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物流与运输法规第二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规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

→适航义务
(2)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搬运、配载、运送、保管、 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
→管货义务
第一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 2、承运人的责任豁免 • 《海牙规则》:不完全过失责任制。 免除承运人责任的情况: (1)承运人对船长、船员、领航员或承运人的
• 转船提单(transshipment B/L),是指允许货物 中途换船的提单。
• 联运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L),是指货 物由海运和另一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方式,如海 陆、海空、海陆空等方式运输签发的提单。
第一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5、按运费支付的时间分为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 到付提单。
• 指示提单(order B/L),是指托运人在收 货人一栏内填写“凭指示”或“凭某人 指示”字样。通过背书可以转让。
第一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4、按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或联运提 单和多式联运单据(或提单)或联合运输单据。
• 直达提单(direct B/L),是指由承运人签发的, 货物直接从装运港运往目的港的提单。
第一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6、租船提单。 • 租船项下的提单称为租船提单。 • 其性质和作用依租船人的身份不同而异。当租船
人运送自己的货物时,船东签发的提单起证据的 作用,租船人与船东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租船合同 为准;当租船人以承运人的身份接受第三者的货 物并签发自己的提单时,其性质和班轮运输提单 一样,适用《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与托运 人、提单持有人、收货人的权利义务以提单为准, 但船东与租船人的权利义务以租船合同为准。
(2003年卷一第68题 多选) AC
国际海运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际海上运输活动,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国际海上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国际海上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以及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
前款所称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包括本条例分别规定的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货物仓储、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等业务。
第三条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以及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经营,公平竞争。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对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的经营者第五条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国际海上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船舶,其中必须有中国籍船舶;(二)投入运营的船舶符合国家规定的海上交通安全技术标准;(三)有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四)有具备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业资格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
第六条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申请时,应当考虑国家关于国际海上运输业发展的政策和国际海上运输市场竞争状况。
申请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并同时申请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附送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材料,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一并审核、登记。
第七条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提单登记,并交纳保证金。
前款所称无船承运业务,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
第2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规123节

1924年 海牙规则》 一、 1924年《海牙规则》
1、制定海牙规则的背景 2、海牙规则的主要内容
1、制定海牙规则的背景
海牙规则( ),全称为 海牙规则(Hague Rules),全称为《统一提单的 ),全称为《 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 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是关于提单法律规定的 第一部国际公约。 第一部国际公约。 20世纪初,在美国、澳大利亚及加拿大相继制定约 世纪初, 世纪初 在美国、 束国际货物海上运输合同-提单的国内法时 提单的国内法时, 束国际货物海上运输合同 提单的国内法时,国际上 并无统一法规, 并无统一法规,各航运公司的提单都扩大了自己的免 责范围,减轻自己的义务, 责范围,减轻自己的义务,滥用合同自由的原则现象 普遍存在。 普遍存在。关于明确承运人的最低责任和义务要求已 经成为国际贸易密切关注的问题
2、海运单的作用 )、是承运人收到货物 是承运人收到货物, (1)、是承运人收到货物,或者 货物已经 装船后, 装船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份货物收据 )、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海上货物 (2)、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海上货物 运输合同的证明
3、海运单与海运提单的区别 )、海运单不具有提单的 物权凭证” 海运单不具有提单的“ (1)、海运单不具有提单的“物权凭证”的 作用 )、在作为运输合同证明方面的区别 (2)、在作为运输合同证明方面的区别 )、在作为货物收据效力方面的区别 (3)、在作为货物收据效力方面的区别
3、海上货物联运合同与货物多式联运合同 海上货物联运合同, 海上货物联运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全程 运费, 运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经两段及两段以 上的海路运至目的港的合同。 上的海路运至目的港的合同。 多式联运合同,(特指海商法调整), ,(特指海商法调整),是 多式联运合同,(特指海商法调整),是 指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取全程运费, 指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取全程运费,以包括海 运在内的两种以上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地运 至另一地的合同。 至另一地的合同。
海上货物运输法(二)(标注重点)[推荐5篇]
![海上货物运输法(二)(标注重点)[推荐5篇]](https://img.taocdn.com/s3/m/b3fbf42e17fc700abb68a98271fe910ef12daebf.png)
海上货物运输法(二)(标注重点)[推荐5篇]第一篇:海上货物运输法(二)(标注重点)海上货物运输法(二)第二节提单一、概念与功能(一)概念:“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已接收装载货物,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二)提单的3个功能(由概念可知)1、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运输合同在此前(订仓单经承运人确认时)已经成立。
提单只是该合同的证明。
2、承运人接收货物的收据对于托运人,提单是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记载的货物的初步证据。
对收货人,承运人应当按提单所记载向收货人交付货物。
3、据以交货的物权凭证一般来说,谁合法持有提单,谁就被视为享有提单上记载的货物的所有权。
实践中的难题:“无单放货”问题二、提单的签发1、谁能签发提单2、如何签发提单1、谁能签发提单承运人、船长或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
而且,根据航运惯例,船长是承运人的当然代理人。
2、如何签发提单(1)签发提单程序:大副监督装船,签发大副收据,托运人填写提单有关内容,承运人核对提单内容和大副收据后,签发提单。
(2)如实签发提单:应该按照货物装运的实际情况(装运时间和货物表面状况等)签发违规(未如实)签发的情形:1、预借提单:是指承运人在接收货物后,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情况下签发的已装船提单。
2、倒签提单: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后签发的,但提单中注明的装船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
3、“保函换取清洁提单”:在应签发不清洁提单的情况下,托运人为获取清洁提单,向承运人提供保函,以保证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后如被索赔而受损失,由托运人赔偿。
案例:倒签提单案1991年7月,中国丰和贸易公司与美国威克特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一项出口货物的合同,合同中,双方约定货物的装船日期为1991年11月,以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
合同签订后,中国丰和贸易公司委托我国宏盛海上运输公司运送货物到目的港美国纽约。
但是,由于丰和贸易公司没有能够很好地组织货源,直到1992年2月才将货物全部备妥装船。
物流与运输法规第二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规

4. 海运船舶
(1)船舶的分类
杂货船 散装货船 冷藏船 木材船 集装箱船 油轮 液化天然气船 滚装船 载驳船 辅助船(破冰船,挖泥船,拖船)
干货船 油槽船
特种船
650t杂货船
本船为全通用甲板,货舱有较大容舱,单底方舭,艉部设呆木, 无舵,艏部甲板上设有四脚桅,航行于珠江水域至香港水域,三类航区, 可用于装杂货。
双重诉讼的权利,即货主在其货物遭受损害时,可 以以承运人违反运输合同或以其侵权为由向承运人 起诉。这时承运人便不能引用《海牙规则》中的免 责和责任限制的规定;
《维斯比规则》第三条规定使得合同之诉和侵权之 诉处于相同地位:承运人的受雇人员或代理人也享 有责任限制的权利。
4.提高了承运人对货物损害赔偿的限额:
1、扩大了规则的适用范围 2、明确了提单的证据效力 3、强调了承运人等的责任限制 4、提高了货物损害赔偿的限额 5、诉讼时效的延长 6、增加了集装箱条款
《维斯比规则》的主要内容 1.扩大了规则的适用范围:只要提单或为提 单所证明的运输合同上有适用《维斯比规则》 的规定,该提单或运输合同就要受《维斯比 规则》的约束。
5《海牙规则》是《 》的简称。 《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 6《维斯比规则》是《 》的简称。 《修改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
7《汉堡规则》是《 《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的简称。
(二) 海上货物运输法
(1)内国法
美国1893年的《哈特法》, 英国1924年的《海上货物运输法》, 中国的《海商法》 (2)调整提单运输的国际公约 《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 则》
盘视为一件货物。
6.诉讼时效的延长:《维斯比规则》规定只
[经济学]物流与运输法规第二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规
![[经济学]物流与运输法规第二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规](https://img.taocdn.com/s3/m/0e8f93ee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fe.png)
即问即答
1、以下哪些货损原因不属于船舶不适航: A、在航行中忘了给货物开舱透气导致货损 B、船员没有经过消防训练导致航行中起火 C、船舶在航行途中到中途港加油时,船上的止回排水阀门盖板被盗,导致
货物水湿 D、货舱没有彻底清洁,使上一航次留下的异味污染了本航次装载的茶叶. 答案:A、C
2、判断正误:船舶在开航前已经请著名的劳氏船级社〔办理船舶登记入 级〕检验并取得了"适航证书",承运人因此得以解除适航义务.
判决与评析
法院判决:收货人不能证明货物损坏发生 在承运人责任期间内,驳回其诉讼请求.
评析: 举证责任由货方承担
案例
托运人委托承运人从Madras〔马德拉斯〕运送一 批货物到Vancouver〔温哥华 〕,双方在合同中约 定货物可以在航运过程中的适当时间被转运.提单 中条款将承运人的责任限制在由其实际负责运输 的区段.当货物在新加坡等待转运时,装有货物的集 装箱蓬货车被打开,集装箱暴露于露天遭受雨淋,货 物受损造成32,000美元的损失.托运人起诉承运人 要求损害赔偿.
此案中"MUNCASTER CASTLE"轮于当年2月对船 坞进行特别检验和载重线年度检验.检验时,31个防 浪阀全部打开,由劳氏检验人员进行检验.检验完毕 后,由该船坞钳工将防浪阀重新盖好,但有一名很有 经验的钳工没有把其中两个防浪阀的螺丝拧紧,致 使该船从澳大利亚回航时,在海上遇到恶劣气候,海 水通过防浪阀涌入第5舱,使该舱113箱牛舌受损.
国际商法(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货物收据
合同证明 物权凭证
提单运输中的法律问题
2.提单的性质
(1)提单是承运人按照提单记载收到货物的证 明,即货物收据(receipt for goods shipped)
应记明货物的名称、数量、表面状况、标志等重要情 况 在托运人手中和托运人以外的第三方提单持有人手中, 证据效力不同:前者,初步证据的是不完全过失责任制。 《汉堡规则》实行的是完全过失责任制(采过错
推定的立法技术),但保留了火灾由托运人或货
方举证的规定。
提单运输中的法律问题
船舶开航前人员不够,但中途港补充上了。其后由于恶 劣天气,货物受损。承运人主张海难免责。但货主认为 船舶开航时是不适航的,因此承运人应对损失负责。以 《海牙规则》分析,你怎么看?
提单运输中的法律问题
2.提单的性质 (3)提单是货物的权益凭证(document of title)——物权凭证?
谁持有提单,谁就取得在目的港提货权;即使是真正 的收货人,如没有提单,也无权提取货物(法定占 有凭证,而非所有权凭证)
提单运输中的法律问题
(二)提单的种类
1.以货物是否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 2.按收货人抬头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 单。 3.以提单上是否有不良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 单。
提单运输中的法律问题
2.提单的性质
(2)提单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订有国际海 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evidence of the contract of carriage of goods by sea)
先有运输合同,后有提单签发 提单是承运人单方面制作和签发 提单在承运人和托运人以外的第三方提单持有人之 间是运输合同本身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_课件

(二)租船运输 1.航次租船合同(Voyage Charterparty),又称程 租合同/航程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 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 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 同。航次租船合同又可具体分为:单航次租船合 同、往返航次租船合同、连续单航次租船合同及 连续往返航次租船合同。 2.定期租船合同,期租,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 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 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
船舶稳性不足,以及超航区营运等,均构成船舶 本身不适航。 第二,妥善地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 应品。 承运人必须按照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要求,为船舶配备 足够数量且合格的船员。所谓合格的船员,是指 船员拥有与其岗位或职责相适应的适任证书,身 心健康,能胜任其工作。妥善地装备船舶,是指 应为船舶装备各种必要的助航仪器、通信设备、
是否履行了适航义务的标准。也就是说,那些即 使通过谨慎处理仍不能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虽 然事实上使得船舶不适航,但在法律上并不认为 承运人违反了适航义务。我国《海商法》吸收了 美国的做法,对承运人的适航义务也采用“谨慎 处理”这一相对标准。实践中,判断承运人是否 已经做到了谨慎处理,应当以一个通常谨慎的承 运人加以衡量,而不能对承运人苛以不合理的过 高要求。 (3)承运人履行适航义务的时间
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货 物是承运人管理货物的七项具体工作,也可以说 是承运人履行管货义务的全过程。在承运人将这 些具体工作交由其雇员(包括船员)、代理人或 委托他人(比如装卸公司、港站经营人)完成 时,因上述人员的过失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的, 视为承运人本人未妥善履行管货义务。
三、不得进行不合理的绕航 绕航,是指承运人或船长出于某种特定的原 因或考虑,故意驶离约定的或习惯的或地理上的 航线航行的一种行为。根据绕航的目的或原因可 以将绕航分为:合理绕航和不合理绕航。所谓 “合理绕航”,是指基于合同约定的原因,或者 为了船货的共同利益、共同安全,或根据法律认 可的其他合理原因而进行的绕航。比如根据合同 中的“加油绕航条款”绕航加油、为避台风而绕 航、因船员生病而绕航上岸治疗。而那些既非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B、为了加油的目的而不得不改变航向。 C、船舶接到其他船舶的求救信号而离开航线前往营救 D、由于承运人的疏忽,未将货物在目的港卸下而运到了
具体来说,合理绕航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海上为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而发生的绕航; 2.为避开海上危险(如风暴、冰山、战争、海盗等); 3.为躲避天灾(如海啸、地震、雷击等); 4.发生火灾; 5.政府或当局的命令; 6.因承租人的过错(如擅装危险货物)等
h
20
即问即答
1.以下哪些可以构成不合理绕航: A、为了让搭便船的多余人员下船而离开预定航线停靠中
原告的150箱罐装牛舌,由被告的曼克 斯特城堡(THE MUNCASTER CASTLE)号 承运,货物装船时状态良好,航程中遭遇 恶劣天气,使船舶发生摇晃,抵达目的港 卸货时发现113箱货物因海水进入而损坏。
h
10
此案中“MUNCASTER CASTLE”轮于当年2月 对船坞进行特别检验和载重线年度检验。检验时, 31个防浪阀全部打开,由劳氏检验人员进行检验。 检验完毕后,由该船坞钳工将防浪阀重新盖好,
h
16
3、不作不合理绕航
《海商法》第49条: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 的或者习惯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 往卸货港。船舶在海上为救助或者企图救 助人命或者财产而发生的绕航或者其他合 理绕航,不属于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
绕航的定义、后果
h
17
所谓船舶绕航,指的是船舶在航行中驶离 承运人和托运人事先约定的或者习惯的或 者地理上的航线。
h
8
【法院判决】
上诉法院认为,既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船舶不适航,而船 舶在航行过程中又遭遇到大的风浪,法院推定凹痕是由本 航次中遭遇的风浪所致,货物损失是由承运人可以免责的 海上风险造成,承运人无需对货主承担责任。
【评析】
该案实际上意味着不适航的举证责任应由货方承担。
h
9
经典案例2
Riverstone Meat Company Ltd.诉 Lancashire Shipping Company Ltd.(Muncaster Castle轮)案
(五)海上货物运输 合同的履行
h
1
(五)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一、承运人的基本义务 二、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三、承运人的权利 四、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h
2
一、承运人的基本义务
1、适航 2、管货 3、不得进行不合理绕航 4、签发提单
h
3
1、适航
《海商法》第47条: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 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 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 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 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 保管货物。
2、判断正误:船舶在开航前已经请著名的劳氏船级社(办理船舶登记入 级)检验并取得了“适航证书”,承运人因此得以解除适航义务。
答案:错误。
h
7
The Hellenic Dolphin适航案
承运人运送一批石棉,在交付货物时发现石棉已 经被海水严重污损。致损原因是一条四英尺长的 通往货舱的凹痕,由于凹痕使海水渗入货舱导致 货物受损,但是承运人对船舶上的这一凹痕并不 知情,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该凹痕在船舶开航前 或开航时就已经存在。
h
12
2、管货
业务水平
《海商法》第48条:承运人应当妥善地、 谨慎地装 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 照料和 卸载所运货物。
责任心
h
13
即问即答
1、以下哪些违背了承运人的管货义务: A、将相互之间会产生化学反应的货物堆放在一起结果造
成货损。 B、由于船上没有积载图造成货物不能迅速卸载。 C、使用驳船将货物运到远洋船舶上的过程中由于船员疏
h
15
判决与评析
【法院判决】
英国上诉法院认为,在发生暴风雨的情况下,承运人关闭 通风设施和舱盖并非货物致损的唯一原因,在此条件下, 关闭通风设施和舱盖实属正常,导致货损的真正原因是海 难。因此,承运人可以援引海难免除其责任。
【评析】
从这一案例,法院确立了为躲避海难采取措施导致货损承 运人也免责的原则。
但有一名很有经验的钳工没有把其中两个防浪阀
的螺丝拧紧,致使该船从澳大利亚回航时,在海 上遇到恶劣气候,海水通过防浪阀涌入第5舱,使 该舱113箱牛舌受损。
h
11
判决
英国上议院判定: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是承运人承担的一项 不能由他人代替的义务,承运人雇请他人 代替履行这一义务,应对他人履行这一义 务时的过失行为负责。
于照料使货物受损。 D、航程受阻后,货物受损并有继续变质的危险,承运人
既没有将货物出售,也没有通知货主。
答案:A、B、C、D
h
14
Canada Rice Mills v. Union Marine Ins管货案
船舶航行过程中遭遇暴风雨,为了防止海 水灌入船舱,船长下令定期关闭通风设施 和舱盖,货物由于舱内温度过高受热致损。 货主以承运人未尽管货义务起诉要求赔偿 损失。
h
18
不合理绕航的后果
英国法下,不合理绕航构成根本违约, 承运人不 再能援引原合同的权利和免责等规定,而应根据 侵权原则承担责任。
我国海商法对不合理绕航的后果没有特别规定, 解释为一般违约比较合理。但不合理绕航由于是 故意所为 ,承运人不再能享受责任限制的好处。
h
19般都采用的是排除 的规定模式,即明确规定合理绕航的内容,除此之外的绕 航均为不合理绕航。
h
6
即问即答
1、以下哪些货损原因不属于船舶不适航: A、在航行中忘了给货物开舱透气导致货损 B、船员没有经过消防训练导致航行中起火 C、船舶在航行途中到中途港加油时,船上的止回排水阀门盖板被盗,
导致货物水湿 D、货舱没有彻底清洁,使上一航次留下的异味污染了本航次装载的
茶叶。 答案:A、C
h
4
1、适航 ➢时间上:开航前或开航时 ➢内容上:适航、适员、适货 ➢程度上: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
(相对适航,而非绝对适航)
主观标准
h
5
什么是“谨慎处理”呢? 必须在具体案件中结合具体案情才能知道。
一般认为,“谨慎处理”,要求尽到合理的谨慎 义务,即要求承运人作为一名具有通常技能,并 谨慎行事的船舶所有人,采取各种为特定情况所 合理要求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