,地下1层,层高3.30m,地下汽车库地面标高至室外地面的距离不大于10m。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题(20道)

五、案例分析题(第1小题15分,第2小题10分,共2 5分)案例一:A国一公司向B国一公司出口泰国香米,并签订了FOB合同。
A国公司在装船前向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检验结果是货物符合合同的质量要求。
A国公司在装船后及时向B国公司发出装船通知,但在海上航行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质量降低。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B国公司要求A国公司赔偿差价损失。
问:A国公司是否应该对上述损失负责?如果本合同以CIF术语或CFR术语成交,大米被海水浸泡的风险损失又分别由谁承担?(15分)答题要点:卖方不应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的风险损失负责。
该风险应该由买方承担.(5分)根据Inconterms2000的规定,在FOB术语中,卖方只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除非卖方在交货时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5分)如以CIF或CFR术语成交,卖方也同样不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的风险损失负责。
根据Inconterms2000的规定,在CIF或CFR术语中,卖方也只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也由买方承担,除非卖方在交货时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
(5分)案例二:托运人马克辛靴鞋公司出口一批货物,由承运人加拿大政府商业海运公司班轮运输。
货物装船后,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了海运提单,提单背面订有适用《海牙规则》的条款。
但船在开航前发生火灾,致使货物受到损害,经调查,火灾的起因是由于经船长授权的雇佣人员在对排水管道加温时疏忽所致。
托运人对未能交货造成的损失要求承运人赔偿。
(10分)答案要点:承运人应赔偿(5分),因未做到在开航前和开航时使船舶适航。
(5分)案例三:2005年甲国出口商A公司与乙国进口商B公司签订了一份FOB合同,合同规定由A公司出售大米1000吨给B公司。
A公司在甲国某港口将3000吨散装大米装上船舶,并指示承运人C公司,在该批大米到达乙国目的港后,将其中1000吨交给B公司,其余2000吨交给另一收货人。
社会工作案例分析4套(附答案)

社会工作案例分析题(一)第一题(20分)小安,男,26岁,大学三年级时因精神疾病退学。
退学后,小安在精神卫生中心接受了4周治疗后出院。
小安的母亲提前退休后全身心地照顾他,但是小安的某些社会机能仍在慢慢退化。
朋友和同学开始疏远他,有些居民也因偏见而对他指指点点,这让原本就内向的小安备受情绪困扰,更加沉默寡言,越来越没有自信,整天不想出门。
小安因为服药有副作用而偷偷藏药和减药。
社区也没有相应的康复机构。
没多久,小安的精神疾病再次发作。
小安在3年内多次出人精神卫生中心,无奈之下,父母将其送人精神病院。
1年后,小安的病情稳定,经诊断可以出院。
他想回家,想接触社会、交朋友,想学点技能从事些简单的工作。
父母为了让他更好地康复,准备搬到一个环境幽静、能提供康复和职业训练的社区居住。
自从小安患病以来,父母一直觉得压力很大、很焦虑,对照料好小安既没有信心也不懂技巧,非常希望有专业人士提供帮助。
医院的社会工作者准备为小安出院回归社区提供服务,并联络了社区中的社会工作者。
问题:1.从社会支持来源看,小安康复的哪些支持存在不足?2.小安的需要及家人的需要分别是什么?3.整合小安及家人的需要,基于医务社会工作的思路,写出“出院计划"的内容。
第一题答题要点:1.从社会支持来源看,小安康复支持的不足有:(1)康复治疗的支持。
首先,小安的母亲虽然提前退休全身心照顾小安,可其父母对照料好小安没有信心,也不懂技巧;其次,小安家的社区内没有相应的康复机构,并不能为其提供更好的治疗。
(2)社会交往的支持。
小安的朋友和同学开始疏远他;社区居民也因偏见而对他指指点点。
2.(1)小安的需要有:治疗康复需要;接受教育需要;职业发展需要;家庭生活需要;社会交往需要;价值实现需要;恋爱婚姻需要。
(2)小安家人的需要有:接受社区照顾,社区为小安家人提供训练课程和有关照顾精神病人的技巧。
3.出院计划:(1)协助病人回家或转到社区服务机构;(2)给病人和家人进行辅导,包括照顾技巧上和心理上的辅导。
法学经典案例分析题整理

法学经典案例分析题整理1、案例:刘某(24 岁)曾是杨某(30 岁,某国有公司出纳)家中所雇的保姆。
2014 年 5 月23 日,刘某通过技术手段,将杨某支付宝账户上的5000 元钱划转到自己支付宝的账户上,网上购物很快花完,而杨某忙于工作并未及时发现。
2014年6月26日,刘某急于偿还赌债,将杨某儿子杨甲(4 岁)诱骗到宾馆,向杨某打电话索要20 万元赎金,否则将杀死杨甲。
打完电话后,杨甲哭闹不止,刘某怕被人发现将杨甲杀害,并将尸体缚重扔入附近河中。
8 月27日早上,杨某因急于筹集赎金,私自从所在公司保险拒拿出17万元,把20万元送到了刘某指定的地点。
刘某接收20万元后,声称2 小时后杨某即可见到儿子。
27 日下午,杨甲的尸体被人发现。
29 日公安机关通过监控将刘某抓获归案,并将20万元退还杨某。
杨某于8 月30日将17 万元还给公司。
问题:(1)刘某将杨某支付宝内5000 元钱划转到自己账户的行为该如何认定?为什么?(2)刘某向杨某索要20 万元钱并杀害杨甲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应当怎样处罚?为什么?(3)杨某从公司拿出 17 万元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答案解析:1.(1)刘某将杨某支付宝内5000元钱划转到自己账户的行为该如何认定?为什么? 【答案】刘某将杨某的5000元钱划转到自己账户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2分)盗窃罪是指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存款属于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刘某通过技术手段已经使该笔钱款脱离了杨某的占有,并实际控制了这笔钱。
因此刘某构成盗窃罪。
(2分)(2)刘某向杨某索要20万元钱并杀害杨甲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应当怎样处罚?为什么? 【答案】刘某构成绑架罪。
(2分)刘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诱骗杨某儿子杨甲到宾馆,向杨某打电话索要20万元赎金,后又杀害杨甲的行为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
(2分)应当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分)因为刑法规定,犯绑架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案例分析题

14.某化工厂在内部审核时,针对不同部门,
答:不7.3.7 一般
15.审核员在技术部审核,车间主任王某拿了一张图纸来找
答:不7.3.7 一般
16.某公司组织职工前往旅游热点城市度假,他们提前一个月向某宾馆预定了客房。
答:从该案例情景中没有看到不符合事实,符合条款8.3,是符合要求的。
8.审核员在供应部审核,查看2008年的材料采购统计表,发现2008年共从北京新华公司采购某种零件共计6批15000个。
答:北京新华公司供货6批次15000个,大约有20%因质量不好而更换,合格供方有新华公司。而本公司没有评价北京新华公司,没有评价记录。
25个案例分析题中2个严重不符合。
1.审核员在销售科查阅到2004年一季度与顾客签订了13份合同,审核员要求查看这些合同进行评审的记录。
答:不符合事实是销售科长说:“所有合同都评审了,但没有书面评审记录,在网上进行的评审记录都从计算机中删除了,没有保存。”
不符合条款:7.2.2 不符合条款内容:评审结果以及评审所引起与措施的记录应予以保持。不符合性质:一般不符合。
4审核员在质检科查到一份不合格品报告单上写明:
答:不符合事实:审核员要求查看不合格的复检记录,质检员说:“不合格品按工艺文件返修后还是不合格,检验没有意义。” 不符合条款 8.3 一般不符合
5在成品仓库,审核员看到堆放的42.5级硅酸盐水泥有的16包一摞,
答:不符合事实:堆放的硅酸盐水泥20包一摞,且堆放在底部的水泥包有的已经破裂。不符合条款: 7.5.5 内容: 性质: 一般
6审核员在销售部查2009年2月销售统计报表时,发现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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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20题【案例1】李X系深圳盐田流动渔民,住香港龙船湾船上,1981年经人介绍与广州人郭X认识结婚。
婚后双方在船上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因感情不合,郭X于1984年离开李X回广州居住。
1985年郭X向深圳市沙头角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问题:(1)李X的住所应如何认定?(2)该法院对此案有无管辖权?【案例2】施韦伯尔和安加是一对犹太人夫妻,他们在匈牙利设有住所。
后来他们决定移居以色列。
在去以色列途中,他们俩在意大利的一个犹太人居住区离婚。
对他们的离婚,匈牙利法是不承认的(当时匈牙利仍是他们的住所地),但依以色列法则可以承认。
随后,他们俩又均在以色列获得选择住所。
取得这种住所的女方后来来到加拿大多伦多与第二个丈夫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她接着以第二次婚姻是重婚为由在加拿大安大略法院请求宣告该婚姻无效。
本案涉及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该女子的再婚能力,根据安大略的冲突规范,这个问题依以色列法解决。
另一个是该女子与第一个丈夫离婚的有效性问题。
依据安大略冲突规范指定的准据法,该离婚无效;但依照以色列的冲突规范指定的准据法,该离婚则是有效的。
问题:(1)什么叫先决问题?本案所涉及的两个问题中,哪一个是先决问题?(2)对于先决问题是准据法的确定,有哪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依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冲突规范来选择决定先决问题的准据法,该案将如何判决。
【案例3】某甲在美国建造了一些船舶,经过登记注册,他把它们抵押给自己的债权人某乙,他在船舶国籍证上背书注明该项抵押,并把船舶送到中国出卖。
后因背书有碍船舶在中国出卖,甲与乙协商议定,将不再背书签注抵押。
随后,一条新船建造出来,甲将它抵押给乙,并送往中国。
该船在中国被甲卖给丙。
1993年,乙于中国法院诉请该船转让给丙无效。
问题:请问此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案例4】1980年港商投资4 000万港元在深圳经济特区设立一外商独资企业,该公司于1981年在香港向英国的莱斯银团借款3 600万港元,并以该公司的所有资产作为抵押。
之后,该公司又向南洋商业银行透支2 900万港元,并以其公司的资产再次抵押,产生第二抵押之债。
此外,该公司还欠香港其他公司款项840万港元。
1984年,该公司的主要股东(占股67%)在香港经营房地产生意破产,被享有债权的银行清盘接管。
此时,债权人莱斯银团抢在他人之前行使抵押权,它委托马域槽会计楼到深圳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接管该公司。
问题:(1)应依哪国法律来处理该公司的资产?(2)结合本案例,分析破产的效力问题。
【案例5】一个在新泽西州拥有住所名叫施瓦茨的人,在宾夕法尼亚州与本案原告马文保险柜公司签订了一个有条件的销售合同。
该合同规定,施瓦茨向原告购买一个保险柜,保险柜在签约之后交付给施瓦茨,但在付清货款之前,原告保留对保险柜的所有权。
后来,施瓦茨在支付了几次货款之后把保险柜带到了新泽西州,并在该州将它转卖给本案被告诺顿。
诺顿在买这个保险柜时并不知道施瓦茨对它并不拥有所有权。
原告在新泽西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索回该保险柜。
据查,宾夕法尼亚州法律规定:在动产买卖关系中,动产一旦依销售合同移交给买方,卖方在价款未支付以前保留的所有权不能用来对抗买方的债权人或善意的间接买方。
新泽西州的法律规定:附条件销售,卖方将货物移交给买方占有,在合同价款未付清以前由卖方保留货物的所有权,这种权利不仅可以直接对抗买方,而且可以对抗买方的债权人以及善意的买方。
新泽西州的法律还规定:交易中买方只能获得向他售货的卖方的权利。
问题:(1)施瓦茨与马文保险柜公司订立的合同应受哪一州的法律支配?为什么?(2)原告和被告之间的诉讼是合同争议还是物权争议?应该怎样适用法律?(3)本案如何判决?【案例6】一经销商与被告在澳大利亚签订了一项代理协议,选择香港法律作为该代理协议的准据法。
根据该协议,代理人(原告)将在香港和东南亚寻找买主购买在澳大利亚的土地。
当代理人要求取得佣金时,委托人(被告)主张,该代理人不能取得佣金,因为该代理人没有得到澳洲法律所要求的充当不动产代理人的许可证,而且,协议约定的佣金额超过澳大利亚法律所允许的最高限额。
问题:当事人选择的准据法是否有效?【案例7】1976年12月21日,中国广州远洋公司所属的南平轮锚泊于埃及亚历山大港外,等候进港卸货,12月23日,苏联的鲁别若涅号也驶入亚历山大港,在南平轮后方很近处抛锚,12月28日10时左右,突然风雨交加,风力达7—8级,海面掀起了大浪,南平轮船长检查锚位未见变化。
11时许发现船始走锚,船长即令备车。
由于主机身22日起停止使用,暖缸及启动需要一定时间,不能立即动车,而船却在大风浪的推动下,向苏船方向走锚。
此时,苏船早已备车起锚。
南平轮船长见状鸣笛5短声3次,但苏船不仅没有采取避让措施,反而转动船首对着南平轮左舷。
11时50分两船相撞,南平左舷第四、五、六舱舷樯及尾楼左侧全部损坏。
苏船代理人,太阳神航运代理处代表苏方向埃及法院要求扣押南平轮,要中方提供3万英镑(约合12万美元)的保证金,并要求以后在莫斯科解决此案。
我方代理在我亚历山大总领事的协助下,也向法院备案,要求扣押苏船。
并要苏方提供4.5万英镑的保证金。
因苏鲁别若涅号已离港,法院扣留了与该船同属一公司的另一艘名苏沃洛夫号。
该案由埃及法院审理。
我代理人请一位在法庭注册的海事专家写海事分析,结论是:全部碰撞责任在苏船。
1970年10月1日,埃及初级法院宣判我方胜诉,苏方应赔我方6.43万埃镑。
苏方不服上诉于埃及上诉法院(在上诉时曾提出莫斯科离开罗太远,主张将埃及法规定的上诉期限2个月再延长6个月)。
1980年5月10日,上诉法院开庭并作出判决,拒绝苏方上诉,维持初级法院原判。
1980年11月中旬,我总领事馆收到对方赔偿64 300埃镑。
此案经过4年后以我方胜诉而结束。
问题:(1)本案的性质是什么?(2)对此类案件埃及法院管辖的依据是什么?(3)审理此案的有关程序问题应由何国法律确定?【案例8】原告是一家银行,在南非和英国伦敦都开办了业务。
被告为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已婚妇女科恩。
原告和被告在英国达成协议,被告同意将其在南非的土地抵押给原告银行,作为她丈夫向原告借款的担保。
被告委托一个南非人代理她处理有关抵押事宜。
按照南非的有关法律被告无能力缔结这样的协议。
后来原告依据英国法关于特定履行(在英国法上,它是指法院通过对被告强制执行他依合同所承担的义务,从而对原告赋予衡平法上的补偿)的规定,在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被告依上述协议所承担的义务。
问题:(1)英国法院对该案有无管辖权?为什么?(2)当事人之间所缔结的契约是否有效?为什么?【案例9】A国的布莱克先生1999年5月,与我国东北某石油公司签订了一个合作开采石油的合同。
合同约定凡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依英国法律解决,后因布莱克违约而发生纠纷,并诉至黑龙江省某法院。
布莱克称:“本人19岁,人的行为能力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按A国的法律属无行为能力人,因而原订合同无效”。
问题:(1)布莱克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应如何认定?(2)合同中约定的准据法是否有效?【案例10】1989年,我国某市第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职工某甲被派往埃及,参加中国港湾工程公司承揽的400幢楼房的建设。
1990年2月26日当地时间上午8时左右,某甲在该工程5工区工地工作时,被埃及一公共汽车司机撞死。
后提起诉讼。
问题:此案应适用何国法律?【案例11】1977年7月2日,美国人马·司考特和他的朋友斯皮门在其住地燃放烟火,烟火本来指向空旷地方,但点燃后突然改变方向,击伤司考特的弟弟的右眼,所燃放的烟花是由中国进口的“空中旅行”。
于是狄恩·司考特的父母即委托律师,于1979年在美国得克萨斯州向法院提起诉讼。
他们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当作生产烟火的制造厂商作为第一被告,以中国外交部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理人,并以进口烟火的美国远东进口公司和烟火经销商作为第二、三被告,要求赔偿100 万美元。
问题:(1)本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被告是否合法?(2)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案例12】奥帕尔星轮属利比里亚派里昂,格莱特运输公司,具有利比里亚籍。
1981年2月,该公司以该轮作抵押物,在美国纽约向美国欧文信托公司贷款815万美元。
双方向设在纽约的利比里亚海事委员会作了登记,并就船舶抵押达成协议制作了抵押文书。
该抵押文书规定:如果派里昂格莱特运输公司违反协议,欧文信托公司有权宣布所有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均已到期,并可要求一并偿还,并行使利比里亚海商法或其他任何准据法赋予抵押人的权利。
此后不久,“奥帕尔星”轮更名为“奥帕尔城”轮。
1984年,“奥帕尔城”轮被卖到了利比里亚的詹尼斯运输公司,并将随船的抵押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该公司。
欧文信托公司同意这种转让,并与上述两运输公司签订了转让合同。
同时,利比里亚海事委员会也对该轮船舶登记证书所载抵押事项作了修改登记。
从此,詹尼斯运输公司成了欧文信托公司的抵押债务人。
其后,丹麦东亚有限公司与詹尼斯公司签订了租船合同,并按合同授权又将船舶转租给美国的梯·捷·斯蒂文逊公司,期限2个月。
1985年3月,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从澳大利亚宝勤山有限公司购买钢材,五金矿产公司委托美国矿产有限公司向斯蒂文逊公司承租了奥轮。
7月15日,奥轮在澳大利亚怀阿拉港装货后,由于船东詹尼斯公司无力支付船员工资,船员拒绝开船,致奥轮滞留该港多日。
后斯蒂文逊公司为完成原定航次,愿垫付船员工资和遣返费用,于是奥轮船长和船员将海事请求权及其他权益,转让给斯蒂文逊公司。
船舶抵达上海以后,斯蒂文逊公司以詹尼斯运输公司为被告,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为奥轮垫付费用及该轮在怀阿拉港滞留期间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具有优先请求权。
欧文信托公司随后也提起诉讼,请求变卖奥轮,优先偿还被告所欠的抵押债务。
上海海事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应请求依法裁定扣船,并于1986年1月将该轮公开拍卖。
随后,宝勤山有限公司、美国矿产有限公司、美国船级所分别提出债权登记申请。
问题: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案例13】1990年,河南某机械制造厂通过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从法国购买了4台机床,该设备被分装为18箱以国际联运的方式运往中国,到站为洛阳,办理了一切必要的手续。
该设备于1990年11月23日启运途径各站直至蒙古国铁路扎门乌德等站,各方换装交接时均无异议。
1990年12月26日,货物运达中国呼和浩特铁路局所辖的二连浩特站时,发现货物短少一箱。
二连站随即编制了商务记录,经证实责任方为蒙古铁路,蒙方工作人员在商务记录上签字确认。
1991年7月29日,河南某机械制造厂向呼和浩特铁路局提出赔偿请求。
原告在经过180天未得处理结果的情况下,向中国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