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信息化管理办法
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

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1. 引言2. 目标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的高效、精准和规范化,提高财务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3. 原则信息化先导财务信息化工作应当与企业发展战略相一致,并在企业战略的指导下进行规划和实施。
统一标准建立统一的财务信息化标准和规范,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一致性。
保密性与安全性严格保护财务信息的保密性,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培训与提升加强财务信息化人员的培训和提升,提高其信息技术和财务管理水平。
持续改进根据实际情况,持续优化和改进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4. 职责4.1. 财务信息化部门财务信息化部门是负责财务信息化管理的专门部门,其职责包括制定财务信息化规划和策略,为企业的财务决策提供支持和参考。
设计、开发和维护财务信息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
培训和指导其他部门人员使用财务信息系统,并解决实际操作中的问题。
监督和检查财务信息化工作的落实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4.2. 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财务信息化部门的工作,负责提供财务信息化工作所需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做好部门人员的培训和使用财务信息系统的指导工作。
及时报告财务信息化工作的进展和问题。
4.3. 员工准确录入和更新财务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遵守财务信息保密规定,保护财务信息的安全性。
及时反馈财务信息化系统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5. 实施事项5.1. 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根据企业的需求,选择适合的财务信息系统,并进行系统的规划、建设和测试。
确保财务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修复系统故障和漏洞,保证财务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定期进行系统备份和数据恢复的测试,确保系统数据能够有效恢复。
不断优化和改进财务信息系统,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用户体验。
5.2. 数据录入和管理建立财务数据的录入规范和流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

财务信息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安全和内控的建设,规避信息安全风险,规范所有财务信息系统使用者的操作,确保各财务应用系统运行的稳定以及系统相关数据的完整、保密和可靠,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财务信息化相关系统,包含用友U8和T3财务系统各业务模块,网报系统等。
第三条针对财务信息化相关系统日常维护、用户账号管理等操作,设立以下系统岗位:系统管理岗(即“系统管理员”)、用户权限审批岗、用户权限审查岗;(一)系统管理岗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财务帐套的新增、减少及变更的上报;2、负责组织岗位的创建、变更和删除;3、负责用户账号及对应权限的创建、变更和删除(禁用);4、其他与信息化系统操作有关的管理工作;(二)用户权限审批岗的主要职责是对用户账号及对应权限的创建、变更和删除(禁用)申请进行审批。
用户权限审查岗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兼任。
(三)用户权限审查岗的主要职责是定期对应用系统账号进行审阅。
针对同一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在分配职责时应注意以下职责的分离:系统管理岗和用户权限审批岗应职责分离;系统管理岗和用户权限审查岗应职责分离。
第四条信息化系统用户账号及权限日常管理流程如下;(一)用户账号由系统管理岗统一管理,统一创建和变更。
1、创建和变更流程如下:用户账号创建和变更申请人填写《用户权限申请(变更、禁用)表》,将该申请表报用户权限审批岗审批;用户权限审批岗对该申请表审批通过后,将该申请表转交应用系统管理岗;系统管理岗在系统中创建账号和进行相应授权。
2、用户调职和离职时应对用户账号禁用,流程如下:用户调职和离职时填写《用户权限申请(变更、禁用)表》,将该申请表报用户权限审批岗审批;用户权限审批岗对该申请表审批通过后,告知系统管理岗在系统中禁用该用户账号。
(二)用户权限审查岗应定期(如每季度)对应用系统账号进行审阅,确认所有不再使用的账号已被禁用(或删除),所有在使用账号权限设置得当。
用户权限审查岗在审阅完毕后应填写《用户账号定期检查记录表》。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财政部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结合财政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
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立项的金财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和列入部门预算的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部门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包括。
机房建设或改造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开发购置费、安全建设费、系统集成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前期工作费、设计费、咨询费、监理费、招标费、培训费以及项目预备费等。
第四条部门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包括。
机房建设或改造费、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开发购置及实施费、安全建设费、测试费、系统集成费、运行维护费、网络租费、会议及培训费、信息购置费、专家评审费、委托代理费、资料印刷及光盘刻录费等。
第五条办公厅负责管理部门项目经费;信息网络中心负责管理工程项目经费。
第六条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项管理原则。
部门项目经费按照《财政部机关本级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财办发[xx]27号)相关规定管理;工程项目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建设经费,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xx]394号)管理。
(二)专款专用原则。
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三)预算控制原则。
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开支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年度经费预算执行。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七条预算编报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办公厅将信息办审核确定的年度项目计划编入财政部部门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预算编制遵循的原则是:(一)按照年度内实际可完成的工作量安排预算;(二)不突破项目开支范围,遵循国家和部门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三)跨年度支出要分年度纳入预算,年度预算只编报当年支出;(四)优先动用结余资金。
第八条预算批复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后,办公厅将部门项目预算批复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信息办秘书处和部内相关单位;将工程项目预算批复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信息网络中心。
财务咨询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

财务咨询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加强本财务咨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与信息化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等。
二、信息化管理组织与职责1. 设立信息化管理小组,负责统筹公司信息化工作。
小组成员包括信息技术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等。
信息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维护和升级等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需求的提出和相关工作的协调。
2. 信息化管理小组的职责包括:制定和完善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
评估和审批信息化项目的建设方案。
协调解决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信息系统规划与建设1.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制定信息系统的规划,明确系统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
2. 信息系统建设应遵循标准化、规范化的原则,确保系统的兼容性和可扩展性。
3.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应进行充分的需求调研和分析,确保系统功能满足业务需求。
例如,在建设财务管理系统时,要详细了解财务核算、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需求。
对于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要重点关注客户信息管理、业务跟进、服务反馈等功能。
四、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1. 建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制度,明确系统运行维护的责任和流程。
2. 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和解决系统故障,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例如,每天对服务器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异常日志和性能瓶颈。
每周对网络设备进行巡检,确保网络畅通。
3. 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的备份和恢复测试,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五、信息安全管理1.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的责任和措施。
2. 采取技术和管理手段,加强对信息系统的访问控制、数据加密、病毒防护等安全防护措施。
例如,设置严格的用户权限,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敏感数据。
安装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防止外部攻击。
国有企业财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细则模版

*财务信息化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财务信息化各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财务信息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主要规范财务信息化各系统主机设备、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系统软件的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各级单位。
第二章设备安全第四条各单位应将财务信息系统服务器纳入计算机机房进行统一管理,制定计算机机房管理办法,对机房环境、设备、人员出入等进行管理。
第五条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物理受控的范围内,进行必要的物理固定,并对其进行规范标识。
第六条双机热备的设备要定期(至少半年一次)激活备用服务器,测试接替主服务器服务的功能。
第七条应对磁带机等备份设备进行安全检测和管理,包括:(一)定期(至少每季一次)检查其可靠性;(二)定期(至少每季一次)清洁和检查磁带机,以确保其正确操作。
磁带存储应放置在远离磁性设备的无尘安全位置;(三)备份磁带保存地点的设置,应该考虑免遭偷窃、蓄意破坏等;(四)正确保存磁带。
盒式磁带的磁带卷轴要垂直放置,与驱动器接触的边朝下。
第三章网络安全第八条各单位应在与外部网络连接的接口边界处部署防火墙等安全设备以保证网络安全,绘制与当前运行情况相符的网络拓扑结构图,报*信息部门备案。
第九条整个网络系统须划分为相对独立的安全域,通过对安全域的边界防护和安全域内的统一安全管理来实现安全域内的网络安全。
安全域划分后,域间的互相访问要进行严格的访问权限控制。
第十条来自安全域外部的访问必须对用户进行身份认证,保证只有可信的和合法的用户才能访问网络系统。
第十一条严格控制远程访问,并且保证远程访问的安全。
第十二条严格规定使用拨号的范围、时间和方式,并对拨号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三条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对网络设备进行安全扫描,检测未授权的行为,检测网络配置和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第十四条对发生的异常网络事件日志进行存档,以便为审计提供资料。
第四章操作系统安全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对财务信息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进行安全配置,包括:(一)设置操作系统管理员帐号和口令;(二)设置操作系统用户帐号和口令;(三)输入错误密码5次以上,锁定该用户账号;(四)禁用不必要的用户和用户组。
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化系统管理工作,保证财务信息系统持续健康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和集团制度3.2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信息系统是以共享平台为核心,配套资金管理、预算管理、财务核算、合并报表、电子影像、电子档案等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完成集团财务服务工作,为集团财务管理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
第三条财务信息系统管理的目标是保障财务信息系统正常运行,保证业务应用的连续性和安全性,保证数据和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支持集团及各接受服务单位业务发展。
第四条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原则是高效、安全、稳定。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董事会职责:(一)审批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二)审批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管理体系;(三)审批公司财务信息系统发展规划。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职责:(一)审议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审批相关配套实施办法;(二)审议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管理体系;(三)审议公司财务信息系统发展规划;(四)审批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二次开发和后续升级需求和方案;(五)审批财务信息系统管理相关日常事项。
第八条公司技术支持部负责财务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基本职责是:(一)组织制订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及相关配套实施办法,经批准后实施;(二)组织制订公司财务信息系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二次开发和后续升级需求和方案;(四)统一管理财务信息系统、会计科目维护、主数据维护、操作员权限设置、数据备份等工作;(五)组织各接受服务单位财务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系统培训工作;(六)牵头做好与财务信息系统软件提供商等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排除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公司委托云南能投信息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产公司”),作为财务信息系统相关的财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数据、硬件等服务提供工作。
食堂财务信息化管理规定

食堂财务信息化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加强食堂财务管理,提高食堂财务工作效率,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食堂所有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
3. 信息化管理要求3.1 财务核算食堂的所有财务核算工作应全部通过财务信息系统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3.2 资金管理食堂的所有资金流动应通过财务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3.3 成本控制食堂应通过财务信息系统对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
4. 信息化管理流程4.1 财务核算流程1. 发生财务事项时,相关人员应在财务信息系统中进行记录。
2. 财务人员根据记录的信息进行核算,生成财务报表。
3. 财务报表应经过相关负责人审批后,进行后续的资金支付或收入确认等工作。
4.2 资金管理流程1. 食堂的所有资金流动应在财务信息系统中进行记录。
2. 财务人员应定期对资金流动情况进行核对,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3. 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4.3 成本控制流程1. 食堂应通过财务信息系统对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
2. 财务人员应定期对成本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3. 食堂管理层应根据财务人员的分析和建议,进行成本控制决策。
5. 信息化管理培训与监督食堂应定期组织财务信息化管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信息化管理能力。
食堂应设立财务信息化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6. 附则本规定由食堂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食堂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如有违反,将按照食堂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高校财务制度管理办法

高校财务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财务管理,统一财务制度,保障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校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和监测。
第四条高校财务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健全规章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五条高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
第六条高校应健全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建立财务数据共享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
第七条高校应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
第八条高校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风险的监测和预警。
第九条高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管理行为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高校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十一条高校应根据经费预算编制计划,合理确定每年的经费预算。
第十二条高校应制定预算编制方案,明确预算编制的标准和程序。
第十三条高校应加强经费预算执行监督,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高校应及时调整经费预算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资金。
第十五条高校应建立经费预算执行考核制度,加强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财务管理信息化第十六条高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财务管理的电子化和网络化。
第十七条高校应加强对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和更新,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高校应建立完善的财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间财务数据共享。
第十九条高校应建立财务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性。
第二十条高校应加强对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培训,提高员工的信息化水平。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二十一条高校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风险的监控和防范。
第二十二条高校应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文件,明确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程序。
第二十三条高校应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监督,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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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的管理,推进公司财务信息化工作进程,逐步实现财务信息化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财务信息化系统是指所有对财务及其相关数据进行收集、传送、处理、管理和存储的各个系统的总和,包括用于会计核算、全面预算、成本(物流)管理、资金管理和决策支持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及承载软件系统的硬件网络系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下属各相关单位。
第二章岗位及权限管理
第四条公司根据需要在各单位合理设置财务信息化岗位并配备相应的岗位人员,明确各岗位的职责。
各单位要为财务信息化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条件。
公司按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设定信息化主管(信息化主管由财务部分管财务信息化实施工作的人员担任)、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财务信息审查员、档案管理员等岗位,并确保各岗位之间相互牵制。
第六条建立岗位权限管理制度
一、公司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明确划分财务信息化岗位操作权限;岗位权限包括功能权限和数据权限,各岗位应根据其工作内容制定权限标准,确保做到相互牵制。
1、“报表封存”、“账务月结”等功能权限由信息化主管亲自负责,“记账”与“取消记账”等功能权限应由专门人员负责;
2、对会计信息真实性有重大影响的功能权限,如“历史数据调整”、“数据恢复”、“凭证删除”等特定操作权限,不得作为任何岗位的永久性权限,只能限定由信息化主管或系统管理员在特定情况下使用。
二、建立财务信息系统岗位权限的管理办法及管理流程,主要内容包括:
1、权限的分配必须经过授权程序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临时性的赋予某岗位职责以外的权限应按规定审批,并明确期限;
3、财务信息系统所有用户必须按岗位职责进行权限分配,不相容职责岗位的权限应分离。
第七条系统用户管理制度
1、制定系统用户增加及变更管理程序,所有用户的增加、变更、删除都应经财务信息化主管审核,报总会计师批准后,由系统管理员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2、确保所有用户的操作权限与其岗位相适应;
3、确保所有操作员都有独立用户和岗位权限,不得设置公共的用户。
第三章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八条公司严格执行财务信息化标准代码及编码规则,并遵守标准化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九条明确财务信息化标准管理的归口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标准代码的统一。
第十条建立单位内部标准化代码审批流程。
需要增加会计科目、会计报表的,由操作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财务部负责人签署意见,信息化主管同意,由系统管理员增加。
第四章操作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业务操作基本要求
1、财务信息系统初始化设置必须符合会计制度和标准化要求,且经过相应的审批。
初始设置由系统管理员操作,一般在年度内不进行修改变动;
2、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规范的账务处理流程,所有凭证都要经过审核;确保账账、账表相符;
3、建立完善的凭证审核流程;
4、凭证录入和审核人员按规定权限操作,录入人员不得进行数据复核,复核人员不得进行数据录入,发现凭证录入错误应通知该凭证的录入人员修改;
5、操作人员完成操作或临时需要离开计算机时应退出财务信息化程序,以避免其他人员利用已登录操作人员的信息进行非法操作;
6、用于财务信息化的硬件和软件只有操作员才能上机操作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上机操作;
7、建立财务业务信息一体化后,涉及采购、销售、出库、发票及回款等业务的相关凭证,应由业务部门输入的单据自动生成,不得手工录入。
第十二条日常业务处理制度
1、任何登记入账的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制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编号必须连续;
2、要建立日清月结制度,及时反映和记录交易。
为保证数据及时查询,当天发生的业务尽量当天登记入账。
应保证每月至少核对一次总账和明细账;
3、已录入的会计凭证不允许删除。
对于错误的凭证,只能采取修改的方法;。
第十三条数据报送管理制度
为确保上报数据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公司建立并完善数据报送管理制度。
每日发生的业务要在当日及时登记入账,月度报表必须结账后采用系统公式自动生成;不得手工录入和修改数据,结账后不能采取倒记账的方式录入、修改本月凭证;汇总报表必须是通过报表汇总功能汇总。
第五章财务信息系统软、硬件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1、系统管理员负责实施系统维护,主要包括对硬件、软件和数据的维护。
(1)各单位应建立系统维护监督机制。
系统维护工作中严禁单人操作,确定系统管理员的同时,须指定维护监督人;以保证系统的安全;
(2)系统管理员除在系统升级、系统维护外。
不能对系统数据库进行任何操作,各单位可通过建立系统操作日志、密码分管等方式对系统管理员的操作进行监控。
2、建立维护记录和报告制度。
维护人员应对每次维护进行详细记录并按规定予以上报;内容包括:维护目的、维护措施、时间、维护人和监督人签字等。
3、系统升级和加装程序补丁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实施,实施前要报信息化主管批准。
第十五条软件的维护与管理
1、财务信息化软件系统包括应用系统及操作系统;
2、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禁止操作人员擅自拷贝、升级、修改、删除系统软件,禁止操作人员擅自改变系统软件的环境配置或更换系统软件,未经允许禁止安装其他软件;
3、财务信息化系统软件的安装与升级及系统维护必须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实施,同时作好相应记录;
4、各单位信息化系统软件运行或软件操作中发生故障,由系统管理员现场解决,现场无法解决的,系统管理员应及时联系软件供应商负责解决。
第十六条硬件的维护与管理
1、财务信息化硬件系统包括财务信息化专用网络线路、服务器、计算机、
打印机、不间断电源等;
2、财务信息化计算机应实行专机专用,严禁非业务人员操作财务信息化计算机。
第六章系统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建立财务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确保操作人员、设备及财务数据上报流程符合保密要求。
为确保公司财务及相关业务数据的保密性,公司对所有的重要信息进行密级划分,包括书面形式和电子媒介形式保存的信息。
根据信息的重要性程度和泄密风险损失等划分标准;将信息分为机密类、秘密类和一般类等,并建立不同类别信息的授权使用制度。
第十八条建立财务信息系统数据备份制度
1、数据备份由专人负责,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2、必须在系统中设置数据库每天自动备份;并且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数据自动备份程序运行情况;
3、每星期对数据进行异地备份。
每月至少刻一次光盘;
4、对系统备份介质定期做备份数据恢复测试,并保留恢复测试的记录;
5、数据备份光盘标识应清楚;包括注明账套、时间、备份人等。
备份光盘应按正式会计档案予以管理。
归档后应定期复复制。
光盘存放环境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九条财务信息系统口令管理办法
1、财务信息系统用户口令使用及设置规则,系统用户初始口令由系统管理员设置后下发每位用户,由用户自行修改后反馈给系统管理员备案;
2、系统管理员密码最小长度不少于7位,编码由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中两者以上进行组合,至少每月更新一次并且有更新记录;
3、系统操作员应当在权限范围内进行操作,不得利用他人的口令和密码进入软件系统。
更换操作人员或密码泄密后,必须及时更改密码。
操作人员如果离开工作现场;必须在离开前锁定或退出已经运行的程序;防止其他人员越权操作或散发不当信息。
第二十条建立病毒防护制度,各单位必须配置经国家有关部批准使用的查毒杀毒软件,定时对服务器和终端进行查毒杀毒并升级,同时留有工作记录。
第二十一条公司配备安全管理员和安全审计员,独立检查信息系统安全策略的执行情况。
第七章财务信息化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单位的会计档案包括保存在存储介质(硬盘和软盘)上的财务信息系统数据库文件和以书面形式存放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
存储介质上的会计文件必须按规定及时打印输出书面形式,未打印之前不得删除。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年终结账后必须将所有凭证、贴页及报表打印输出,经会计主管签字后方可存档;其中会计报表还必须有总会计师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从财务信息系统直接打中输出的凭证、账页及报表必须按程序打印输出,并经盖章签字后存档;
3、磁盘形式的会计档案应永久保存;其他形式的会计档案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磁盘形式的会计档案使用遵守会计档案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