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理学中的法律信仰问题
法学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题库

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指南一、法理学1。
全球化与中国法律变革2。
法学的基本范畴研究3.论法律信仰的培养4.论西方法学流派(自然法学派、分析法学派、社会法学派、统一法学派等)5.论立法监督体制的完善6.论我国法律平等的理论与实践7.论我国法律监督8.论我国的司法原则9.论法学研究方法的革新10.论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之良性互动11.论文化传统对当代中国立法的影响12.论传统法律资源与法制现代化之关系13.论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法治社会中的作用14.法律程序的意义15.论法律移植16.权力与权利关系研究17.纠纷的解决原理18.司法中的正义问题19.法与利益20.论传媒与司法的关系21.论部门法(民法、刑法、经济法、国际贸易法等)的价值22.现代法的人文困境及其出路23.论法治的文化基础24.论司法公正与新闻自由25.论程序正义26.论法律解释27.文学作品的法理学28.论沉默权29.安乐死在我国的合法化30公民权利与迁徙自由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指南二、法律史学1。
论中国古代的恤刑观念对当代司法实践的影响2.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当代价值3。
传统情理法在当代司法实践中的适用研究4。
论中国古代契约精神5。
传统调解制度的当代价值研究6.论复仇观念对中国当代刑法的影响7.从明清小说看中国传统诉讼观念8。
论情理法与冤案9。
论家法族规在中国古代社会存在的合理性10.民间习惯法在明清司法审判中的作用探析11。
典卖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存在的合理性研究12.传统诉讼文化在当代构建和谐司法环境中的作用研究13。
满族传统法文化探析14。
论中国古代的证据规则15.论中国传统“人治”思想的当代内涵16。
论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中的“信”17。
论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当代内涵18.中国亲属制度传统与罗马法比较研究19。
论大陆法系与中国法律的近代转型20。
罗马法的传播对中国法学教育的启示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指南三、宪法与行政法学(一)宪法学1.论我国宪法性法律2.论宪法的制裁性3.论法治原则的实现途径4.论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宪法功能的再认识6.宪政的中国语境7.人权原则之当代演进8.宪法司法化研究9.宪法诉讼制度初探10.我国选举制度改革初探11.对弱势群体的宪法保护12.宪法基本权利的效力问题研究13.论大学生的宪法权利14.从网络暴力现象看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15.论新闻自由的权限16.安乐死与宪法权利研究17.论户籍改革制度与迁徙自由18.环境权入宪的理论探讨19.论基本权利的冲突与平衡20.财产的征收、征用与依法补偿21.宪政视野下的农村城市化问题22.乙肝患者生存权的宪法保护(疾病与平等:从乙肝歧视案谈起)23.论农民工的宪法权利保护24.论公民的住房权25.论人民代表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26.公务员制度的理论与实践27.论孙中山的宪政思想28.论美国式的违宪审查制度29.西方国家宪法保障制度比较研究30.弹劾制比较研究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指南三、宪法与行政法学(二)行政法学1。
如何理解法制及其结构法理学形考

如何理解法制及其结构法理学形考
【原创版】
目录
一、引言
二、什么是法制
三、法制的结构
四、法理学的概念与形考
五、总结
正文
一、引言
法制,作为社会治理的一种方式,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对于法制的理解及其结构,人们却存在不同的认识。
为了更好地理解法制,我们需要对法制、法制的结构以及法理学的形考进行深入的探讨。
二、什么是法制
法制,即法律制度,是指一国或一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全部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及法律观念的总和。
它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规范,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法制的结构
法制的结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法制的基本组成部分,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2.法律制度:法律制度是指在一定法律规范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制度,如司法制度、行政制度等。
3.法律观念:法律观念是人们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包括法律意识、
法律信仰等。
四、法理学的概念与形考
法理学,作为研究法律现象的一门学科,主要关注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等方面的问题。
法理学的形考,即对法律现象进行分析和评价,旨在揭示法律现象背后的道理和规律。
五、总结
通过对法制及其结构的分析,我们认识到法制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规范,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制的结构包括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等方面。
同时,法理学作为研究法律现象的学科,通过对法律现象的形考,揭示法律现象背后的道理和规律。
法律信仰理论争鸣与中国法律史学教研旨趣转捩

论方面远没有西方学界那么激烈 , 直到 2 O世纪末叶《 法律与宗教》 中译本在 中国大陆 出版发行 , 这种状 况才得以改观 。 与西方境况迥异的是 , 引起 中国法学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并非伯尔曼所提及的“ 整体性危 机” 而是他所论及的这场危机的主要外在表征 , , 即法律信仰 的严重缺失 。
、
“ 尔 曼之忧 ” 中国学 界 法律 信仰 理论 争 鸣之 滥觞 伯 与
17 年 , 9 1 伯尔曼 曾在波斯顿大学作了一系列演讲 , 其间 , 他揭示了一个令整个西方世界恐慌 的现实 问题 , 西方人正经历着一场整体性危机( t ry r i ——一种许 多男男女女在他们年满五十时便 即“ i e i is n gt c s ) 会经验到的那种危机。 其时 , 他们极为严肃 、 并且经常不安地 自问, 生活的意义何在 , 他们正去向何方。 现 在, 我们不仅作为个人 , 而且 以民族 和以民族中各种群体 的名义提出同样的问题 。 我们 的全部文化似乎 正面临一种精 神崩溃 的可能 。 ……这种业 已临近之崩溃的一个 主要征兆 , 乃是对于法律信任的严重丧 失— — 不仅 遵 守 法 律 的 民众 如 此 , 法 者 和 司法 者 亦如 此 ” 。 言一 出 , 刻 在 西 方学 界 引 起 广 泛 关 立 【 此 立
Ju a o u e U i rt( hl o h n oi c n e o r l f b i nv syP i sp yadSca Si c ) n H ei o l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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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该禁止宗教信仰辩论辩题

是否该禁止宗教信仰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禁止宗教信仰辩论。
首先,宗教信仰是个人的私人选择,不应该成为公共辩论的话题。
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信仰,而政府也应该尊重这种选择,不应该干涉个人的宗教信仰。
禁止宗教信仰辩论可以保护每个人的宗教自由,避免因为宗教信仰引起的纷争和冲突。
其次,宗教信仰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很容易引起争议和矛盾。
宗教信仰涉及到人们对生死、道德、价值观等方面的信仰,这些都是非常私人和个人化的问题。
如果在公共场合进行宗教信仰的辩论,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最后,宗教信仰辩论往往缺乏客观性和科学性。
宗教信仰是基于个人对神灵、超自然力量的信仰,很难用客观的证据和逻辑来证明。
因此,宗教信仰辩论往往是主观性很强的,很难达成一致的结论。
而且,宗教信仰往往是建立在信仰和虔诚上的,很难通过辩论来改变一个人的信仰。
综上所述,应该禁止宗教信仰辩论,因为宗教信仰是个人的私人选择,公共场合的宗教信仰辩论容易引起争议和矛盾,而且宗教信仰缺乏客观性和科学性。
反方观点,不应该禁止宗教信仰辩论。
首先,宗教信仰是人类文明的一部分,它对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宗教信仰不仅仅是个人的信仰选择,它还涉及到社会、文化、道德等方面的问题。
因此,宗教信仰应该成为公共辩论的话题,人们应该有权利在公共场合讨论宗教信仰的问题。
其次,宗教信仰辩论可以促进人们对宗教的理解和尊重。
通过公开的辩论,人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不同宗教的教义、价值观和传统,从而增进对宗教的理解和尊重。
宗教信仰辩论可以帮助人们摒弃对宗教的偏见和误解,促进不同宗教信仰者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和谐共处。
最后,宗教信仰辩论可以促进思想的交流和碰撞。
宗教信仰是人类思想的一部分,它涉及到人们对生死、道德、价值观等方面的思考。
通过公开的辩论,人们可以交流和碰撞不同的思想观点,从而促进思想的交流和碰撞,推动人类思想的发展和进步。
综上所述,不应该禁止宗教信仰辩论,因为宗教信仰是人类文明的一部分,宗教信仰辩论可以促进人们对宗教的理解和尊重,促进思想的交流和碰撞。
法理学-概述复习题含参考答案

法理学-概述复习题含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10题,每题1分,共10分)1、法律事实的类别包括()。
A、假定B、处理C、事件D、制裁正确答案:C2、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根本途径在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下列活动中体现民主立法的是_____。
A、某市在棚户区改造时张贴告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B、某地环保局在一家企业决定投资建厂时,邀请周边居民参与环境影响评价C、在《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止条例》制定时,立法部门召开听证会听取建议D、某省为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先进行了为期两年的试点,到时机成熟后才出台法规正确答案:C3、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这句话说明,和法律相比,道德具有的鲜明特征是()。
A、强制性和自律性B、自觉性和他律性C、自律性和自觉性D、强制性和他律性正确答案:C4、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
A、社会主义立法的基本原则B、宪法的总的指导思想C、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的基本原则D、社会主义法治基础正确答案:C5、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体现的法的特征是()。
A、国家意志性B、规范性C、强制性D、普遍性正确答案:D6、法的本质特征在于()。
A、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B、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C、法具有国家强制性D、法具有规范性正确答案:B7、王某经营一家服装店,近期想进一批动物皮草大衣。
在上网查询相关信息时发现贩卖国家珍稀动物皮草是触犯法律后,谨慎选择了人造皮草大衣。
这能体现法律的:A、教育作用B、评价作用C、指引作用D、强制作用正确答案:C8、在我国,凡是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除非有特殊规定,就在我国的全部领域内发生效力,这主要体现了法()。
A、对人的效力B、在空间上的效力C、对物的效力D、在时间上的效力正确答案:B9、甲在网络上发布视频,称胖子烧烤店深夜发生大火,造成数十人伤亡。
后经查证,该信息为谣言,并无视频中反映的情况。
甲因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法理学试题及答案

法理学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法理学研究的核心内容是什么?A. 法律的制定过程B. 法律的实施效果C. 法律的本质和功能D. 法律的解释方法2. 法律的普遍性是指:A. 法律适用于所有个体B. 法律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C. 法律内容具有普遍性D. 法律形式具有普遍性3. 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不包括:A. 法律规则B. 法律原则C. 法律目的D. 法律后果4. 法律效力的来源主要是:A. 社会公认B. 国家强制力C. 道德约束D. 个人信仰5. 下列哪一项不是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A. 法律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B. 法律关系具有强制性C. 法律关系是平等的D. 法律关系具有规范性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 简述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区别。
2. 阐述法律效力的基本原则。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5分,共30分)1. 张某在公共场合故意损坏了李某的私人物品,根据法律,张某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2. 某公司因违反环保法规被罚款,该公司认为罚款过高,提出申诉。
请分析该公司可能采取的法律途径及其可能的结果。
四、论述题(每题30分,共30分)1. 论述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并举例说明在现代社会中如何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
2. 论述法律解释的重要性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
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C2. B3. C4. B5. C二、简答题1. 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法律规范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制定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规范则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个人自律来实现其约束力。
法律规范通常具有明确性,而道德规范则较为抽象,不易界定。
2. 法律效力的基本原则包括:普遍性原则,即法律对所有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平等性原则,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定性原则,即法律具有明确性,使人们能够预见其行为的法律后果。
三、案例分析题1. 张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李某的损失,可能还包括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具体取决于损坏物品的价值和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是否应该强制实行宗教信仰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强制实行宗教信仰辩论辩题
正方观点:
强制实行宗教信仰是有必要的。
首先,宗教信仰对个人的精神
生活和道德观念具有重要影响,可以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
价值观。
例如,马丁·路德·金曾说过,“宗教是人类的一种精神
需求,是人类的一种精神支柱。
”其次,宗教信仰也是社会稳定的
重要因素,可以减少犯罪率、增进社会和谐。
例如,美国历史上的
一些宗教改革运动,如大规模的宗教复兴运动,都对社会产生了积
极影响。
最后,宗教信仰也是人权的一部分,应该受到保护和尊重。
联合国宣言中就明确规定,“每个人都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和表达的
自由。
”。
反方观点:
强制实行宗教信仰是不应该的。
首先,宗教信仰是个人选择的
问题,应该由个人自由决定。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在《论自由》
中指出,“每个人都应该有自由选择自己的信仰,而不受到外界的
干涉。
”其次,宗教信仰的强制实行会导致社会的分裂和冲突。
历
史上许多宗教战争和冲突都是由于宗教信仰的强制实行而引起的。
最后,宗教信仰的强制实行也会侵犯其他宗教信仰者的权利,造成宗教歧视和不公平。
马丁·路德·金曾经说过,“宗教信仰是每个人的个人选择和权利,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
”。
综上所述,强制实行宗教信仰是不应该的。
宗教信仰应该是个人自由选择的问题,不应该受到强制实行。
只有保障每个人的宗教信仰自由,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法理学名词解释

1、法学:法学是一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结果的总称。
2、法理学:是以作为整体的法律现象的共同性问题和一般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理论法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着重揭示法律的基本原理。
3、法的理念:是法的价值的观念形态(法的理想),是法律心理高级、稳定的表现形式(法的信仰),具有主观性和超经验性。
它含有法的理想与法的信仰之义,是人们对法的存在和运行的理想目标模式及其基本实现途径与方法的信仰、期待和追求。
4、法的制定:有称立法,从广义上讲是指有关机关在其法定的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5、法的认可:6、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现形式,即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则体系。
7、法的作用:泛指法对人们的行为及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发生的影响。
8、法的规范性作用:是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对人们的行为的作用,它包括指引、评价、预测、强制、教育等作用。
9、法的社会作用:是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作用,它体现在立法、司法、执法等法律的运行过程中。
10、成文法:是指有国家特定机关制定和公布,并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因此又称制定法。
【139】11: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认可其法律效力,但又不具有成文形式的法,一般指习惯法。
【139】12、公法:凡涉及公共权力公共关系公共利益和上下服从关系、管理关系、强制关系的法即为公法【141】13、私法:凡属个人利益个人权利自由选择平权关系的法即为私法【141】。
14、法的效力:法对其所指向的对象的约束力和保护力,是法不可缺少的因素。
【142】15、法的空间效力:即通常讲的法律在什么地域和空间范围内生效、有效。
【143】16、法的溯及力:即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指法律对其生效之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有效力的问题。
【144页】17、法的要素:是相对与法的整体或法的系统而言的,是指发的各个基本成分,既构成法的基本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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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信仰是什么?通常认为,它是指基于主体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感受而形成的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是公众自觉的守法的升华。
法律信仰是法理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热点问题,尤其是对于强调依法治国的现代社会来说,法律信仰的重要性更无可置疑。
因此我们非常有必要详细的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关键词] 法律信仰、法治、法律信仰缺失
一、法律信仰的重要性
法律信仰是什么?通常认为,它是指基于主体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感受而形成的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是公众自觉的守法的升华。
法律信仰是法理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热点问题,尤其是对于强调依法治国的现代社会来说,法律信仰的重要性更无可置疑。
因此我们非常有必要详细的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假如说,你作为一名游客,慕名来到白马寺,从外表看起来,这座寺庙却找不到任何供你顶礼膜拜的神佛。
此刻你会有什么样的感受?我们现在也正面临着这种尴尬和困境,一方面大量的法律被批发出来,法律体系日益完备,法律殿堂日益恢弘,另一方面我们又面临着对法律神圣性的信仰缺失的问题。
事实上,法律体系、法律条文的完善并不代表法律的实现,有了法制,并不等于就解决了法的理想和信仰,不等于预期的理想状态会转变为现实。
一个社会如果没有了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那么就是再多的再完善的法律制度也无法促成一个国家法治精神的形成。
就今天中国的法律运作现状而言,虽说,每个公民都生活在法律之下,仍有一部分人漠视法律的存在,仍有很大一部分人在被动地体验着法律。
现实生活中更有很多现象值得我们深思:为什么发生纠纷后人们怕打官司?为什么到法院打官司没有关系心里就没底?为什么由于人为的因素干扰可能导致该赢的案子赢不了?为什么官司打赢了,费时费钱,然而却执行不了?为什么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可在实践中当官的犯法与平民犯法就不同罪?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民谣: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原告被告都吃完,还说法制不健全?神圣的法律蒙上了耻辱,公平受到了玷污,“社会医生”成了扼杀公正的刽子手,社会对法律的不信任加剧,法律条文还真的有用吗?法律还真的能成为人们自觉的信仰吗?我们用什么办法来唤醒民众对法律的神圣信仰?这是我们所面临的重大课题。
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先生告诉我们,“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1]对法律的信仰是一种内在的心理信念,这种内在的心理信念对法律权威的确立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法律信仰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 1、法律本身蕴藏着一种理想,需要民众的认同和尊重。
法律不仅仅是一种制度、一种秩序和一种统治工具,而且更重要的是法律本身隐藏着一种公平正义的价值、代表了一种理想信念和文化力量。
人类必须有自己的精神家园,人类必须对法律存有信仰,只有外在的法律诉之于人性,符合人的心理或情感,并从内心敬重法律、信仰法律时,法律才真正找到了自己的根,并发挥作用。
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法律发展的历史,没有法律,人类就无法维系当下的社会,失去对法律形而上的信仰,人类则无法面对未来的世界。
我们不难设想:如果中国社会缺少法律的信念、理想和精神,公民失去对法律和法律机构的信任;如果我们体制的大厦不是建立在尊重法律的基础上,如果一个临时决定、一个领导人的讲话都可优于法律;如果民众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坚实的保护;如果我们只能靠乞求于长官的开恩或流行于玩关系的话,那么任何法制的完备、法律功能的实现都只能是一句空话,依法治国也只能化为乌有。
法律与公民之间理想的状态,应该是一种血浓于水的亲情,而不应当是如油之于水一样的难以融合,法律与民众之间的油与水的紧张关系,使得中国法制现代化步履维艰。
2、由服从法律到信仰法律,是实现法治的必由之路。
法治需要相应的意识,而意识从消极服从到自觉信仰的提升才是法治化的动力源泉。
法治过的形成并不能仅仅以社会成员普遍服从法律作为衡量标准,因为纯粹的赤裸裸的暴力威迫下也可形成广大民众对法律的遵守,例如封建专制制度下的民众由于对专制权力的畏惧而被迫服从法律就是鲜明的例证。
可见,公众对法律的
服从心态上讲应分为两类:第一中是外力强迫下的被动服从;第二种是建立在公众对法律的认同及信仰下的心悦诚服。
法治的实现应以第二种作为基础。
服从法律与信仰法律的关系是这样的,即公众在对法律价值作出认同之后就会去服从法律,在这一过程中法律又满足了主体内心的需要从而在主体内心中产生了对法律的信仰,相应的法律信仰一旦生成又会促使主体更加自觉得服从法律,爱护法律。
正如伯尔曼所说的:“法律只有在受到信任并且因而并不要求强制力的时候,才是有效的;依法统治者无须处处都依赖警察。
”[2]法治的实现,不仅仅寄托在社会成员普通服从法律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人们对法的信仰的理念之上。
惟有如此,法治才有可能最终获得人们内心道德信念的支撑,法治现代化才能成现实。
因此可以说,从服从法律到信仰法律是实现法治的必然趋势。
3、法律信仰是法律获得权威性的根源。
法律的至上性、权威性形成所依赖的是公众对法的一种神圣感情,它不是靠严刑峻法下社会成员初于畏惧法律而被动的服从法律来完成,而是寄希望于社会公众发自内心的对法的真诚信仰,一种类似于宗教般的情怀。
只有在这种信仰中,人们对法的信任、尊重之情才会被激发,法律的至上性和最高权威性也才可能得以真正的确立和维持。
试想在一个视法律为无物,目中无法,人人“放浪形骸”的社会中,专制横行,公平和正义从何说起?无法无天,有法也无天,这种状态下奢谈法治有何意义?
二、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当代中国公众对法律缺乏信仰,主要与传统中国的法律文化、政治文化、民众法律意识淡薄等等诸多因素有关。
1、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因素没有使人们产生信仰法律的内在基因,相反伦理道德却成为人们推崇的对象。
中国传统社会是建立在以宗法血缘为纽带的家庭关系之上的,人们更习惯于在温情脉脉的伦理道德面纱中生活,社会秩序游离于法律之外,靠血缘、亲缘关系结成。
在中国,一般的社会秩序不是靠法律来维持,于是人治与礼治便被宣扬来替代法治。
正因如此,人们更倾向于伦理亲情,对伦理道德以外的企图通过法律去协调人际关系的做法避而远之,相伴而生的则是人们排斥法律,厌恶法律使得法律丧失了其应有的至上性与权威性。
在这样情形下对法的信仰便无从谈起。
另外,在传统中国法文化中,德礼与刑罚存在二无对立,人们尚德而远刑,再加以“法即刑”的观念深入人心。
宋代著名的大才子苏东坡读书无数,样样精通,可谓满肚子的诗书经纶,然而他却有一句诗是这样说的:“读书万卷不读律”,就是说读啥都可以,哪怕是下起雨关起门来读禁书都可以,就是千万千万别读法律,因为“刑乃不详之器”。
[3] 正是因为这种传统使得民众对法产生畏惧、恐怖、将其同残忍的刑罚联系起来,自然而然的在内心情感上排斥法律,从而使法律信仰丧失了最初的动力支撑,社会公众轻视排斥法律的心理使得社会纠纷不是诉诸法律而是采用非法律的方式,譬如复仇来解决。
相应的在成员中造成了“贱讼”、“耻讼”的心态,使人们视诉讼为不祥,所带来的负面效应——鄙视法律、轻视法律、漠视法学也就应运而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