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素质拓展必修学分评定标准解释说明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精)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素质拓展学分”是指普通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结合专业理论学习、实践技能训练, 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艺体育及各类社会实践, 取得学术研究成果、具有一定意义的劳动成果, 经学校审定批准给予确定的学分。
根据《关于颁布 <河海大学素质拓展学分的实施及认定办法(试行 >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校区开展素质拓展活动的实际,制定了如下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一、公益劳动,学生根据教务科安排的 ¬时间进行,满 32学时记 1学分。
二、社会实践,由各学院考核和管理,满 64学时并提交实践报告记 2学分。
三、中国语文水平测试:由人文社科部组织实施和管理,考核合格记 2学分。
四、课外读书活动:由人文社科部组织实施和管理,考核合格记 2学分。
五、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 :由学生所在学院管理1、在 SCI 、 SSCI 、 EI 检索源期刊上发表 1篇论文,第一作者记 10学分,2、在国际级和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 1篇论文,第一作者记 4学分。
3、在其它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 1篇论文,第一作者记 3学分。
4、在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发表 1篇论文,第一作者记 2学分。
5、在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上发表 1篇论文,第一作者记 1学分。
6、在校期间的发明制作取得国家专利,第一申请人记 5学分,第二申请人记 4学分。
注:发表论文第二及以下作者以第一名得分为基准,依次递减 1分。
六、课外科技活动: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实施、考核和管理1、课外科技活动项目、成果报告的鉴定分优秀、良好、合格三等,优秀记 3学分,良好记 2学分,合格记 1学分。
2、参加学术讲座,考核合格记 1学分。
七、素质与能力类竞赛:教务部归口管理省部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竞赛,有关教学院部归口管理校区及其他素质与能力类竞赛1、校级(含校区级竞赛:一等奖记 3学分;二等奖记 2学分;三等奖记 1学分。
课外素质拓展学分评分细则

课外素质拓展学分评分细则课外实践与创新活动的评分标准学生参加课外实践与创新活动可按以下标准计算学分。
1.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的各种学科竞赛并获奖。
⑴国家级一、二、三、优秀奖分别计10、9、8、7学分。
未获奖者有证明参加者计4学分。
⑵省级一、二、三优秀奖分别计7、6、5、4学分。
未获奖者有证明参加者计3学分。
⑶市级一、二、三优秀奖分别计6、5、4、3学分。
未获奖者有证明参加者计2学分。
⑷校级一、二、三优秀奖分别计5、4、3、2学分。
.未获奖者有证明参加者计1学分。
2.加入学校活动、学校社团活动或社会上的正规组织并参加其组织的相关活动计1分。
参加学院或学校学术讲坛活动学习2次以上可追加计1分。
组织竞赛活动获组织奖者可相应计1学分。
3.参加各种职业合格培训,获得通过证书。
如会计证、人力资源管理证等。
最多计3学分。
参加考研、公务员考试,获得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发表论文、参与老师科研项目。
本届学生每取得一项证书或证明计2学分。
4.参加有意义的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一项计2学分。
5.参加科学研究和发明创造获奖或专利证书。
获得证书的计4分。
6.发表论文、参与老师科研项目。
一项计2学分。
备注:以上所有加分项目需相关证明材料方可计分。
相关细则:1.课外学分必须在素质拓展证书上登记并盖章以后方可生效,一切以素质拓展证书为准。
2.素质拓展证书只有在规定时间内认证后才可生效,逾期不候。
3.素质拓展部将对素质拓展证书与课外学分统计表进行核查与监督,并指导团支书正确填写素质拓展证书与课外学分统计表。
4.素质拓展部对证书的统计进行小幅度的调整,具体情况视实际发放证书而定。
5.后期证书学分的调整,以教科办更新的评分标准为准。
素质拓展赋分标准

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体系表及赋分标准一、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体系表二、具体赋分标准注:以下活动均为系级及系级以上项目第一部分军事训练与入学教育1、军事训练,参加由学生工作部门等组织的军训(1学分)2、新生入学教育,参加校规校纪教育、专业思想教育、安全法制教育、适应性教育等。
(每次计0.2学分)第二部分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2、理论学习活动,如: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活动、“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学习活动、各种结合时政的研讨会等(每次计0.2学分)3、各级党校培训(每次计0.2学分)4、各级团学干部培训(每次计0.2学分)5、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文明修身”、“诚信、责任教育”、“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等为主题的演讲赛、征文(书法、画)大赛、辩论赛等(每次计0.3学分)6、以扶贫支教为重要内容的各项实践活动,包括义务校外辅导、义务家教、义务维修等(每次计0.3学分)7、关注社会、关注他人、奉献爱心的实践活动,包括助残(每次计0.2学分)、助老(每次计0.2学分)、献血(每次计0.5学分))、献骨髓(3学分)、捐款捐物等(每次计0.2—1学分)8、典型见义勇为行为,如救火、救灾、抗洪、抢险、勇斗歹徒等每次计(3学分)9、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6学分)、国家励志奖学金(4学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等荣誉(3学分);获得市级荣誉称号(2.5学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等荣誉称号(2学分),校级单项积级分子、系级荣誉称号(1学分)第三部分科技学术与创新实践1、全国“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每项1.5学分);省级(每项1学分)。
2、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电子竞技比赛、结构模型大赛、、计算机设计大赛、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大学生英语比赛等(每项1.5学分),省级(每项1学分)。
3、其他全省、全国级别科技学术创新类比赛(每项1.5学分),省级(每项1学分)。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强学生社会竞争能力,更好地体现“感恩、回报、爱心、责任”的校训理念,构建健康向上、舒畅活泼、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校园文化,学校决定实施以大学生素质拓展作为统揽学生课外教育活动的重大工程。
第二条素质拓展学分由基本学分和奖励学分构成。
共14个类别,素质拓展学分不设上限,不限类别,学生可在课外自主选择各类别的活动。
第三条我校全日制大学生在校期间除必须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理论与实践方面要求的学分外,还必须修满规定的素质拓展学分方可毕业。
本科生应修满12个素质拓展学分,其中基本学分不少于8学分;专科生应修满8个素质拓展学分,其中基本学分不少于5个学分。
第四条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在学校大学生素质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和校团委是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工作的主管单位,教务处负责自主学习、创新实践、学科竞赛、学术成果、职业素质、文体竞赛、院系项目等活动项目的统筹规划与审批公布;学生处负责文明修身、学生助管等活动项目的统筹规划与审批公布、校团委负责社团活动、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项目的统筹规划与审批公布;科研处负责学术讲座活动项目的统筹规划与审批公布;突出表现学分由教务处、学生处和校团委共同审定。
各院(系)是素质拓展学分工作的主要组织实施者,应根据本院(系)各专业培养目标、教学实际情况,努力为本院(系)学生提供可获取素质拓展学分的各项活动,并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尽可能为学生提供条件和机会,使学生经过一定的努力后能够获取规定的学分。
第五条素质拓展学分每学期第16周办理认定手续。
认定办法、操作流程按照各类别素质拓展学分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六条学生可在第20周通过教务处网站查询自己素质拓展学分情况。
有疑问可向本班辅导员提出。
素质拓展学分记入当学期成绩单。
第七条学生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实事求是地申报学分。
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该生该学年的学分申报资格,所有已申报的学分全部作废。
素质拓展认证文件解读及各项要求

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文件解读及各项要求(若有错误,欢迎指出。
若存在疑问,请及时反馈。
再次谢谢大家的支持!)学分认证要点1.我们的学分认证是大一至目前所有素质拓展学分的累加(大学之前的奖励、荣誉、证书等都不算),08、09级在去年填的基础上添加2.活动参与类:1)包括六类活动(十四条),参与是指报名参加或其他参与形式,活动组织者不算2)前四类四年累计不超过6绩点(这点需注意,不要超出范围,不要拼命填)3)参与类与竞赛获奖类不冲突(既参与又获奖的,两处都可加绩点,例:参加全国物流设计大赛获全国三等奖,则可在“活动参与类”填“参见第x全届国物流设计大赛”,记1绩点;同时在“竞赛获奖类”填“第x届全国物流设计大赛三等奖”,记16绩点)4)参与类总分不得超过25个(表格附带公式,多填无效)3.争先创优类(十七条、十八条)1)争先创优指获得荣誉称号(XX先进、优秀XX)的活动,比如军训先进个人、校、院“三个十大”、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校星级文明寝室、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除外)、团干培训的优秀学员等以发奖盖章级别和选拔级别判定为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2)企业奖、助学金划入争先创优范围,按盖章单位和选拔级别判定奖励等级(附录一)3)某项荣誉同时有多个单位颁发证书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例:校运动会获得荣誉,学院为鼓励大家为学院争光,也颁发了证书,则按校级荣誉给5个绩点)4.竞赛获奖类(十五条)1)与争先创优的区别在于决出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2)包括课题立项、学术论文。
课题立项和结题是指学校统一发文证实,有文件佐证(十八条)。
学术论文是指发表在学术期刊(包括学校《探索者》)上的学术性论文,而非散文、小说、诗歌等类型3)在“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中获奖的不计入内4)绩点判定参照第十五条5.技能证书类(附录三)1)附录所列为我们所承认的专业技能证书范围,获得在此范围证书的不管本人专业是哪个,都按专业技能给学分绩点2)公共技能证书是指除英语四、六级和专业技能证书,例如驾照、计算机二级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等3)判定绩点(十九条)6.学生干部类(十六条)1)每学年只能填一个,按“就高不就低原则”。
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标准

一、素质拓展学分折算标准1、获得素质拓展积分20—30分,可折算获得素质拓展学分1分;2、获得素质拓展积分30—40分,可折算获得素质拓展学分2分;3、获得素质拓展积分40—50分,可折算获得素质拓展学分3分;4、获得素质拓展积分51分以上,可折算活动素质拓展学分4分;二、素质拓展积分标准表类别项目积分执行标准备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参加班会,党团员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参加班会,党团员参加党团组织活动优秀积3分;优良积2分(全勤为优秀,未出现无故旷缺为优良。
)党、团校培训合格党校合格积3.00分;团校合格积2.00分;党团校优秀学员积1.00分;党校学习合格积3分,团校合格积2分,被评为优秀学员加1分。
校内公益劳动参加一次积1.00分;参加一次积1分社会公益活动参加一次积2.00分;该项积分每学年不超过10分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行为一次积3.00分;行为学校表彰积10.00分;行为市级表彰积20.00分;行为省级表彰积30.00分;每次积3分,受到学校、市级以上、省级以上表彰分别积10、20、30分。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国家级科技学术活动作品参赛积10.00分;国家级优秀奖(参与奖)积20.00分;国家级三等奖积30.00分;国家级二等奖积35.00分;国家级一等奖积40.00分;送交作品参赛积10分,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积40、35、30分。
(如设优秀奖或参与奖等加20分)院级科技学术活动作品参赛积3.00分;院级优秀奖(参与奖)积2.00分;院级三等奖积4.00分;院级二等奖积5.00分;院级三等奖积8.00分;送交作品参赛积3分,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积8、5、4。
(如设优秀奖或参与奖等加2分)发表学术论文三大检索、核心期刊、省级刊物、《中辩》分别积30、20、15、8分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和其它作者分别乘以100%、70%和30%的系数发表其它文章(含新闻、文学作品等)校报、《学生工作》、《团情快讯》(每篇)积2.00分;公开出版的报纸及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积4.00分;该项积分每学年不超过15分参加学生科研实践创新课题资助与奖励项目参与申报积2.00分;项目立项积3.00分;项目顺利结题积5.00分;一等奖积20.00分;二等奖积15.00分;三等奖积10.00分;参加校级创新创业活动积2.00分;参加校级以上该类活动获奖,参加创新创业活动一等奖积10.00分;二等奖积8.00分;三等奖积6.00分;优秀奖积5.00分;由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定后给予积分。
素质拓展学分评定方案

第十九条:素质拓展分加分细则:1. 德育及思想表现方面(1)、好人好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者加0.5分/人;(2)、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受到表彰者,院级加0.2分/人/次,校级0.4分人/次;(3)、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如义务鲜血,阳光行动等),积极者加0.2分/人/次;备注:青协成员至少参加2次之后才加分。
最高分不超过0.4分。
院青协对青年志愿者参加活动及表现进行记录。
(4)、凡被评为先进者,如: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模范团干、优秀学员等,国家级加1分/人,省级加0.6分/人,校级加0.2分/人,院级加0.1分/人;备注:同时受到多个单位授予同一称号,取级最高分。
(5)、凡在本学年被评为校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该集体成员加0.2分/人;在寝室卫生评比中被评为“优秀寝室”的,寝室成员加0.1分/人。
备注:同时获校级“优秀寝室”和院级“优秀寝室”称号的加分不累计。
2.社会工作方面(6)、团支书0.6分/人;组织宣传委员0.4分/人;班长0.6分/人;学习委员0.4分/人;生活委员0.4分/人;文体委员0.4分/人。
党支部书记、委员(7)、院团委副书记(团总支书记)0.8分/人;院学生会主席0.8分/人;院学生会秘书长0.7分/人,院学生会副主席0.7分/人;部长0.6分/人;干事0.4分/人。
(8)、担任学生辅导员者,经学院党委考核合格者,加0.8分/人;其所带班级取得突出成绩的,由院团委视情况给予0.5-3分奖励。
(9)、担任其他社会职务者(如校会、校社联等),该学期报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组备案,经所在部门考核合格并出具证明材料者,比照院班级和学生会任职情况加分。
备注:以上6、7、8、9四项干部任职加分部分不累计,身兼多职者只取最高分。
班团干部、学生会干部、辅导员须经班级民主考核打分,学工办老师审核后方可加相应分;根据民主考核情况,对于不称职的干部,班级同学和学工办老师有权扣除一定的分数甚至扣除全部。
素质拓展学分

素质拓展学分由两部分组成:基本学分和特长学分。
基本学分指学生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等5个方面分别必须获得1个以上基本学分。
特长学分指学生在完成基本学分的前提下在素质拓展六方面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另外获取的学分。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方面应完成4学分1.积极参加校、院。
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每次计0.5、0.2学分。
*校级主题教育活动:主题团日(0.25)、优秀团日活动(0.5)、升旗仪式(0.2)、主题班会(0.2),由团委等学生工作部门统一组织的主题教育活动。
2.积极参加人生导航行动,完成大学生涯设计,计0.3学分。
3.积极参加校、院党校、团校等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每次计0.2学分。
可重复累计,最高1学分;被评为党、团校优秀学员的每次计0.5个学分。
4.“爱心家教”满24小时计0.5学分,最多计1学分。
5.无偿献血一次计0.5学分,最多计1学分.6.学生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事迹,在省、市级媒体报道或通报表扬的每次计1分。
校媒体报道、有关部门表扬的(有书面材料)计0.5分。
7.积极参加活动并获得表彰按照每次计0.3-0.5学分。
*校级表彰是指由校团委、学生处等学生工作部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的评选表彰活动,主要包括:十佳大学生(0.5)、优秀学生干部(0.3)、优秀团干部(0.4)、优秀团员(0.3)、三好学生(0.4)、军训先进个人(0.5)、社会实践先进个人(0.4)、十佳学习标兵(0.4)、优秀青年志愿者(0.4)等;社团表彰类按校级表彰认定;其他部门的评选表彰须报团委备案后按校级标准予以认证。
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应完成4学分1.学生参加百场讲座报告并有听课标签和听讲记录或学习体会的,每场计0.1学分,累计不得超过1学分。
2.学生个人在班级、院(社团)、学校举办讲座(报告会)、独唱(奏)音乐会或艺术作品展览且反响较好的,每次分别计0.2、0.5、1学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海大学素质拓展必修学分评定标准
一、全日制本科生必须修满社会实践2个学分
实践活动以宣传教育、社会调查、咨询辅导、科技服务、志愿服务等为基本内容。
包括以暑期社会实践为主的相关活动。
二、全日制本科生必须修满课外学术科技活动2个学分
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包括:参加国际级、国家级(以国家名义、部、委联办)、省(部、委)级、市级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参加校内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组织校内科技活动,参加科技类展示会、交流会,参与学校认可的科研项目研究,发表学术论文,进行发明创造等。
1、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对创新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拓展有利的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并支持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组织等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科技创新探索活动。
2、学校鼓励学生参与科研活动。
学生参与学校支持的科研项目可以申请学分。
学校支持的科研项目负责单位或负责人应向校团委提出申请,获批准立项后开展研究并结项,方可组织学生申请相应科技创新学分。
3、学生参加多项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所得学分可以累加。
因一件作品参加多项活动所获学分按最高学分计算,不得累加。
论文发表以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书或正式刊物为准。
三、全日制本科生必须修满大学生公益活动1个学分
大学生公益活动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帮助他人,社会援助,社会治安,青年服务,慈善,社团活动,专业服务,文化艺术活动,国际合作,等等。
1、学校鼓励学生参加有益于社会且与自身能力和条件相符的各类公益活动,并积极支持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广泛开展和参与同自身能力和条件相符的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所有计算学分的公益活动,必须经过校团委认定,认定后的项目可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大学生公益活动以次计算,满16次记1学分。
河海大学科技创新学分评定标准
1.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主要包括: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的各类竞赛。
有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机械创新设计竞赛、高等数学竞赛、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计算机绘图竞赛、创业计划竞赛、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及今后推出的校级及校级以上的学科竞赛等等。
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学分评定标准表项目级别获奖等级或排名
奖励学分值
个人集体
学科竞赛国际级
特等奖或第1名7分6分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2-5名6分5分
二等奖或第6—10名5分4分
三等奖或第11—18名4分 3.5分
优胜奖或鼓励奖 3.5分3分国家级
特等奖或第1名6分5分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2-5名5分4分
二等奖或第6—10名4分3分
三等奖或第11—18名 2.5分2分
优胜奖或鼓励奖2分 1.5分省部级
特等奖或第1名5分4分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2-5名4分3分
二等奖或第6—10名 2.5分2分
三等奖或第11—18名2分 1.5分
优胜奖或鼓励奖 1.5分1分校级
特等奖或第1名 2.5分2分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2-5名2分 1.5分
二等奖或第6—10名 1.5分1分
三等奖或第11—18名1分0.5分
集体项目按主要参与者或主力队员计,非主要参与者或主力队员乘以调节系
数50%后记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2、校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
学生参加和完成河海大学学生科技基金或创新训练计划的全过程,可获得相应分值。
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学分评定标准表
完成内容参加人数奖励学分值
自选项目导师项目完成立项申报、实验研究、结题等全过程且项立项负责人 2 1
参加研究1-5人 1 0.5
参加校级创新训练计划完成立项申报、实验研立项负责人 2
参加研究1-5人 1
参加省级创新训练计划完成立项申报、实验研立项负责人 4
参加研究1-5人 2
参加国家级创新训练计划完成立项申报、实验立项负责人 6
参加研究1-5人 4
3.公开发表的作品,在国际、国内正式刊物上,有内部准印证及学术会议论文集等非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SRTP论文、学年论文、科技论文),学术论文发表以收到收录通知书或正式刊物为准。
公开发表的作品学分评定标准表
项目获奖名称和等级奖励学分值
论文被SCI、SSCI、EI检索第一作者10分国际级和国内核心期刊第一作者3分其它正式学术刊物第一作者2分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第一作者1分
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第一作者0.5分第二名以下以第一名得分为基准,依次乘以调节系数90%,80%,70%,6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4.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的内容主要包括:科学研究和各种产品、软件、课件等。
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转让,以双方鉴定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书和打入学校的转让经费为准;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的开发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分成部分经费为准;产品、软件、课件的技术成果鉴定,以校级以上组织的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准。
科技成果学分评定标准表
项目获奖名称和等级奖励学分值
国家级科技活动科学研究特等奖或第1名第一负责人 5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2-6名第一负责人 4 二、三等奖或第7—18名第一负责人 3.5 优胜奖或鼓励奖第一负责人 3
省级科技活动科学研究特等奖或第1名第一负责人 4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2-6名第一负责人 3.5 二、三等奖或第7—18名第一负责人 3 优胜奖或鼓励奖第一负责人 2.5
产品软件课件技术转让第一转让人 3
开发转让第一开发人 2
一般性研制第一研制人 1
第二名以下以第一名得分为基准,依次乘以调节系数90%,80%,70%,6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5.发明创造
发明创造主要包括发明、发现、实用新型、新颖独特的设计、
商标、专利等,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收录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为准。
发明创造学分评定标准表
项目获奖名称和等级奖励学分值
专利发明专利第一专利人5分
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专利人 4.5分
专利转让第一专利人 4.5分
第二专利人以下以第一专利人得分为基准,依次乘以调节系数90%,80%,70%,6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