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

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
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介

公安边防部队是一支隶属公安部的现役部队,具有人民警察和武警部队的双重属性,主要担负着保卫国家领土主权安全,维护沿边沿海地区安全稳定的职责。部队建设和日常管理严格条令条例,部队官兵着武警制服,干部为现役军官,享受现役军人权利,履行现役军人义务。
公安边防部队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领导下,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支持下,忠实履行职责,为维护国家主权,维护沿边沿海地区安全稳定,保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做了大量工作,已经成为我国边防管理的一支重要执法武装力量。作为公安边防部队重要组成部分的广东省边防总队,主要担负着广东省内国家对外开放口岸的出入境边防检查,粤港、粤澳一线和深圳、珠海经济特区管理线的边防管理,全省三千多公里海岸线沿边沿海地区的社会治安管理以及反偷渡、反走私、缉枪、缉毒、打击海上盗抢等任务。总队隶属公安部边防局和广东省公安厅双重领导,以公安部边防局为主。总队机关及所属的边防检查站、边防支队、海警支队、医院分布在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江门、佛山、中山、顺德、肇庆、湛江、茂名、阳江、汕头、汕尾、潮州、揭阳、梅州等地区。
广东省边防总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为已任,以爱民固边战略为统揽,坚持从警为民、从严治警、从实强警、从优待警的工作思路,努力推动部队建设。近十年来,已经有257所普通高等学校(院)30名研究生(博士、硕士生)、1252名本科生、140名大专生(公安专业)先后携笔从戎,在广东省边防总队各个单位建功立业。目前,已有1人荣立一等功,5人荣立二等功,325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广大优秀青年大学生干部已经成长为部队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有志于保卫祖国、献身边防的莘莘学子们,我们热切期待着与你携手共创祖国公安边防事业的新辉煌!



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2007年地方普通高等学校
应届毕业生(限招男生)接收对象及条件
接收专业:
中文、法律、会(审)计、公安类(含公安院校法律)、计算机、英语、医疗(研究生)、通信、工民建、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 (教学方向、研究生)、管理科学(教学方向、研究生)。

接收对象及条件:
1、接收对象必须为国家"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应届毕业生。下列毕业生一律不得接收: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技术院校

、独立院校、民办院校、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走读、委培、自费、自学考试毕业生,国(境)外学习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中专起点大专生、专升本、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在校学习期间补考课程累计8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休学超过半年和受过处分的毕业生。接收对象所学专业必须在规定的接收范围之内。
2、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条件和现实表现符合《现役军官法》和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3、学习成绩平均良好以上。入警后具有胜任本职工作所必需的理论水平、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组织指挥能力;未取得相应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不接收。
4、男性,身体健康,未婚(研究生除外)。身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1997]后联字2号)有关规定和标准。身长168厘米、体重55千克以上。大专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3周岁,本科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31日。
5、必须通过公安边防部队组织的接收地方院校毕业生入警考试及心理素质测试。
6、志愿入伍后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服从组织分配。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接收
1、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2、德、智、体、能、绩综合测评成绩在本校本专业前10名的。
3、具有篮球、乒乓球专长或在专业应用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4、参加过省部级或全国性各种比赛并获奖的。
5、品学兼优、体魄健壮、有管理素质潜力且适合到部队基层指挥岗位工作的。
6、广东籍生源,熟练掌握粤东、粤西当地方言的。

入警待遇
一、 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位的研究生除外)实行见习期,见习期从当年6月30日算起,时间为一年。见习期满合格的,任命为现役警官或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二、 按照任命的职务等级确定工资标准,每年的一月份定期增资一次,并随着职务和警衔的晋升而增加。
三、 享受现役干部公费医疗待遇和军人职业保险、住房分配或住房补贴等。
四、 符合随军政策规定的,即可办理配偶、子女随军随队手续;若配偶、子女是农村户口的,可转为本人工作

地城市户口。
五、 入警后,未婚的每年享受30天探亲假,已婚且夫妻两地分居的每年享有40天假期;已婚且夫妻同地的,除正常节假日外,每年还有20天的公休假。
六、 在按照规定离职培训、进修、休假、探亲、治病疗养期间,工资照发。
七、 现役干部的其他待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接收程序:报名(条件审查、面试)、体检、笔试和政审。
报名时间:即日起每周周一至周五下午(14:00--17:00)接收报名(节假日除外),不符合接收条件的谢绝报名。
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本人简历、四级或以上英语等级证书、身份证等(交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489号(东圃)广东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612室。
(可乘坐33、50、269、289、561、515、227路公交车东圃镇站下车)
邮编:510660
联系人:李海龙
联系电话(传真):(020)82133234






面试地点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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