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名提单与不记名提单

合集下载

记名提单和不记名提单的区别是什么?

记名提单和不记名提单的区别是什么?

记名提单和不记名提单的区别是什么?收货人是否确定的区别:记名提单中的收货人是确定的,只有提单中约定的收货人才能提走货物,这种提单往往应用在昂贵商品上。

而不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并没特别指出,提单的持有人就可以拿着提单提货,这非常的方便。

在国际贸易领域,买卖双方运输货物都要通过船公司完成,卖方将货物交给船公司后,船公司会签发一个提单,表示收到货物。

这个提单代表了货物的所有权。

在提单的分类中,有记名和不记名之分。

那么▲记名提单和不记名提单的区别主要是什么?下面小编从二者概念入手,为大家具体做个讲解。

▲一、什么是记名提单?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已具体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

提单所记载的货物只能由提单上特定的收货人提取,或者说承运人在卸货港只能把货物交给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

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单指定的以外的人,即使该人占有提单,承运人也应负责。

这种提单失去了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但同时也可以避免在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

使用记名提单,如果货物的交付不涉及贸易合同下的义务,则可不通过银行而由托运人将其邮寄收货人,或由船长随船带交。

这样,提单就可以及时送达收货人,而不致延误。

因此,记名提单一般只适用于运输展览品或贵重物品,特别是短途运输中使用较有优势,而在国际贸易中较少使用。

▲二、不记名提单是什么?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而注明“提单持有人”字样或将这一栏空白,不填写任何人的名称的提单。

这种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极为简便。

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承运人交付货物只凭单,不凭人。

这种提单丢失或被窃,风险极大,若转入善意的第三着手中时,极易引起纠纷,故国际上较少使用这种提单。

另外,根据有些班轮公会的规定,凡使用不记名提单。

在给大副的提单副本中必须注明卸货港通知人的名称和地址。

▲三、记名提单和不记名提单的区别是什么?记名提单表示的是只有收货人才能提这个货物,当货上了船以后这份货权就完全转移到收货人手上了,就算你拥有提单,不寄给客户,客户也能凭借身份证明就能提到货不记名提单一般都表示成“按照持有人命令”,这种提单是完全在发货人手里,是最安全的提单综上所述,从记名提单和不记名提单的字面意思不难理解,记名提单中的收货人是确定的,只有提单中约定的收货人才能提走货物,这种提单往往应用在昂贵商品上。

TO ORDER 提单

TO ORDER 提单

TO ORDER提单提单的背书是仅对于指示提单ORDER B/L来说的,其它提单,像记名提单STRAIGHT B/L、不记名提单BEARER B/L都不用背书。

题外话:记名提单在收货人CONSIGNEE一栏内列明收货人名称,货物只能交与列明的收货人,这种提单失去了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但同时也可以避免在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不记名提单上不列明收货人名称,又称来人抬头提单,这种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极为简便。

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承运人交付货物只凭单,不凭人。

这种提单丢失或被窃,风险极大,若转入恶意的第三着手中时,极易引起纠纷,故国际上较少使用这种提单。

另外,根据有些班轮公会的规定,凡使用不记名提单。

在给大副的提单副本中必须注明卸货港通知人的名称和地址。

言归正传,要了解提单背书,就必须了解指示提单。

指示提单上不列明收货人,凭背书进行转让,有利于资金的周转,所以在国际贸易中应用较普遍。

指示提单按照表示指示人的方法不同而分为以下三种:1.托运人指示提单:在收货人栏内只填记“指示-TO ORDER”字样,由托运人背书后转让,又称空白抬头提单。

这种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之前,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卖方,在跟单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托运人就是以议付银行或收货人为受让人,通过转让提单而取得议付货款的。

与记名指示提单(见2)不同,这种提单没有经提单指定的人背书才能转让的限制,转让时只凭托运人的空白背书即可,所以其流通性更大;2.记名指示人提单: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指示-TO ORDER OF ...”,根据指示方不同分为凭托运人SHIPPER的指示、凭收货人指示或凭进口方银行指示等,分别需托运人、收货人或进口方银行背书后方可转让或提货,又称指示抬头提单;3.选择指示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或指示”,则称为选择指示人提单。

记名指示提单中“某某”相当于记名指示提单,“或指示”相当于托运人指示提单。

20XX法考国际经济法必背之提单的种

20XX法考国际经济法必背之提单的种

2019法考国际经济法必背之提单的种类
提单
提单是指承运人签发的,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载货物,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的种类
①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可将提单分为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

②依收货人的抬头可将提单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③记名提单指提单正面载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

依据记名提单,承运人只能向该收货人交付货物。

记名提单一般不能转让。

不记名提单指提单正面未载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

这种提单的转让无需背书,交付既可。

指示提单指提单正面载明凭指示交付货物的提单。

指示提单的转让必须经过背书。

④根据提单有无批注可将提单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不清洁提单指在提单上批注有表明货物表面状况有缺陷的提单。

银行除非在信用证规定可以接受该类提单的情况下,一般会拒绝接受不清洁提单办理结汇。

⑤根据运输方式可将提单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

⑥依是否已付运费可将提单分为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到付提单。

外贸英语---国际海运常用的14种提单名词解析及中英文对照

外贸英语---国际海运常用的14种提单名词解析及中英文对照

外贸英语---国际海运常用的14种提单名词解析及中英文对照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

但不是所有的提单都是海运提单,即使是海运提单还分好多种叫法。

下面就把这些名词解释帮大家区分一下:1、提单BILL OF LADING
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在目的港交付的单证。

2、货代提单HOUSE B/L
是指由货运代理人签发的提单。

货运提单往往是货物从内陆运出并运至内陆时签发的。

国际货代通常都使用此种提单。

一般货代为满足客户的倒签或其他船东无法满足的要求时也使用这种提单。

3、船东提单MASTER B/L
是指由船东签发的提单。

4、已装船提单SHIPPED OR BOARD B/L
指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

通常我们拿到的船公司提单都是已装船提单。

5、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PING B/L。

提单操作手册(简单易学版)

提单操作手册(简单易学版)

提单操作手册(简单易学版)1、按提单中收货人栏的填写方式划分(1) 记名提单(straight B/L) 这是指在提单上具体写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

有以下几种记名方式:①Consigned to A Co. Ltd.②Deliver to A Co. Ltd.③Onto A Co. Ltd.记名提单只能由该指定的收货人凭此提货,提单不能转让,可以避免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一般用于贵重商品、展品及援外物资的运输。

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是买主、开证行或代收行,但银行一般不愿接受以买主为收货人的记名提单。

因为一些国家的惯例是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正本提单而仅凭“到货通知”(Notice of arrival) 上的背书和收货人的身份证明即可提货,这样银行如垫款却不能掌握货权,风险太大。

启示:必须谨慎使用记名提单。

如果信用证要求记名提单,最好要求改证;如果客户坚持使用记名提单,须弄清原委,了解运输业务所涉及国家对记名提单物权凭证属性的法律规定,如货物装运到美国的货物就不宜使用记名提单,或在记名提单上加注声明:“此提单适用于中国海商法”,以约束承运人必须凭正本提单放货,这样才能保证信用证项下贸易的安全。

(2) 指示提单(order B/L)这是在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有“Order”(凭指示)字样的提单。

实务中常见的可转让提单是指示提单。

指示提单必须经过背书转让,可以是空白背书,也可以是记名背书。

指示提单有四种抬头:A.凭银行指示。

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of xx Bank”。

B.凭收货人指示。

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of A.B.C. Co. Ltd”。

C.凭发货人指示。

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of shipper”,并由托运人在提单背面空白背书。

这种提单亦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而作成记名背书。

托收人也可不作背书,在这种情况下则只有托运人可以提货,即是卖方保留货物所有权。

国际贸易运输和保险第四章 提单海运单及货物收据

国际贸易运输和保险第四章  提单海运单及货物收据
14
♦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指提单
上“收货人”(Consignee)一栏内已具体填写 特定的人或公司名称的一种提单。根据这种提 单,承运人在卸货港只能将货物交给提单上所 指定的收货人。记名提单原则上不能转让,因 此,一般只有在运输贵重物品或展览品时采用。 一些国家的习惯做法是,若采用记名提单, 收货人只要在“到货通知”上背书即可提货, 而可以不凭记名提单提货。
11
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UCP600)第20条规定,若信用证要求提单作为 运输单据时,银行将接受注明货物已装船或已 装指名船舶的提单。因此,信用证中均规定要 求提供已装船提单。(通常集装箱运输除外)
12
♦ 备运提单又称收讫待运提单,是指货物 (集装箱运输除外)在装船前已由承运人接管, 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而签发的提单。由于 这种提单的货物没有装船,没有载明船名、 装船日期,到货时间没有保证,对货方很不利, 因此,进口商一般不接受备运提单。在跟单信 用证支付方式下,银行一般都不接受这种提单。
15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记名提单一般有以下几 种做法。
1.“收货人”(Consignee)栏内记载 “Unto/Consigned to ×××(买方名称)”,即 以买方为收货人。
2.“收货人”(Consignee)栏内记载 “Unto/Consigned to ×××Bank(代收银行名 称)”,即以代收银行为收货人。
20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指示提单一般有以下 几种做法。
1.“收货人”(Consignee)栏内仅记载“To Order”(凭指示)。这种提单由托运人指定收 货人,提货人必须提交经托运人(Shipper)背 书的提单才能向承运人提货。通常这种提单在 “被通知人”(Notify Party)栏内记载具体公司 或个人名称,以便货物抵达卸货港后承运人通知 其提货。

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什么是记名提单记名提单是指在提单上收货人(consignee)一栏内具体填写某一特定的人或公司名称的提单。

根据次种提单,承运人只能将货物交给提单上已指定的收货人。

托运人原则上不得将已记名提单背书转让。

但提单指定的收货人有时可通过办理类似财产转让手续进行转让。

一些国家准许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凭担保提货,从而使银行及托运人都失去安全收汇的保障。

因此,银行一般不愿意接受这种提单。

记名提单项下货物只能由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提取,失去了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作用法。

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单指定以外的人,即使该人持有提单,承运人也应负责赔偿法。

虽然记名提单不可以转让,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承运人仍需凭正本提单才可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法。

而在美国,承运人只需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即可,无需凭单交付法。

因此,在中美贸易中,货方须注意法律的适用,以免货物被对方提走后,追不回货款法。

依据Incoterms2000的规定,除合同有另外约定外,记名提单不适用于CIF买卖法。

目前,由于海运单(Sea Waybill)的出现,记名提单已很少使用。

记名提单的法律问题在记名提单情况下,托运人与承运人的关系是以提单以及其所签订的其它运输协议为准,因为记名提单不可转让,所以对记名收货人来说仅仅是合同的受益方,在法律关系上应以托运人与承运人签订的合同为准,即记名收货人的法律关系与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应是一样的。

因此,如果托运人有任何改变运输合同的协议,都应该约束记名收货人。

这一点与指示提单或不记名提单有明显的区别,因为指示提单是可以转让,对于善意的第三者来说他们取得的是提单合同本身的权利,并不包括托运人与承运人签订的提单以外的任何其它协议。

但是在记名提单的情况下却完全不同,因为记名提单不可以转让,因此记名收货人仅仅是提单的权利受益方,也就是说,托运人与承运人的法律关系中约定受益人为记名提单记名收货人,就如同人寿保单第三者受益人一样。

因此,受益方收货人的法律关系应站在原托运人的位置上。

船东单(MBL)货代单(HBL)的区别

船东单(MBL)货代单(HBL)的区别

船东单(MBL)货代单(HBL)的区别关于外贸提单MB/L、HB/L船东单MB/L:MASTER BILL OF LADING货代单HB/L:HOUSE BILL OF LADING(FORWARDER BILL OF LADING)本⽂来⾃中商外贸论坛区别:1、MB/L是船公司出的提单,只要有MB/L,任何⼈都可以在⽬的港直接向船公司提货。

HB/L是货代基于MB/L出的提单,需要在⽬的港的指定代理或分公司换取MB/L。

2、如果你想预付运费并快捷提货,就出MB/L,还可以省⼗⼏美⾦换单费。

如果你想控制货权、运费到付等,你就要出HB/L,或代可以帮你做到这些,当然、不是免费的。

3、如果你的货物不是整柜的,⽽是零散的货物,就⼀定只能出HB/L,因为船公司是不会帮你拼箱的,到⽬的港也不会帮你分货。

这种情况只能出HB/L。

4、如果你是做L/C的,但是你在规定的交货期⽣产不出来,上不了船,那么你可以选择出HB/L,并且要求货代帮你倒签提单。

当然这个也是不正规的做法,所以⼀般要你出担保函。

5、总之、船东单(MB/L)是最基本的物权凭证,但是死板,⾥⾯的许多条款你⽆法左右。

货代提单⼜称H单,收获⼈拿这个提单找货代在当地代理提货,M单就是海单啦,收获⼈拿这个单直接找船公司提货,就这个区别!整箱既可以出H单⼜可以出M单,拼箱的话就肯定是H单。

另,提单分类如下:1. 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可分为:1)已装船提单 (on board B/L; Shipped B/L)指整票货物全部装船后,由承运⼈或其代理⼈向托运⼈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

该提单除了载明其他通常事项外,还须注明装运船舶名称和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期。

2)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 (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指承运⼈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应托运⼈要求⽽向其签发的提单。

由于该种提单上没有明确的装船⽇期,⽽且往往⼜不注明装运船的船名,因此,在跟单信⽤证的⽀付⽅式下,银⾏⼀般都不接受这种提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什么是提单记名,指示,背书?
给大家理理概念,记名提单STRAIGHT B/L啊,指示提单ORDER B/L啊,再加上背书,肯定大家很头晕,其实很简单:
如果收货人是具体的公司名称,那么这个提单就是记名提单,这份提单记录了收货人的名字,只有收货人才能提货.
那么当货物装上船的时候,这份货权就完全是收货人的了. 所以通常不赞成这样做,无论对卖方和付款银行都不利.
那么有的网友问为啥有些收货人公司的名称前面加了:
TO ORDER OF xxx公司=ORDER OF xxx公司,或者TO ORDER OFXXX银行=ORDER OF XXX银行,
这也显示了具体的公司和银行名称啊,为啥不是记名提单呢,
这首先要理解TO ORDER OF XXX =ORDER OFXXX的意思,这个意思是指凭XXX的指示,凭XXX的指示才能使另外的人使用
提单来提货(也就是把代表货物的单据卖给其他人,使他直接去提货)那么怎么指示呢,发电报传真打电话给货代吗?
不是的,这个指示是用背书来体现的,我们来看看常用的指示提单各种情况:
提单收货人之记载方式背书方式
To order of shipper凭托运人指示托运人背书
To order of XXX Bank 凭银行指示银行背书
To order of XXX公司凭xxx公司指示xxx公司背书
To order=To the order 凭指示托运人背书
至于背书的方式,可以做成空白背书:谁背书谁在单据背面盖个章+签字就可以转让提单,谁拿到正本提单谁提货
可以做成记名背书:还是谁背书谁在单据背面盖个章+签字,然后打印一句话
Please deliver to XXX公司,这样这个XXX公司就可以凭正本提单去提货了。

另外补充各种写法:TO ORDER OF= TO THE ORDER OF = ORDER OF
TO ORDER= TO THE ORDER= ORDER
提单收货人做成To order of XXX,凭XXX指示,那么首先承运人(船公司)只能在接到至少一份正本提单的时候,以XXX的背书指示内容来放货给特定的提货人。

没有XXX的背书,提单就不能转让,这点毋庸置疑。

其次你们作为托运人(Shipper)虽然拿到的货代提单,但是货代是代表船公司与你们签约出具提单的,这个提单相当于一种海运合同,船公司有妥善保管,运输和交付货物给提单应属占有权人的义务,执行上述义务才算完成合同。

上述义务没有完成前提单完全是是托运人物权凭证。

但是我们做惯了出口方,有时也要站在进口方的角度来考虑一下问题。

如果随随便便都可以修改收货人,通知人等提单内容,那么如果出口人因为市场价格上升不愿意卖给原来的买方行不行?而且提单的修改是有一定条件和时效性的,譬如更改SHIPPER / CONSIGNEE / NOTIFY PARTY 等主要内容,如果是错字、地址之更正也许还比较容易,但是修改CONSIGNEE等,一般都需要托运人将全套正本提单缴回并出具保函后才能更改。

至于说时效性是要看提单的更改是货在途中还是到港后,到港卸货了没有,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处理,比较复杂。

如果提货人做成To Order或者Order,那么这种是指示提单,
什么是To Order或者Order的意思?意思是“凭指示(放货给某人)”,既然要…指示放货“,那么就
要通过背书来完成指示动作,因为指示提单的转让都是通过背书这种形式来体现的。

谁来背书?当然是
Shipper托运人啦,也就是通常的卖方在提单的背面作空白的背书以达到转让提单,使其流通的目的.而且这
种提单的流通性最强. 如果直接寄给国外客户的话,他凭你空白背书的提单正本(全套中的一份即可)就可以
去提货或转卖他人而不需要在作背书. (按照国际海运惯例,全套正本提单一式三份,每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

在卸货港,承运人向提单受让人交付货物,回收一份正本提单后,其交付货物的责任已经履行,其余
各份提单均失去效力。

)
提单的转让一般有了三种情形:“提单的转让方式
(一)记名提单,不得转让;
(二)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
(三)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

”提单的核心作用是代替海上货物,转让提单即转让了提单所表彰的权利。

根据上述规定,提单分为可转让的和不可转让的两种。

记名提单不可转让,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可以转让。

从总体上讲,提单转让与两个环节密不可分:背书与交付。

据此,提单转让分为两种情况,背书加交付转让和不经背书转让(即交付转让)。

交付的含义明确,即提单的转移占有。

指示提单通过背书并交付转让,不记名提单通过交付转让,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背书的原意为“在背面”,后引申为指单据的持有人在单据背面书写的行为。

提单背书尚无法律定义,但其涵义大概指提单转让人在提单背面记载并签名作出由谁或凭谁的指示提取货物的说明。

提单背书分为记名背书和空白背书。

这一背书形式专指指示提单。

指示提单的性
质决定了指示人背书的必要性。

非经合法背书,提单持有人不能证明其具有提单合法当事人的地位。

提单的记名背书指有权指示的人在提单上记载自己和被背书人双方的名称,又称为完全背书。

空白背书是指指示人只在提单上记载自己的名字而不记载被背书人,又称为不完全背书。

有权指示的人指提单正面“收货人”一栏记载的人。

有的提单收货人一栏只记载“凭指示”而没有记载指示人的名字,这种提单是空白指示提单,有权指示的人为托运人。

不经背书转让则包括不记名提单与记名提单两种。

前者表明凭交付该提单可实现转让。

后者无论是否经过背书,其转让都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实现转让或流通的法律效果。

提单流通,是指其作为物权凭证由合法持有人通过转让提单来转移其项下的货物所有权以及提单所证明的运输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通过提单流通转让,可以加速资金周转和货物流通过程,这对国际贸易有极大的实践意义。

不论根据国际法或惯例,还是国内法,提单主要分为三类,即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

记名提单不可转让;指示提单经背书(分为记名背书和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须背书即可转让。

在国际贸易买卖合同中如约定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惯例上银行在信用证条款中都要求托运人对指示提单作空白背书,因为指示提单一经空白背书就成为不记名提单,可以自由转让。

这样一旦出现开证申请人资信力下降不能交款赎单的情况,银行可以行使质押权处置提单项下的货物,以维护自己权益。

如果提单已经由托运人作了空白背书,其后则不必再作背书即可转让;换言之,托运人对提单进行空白背书后其后的受让人再作背书实乃节外生枝。

作为出口方,To order of XXX公司凭xxx公司指示,如果客户不要货我
作为出口方,提单CONSIGNEE:To order of XXX公司凭xxx公司指示,如果客户不要货,而正本提单还在出口方手上,(物权还在我们手上,对吧?),如果我们要转卖其他客户该怎么办?是不是叫货代修改提单上的CONSIGNEE 和NOTIFY PARTY 就可以了?
提单收货人做成To order of XXX,凭XXX指示,那么首先承运人(船公司)只能在接到至少一份正本提单的时候,以XXX的背书指示内容来放货
给特定的提货人。

没有XXX的背书,提单就不能转让,这点毋庸置疑。

其次你们作为托运人(Shipper)虽然拿到的货代提单,但是货代是代表船公
司与你们签约出具提单的,这个提单相当于一种海运合同,船公司有妥善保管,运输和交付货物给提单应属占有权人的义务,执行上述义务才算完成合同。

上述义务没有完成前提单完全是是托运人物权凭证。

但是我们做惯了出口方,有时也要站在进口方的角度来考虑一下问题。

如果
随随便便都可以修改收货人,通知人等提单内容,那么如果出口人因为市场
价格上升不愿意卖给原来的买方行不行?而且提单的修改是有一定条件和
时效性的,譬如更改SHIPPER / CONSIGNEE / NOTIFY PARTY 等主要内容,如果是错字、地址之更正也许还比较容易,但是修改CONSIGNEE等,
一般都需要托运人将全套正本提单缴回并出具保函后才能更改。

至于说时效性是要看提单的更改是货在途中还是到港后,到港卸货了没有,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处理,比较复杂。

请问如果在L/C的情况下记名提单也有一定的危险吗??现在通常都用哪种方式的提单?能否给我一个比较详细的说明。

如在何种收款方式下用哪种提单!
谢谢了
首先对于“请问如果在L/C的情况下记名提单也有一定的危险吗?”,我觉得这个问题应该这样看,记名提单虽然提单的正本通过银行转让到客户手里,但在某些地区存在不违反当地法律的情况下可以无单放货的情况,那么还是有一定危险的。

当然你们作为托运人要注意提单背面的条款,特别是依据的国际公约,如不放心,设法与承运人(船公司)订立不可无正本提单放货的约定。

作为一张安全而又灵活的提单,我认为将托运人做成“卖方或其出口代理人”,收货人做成“to the order of Shipper”(凭指示),而且正本提单不直接寄送客户。

一定要寄送一份正本提单给客户,也寄送一份没有背书的,有背书的寄送银行等客户承兑付款后再拿到正本已背书提单,这样客户既可以凭以办理进口手续,又不至于先提到货物。

至于不同收款方式下的提单,只要不是货物离港前货款收齐,那么Shipper的底线是做成“卖方或其出口代理人”,consingnee的底线是不记名。

具体问题再具体分析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