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科研设计院职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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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设计院职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合理有效配置人力资源。

第二条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工作积极性,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评审和聘任工作程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职称申报工作要坚持、提前策划、规范操作。针对我院参加初、中、高级技术职称认定、评定的申报工作,要求申报人员对申报材料中所涉及到的相应级别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符合外语和计算机免试条件除外)、参评论文、著作、专业技术报告等评审必备材料提前准备,以满足评审要求。

第四条全院的职称管理工作由院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第二章职称资格获得的途径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取得通过以下三个途径:

1、参加国家统一考试;

2、按照有关规定经过考核直接认定;

3、通过合格评审机构评审。

第六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政工师由集团公司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公司根据集团公司文

件下文确认其资格。

第七条工程系列、政工系列中级职称由公司“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政工系列中级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评审,公司根据评

审结果下文确认其资格。

第八条其他需通过评审才能取得的职称系列,由公司委托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公司根据评审结果下文确认其资格。

第九条工程系列、政工系列等初级职称,由公司根据考核结果直接下文认定。

第十条专业技术人员的初级职称认定条件和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及相关要求按照集团公司现行文件规定执行,如有变化公司将及时转发相关文件。

第十一条对于全国统一考试的会计、经济、统计、质量、计算机软件等专业技术资格,其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者,如果工作年限符合相关要求,由公司下文确认其资格并备案。同时,鼓励一人考取多个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二条执业资格制度是政府为了对某些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事关公共利益的专业岗位实行准入控制而建立的一种强制性制度。持有执业资格证书员工的数量和级别的高低直接反映我公司核心人力资源的状况,也对我公司的资质产生重要影响。单位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注册国际商务师、注册法律顾问等有关执业资格考试,并积极为职工参加有关

考前培训和报名

考试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的职称资格和执业资格由公司确认备案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未经公司确认备案的职称资格和执业资格不能作为聘用上岗的竞聘上岗的依据。

第三章职称认定的条件

第十四条具备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和博士后学历或学位者,按照有关

规定,经本人所在单位考核,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国家已规定实行全国统考的职称资格系列除外)的基本条件如下:

1、员级

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2、助理级

(1)中专毕业后,从事员级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3、中级

(1)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

(2)获得博士学位。

4、副高级

博士后人员在完成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第十五条对符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基本认定条件人员以及通过国家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于每年八月份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经审核后于每年十月份下文认定。

考试工作由职工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职工工作单位应配合完成。考

核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德、能、勤、绩为考核的主要内容,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方法由下而上地进行。考核结果应包括本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的考核鉴定意见;单位技术负责人、人事负责人签署的考核认定(确认)意见后方可的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专业技术人员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认定材料

的,当年不予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六条取得后续学历的员工,如果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近,在取得后续学历满一年后如果符合第十四条规定的也可直接认定。

第四章中、高级职称资格申报条件

第十七条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照附件1 中《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照附件2 中《经

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照附件3 中《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政工系列中、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按照附件4 中《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外语要求和计算机要求

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除符合外语和计算面免试条件人员外,须取得相应级别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后才能申报。

对计算机和外语的要求按照中水电人[2008]31 号文件《集团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水平及其他有关事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如有变化公司将及时转发相关文件。

第二十二条中、高级职称资格申报年度及材料的有效时间申报当年度中、高级职称资格的截止时间为当年度的12 月31 日,因此所有申报材料所涉及的学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任职情况、论文发表、计算机及外语合格证等有效时间必须在当年的12月31日前。

第五章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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