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中心后勤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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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后勤管理制度

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物品入库有关制度:

1、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

2、物品进库根据入库凭证,现场交接接收,必须按所购物品条款内容、物品质量标准,对物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入库登记。

3、物品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

4、物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储存。

5、物品数量、价格准确,做到帐、卡、物、金相符合。

6、易燃、易爆,易感染、易腐蚀的物资要隔离或单独存放,并定期检查。

7、精密、易碎及贵重物资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

8、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鼠工作。

9、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

二、物品出库有关规定:

1、物品出库,保管人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签字。

2、物品出库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杜绝浪费。

3、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发放物品,做到专物专用。

4、对于相关科所物品的领用必须要有使用科所负责人签字方可领取。

5、保管员要做好出库登记。

物资材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物资材料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投资使用效益,合理控制中心资本性支出,降低成本,使有限的医疗资源发挥最好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中心物资材料包括卫生材料、医疗器械,医用一次性用品、

计算机耗材,特殊卫生材料、劳保家具、办公用品、电料、维

修材料及其它与中心有关的物资材料。

2、总务科对中心所需物资材料的品种、数量、质量进行科学管理,

确保所有物资材料资质齐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保证

供应工作。

3、使用科室主任或负责人每周将次周需常用物资材料(规格、型

号、数量)填写申请计划,经科主任或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总务

科领取。

4、总务科根据科室申报及库存情况编排采购计划,科长审核呈报

中心主任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临时用品购买由使用科室负责

人以书面形式呈报中心主任审批。

5、批量、贵重物资材料,采取集体招标,确保所购物资材料优质

优价,使用安全。特殊物资材料的购买,由使用科室负责人书

面呈报中心主任签字后总务科会同使用科室共同进行比价采

购。

6、所有物资材料必须入库验收,由保管员对包装、规格、数量、

质量、价格审核登记。

7、仓库物资材料应按类别、批次、固定位置存放,库容整洁有序,

标识清楚。不合格产品要隔离存放,及时退货,防止混杂。库

存要保持通风,符合安全防火、防盗、防霉变的储存要求。保

证帐、物相符,尽量减少库存,避免积压、过期造成浪费。8、物品发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中心内物资材料发放实行科室

领物专人制,保证物资的有效使用,杜绝浪费。

9、物资材料报废:由于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对物资材料指令性更新,

原规格产品规定淘汰,或其他原因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了不得使

用的物资材料,为减少浪费总务科尽可能与供货商协调调换,

确属报废物资材料应书面说明理由,呈报中心管理领导小组,

审批后方可按帐务处理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医用耗材领用管理规定

1、医用耗材领用要遵循“实耗实销、物尽其用、厉行节约、成本控制”的原则,实行严格的报账、登记管理制度。

2、总务科负责医用耗材的采购、保管、供应、监督等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必须填写领用单(入库时填入库单),详细填明单位、规格、数量,经发货人和领取人签名后方可发货。

3、总务科、财务科共同负责对各科室医用耗材的领用进行监督并做好登记审查工作。

4、各科室由科所长负责医用耗材的领用和管理,并分类保管,定期检查。保管、报损应建立账目,做到账、物相符。

5、各科室在负责人的指导下,指定专人分管医用耗材的管理,每周核对,每月清点,每月与总务科总核对一次,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

6、各科负责保管人员应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分别保管,及时消毒,注意保养维护,防止生锈、霉烂、虫蛀、过期失效等现象,提高使用率。一次性无菌耗材要按照《消毒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人员责任心缺失,保管不当,造成的耗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全责进行赔偿。

7、凡因不负责任,违规操作,损坏医疗器械,由责任人全额进行赔偿。

8、借出的物品必须有登记手续,经手人签字,重要物品须经科所长同意方可借出。

9、科所长调动时,必须做好移交手续,交接者共同清点签字认可。

10、医疗器械由各科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证使用,每班要认真交接。

11、使用医疗器械时必须正确掌握其性能、使用及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须清洁、消毒后归还原处。

12、办公用品须交旧领新,按“实交实领”办理。

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全中心医疗、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均由总务科统一负责,进行

计划、采购、管理、调配、保管、维修。

2.各科室需增添仪器要写申请书,并申述请购理由,送总务科审核,

中心主任批准,总务科负责采购。各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医疗仪器报账,财务科须见到总务科和中心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付款报销。

3.大型设备到货后,总务科会同使用科室验收,办理领用手续。由

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验收,写好记录、签字。

4.总务科必须建立仪器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购买申请书、合

同书、验收记录、仪器技术资料、保养维修记录等。

5.所有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由使用科所保存,使用科所可向总务

科及维修人员提供复印件。

6.总务科必须建立全仪器财产账卡制度,科所账卡必须与仪器总账

相符,并定期核对。

7.各科所仪器设备须制定操作规程,确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实习、

进修人员及非本科所人员不得单独操作使用,总务科定期下科所检查使用保养情况。

8.仪器发生故障使用科所应立即通知总务科,总务科安排人员立即

检修,对于一般设备及大型精密仪器损坏,限于我中心目前维修技术力量、设备条件不足,由总务科对外联系解决。

9.应充分发挥各科设备作用,提高经济效益,如因保管不当或违章

操作,造成仪器损坏者,由当事责任人负全责,并予以赔偿。仪器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科室如实上报总务科,转呈中心主任处理,对隐瞒不报者追究责任。

10.使用率不高的仪器设备进行中心内部调配,各科不得私自接收更

不得留购付款。

11.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仪器鉴定会,不得自行购买仪器,

否则费用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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