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精选5篇)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1技术经理职权1、责全公司技术管理工作,拟定技术管理办法并负责实施。
2、负责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的管理工作。
3、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4、掌握公司的综合质量水平,提出改进意见。
5、制定质量标准和管理办法。
6、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7、制定材料采购和使用管理办法并负责实施。
8、负责新工艺、新标准、新材料和新设备的考查、推广和使用。
9、制定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10、组织公司技术质量检查。
11、组织投标,审核投标报价。
12、负责预算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2生产经理职权1、拟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制定生产计划,签订工程合同。
3、分配工程任务,与施工承包人签订内部经济承包协议。
4、协助业务人员联系工程。
5、进行工程产值统计、工程进度对比,督促各工程按计划进度完成任务。
6、负责施工队伍管理。
7、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回访,落实工程保修。
8、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并负责处理。
9、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设备采购计划,根据各工地需要进行设备调配。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31.目的为规范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3.职责3.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3.2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3.2.1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3.2.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3.2.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3.2.4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3.2.5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3.2.6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3.2.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基本建设管理制度(通用4篇)

基本建设管理制度(通用4篇)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政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明确职责,统一协调,充分调动各级的积极性,改变管理不善,多头负责、无章可循的状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民政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政部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负其责、注重效益的原则。
凡是基建过程中的一切和具体做法,均应纳入统一规划,要有利于集中有限资金,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利于减少层次和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有利于推动民政工作顺利发展。
第三条所有参与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各方,要在部领导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协作,紧密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完成基本建设任务。
第四条民政部基本建设的任务是:遵循新时期的民政工作方针,以推进民政工作发展为目标,管理民政部直属基建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
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无论属于何种性质、用途和何种投资来源,均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所有基本建设项目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计划和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利益和本单位、本部门局部利益的关系,加强科学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反对违反国家规定的一切不正之风。
第六条基本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坚决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的方针和"实用、经济,适当注意美观"的原则,杜绝敞口花钱和花冤枉钱的现象。
第七条全国民政系统福利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的计划由民政部综合计划司统一归口管理。
第二章建设前期工作管理第八条基本建设工作必须按程序进行。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基本建设程序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建设前期准备阶段;2.设计阶段;3.列入年度计划阶段;4.组织施工阶段;5.竣工验收阶段。
第九条建设前期工作指从建设项目的酝酿提出项目到列入年度计划阶段所进行的一系列的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编制设计任务书、选择建设地点和组织工程设计等。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精品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精品一、引言基本建设工程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点领域,其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对于保障工程质量、节约资源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针对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进行论述,探讨如何打造精品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二、制度概述1.目标与任务明确:制度应明确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的目标,如提高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保障工程安全等,以及相应的管理任务。
2.职责与权限明确:制度应明确各级管理单位的职责和权限,包括政府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和承建单位等,确保各方的合理分工与协作。
3.流程与规范明确:制度应明确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的流程和规范,包括招标、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的要求,确保工程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4.监督与考核机制完善:制度应建立相应的监督与考核机制,对参与基本建设工程的各方进行监督,并根据管理绩效进行考核和评价。
三、制度建设的要点1.参与主体协同配合:基本建设工程管理涉及多个主体,如政府、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他们应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制度应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各方能够充分参与,并形成良好的合作机制。
2.流程规范标准化:基本建设工程管理涉及多个环节,制度应明确每个环节的流程和规范,包括项目立项、招标、设计、施工等,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能够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减少人为的主观性因素。
3.信息化与数字化管理:基本建设工程管理需要大量的数据和信息支持,制度应明确信息化和数字化的要求,包括项目管理软件、信息平台等,提高数据和信息的有效管理和利用,加强对工程进展和问题的监控和分析。
4.风险防控与安全保障:基本建设工程管理涉及许多风险和安全问题,制度应明确相关的防控措施和安全规定,包括环境风险、施工安全等,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四、制度完善的途径1.建立知识库:制度应明确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术要求,建立相应的知识库,方便各方参考和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2.健全评价机制:制度应建立科学的管理评价体系,包括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评价和奖惩机制,对工程质量的评价和认证机制等,激励管理者和参与者积极履行职责。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3篇)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3篇)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精选3篇)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11、工程质量验收包括采、掘工作面开工、复工、竣工、停工四项验收。
2、采掘工作面的验收由矿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执行开(复)、停(竣)工。
3、验收由业务科室参加。
包括生产科、机电科、安监处、调度室、电力科、运输科、通风科、自动化。
4、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参加单位有一项验收不合格,不予通过验收。
5、参加验收人员必须严格对照开(复)、停(竣)工验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对能够现场进行整改的问题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无法现场整改的问题填写验收报告,并不予通过验收,复验收推迟进行。
6、开(复)、停(竣)工验收前,施工队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程、措施。
要求有记录、有签名,并提前送交生产科。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21依据和目的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立项工程并由基建办负责的基建项目3工作职责3.1根据公司建设需要,负责拟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年度计划。
3.2负责编制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地质勘察、立项、报审、报建、招(邀、议)标、施工、验收、工程决算审计等基建过程的管理工作。
3.3负责制定施工计划,督办、检查工程进度实施情况。
3.4积极与工程监理方配合,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5负责处理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协调工作。
4工作内容4.1工程管理制度4.1合同管理4.1.1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4.1.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4.1.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2工程材料、设备管理4.2.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
基本建设工程实施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工程实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统一基本建设工程的实施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进度,降低工程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政府投资的各类基本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房建工程、桥梁、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
三、管理机构1. 建设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单位,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等工作。
2. 项目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项目管理的部门,协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的工作,提出管理建议。
3. 设计单位:负责项目的设计工作,确保设计符合规范标准。
4. 施工单位:承担工程实施的主体,负责施工、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等工作。
5. 监理单位:独立第三方,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各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四、管理内容1. 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在立项之前,应对项目进行充分的前期调研和评估,确定项目的需求和可行性,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预算。
2. 招投标建设单位在确定项目需求后,应依法组织招标,选取合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招标要求应符合相关法规,确保公平公正。
3. 工程设计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需求和规划,进行合理的设计,并提出细化的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
4. 施工实施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合理组织施工作业,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安全。
5. 施工监理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及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
6. 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应进行验收工作,确定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验收前后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测,确保工程达到验收标准。
7. 质量保证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和材料的监控,确保质量。
8. 安全管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共同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设立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9. 环境保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关注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排放,保护环境。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是对基本建设工程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的一套规范性制度,旨在确保基本建设工程能够按照质量要求、进度要求、安全要求和经济效益要求进行有序进行。
以下是对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的详细叙述,超过1200字:一、总则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基本建设工程的组织管理,确保基本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和经济效益等各项要求得到满足而制定的。
该制度适用于各类基本建设工程的建设过程,并且所有工程参建方、相关人员都必须遵守和执行。
二、管理机构1.基本建设工程管理机构的组织设置应符合工程规模的大小,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包括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和工程项目管理人员。
2.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工程的整体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定期向上级机构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3.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基本建设工程的工艺流程、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安全措施了解明确,确保工程按照要求进行。
三、工程建设前的准备1.工程立项前,应进行前期评估和论证,确定工程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并编制项目计划书。
2.工程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概况、建设任务、工期安排、招标方式和工程造价等内容,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3.工程项目计划书还包括质量目标、安全管理措施和风险评估等内容,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四、工程进展管理1.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按照项目计划书的要求,组织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方案应明确工程的施工流程、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要求,以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并确保质量和安全。
3.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工程的施工流程和施工方法,分解出详细的工作任务和工期,定期向上级机构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4.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人员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杜绝违规操作。
五、工程质量管理1.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质量检验组织,负责对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5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项目立项1. 项目立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项目必须具备合理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项目立项时应编制项目建议书,明确项目目标、预期效益、项目内容和计划。
项目建议书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正式立项。
2. 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调研、技术研究和经济分析等。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项目论证和批复。
三、项目计划1. 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工作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和项目预算计划。
项目工作计划应明确项目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责任人。
项目进度计划应按照项目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工期和里程碑节点。
项目预算计划应包括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物资采购预算和项目人员配备等。
2. 项目计划的编制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四、项目实施1. 项目实施应按照项目计划进行,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项目监督和检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的资源供给和工作推进。
同时,做好项目质量监管,确保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五、项目验收1. 项目实施完成后,需进行项目验收。
验收范围包括项目工作完成情况、项目效益和项目质量等。
验收结果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确认。
2. 验收合格的项目,可以进行投运和使用。
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需进行整改和复验,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六、项目总结与评估1. 项目实施完成后,需对项目进行总结和评估。
项目总结应包括项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可以用于类似项目的参考和借鉴。
2. 项目评估应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和分析,评估结果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确认。
七、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是为规范和加强企业基本建设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而订立。
1.2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进行的全部基本建设工程,包含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
1.3 全部项目的建设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的相关规定。
二、工程项目的立项与审批2.1 全部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必需符合企业的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并经由上级领导层审批才略正式启动。
2.2 提出立项申请时,应当供应充分的项目背景、需求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以便领导层做出明智的决策。
2.3 项目的立项审批应当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必需有相关的技术、财务、安全等专业部门的审批看法。
2.4 被批准立项的项目,应当及时成立相应的项目组织机构,并明确项目经理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三、工程设计与勘察3.1 工程设计和勘察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和勘察单位承当,并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3.2 工程设计应当充分考虑整体规划、功能需求、工艺流程和安全要求,保证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3 工程勘察应当认真了解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情况,并编制详实的勘察报告,为后续施工供应参考依据。
3.4 设计单位应当依据工程进度要求,定时提交设计文件,并及时搭配项目组织完成后续的设计修改和调整工作。
四、工程施工与监督4.1 工程施工必需依照相关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严禁任意修改和更改。
4.2 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需遵守国家的劳动法规和安全生产要求,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4.3 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并进行整改和记录。
4.4 工程监督人员应当保证施工质量,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工程质量问题。
五、工程验收与验收报告5.1 工程完工后,必需进行验收,验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并编制详实的验收报告。
5.2 工程验收包含外观验收、功能验收、安全验收等多个方面,各项验收都必需具备合格的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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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二条公司所投资基建工程的设计可分为两种情况:
( 一) 大型基建工程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来完成,可进行工程设计招标。设计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完成设计任务,形成施工图、说明书、 专题报告及设备材料明细表等,基建部应安排专人参与设计单位的设计过程;
( 二) 一般小型基建项目或修缮工程由公司基建部负责进行设计, 设计图纸提交基建部部长审核, 基建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一十三条施工图会审
( 一) 基建部收到设计院施工图并审阅后在移交单上签署审阅意见;
( 二) 基建部须首先将收到的设计图纸交由基建领导组审阅, 审阅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如设计方案不能满足要求, 由基建部决定自行修改还是同设计院进行协商修改。
( 三) 基建部将施工图分发给监理、 施工单位等;
( 四) 在基建部、 监理、 施工等单位均对施工图熟悉之后, 基建部组织设计院、 监理、 施工单位等进行施工图会审;
(五) 工程完工后, 组织工程验收;
( 六)工程验收后, 及时审查施工方决算和施工资料, 确保工程资料( 特别是保证资料) 的齐全完整, 并及时入档保存。
( 七)加强对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和协调, 加强对本公司施工人员的管理、 考核和培训, 加强同财务部、董事长办公室等部门的及时沟通协调, 确保工程的质量、 进度及款项拨付。
第一十一条基建部根据确定的工程项目, 逐项深入实际调查, 收集水文、 地质、 气象等环境资料; 选定地理、 地形的坐标位置、 评估项目和周边建筑的关系; 明确电力、 电讯、 供排水、 供气、 供暖等设施的布置走向; 对项目的可行性、 工程规模、 投资概算等提出初步意见, 并及时向基建领导组组长汇报。同时确定上领导组会议研究的项目及会议时间和地点。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工程
编号:XNMJ/JJ/GS 001- A
第一章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所有基建工程的建筑质量,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确保工程项目符合有关规范和要求,最大限度的节约建设资金和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立项工程并由基建部负责的基建项目。
第
第三条为了加强公司基本建设的宏观管理, 科学合理的安排工程项目, 公司成立基本建设领导组, 基本建设领导组成员名单见附录一。
第八条基本建设领导组根据生产、 工作、 生活的需要, 研究决定公司年度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
第九条基本建设领导组研究决定公司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临时提出的急需建设的单项工程, 进行立项并确定交由基建部直接负责。
第一十条基本建设领导组确定的交由公司基建部负责的基本建设项目, 由董事长办公室主任交由基建部, 公司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均应按合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签订工程合同, 未签订合同而擅自开工的, 该项工程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六)领导组会议由组长主持召开, 组长外出由第一副组长主持召开。
第五条基建领导组下设基建部, 是领导组的执行部门, 负责全公司基本建设的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
第六条基建部职责:
( 一) 贯彻落实基本建设的法律、 法规、 条例、 规定、 规范及技术标准;
( 二)收集相关资料, 为领导组决策工程项目、 投资、 预决算、 重大设计变更提供尽量详细必要的依据;
( 五) 施工图会审及工程施工过程中, 如遇技术难点问题, 基建部可邀请有关专家作专题咨询, 基建部部长负责将专题咨询结果汇总形成《专家咨询会议报告》, 并分发给施工、 监理等有关单位执行;
( 六) 施工图会审记录由基建部负责, 并发放监理、 施工单位等。
第一十四条施工图变更
( 一) 施工图变更的提出: 施工图变更能够由设计单位、 基建部、 监理、 施工单位等提出。
1、 所有的施工图变更, 不论是何方提出, 以及是否重大, 均须按规定进行确认或履行报批手续, 填写相应的表格和记录;
2、 由基建部部长对施工图变更请求进行初审, 初审经过后提交基建副总组织设计单位、 基建部、 监理、 施工单位、 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人及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会审;
3、 委托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变更均应送原设计单位审查, 取得相应设计图纸、 设计文件方可按施工图变更施工; 自行设计的施工图由工程管理员根据变更要求重新设计图纸并填写施工变更单, 并提交基建部长审核, 基建部长初审经过后, 提交基建副总组织会审;
第四条基建领导组职责:
( 一) 根据生产、 工作、 生活的需要, 研究决定公司年度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
( 二) 听取基建部关于基建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 审批单项工程项目及投资;
( 三) 研究决定公司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临时提出的急需建设的单项工程;
( 四) 研究决定工程设计的重大变更;
( 五)基建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听取基建情况汇报, 研究决定基建方面的重大问题, 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会议的时间、 内容、 地点、 参加人, 由基建部请示领导组组长决定, 公司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 记录并及时编写会议纪要, 基建技术方面记录由基建部负责记录并整理;
( 三) 提出工程项目立项的建议,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设计、 预算、 工程质量监理、 验收、 决算等管理工作。
( 四) 参加工程项目的招议标工作, 凡公司的基建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议标;
基建工程项目的招议标由基招议标参加人员: 领导组组长、 副组长3人以上。设计、 质检人员、企业管理部、 董事长办公室、 财务部、 基建部人员。所有基建工程项目招议标后, 必须签订合同书, 合同书必须遵守国家合同法,所有参加人员都必须签名。
( 二) 施工图变更提出的依据。施工图变更提出的依据能够是:
1、 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 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 资料不符合;
2、 投资的变化;
3、 项目整体规划的变动;
4、 施工中发现的问题, 不改变设计就无法继续进行;
5、 原设计的错漏或设计标准的不适宜;
6、 其它更改的依据。
( 三) 施工图变更的确认、 审查和执行
( 八)及时召开有关方面参加的联席会议, 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交流施工管理经验, 协调好有关各方的关系。
第
第七条公司总部各部门和下属厂矿填写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申请书交由董事长办公室, 董事长办公室主任从上报总经理审批的立项信息中另行单独摘出, 统一汇总后, 交由董事长审批, 审批后交由公司基建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