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第六章合同法(07-5-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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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要点归纳合同法概述(一)

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要点归纳合同法概述(一)

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要点归纳:合同法概述(一)1.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在我国,合同法属于民法范畴,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诚实信用原则、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正义原则和鼓励交易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由总则、分则和附则3部分构成,共428个条文。

2.合同的订立及效力。

(1)合同的订立。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从法律上可以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而合同的生效则是国家通过法律评价合同的表现,是法律认可当事人的意志的结果。

合同成立需要合同各方的缔约人意思表示一致,这也是合同的成立要件。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一般而言,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权利是在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基础上实现的,因而应当注意查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有无经济实力、有无履约的能力以及商业信誉如何、产品如何等。

这是合同顺利履行的基本保障。

(2)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标的确定和可能。

所谓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

效力未定的合同,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因缺乏相应的生效要件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同时因其欠缺的并非合同生效的实质性要件,可因其他事实的发生而使合同发生法律效力。

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通常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在被撤销以前是有效的,是否撤销由撤销权人决定。

因此,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又称为相对无效的合同。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式的条款的效力。

保险公估合同

保险公估合同

保险公估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章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指甲方为委托乙方进行保险公估服务的合同主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单位。

1.2 乙方:指甲方委托的具有合法资质的保险公估机构,负责对保险进行现场查勘、损失评估、理算等事项。

第二章合同目的2.1 甲方因保险发生,需要乙方提供保险公估服务,以保证保险理赔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三章合同内容3.1 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情况,收集相关证据。

3.2 乙方应根据查勘情况,对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险合同约定,提出理赔建议。

3.3 乙方应协助甲方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保证理赔顺利进行。

3.4 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与本次保险公估服务有关的信息。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4.1 甲方权利与义务4.1.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保险相关资料,保证乙方能顺利进行公估工作。

4.1.2 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公估费用。

4.1.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公估结果提出异议,并要求乙方重新评估。

4.2 乙方权利与义务4.2.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保险相关资料。

4.2.2 乙方应按照约定完成公估工作,并保证公估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

4.2.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公估报告及相关材料。

第五章费用与支付5.1 甲方应按照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公估费用:5.1.1 现场查勘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保险理论与实务第六章保险合同(下)

保险理论与实务第六章保险合同(下)
及时赔付
保险人应在接到索赔申请后,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合同约定的 时间内支付保险金。
保密义务
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机密,保险人应承担保密 义务,不得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保险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协商解除
法定解除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但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在某些情况下,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 合同约定、保险公司破产等,合同一方或 双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
合同终止
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权,当约 定的条件满足时,一方或双方可以行使解 除权。
在保险合同到期或达到约定的终止条件时 ,合同自动终止。
05 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
CHAPTER
协商与调解
协商
在保险合同争议发生后,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 式解决争议。协商过程中,双方应明确争议点,寻找解决方 案,并达成一致意见。
险合同的正常履行。
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身 体状况、职业、生活习惯等信息,
以便保险公司评估风险。
遵守合同条款
投保人应遵守保险合同中的各项 条款,如不得擅自改变保险标的、
不得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
保险人的义务
承担保险责任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约 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资格要求
投保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 事行为能力,并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被保险人
定义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 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职责
被保险人的主要职责是遵 守保险合同的约定,同时 也有权享受保险合同的保 障。
资格要求
被保险人必须具备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估

公估



保险公估人
第一章保险公估人概述
• 保险公估人及其特征 含义:保险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受保 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 的查勘、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委 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
• 公估人的主要职能: 是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要求,对保险标的进 行检验、鉴定和理算,并出具保险公估报告, 其地位超然,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使保险 赔付趋于公平、合理,有利于调停保险当事人 之间关于保险理赔方面的矛盾。
第八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 总则:为了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维护当事 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的发展 ,制定本法 • 船舶所有权:是指船舶所有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 • 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人对于抵押权人提供的作为债 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 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 货物交付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时,收货人 未将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书面通知承运人 的,此项交付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 记载交付以及货物状况良好的初步证据。 • 航次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 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 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 合同
• 公民(自然人) 1.民事权利能力 2.民事行为能力 3.监护 4.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5.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个人合伙
• 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 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包括企业 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联营企 业
• 承运人的责任: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 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 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 全部期间 • 托运人的责任:运人托运货物,应当妥善包装 ,并向承运人保证,货物装船时所提供的货物 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 的正确性;由于包装不良或者上述资料不正确 ,对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当负赔偿责 任。

保险公估人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学习资料(最新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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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估人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学习资料(最新版)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单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下落不明,债务人在难以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将标的物提存,标的物提存后因意外毁损、灭失的,应由( )。

A.债权人承担全部损失 B.债务人承担全部损失 C.债权人和债务人分担损失 D.提存机关承担全部损失 本题答案:A本题解析:《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2、单项选择题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如果标的物不需要运输,而且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 )交付标的物。

A.合同签订地B.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C.与出卖人有密切联系的所在地D.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 本题答案:D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密----------------------------------封 ----------------------------------------------线----------------------本题解析:《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3、单项选择题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不包括()。

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B.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D.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本题答案:B本题解析:《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过关必做1000题(含历年真题)-章节精练-第六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圣才

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过关必做1000题(含历年真题)-章节精练-第六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圣才

第六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节总则单项选择题(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4个选项中,只有1项最符合题目要求,请将正确选项的代码填入括号内)1.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下降时,其实际执行价格是()。

[2010年7月真题]A.政府定价B.评价价格C.新价格D.原价格【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2.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若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是()。

[2010年7月真题]A.依法免于提存标的物,将其销毁B.依法象征性部分提存标的物C.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D.依法将标的物强行销售给债权人,提存所得的价款【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3.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适用《合同法》调整的是()。

A.甲、乙二人签订关于赡养父母的协议B.离婚双方达成如何扶养子女的协议C.法院作出由小强的祖父作为小强监护人的裁定D.出租人甲将房屋租给承租人乙【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核心讲义-第6~9章【圣才出品】

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核心讲义-第6~9章【圣才出品】

第六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一、合同法总则(一)合同的一般规定(掌握)1.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3)合同是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4)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合同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二)合同的订立(掌握)1.合同的当事人(1)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签订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其他合同行为则要其代理人代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具备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合同,接受赠与等特定情况下除外。

(3)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订立合同的主要当事人。

其他组织也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可以订立合同。

(4)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代理人应根据授权范围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代理人订立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被代理人承担。

2.合同的形式(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

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合同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其他形式其他形式是指行为推定形式。

行为推定形式只适用于法律有明确规定或交易习惯许可时或要约表明时,而不能普遍适用。

3.合同订立的程序(1)要约①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内容是对合同内容的设计,适用法律对意思表示的规定。

保险公估的法律规定(3篇)

保险公估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保险公估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后,由保险公估机构对保险事故进行调查、评估、鉴定和理赔的专业活动。

保险公估在我国保险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于维护保险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保险公估行为,保障保险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保险公估的法律规定入手,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保险公估的定义与分类1. 定义保险公估是指保险公估机构依法接受保险合同双方或其中一方的委托,对保险事故进行调查、评估、鉴定和理赔的专业活动。

2. 分类根据保险公估的业务范围,可分为以下几类:(1)保险事故调查公估:对保险事故的发生原因、损失程度等进行调查和评估。

(2)保险理赔公估:对保险理赔申请进行审核,评估理赔金额。

(3)保险损失鉴定公估:对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鉴定和评估。

(4)保险风险评估公估:对保险标的进行风险评估,为保险合同的签订提供依据。

三、保险公估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保险公估的法律依据。

2. 保险公估机构的设立与资质(1)设立条件:保险公估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②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注册资本;③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④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⑤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2)资质要求:保险公估机构应当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公估许可证》。

3. 保险公估业务的开展(1)业务范围:保险公估机构可以开展以下业务:①保险事故调查;②保险理赔审核;③保险损失鉴定;④保险风险评估;⑤其他与保险公估相关的业务。

(2)业务流程:保险公估机构在开展业务时,应当遵循以下流程:①接受委托;②调查、评估、鉴定;③出具公估报告;④提交理赔申请或建议;⑤监督理赔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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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 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 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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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总则 二、合同订立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 承诺方式。
➢ 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 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 下列规定:
➢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 或者撤销。 ➢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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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总则
第一节 合同法总则
一、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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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总则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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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总则 一、一般规定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 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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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总则 二、合同订立
➢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 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 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 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 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 视为到达时间。
17.02.2021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 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 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合同。
➢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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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总则
二、合同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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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总则 二、合同订立
➢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 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 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 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 赔偿责任:
➢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
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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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总则 二、合同订立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 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 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 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 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 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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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总则 一、一般规定
➢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义务应 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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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总则 一、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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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总则 二、合同订立
➢ 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 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 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 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 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 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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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总则 三、合同的效力
➢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 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 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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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总则 二、合同订立
➢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 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 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 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 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非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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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总则 二、合同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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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总则
五、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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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总则
三、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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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总则 三、合同的效力
➢ 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 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 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 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 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 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一)内容具体确定; ➢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
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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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总则 二、合同订立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 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 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 视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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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总则 三、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 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 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 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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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第一节 合同法总则 三、合同的效力
➢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四、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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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总则 四、合同的履行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 行自己的义务。
➢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 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 协助、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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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总则 四、合同的履行
➢ 第七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 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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