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察取证中的讯问技巧
侦察取证中的讯问技巧

侦察取证中的讯问技巧摘要讯问,是侦查重要手段和方法之一。
通过讯问可以进一步了解案情,掌握线索,收集更充分可靠的证据,为完成侦查工作任务打下基础。
讯问成功与否,与发问用语、发问方式、讯问时机的掌握有着必然联系。
在侦查取证的过程中,侦查人员的一句话可以成一案,也可以败一案,甚至可以挖一串、破一片,这足可以说明讯问的语言技巧的重要性。
讯问技巧,是指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根据事先拟定的讯问策略,运动语言学的规则和逻辑学原理,向被查对象口头提出问题了解情况的具体法。
发问是讯问语言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发问方法的正确选择,对讯问活动的顺利推进,完成讯问任务、扩大侦查成果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讯问;技巧;口供证据;侦查人员侦察取证中的讯问技巧讯问是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经常、普遍进行的一种重要的侦查行为。
在侦察取证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之一,它对于及时地侦破案件、准确的起诉、指控和定罪量刑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口供证据的重要性是为司法人员所共知的,其在刑事证据体系中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
侦查人员对犯罪的嫌疑人和被告人成功的讯问,得到其真实和全面的供述,尤其显得重要。
一般来说,讯问对象真实和全面的供述,是侦查人员查明案件事实的依据,它对于侦破案件、了解案情全貌及作案细节,特别是收集获取其他证据的线索和审查印证其他证据,以形成确实充分的证据体系,都有重要作用。
有鉴于此,本人对犯罪成功讯问的阶段性进行了浅显的探索,发现了一些规律性的东西,总结为五个阶段,在此做一探讨。
第一阶段:讯问前的“准备”阶段取证目的要明确。
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 讯问前的准备工作相当重要,我们如果将一次成功的讯问比作一栋楼,那么,准备工作就是它的地基。
准备工作的标准是“知己知彼”,达到这样的标准才能“百战不殆”。
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讯问对象的个人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社会经历、个人性格、爱好、家庭关系好坏、人缘好坏、工作环境、作案原因、涉嫌罪名等。
询问证人技巧

询问证人技巧询问证人技巧是在调查和审讯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技能。
在收集证据和了解案情时,询问证人是获取关键信息的重要途径。
然而,询问证人并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和方法才能有效地引导证人提供准确的证词。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用的询问证人的技巧。
需要在询问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了解案情和相关证据,熟悉证人的背景和与案情相关的细节,这样可以帮助询问者更有针对性地提问。
同时,要对询问的内容进行分类和排序,以确保询问的全面性和逻辑性。
在询问证人时要保持中立和客观。
询问者应该避免表达主观意见或对证人的回答进行评判,以免影响证人的证词。
询问者应以客观的态度提问,尽量避免使用带有主观色彩的词语和表达方式。
第三,要善于运用开放性问题。
开放性问题可以帮助证人更详细地描述事实和事件的过程,避免了仅回答“是”或“不是”的简单答案。
开放性问题通常以“什么、为什么、怎样、在哪里、如何”等词开头,能够引导证人提供更多的信息。
适当运用闭合性问题也是询问证人的重要技巧。
闭合性问题通常是可以用“是”或“不是”回答的问题,用于确认或澄清某个具体的事实或细节。
闭合性问题可以帮助询问者快速获取具体的信息,缩小问题的范围和限定证人的回答。
倾听是询问证人的关键技巧之一。
询问者要保持专注和耐心,全神贯注地倾听证人的回答。
避免中途打断证人的陈述,以免影响证人的回忆和表述。
询问者可以通过肢体语言和非语言表达来展示对证人的关注和尊重,鼓励证人继续提供信息。
避免使用复杂的词汇和语言也是询问证人的技巧之一。
证人通常不是专业人士,对于法律术语和复杂的概念可能不太熟悉。
询问者应该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确保证人能够理解问题的意思并提供准确的回答。
确保询问过程的记录和备份是非常重要的。
询问过程中,可以使用录音设备或书写记录的方式,以便后续的分析和参考。
记录可以保证证人回答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同时也可以作为后续调查和审判的重要证据。
询问证人是一项需要掌握一定技巧和方法的重要工作。
基层民警工作中的证人询问与证据收集技巧

基层民警工作中的证人询问与证据收集技巧基层民警在工作中负责很多任务,其中证人询问和证据收集是其重要职责之一。
在执行这些任务时,民警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以确保证人询问和证据收集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本文将介绍一些基层民警工作中的证人询问与证据收集技巧。
1. 证人询问技巧在证人询问过程中,民警需要运用一些技巧来获取准确的证词。
以下是证人询问的技巧:1.1. 创造良好的环境民警在询问证人时,应该确保环境安全、舒适,并维持着一定的专业性。
这样可以帮助证人感到安全,并促使其更愿意提供真实和详尽的证词。
1.2. 保持客观和中立民警在询问证人时,应保持客观和中立的态度,不应对证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或偏见。
只有如此,证人才能够放心地提供真实的情况。
1.3. 使用开放性问题在询问证人时,民警应使用开放性问题,以便证人能够提供详细和全面的回答。
开放性问题要求证人进行阐述,而不仅仅是简单回答“是”或“否”,这样可以有助于民警获得更多的细节和相关信息。
1.4. 倾听和观察倾听和观察是证人询问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民警需要全神贯注地倾听证人的回答,并观察其肢体语言和表情,以便从中获取更多的信息。
这样可以帮助民警更好地理解证人的证词,并作出准确的判断。
2. 证据收集技巧证据收集是基层民警工作中的另一个重要任务。
以下是证据收集的一些技巧:2.1. 确保证据的完整性民警在收集证据时,应确保证据的完整性。
这意味着他们要对现场进行全面的勘查,并注意搜集与案件有关的所有物证、文件、照片等。
完整的证据能够提供更多的信息和线索,有助于案件的侦破。
2.2. 保持证据的准确性民警在收集证据时,应注意保持证据的准确性。
他们应该确保对证据进行正确的标记和记录,以免在后续的调查和审判中出现任何误解或争议。
2.3. 使用多种收集手段为了获得更全面的证据,民警可以运用多种收集手段。
例如,他们可以采取访问、调查、搜查等多种方法,以获取不同角度和来源的证据。
基层民警的侦查和取证技巧分享

基层民警的侦查和取证技巧分享作为基层民警,侦查和取证是我们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准确、高效地收集证据,是保证案件侦破和司法公正的关键。
在长期的执勤工作中,我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技巧,希望与大家分享。
一、侦查技巧1. 理清思路:在侦查过程中,首先要理清案件的大致情况和相关线索,了解案情的背景和重要细节,明确自己的侦查目标。
在采取行动之前,可以制定一个侦查计划,明确每个步骤和所需资源,以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深入调查:在侦查过程中,要善于发现问题和疑点,对可疑人员、目击者等进行深入调查。
可以通过走访、讯问、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获取更多的信息和线索。
同时,要善于分析信息,挖掘潜在的关联性,有助于确定嫌疑人和案件的真相。
3. 细致观察:在现场勘查或搜查时,要做到细致观察、全面收集证据。
注意现场的布局、物品的摆放等细节,留意可能留下的痕迹、遗失的物品等。
拍照、录像等手段也可用于后续的证据保全和呈现。
4. 合理运用科技手段: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如视频监控、网络侦查等,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侦查效率。
我们可以通过这些手段快速获取信息、找到嫌疑人、还原案发过程,但也要注意合法合规,在侦查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二、取证技巧1. 保护现场:在进行取证工作时,要保持现场的原貌,尽量避免对证据造成二次污染或破坏。
例如,使用专业工具进行拆解或包装,避免指纹、DNA等生物证据的受损。
2. 确保证据链完整: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确保证据链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记录证据的来源、获取方式和保存方式等,以备后续使用和鉴定。
在取证链上出现环节的缺失可能导致证据的无效或不可信,因此要注意严格遵守操作规范,进行必要的登记和备案。
3. 合规取证:在取证过程中,我们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
不得使用非法手段或制造虚假证据,以保证取证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也要注重证据的可信度,尽量避免对情况作主观臆断,以免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
4. 采用多样化取证方式:在取证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获取证据。
调查取证的方法与技巧

案例:巧妙分次询问,锁定违法主体
询问过程: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料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某公司工人名单中有一人年龄未满18岁, 可能会存在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工种的行为,并初步怀疑是该公司人事经理 的责任。执法人员没有立刻提出质疑,在进入车间生产现场检查后,留心寻找该名工人 ,拍得了该名未成年人正在有职业危害的流水线作业的照片,取得了人员培训记录和现 场照片这两样证据,监察人员开始研究询问笔录,力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终决定分 两次询问人事经理。在对人事经理的首次询问中,执法人员首先问了该公司的人事制度 、该公司各个存在职业危害的流水线等相关外围问题,经当事人核对后签名,第一份笔 录制作完毕。随后,执法人员询问了该名未成年工人是否是该公司职工,在哪个工序工 作。这时,当事人意识到了可能是哪里出了问题,但是第一份笔录已经签字,表明他是 知晓该工序存在职业危害的,无法推脱说自己不知道该工序存在职业危害,只好以积极 合作的态度讲明情况,希望执法人员从轻处理,并在第二份笔录上签字。这样处理,有 效地避免了如果把两个问题同次询问,当事人出现不配合的情况,提高了文书制作效率 。
调查取证的方法与技巧
第1页,共11页。
案例:笔录制作疏忽,险失重要证据
询问过程: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某工地安全员涉嫌违法,于是作 了询问笔录。由于现场工作环境太恶劣,当事人没有携带身份证件在身 上,执法人员也只能表示理解。制作过程中,执法人员询问了当事人的 姓名、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并填写在笔录中,当日笔录制作完毕。但是 ,几天后当执法人员取得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后,发现笔录中填写的 被询问人的姓名以及被询问人在笔录上的签名与身份证不符,其中有一 个字同音异字。经电话与当事人联系,他的解释是:他一向用自己签的 那个名字,大家也都知道他的这个名字,他一般不用身份证上的那个名 字。不管当事人是有意还是无意,这个笔录必须重新做了。所幸这个案 子的其他证据已经充分获得,当事人认可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处 罚,所以他配合我们重新做了笔录。但是如果没有其他有力证据,笔录 又出现了这样的问题,这个案子就很难继续下去了。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调查取证与证人审讯技巧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调查取证与证人审讯技巧司法部工作人员在处理案件时,调查取证和证人审讯是关键步骤。
本文将探讨调查取证和证人审讯的技巧,以帮助司法部工作人员高效地完成任务。
一、调查取证技巧1. 制定调查计划:在开始调查前,制定一个全面而有序的调查计划是至关重要的。
这个计划应该包括明确的调查目标、调查程序和所需资源等。
制定调查计划有助于合理分配人力物力,提高调查效率。
2. 收集证据:在调查过程中,司法部工作人员需要收集各种证据来支持案件的审理。
收集证据的方式包括采访,调取相关文件和录像等。
在收集证据时,应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保护证据:为了确保证据的可信度和有效性,司法部工作人员需要妥善保护证据。
这包括确保证据的保存环境合适,避免证据被篡改或者丢失等。
若需要,可以采取措施保护证据的完整性。
4. 采访技巧:在采访证人或相关当事人时,司法部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采访技巧。
首先,要保持冷静和专业的态度,展现自己的专业素养。
其次,要善于倾听和提问,引导被采访人回答问题,并且留下详细的笔录。
5. 网上调查: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调查取证工具。
司法部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上网搜索、查看社交媒体等方式,获取相关的信息。
然而,需要注意信息的真实性和法律合规性。
二、证人审讯技巧1. 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与证人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是证人审讯的关键。
要用友善的语言和表情与证人交流,让证人感到舒适和安全。
同时,要倾听证人的陈述,理解他们的观点和感受。
2. 提问技巧:在证人审讯中,提问技巧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要提出开放性的问题,以鼓励证人提供详细和全面的陈述。
其次,要注意逐步深入,逐渐引导证人展开更多细节。
最后,要避免引导性问题,让证人自由陈述。
3. 控制情绪和语气:审讯中,司法部工作人员要保持冷静和理性。
无论证人表达的内容如何,都不能对证人产生恐吓或威胁。
同时,要注意语气的把控,避免将情绪传递给证人。
4. 多方佐证:在证人审讯中,多方佐证非常有助于查证事实的真实性。
侦查讯问策略与技巧

侦查讯问策略与技巧侦查讯问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技巧来获取犯罪嫌疑人或相关人员的信息和证据。
正确的侦查讯问策略和技巧对于提高侦查工作的效果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些常用的侦查讯问策略和技巧:一、建立信任关系建立信任关系是成功讯问的基础。
侦查人员要尽量让被讯问者感到自己是一个有权威和可信赖的人,并且能够保证他们的言行不会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二、选择合适的讯问环境讯问环境对于成功获取信息非常重要。
侦查人员应该选择一个安全、无外界干扰、保密性好的环境进行讯问。
同时,环境的温度、照明、气氛等也要舒适,以促进被讯问者的开放和配合。
三、有效运用沉默沉默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讯问技巧。
当被讯问者对一些问题回答不确定、含糊或模糊时,侦查人员可以选择保持沉默,引导被讯问者继续表述,从而获得更多的信息。
四、创造压力和焦虑有时候,为了让被讯问者透露真相,侦查人员可以创造一些压力和焦虑。
例如,暗示证据已经非常充分,可以迫使被讯问者透露更多信息。
但是要注意,创造的压力和焦虑不能过度,以免让被讯问者产生逃避的心理。
五、采用开放式提问在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应该尽量使用开放式提问,让被讯问者进行自由表述。
开放式提问可以帮助侦查人员获得更多的信息,而不受限于简单的“是”或“否”的回答。
六、提供选择题有时候,为了更精确地获取目标信息,可以采用提供选择题的方式。
例如,“是A还是B?”、“是昨天晚上还是今天早上?”这样的问题可以迫使被讯问者在两个选项中选择,并通过回答揭示真相。
七、倾听和观察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要注重倾听和观察,通过被讯问者的言语、姿态、表情、语气等来判断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倾听和观察可以帮助侦查人员察觉到被讯问者可能隐藏的信息,并根据观察到的细节进行深入讯问。
八、针对性追问和碎片化提问在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可以根据被讯问者的回答进行针对性的追问,进一步细化和深化问题,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
此外,碎片化提问也是一种有效的技巧,可以将一个问题拆分为几个部分,逐步获取被讯问者的回答。
询问和讯问的技巧

征。
重点提问的方式:直接式提问、探寻式提
问、复核式提问、迂回式提问、盘诘式提问。
结束询问
一是核对笔录;二是做好善后工作。包括
表示真诚谢意,做好保密教育,对需要再次询
问的,商定下次询问时间地点。
询问技巧
证人作证的心理障碍及其矫正。
(1)无关心理
这类证人系与案件无关联,属于事不关己高
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问三不知,有意
口供的收集,而讯问是获取口供的重要方式。
讯问的技巧
一做好讯问前的准备,不仓促上阵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侦查讯问具有
短兵相接的性质在侦查办案中,对犯罪嫌疑人的
讯问带有很强的对抗性。侦查人员在与犯罪嫌疑
人的面对面交锋中要根据复杂的、变化着的形式
做好充分的讯问准备。这是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
中控制讯问局势,掌握主动,克服临场的盲动性
的厉害关系,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揭发他
人而暴露自己。对侦查人员能掩就掩,能躲就躲。
拒绝作证或作伪证。
(4)庇护心理
这类证人往往与犯罪嫌疑人有亲属关系,受
封建伦理道德和江湖意气的影响,从而庇护犯罪
嫌疑人而不如实作证。
(5)鄙视心理
这类证人主要是对作证有抵触情绪,一是歧 视被害人,憎恶被害人而不作证。二是对公安机 关存在片面看法,或是因办案人员工作作风、工 作方式不当引起证人反感,鄙视办案人员。拒绝 提供证言。
2、熟悉研究案情、证据情况。
一是在讯问前,对已经掌握的证据进行深入分析,辨明真 伪、价值,吃透案情,做到了如指掌。
二是全面阅卷,熟悉案件发生、发展的过程及各个细节。
三是对于重大案件,现场情况复杂的案件在条件的允许下 对现场进行复堪,一方面可以对案情有深入了解,另一方 面也为在讯问中对犯罪嫌疑人的交代与辩解做出正确判断 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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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前期的“闲谈”阶段,侦查人员要逐步引导讯问对象进入供述案件事实的环节,这时,也就不可避免地发展到双方斗智斗勇的交锋阶段。一般而言,交锋阶段。因为当讯问触及到案情的实质问题时,讯问对象一般不会马上如实供述。这时,讯问对象一般具有狡辩、抵赖、否认、谎供等心理,采取软拖、硬抗、欺骗等手段进行对抗,或者避重就轻交代罪行,或者一再表白自己是多么的廉洁,没有经济问题。在此阶段要求侦查人员必须采取恰当的策略攻破其心理防线,当然,用什么样的策略必须因人而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本人注意到在千变万化的策略中,使用证据的策略占有重要地位。此阶段,侦查人员运用证据可采取引而不发的方式,出示少量的证据以引起讯问对象的思考,让他感觉到其罪行已经暴露。同时,侦查人员必须具有顽强的意志和耐心,决不能因为相持而减弱成功讯问的信心。
关键词:讯问;技巧;口供证据;侦查人员
侦察取证中的讯问技巧
讯问是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经常、普遍进行的一种重要的侦查行为。在侦察取证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之一,它对于及时地侦破案件、准确的起诉、指控和定罪量刑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口供证据的重要性是为司法人员所共知的,其在刑事证据体系中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侦查人员对犯罪的嫌疑人和被告人成功的讯问,得到其真实和全面的供述,尤其显得重要。一般来说,讯问对象真实和全面的供述,是侦查人员查明案件事实的依据,它对于侦破案件、了解案情全貌及作案细节,特别是收集获取其他证据的线索和审查印证其他证据,以形成确实充分的证据体系,都有重要作用。有鉴于此,本人对犯罪成功讯问的阶段性进行了浅显的探索,发现了一些规律性的东西,总结为五个阶段,在此做一探讨。
第二阶段:讯问前期的“观察”和“闲谈”阶段
这个阶段是讯问的开始,侦查人员与讯问对象开始面对面。本人反对侦查人员与讯问对象一见面就开始切入主题,直接谈案件的实质问题,甚至开始证言上的交锋。首先,侦查人员应该做的是认真观察,就好像中医中的“望、闻、问、切”。观察的内容是:1、观察讯问对象的走姿、坐姿、神情是否自然、气色好坏、穿着的华丽或朴素、是否紧张、携带物品的各类(如:手机的档次、香烟的品牌等)。2、观察讯问对象的言辞是激烈还是温和;是夸夸其谈还是沉默不语;是强烈对抗还是冷静沉着;表达能力如何等。
摘要
讯问,是侦查重要手段和方法之一。通过讯问可以进一步了解案情,掌握线索,收集更充分可靠的证据,为完成侦查工作任务打下基础。讯问成功与否,与发问用语、发问方式、讯问时机的掌握有着必然联系。在侦查取证的过程中,侦查人员的一句话可以成一案,也可以败一案,甚至可以挖一串、破一片,这足可以说明讯问的语言技巧的重要性。讯问技巧,是指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根据事先拟定的讯问策略,运动语言学的规则和逻辑学原理,向被查对象口头提出问题了解情况的具体法。发问是讯问语言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发问方法的正确选择,对讯问活动的顺利推进,完成讯问任务、扩大侦查成果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二个层次是讯问对象的动摇阶段。当然,讯问对象的动摇是建立在双方相持的基础上的。这时讯问对象的心理很矛盾,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一是选择继续顽抗,又怕按证据定罪,受到从严惩处;二是想早日摆脱讯问的编排,又怕因拒不认罪使讯问持续升温;三是既想认罪交代,又怕定罪处罚;四是如果认罪,自己的政治生命将会结束,优厚的待遇也不复存在;五是如果认罪,自己所拥有的较高的社会地位也会化为乌有。上述矛盾心理交替出现,使讯问对象犹豫、动摇。这一阶段对讯问人员而言非常重要,如果将一次讯问比喻为一次战争,那么这个阶段就是攻敌制胜最为有利的战机,所以,侦查人员一定要把握战机,切记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侦查人员一定要及时运用政策攻心,结合使用证据,促其矛盾心理向如实供述发展,这也是讯问成功与否的关键。如果侦查人员错过这一战机,讯问对象就会出现谎供、乱供等现象。
第一阶段:讯问前的“准备”阶段
取证目的要明确。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讯问前的准备工作相当重要,我们如果将一次成功的讯问比作一栋楼,那么,准备工作就是它的地基。准备工作的标准是“知己知彼”,达到这样的标准才能“百战不殆”。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讯问对象的个人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社会经历、个人性格、爱好、家庭关系好坏、人缘好坏、工作环境、作案原因、涉嫌罪名等。2、要全面熟悉案情,了解被讯问人与本案关系。明确讯问每一证人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记清所要问的问题。3、现有的证据情况,包括侦查人员已掌握了哪些证据,这些证据哪些能够印证,哪些不能印证,也就是证据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哪些问题需要通过讯问得以解决。讯问开始时,应当首先告知被讯问人要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讲明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讯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因此,讯问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将两个以上的被讯问人集合到一起进行讯问,以防互相启发、影响,确保证言的真实客观。讯问者的语气要恰当,不能过于生硬或委婉,对于不同性格不同情况的人要采取不同的方法。
本人在这里着重讨论运用证据促其如实供述的问题。因为,政策的说服力是有限的,而适时巧妙地运用证据,应该是促其转变心理的法定。运用证据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一)时机适宜原则。选择怎样时机出示证据最为有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参考:1、讯问人员就某个事实出示了少量证据,但是,讯问对象认为讯问人尚未掌握确凿充分的证据,案件事实证据仍处于无法认定的状态,只要我不开口,他就不可能查清事实。这时,讯问人员可以义正言辞,态度严肃地再出示部分证据,但一定要做到点到为止,切忌详细讲述;2、讯问对象在询问人有针对性的法律、政策教育和利害分析之后,态度已有所转变,但对如实供述或态度反复时,侦查人员再出示少量证据,促其如实供述;3、讯问对象已开始供述,但是曾出现不实供述或态度反复时。(二)客观真实原则。在侦查阶段,讯问人员所拥有的证据真伪并存。但是,在动摇阶段,侦查人员必须出示甄别以后,判断为真的证据。因为,在讯问对象思想处于动摇的阶段,其重要的心理是侥幸心理,所以,如果出示假的证据,就一定会造成讯问对象认为讯问人并未获取扎实证据这样的印象,势必增强其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不真实证据的出示也会削弱讯问对象对讯问人的信任程度,甚至会将讯问人前几阶段的努力尽弃,使讯问陷入僵局。(三)少量高质原则。也就是用尽可能少量的证据取得高质量的供述。具体方法有:1、分解证据的方法。比如受贿案件,“某时某人在某地点送钱给某人(讯问对象)”这一证据,其内容可分解为:“某时”、“某人”、“某地点”、“送钱”这四个部分。侦查人员在运用证据时,可以这样问,“某人与你有什么来往?”“某时你有无收受过他人钱的经济问题?”或者“某人在某地与你有什么来往?”等。上述问法比“某时某人在某地送钱给你,有无此事?”这样的问法好。2、证言含蓄的方法。也就是运用证据要尽是不用直白的方式,也不要直接谈出证据内容。比如贪污案件,“他用虚假道路运输发票贪污公款5万元”的证人证言,讯问人发问“你用什么虚假发票报销过?”比“你是否报销虚假道路运输发票贪污公款5万元?”的证言形式好。
“闲谈”阶段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准确把握讯问对象的心理。讯问对象在被讯问时的心理变化有其自身的规律性。此时,系讯问之初,讯问对象对于侦查人员所掌握的证据情况,以及讯问人的讯问方式、讯问目的等都心中无数,他很想从“闲谈”中获取这方面的信息,侦查人员绝不能向其暴露相关信息;二是牢牢掌握“闲谈”的主导权。通常的方式,侦查人员应该是引导式的“闲谈”,这种引导既要达到我们“闲谈”的目的,又不能让讯问对象了解我们讯问的目的。
侦查人员做好此阶段的讯问工作,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让讯问对象自由陈述。因为此时讯问人员即使发现其有虚假、避重就轻、推卸责任等不实供述,也不要轻易打断,让他完整地供述。在其供述期间,侦查人员可做一些必要的记录(不是笔录),特别是那些不实之处。(二)对于讯问对象不彻底的供述进行再次引导。具体做法有:1、发现供述中的矛盾,并予以点破。供述矛盾主要有以下几种(1)供述前后矛盾;(2)供述不符合客观规律,如自然条件、客观环境等;(3)供述与其他证据相矛盾;(4)供述不符合会计资料等书面证据。针对上述情况,侦查人员可就这些矛盾让讯问对象充分详细地讲述,讲清具体的细节和经过,而不应立即戳穿他。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点(1)对讯问对象深追细问,直至问得他理屈词穷时,适时地进行思想政策教育,指明如实供述是其唯一出路,真的假不了,纸是包不住火的;将揭露矛盾供述与出示证据相结合。这时的示证仍应该坚持上文提到的原则,但是,此时的示证可以更直接,直接点到其痛处,让其更深刻认识到事已至此,唯有如实供述,方可宽大处理。比如,供述与会计凭证相矛盾时,可让其看凭证,促其全面如实交待。2、利用讯问对象与同案犯、证人之间的利害关系,促其彻底供述。职务犯罪行为很多情况下都不是由行为人自己独立完成的,不可避免地有其他共犯参与,以及关键证人(如会计、出纳)的具体操作,三者既有共同利益,又有各自利益。在讯问中,侦查人员要充分利用他们人生观、价值观的不同之处,以及他们各自的利己思想。侦查人员可向讯问对象讲明以下事实:(1)首先交待,揭发他人是法定从宽情节。要使讯问对象认识到,他不供述同案犯会供述,因为二者都想先供述而获从宽处理;(2)证人必定如实作证否则其会因作伪证而受追究。要使讯问对象认识到,证人为了自己的利益,特别是在合法的如实作证和违法的作伪证的天平前,必然选择如实作证而不受牵连,尽管案发前二者可能是上下级关系。
第四阶段:讯问后期的供述阶段
经过讯问人对讯问对象适时的政策攻心、运用证据等工作,讯问对象的心理防线已被攻破,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的证据已被讯问人掌握,事情已然败露,想躲过去已无可能,自己的唯一出路就是认罪服法,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宽处理,此时,讯问就进入了后期的供述阶段。此阶段,讯问对象的畏罪心理和侥幸心理依然残留,所以,其所述罪行和关键的情节能少供就少供,尽可能地少说目的和动机,极力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力争减轻罪责。涉嫌共同犯罪时,他就尽力推脱罪责。上述情况,凸现了讯问对象供述缺乏彻底性、全面性的阶段性特征。
通过上述细致的观察,可以进入“闲谈”阶段。此时,侦查人员已经掌握了讯问对象的一些相关信息,加上准备阶段的丰富素材,可以与讯问对象开始“拉家常”式的闲谈。这样的做法绝对不是浪费时间,徒劳无功,而是在讯问对象被讯问这样的特殊环境下,以“柔”的方法化解其“刚”的对抗,也即“以柔克刚”。这时侦查人员可以讯问其个人的简历、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生活经历、夫妻关系、交友情况、个人爱好等。“闲谈”的目的有二:一是逐步控制讯问对象的情绪和情感,消除其对立抵触情绪;二是对讯问对象注入同情心,让他觉得你是为他着想。这样,讯问人和讯问对象就达到一定的“沟通”,从而使他认为你是“通情达理”的人,而对你产生认同和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