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管理规定
公司银行保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银行保函业务的管理,保障公司及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降低风险,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成员单位办理银行保函业务。
第三条公司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银行业务规范进行操作;(二)风险控制原则:加强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控,确保公司及成员单位的风险可控;(三)效率原则: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确保保函及时开具;(四)保密原则:对保函业务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四条公司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包括:(一)履约保函:为保证合同履行,由公司或成员单位向银行申请开具的保函;(二)投标保函:为保证投标活动顺利进行,由公司或成员单位向银行申请开具的保函;(三)信用证保函:为保证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支付,由公司或成员单位向银行申请开具的保函;(四)其他银行保函:经公司审批,根据业务需要,由公司或成员单位向银行申请开具的其他保函。
第三章业务流程第五条银行保函业务流程如下:(一)申请:公司或成员单位根据业务需求,向财务部门提出银行保函申请;(二)审批: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三)签订合同:经审批通过的申请,财务部门与银行签订保函合同;(四)支付保函费用:公司或成员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函费用;(五)开具保函: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开具保函;(六)保函到期:保函到期后,公司或成员单位应及时办理保函撤销手续。
第四章风险控制第六条公司银行保函业务风险控制措施如下:(一)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保函业务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二)完善风险预警制度:对潜在风险进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三)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流程合规、透明;(四)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模版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银行国内保函业务,加强风险管理,保护银行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业务范围银行国内保函业务是指银行在经费汇和财务担保方面向客户提供的保函业务。
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的种类包括:标准保函业务、非标准保函业务、临时保函业务、保函代理业务等。
第三章业务流程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的业务流程如下:(一)双方签署合同并确认合同履行期;(二)客户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方式将保证金存入银行指定账户;(三)银行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事由、条件等发出保函;(四)业务到期日,银行根据保函约定的内容履行相关义务。
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可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适当调整和完善。
第四章授信管理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的授信管理应当遵循风险可控、审慎经营、合规经营的原则。
银行应当严格审慎按照内部授信审批程序,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客户的授信额度,并将授信额度及使用情况纳入银行内部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分类监管。
第五章风险管理(一)业务风险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的业务风险主要包括付款风险、诈骗风险、清偿风险、保函本身设计缺陷风险、条款灰色地带风险等。
银行应当采取措施强化业务风险管理。
具体包括:1. 风险识别和评估。
银行应当对保函业务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并实施相应控制措施。
2. 严格风险控制。
银行对保函的开立应当严格控制,对客户的信息和资料采取多重验证及认证,保证确实存在如实描述的业务背景及交易基础的真实性。
(二)信用风险银行国内保函业务存在的信用风险包括利用保函代替资信、盗用企业名义开立保函等。
银行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控制信用风险。
具体包括:1. 授信审批应从严。
严格按照内部授信审批程序,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授信额度合理。
2. 掌握客户的真实资产状况。
银行应当在授信阶段了解客户真实的资产状况,防范客户卷款逃走。
3. 制定动态监控、管理措施。
实行动态监控、管理措施,及时监测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情况以及相关信息变化,及时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银行保函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银行保函,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在国内外贸易、工程承包、融资租赁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银行保函的法律规定,对于保障各方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银行保函的定义、种类、法律性质、效力、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我国银行保函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银行保函的定义银行保函,是指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具的,承诺在申请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由银行承担一定金额的赔偿责任的一种书面担保文件。
三、银行保函的种类1. 信用保函:银行根据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出具的承诺在申请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由银行承担一定金额的赔偿责任。
2. 履约保函:银行根据申请人的履约能力,出具的承诺在申请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由银行承担一定金额的赔偿责任。
3. 付款保函:银行根据申请人的付款能力,出具的承诺在申请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由银行承担一定金额的赔偿责任。
4. 担保保函:银行根据申请人的担保能力,出具的承诺在申请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由银行承担一定金额的赔偿责任。
四、银行保函的法律性质1. 合同性质:银行保函是一种合同,银行与申请人、受益人之间就保函的出具、履行、解除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2. 担保性质:银行保函具有担保性质,银行在保函有效期内,对受益人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3. 独立性质:银行保函具有独立性,不受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合同关系的影响。
五、银行保函的效力1. 合同效力:银行保函作为合同,其效力受到合同法的规定。
2. 担保效力:银行保函具有担保效力,银行在保函有效期内,对受益人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3. 独立效力:银行保函具有独立效力,不受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合同关系的影响。
六、银行保函的法律责任1. 银行的法律责任:银行在保函有效期内,如申请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银行应根据保函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 申请人、受益人的法律责任:申请人、受益人在银行保函中的权利、义务,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三篇

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三篇篇一: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为规范非融资类人民币保函业务管理,防范业务风险,促进人民币保函业务健康发展,总行制定了《XX银行非融资类人民币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规范非融资类人民币保函业务管理,防范业务风险,促进人民币保函第二条非融资类人民币保函(以下称人民币保函)是指银行应保函申请人的要求,向保函受益人出具的、同意在保函申请人不履行某非融资类交易项下责任或义务时,承担一定人民币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承诺。
保函种类包括贸易、工程项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及维第三条出具人民币保函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或工程建设项目为依据。
第四条办理人民币保函业务的分支机构必须经上级机构授权,未经授权不得办第五条人民币保函业务纳入客户统一授信制度管理。
第六条申请办理人民币保函的客户应当是依法成立的企、事业法人,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受理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二)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合同、工程建设合同或协议、标书等;(三)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第七条申请开立人民币保函时,保函申请人应向受理行提供以下资料:(一)保函申请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保函申请人名称、地址、业务联系人及电话;2.保函受益人名称及地址;3.被担保合同号、标号或项目名称等;4.合同总金额;5.保函金额;6.保函种类;7.保函有效期限;8.保函申请人的有效签章。
(二)证明保函交易背景的合同、协议、标书等;(三)保函申请人上两年度和本年度当期财务报告;(四)根据本办法规定需要提供的反担保合同;(五)按规定需要被授权客户提交的有关授权文件;第八条保函申请人开户行受理客户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由一级分行、总行直接受理客户申请。
第九条办理人民币保函业务,应按照客户信用等级收取一定比例人民币保证金或等值的外汇保证金。
aaa级客户可以免收保证金;aa级客户的保证金在保函金额的10%(含)以上;a级客户的保证金在保函金额的30%(含)以上;bbb级(含)以下客户必须存足保函金额100%的保证金。
银行履约保函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银行履约保函,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它是指银行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出具的书面担保,保证申请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银行履约保函的法律规定,对于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银行履约保函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银行履约保函的定义与特点(一)定义银行履约保函是指银行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出具的书面担保,保证申请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当申请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银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特点1. 法律性:银行履约保函具有法律效力,对申请人和受益人具有约束力。
2. 信用性:银行履约保函是银行信用的体现,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为申请人提供担保。
3. 独立性:银行履约保函是独立的担保文件,与主合同无关。
4. 不可撤销性:银行履约保函一旦出具,不得随意撤销。
5. 无条件性:银行履约保函对受益人而言,是无条件的担保。
三、银行履约保函的法律规定(一)银行履约保函的设立1. 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当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合同内容合法、有效。
2. 设立程序:申请人向银行提交书面申请,银行审核后出具履约保函。
3. 保函内容:保函应当包括申请人、受益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违约责任等。
(二)银行履约保函的效力1. 法律效力:银行履约保函具有法律效力,对申请人和受益人具有约束力。
2. 证据效力:银行履约保函可以作为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3. 损害赔偿:银行因申请人违约而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申请人追偿。
(三)银行履约保函的变更与解除1. 变更:银行履约保函的变更,需经申请人和受益人同意,并书面通知银行。
2. 解除:银行履约保函的解除,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申请人履行合同义务,经受益人确认。
(2)合同解除,经申请人和受益人协商一致。
(3)合同无效,经法院判决。
(四)银行履约保函的履行与追偿1. 履行:银行履约保函的履行,是指银行在申请人违约时,向受益人支付赔偿金。
银行出具保函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保函是指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具的,保证申请人在特定条件下履行某种义务或承担某种责任的书面文件。
银行出具保函是国际贸易、投资和金融活动中常见的信用工具,对于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经济贸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法律对银行出具保函有明确的规定,以下将详细阐述银行出具保函的法律规定。
二、保函的定义和种类1. 定义保函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具的,保证申请人在特定条件下履行某种义务或承担某种责任的书面文件。
2. 种类根据不同的业务领域和目的,保函可分为以下几种:(1)履约保函:保证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2)投标保函:保证申请人在投标过程中遵守投标规则,如中标后不撤销投标。
(3)预付款保函:保证申请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
(4)履约保证金保函:保证申请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
(5)关税保函:保证申请人按照海关规定,按时缴纳关税。
(6)信用证保函:保证申请人按照信用证条款,按时支付货款。
三、银行出具保函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人应当保证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按照债务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结算、信贷、担保、承兑、信用证、保函等业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业务,不得利用保函等信用工具进行非法融资。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不得违规出具保函。
农村商业银行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银行保函业务,保障银行和客户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农村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展的各类银行保函业务。
第三条定义银行保函是指农村商业银行应客户要求,向第三方出具的书面保证,承诺在客户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由银行代为履行或赔偿的金融产品。
第二章业务流程第四条业务申请客户需向农村商业银行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合同、资质证明等材料。
第五条审核与评估银行对客户的信用状况、合同执行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决定是否出具保函。
第六条签订合同经审核通过后,银行与客户签订保函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保函出具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出具保函,并及时通知客户和第三方。
第八条保函管理银行对保函进行跟踪管理,确保保函的执行与合同相符。
第三章风险控制第九条风险评估银行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每笔保函业务进行风险评估。
第十条风险防范银行应采取有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审查、保证金收取、反担保等,以防范风险。
第十一条风险监控银行应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对保函业务实施动态监控。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客户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银行代为履行或赔偿的,客户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银行责任银行未按照合同约定出具保函,或保函内容与合同不符的,银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办法解释本办法由农村商业银行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办法生效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六条修订本办法可根据业务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修订。
银行出具保函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保函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工程承包、项目融资等领域,具有保障交易安全、促进贸易发展的重要作用。
银行出具保函是保函业务的核心环节,其法律地位、适用范围、出具程序等均有严格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银行出具保函的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二、银行出具保函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担保。
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
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提供相应的担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条规定:“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提供担保。
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七)出具保函、信用证等担保业务;……”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保函业务管理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保函业务管理的通知》对商业银行保函业务的范围、出具程序、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三、银行出具保函的适用范围1.国际贸易领域在国际贸易中,银行出具保函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信用证项下银行保函:为进口商提供融资便利,保证出口商按照信用证规定履行义务。
(2)出口商为进口商提供的预付款保函:确保进口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
(3)出口商为进口商提供的关税保函:确保进口商按照规定缴纳关税。
2.工程承包领域在工程承包领域,银行出具保函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投标保函:确保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
(2)履约保函:确保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承包义务。
(3)预付款保函:确保业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
3.项目融资领域在项目融资领域,银行出具保函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融资保函:为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支付保函:确保项目资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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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管理规定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ICS备案号: Q/SE银行保函管理办法2012-4-16发布 2012-4-16实施上海思源输配电工程有限公司发布前言为规范公司在销售项目投标、销售合同谈判以及销售项目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法律文书中关于银行保函(以下简称“保函”)条款的评审与决策程序,明确各类保函的评审与决策权限,明确保函的开立、修改、理赔、注销、接收、索赔、退回、存档、统计分析、跟踪管理等工作流程,明确保函管理相关人员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有效降低保函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SEA3016-B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思源输配电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提出并管理。
银行保函管理办法1.目的为便于公司业务部具体操作和领导及时掌握保函状况,节约费用、杜绝漏洞,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公司银行保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销售项目投标、销售项目执行过程以及融资保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开具的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备用信用证、具有保证性质的安慰函及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类似文件和协议(以下简称“保函”)。
本办法项下保函包括以下五种类型:1、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为担保自身责任,通过银行开立的保函,包括国际承责保函和国内承责保函;2、上海思源输配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申请人,为担保自身责任,在合同执行地通过银行开立的承责保函;3、本公司或由本公司管理的海外营销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作为申请人,为担保自身责任,在合同执行地通过银行开立的本地承责保函;4、本公司及其母子公司作为受益人的受益保函。
5、融资性保函。
思源电气或输配电公司为担保子公司责任,代替子公司开具的保函业务不在本办法管理范围之内,应按照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对外担保管理规定办理。
3.定义本办法中的下列术语及定义应具有以下含义:承责保函:是指本公司或者母子公司为担保自身的责任、作为申请人,银行作为担保人向客户或第三方开立的、保证本公司或子公司履行某项义务的保函。
融资性保函:是指本公司根据融资银行的要求开立的,担保子公司、客户或其他第三方还款的保函,包括银行及非银行保函。
一般包括两类保函:1)银行为子公司单独设立信贷额度,而要求本公司提供子公司的还款担保,如内保外贷;2)项目融资中融资银行要求本公司或子公司承担一定比例的客户风险而开立的保函。
国际承责保函:是指本公司在海外(包括港、澳、台地区)销售项目的投标及销售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承责保函。
国内承责保函:是指本公司与国内总包商合作销售项目的投标及销售项目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承责保函。
受益保函:是指客户或第三方作为申请人,银行作为担保人向本公司或子公司开立的、本公司或子公司作为受益人的、保证客户或第三方履行某项义务的保函。
普通保函:是指主要条款、金额比例、效期、费率等关键要点符合保函一般惯例的承责保函。
普通保函的种类和具体特征如下:高风险承责保函:符合以下任一条或多条情形的保函是高风险承责保函:1、保函金额超过上述第项规定的普通保函的金额比例上限;2、保函有效期超过上述第项规定的普通保函规定的保函有效期,如敞口保函(见下文定义);3、保函格式与已经签署的合同附件要求不一致,并且比附件条件恶化,可能使本公司及母子公司处于不利地位;4、保函格式比普通保函要求苛刻或含有非正常条款,可能使本公司及母子公司处于不利地位,如规定客户可任意修改保函效期、保函可自由转让给第三方等;5、保函经延期后的合计有效期限超过三年。
敞口保函:是指未明确规定某一具体日期为到期日的承责保函,或者虽然规定到期日但有效期可以随时被展期的承责保函。
通常出现在履约保函格式内,如规定拿到初验(PAC)、终验(FAC)为保函到期日等。
非敞口保函:是指明确规定某一具体日期为到期日,且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更改有效期的承责保函。
4.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输配电公司业务部输配电公司业务部,及已注册的海外代表处及海外子公司,为开立保函的申请及责任单位;业务员根据业务需要,提出保函申请,并提供真实、准确及完整的背景资料,并负责已开立保函的跟踪管理、所属项目进展反馈、到期注销及其他相关事项。
部门经理需严格把关,并在保函申请表上签字审核。
输配电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监)分管副总对保函申请和有关条款进行复核并进行业务审批。
输配电财务部保函审核人员财务部保函审核岗位人员,为保函条款专业评审人员;负责商务合同中保函条款及格式审核、谈判,及保函开立前的初审及其他相关事项。
法务人员为保函相关会审人员;参与商务合同签订前保函格式的审核、保函开立过程中被定义为高风险保函的文本审核及其它相关事项。
输配电公司财务总监对保函条款及格式进行复核和审批,对高风险保函和融资性保函提出审批意见。
输配电公司总经理对保函业务进行审批,对高风险保函和融资性保函提出审批意见。
股份公司财务总监对达到一定金额的普通承责保函、所有高风险保函和融资性保函进行审批。
如有必要应提交董事长审批。
同时对融资性保函,根据需要,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负责信息披露等法定程序的履行及与对外担保事项相关的其它事项。
股份公司董事长对达到一定金额的普通保函和融资性保函,以及一定金额的高风险保函进行审批。
5.国际承责保函工作流程本公司作为申请人向客户及第三方开立、修改、索赔、注销国际承责保函时,须按照如下工作流程办理各项具体保函业务:国际承责保函的评审流程保函条款与格式作为商业合同的一部分,其评审与决策属于签约评审与决策的一部分,业务部和财务部应遵循事前评审原则,即对客户承诺接受保函条款之前,完成保函条款的评审。
业务人员就是否开立保函、具体保函条款等内容进行沟通和谈判,在沟通和谈判过程中,必须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利益,优化保函条款,控制保函带来的风险。
国际承责保函开立的审批流程需由公司开立的国际承责保函,由业务员填写《国际承责保函开立申请书》发起申请,并由规定的保函开立审批人进行审批,财务部负责审核申请人递交的资料并联系银行开立。
保函审批人由业务线审批人和财务审批人共同组成,两个审批决策人应在《国际承责保函开立申请书》上双签。
如果保函的两位审批决策人意见不一致,则升级到上一层级保函审批决策人决策,直至升级到公司董事长终裁。
1)财务部保函审核员,应负责判断保函是否属于高风险保函,如果为高风险保函,应逐级审批至股份公司财务总监或董事长。
2)保函金额超过50万美元(含50万美元)的普通保函,由股份公司财务总监决策。
3)金额超过20万美元(含20万美元)的高风险承责保函,报股份公司董事长决策。
4)对金额超过50万美元的普通保函和20万美元的高风险保函,除上述提到的保函开立要求外,业务员还需同时提供一份详细的《保函开立情况说明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a)项目背景;b)保函开立金额和保函效期;c)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风险分析、经营单位的项目执行计划及责任承担主体;d)经营单位预计撤销保函的时间点。
国际承责保函的开立5.3.1提交申请业务部业务员在各方完成《投标评审表》或《国际项目签约决策审批表》的保函风险评审意见后,启动保函开立流程,并最迟在保函要求开立之日前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保函开立所需资料和保函开立审批意见。
保函金额超过50万美元的(含50万美元),应在拿到标书的第一时间向财务部反馈和咨询。
5.3.1.1保函开立所需资料:业务员申请开立保函时应提供如下文件:1)《国际承责保函开立申请书》)2)《国际项目投标评审表》或《合同签约决策审批表》;3)保函格式;4)保函背景资料(投标保函即为标书,履约、预付款保函等为合同、PO、LOI等相关贸易背景资料);5)如财务部或领导需要,或者银行要求,须提供项目介绍和进展情况说明;6)其他相关资料。
如果项目发生延标或其他重要事项,申请部门应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财务部,如信息和资料提供不完全或不及时,导致银行不能按时开出保函,或保函开出后出现不应有的经济损失,责任由申请部门自负。
5.3.2开立保函财务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与资料进行审核,如资料无误,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如资料有疑点,应在24小时内反馈申请人或返回给申请人进行修正。
财务部根据标书或合同中规定的格式开立保函,若标书或合同中未作规定或客户对格式不做要求,财务部在与银行和申请人充分沟通后,按照公司利益最优原则,确定保函格式和开立银行。
如申请人提交的保函未取得审批决策人同意开具的审批意见,财务部有权拒绝按此格式开立保函,并提示业务员与客户沟通,修改保函条款。
在收到申请部人提交的齐备申请资料后,财务部负责及时从银行开出保函,及时跟踪保函开立情况。
保函开立后对保函复印存档,在保函系统登记保函信息。
5.3.3国际承责保函的修改银行保函开立后,根据客户要求或项目执行情况需对保函条款进行修改(如延长保函效期、增加保函金额等),由业务员填写《国际承责保函修改申请书》(见附表),在《国际承责保函修改申请书》上对有关项目进展情况及修改(尤其是展期)原因做出说明,并应该按照本制度第条的审批流程和规定提交给相应的保函审批决策人审批决策。
如原保函为金额大于50万美元的国际大额保函或者是延期后开立总时间超过三年,业务部在申请修改前还需要同时提供一份详细的《保函修改情况说明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a)项目当前执行状态;b)保函的金额、保函开立时间、保函修改原因说明;c)工程实施的可行性与风险分析、经营单位的项目执行计划及责任承担主体;;d)经营单位解决问题和撤销保函的时间点。
如果保函审批人不同意接受修改,须说明不同意理由。
由业务员与客户沟通,调整修改内容,并在调整修改内容后,重新发起保函修改申请并提交给保函审批决策人审批决策。
如果保函审批人同意接受修改,业务员需将附有审批人意见的《保函修改申请书》提交给财务部。
财务部负责与银行沟通,及时完成保函修改工作,并对保函修改件复印存档,同时在保函台账中登记保函相关信息。
5.3.4国际承责保函的索赔银行保函开立后,如果客户对担保行提出索赔要求,业务部需与客户、担保行沟通,了解客户索赔原因。
并在客户提出索赔要求后,24小时内向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部接口人提供相应信息。
由业务员负责与受益人协商撤销索赔,如果确认我司需要承担该保函项下的赔付义务,业务员需要提交《国际承责保函索赔报告》(见附表)至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确认,并提交公司法务人员对应出具调查意见。
在相关人员出具调查意见后,将《国际承责保函索赔报告》发送给财务部,在财务总监出具审批意见后,由财务总监提交股份公司财务总监和公司董事长出具审批意见。
如因人为原因,应调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