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于在宪政视野下的法律援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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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案件研究论文(3篇)

法律援助案件研究论文(3篇)

第1篇摘要:法律援助制度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以某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例,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实证研究,分析法律援助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以期为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一、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民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对于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对某市法律援助中心案件数据的分析,探讨法律援助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以期对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借鉴。

二、法律援助案件的特点1.案件类型多样化。

法律援助案件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多个领域,包括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赔偿等。

2.当事人身份特殊。

法律援助对象主要为低收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

3.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逐年增加。

4.案件处理难度较大。

由于当事人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援助案件在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一定难度。

三、法律援助案件的原因1.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足。

部分公民对法律援助制度了解有限,导致求助意愿不强。

2.法律援助资源分配不均。

法律援助机构数量有限,部分地区法律援助资源紧张。

3.律师资源不足。

部分律师对法律援助案件积极性不高,导致案件处理速度缓慢。

4.当事人维权意识薄弱。

部分当事人对法律援助制度缺乏信任,认为法律援助是“免费午餐”,导致案件处理过程中出现抵触情绪。

四、法律援助案件对策1.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渠道普及法律援助知识,提高公民对法律援助制度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2.优化法律援助资源配置。

合理分配法律援助机构,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

3.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鼓励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案件处理质量。

4.提高当事人维权意识。

加强对当事人的法律教育,引导其正确认识法律援助制度。

5.完善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论文

法律援助工作论文

新形势下的法律援助工作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内容摘要:我国法律援助起步较晚,进展也较为缓慢,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广大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以及法律援助对象特殊性要求,法律援助工作走专业化发展道路势在必行。

关键词:新形势法律援助社会和谐专业化一、法律援助与社会和谐法律援助旨在通过法律手段救助社会弱势群体,使公民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是由国家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公民,特别是困难的公民获得法律援助,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一项公民权利。

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今天,法律援助是主动化解社会矛盾,彻底解决纠纷,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一个重要环节。

作为党和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法律援助担负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的重大政治责任。

法律援助既是法律完善和成熟的一种必然,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涵。

(一)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在实行市场经济的现今社会,各种矛盾解决机制的设计无不打上经济利益的烙印,往往都附有一定的成本。

作为社会公正底线的司法机制也不例外,主要表现为法院诉讼费和律师服务费及鉴定费用的收取等。

无疑,对于大部分弱势群体而言,附带有各种经济成本的司法机制遥不可及,法律赋予他们的各种权利犹如空中楼阁,在受到侵害时除了逆来顺受,只能在状告无门时采取法外手段私力解决。

这类矛盾引发的各种冲突,必将严重地危害社会治安,成为许多犯罪现象滋生的根源。

因此,只要司法制度被预设成本,只要有社会弱势群体的存在,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就必须实行法律援助。

(二)促进和谐社会构建、实现公平正义法律援助能有效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

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法律援助保障司法公正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保障公民不受经济困难等因素之影响,平等地行使诉讼等权利;另一方面使审判程序正当化,平衡控、辩双方势力,帮助原告人、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避免不公正判决。

论文:如何完善我国法律援助制度之思考_1

论文:如何完善我国法律援助制度之思考_1

论文:如何完善我国法律援助制度之思考论文:怎么完善我国法律援助制度之考虑一、法律援助制度体现平等、公正现代司法理念的内涵。

法律援助,又称法律救助、法律扶助制度。

它是指国家为了保证法律给予公民的各项权利在现实日子中切实得以实现,对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赋予减、免费用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起源于15世纪的英国,目前已被在世界上140个国家所同意,并作为一项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载入了《世界人权公约》,法律援助制度差不多成为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的飞快进展和法律建设的日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亦更加完备和健全。

其内容从刑事诉讼扩大到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其对象从为穷人服务到为中产阶级服务;其形式从法庭代理扩大到预防性服务,法律援助已涵盖国家法制运行的各个环节的别同层面,成为现代法治国家对本国公民必须承担的一项国家责任。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法律援助制度起步较晚。

1994年,1995年11月9日,我国首家政府投资设立的特意办理法律援助业务的律师服务机构——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

1996年7月,司法部成立了国家法律援助中心,并且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也获准成立。

1996年后陆续颁布的新《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继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对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基本原则和框架作出了明文规定。

司法部于1997年5月颁布了《对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最高法院、司法部1997年5月下发了《对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联合通知》,1999年4月下发了《对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联合通知》,7月,最高法院下发了《对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

7月,国务院颁布了《法律援助条例》,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此外北京、武汉、广州等地点也出台了各自的法律援助试行方法。

至上半年,全国已建立各级法律援助机构5000多个。

法律援助制度的价值追求,或者说,其体现平等、公正现代司法理念的内涵,其理论依照有如下几点:第一,出于人道主义和慈悲的理由,需为社会中的弱者和穷人提供法律服务。

关于法律援助的论文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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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援助的论文关于法律援助的论文关于法律援助的几个问题的思考一、法律援助的立法意义和目的法律援助是对那些需要参与诉讼或者需要与有关国家机关交涉事项,但经济上又非常困难,请不起代理人、辩护人的公民,由国家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公民,特别是困难的公民获得法律援助,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一项公民权利。

自20世纪中叶以来,已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相继建立起了与本国实际相适应的法律援助制度,开展了行之有效的法律援助活动,使那些需要法律援助但经济上又困难的公民,能够获得由国家为其提供减、免费用的法律服务。

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自1994年开始在部分省、市进行试点,1996年起在全国各地逐步推开,对维护司法公正、调解和处理社会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市是从20XX年起步的。

20XX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5号公布了《法律援助条例》,条例于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其立法的意义和目的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保障公民获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

保障公民获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是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宪法原则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条例立法的根本目的。

公民有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从而公民有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

保障公民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是法律援助制度所追求的直接目标,即保障公民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去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

2、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其具体的实施工作亦需要法律、法规的规范和保障,这已是当今世界已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实践以及我国法律援助立法前后的法律援助工作实践所证明了的,法律援助的宗旨在于保障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并平等地实现公民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对于法律援助的对象和范围、法律援助的申请与审查、法律援助的实施与程序、法律援助的管理体制以及法律责任等一系列可操作性规范,都需要以制度化的形式予以规范,从而保证公民平等地获得应有的法律援助,也使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的活动按照一定的规范运作。

关于行政案件法律援助(3篇)

关于行政案件法律援助(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对行政案件的维权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公民在行政案件中往往面临诉讼能力不足、维权成本过高等问题。

为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国设立了行政案件法律援助制度。

本文将从行政案件法律援助的背景、意义、实施现状及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行政案件法律援助的背景与意义1.背景随着我国行政权力的日益扩张,行政案件数量逐年攀升,公民维权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由于行政案件的专业性、复杂性,部分公民在诉讼过程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于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明确了律师法律援助制度。

在此基础上,行政案件法律援助制度应运而生。

2.意义(1)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行政案件法律援助制度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了诉讼支持,使其在面临行政侵权时能够获得有效的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行政案件法律援助制度有助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诉讼能力,使弱势群体在行政案件中获得公正的审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推动法治建设。

行政案件法律援助制度有助于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推动我国法治建设。

三、行政案件法律援助的实施现状1.政策法规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行政案件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等,为行政案件法律援助提供了法律依据。

2.法律援助机构逐步健全我国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逐步健全,为行政案件法律援助提供了组织保障。

目前,全国已有近3000个法律援助机构,为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3.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行政案件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涵盖了劳动争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等多个领域,为公民提供了更加全面的法律援助服务。

4.法律援助质量不断提高随着法律援助制度的不断完善,法律援助质量逐步提高。

法律援助机构加强对律师的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提高律师的法律援助水平。

2018论文:关于在宪政视野下的法律援助论文

2018论文:关于在宪政视野下的法律援助论文

论文:关于在宪政视野下的法律援助论文法律援助作为一项制度在中国已经推行多年,它和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一样,被列入许多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并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

在“有限政府”理论的意义上,这种公共财政行为,已经将法律援助纳人宪政范畴进行实践。

法律援助既是政府政策博弈的过程。

也是法治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其中蕴含的制度设计意义不可小觑。

法律援助从(政府)行为到(法律)制度的实践模式,具有宪法意义和宪政效应.它对宪法和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具有明显的作用。

一、法律援助的宪法实践属性法律援助又称法律扶助或法律救济。

法学界一般认同英国《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概念定义,即“在免费或收费很少的情况下对需要专业性法律帮助的穷人所给予的帮助”。

法律援助制度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保障公民享受公正法律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

因此,是否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被认为是衡量一个国家法制是否健全,司法人权保障机制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尺。

法律援助不只是保障人权、公民权的途径,其本身也属于人权、公民权的范畴。

法律援助的实践,不因尚未实现宪法上的规范性而有所减灭。

也正是这一实践,反映了宪法的适应性和实践理性。

不过,法律援助具有的宪法实践属性,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宪法规范的实践,而是回归到人权保障的意义上。

作为宪法性行为,先于规范(如宪法文本)和规范救济途径(如违宪审查)而在实践中存在,践行宪法理念.使得人权保障和有限政府治理这两个层次的价值目标趋于一致。

法律援助既贴近公民生活,又触及政府行为的决定生发机制——财政。

确定法律援助作为宪法实践的属性.突破了以往从违宪审查或宪法诉讼研究宪法实践的单一维度的思考模式,是宪法适应性的最好注脚。

当然,法律援助作为一种宪法实践,不仅具有实践意义,也具有一定的规范意义。

法律援助在法律文本之内。

为宪法规范提出新的命题。

这已经在一般宪政发展史中获得了经验上和规范上的支持。

刑事法律援助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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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援助分析论文一、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概述所谓刑事法律援助又称刑事法律救助、法律扶助制度,“就是在刑事诉讼领域中保持控诉平衡、保障社会弱者平等诉讼机会的一种实现司法正义的制度设计。

简言之,就是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援助。

具体的说,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贫穷的、无力支付法律费用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免费提供辩护或代理的制度。

”[1]这是现代法治国家实现司法公正和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尺度。

刑事法律援助是一种国家行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现代化法制国家必须承担的一种国家责任,是公民享有的一项社会基本保障权利,是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保障人权的一项基本内容。

司法人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本质上是保障司法人权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措施。

法律援助实质上是国家通过制度化的形式,对法律服务资源进行再分配,以保障贫弱残者不因经济能力、生理缺陷所限而平等地获得法律帮助,实现自己合法权益。

二、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史刑事法律援助萌芽于十五世纪末期的苏格兰王国,一度创立了穷人登记册,在册者若提起诉讼,则可免费得到法律顾问和代理人的帮助。

法律援助发展于二十世纪中叶,绝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陆续建立和完善了现代法律援助制度。

其内容从刑事诉讼扩展到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其对象从为穷人服务扩展为中产阶级服务,其形式从法庭代理扩展到预防性服务,提供援助范围已涵盖国家法制运行的各个环节的不同层面的层次,已从保障穷人公民权利发展到福利型福利社会保障制度。

[2]把法律援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成为一种国家福利性质的制度。

作为建立和完善法制象征之一,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也量力而行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法律援助制度。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从五十年代开始,法律援助虽然没有作为一项完整的制度提出和建立,但有关法律援助的一些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在当时的法律法规中已有体现。

例如1954年我国颁布的第一部《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了法院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辩护。

法律援助案件论文范文(3篇)

法律援助案件论文范文(3篇)

第1篇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法律援助制度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以某交通事故案件为例,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法律援助制度在实践中的应用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法律援助;交通事故;案例分析;公平正义一、引言法律援助制度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经济困难、残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者减免费用的法律服务。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其中交通事故案件尤为突出。

本文以某交通事故案件为例,分析法律援助制度在实践中的应用及存在的问题,以期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供参考。

二、案件背景某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甲(原告)系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残疾。

事故发生后,甲多次与肇事方乙(被告)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甲无力承担诉讼费用,遂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三、法律援助案件分析1. 法律援助申请与审批甲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相关材料,经审查,甲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法律援助中心审批通过后,指派了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丙为甲提供法律援助。

2. 案件审理律师丙接受指派后,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经调查,甲在事故中无过错,乙存在重大过错。

律师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3. 法院审理与判决法院审理后,认定乙在事故中存在重大过错,判决乙赔偿甲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

4. 案件执行判决生效后,乙未履行赔偿义务。

律师丙协助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乙履行了赔偿义务。

四、法律援助制度在实践中的应用及存在的问题1. 法律援助制度在实践中的应用(1)提高当事人维权意识。

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使更多弱势群体认识到自身权益的重要性,提高了维权意识。

(2)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制度为当事人提供了免费或减免费用的法律服务,使当事人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

(3)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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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最新推荐------------------------------------------------------ 论文:关于在宪政视野下的法律援助论文法律援助作为一项制度在中国已经推行多年,它和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一样,被列入许多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并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

在“有限政府”理论的意义上,这种公共财政行为,已经将法律援助纳人宪政范畴进行实践。

法律援助既是政府政策博弈的过程。

也是法治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其中蕴含的制度设计意义不可小觑。

法律援助从(政府)行为到(法律)制度的实践模式,具有宪法意义和宪政效应.它对宪法和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具有明显的作用。

一、法律援助的宪法实践属性法律援助又称法律扶助或法律救济。

法学界一般认同英国《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概念定义,即“在免费或收费很少的情况下对需要专业性法律帮助的穷人所给予的帮助”。

法律援助制度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保障公民享受公正法律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

因此,是否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被认为是衡量一个国家法制是否健全,司法人权保障机制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尺。

法律援助不只是保障人权、公民权的途径,其本身也属于人权、公民权的范畴。

法律援助的实践,不因尚未实现宪法上的规范性而有所减灭。

也正是这一实践,反映了宪法的适应性和实践理性。

不过,法律援助具有的宪法实践属性,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宪法规范的实践,而是回归到人权保障的意义上。

作为宪法性行为,先于规范(如宪法文本)和规范救济途径(如违宪审查)而在实践中存在,践行宪法理念.使得人权保1 / 8障和有限政府治理这两个层次的价值目标趋于一致。

法律援助既贴近公民生活,又触及政府行为的决定生发机制——财政。

LocalhoSt确定法律援助作为宪法实践的属性.突破了以往从违宪审查或宪法诉讼研究宪法实践的单一维度的思考模式,是宪法适应性的最好注脚。

当然,法律援助作为一种宪法实践,不仅具有实践意义,也具有一定的规范意义。

法律援助在法律文本之内。

为宪法规范提出新的命题。

这已经在一般宪政发展史中获得了经验上和规范上的支持。

二、国外法律援助制度的立法实践从法治国家发展的进程看,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一直围绕着“帮助贫困者享受法律权利”这一目标,各国通过法律,甚至通过宪法或宪法性文件确立和规范法律援助制度。

应当说,国外法律援助是在宪政制度的保障下得以发展和完善的。

早在1424年,苏格兰的一项法规创立了穷人登记册,据此,在册者提出诉讼可以免费得到法律顾问或代理人的帮助。

1495年,英格兰承认穷人享有免付诉讼费的权利,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依据《最高法院章程》对不能支付民事诉讼费用的人给予法律援助。

英格兰还对所诉刑事案件请求辩护人帮助的问题作了专门规定。

17世纪,随着资产阶级人权观念普遍传播,法律援助作为一种政治权利,在英国的《人身保护法》、《权利法案》中首先得到确认。

并经过近五百年的发展,英国于1948年制定了《法律援助法》,这是世界上法律援助最为完善的法律之一。

经过多年的实践。

英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得到不断完善,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运行轨迹。

其理论基础是:基于政府有义务确保公平的司法程序、保障公民的合法利益的公正原则,给予公民实际的法律援助。

另---------------------------------------------------------------范文最新推荐------------------------------------------------------ 外,在20世纪20年代以后。

随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价值获得普遍认可。

许多国家的宪法或宪法性文件把该价值确定为一项主要原则,而法律援助制度也作为重要的司法人权保障制度,在许多国家的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中加以确立。

如: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以后,公民有权得到法律援助.并由国家将法律援助写入宪法,使法律援助成为一种国家责任。

意大利宪法第24条规定:“每个人均可以按照司法程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合法权益。

在诉讼的任何阶段和任何情况下,辩护均为不可破坏之权利。

贫穷者有在任何法院起诉和答辩之可能性。

应由特别制度保证之。

”日本宪法第37条规定:“刑事被告人在任何场合都可委托有资格的辩护人。

被告本人不能自行委托时候,辩护人由国家提供。

”德国宪法第101条、第103条和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则间接规定了这项权利。

为了把宪法的规定具体化,具有可操作性,法国、美国、德国等国家还制定了关于法律援助的专门法律。

比如,美国制定了《州公共辩护法》和《法律服务公司法》;法国1972年通过了《审判援助法》,日本制定了《法律援助法草案》等。

法律援助的立法也呈国际化的趋势。

一些国际性条约都规定了法律援助制度。

《世界人权宣言》肯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价值。

并对此作了专门的规定。

《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则在受刑事控告者权利保障中明确规定了法律援助条款。

①该公约第26条还规定:所有的人在法律面前平等,并有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无所歧视。

在这方面,法律应禁止任何歧视并保证所有的人得到平等的和有效的保3 / 8护,以免受基于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理由的歧视。

根据该条,各国不仅要规定平等地保护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还应承诺给予有效的保护。

从上述法律援助在境外以及国际立法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出,法律援助制度是一项与人权保障和政府(国家)责任密切相关的制度,蕴涵着宪政的价值。

首先.平等是法律援助的价值来源。

法律援助制度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普遍宪法原则的具体化、制度化。

无论是早期将其作为政治统治的手段。

还是一战以后法治文明的成果,法律援助对于贫困者来说。

一直都以法律资源的平等享有为中心的,这也是法律援助的价值来源,不因其具有政治属性还是法律属性而发生偏差。

从这个角度来说,法律援助内在地蕴藏了超脱于政治文明和法治文明的人权精神,人权保障正是法律援助的内核。

其次.政府是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

纵观法律援助一般发展史.我们可以看到,法律援助经历了从社会责任上升为国家责任的两个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慈善行为阶段,从15世纪法律援助在英国产生到19世纪末以前。

在该阶段,法律援助通常被认为是律师或其它社会组织因职业道德或为了公共利益的要求。

通过免收或减收代理费用而自发地向贫困者提供法律援助的一种慈善行为。

法律援助被定位为社会责任。

第二阶段是国家职权行为阶段。

从20世纪中叶以来。

随着社会平等观念进一步普及,人民的权利意识提升,人权保障运动不断高涨,法律援助制度因而成为国家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国家通过适当的法律援---------------------------------------------------------------范文最新推荐------------------------------------------------------ 助计划.使包括贫穷者和其他某些社会特殊群体在内的每个人都公平地获得司法保障和救济的机会,法律援助不再是社会责任的慈善行为,而“被公认为是各国政府的责任”。

第三.宪政是法律援助的发展路径。

在宪政法治的制度背景下。

政府作为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负有法定的职责实施法律援助计划,构建法律援助制度。

这就需要通过宪法和宪法性法律对法律援助行为做出专门的规定.法律援助问题就不可避免的进入宪政视域。

三、中国的法律援助立法及其困境与境外法律援助发展的一般进程比较,中国法律援助的发展没有经过社会责任的阶段,而直接从政府责任的阶段开始。

中国自1994年起开始建立法律援助制度.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相继颁布.从刑事司法救助和律师代理辩护收费的角度规定了实施法律援助,但缺乏系统的法律援助基础法律规定和实施细则,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援助直接救助功能的实现。

1997年4月,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对此状况的改善起到一定的作用。

l999年,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

该通知较为详细地规定了公民在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劳动报酬、工伤等方面提起民事诉讼时可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可以缓、减、免交诉讼费。

该规定不仅将传统认识中的生、老、病、死的生存问题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还将劳动就业作为法律援助解决的核心问题,为解决一段时间以来积聚的社会矛盾提供了救济措施。

国务院颁布实施的5 / 8《法律援助条例》成为中国法律援助制度成熟的重要标志。

《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以来,中国法律援助制度从机构设置到财政投入都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中央和地方政府相继颁布该条例实施的一系列公共政策,将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具体化。

通过该条例的规定。

法律援助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民生改善方面的作用得到了明确肯定,这为法律援助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应该说。

中国政府对于法律援助的制度设计一直是在法治的轨道上逐步推进的。

但是,中国法律援助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发展至今,其实施和制度运行还面临着诸多的问题,不能满足广泛的社会需求,究其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第一,有关法律援助制度的规范性文件法律位阶较低,受政策偏好影响较大,易偏离宪政法治的轨道。

从上文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法律援助制度。

虽然对法律援助的规定散见于个别法律,但因缺乏基础法律而使其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而《法律援助条例》的法律位阶较低,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制定实施的公共政策时,会基于不同的考虑。

这样法律援助的实施效果也不尽相同,因此,法律援助制度受政策的偏好影响较大。

这种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对法律援助制度的推进,在宪政运作模式不成熟的情况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从法律援助可持续发展来看。

这种模式因政策的不确定性和政府部门的短线利益,使得法律援助不能有效的推进。

另外,法律性弱而政治性强使得法律援助缺乏深刻的宪政内涵。

其发展很难突破政治过程的局限,随之而生的机构编制、财政投入、社会组织管理等问题,都使法律援助容易偏离宪政法治轨道。

第二。

法律援助社会参与度低,有---------------------------------------------------------------范文最新推荐------------------------------------------------------ 悖于宪政民主的本意。

法律援助较之其他服务方式(如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在财政投入、机构设置、公众知晓率、社会影响力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援助作为一项社会事业的公众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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