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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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保障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为目标,以建立完善农业风险保障体系为主线,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创新保险经营服务模式,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农户参保率,到2020年,全市农业(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主要品种逐步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及奶牛、能繁母猪、育肥猪等险种力争实现全覆盖,中央及我省规定的其他保险品种参保率达到80%以上,地方特色险种有序展开,全市基本建立起科学合理、运营规范、服务优良、持续长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体系。

二、工作重点(一)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

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支持承保公司建立适合当地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

承保公司要坚持重心下移,建设县级保险服务中心(或支公司)、乡镇保险服务站、村居保险服务点为基础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完善“保险公司+服务站+服务点+农户”的经营服务网络,实现机构到乡镇、网络到村居、服务到农户,切实解决保险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优化农业保险市场运营结构。

各县(市)区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农业保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遴选承保公司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

承保公司要建立网络健全、反应快速的应急机制,根据极端气候和可能出现的各类灾害及农业保险发展规模,加强网络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提升应急反应能力,规范理赔程序,缩短理赔时间,确保出灾出险迅速及时,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鉴于生态公益林的特殊性,其政策性保险由市林业主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1-2家保险公司负责承保,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保险共保模式。

(三)扩大农业保险覆盖服务范围。

有序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开发地方特色保险品种,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

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财富生活>>Wealth Life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文 / 李琳摘要:农业保险的设置主要是为了应对农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风险问题,其中政策性农业保险则主要是实施农业支持政策的对策。

本文以淄博市为例,首先阐述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淄博市的实施现状,而后分析了现阶段农业保险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最后,提出了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实施对策。

通过本文的分析,旨在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不断完善,为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关键词:农业保险政策;监督机制;精准补贴从全球农业发展情况看,如何有效控制农业风险是极为重要的问题,对此,非常有必要通过相应的农业保险制度,有效应对农业风险,这也是我国农业支持政策中非常关键的内容。

从农业行业本身性质看,呈现出弱质性、弱势性,而农业经营则具有较高风险性,因此,对于此种情况,需要农业保险领域的公共政策作为支持。

我国国土面积大,属于农业大国,但却并不强,然而农业发展关乎着国民生计,所以,非常有必要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使其成为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淄博市的实施现状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业保险也逐步开始发展,虽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随着新中国相继成立,但从几十年的发展情况看,我国农业保险整体非常不稳定,并没有充分发展。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国政府提出了要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强了对我国农业保险扶持的重视度。

随后,在2007年逐步开始实施了以县为单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直到2017年,全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在内蒙古、湖南、四川、山东等地陆续开展。

其中,早期的保险的试点品种主要为水稻、玉米等少数品种,经过后来逐步发展,逐步扩大到奶牛、油菜等,这便带动保险业务逐年提升,使得保费以及参保率增长[1]。

基于政府的大力推动,再加上财政、保险、农业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淄博市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从初步起步到不断发展,直到2008年才得以稳定的发展,经过一段持续发展后,已经呈现出规范化发展趋势。

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的选择及对策

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的选择及对策

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的选择及对策一、引言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兴起,新疆工业制成品出口比重逐年上升,而农业作为出口创汇的重要力量,在商品出口创收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农业是新疆传统的基础产业,XX市是新疆的农业大区,然而由于地理环境的复杂性,使得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使农业自然灾害有“冰雹一条线,大风一大片,低温冷害毁全面”的特点。

XX市是受灾比较严重的地区,这一现状也决定了其农业对风险管理与保险产生了巨大需求,而政策性保险作为国家实现保护与进展农业的重要途径,无疑成为了农业生产者转移风险、降低缺失的有效手段。

针对XX市农业安全生产风险问题长期存在的现状,那么探究其农业政策性保险进展的模式继而提出相应的进展计策,对提高XX市农牧民的收入水平、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状况与充分发挥政策性保险对农业生产与农村经济的推动作用具有重意义。

二、XX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进展现状1.现状分析1.1XX市政策性农业保费收入状况。

总体来看,塔城政策性农业保险整体稳中向好,推进较为顺利,进展是势头良好,更好做好整体布局规划,力争为推动农村经济进展方式转变与宏观经济调控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塔城种植业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最多的地区是沙湾与乌苏,沙湾地区承保笔数是乌苏的两倍,但承保户数与签单保费却少于乌苏,而其他地区承保笔数较少。

1.2XX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情况。

XX市种植业农业保险赔付情况总体上是逐年上升的,但农牧业赔付一直徘徊在低位水平,说明一方面说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作用正在不断扩大,另一方面说明XX市畜牧业投保额较小,畜牧业投保面扩大应做出更大努力。

表1是分地区理赔情况,沙湾、乌苏是两个理赔最多的地区,前面已经看出也是承保最多的地区,占据了XX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一半以上的市场。

2.存在的问题。

2.1政策层面具体表达在下列四个方面。

(1)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窄,保险品种少;(2)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金额较低,在当前难以完全保障农民的基本农业投入;(3)政策性农业保险“道德风险”造成经营的保险公司成本负担较重;(4)农业保险法律法规缺位。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保险规范发展的意见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保险规范发展的意见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保险规范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11•【字号】淮政办发〔2015〕158号•【施行日期】2015.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社会保险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保险规范发展的意见淮政办发〔2015〕15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农业保险工作体制机制,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切实发挥农业保险强农护农作用,推动农业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51号)和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全省农业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工作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3〕63号)文件精神,现就农业保险规范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保障农业现代化建设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市场管理,规范操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建立规范有序的农业保险工作机制,完善“联办共保”模式,推动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

各县区要结合地方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招标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经办保险公司。

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保险招投标规定,在保持农业保险工作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择优选择经办保险公司。

县区农业保险招标管理办法和具体实施方案需报市促展委备案,并报省农险办。

县区应在招标结果确认后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市促展委。

县区促展委每年应对经办保险公司进行工作督查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县区农业保险招投标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乡镇服务网点建设。

建设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并挂牌运营,努力实现农业保险服务网络乡镇全覆盖。

三农保险服务站由经办保险公司进行建设管理,服务场所可以依托乡镇农经站(农经服务中心)建立,也可采取其他方式建立。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保合作加快发展现代保险业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保合作加快发展现代保险业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保合作加快发展现代保险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01•【字号】湖政办发〔2017〕17号•【施行日期】2017.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保合作加快发展现代保险业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7〕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14〕36号)精神,积极运用保险工具及机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业,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民生,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驱动供给。

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治理现代化,进一步拓展保险参与社会治理的领域,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推动保险业持续扩大有效供给。

(二)突出重点、保障基本。

围绕支农惠农、社会养老、精准扶贫、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按照社会政策托底的要求,坚持政保合作的政策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基本的保险保障;支持商业性保险与政策性保险衔接,为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补充保险服务,满足其更高层次的保险需求。

(三)条块结合、分类推进。

遵循大数法则的保险规律,在大病医疗等领域,由市级统筹、分级实施,降低保险成本、提升保障水平。

根据保险业发展趋势,对照我市保险需求和供给短板,分类推进保险“增品、扩面、提标”,在环境治理、巨灾减灾等领域保险制度建设取得突破。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诚信规范,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保险深度达到4%,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农业农村局,武汉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1.28•【字号】武农财〔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农业农村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新城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为推进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武汉市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协调保险公司做好相关工作。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武汉市财政局2022年1月28日武汉市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湖北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财金发〔2021〕41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武政办〔2015〕7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加快提高我市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不断丰富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特色产业保险覆盖面明显扩大,农业保险深度进一步提高。

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操作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在保障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收入、稳定全市农业生产发展、推进特色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中的作用,促进我市现代都市农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主要内容(一)保险品种与补贴标准。

选择对促进我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保障人民生活水平和增加农民收入有重大意义的大宗农作物、特色优势、目标价格、天气指数等险种,创新性开展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武汉地方特色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保费补贴比例为30%,政策执行过程中,如有变动,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新疆的发展现状及政策建议

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新疆的发展现状及政策建议

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新疆的发展现状及政策建议摘要:新疆农业保险的经营作为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中较为成功的经营模式之一,在我国政府农业保险中具有较强代表性。

本文以新疆农业保险经营和保费资金归集为主线,分析新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运营现状,并就此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新疆; 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归集一、新疆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现状:(一)新疆政策性农险业务发展规模新疆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自1982年起步至今,随着政策支持力度的变化经历了几次较大的起伏。

2005年起,在国家与自治区的大力支持下,新疆农业保险也开始逐渐恢复并稳步发展。

下表1为近几年新疆农业保险业务发展规模情况,由此可以看出自试点开始起,新疆农业保险在全疆总保费中的占比从不到0.42%上升至7.55%,相对增长幅度与第一产业GDP增长幅度对比明显。

可以说明农业保险在以较快速度发展,对新疆农业的发展能起到一定保驾护航的作用。

2007年新疆农险保费规模列全国第一,是全国农业保险发展最好的省份,其中承保棉花1815万亩,占全区棉花播种面积的88%;承保能繁母猪31.06万头,占全区存栏总量的58.9%。

[1]尽管如此,从农业保费与农业GDP的绝对量对比上看政策性农业保险对新疆农业增长影响仍处较低水平。

目前新疆农业保险主要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提供。

(二)新疆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新疆农业保险作为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中较为成功的模式之一,其经营具有各级政府大力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单独立账区别经营的特点。

主要表现在各级政府均对农业保险相当重视,并积极采取有利于本地区农业保险开展的措施。

在保费归集上,自下而上由投保农民,各级政府逐层按各自承担的保费补贴比例归集,最后统一转入代办保险公司县级分公司的农险专户。

在保额赔付上,目前主要还是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政府对保险公司该项业务经营实行免税支持。

现阶段新疆农险业务执行渠道和保费资金归集的方式如下图所示:(注:左部为新疆农业保险业务执行渠道,右部为以新疆种植业保险为例的保费归集示意)1、农险业务执行渠道:如上左图所示,新疆农业保险的经营一般以县为单位,由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在新疆各县市级保险分支机构承办,最后统一到自治区级机构进行独立核算管理。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若干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若干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21•【字号】甬政发[2009]43号•【施行日期】2009.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已完成3年的试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已成为我市发展现代农业、统筹城乡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增强农业风险防范能力,减轻灾害损失,保障农民群众创业致富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一次有益尝试。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关于“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全面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要求,以保障农户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为出发点,以保大灾、保大户、保主要品种为重点,以“共保经营”为主要方式,坚持政府推动、农户自愿、市场运作的原则,逐步扩大参保品种、参保对象和保险责任范围,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不断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通过几年的努力,力争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品种大户参保率70%以上,县(市)区自选品种参保率60%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市农业产业基地基本做到全覆盖;参保品种农业增加值占全市农业增加值60%以上,为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供重要保障。

二、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一)健全共保经营制度市政府继续授权“宁波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以下简称市共保体)在全市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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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建议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增加农业投入,壮大农业产业,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的惠民工程。

河北省唐山市于2006年开始试运作以来,取得初步成效,减少了各种灾害给农户带来的损失,提高了农业的抗风险能力,但就目前运行情况看,其综合效应尚未最大程度发挥出来。

如何更好地运用政策性农业保险帮促农业发展,满足农业及农民抵御灾害的需求,值得探讨和研究。

一、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必要性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开展的由政府提供保费补贴的特定农作物、特定养殖品种的保险。

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主要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农产品,政府以财政补贴为主要推动手段,从而增强农民应对灾害事故的能力。

政策性农业保险在稳定农村社会生活、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1、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确保农业安全的需要
农业是受自然制约因素较多的高风险产业,唐山是自然灾害多发的地区,各类突发性自然灾害经常造成巨大的社会经济损失,此外,市场风险、社会风险等非自然性风险的不确定性也极大影响着农业生产的稳定和安全。

由于农业安全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最根本基础,因此,必须通过农业保险分散风险功能和补偿机制,迅速恢复农业生产能力,确保农业安全。

2、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需要。

现代农业是在农业领域推广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逐步使农业从全自然农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提高人类规避和抗御自然风险的能力。

不论是在农业土壤改良,良种研究、农业科技运用等方面,还是在发展农业环保、生态农业等方面,都需要依靠农业保险,特别是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保障与支持。

3、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
农业保险是一种分散农业风险的经济补偿制度,通过投保可以降低农业生产的风险预期,获得相当的经济补偿,从
而给农民收入安了个“稳定器”和“助推器”,确保农民利益。

由于没有了后顾之忧,农户就敢于投入大量的资金发展农业,从而加快农业生产产业化和现代化,增加农业效益,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

4、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增强农产品竞争力的需要
唐山农产品种类齐全,是京津和东北地区重要的农产品供应基地,但同时农产品面临国内、国际双重市场竞争的压力逐年增大,政府可以运用农业保险这一“绿箱政策”对农业生产提供各级财政补贴,促进农业生产的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在巩固国内农产品市场地位的同时,还可以实现高品质、高附加值的出口创汇农业。

5、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构建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农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农业生产投资的风险预期,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升有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促使广大农民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农村经济发展,建设一个繁荣、安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唐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情况
唐山市是农业大市,也是自然灾害频发地区,据统计,2009年我市受灾面积44万亩,成灾面积26.7万亩,因灾损失超过5亿元,因此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机制尤显重要。

目前我市开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有能繁母猪、奶牛、小麦、玉米、棉花五种,按照“低保障、广覆盖”原则,基本实现了全市覆盖。

2009年唐山市有3家实力较强的公司积极参与了服务“三农”的体系建设工作,即人保财险唐山分公司、中华联合财险唐山中心支公司与人保财险曹妃甸分公司,他们相继在各县(区)建立了农业保险服务体系,有效的解决农民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多年盈利,一灾亏损”和“多年致富,一灾致贫”的问题。

2009年,这三家保险公司共承保能繁母猪30万头、奶牛5万头、小麦100万亩、玉米104万亩、棉花11万亩,各类保费收入共计7180万元。

理赔方面,能繁母猪理赔数量11557头,、奶牛理赔4573头、小麦理赔655万元,理赔金额合计4127万元,将保险服务延伸到种植业与养殖业,较好的发挥出了保险的抗风险的补偿功能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收到了参保农户的欢迎。

二、当前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民风险意识淡薄。

农业生产长期“靠天吃饭”,农民大部分没有风险防范意识,农民普遍对农业保险理解不透、认识不足,即存在侥幸心理,又担心参保手续繁琐、理赔程序复杂,交了保费害怕得不到保障,参保积极性不高。

目前我市参保险种除能繁母猪的承保率达到80%、小麦为60%外,玉米、棉花的承保率只有7%、奶牛18%。

2、保险品种较少。

目前我市由财政部门提供保费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有能繁母猪、奶牛、小麦、玉米、棉花等,在我市种植面积也比较大的农作物如水稻、大豆、花生等,则没有列入补贴险种范围。

3、勘赔定损难。

由于农业灾害季节性较强、损失勘定时间短,不可预见因素多,如果没有技术性较强的专业仲裁机构,灾害损失难以确定,加之部分农民受灾后有等待政府救济的思想,赔偿容易出现理赔纠纷。

4、农业保险成本高。

农业产业的高风险性、空间的分散性、时间的季节性、定损的复杂性,造成了农业保险的高
成本性,农业保险需要比一般城镇保险付出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5、法律法规缺失。

由于农业保险目前还处在试点阶段,国家还没有相应的政策倾斜和支持,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予以扶持,地方也没有管理条例,农业保险的业务开展所依靠的是上级有关部门的红头文件,诸多问题形成了法律真空。

如果国家没有补贴,一旦遇到大灾之年,保险公司有可能出现赔付不起的尴尬地位。

而从国外来看,农业保险都是政府支持的。

在美国,农作物保险的保费50%以上都是由政府承担的;在日本,依据不同的农作物,政府的保费补贴甚至高达70%以上。

农业保险是防范农业生产风险、化解农业灾害损失、创造良好农业生产环境的一项制度创新,是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完善财政宏观调控措施的重要手段,是建立农民长效增收机制、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

因此,农业保险的发展以及推广具有重要意义。

三、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一是政府及保险公司要通过新闻媒体、广告、宣传单、保险咨询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实做细工作,让农户了解政策,提高认识,主动参保。

二是加强部门联合,加大培训力度,在基层培训既懂保险、又懂农技、气象的人才,让他们成为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得力助手。

三是依托省政府今年实施的粮食核心示范区工程,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扩大种粮农户的承保率。

2、创新投保组织形式。

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与提高组织程度相结合,鼓励以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组织、生产基地为载体,或以乡为单位,组织农户统一投保。

可充分发挥基层站所贴近农民、提供技术服务、跟农民打交道多的优势,组织做好保险工作,方便群众,切实提高参保率。

3、完善保险政策。

一是增加保险品种。

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扩大水稻、花生、大豆等险种的试点面,只要农民有需求,报批后都可纳入试点,还可增加蔬菜、生猪养殖等地方特点保险品种,实行总补贴额度管理,即由各县选择险种,报批
后在全市的总补贴额度内统筹补贴保费。

二是提高保费补贴比率及保险金额。

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补贴力度,逐步把对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提高到占当年农业增加值的一定水平,以后逐年适当提高补贴比例。

逐步提高所保标的保险金额,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民和农业企业的吸引力。

4、加强保费补贴政策同农业信贷及其他支农政策的结合。

一是加大与支农政策的结合,在当前粮食直补、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各种支农补贴政府运行成本较高,农民取得补贴用于农业开支方面少的情况下,中央可调整补贴方式,将给农户的支农直接补贴转换成保险等其他方式,即将直补资金用于现由个人负担的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这样既可体现支农资金的效果,又可节约行政成本,还可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率提高,提升农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是加大与农业信贷的结合,可以由保险公司担保农户向银行贷款暂付保险费。

5、优化保险服务。

可以通过增加网点,聘请人员等方式充实保险组织体系,加大人员、经费投入,创新保险服务手段
和服务方式,在承保、防灾防损、查勘定损、理赔等各环节提供优质服务。

尤其是在灾情发生后,保险机构要第一时间内及时上门,主动服务,减化手续,在最短的时间内理赔,使农民切实感受到参保的好处。

6、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配套政策,保障保险支出的需要。

制定相关政策明确保险费的补贴和经营管理费补贴、在发生巨灾损失条件下的财政支持等,切实保障保险费用支出,激发各部门及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性。

通过试点和完善,让政策性农业保险发挥综合效应,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广覆盖”,成为农民、农业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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