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油田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管理规定是指为了规范企业运营,维护安全生产和保障生态环境的正常运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规范要求。
为了顺利地实施这些规定,石油化工企业必须要遵守这些规定,理解并积极参与其中。
下面,我们针对中国石化管理规定做更具体的分析。
首先,中国石化管理规定对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要求非常严格。
企业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管理机制。
安全保障要做到实时监控,早期预警,并对生产过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其次,中国石化管理规定要求企业在管理方面做到精细化和标准化,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司制度、流程和流程控制机制,建立合理的生产和管理结构,做到“人岗相宜、分工明确、职
责分明、全面协调、快捷高效”。
此外,中国石化管理规定还要求企业在环境方面做到严格的保护和处理。
企业必须充分理解并全面贯彻环保政策法规,秉持“绿色发展”的理念,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适度增加技术投入,优化产品结构,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确保环境保护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最后,中国石化管理规定还要求企业注重质量管理。
“质
量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要提高产品质量、节约成本、提高
效率,国外市场还要通过标准化建设攻占市场,使企业的产品质量得到更好的认可,进一步提升信誉度和市场占有率。
我们要深刻理解中国石化管理规定,并切实执行,进一步推进中国石油化工产业健康发展。
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最新版】

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最新版】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安全和服务质量,依照国家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油田市场”或“新疆油田市场”,是指在国家批准的探采矿权区域内,新疆油田公司为获取产品和服务,作为一方交易主体与服务(供应)商发生交易行为而形成的市场。
第三条油田市场实行准入制度,对服务(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资信登记,对服务(供应)商资质、能力和信誉进行审核确认。
第四条已列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直接管理的服务资质及准入的服务专业,公司不再办理市场准入证。
第五条市场准入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有序竞争。
对申请进入新疆油田市场的所有企业,都可平等的申请市场准入,实行有序竞争。
为规避有些不合格的厂商进入油田市场建立的控制制度二、优胜劣汰、适度保护。
优选质量高、业绩好、守信用、实力强的服务(供应)商。
同时根据新疆油田特点选择公司以外企业进行服务时,首先是油田改制企业,其次是克拉玛依本地企业,再次是外地企业。
三、技术先导、适当引进。
对技术难度大、科技含量高、专业性强的产品(技术),可引入强势企业获取服务。
第六条市场准入证的作用:一、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活动的资质证明;二、参加市场招投标的资格证明;三、签订合同及合同签证的资格证明;四、进行结算的资格证明。
市场准入证,是油田市场交易行为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要对油田市场准入证严格管理,对于未办理准入手续的服务(供应)商,任何单位不得与其进行交易活动。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七条企业管理处是公司市场准入的主管职能部门,职责是:一、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二、负责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维护油田市场管理秩序。
为规避有些不合格的厂商进入油田市场建立的控制制度三、负责组织对准入队伍资质、许可的审核,市场准入手续的办理和年审工作;四、负责对油田市场准入管理实施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五、负责对油田服务队伍业绩评价与管理。
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最新版】

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安全和服务质量,依照国家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油田市场”或“新疆油田市场”,是指在国家批准的探采矿权区域内,新疆油田公司为获取产品和服务,作为一方交易主体与服务(供应)商发生交易行为而形成的市场。
第三条油田市场实行准入制度,对服务(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资信登记,对服务(供应)商资质、能力和信誉进行审核确认。
第四条已列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直接管理的服务资质及准入的服务专业,公司不再办理市场准入证。
第五条市场准入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有序竞争。
对申请进入新疆油田市场的所有企业,都可平等的申请市场准入,实行有序竞争。
为规避有些不合格的厂商进入油田市场建立的控制制度二、优胜劣汰、适度保护。
优选质量高、业绩好、守信用、实力强的服务(供应)商。
同时根据新疆油田特点选择公司以外企业进行服务时,首先是油田改制企业,其次是克拉玛依本地企业,再次是外地企业。
三、技术先导、适当引进。
对技术难度大、科技含量高、专业性强的产品(技术),可引入强势企业获取服务。
第六条市场准入证的作用:一、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活动的资质证明;二、参加市场招投标的资格证明;三、签订合同及合同签证的资格证明;四、进行结算的资格证明。
市场准入证,是油田市场交易行为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要对油田市场准入证严格管理,对于未办理准入手续的服务(供应)商,任何单位不得与其进行交易活动。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七条企业管理处是公司市场准入的主管职能部门,职责是:一、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二、负责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维护油田市场管理秩序。
为规避有些不合格的厂商进入油田市场建立的控制制度三、负责组织对准入队伍资质、许可的审核,市场准入手续的办理和年审工作;四、负责对油田市场准入管理实施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五、负责对油田服务队伍业绩评价与管理。
中石化油田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各专业基本条件

附件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油田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各专业基本条件
表9 测井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基本条件
表14 测试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基本条件
附件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油田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申请表
公司队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申报时间: 年月
股份公司油田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
市场准入登记表
工程技术服务队伍(单位)主要岗位人员基本情况队伍(单位)全称:
工程技术服务队伍(单位)主要设备情况队伍(单位)全称:
工程技术服务队伍(单位)近两年施工业绩情况队伍(单位)全称:
说明:
1﹑除填写上述表格外,工程技术服务队伍(单位)还应将工程业主给予该工程技术服务队伍(单位)的业绩评价证明资料按项目施工先后顺序编号并装订成册.
2﹑表中作业区域填写至xx盆地xx构造单元;地表类型分平原﹑水网﹑沼泽﹑滩海﹑浅海﹑丘陵﹑山地﹑黄土塬﹑沙漠九种类型填写;地质条件按构造或圈闭类型填写;质量指标按各专业规定的内容填写;备注栏主要填写工程业主给予该工程技术服务队伍(单位)的业绩评价证明资料的对应编号.
3.表中工程类别主要指钻井中的探井或开发井。
附件3
股份公司油田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证复审表
注: 如果工程项目多, 另加页按此格式填写。
如果队伍主要岗位人员发生变更、主要技术装备及配备数量进行了更新情况, 按照《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证》中“主要装备情况”和“主要岗位人员情况”表格形式填写变更(更新)前后对比表。
附在本表之后, 一并上报。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规定_条例

1 基本要求1.1 本规定所称承包商是指承担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以下统称油田)所属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的油田外单位,主要包括工程总承包商、施工总承包商、工程分包商以及监理公司等。
1.2 油田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改扩建工程、检维修、维护保养、石油工程作业以及污染治理等项目。
1.3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入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承包商HSE管理纳入建设单位HSE考核。
1.3.1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安全环保监管职责,对承包工程的安全环保负有监管责任。
1.3.2 实行总承包的项目,总承包单位要承担对分包单位安全环保监管职责,对分包单位实行全过程管理与控制。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环保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对总承包工程的安全环保负有监管责任。
1.3.3 承包商发生的安全环保事故与油田内部事故同样对待、处理和考核,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相应责任。
1.4 承包商分类与分级。
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内容,承包商分为Ⅰ类、Ⅱ类、Ⅲ类;按照承包商安全环保年度评审结果,各类承包商分为A、B、C三级。
1.5 各级各单位要对Ⅰ类、Ⅱ类承包商的市场准入重点把关,对Ⅰ类、Ⅱ类和C级承包商的施工过程实施严格监控。
要求承包商建立与油田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和审核。
2 分工与职责2.1 石油工程管理处、采油工程处、基建处、设备管理处、科技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本系统承包商油田市场队伍准入初审工作,经营管理部负责承包商油田市场准入审批与复审工作。
2.2 安全环保处负责承包商油田市场队伍准入安全环保条件审核,负责《承包商安全资格证》的审批与复审,对承包商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负有监管责任。
2.3 建设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考核细则,负责承包商施工资质、技术水平、安全保证条件审核以及《承包商安全资格证》相关材料初审。
2.4建设单位负责对承包项目安全环保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督促整改问题,进行承包商HSE业绩评价,组织承包商年度HSE评审。
建设项目施工准入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施工准入管理办法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建设项目施工准入管理程序。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年度计划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2 引用标准中油建设[2011] 109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3 术语3.1 施工准入:本公司对施工承包商实行准入制度。
施工、监理、无损检测企业必须通过申请并经过本公司工程管理部(以下称:工程管理部)和本公司建设委员会(以下称:公司建设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方能进入本公司工程建设市场参与公司工程建设施工作业。
经过公司建设委员会审批合格的承包商将列入本公司年度合格承包商名录,并上报集团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备案,同时进入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
施工准入是施工、监理、无损检测企业参加本公司项目建设投标的先决条件和验证文件。
3.2 一类承包商:按照承包商的资质或资格等级,被列入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中,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监理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无损检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为一类承包商。
3.3 二类承包商:按照承包商的资质或资格等级,被列入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中,未达到一类承包商条件的为二类承包商。
4 职责工程管理部是建设项目施工准入管理的主管部门。
负责集团公司及股份公司系统内施工单位进入本公司工程建设市场施工准入的审批;负责集团公司及股份公司系统外单位进入本公司工程建设市场施工准入的预审,并报公司建设委员会审批;负责将授权审批的二级承包商向集体公司专业分公司上报备案;负责对本企业炼油化工建设项目承包方的工期、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组织年度承包商评审,并建立承包方考核档案。
5 准入申请程序和要求5.1 列入公司年度计划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招投标,一律实行项目施工准入制度。
5.2 工程管理部受理承包商准入申请,并要求承包商提交以下材料:5.2.1 施工准入申请表及承诺书;5.2.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和影印件;5.2.3 国家有关部门(行业)生产经营、安全许可证书原件和影印件;5.2.4 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和影印件;5.2.5 近三年已审财务报告、资信证明;5.2.6 近三年主要工程业绩证明材料;5.2.7 拥有专利、专有技术及工法证明材料;5.2.8 近三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技术成果、管理成果、获奖项目等证明文件;5.2.9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总11页) -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二00七年六月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的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环境,提高工程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国内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
第三条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以下简称市场准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市场准入分为企业市场准入和队伍市场准入。
为股份公司提供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的企业和队伍,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市场准入。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第五条市场准入实行两级管理。
第六条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负责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政策和标准的制订、准入审查和检查的组织、准入的监督指导等工作。
各油田公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有关企业和队伍申请材料的推荐上报、职责范围内相关的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等。
第七条凡进入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的物探、钻井、固井、录井、测井、试油(气)、井下作业、油气田地面建设等专业的施工企业和队伍、工程设计单位、工程监督单位、安全评价和环境评价单位,其市场准入由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统一组织。
第八条第七条除外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和队伍的市场准入,股份公司授权由向其提供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油田公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组织。
各油田公司办理的市场准入在本油田有效。
第三章市场准入审查第九条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统一组织的市场准入审查每年度7~8月份办理一次,相关要求和审查程序见第十条至第十五条。
第十条申请市场准入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依法取得独立法人或委托法人资格;2.具有规范的企业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HSE管理体系;3.有效的财务信用证明,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
油气田地面建设施工队伍准入及许可管理办法

油气田地面建设施工队伍准入及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油气田地面建设市场,加强油气田地面建设施工队伍准入和许可管理,规范建设管理人员行为,确保地面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的有效控制,依据《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结合长庆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油气田地面建设施工队伍准入坚持“分散申报、统一准入、资源共享、择优录用”的原则,坚持依靠市场配置资源与培育市场主体相结合,坚持分级分类管理与强化过程考评相结合,努力构建油气田地面建设“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规范化管理”的运行模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长庆油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新、改、扩建及系统配套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的准入和许可管理,其它地面建设工程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长庆油田分公司成立油气田地面建设施工队伍准入管理领导小组,公司基本建设业务主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基建工程部、规划计划处、生产运行处、安全环保处、保卫部、内部控制处、财务资产处、法律事务处、纪检监察处、审计处、资金结算中心、石油天然气长庆工程质量监督站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基建工程部,基建工程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1. 贯彻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及相关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定,统一负责油田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施工队伍准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 负责决定施工队伍准入管理的重大事项。
3. 负责审定施工队伍准入管理办公室上报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职责: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油田公司有关市场准入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油气田基本建设施工队伍和许可管理办法并组织贯彻落实。
2. 负责油气田地面建设施工、无损检测、建材试验、防腐保温管道生产、建设监理等单位的资质审查、准入管理和施工许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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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月××日板块业务制度-实施类制度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制度编号/制度文号石化股份油〔2012〕号制度版本/主办部门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所属业务类别石油工程业务/技术服务市场/准入管理会签部门下位制度制定者各油田企业制定执行类制度审核部门法律事务部信息系统管理部企业改革管理部解释权归属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签发日期废止说明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理办法》(石化股份工〔2011〕248号)同时废止。
生效日期制定目的加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
制定依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服务市场管理的需要。
适用范围股份公司所属油田分公司及控股公司约束对象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涉及的相关制度业务类别石油工程业务/技术服务/队伍准入管理所属层级板块业务制度-实施类1基本要求1.1定义1.1.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是指在各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油气勘探开发区域内,开展石油工程设计、施工作业、技术服务、检测的活动(以下统称服务)。
服务范围包括物化探、钻完井、测录井、井下作业、采油采气等专业,服务内容包括勘探开发方案设计、石油工程设计、施工作业、技术服务、检测等。
(考虑增加其它市场内容)1.1.2以及中国石化系统外队伍或单位(以下统称队伍)进入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服务,需办理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
(纳入股份公司范围内的队伍)1.2管理范围包括在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范围内从事物1.3准入原则1.3.1生产急需的原则。
因队伍结构、工作量等原因急需引进服务队伍。
1.3.2技术引领的原则。
引进的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服务必须先进、适用,起到推进和引导技术进步的作用。
1.3.3一级准入的原则。
中国石化石油工程服务队伍跨油区的并纳入股份公司A类管理范围的服务队伍,实行股份公司一级准入。
1.3.4动态管理的原则。
根据股份公司技术需要、市场需求以及已准入服务队伍业绩,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实行动态管理。
1.3.5 队伍分类。
油田技术服务队伍分为A类队伍和B类队伍。
1.3.5.1 A类队伍是指从事物探资料处理解释、石油工程设计、物化探、钻完井、钻井取心、泥浆服务、欠平衡服务、侧钻、定向井服务、测录井、压裂酸化、井下作业、试油试气、环境污染治理等队伍(按照队伍办理),以及在采油(气)厂从事采油采气技术服务(动态检测、油层改造、勘探开发方案编制)且年度服务金额大于300万元的队伍(按照公司办理)。
1.3.5.2 B类队伍是在采油(气)厂从事采油采气技术服务(动态检测、油层改造、勘探开发方案编制)且年度服务金额小于300万元的队伍和其它类型的油田技术服务队伍。
1.21.2.1 A类队伍由股份公司管理并准入,B类队伍股份公司授权各油田分公司管理并准入,股份公1.2.2 总量控制、动态管理。
股份公司对准入的队伍,根据股份公司技术需要、市场需求以及准入技术服务队伍业绩,对准入总量和在用量实行动态监管。
1.3 管理体制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2职责分工2.1股份公司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是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2.1.1制、修订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办法,审核各专业队伍进入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的准入条件。
2.1.2负责审批申请进入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的服务队伍和工程设计单位,并核发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
2.1.3负责组织对中国石化系统外服务队伍和工程设计单位进入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进行技术论证。
2.1.4监督、检查各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对进入其油气勘探开发区域内的石油工程服务队伍的管理,对B类队伍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1.5定期发布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信息。
2.2油田分公司、主体,口管理;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主要职责:2.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
2.2.2组织对申请进入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石油工程市场的服务队伍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行文上报。
2.2.3组织制、修订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对进入其油气勘探开发区域内石油工程服务队伍的业绩考核细则。
受股份公司授权审批B类队伍以及A类队伍未涵盖的队伍、办理签发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证,报油田事业部备案。
2.2.4建立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对进入其油气勘探开发区域内持有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的服务队伍台帐,核查参与本单位石油工程市场投标的服务队伍的准入情况。
2.2.5项目完成后,对服务队伍的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每半年汇总并上报相关信息。
3工作程序及要求3.1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批、信息发布。
原则上准入申请每年3月、9月各受理1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和8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3.2准入申请3.2.1申请进入股份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的工程队伍(单位)要满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各专业基本条件”,并按照股份公司统一要求提供准入申报材料。
3.2.2准入申报材料3.2.2.1服务队伍申请准入时需提交队伍资质证件,队伍所属单位证明材料,队伍近2年工作量、工作效率、业绩等情况材料。
3.2.2.2中国石化系统外服务队伍申请准入时,除提交本办法3.2.2.1款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申请准入登记表》;队伍所属单位的有效法人(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QHSE管理体系的相关认证证书;主要技术装备能力和人员状况证明材料;近二年的业绩证明;近二年无安全、质量、环保事故证明。
2.2.2.3中国石化系统外的工程队伍申请进入某油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时,该油田分公司上报材料中要有引进该队伍的说明文件。
3.3准入受理3.3.1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石油工程市场管理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进入本单位石油工程市场的服务队伍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本办法3.2.2.1和3.2.2.2款规定的内容。
3.3.2石油工程服务队伍初审合格后,由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市场管理部门进行汇总并拟定推荐意见上报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
3.4准入审批和信息发布3.4.1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收到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提交的准入申报材料后,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市场准入的石油工程服务队伍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3.4.2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依据审查结果,结合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石油工程市场现状,对申报市场准入的服务队伍予于批复,并发布石油工程服务队伍市场准入信息;对批复准入的服务队伍颁发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或股份公司区域准入证。
3.4.3对确需引进专有技术的服务项目,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在申报准入时需提供技术论证报告,若涉及国外技术服务公司或代理的,需确认代理的唯一性;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接到申报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按照“一事一批”原则予以批复或办理临时市场准入,但不单独发布准入信息。
3.5 特殊情况的处理现有股份公司市场准入资格的工程队伍不能满足招标项目需求,油田分公司若邀请无股份公司市场准入证的队伍,须在邀请前20日,行文上报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说明邀请该队伍的理由。
同时按照3.2.2要求办理市场准入申请材料一并上报。
待油田事业部审查通过、批复后才准许其参与投标。
当该队伍中标后,油田分公司将项目招标总结和评标结果电子版和复印件上报,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审查通过后,签发临时“中国石化油田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证”。
3.5准入证管理3.5.1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由股份公司统一印制,证书内容主要包括准入队伍的基本情况、准入有效期、准入区域等信息。
3.5.2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有效期一般为2年。
临时市场准入证根据服务项目类型确定有效期,并仅限于指定区域和项目,项目结束后作废。
3.5.3准入区域分为“股份公司区域”和“股份公司××区域”两类,具体根据油田分公司工作量和市场准入原则,确定准入区域。
准入区域为“股份公司区域”的市场准入证在股份公司区域通用;准入区域为“股份公司××区域”的市场准入证只适用指定的区域。
3.5.4市场准入证只发原件,未加盖“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专用章”无效。
3.5.5市场准入证如丢失,须书面说明原因,在准入证有效期内核实后补发。
3.5.6市场准入证不得转让、转借,自行涂改无效。
3.6 准入要求3.6.1 石油工程服务队伍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所提供的服务须在营业执照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内。
工程服务队伍注册资本金应在500万元以上,技术服务队伍注册资本金应在100万元以上。
3.6.2 石油工程服务队伍(无要求的技术服务队伍除外)必须取得当地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3 石油工程服务队伍必须参加集团公司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定期培训。
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相关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有效证件(岗位操作证、井控证、HSE培训证、硫化氢防护培训证以及特种作业证件),取证率达到100%。
同时,外协队伍必须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培训台帐,使员工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
3.6.4 石油工程服务队伍装备与人员配置必须满足相应专业队伍标准要求。
各专业队伍具体标准要求见附件1。
4准入队伍管理4.1持有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的石油工程服务队伍,有资格参加准入区域内相应项目的竞标活动。
4.2保证市场准入工作的严肃性和纪律性,油田分公司不得接收和使用没有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或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已失效的服务队伍。
油田分公司层面不得自行办理和发放A类队伍的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
4.3批准准入的石油工程服务队伍必须在准入有效期内与投资方签署《安全生产与环保承包协议书》。
4.4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在招标前和开工验收时必须核实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原件并备案。
开工验收时,如发现其证件原件注明的主要装备和人员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服务队伍不准其施工,并将情况及时报股份公司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
无有效市场准入证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或中标的,投标或中标无效,对招标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4.5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加强对准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凡在工程质量或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出现事故以及违反本办法3.5.6款规定的石油工程服务队伍,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市场管理部门要及时向股份公司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汇报、备案,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市场准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