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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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

酒店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1)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同志:你为消防安全责任人。

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你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若未履行上述职责,一旦单位发生火灾事故,你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人如有变化,须及时向我申报备案。

2010年1 月30 日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告知书***同志:根据你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委托,你为********** 消防安全管理人。

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你应当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并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监督其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七、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3.29•【字号】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7号•【施行日期】2022.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7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3月29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1999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7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2022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和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帮助公民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方法,增强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治观念。

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发布消防公益宣传信息。

广东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广东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广东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东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总则为加强和规范全县各类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及《广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县取得证照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娱乐场所主要指营业性歌舞厅、卡拉ok厅(含量贩式ktv)、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营业性多功能综合娱乐场所;兼营娱乐项目的场所,如宾馆、饭店、酒吧兼营的歌舞厅、卡拉ok厅等;其他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场所。

网吧、影剧院等场所参照本规定执行。

娱乐场所应遵守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娱乐场所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职责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一名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向娱乐场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统筹安排经营、管理、后勤服务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七)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一)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九)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51防火检查记录表(每月)

251防火检查记录表(每月)

251防火检查记录表(每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2.5.1防火检查记录表(月查)单位名称消防安全责任人中山市公安消防局制说明根据《广东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之要求:(一)单位应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二)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填写检查、巡查记录并签名,严格落实交接制度。

(三)消防安全责任人每月、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员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四)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内容: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2、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消防水源是否充足;3、消防设施、控制设备运行、记录情况;4、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6、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情况;7、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8、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9、消防控制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各项记录是否真实准确,突发事件处置是否得当;10、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的编制是否合理科学,演练是否经常;11、员工消防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12、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13、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防火检查记录表3———共青团铁东区委书记的述职报告2022年是适应角色转变、思想进一步成熟的一年。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整治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整治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整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23•【字号】中府办函〔2016〕115号•【施行日期】2016.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整治的通知中府办函〔2016〕115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整治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存量,遏制亡人火灾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火灾隐患存量较大、公共消防设施欠账较多、火灾多发易发等问题相对突出的23个村(社区),以及火灾隐患突出、单位规模大、整改难度大、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23个单位进行挂牌督办整治。

对挂牌督办的村(社区),各镇区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整治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整治工作责任人,建立督导考评机制,逐级签订整治目标责任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整治工作中,要学习借鉴省挂牌督办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全面分析评估消防安全形势,着力解决消防规划编制、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微型消防站转型升级和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市政府将结合2016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组织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予以摘牌销案;对未完成整治任务,发生社会影响恶劣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辖区要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责令被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期限、资金和责任,确保按期整改完毕。

同时,各镇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参照省、市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做法,以点带面推进社会面和社会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消防文员管理规定

消防文员管理规定

消防文员管理规定消防文员管理规定第一章值班卫生制度第一项每天上午、下午上班签到,提前5分钟到队,上班之前将各自卫生区打扫干净。

第二项每天下班后关闭电脑、电灯、打印机等设备,电源开关全部关闭。

第三项办公室内严禁嬉戏打闹、大声喧哗,谈论与消防业务无关的事情,以致影响其他人员办公。

第四项不准在办公电脑上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或玩电脑游戏。

第五项办公桌面整洁,不准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第六项接打私人电话要回避,禁止在办公室接打私人电话时大声喧哗、说笑、哭闹等。

因殊情况需要占用办公电话办理私事的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

第七项朋友或亲属非因公来队办事,在办公室外沟通商量,避免打扰其他人员正常办公。

第二章礼貌礼节第八项文职人员必须有礼节礼貌,体现应有的文明素养,促进单位内部的团结友爱和互相尊重。

第九项不搬弄是非、说三道四、拉帮结派、煽风点火,行为举止有教养,有涵养。

第十项文职人员遇见领导时,应主动问好;进入领导房间,应当喊报告或者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领导首次进入文职人员办公室时,全体文职人员应当起立;上级领导来单位检查工作时,第一次遇见领导时,应当向领导问候首长好;在首长或上级领导进入办公室时,应当自行起立。

第十一项着装符合相关规定,要大方、简洁、庄重,女文职人员不得披头散发,不得浓妆艳抹,不得留长指甲和染指甲。

男文职人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不得敞胸露怀。

外出时,除单位正常活动外,全体文职人员应着便装。

第十二项接待外来人员要来有笑脸相迎、一杯热水招待、走有招呼相送。

因公外出办事,注意说话方式和社会影响,维护消防部队良好形象,做到以队为家,以队为荣。

第三章办公秩序第十三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人单位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团结互助,文明礼貌。

第十四项认真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刻苦钻研本职业务,随时接受工作调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五项每周一上午召开防火办公例会汇报上周工作,对下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进行考评验收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进行考评验收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进行考评验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29•【字号】江府办函[2012]195号•【施行日期】2012.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进行考评验收的通知(江府办函[2012]195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挂牌督办的通知》(江府办〔2012〕19号)的要求,市政府将组织3个验收组对全市挂牌督办的7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蓬江区荷塘镇、江海区外海街道、新会区大泽镇、台山市台城街道、开平市水口镇、鹤山市共和镇、恩平市圣堂镇)进行考评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时间验收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各地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具体验收时间由各验收组自行安排(详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验收标准详见附件2)(一)组织部署情况;(二)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三)火灾隐患整治情况;(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五)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六)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情况;(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八)火灾防控效果情况。

三、验收方式(一)听取市(区)政府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查看市(区)政府及镇(街道)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档案资料。

(二)实地检查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情况。

主要包括:1.随机抽取并实地查看1条不小于500米的街道,检查市政消火栓达标率和完好率;实地检查专职消防队的营房、装备等情况。

2.随机抽取并实地检查1个社区或行政村,检查“网格化” 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防火安全检查、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以及建立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消防宣传队等情况。

3.实地检查1个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情况。

4.抽查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和“四个能力”建设情况,随机抽取并实地检查3家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小作坊、小档口、小娱乐场所各1家。

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消防管理条例细则

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消防管理条例细则

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消防管理条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市公安机关是消防工作的主管机关,市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国土、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劳动、城管等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做好消防工作。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消防机构举报。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意识。

每年11月9日为我市消防宣传日。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火灾预防第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领导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第八条劳动部门应当把消防法律、法规和专业消防知识纳入劳动技能培训的内容;教育机构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基础知识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单位应当经常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工作。

第九条市规划国土部门在制定城市规划时,应当会同市公安消防机构,就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和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制定专项规划。

第十条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在制定规划和进行建设时,应当符合城市消防安全要求,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布局和建筑物,应当制定计划,逐步加以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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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档案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建档日期_______________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制
说明

一、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
定》第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条之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
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
况。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
安全重点部位情况;(二)建筑吻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
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三) 消防管
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四)消防安全制度;(五)消防设施、
灭火器材情况;(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
情况;(七)与消防安全重点工种人员情况;(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
料的合格证明材料;(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
各种法律文书;(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测试
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四)
防火检查、巡查记录;(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测试(包括防雷、防静
电)等记录资料;(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七)灭火和疏散预案的演练
记录;(八)火灾情况记录;(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二、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
附有必要的图表,档案资料包括文字、材料、图表、表格、相片、声
像材料等。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
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
统一保管备查。
三、各类表格、文书用不易褪色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书写工整、
清晰,各项内容完整、准确。各类表格、文书填写核对无误后应当及
时归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档案。
四、提交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的图纸可以编号统一保管,亦可
作为档案附件置后。
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档案应集中统一个人,并有专人负责,
未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不得外借。交接档案时,
应逐卷清点,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目录上签字。
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统一制作的
各类消防安全表格建档。
目录

序号 档案内容 备注
1 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第2页
2 建筑吻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第21页
3 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41页
4 消防安全制度 第46页
5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第60页
6 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第66页
7 与消防安全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第74页
8 新增消防产品 第83页
9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84页
10 消防法律文书 第97页

11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第106页
12 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第141页
13 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第148页
14 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测试(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第183页
15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第186页
16 灭火和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第191页
17 火灾情况记录 第197页
18 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第201页
19 动用明火记录 第208页
20 火灾隐患整改复函 第213页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档案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卷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
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说明
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
文件、资料如下:
(一)申报立项选址方案或初步设计消防审核资料及批复件
1、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和资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项目批文、规划红线图、易燃易爆工程项目火灾危险性分析报
告以及工程简要说明等;
3、建筑工程项目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筑平、立、剖面图;
4、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说明;
5、自动消防系统初步设计图。
6、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件。
(二)申报施工图设计审核资料批复件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建筑施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单体建筑平、立、剖面图、暖通空调、防排烟、电气、
工艺流程设计图和消防给水、固定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设计图);
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说明。
4、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件。
(三)申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资料批复件
1、《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消防给水、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电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
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相关消防系统设计图纸;
3、自动消防系统设计、施工安装单位的有效资质证明等资料。
4、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件。
(四)申报建筑内部装修工程设计审核资料批复件
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室内装修设计图纸及动力、照明等电气线路布置图、空调风管走向平面图、系统图;
3、装修防火材料相关证书、性能说明及法定检测机构检验报告。
4、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件。
(五)申报验收有关资料批复件
l、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工程竣工后,其自动消防系统施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2、建设单位填报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附消防产品相关证书、检测报告、出
厂合格证、消防工程竣工图、工程施工调试开通记录、隐藏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
记录及《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等相关资料;
3、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件:
4、重点建筑工程应提供本工程的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以及自动
消防系统操作管理人员名单。
5、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件。
(六)申报消防安全检查有关资料批复件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3、灭火、疏散预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单位员工消防培训情况,电工、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上岗证;
5、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6、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件。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
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
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
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档案
消防安全管理卷

(一)消防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
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巡查、检查记录表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
(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十)动用明火情况记录

(十一)火灾隐患整改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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