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思想史_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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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史名词解释汇总

中国法律史名词解释汇总

1.五听:五听是西周时期创立的审讯方式。

就是采用察言观色的方式进行审讯,进而判断受询者的供述是否属实的一种方法:“辞听”,通过观察,发现其言辞供述的虚假或矛盾;“色听”,观察其面部表情的变化;“气听”,观测其呼吸及心跳的反常表现;“耳听”,观察其听觉的失常之处;“目听”,观察其眼神或目光的反映。

2.五刑:中国古代的五刑是五种刑罚的统称,可分为奴隶制五刑和封建制五刑。

奴隶制五刑是指墨、劓(音易)、剕、宫、大辟。

封建制五刑指笞、杖、徒、流、死。

奴隶制五刑在汉文帝之前通行,文景时期改革刑制,标志着奴隶制五刑开始向封建制五刑过渡,封建制五刑在隋唐之后通行。

3.三赦三宥:三赦三宥是西周时期的刑罚适用制度。

三赦指:对年幼无知的未成年人、年迈体衰的耄耋老人和有精神障碍的痴呆者等三种人的违法犯罪,除故意杀人的重罪外,可以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三宥指:对不能正确识别犯罪客体的误伤、不能恰当预见行为后果的误犯,以及没有主观故意的过失等三种违法行为,可以给予减轻刑事责任的宽宥处理。

4.春秋决狱:又称“引经决狱”、“经义断狱”。

是西汉武帝时期董仲舒等人提出的一种断狱方式,就是以儒家思想为断狱指导思想,要求司法官吏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用儒家经典,特别是《春秋》一书的“微言大义”作为分析案情、认定犯罪的根据,并按经义的精神解释和使用法律,是封建法律儒家化的重要过渡形式。

5.秋冬行刑:中国古代将死刑的执行安排在秋冬两季进行的制度。

这一制度源于先秦,受德刑时令学说的影响,该学说为汉代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理论根据,认为人们的任何行为都要符合天意,刑杀若不在秋冬进行会触怒天神而遭惩罚。

同时,秋冬行刑制度也考虑了不误农时的因素。

6.亲亲得相首匿:创立于汉朝的刑法原则。

指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首谋隐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或作证。

至唐代时发展为同居相隐原则,扩大了相隐的范围。

7.八议:创立于曹魏时期的《新律》。

所谓“八议”,即议亲(皇亲国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德行修养高的圣贤),议能(才能卓越者),议功(功勋卓著者),议贵(高级权贵),议勤(勤谨辛劳者),议宾(前代国宾)。

(完整版)中国法律思想史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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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中国法律思想史试题及答案《中国法律思想史》试题及答案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以德配天2、不法先王,不是礼义3、兼相爱,交相利4、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二、不定项选择题(下面各题所给的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一项是正确的,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入括号内。

每小题2分,共30分)1、西周时期,神权法思想发生了一次重大变化,周公提出了()。

A代天行罚B以德配天C亲亲、尊尊D世卿世禄2、子产铸刑书及其争论,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的重要意义是()A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B第一次肯定了公布成文刑法的"合礼合法"C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D维护了奴隶主贵族的特权3、提出"民贵君轻"说和"暴君放伐"论的先秦思想家是()A荀况 B贾谊 C管仲 D孟轲4、孔丘将礼视为立法、司法的指导原则,具体表现在()。

A.主张"正名" B.主张"礼乐征自天子出"C.主张"父子相隐" D.反对"铸刑鼎"5、荀子的隆礼重法学说是建立在()基础之上的。

A.性善论 B.性恶论 C.性无善无恶论 D.好利恶害论6、墨翟推崇"天志"的目的在于强调法律的()。

A.权威 B.来源C.公正和平等 D.基础7、墨翟认为政治首先要解决的"三患"是()。

A.民饥B.民寒 C.不得息 D.民死8、下面关于道家的政治法律思想的说法,正确的有()。

A.反对礼仪、否定忠孝 B.崇尚兼爱,诅咒战争C.抨击法令,追求自由D.主张"无为而治",向往"小国寡民"的社会9、在法家中,第一个提出"刑无等级"原则的是()。

A.李悝 B.齐国法家 C.韩非 D.商鞅10、关于"法"的起源,法家认为()。

中国法律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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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中国法律思想史》课程考核要求说明:本课程考核形式为提交作业,完成后请保存为WORD 2003版本格式的文档,登陆学习平台提交,并检查和确认提交成功(能够下载,并且内容无误即为提交成功)。

一.作业要求1. 认真学习课程,广泛查阅文献资料,高质量完成课程作业。

2. 必须由自己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或请人代写,雷同作业按照零分处理。

二.作业内容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法经: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但它并不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在《法经》之前,已经颁布了很多法典,只是不过不太完善。

2、性三品:中国古代一种主张人性分为三等的理论。

西汉董仲舒把人性分为上、中、下三等。

东汉王充也据禀气的多少把人性分为善、中、恶三种,唐韩愈明确提出“性情三品”说,把性与情分为上、中、下三品。

3、天人不相预:意思是人和老天互不相干。

中国在汉武帝以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领袖是董仲舒他提出了天人感应说人要听从天的旨意皇帝就是天的儿子天子等4、道统论:指的是儒家传道的脉络和系统。

孟子认为孔子的学说是承接尧、舜、禹、汤、周文王等先代圣王的,并且自命继承了孔子思想的正统。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简述“春秋决狱”及其影响答: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是两汉时期的一种特殊断案形式,即封建官吏把《春秋》及其它儒家经典的精神和记载作为判案量刑的根据。

一.春秋决狱的背景原则和影响影响:1、积极影响。

(1)春秋决狱是统治者推行儒家理论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时诸侯割据、战乱频繁的年代,起到了稳定政治局面、维护天下统一的重要作用。

(2)结束了长期以来的法家指导思想为主的局面,将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吸收其它各家学说,开始了我国法律儒家化的进程,为引礼入律,礼法结合开辟了道路,并对此后几千年的中华法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3)强调以动机考察犯罪,在兼顾事实的同时,注重动机,在司法实践中,以缜密而且符合人情的理念分析经义和事实,合乎理性的要求,尽量寻找经义与法律制度的最佳结合点。

中国法律思想史名词解释

中国法律思想史名词解释

中国法律思想史名词解释中国法律思想史是中国法律发展过程中涌现出的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思想理论和学派,对中国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下面,我将分别解释一些中国法律思想史中的重要名词。

1. 天命思想:天命思想是古代中国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皇帝拥有天命,是天地间至高无上的存在,统治着万民生得天赋的权威。

这一思想为中国封建法治提供了思想基础,并形成了君主尊法的传统。

2. 礼法思想:礼法思想是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核心之一。

礼法思想认为社会秩序和个体行为应服从礼制,礼制规范了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是人们相互尊重、和谐相处的基础。

这一思想对封建社会法律制度和道德规范具有重要影响。

3. 法家思想:法家思想是古代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的一个重要学派,提出“法治”理念。

法家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性,主张以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以及通过法律手段实现君主的权力和国家的统治。

法家思想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法律制度提供了理论支持。

4. 儒家思想:儒家思想是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的重要学派之一,儒家注重道德伦理和人伦关系,主张“仁者爱人”,提倡君王以德治国,通过道德教化来达到社会秩序和法治的目的。

儒家思想对中国传统法律制度和社会秩序产生了深远影响。

5. 法治思想:法治思想是近代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的重要理论基础。

法治思想倡导以宪法为基础,通过法律来制约政府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建立公正和平等的法律秩序。

法治思想为现代中国法制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持。

6. 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倡导维护人民利益、实现社会公正,以法治国、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社会稳定和持续发展。

以上是对中国法律思想史中一些重要名词的解释。

这些名词代表了不同历史时期中国法律思想的主要流派和观点,各有其独特的价值和意义,对中国法律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国法律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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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中国法律思想史》课程考核要求一、名词解释:1、为政以德 :为政以德,是指以道德原则治理国家,就像北极星一样处在一定的位置,所有的星辰都会围绕着它。

它代表了孔子的为政的思想,强调道德对政治生活的决定作用,主张以道德教化为治国的原则。

这是孔子学说中较有价值的部分,表明儒家治国的基本原则是德治,而非严刑峻法。

2、黄老学派: 黄老学派产生于战国中期,是齐国稷下学宫的一个学派。

黄老学派的代表作是《老子》、《黄帝四经》等,学说的核心是“无为而治”、与民休息。

西汉王朝总结秦朝骤亡的教训,主张黄老学派的学说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将它运用到政治和法制实践中,并取得显著的成效。

3、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是洋务派的指导思想,张之洞在其著作《劝学篇》中全面论述了这一思想。

张之洞为了调和统治阶级顽固派和改良派之间的矛盾,系统地总结了自己的洋务实践,把前辈的思想归纳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这样一个口号,成为洋务派的思想武器二、简答题:1、简述董仲舒的《春秋》法统说的主要内容答:董仲舒认为孔子作《春秋》就是为后王立法,将《春秋》推祟倍至,视其为治国理民的法典,依照《春秋》的理论和精神解决政治法律疑难问题。

其春秋法统说有以下内容:①《春秋》大一统思想。

“大一统”主要指要求统一,并以君主为绝对权威。

②从秦弊政中吸取教训,提出“更化论”。

用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调整治国策略,进行“更化”,制定出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长远利益的政策。

③“罢黩百家、独尊儒术”,统一思想。

总的说来,董仲舒的大一统思想,对西汉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起到了积极作用。

2、试论述明法之际启蒙思想家黄宗羲的法治理论答:黄宗羲从民主主义的要求出发论述了“天下之法”的具体要求,提出了确立新型“法治”的改革蓝图,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批判封建法律制度,“更法改图”。

龚自珍猛烈抨击清王朝政治的衰败腐朽,揭露封建统治存在的深刻危机:①以“不可破之例”束缚包括司法官吏在内的各级官吏;②刑狱黑暗,司法官吏残暴地迫害人民。

中国法律思想史_名词解释

中国法律思想史_名词解释

中国法律思想史_名词解释1、以德配天这是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

意思是说周公的权力是“天”授予的,这是“天命”。

但它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天命,失德就会失去天命。

2、宗法即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

3、周公制礼即在周公主持下,对以往的宗法传统习惯进行补充、整理,制定出一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为中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

4、明德慎罚这是西周统治者汲取殷商灭亡的教训而提出的思想。

“明德”就是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政。

“慎罚”主张谨慎用刑,反对滥杀无辜。

5、律学即法律注释学。

它原是经学的一个学支,用儒家经书中的经义研究、解释法律,属于正统儒学。

律学始于汉,晋代达到鼎盛。

6、理学产生于宋,完成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哲理化的官方学术。

它以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为主流。

认为“理”是世界万物的本源,是先天地而生,忠孝仁义、三纲五常千古不变。

理学弥补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理论形式上粗浅直观的缺欠。

7、铸刑书这是春秋失去子产的一项法律改革。

即将刑法铸造在金属器物上,予以公布。

它开创了世界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打破;“刑不上大夫”的传统。

8、《春秋》决狱就是以《春秋》的精神和实例作为审判的法律根据,从而把儒家经典法律化。

这是董仲舒最先提出的。

其实质是一种“原心论罪”说。

9、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是董仲舒向汉武帝提出的主张。

即以儒家思想统治其他各家,使儒家的仁义礼乐作为维护封建统治的工具。

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封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

10、神权法这是夏、商、西周三个历史时期的法律指导思想,它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

夏、商时期神权法的主要内容是“天命”、“天罚”,到了西周就演变成“以德配天”的君权神受说。

11、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是西周时期礼治的基本特点之一,。

所谓“礼不下庶人”,是指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受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

中国法律思想史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A30、安人宁国B12、不法先王,不是礼义B9、罢黜百家,独尊儒术C42、参考古今,博稽中外C56、春秋决狱 P271C8、《春秋》决狱D18、兼相爱,交相利D63、道法自然 P115D64、道统 P116D74、道统论 P357F16、父子相隐F52、父子相隐 P61F68、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P124H17、化性起伪H25、黄老学派J45、节制资本J53、兼爱 P100J72、禁奸止过,莫若重刑 P174K65、康有为 P529L11、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L5、律学L6、理学L67、律学 P292M4、明德慎罚M49、明德慎罚 P14-15M75《明夷待访录》 P455M76天罚Q54、齐物 P135Q58、丘浚 P401S 26、三纲五常S10、神权法S24、事皆决于法S37、师夷长技以制夷S44、三民主义S55、赏誉同轨,非诛惧行 P158S62、尚同 P98S66、三民主义 P569S69、三不足 P424T19、天志T34、天变不足畏T40、托古改制T41、太平之世不立刑T48、天命T73、天人感应 P265W14、为国以礼W15、为政以德W20、无为而治W27、文武张设W46、五权宪法W51、五伦 P45W70、五权宪法 P578X22、信赏必罚X57、玄学 P309X60、循名责实 P42Y1、以德配天Y21、以刑去刑Y28、以礼率律Y29、以轻代重,化死为生Y31、德礼政刑Y32、原情定罪Y35、一家之法Y36、有治法而后有治人Y43、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Y50、以德配天Z13、《竹刑》Z2、宗法Z23、治民无常、唯法为治Z3、周公制礼Z33、祖宗不足法Z38、《资政新篇》Z39、中学为体,西学为用Z59、中体西用 P522Z61、子产 P28-29Z7、铸刑书Z71、章太炎 P583问题解答与论述题D11道家的法律思想D6、试述董仲舒法律思想的历史地位。

F5、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有哪些?H14、试评黄宗羲的启蒙法律思想。

中国法律思想史导学


发展历程
起源期
夏商周时期,法律思想 初现,以“天罚”、“
神判”为主要观念。
发展期
春秋战国至秦汉时期, 法家、儒家、道家等学 派兴起,法律思想多元
发展。
成熟期
唐宋时期,法律思想体 系化,礼法合治、律令
并行。
转型期
明清时期,西方法律思 想传入,传统法律思想
受到挑战。
主要特点
01
02
03
04
礼法合治
礼与法相互融合,共同维护社 会秩序。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当代法律思 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法律在社会 主义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现需要加强法 律制度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的 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法治建设 的进程。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利益。
基础。
民国时期的法律思想
要点一
总结词
民国时期的法律思想深受西方影响,同时保持着中国传统 法律文化的特色。
要点二
详细描述
民国时期,中国法律思想界出现了许多新的思潮和流派, 如国家主义法学、实用主义法学等。这些思潮和流派在引 进西方法律理念的同时,也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了反 思和扬弃。民国时期的法律思想在实践中表现为制定新法 典、改革司法制度、推进法治建设等方面,对中国现代法 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唐朝法律思想
制定《唐律疏议》,强调法律的统一和公 平,提倡“以法为治”。
03
近现代法律思想
晚清的法律改革
总结词
晚清法律改革是近代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的重要事件,标志着中国法律从传统向现代的转 型。

自考中国法律思想历届名词解释题及答案汇总

自考中国法律思想史历届名词解释题及答案汇总以德配天:(1)西周时期周公提出的一种思想;(2)周公继续夏商以来的“天命”说法,但提出天命不是固定不变的,天命可以转移,并且只转移给有德之人;(3)这一思想的意义在于,从单纯地强调天意,转而重视民心的向背,是对神权法思想的新发展。

董仲舒(1)西汉政治家、思想家,儒家《春秋》公羊学派的大师。

(2)他适应当时封建统治者的需要,继承孔、孟思想,并吸收先秦阴阳五行、墨家、法家以及汉初黄老思想中的一切有利于巩固封建专制统治的因素,以“三纲五常”为基本原则,提出“大德小刑”的关系理论,提倡“春秋决狱”,实际上使儒家经典法律化。

(3)由董仲舒初步建立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对后世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

三不足理论(1)北宋王安石主持变法期间提出的理论;(2)其内容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等思想;(3)它是对中国古代变法改革思想的总结与升华。

权能分治(1)权能分治是孙中山“五权宪法”的核心内容;(2)把政权和治权分开,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等四种“政权”由人民掌握,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考试权、监察权五项“治权”由政府实施;(3)“治权”相对于“政权”称作“能”,因此称“权能分治”。

不法先王,不是礼义。

春秋时期郑国邓析的思想。

不必效法先王,不必尊崇礼仪。

体现了新兴地主阶级坚持改革的思想。

杀盗人,非杀人春秋时期墨家的思想命题。

从小生产者的立场出发,反对亏人自利,主张交相利,认为抢劫盗窃的恶人与一般的人不同,对其可以不经过政府的途径而将其杀死。

明分使群先秦儒家学派代表人物荀子的观点。

认为人类要生存,必须能群,即组成社会,社会里必须有分,区分职业和登记,这是礼法起源的一个前提。

天下为主君为客明末清初启蒙思想家黄宗羲的观点,认为老百姓是天下的主人,君王是客,君主集权制颠倒了这种主从关系,使老百姓深受其害,这是黄宗羲赌封建制度的深刻批判。

春秋决狱以春秋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审判的法律依据,从而把儒家经典法律化,西汉董仲舒是春秋决狱实践的第一人。

《中国法律思想史》课件


04
当代法律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0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述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
导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
02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法律面前人
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03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 大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 体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 点任务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的 重要保障,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 发展的客观需要。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治理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对世界法律思想的影响
丰富了世界法律思想的多样性
中国法律思想史为世界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世界法律思想的发展和多 样性做出了贡献。
提供了解决法律问题的新思路
中国法律思想史中的一些思想和理论为解决世界范围内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新的思 路和方法,对于世界法律思想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对现代法治建设的启示
强调了法治精神的重要性
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启示我们,法治建设必须以法治精神为核心,注重培养人们的法 治观念和意识。
指出了法律与道德的相互依存关系
中国法律思想史表明,法律和道德是相互依存的,现代法治建设应当注重法律与道德的 协调发展。
提供了解决现实问题的历史借鉴
中国法律思想史中的一些理论和思想可以为现代法治建设提供历史借鉴,帮助我们更好 地应对现实中的法律问题和社会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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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德配天这是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

意思是说周公的权力是“天”授予的,这是“天命”。

但它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天命,失德就会失去天命。

2、宗法即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

3、周公制礼即在周公主持下,对以往的宗法传统习惯进行补充、整理,制定出一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为中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

4、明德慎罚这是西周统治者汲取殷商灭亡的教训而提出的思想。

“明德”就是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政。

“慎罚”主张谨慎用刑,反对滥杀无辜。

5、律学即法律注释学。

它原是经学的一个学支,用儒家经书中的经义研究、解释法律,属于正统儒学。

律学始于汉,晋代达到鼎盛。

6、理学产生于宋,完成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哲理化的官方学术。

它以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为主流。

认为“理”是世界万物的本源,是先天地而生,忠孝仁义、三纲五常千古不变。

理学弥补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理论形式上粗浅直观的缺欠。

7、铸刑书这是春秋失去子产的一项法律改革。

即将刑法铸造在金属器物上,予以公布。

它开创了世界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打破;“刑不上大夫”的传统。

8、《春秋》决狱就是以《春秋》的精神和实例作为审判的法律根据,从而把儒家经典法律化。

这是董仲舒最先提出的。

其实质是一种“原心论罪”说。

9、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是董仲舒向汉武帝提出的主张。

即以儒家思想统治其他各家,使儒家的仁义礼乐作为维护封建统治的工具。

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封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

10、神权法这是夏、商、西周三个历史时期的法律指导思想,它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

夏、商时期神权法的主要内容是“天命”、“天罚”,到了西周就演变成“以德配天”的君权神受说。

11、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是西周时期礼治的基本特点之一,。

所谓“礼不下庶人”,是指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受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

“刑不上大夫”是说刑罚的锋芒指向劳动人民,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12、不法先王,不是礼义这是邓析思想的主要倾向,也是他主张改革、反对周礼的理论基础和思想主旨。

意思是说:“先王”极其“礼义”并非不能改变的圣物,“先王”的所作所为、“礼义”的宗法原则也不是千古不变的教条。

先王的礼义法令是可以批评,可以否定,可以废弃的。

既然“先王”不值得效法,“礼义”不见得正确,那么从现实出发制定新法便是必然的、正当的。

13、《竹刑》邓析私自编定的一部适应新兴地主阶级要求的刑法。

因为写在竹简上,所以称为“竹刑”。

《左传》曾记载“郑四喘杀邓析而用其竹刑”的说法。

14、为国以礼这是儒家礼治论的主张,儒家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战国时期要求恢复和加强以贵族政体为核心的一整套宗法等级制度,主张“复礼”。

“为国以礼”的具体内容有:礼是根本的国家制度;礼的范围扩大到民间,突破了西周的“礼不下庶人”原则;“举贤才”补充周礼的“亲亲”原则;礼是“五伦”原则的条文化、制度化15、为政以德这是儒家德治论的主张,儒家继承和发展了西周的“明德慎罚”,但也进行了改造。

儒家突出了“德”的政治意义,主要包括宽惠使民和实行仁政,认为“德”是治理国家、取得民心民力的主要方法;二是抬高了“德”的地位,认为“德”高于君主的权力,高于国家及法律,是区分“仁君”与“暴君”的标准,是执政、司法的指导方针。

“为政以德”表现在法理思想上,就是“以刑辅德”、“以德去刑”、“恤刑慎杀”。

16、父子相隐这是孔子最早提出来的,是“为亲者讳”的周礼原则在判断是否与犯罪问题上的反映。

孔子认为,父子之间应该互相隐瞒犯罪,而不应该互相告发。

这一主张是以家族为本位的宗法制度在司法方面的具体表现,也是后来封建法律允许亲属相隐的张本。

17、化性起伪这是荀况提出的礼、法起源的一个前提。

因为人性的放纵会造成不可收拾的恶果,所以必须对它进行改造,即“化性起伪”。

“伪”,指后天的人为作用。

圣人极其礼、法就是为了改造人类的恶性而产生的。

18、兼相爱,交相利这是墨家法律观的核心,墨家以“兼爱”和“交利”为标准衡量各国的法律制度,评价各家的思想学说,特别要将它贯彻到立法司法之中。

“兼相爱”是针对“别相恶”而言,指不分亲疏、贵贱、贫富,一视同仁地爱所有的人。

“交相利”是针对“交相贼”而言,主张人们互相帮助,共谋福利,反对互相争夺19、天志“天志”是墨翟实现其“兼相爱,交相利”的社会理想而提出的表现形式。

“天”有赏善罚恶的意志,“天志”规范制约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天志”是法律的来源,“天志”是最好的法律,“天志”的核心是“兼相爱,交相利”。

墨翟推崇“天志”的目的在于强调法律的公正和平等20、无为而治“无为”作为一种政治原则,在春秋末期已经出现。

使“无为而治”系统化而成为理论的是《老子》。

他们人为统治者的一切作为都会破坏自然秩序,扰乱天下,祸害百姓。

要求统治者无所作为,效法自然,让百姓自由发展。

“无为而治”的理论根据是“道”,现实依据是变“乱”为“治”;“无为而治”的主要内容是“为无为”和“无为而无不为”,具体措施是“劝统治者少干涉”和“使民众无知无欲”。

21、以刑去刑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商鞅是第一个系统提出“禁奸止过,莫若重刑”的重刑论思想家。

他的重刑理论,建立在性恶论的基础上,以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

商鞅的“以刑去刑”是针对仁君“以德去刑”的观点而提出的。

主要包括刑主赏辅、不赏善、轻罪重刑等内容。

22、信赏必罚这是韩非提出的执法要求。

韩非八赏和罚称为君主手中的“二柄”,是贯彻法令的关键,要使赏罚必信。

而且还要注重公平,一律依法行使赏罚。

23、治民无常、唯法为治韩非提出的维护君主利益的法律观,意思是治理民众没有什么常规可循,只有用“法治”才行。

“法治”是对付那些奸佞之民的唯一有效的办法。

24、事皆决于法这是秦朝的法治思想,秦朝统治者秦始皇为了保持自己的权力,维护和加强封建统治,就要求任何方面都要有法律法令来进行统治。

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制定各种法律,使“皆有法式”;二是严刑峻法,深督轻罪;三是视法治为万能,要求后继者遵循他制定了法度行事;四是秦始皇集国家权力于一身,完全实现独裁政治。

以上各方面都体现了“事皆决于法”的法治思想。

25、黄老学派产生于战国中期,是齐国稷下学宫的一个学派。

黄老学派的代表作是《老子》,学说的核心是“无为而治”、与民休息。

西汉王朝总结秦朝骤亡的教训,主张黄老学派的学说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将它运用到政治和法制实践中,并取得显著的成效。

26、三纲五常这是董仲舒为了维护封建等级制提出了的理论。

“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

“三纲五常”体现了整个封建统治的各种关系,成为封建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封建统治阶级用来控制人们思想、防止人民“犯上作乱”的思想武器27、文武张设这是王充法理思想的一个方面。

他认为一德一力,一文一武,都是治理国家不可缺少的工具,要“文武张设”、礼法兼用。

但比较起来,王充认为礼义德教更为重要。

28、以礼率律张斐认为法律的基本精神是礼,所有的律条都必须折中于“礼乐”,与“礼乐”相符合。

这就是他所主张的以礼率律。

张斐的这一思想弘扬和推进了封建正统法理思想所坚持的礼法合一、纳礼入律的立法原则。

29、以轻代重,化死为生这是杨坚立法、司法方面的思想主张。

杨坚曾两次下令修订新律,即《开皇律》。

《开皇律》废除一些酷刑,减省一些刑律,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前代刑罚的野蛮性。

30、安人宁国李世民军臣汲取隋王朝迅速灭亡的教训,提出了“安人宁国”的治国方略。

他们采取了一系列与民休息、不夺农时、轻徭薄赋、少兴土木兵戈的政策,重视法制,力戒奢靡,从而出现了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百姓安乐”的局面。

在这种“安人宁国”的方针指导下,李世民时代出现了“贞观之治”。

31、德礼政刑德、礼、政、刑,即德治、教化、政令、刑罚,是封建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主要方法,最早由儒家创始人孔丘提出。

孔子认为政刑的作用是有限的,只有德治、教化才是根本的治国方法,他首先提出重德轻刑、以德去刑的主张。

西汉董仲舒以“天人合一”的神学目的论为基础,论证了“大德小刑”、“德主刑辅”的原理,成为封建正统法理思想的一个重要理论支柱。

南宋朱熹把这一原理根植于唯心主义理学,认为德礼政刑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统一与封建道德伦理规范。

丘睿针对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矛盾,提出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的德刑关系说,使传统的“德主刑辅”说更为全面和系统。

32、原情定罪丘睿重视法律作用,维护法律尊严的思想在司法是反映为几方面内容,其中之一就是“原情定罪”。

他认为,审理案件单靠有限的法律条文是不够的,还应注意以往的判例,衡量犯罪的情节和行为人的动机、目的。

司法官必须因情以求法,对情有可原者,应予以宽免。

他反对“移情就法”、搞“客观归罪”33、祖宗不足法王安石提出的变法理论之一。

他针对守旧派提出的“祖宗之法不可变”,指出:祖宗之法应当效法,但效法不等于硬搬;制定法律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天下安宁,民富国强,为达到此目的,历代王朝都要根据当时的国势民情确立制度,而对前代法律有所更改。

34、天变不足畏王安石提出的变法理论之一。

王安石变法伊始,守旧派利用当时的自然灾害指责变法,要求复旧。

王安石用唯物主义天道观力排众议。

他认为人事与天道各有其常,两不相关。

自然界的灾异现象有时和人类社会的动乱、变故同时发生,这是一种偶然的巧合,二者并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35、一家之法这是黄宗羲对维护君主利益的法律的一种称呼。

他认为这是没有“一毫为天下之心”的法律。

将天下的利益尽归君主,势必引起天下之乱,违背了立法的本旨,是“非法之法”。

黄宗羲的“一家之法”是针对整个封建制度而提出的,是对整个封建法制的批判。

36、有治法而后有治人这是黄宗羲提出的“法治”观。

他认为“法”的作用大于“人”的作用,应该重视法治的定立与实行。

法治实行的是代表天下人民利益的“天下之法”,是平等的法律,而非“一家之法”。

军臣上下都要严格遵守奉行“天下之法”。

37、师夷长技以制夷这是魏源总结鸦片战争失败的惨痛教训之后,提出的口号。

要求学习西方资本主义先进的科学技术,制造新式武器,以达到战而胜的目的。

他要求要善于“师夷”,夷之“长技”有三:一战舰,二火器,三xxxx之法。

38、《资政新篇》洪仁轩的主要著作,是他向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学习的结晶,其显著特点是打上了资本主义的烙印,带有民主与科学的因素,体现了历史的新趋势。

39、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张之洞为了调和地主阶级顽固派和资产阶级改良派之间的矛盾,系统地总结了自己的洋务实践,把前辈的思想归纳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这样一个口号,成为洋务派的思想武器。

张之洞的《劝学篇》全面阐发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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