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图书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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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一、院图书馆设书刊借阅室和报刊阅览室两个服务窗口。

提供医学书刊外借和阅览等服务。

二、本院职工、进修生、实习生等读者可进入阅览室阅读或办理借阅书刊登记手续。

三、私人书刊、书包、皮夹、医院工作,服等不得携带入图书馆的各室,相关物品请放在人口处,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好。

四、入库(室)查阅书刊时,请不要乱架,阅读后应放在原来位置上,或由管理员归架,外借时须办理借阅手续。

五、保持馆内安静、整洁,不要谈笑喧哗、随地吐痰,不要乱丢废弃物;禁止在书库、阅览室内进行会客和诊疗;禁止吸烟和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馆。

病房工作服不得带入,以免院内交叉感染。

六、爱护图书馆财产,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涂抹、剪裁、挖割、撕毁等,违者按章赔偿。

七、职工离院前须还清所借书刊资料并进行注销登记后方可办理离院手续。

八、各科室医师外出进修或开会带回的资料,图书馆原则上不予收藏,事先未与图书馆联系所购买的专业图书概不提供报销。

九、读者进入院图书馆后,须再参照和遵守各室及服务项目的具体管理细则。

十、图书馆开放时间按院部规定执行。

十一、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将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图书馆的管理工作,提高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医院职工学习、科研和临床工作的需求。

本制度依据《医院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图书馆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责任主体医院图书馆委员会是图书馆的最高决策机构,该机构由医院领导、相关科室代表、医院图书管理员等构成,负责订立图书馆目标、规划和管理。

医院图书管理员是图书馆的具体管理者,负责图书馆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第四条服务宗旨医院图书馆的服务宗旨是为医院职工供应优质的图书馆资源和知识服务,满足他们学习、科研和临床工作的需求。

第五条工作原则医院图书馆的工作原则包含公平、公正、便捷、高效、保密和廉洁。

第二章图书馆资源管理第六条藏书目录医院图书馆应建立完善的藏书目录,包含纸质书籍目录和电子资源目录。

纸质书籍目录应依照图书分类进行编制,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

电子资源目录应包含电子书籍、期刊、数据库等信息,并供应在线查询服务。

第七条藏书采购医院图书馆依据医院学科专业和职工需求,有计划地进行图书采购。

采购流程包含信息搜集、选题规划、预算编制、供应商招标、评审采购、验收入库等环节。

采购过程中应重视图书的质量、应用性和适用性。

第八条图书借阅医院职工可通过自助借阅设备或人工借阅服务进行图书借阅。

借阅流程包含查询图书库存、填写借阅单、归还图书等。

借阅期限一般为30天,可续借一次,但不得超出借阅期限的一半。

特殊情况下,借阅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九条图书归还医院职工应定时归还借阅的图书,逾期未归还的,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停止借阅、限制借阅、扣除信用分等。

第十条图书维护和修复医院图书馆应定期对纸质书籍进行维护和修复。

维护工作包含整理书架、更换书架标签、清除灰尘等。

修复工作包含修补破损书页、重装书籍封面等。

第十一条图书流通统计医院图书馆应定期进行图书流通统计,包含图书借阅量、归还量、逾期未归还量等。

医院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图书馆阅览室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医护人员及患者的学习和阅读需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是医院提供的为医护人员及患者提供学习、阅读、借阅书籍等服务的场所,由医院图书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节假日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第四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禁止吸烟、饮食、大声喧哗等行为,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安静。

第五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设有阅览区、借阅区、自习区等功能区域,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

第六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设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引导用户借阅书籍、解答咨询、维护秩序等工作。

第七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会定期开展文献展览、讲座等活动,为用户提供更丰富的文化服务。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八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收藏有医学相关的书籍、期刊、报纸、电子资源等,用户可在规定时间内自由借阅。

第九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提供免费的复印、打印、扫描等设备,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自行操作。

第十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设有自习区域,用户可在此学习、备考,但需保持安静。

第十一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设有电脑终端,用户可查询文献、阅读电子资源等。

第十二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设有专业人员提供文献检索、信息服务等支持。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十三条用户必须持有效的医院工作证件或身份证明登记后方可借阅书籍。

第十四条用户应遵守医院图书馆阅览室的各项规定,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损坏设备等。

第十五条用户在图书馆阅览室内应爱护馆藏书籍,如有损坏或遗失应按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六条用户离开时应及时归还所借书籍,逾期未还的将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第十七条用户可提出借阅书籍建议、意见等,图书馆主管部门应及时处理。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医院图书馆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图书馆阅览室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设有监督电话、投诉箱等途径,提供用户对服务的反馈。

医院图书馆规章制度文档

医院图书馆规章制度文档

医院图书馆规章制度文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图书馆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图书馆设施和设备的完好与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图书馆是医院的重要文化设施,是为了满足医务人员和患者对知识和信息的需求而设立的。

医院图书馆的宗旨是为医院全体员工和患者提供全方位的知识支持和服务。

第三条医院图书馆的管理机构为医院图书馆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图书馆的管理、维护和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医院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员、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服务意识,确保图书馆的正常运作。

第五条医院图书馆对外服务对象为医院全体员工和患者,服务时间为医院的工作时间。

第六条医院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至下午5:00,周六、周日为闭馆日,节假日根据医院安排。

第七条医院图书馆的借阅服务只针对医院的员工和患者,借阅者必须出示有效的借阅证件。

第八条医院图书馆的藏书种类主要包括医学类、护理类、人文类和社科类等,借阅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进行查阅借阅。

第九条医院图书馆的阅览室提供阅读、研习、交流等多功能服务,可供借阅者自由使用。

第十条医院图书馆的网络资源部分可提供医学数据库和网络检索等服务,借阅者可以在指定终端进行使用。

第十一条医院图书馆对所有借阅者的借书行为进行登记和管理,借阅者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归还。

第十二条医院图书馆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借阅者如涉及书籍遗失或损坏等情况,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医院图书馆的工作人员要有礼貌、热情、耐心地为借阅者提供服务,保证服务品质。

第十四条医院图书馆对所有借阅者的个人信息必须保密,不得外泄。

第十五条医院图书馆的借阅者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予以警告、封禁或报警处理。

第十六条医院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如需修改,须由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后,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由医院图书馆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某医院图书室借阅制度

某医院图书室借阅制度

某医院图书室借阅制度1. 借阅范围医院图书室内的所有书籍、期刊、报纸、光盘等资料均可供借阅,但其中部分资料可能仅限于医护人员借阅,具体可参照图书室内的借阅指南或咨询管理员。

2. 借阅方式2.1 首次借阅首次借阅需要办理借阅证,凭员工证件到图书室借阅登记处申领,同时需要填写借阅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 借阅期限•图书室内的书籍、期刊、报纸借阅期限为1个月;•光盘及其他多媒体资料借阅期限为1周;•续借一次,延长借阅期限1周;•借阅超期,每周加收5元罚款。

2.3 借阅数量每人最多借阅3本书,1张光盘,每个人只能借阅1份同种类的资料,并需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3. 借阅须知3.1 借阅登记借阅时需仔细核对书名,准确填写借阅登记表,工作人员核对后确认。

3.2 还书期限借阅期满应及时归还,如不能及时归还应及时续借,避免因借阅超期而产生的罚款。

3.3 书籍保护读者拿到书后应认真爱护书籍,不得涂抹、撕裂、弯折等,如有损坏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4 图书丢失借阅者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丢失、破损、误卷等,需按图书外带价或复原价赔偿;如果书籍不可替代,则需要按市场价或者国际行业定价标准进行赔偿。

4. 其他4.1 原则上不通书,如需通书应事先向管理员申请并填写借阅登记表。

4.2 图书室开放时间请咨询管理员。

4.3 图书室所有借阅资料均禁止私自携带出图书室,并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还书。

4.4 图书室管理员有权对借阅记录等情况进行查阅,违反规定者将被暂停借阅图书室资料的权利。

5.医院图书室借阅制度的推出,有利于规范管理和提高借阅效率,保证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更新和提升,提高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同时,读者还应遵守借阅规定,温馨提示保管好书籍,共同保护医院图书室的财产。

医院阅图书览室管理制度

医院阅图书览室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为加强医院阅览室图书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减少图书资产的遗失,提高图书利用,规范阅览室使用。

二、适用人群适用于全体医院职工、规培生、进修人员、在院学生。

三、工作要求(一)阅览室管理制度1.阅览者原则上于规定时间(中午12:00-1:30,下午16:30-21:30)方可进入阅览室;2.医院职工、规培生、进修人员凭工作证或钉钉APP职工证明,在院学生凭学生证方可进入阅览室;3.阅览书刊时,严禁涂面、拆页,阅读后应放回原处,不得随意携带出室外;4.室内禁止吸烟、喧哗,保持肃静、整洁。

(二)借阅管理制度1.出借图书必须做好图书借阅登记表(附件)登记,约定归还日期,借阅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20天,过期不还者一律停止借阅资格。

图书借阅到期,还需继续借阅者,如无他人借阅,可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过期归还停止借阅资格。

2.图书馆图书、报刊资料是公共财产,读者应爱护使用和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涂划、遗失,如有上述情况,必须赔偿原书相同版本的图书、报刊,不得以其它图书刊物抵冲,如无法获得相同书刊,则按以下办法赔偿:(1)遗失书刊赔偿:普通图书遗失的,需图书原价赔偿;其他重要文献资料遗失者,按套价的5倍赔偿;读者借阅书刊逾期4个月未还者,停止其借阅权,并按遗失规定处理。

(2)损坏书刊赔偿:轻微污损(磨破、沾污、折页、卷角)、批注、圈画、水湿的图书,根据破损程度赔偿原书价的 10%—50%;认定为严重损毁的图书,按遗失规定处理。

(3)未办理借阅登记手续私自将书刊带出者,按规定补偿外,处以书刊价10倍罚款,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并根据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处理。

(4)借阅者应对所借书刊进行表里检查,发现问题向图书管理员说明,否则借阅者自负。

四、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规范(一)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不得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室内严禁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设备。

医学图书馆使用管理制度

医学图书馆使用管理制度

医学图书馆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学图书馆的使用,供应高效便捷的学术资源服务,保障医院师生的学习和科研工作需求,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二、开放时间医学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至下午6:00,开放期间不因节假日暂时停止服务。

三、图书借阅规定1.医学图书馆采用电子借阅和实体借阅相结合的方式,用户可通过图书馆系统查询和借阅馆内图书。

2.借阅馆内图书需供应个人有效证件,包含员工工牌或学生证件等。

3.每位用户可借阅图书的数量有限,员工最多可借阅10本图书,学生最多可借阅5本图书。

借阅期限为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15天。

4.借阅过程中如发生图书损坏、丢失等情况,借书责任由借书者承当,需依照图书馆规定进行赔偿。

四、阅览室使用规定1.阅览室仅供读者查阅图书及文献、阅读期刊等学术活动使用,禁止进行打字、给他打个电话或其他阻碍他人学习和工作的活动。

2.阅览室内保持相对安静,禁止吸烟、高声喧哗或擅自调整室内温度和湿度。

3.使用阅览室需凭借有效证件,保持桌面乾净,依照图书馆规定使用桌椅。

4.阅览室内禁止携带食物和饮品,为了防止图书受到污损,请勿将图书放置于阅览室外。

五、电子资源使用规定1.医学图书馆供应电子资源服务,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系统远程登录查阅相关学术文献、期刊等,但禁止下载和传播。

2.使用电子资源需要正式注册的用户账号,包含员工和学生。

个人账号密码需妥当保管,不得随便泄露或借给他人使用。

3.任何形式的网络攻击、侵入图书馆系统行为均属于违规操作,一经发现将立刻停止用户账号使用权限,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个人行为规范1.图书馆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需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素养。

2.不得在图书馆内从事任何商业性或违法活动,如广告宣传、赌博、散发宣传品等。

3.用户需爱惜图书馆内的图书、设备和设施,禁止恶意损坏,如发现损坏行为将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违规处理措施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用户,将采取以下惩罚措施: 1. 第一次违规行为,口头警告并登记记录。

三甲医院医学图书馆工作制度

三甲医院医学图书馆工作制度

三甲医院医学图书馆工作制度
本院图书室作为我院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临床、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的专业技术性,是我院开展临床、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室以人为本,读者第一、至上的服务理念开展业务和服务管理工作。

一、主要工作及流程
1、图书、期刊:采购-收集、核对-盖章-编号-录入-上架-查询-借阅。

2、过刊;下架-整理-打捆-处理。

3、报纸:收验-登记-上架-月报下架-处理。

4、网络文献图书:登录-检索指导-及时维护。

5、读者服务、管理:按时开、闭馆-及时录入读者资料-出入馆换证-办理借
阅手续-按期催还书-归架。

二、工作标准
1、质量标准:按照工作职责要求按时完成每项工作,并按规章制度做好记录,
做到有据可查。

2、环境责任标准:每天坚持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整洁、安静,各种期刊、图书、
报纸及时上架,排列整齐,有序。

3、安全标准:按制度规定做好防水、防火、防蛀、防霉、防尘。

三、工作责任:
1、设备管理责任:爱护医院配备的工作设备,精心保管、使用。

2、物品管理责任:物品的使用、安放,做到帐物相符。

3、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
绍新书刊内容。

4、凡院内职工、进修、实习人员借书,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
理借阅手续。

离院时办理好收手续。

5、工作人员认真阅读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履行职责不到位,影响科
室及医院工作的,将按照医院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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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览室规则
一、本阅览室是为本院职工、进修人员及实习学生提供期刊阅读和学习的场所。

二、本室展出的期刊资料,仅供在阅览室阅读,概不外借。

三、进入阅览室者,个人的书包、图书不得带入。

四、阅览室内需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保持整洁,切勿乱扔杂物。

凡损坏室内设备者,须按价赔偿。

五、报纸、期刊阅完后,须放回原处。

图书借阅规则
一、凡本院新进职工、进修人员、实习生凭科室负责人证明办理图书借阅证,调走离院须退还借阅证,否则不得离院。

二、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凭证借书、阅览。

借阅证须妥善保管,若有丢失须挂失,否则,后果自负。

三、书库实行书架,选书者注意书架整齐,不得随意调换图书位置。

四、办理借书手续是,读者要当面检查确认图书完好无缺。

还书时如被查出污损,缺页等情况,由还书人负责赔偿。

凡丢失图书者,按原书价3赔偿。

对私自拿走,撕剪损坏图书者按原价4罚款,并给予
通报批评。

五、借书期限为3个月,超过此期限而未归还者,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如有急需用书,读者可预约订借,本馆人员有权将图书索回。

、六、工具书、参考书、展出新书及现刊,一律在馆内阅览。

凡医疗、教学、科研急需者,经主任同意方可外借。

医学图书馆工作制度
图书馆是医院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医疗、科研、教学提供服务的职能部门。

在医院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为临床一线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其工作制度为:
一、制定图书文献资料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总结和评价。

二、做好文献资料的采集、验收、登记、分析、索引、保护和修复工作。

三、对入馆文献要及时进行整理、编目和典藏,建立有本院特色的藏书体系。

四、做好读者登记、阅览、外借、辅导、宣传和服务等,开展情报资料的检查和咨询服务工作,开展馆际合作,促进资源共享。

五、进行图书馆现代化技术的应用工作,进行图书馆学、情报学等方面的理论学习与研究,不断满足工作人员的业务需求。

六、做好图书的安全存储工作,认真完成院、科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学信息服务制度
一、馆藏资源建设包括印刷版图书和中外文期刊、中外文电子期刊、博硕论文数据库以及电子图书数据库,加强重点学科专业信息资源建设。

二、各种类型载体的医学文献信息资源进行科学整理加工、整序和管理维护。

三、挖掘并整合网络信息资源,包括免费医学信息资源以及各类生物医学信息资源。

四、提供各种信息检索服务,包括代理检索、开题检索、定题检索等。

五、为读者提供文献保障服务,包括全文申请服务、馆际间文献传递服务。

六、开展信息素养教育与培训服务,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资源的能力,包括各类数据库专题培训、试用数据库介绍、各学科信息资源利用讲座以及相关学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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