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防癌疾病保险组合承保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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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防癌疾病保险保障内容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保障内容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保障内容国寿防癌疾病保险,哎呀,听着就让人心里一暖。

这保险的名字好像也给人一种踏实感,对吧?防癌,顾名思义,就是为我们应对癌症这类“大敌”做好准备。

谁都知道,癌症这个东西,真的不是开玩笑的,突然间就可能降临到任何一个人的身边。

你说是不是,生活中哪有百分百的保障,哪有能完全规避风险的事儿?但总归有些东西,我们可以提前做足准备,不是吗?国寿防癌保险呢,就是在这个时候,像一个贴心的朋友,给你一个“盾牌”,在你面对癌症风险时多了一份依靠。

讲实话,谁都不愿意想到生病的事情,尤其是癌症这种大病。

可是,偏偏生活就是这样,让你未雨绸缪才是最聪明的做法。

很多人有时候抱怨:哎呀,买了保险也没用,钱都给保险公司了。

真要是发生了大病,保险公司能给你一份保障,顶多也就是给你减轻些负担,帮你度过难关。

你看,国寿的防癌疾病保险就是这么一个“给力”的伙伴。

想象一下,如果不小心真的得了癌症,治疗费用高得吓人。

手术、化疗、放疗、各种检查,一个个下来,钱包都要瘪了。

而国寿的防癌保险,能帮你承担大部分费用,不管是住院治疗,还是后期的康复治疗,基本都能覆盖,免去你为医疗费犯愁的烦恼。

你可能会问了,咱们国家的医疗保障也不错,为什么还需要买这保险呢?说实话,这种保险给的保障是从不同层面来覆盖的,医疗保障固然好,但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交给公立医院和医保卡,尤其是遇到一些特殊的治疗方法,或者是一些治疗范围不包括的项目,那时候,医保的帮助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了。

而防癌保险,它的补充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有了它,你心里就能有底了,哪怕发生不幸,也不会让你家里的经济压力一下子爆炸。

更值得一提的是,国寿防癌疾病保险还特别注重癌症的早期检测和治疗。

这不就是大家一直提倡的“早发现、早治疗”吗?你想啊,癌症如果能够早期诊断出来,治疗的难度会小很多,康复的几率也高得多。

你看,国寿的这份保险,专门设有癌症早期诊断和治疗的保障。

只要你按照规定参加体检,定期做个检查,发现癌症的早期信号,保险就能给你提供一笔费用,帮助你尽早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条款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条款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条款1. 引言防癌疾病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保险产品,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对抗癌症的经济支持。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条款是国寿公司为此类保险产品制定的规定和要求,以确保保险合同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寿防癌疾病保险条款的重要内容。

2. 保险责任国寿防癌疾病保险条款明确了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

根据条款规定,被保险人确诊某种特定的癌症,如肺癌、乳腺癌等,符合相关定义要求和条件,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用于治疗费用或其他支出。

3. 约定就诊医院国寿防癌疾病保险中明确了约定就诊医院的要求。

被保险人在确诊癌症后,如果想要获得保险理赔,必须在国寿约定的指定医院进行治疗。

这是为了确保治疗的质量和效果,并减少虚假理赔的发生。

4. 理赔申请流程国寿防癌疾病保险条款中详细说明了理赔申请的流程。

一旦被保险人确诊癌症,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其他必要的文件。

保险公司将根据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如符合要求,会及时给付理赔款项。

5. 保险费和保险期限条款中还详细规定了保险费和保险期限的内容。

被保险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保险费,以确保保险合同的生效和有效。

保险期限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享受保险责任和权益。

6. 免责条件国寿防癌疾病保险条款中也约定了一些免责条件。

例如,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患有癌症或相关疾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此外,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也有可能导致保险无效和理赔失败。

7. 保险合同终止国寿防癌疾病保险条款还规定了保险合同的终止情况。

保险合同可能在以下情况下终止:被保险人达到合同约定的最高年龄限制、合同期限结束、保险费未及时支付、被保险人死亡等原因。

8. 其他条款本文仅对国寿防癌疾病保险条款的一些重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实际的保险条款还包括其他重要条款,如争议解决、法律适用等。

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前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及相关条款,并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和了解,以确保自身权益的最大化。

防癌百万医疗险 核保规则

防癌百万医疗险 核保规则

防癌百万医疗险核保规则
防癌百万医疗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购买者提供针对癌症罹患的医疗费用保障。

具体的核保规则可能因不同保险公司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常见的核保规则:
1. 年龄限制:通常,购买该险种的年龄范围在18至60岁之间。

一些保险公司可能会有更宽松或更严格的限制。

2. 健康状况:购买者需要填写健康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医疗报告和检查结果。

保险公司会根据购买者的健康状况评估其是否符合投保条件。

过去的疾病史、家族病史、吸烟状况等都可能影响核保结果。

3. 医学检查:部分保险公司可能要求购买者进行额外的医学检查,以评估其风险等级。

这些检查可以包括血液检查、X光、超声波等。

4. 不良习惯:一些保险公司会询问购买者是否有不良习惯,如吸烟饮酒等。

这些习惯可能会影响核保结果,包括保费的高低。

5. 赔付限制:防癌百万医疗险通常有一定的赔付限制,如等待期、特定疾病的赔付金额上限等。

购买者需要了解这些限制,并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

请注意,以上规则仅为一般情况下的核保规则,不同保险公司和不同的保险产品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和限制。

购买者在选择保险产品时应详细阅读保险合同,并咨询保险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条款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条款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条款国寿防癌疾病保险是一种重大疾病保险,为保障被保险人在癌症等重大疾病发生时的医疗费用和经济风险而设计的保险产品。

以下是一份参考内容,介绍了该保险的条款内容。

第一条编制依据本保险合同的编制依据是《保险法》、《保险经营许可证》、《保险产品备案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的要求和国寿保险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保险责任人寿保险公司承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因首次确诊为癌症,经正规医院确认并达到合同约定的疾病程度,支付保险金。

第三条保险金给付条件被保险人首次确诊癌症后,应于收到医院确诊书之日起3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交经医院确认的疾病程度证明、病史记录、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四条疾病程度分类本保险合同中,对于癌症的疾病程度进行了细分分类,包括早期、中期、晚期三个等级,根据确诊时疾病程度的不同,给付的保险金也不同。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被保险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当的保险金额,同时也需缴纳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费的计算是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职业类别、保险金额和所选保险期限等因素进行测算的。

第六条免赔额和等待期本保险合同设定了一定金额的免赔额,即保险公司只在免赔额以上金额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

此外,合同还设定了一定的等待期,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罹患癌症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第七条退保和解约被保险人可在合同有效期内申请退保,但需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保险公司也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被保险人退还未到期的保险费。

第八条续保本保险合同可续保,被保险人需在保险期限届满前提出续保申请,并按规定支付续保费用。

保险公司有权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续保申请的审查。

第九条争议解决本保险合同若发生争议,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或申请仲裁进行解决。

第十条合同变更对于本保险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经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双方书面同意,并按照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优享版条款内容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优享版条款内容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优享版条款内容说到保险,很多人都会皱眉头,觉得它又复杂又难懂,还总是被各种条款给弄得晕头转向。

你是不是也觉得这类东西跟高深的数学公式差不多,看了半天还是一头雾水?大家心里都有个想法——保险要是能简单点就好了,能让你听了不想马上去打个盹。

好啦,今天咱就来聊聊一款“国寿防癌疾病保险优享版”,给你用最通俗易懂的方式,让你一听就明白它到底是啥。

这款保险的名字挺长的,不是吗?“国寿防癌疾病保险优享版”听起来好像有点高大上。

说白了,它就是专门防癌的保险,听起来是不是特别贴心?就像是给你装上了一层“防癌盾”,让你对抗癌症时多一点底气。

你想啊,现代生活节奏快,压力大,癌症的风险也在逐年上升,谁不想给自己、给家人多一份保障呢?尤其是“防癌”两个字,听着就让人安心,不是吗?这款保险的优势就是它的专一,专门针对癌症,帮你在癌症发生时提供全面的保障。

说得更直白点,就是给你提供一份“癌症救援包”,让你在最需要的时候得到经济上的帮助。

比如,万一你真不幸被确诊为癌症,它能帮你支付治疗费用、住院费用,甚至是手术、放疗、化疗的费用,这样你就不用因为昂贵的治疗费用而焦虑。

这款保险对于癌症的保障,不仅仅是针对某一种癌症,它几乎涵盖了所有类型的癌症,几乎可以说,癌症统统不放过,通通有保障。

保险的赔付方式非常人性化,不像一些保险产品,赔付起来有一大堆条件和限制。

这款“优享版”有点儿像朋友那样,给你提供最直接、最实在的帮助。

得了癌症之后,你只需要提供相关的诊断证明、治疗单据,保险公司就会开始理赔,不用你东奔西跑、东找西找,麻烦事少了不少。

哎,生活中谁不想少点儿麻烦啊,尤其是遇到这种情况,能省事就最好。

除了这些基本的保障,这款保险还有个非常贴心的小亮点,就是它的等待期设计。

一般来说,很多保险产品都有个“等待期”,也就是你购买保险后的一段时间内,出现某些情况,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

这段时间像是个“观察期”,保险公司需要看看你是不是在购买保险之前就有相关的健康问题。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利益条款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利益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防癌疾病保险利益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防癌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防癌疾病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期间满期年龄分为六十、七十和八十周岁三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满期年龄。

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满期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第四条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第五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癌症确诊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癌症,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癌症确诊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癌症,本公司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 给付癌症确诊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该项责任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二、特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本公司按上述第一款的约定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癌症确诊保险金时,若该被保险人所患本合同所指的癌症同时也为本合同所指的特定癌症,本公司再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特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该项责任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三、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轻症癌症,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轻症癌症,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国寿防癌组合新产品宣导-文档资料

国寿防癌组合新产品宣导-文档资料

国寿附加防癌两全保险
28天-60周岁 满期返还 所交保费100% 60、70、80周岁
产品介绍
防癌组合 防癌主险+两全
1、癌症确诊金(100%) 2、轻症癌症(+30%,只给付一次,10万为限)【皮肤癌、原位癌】 3、特定癌症(+30%)【前列腺癌、肺癌、乳腺癌、宫颈癌、白血病、骨癌】
如已经给付或应给付癌症确诊保险金,不再承担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的责任。
产品介绍
防癌组合
禁止销售区域
18个癌症高发区域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江苏省启东市、江 苏省大丰市、浙江省嘉善县、浙江省海宁 市、云南省宣威市、云南省个旧市、河北 省石家庄赞皇县、河北省邯郸涉县、河南 省许昌市、河南省林州市、陕西省华县、 辽宁省庄河市、山东省临朐县、福建省长 乐市、江西省靖安县、海南省隆回县、海
8、低投入、高保障
产品介绍
防癌组合
示例
30岁男性,投保防癌组合,保额10万元,保险期间至80周岁,选择20 年交,年交保费为1840元。保障责任如下: 假设一: (1)先患轻症:给付3万元; (2)再患癌症(正好属于特定):给付13万元; (3)满5年后身故:给付2万元*5年=10万元 假设二: (1)健康生存至80周岁(或患轻症后康复,先赔3万元),满期返还 所交保费100%,即3.68万元
产品介绍
主要卖点
防癌组合
1、中国人寿产品专家潜心多年设计的首款癌症专属产品
2、分红类、重疾类产品最完美的附加补充型产品 3、承担社会责任,直面癌症风险,国寿惠民第一险
4、保障范围广,涵盖轻度、普通和特定癌症
5、康复金设计,解决癌症护理困扰,最具人性化设计 6、主附险组合,满足消费者返本需求
7、豁免保费,免除后顾之忧

人寿防癌险理赔流程

人寿防癌险理赔流程

人寿防癌险理赔流程一、发现患癌之后。

要是发现自己得了癌症,肯定心里特别慌。

不过别担心呀,咱们买了人寿防癌险呢,这时候就可以开始着手理赔啦。

你得赶紧把自己的病历啥的都收集好。

病历就像是你生病的一个小传记,上面写着你啥时候开始不舒服的呀,做了哪些检查,医生初步判断是啥情况等等。

这可是超级重要的,就像我们出门要带钥匙一样,没有它可不行。

还有那些检查报告,像CT 啊、病理报告之类的,这些都是能证明你确实得了癌症的关键证据呢。

二、联系保险公司。

这时候你就要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啦。

就像给老朋友打电话聊天一样,别紧张。

告诉他们你买了他们家的防癌险,现在生病了,要申请理赔呢。

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会很耐心地告诉你接下来要做什么。

你可以把自己的保单号准备好,这样工作人员就能很快地找到你的保险信息啦。

在打电话的时候呢,要把自己的病情大概说一下,不过不用担心说得太详细,后面还有很多机会补充信息的。

而且呀,你要是有啥问题也可以在这个时候问,比如理赔大概要多久呀,需要准备哪些特别的材料之类的。

三、提交理赔申请材料。

打完电话之后呢,就要开始准备提交理赔申请材料啦。

这就像是我们上学的时候交作业一样,要把材料准备得整整齐齐的。

除了前面说的病历和检查报告,可能还需要你的身份证复印件,这个是为了证明你就是投保人本人呀。

如果是家人帮忙办理的话,可能还需要授权委托书之类的东西呢。

把这些材料都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整理好,就可以提交啦。

有的保险公司可以线上提交,那就方便多啦,就像发个邮件一样简单。

要是只能线下提交的话,就找个时间把材料送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地点就好啦。

四、保险公司审核。

材料提交之后呢,就轮到保险公司审核啦。

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点时间,就像我们等快递一样,心里会有点小期待又有点小着急。

保险公司会有专门的人来仔细查看你的材料,看看是不是符合理赔的条件。

他们会检查病历是否完整,检查报告是不是能明确证明是癌症。

如果材料有啥不清楚的地方,他们可能还会联系你或者你的医生进一步核实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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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内容填写要求
险种 名称 保额 保费 保险 期间
由投保人根据 保险条款选择 填写:康终在 “保险期间” 处勾选“终身 ”;防癌险及 附加两全填写 “至×岁”
交费 期间
填写险种的
准确名称
填写对应险 种的投保金 额和保险费
由投保人根 据条款选择 填写“年” 或“至×× 岁”两种类 型
《个人保险投保单》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
重大疾病保 险金
1.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确诊轻症重大疾病,合同终止,退还 所交保费(不计利息); 2.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确诊轻症重大疾病,合同终止,按基 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3.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180日限制。
身体高度残 疾保险金
1.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合同终止, 退还所交保费(不计利息); 2.因前述以外情形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 额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1.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合同终 止,按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人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疾 病身故,本合同 终止,按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合同终止,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国寿附加防癌两全保险
1.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18周 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按 本附加合同所交保费(不计利息)或本附加合同 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 本附加合同终止,按本附加合同所交保费(不计 利息)的105%或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 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且未 发生主合同约定的癌症确诊,本附加合同终止,按
与主险一致 与主险一致
交费期间
销售规则
1.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及国寿附加防癌两全保险交费方式为10年或20年交; 2.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不单独销售,仅限新投保长险进行组合销售(本实务 以康终2012版为例),与其组合的长险必须为10年及以上交费方式且年 缴保费不能低于2000元,试销期间不能低于1500元。分红险年缴保费规 定:韶关城区(含曲江)不能低于5000元,其他县域不能低于3000元。 3. 国寿附加防癌两全保险为国寿防癌疾病保险的专属附加险,仅可附加在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上进行投保。 4. 针对同一被保险人,防癌疾病保险的基本保额只能在5万、10万和15万 当中三选一
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
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后确诊癌症,按以下约定给付癌症 康复保险金: 1.被保人确诊后30日仍生存,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癌症康复保险金, 首次给付癌症康复保险金后,若被保人生存至本合同癌症确诊日的 年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癌症康复保险金,直至累计 给付达到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终止; 2.若被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初次确诊癌症,且保险期间届满后被保人仍 继续符合约定的癌症康复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将继续给付癌症康复 保险金,直至累计给付达到基本保险金额。
所需单证
《电子投保确认书》(1137) 《销售人员报告书》(1174)
《个人保险投保单》
客户信息填写要求
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需要 按投保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实际 情况如实填写,且与所提供的有效证件中信 息务必保持一致。对于姓名中含有不常用的 生僻字,可要求客户加注拼音。 2.国籍:按实际情况勾选“中国”或者“其 它”,如勾选了“其它”,需在横线上具体 写明国籍。 3.证件类型和证件有效期:境内居民的“证 件类型”须为“身份证”,并对应填写身份 证号码,外国公民投保时 “证件类型”为 “护照”,港澳台客户投保时应提供来往内 地通行证,证件类型”为“其他”,填写时 应与所提供证件上的号码保持一致。同时务 必填写证件有效期。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
癌症确诊保险金
1.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确 诊癌症,合同终止,退还所交保费(不计 利息); 2.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后确 诊癌症,按基本保险金额100%给付癌症 确诊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给付以一次 为限。
保险责任
特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
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后所确 诊癌症也为特定癌症时,除100%给付癌症 确诊保险金外,再按保险金额的30%给付特 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给 付以一次为限。 1.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确 诊轻症癌症,合同终止,退还所交保费 (不计利息); 2.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后确 诊轻症癌症,按基本保险金额30%给付轻 症癌症确诊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 3.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10万元。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组合承保规则
投保规则
产品名称 投保范围 保险期间 交费方式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 国寿防癌疾病保 国寿附加防癌两全保 病保险(2012版) 险 险 28天至60周岁 28天至60周岁 60岁、至70岁、 至80岁 年交 3、5、10、20年 28天至60周岁
终身
与主险一致
年交、月交 10、20年
保险期间勾选 终身
勾选定期,并填 写至多少岁
仅可附加在国寿防癌 疾病保险上进行投保
保险期间与主 险一致
《电子投保确认书》
正确填写投保事项,务必慎重填写电子投保单的唯一标 识码,标识码作为投保单号与电子投保确认书号绑定的 唯一标识。
标识码由系统生 成,需抄录系统 生成的标识码, 确保无误
与电子投保单 申请日期一致身故保险金源自保险责任满期保险金
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 给付满期保险金。
单证使用及填写
纸质投保
采用填写纸质投保单方式投 保的,需回公司柜面完成受 理录入。
所需单证
《个人保险投保单》(1169)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1160) 《销售人员报告书》(1174)
国寿E 家
由销售人员直接在国寿E家 系统录入投保信息
癌症康复保险金
保 险 责 任
豁免保险费
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后初次确诊癌症,若确诊日在本合 同交费期间内,则豁免被保险人癌症确诊日以后的本合同的保险费,视 同投保人交纳了癌症确诊日以后的本合同的各期保险费。
1.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 故,合同终止,按所交保费(不计利息)或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 故保险金; 2.被保人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 保险金: (1)被保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 本合同终止,按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所交保费 (不计利息)的105%或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 险 责 任
1.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确诊特定疾病,不承担给付责任,合 特定疾病保 同继续有效; 2.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确诊特定疾病,按基本保险金额20% 险金 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10万元,合同继续有效; 3.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180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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