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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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xx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县xx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县xx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准确掌握xx年度全县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保持土地调查成果现势性,为xx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暨遥感监测工作打好基础,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县xx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未规定的,依据国土资源部、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通过开展xx年度全县土地变更调查预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为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同时,为xx年度卫片执法工作摸清底子。

以xx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年末数据库为基础(即xx年现状图),以xx年9月30日为标准时点,根据实际变化的每一块土地现状进行实地调查,如实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重点是对辖区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设施农用地及临时用地图斑和属 __进行逐一核实、调查,调绘实地建设范围和地类,确认图斑变化情况,如实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根据年度土地复垦、开发及原有耕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范围界线,逐地块实地核实耕地变化情况,同时结合实地调查农民自主开发和农业结构调整等新增耕地情况,如实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变更界线标注。

对确因突发性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等)、重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等原因,导致农用地表土层破坏,短期内无法通过简单治理恢复耕种的,按照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实地调查其位置、范围和地类,拍摄实地照片,提供各镇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灾毁、塌陷或重大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填写《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

(一)工作要求各单位要保证调查成果的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对所有需要变更的图斑,必须在3个不同方位拍照片,要注意照片的清晰度、图斑的整体效果和周围相关地类信息情况,认真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和《农用地变未利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收集相关举证材料和审批文件。

对新增建设用地要提供相关审批文件,对耕地变化情况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023年土地卫片执法遥感监测实施方案

2023年土地卫片执法遥感监测实施方案

2023年土地卫片执法遥感监测实施方案2023年土地卫片执法遥感监测实施方案背景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和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成为越来越紧缺的资源。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国土安全,政府加强了对土地资源的监管。

为此,于2023年将实施土地卫片执法遥感监测,以加强土地资源的监控和保护。

任务目标实施土地卫片执法遥感监测,重点监测土地的变化情况,确保土地合规使用,促进土地利用效率提升。

方案内容1.土地卫片遥感监测平台的建设:建设完善的土地卫片遥感监测平台,包括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分析等功能,实现遥感卫片数据全方位、多层次的土地信息管理和监测。

2.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结合土地卫片遥感监测数据,及时调整和修订土地利用规划,使其符合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要求,合理规划土地资源。

3.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完善土地的监管机制,保护土地资源。

4.研究土地利用政策:研究并完善土地利用政策,促进土地资源的高质量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实施步骤1.确定土地卫片遥感监测平台建设的总体框架和技术方案;2.进行土地卫片遥感监测平台的开发和建设;3.在遥感卫片数据采集和处理方面进行技术培训和人员培训;4.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统筹土地利用规划和政策的制定;5.提高对土地资源保护的宣传和普及,做好市民意识的教育工作。

特别说明1.实施过程中,需要对卫片数据保密,防止数据泄露;2.实施过程中,需要关注土地资源保护的社会反响,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和应对;3.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管,做好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使用。

结束语该方案的实施可以有效地管控土地资源的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保障国土安全和人民生活质量。

相信在各方努力下,该方案可以得到有效实施。

预期成果1.土地卫片遥感监测平台的建设和运行,实现对土地资源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监测与管理;2.国家土地利用规划的修订和完善,使其符合实际和国家政策要求;3.对违法用地行为的打击,保护土地资源;4.更加科学的土地利用政策的制定,促进土地资源的高质量利用。

土地变更调查 实施方案

土地变更调查 实施方案

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一、调查目的。

土地变更调查是为了解决土地利用变更带来的土地资源利用问题,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本次调查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土地利用变更的情况,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耕地和林地等各类土地。

通过对各类土地的调查,全面了解土地利用变更的情况。

三、调查内容。

1. 土地利用变更情况调查,对各类土地的利用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土地的原始用途、变更后的用途、变更的原因等。

2. 土地资源保护情况调查,对土地资源的保护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3. 土地利用政策执行情况调查,对土地利用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各类土地利用政策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四、调查方法。

1. 实地调查,组织调查人员对各类土地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土地利用变更的实际情况。

2. 问卷调查,针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问卷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和意见。

3.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形成调查报告。

五、调查实施步骤。

1. 制定调查计划,根据调查范围和内容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明确调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和方法。

2. 调查人员培训,对参与调查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调查内容和方法。

3. 实地调查,组织调查人员对各类土地进行实地调查,认真记录土地利用变更的情况。

4. 问卷调查,设计问卷并进行调查,收集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5.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调查报告。

六、调查报告。

1. 报告内容,调查报告应包括调查的范围、内容、方法、结果和建议等内容。

2. 报告形式,调查报告以书面形式呈现,同时可以通过图表、统计数据等形式进行展示。

3. 报告提交,调查报告应及时提交相关部门,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供依据。

七、调查总结。

通过本次土地变更调查,全面了解了土地利用变更的情况,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供了重要依据。

2015年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讲解

2015年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讲解

②对新建道路以及对原有农村道路图斑改扩建,路基已确 定并已基本贯通的,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规范农村道路地类认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 ﹝2013﹞581号)要求进行变更;对大型机械作业的农区 、牧区,其农村道路的路面宽度可适当放宽到 8米;对道 路类型监测图斑路基未确定或道路未贯通的,可纳入以 后年度变更,并在《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中 填写相应“原因类型”编号并说明情况。(⑿道路类型 图斑(7类图斑)路基未确定或道路未贯通的,填写“12” )
《 全国土地变更调查非常规地类变更审查实施方案》对确 因长期自然环境变迁、重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导致农用地变 化为未利用地,以及数据库成果优化、城乡地籍一体化数据 库融合等原因需进行变更的,属于非本年度发生的流量变更, 各地应根据非常规地类变更审查有关程序和要求,以省为单 位,提前以专报形式向部申请变更,经部内外业审核同意后, 在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上报时,随同部审查通过出具的相关意 见等材料一并报送,并纳入当年变更流量。未经提前专报和 部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得进行变更。
①“2015PJ”图斑变更,不得超出2014年部套合的“批而 未用”土地范围,必须与套合地类保持一致,且不得与范围 外的其他图斑合并。 ②属于2014年度部套合的“批而未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利 用图斑,除变更为“2015PJ”外,不得发生其他变化。
“批而未用”图斑变更的具体变更方法参见《2015年度土地 调查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
2、“批而未用”图斑变更
对2013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中“批而未用”土地, 2015年实地已建设的,应按照已有变更调查技术要求,将实 际建设部分,在数据库中标注为“PJ”属性。对2014年度 由部套合形成的“批而未用”土地, 2015年实地已建设的, 根据“批而未用”图斑(单独图层)的建设范围,在2015年 度增量数据中,标注为“2015PJ”属性,并按照下列要求 进行变更。

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

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
单一线状地物表示方法
单一线状地物就是只有一条渠或路,
如宽度变化较大时,需要在宽度变化处
分段丈量,应将变化的始末位置用编号 箭头分段,并注记在工作底图上,如图 所示:
(2) 线状地物调查-单一线状地物
单一线状地物表示规则
1.线状地物,宽度大于或等于图上2mm时,依据影像按图斑调绘;度小于图 上2mm时,按《规程》中相应线状地物的线状符号半依比例尺调绘和表示。 2.线状地物交叉时,上面的线状地物连续表示。从上向下俯视,上面的线状 地物连续表示,下面的断在交叉处。面积计算时,只计算上面线状地物的面积。
形成图斑。其中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村庄用地、采矿用地、风
土地利用 现状调查
土地变更调查的工作内容
用地管理 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用地管理信息调查,查清年度内各 信息调查 类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情况、用地合法性情况、“批而未用”土地情 况、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情况等日常用地 管理信息。 数据库更新 依据年度变更调查结果和日常变更结果,按照数据库建设的国家 标准和规范,实时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每一年度,年底按统一时点 要求,全面更新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数据分析 依据调查结果,开展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数据的分析工作,对年度 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及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利用计划安 排使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违法用地与土地督察等情况进行分析, 并提出对策与建议,编写分析报告。
土地变更调查的目的
开展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目的是,掌握全国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 况,保持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和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和 现势性,实现变更调查成果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耕地目标责任考核、土
地执法督察等相关工作中的“一查多用”,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成果检查办法

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成果检查办法

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成果检查办法(试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二O一O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目的 (1)第二条适用范围 (1)第三条检查制度 (1)第四条检查的依据 (1)第五条检查程序 (2)第六条检查的要求和职责 (3)第七条提交检查的成果 (3)第八条检查内容 (5)第二章检查方法 (7)第九条检查方法 (7)第十条县市自查 (8)第十一条地州(市)复查 (9)第十二条自治区抽查 (11)第十三条巡查 (12)第十四条地方复核 (13)第三章质量评价 (13)第十五条评价 (13)第四章其它 (13)附录1 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检查确认表 (14)附录2 报告模板 (15)附录3 检查表格 (16)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保证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成果质量,杜绝地方上报的变更调查成果存在技术或人为因素造成数据失真,瞒报虚报情况,确保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制定本方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成果的质量检查。

第三条检查制度对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成果实行自检、复查、抽查及地方复核制度。

检查工作分别由各级国土资源局负责,县级负责自检、地方复核,地州(市)级负责复查,自治区负责成果抽查。

另由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负责对各地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各阶段成果实施巡查。

第四条检查的依据1、《土地调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2、《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5、《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T 13989-19926、《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17、《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7—20078、《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 73-19979、《利用DEM确定耕地坡度分级技术规定(试行)》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10、《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底图生产技术规定》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11、《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要求》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2010年10月12、《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2010年10月第五条检查程序(一)县级自查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建设用地、规划、耕地保护、执法监察、地籍等相关科室及调查承担单位,对内外业调查成果进行全面自检,并形成自检报告,填写确认表,并签字盖章,做为调查成果上报。

镇2024年度遥感监测计划实施方案

镇2024年度遥感监测计划实施方案

镇2024年度遥感监测计划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遥感监测技术在现代城市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它可以帮助我们实时获取地表信息,提高决策效率。

近年来,我镇在遥感监测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我镇的发展,我们制定了这份2024年度遥感监测计划实施方案。

二、项目目标1.提高我镇遥感监测能力,实现对重点区域的实时监控。

2.建立健全遥感监测数据管理体系,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推动遥感监测技术在农业、林业、环保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4.提升我镇在城市管理、灾害预警、资源调查等方面的水平。

三、实施方案1.组织架构成立镇遥感监测项目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项目组负责协调各方资源,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技术准备(1)购置遥感监测设备,包括无人机、卫星遥感数据接收系统等。

(2)培训专业人员,提高我镇遥感监测队伍的整体素质。

(3)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引入先进技术,提升监测能力。

3.数据采集(1)制定遥感监测数据采集计划,明确采集时间、范围、频率等。

(2)对重点区域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数据的实时性。

(3)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数据的快速传递和利用。

4.数据处理与分析(1)建立遥感监测数据处理与分析平台,提高数据处理效率。

(2)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监测报告。

(3)针对不同领域,开展遥感监测应用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

5.项目实施与管理(1)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各阶段任务和时间节点。

(2)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3)定期开展项目评估,及时调整实施方案。

四、项目预期成果1.提高我镇遥感监测能力,实现对重点区域的实时监控。

2.形成一套完善的遥感监测数据管理体系,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在农业、林业、环保等领域取得显著应用成果。

4.提升我镇在城市管理、灾害预警、资源调查等方面的水平。

5.培养一支专业的遥感监测队伍,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

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为准确掌握2011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实际变化情况,保持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参与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土地管理制度,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规定,部署开展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以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通过开展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全面汇总形成全国(除港、澳、台地区)31个省(区、市)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保持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扩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应用范围,实现国土资源“以图管地”的精确调查与有效监管,满足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和“批、供、用、补、查”日常监管的需要,为国土资源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资料。

按照《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主要任务包括:遥感监测,土地变更调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核查,数据库质量检查与更新以及数据汇总、统计与分析。

(一)遥感监测。

部统一采购覆盖全国的最新遥感影像数据;以县区为单位,加工制作2011年度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与2010年度遥感影像底图和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叠加,监测2011年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形成2011年度遥感监测成果。

分发各地辅助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二)土地变更调查。

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和用地管理信息两个方面的调查工作。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应以县(市、区)为单位,以日常变更为基础,结合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遥感监测成果,调查年度各类土地利用的实际变化情况,实地核实监测图斑变化情况;结合本年度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农业结构调整、国土综合整治以及执法监察等国土资源日常管理工作情况,收集掌握各类用地管理信息。

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要求,以2011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实地调查并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整理汇总形成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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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0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为准确掌握2010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保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现势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及实施办法,在二次调查成果基础上,采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在全国范围开展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

为保证本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掌握2010年度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保持二次调查成果的现势性;适应“一张图”建设和“批、供、用、补、查”的国土资源管理新形势,满足土地管理日常业务的现实需求,实现监管方式从“以数管地”到“以图管地”的重大转变;进一步扩大调查成果应用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土地基础数据资料的社会化服务水平,有效保障土地有效参与国家宏观调控,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工作任务(一)遥感监测。

国家统一采购2010年8月至2011年1月覆盖全国的最新遥感数据,组织加工制作遥感正射影像图;与2009年二次调查标准时点遥感正射影像图叠加分析,提取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监测图斑;将2010年遥感正射影像和监测图斑等信息,分期分批分发地方,为地方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提供基础资料。

(二)土地变更调查。

各地利用部下发的遥感监测成果,结合本年度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情况,以2010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要求,实地调查并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

全面查清2010年度内全国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重点掌握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耕地等变化情况;结合当前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更新基本农田上图成果,掌握年度的基本农田现状情况。

具体内容包括:各类土地利用及权属变化调查;建设用地变化情况调查;新增耕地坡度和类型调查;新增可调整地类变化调查;以及基本农田情况。

(三)变更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

国家组织,采用二次调查“三下两上”的工作流程和模式,利用遥感监测成果,对各地报送的县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开展内业核查。

对内业核查发现的重大问题,抽取部分重点地区、重点地类,组织开展外业实地核实。

(四)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

各地依据外业调查结果,按照数据库更新有关技术规定,逐地块更新本地区二次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形成2010年度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县级成果,并逐级上报;地(市)级、省级、国家依次利用下一级提交的更新数据包(或土地调查数据库),逐级更新本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五)数据汇总统计。

以县区为单位,利用土地调查数据库,按照变更调查数据汇总要求,逐级汇总年度内每一块土地的利用变化情况,形成年度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汇总结果。

结合年度土地管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数据分析,编写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三、步骤与要求(一)遥感监测。

国家利用最新遥感数据,组织生产加工覆盖全国的遥感正射影像图,提取新增建设用地信息,将监测成果下发地方,为地方变更调查提供基础资料。

1.影像采集与处理通过优化配置各类遥感数据,采购覆盖全国的最新遥感数据,加工制作土地利用遥感影像图。

根据各地土地利用变化特点、管理需要,以及遥感资料的保障能力等,将全国划分为四类工作区。

其中:(1)一类区。

包括155个50万以上人口城市的市辖区,以及长三角、珠三角地区,面积约58万平方公里。

该地区土地利用变化快,幅度大,建设用地增加突出,属于遥感监测重点地区。

采用分辨率优于1米的遥感数据。

(2)二类区。

包括除一类区外的50万以上人口城市的所辖县(市),面积约162万平方公里。

该地区为仅次于一类区的经济较发达地区,土地利用变化也较为频繁。

采用优于2.5米的遥感数据。

(3)三类区。

包括除一、二类区以外的中、东部地区,以及西部地区的重点区县,面积约554万平方公里。

优先采用2米左右分辨率卫星数据开展监测。

在2米数据难以保障的地区,采用5米分辨率遥感数据。

(4)四类区。

主要为西部沙漠、戈壁和无人区,面积约186万平方公里。

该地区多为高山、高原、沙漠、戈壁,人口稀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土地利用变化程度很低。

采用5米分辨率的遥感数据。

2.变化信息提取与2009年标准时点遥感影像图叠加分析,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单位,重点提取新增建设用地及其占用耕地等变化信息。

整理遥感监测成果,并及时提供下发地方。

遥感监测成果以信息管理文件夹(见附件1—1)形式向地方提供,具体包括:最新时相遥感影像、遥感监测图斑、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图、《遥感监测图斑信息记录表》等。

以2010年遥感正射影像为背景,叠加内业提取监测图斑界线及其编号、注记、乡镇级以上行政界线及图廓整饰等要素,制作遥感监测成果图。

以县为单位制作《遥感监测图斑信息记录表》,记录每个遥感监测图斑的内业监测基本信息。

(二)准备工作。

1.总体控制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的初始数据库为经国家确认的二次调查标准时点调查数据库。

二次调查标准时点形成的各类控制界线和地类面积,作为2010年变更调查的初始控制,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

国界、省级行政区域界线的调查,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各级不得随意更改。

对于省级大陆、海岛与海洋分界线发生变化的,应依据最新的遥感影像,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要求,10月31日前,将调整后的所涉及图幅矢量数据和相关影像数据,以及说明材料报国土资源部,经确认后方可作为今年变更调查的初始数据库省级界线。

对于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发生调整的,应由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涉及界线调整的所有县级调整后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和相关说明材料报国土资源部备案,作为今年变更调查的初始数据库。

2.制定方案各地可参照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适应于本地区的土地变更调查方案。

3.资料准备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变更调查前,准备有关土地变更调查资料。

主要包括:规划部门负责提供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下达、执行情况资料,负责提供基本农田补划、调整等相关图件、数据等资料;耕地保护部门负责提供年度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基本农田依法批准占用及补划等方面的数据、资料等;执法监察部门负责提供本年度违法用地的数据、资料。

地籍部门准备《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见附件1—2)等外业记录有关表格,并收集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等资料。

4.仪器准备准备调查所需的测量设备、仪器,以及计算机软硬件设备。

主要包括:GPS接收机、全站仪、钢(皮)尺、计算机及软件系统,以及交通工具等。

5.制作调查底图以区县为单位,地方利用国家下发的遥感监测成果,通过目视解译,补充和标注土地利用变化信息,结合本地区建设用地审批、整理复垦开发以及2009年标准时点调查数据库等相关资料信息,制作土地变更调查底图。

11月30日前,仍未接收到国家遥感监测成果及监测底图的地区,应先以二次调查标准时点遥感影像,套合土地调查数据库,制作土地变更调查底图,作为外业调查工作的基础图件。

(三)实地调查。

以本年度实地变化现状为依据,开展土地变更调查,保证图、数、实地三者一致。

1、实地调查内容根据土地变更调查有关规定,实地查清年度土地利用地类变化和土地权属变化情况,将变更图斑标绘在土地变更调查底图上,并按要求,将变更相关属性如实填写在《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中。

变更图斑面积在数据库中量算。

(1)耕地变化情况①新增耕地来源:依据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有关材料,确定新增耕地来源类型。

具体分为: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原因增加。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的耕地为本年度补充耕地。

②新增耕地坡度:依据利用DEM制作的坡度图与土地利用现状图套合,确定新增耕地坡度分级,同时对坡度大于2°耕地,区分梯田和坡地。

填写变更调查记录表相应栏目。

③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年度内将闲置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园地,并经土地和农业等相关部门共同认定能调整成耕地的,作为“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在相应属性表中加“KB”记录。

④可调整地类:对于因农业结构调整导致耕地变更为园地、林地、草地以及坑塘等农用地,且耕作层未破坏的,可认定为可调整地类。

包括:可调整果园、可调整茶园、可调整其他园地、可调整有林地、可调整其他林地、可调整人工牧草地、可调整坑塘水面。

(2)建设用地变化情况对于建设用地变化情况,要重点掌握:一是往年“批而未用”土地建设情况。

二是2010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分为本年批准本年建设、本年批准尚未建设、本年度未批先建三种类型),并开展建设用地细化分类的调查。

实地建设以施工人员进入、工棚已修建、塔吊等建筑设备已到位或地基已开挖为标志,同时也包括为实施建设而进行的土地平整。

①“批而未用”土地建设情况:对二次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库中,作为建设用地的“批而未用”土地,当年实地已建设,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更改标注为“P J”。

此部分不属于当年新增建设用地。

②本年批准未建设情况:对当年已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实地尚未建设的土地,按批准用途变更为建设用地,填写本年度批准本年未建设(P)。

③本年批准本年建设情况:对当年已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实地已建设的土地,按实地现状调查为建设用地,填写本年度批准本年建设(B)。

④本年未批先建情况:对于实地已建设,但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按照实地现状调查为建设用地,填写本年度未批准建设(W)。

⑤新增建设用地细化调查:对年度新增建设用地中的城市、建制镇、村庄、采矿用地,以及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规定的分类,填写新增建设用地细化类型统计表。

细化调查的各地类面积之和,须等于土地变更调查“城市、建制镇、村庄及采矿用地”的图斑面积。

细化调查图斑不需在变更调查底图上标绘,细化调查面积数据仅用于本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的数据汇总分析。

调查中,对实际用途不明、认定细化分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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