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加强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顶层设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7.02•【文号】国中医药办发[2012]28号•【施行日期】2012.07.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药政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12〕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切实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信息化对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推进作用,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我局组织编制了《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为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全面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根据《“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关于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一)“十一五”期间中医药信息化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十一五”期间,各地紧密结合《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统筹协调,积极探索,加大投入,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信息化取得显著成效。
中医药信息技术应用日益普及,信息化基础建设得到改善和加强。
以医院管理和临床医疗服务为重点的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一些中医医院建设了基于电子病历的信息平台,涌现了一批信息化示范单位,引领、辐射和带动着区域内中医医院信息化发展;中医药科技和教育信息化程度不断增强,基本建成了中医药科技基础信息数据库、中医药科学数据管理与共享服务中心,部分中医药院校构建了中医药数字图书馆以及数字博物馆;中医药继续教育网络管理信息系统得到不断完善,初步形成院校教育和继续教育相结合的信息化人才培养体系;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和技术规范研究取得一定成效,制修订《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和中医电子病历相关标准,初步建立了中医临床研究信息共享与开发技术平台。
教育部关于批准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批准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5.12.20•【文号】教高函[2005]23号•【施行日期】2005.1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批准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05]23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为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引导高等学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走多样化人才培养之路,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总体安排,今年9月份,我部布置了“高等教育专题研究项目”、“研究性学习和创新能力培养的研究与示范”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和“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模式与方法的研究与实践”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组织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研究工作。
在经过公布项目指南、接受高校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批准52个立项项目,其中,“高等教育专题研究项目”13个,“研究性学习和创新能力培养的研究与示范教改项目”15个,“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模式与方法的研究与实践教改项目”24个(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为了保证立项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取得实质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立项项目纳入“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统一管理,我部高等教育司负责项目的指导、检查和评估验收。
二、“高等教育专题研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我部有关人员参与项目的研究工作。
项目主持人负责立项项目的总体水平和研究进度,统筹安排和负责使用本项目研究经费。
项目学校应按不低于1∶1的比例落实配套经费,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内外部条件。
专题项目应在2006年底前完成,并向我部提交项目研究报告。
三、“研究性学习和创新能力培养的研究与示范教改项目” 和“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模式与方法的研究与实践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和项目学校负责制。
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了促进中医药教育与发展,加强医教协同,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这份指导意见是针对当前中医药教育存在的问题和需求,旨在加强教育与临床实践的结合,提高中医药教育质量和培养中医药人才的能力。
以下是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一、加强中医药教育。
加强课程内容的更新与创新,将现代医学知识与中医药理论相结合,开设中医药综合课程、现代医学基础课程等,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适当减少理论课程的讲授时间,增加临床实践的时间,重视实践教学的培养,确保学生具备扎实的临床实践能力。
二、推动教育与临床实践的结合。
建立与医疗机构合作的机制,充分利用临床资源,让学生在真实的临床环境中学习和实践。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临床实践水平和教学能力。
建立中医药教学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的机会。
三、加强专业建设与认证。
建立规范的中医药教育专业体系,明确各级各类中医药教育的学科设置与专业建设。
完善中医药教育的评估与认证机制,提高教育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加强对中医药教育的宣传和推广,增加社会对中医药教育的认可度和信任度。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责任心和诚信意识。
鼓励学生参加国际交流和学术研究活动,开拓国内外中医药教育的视野。
加强对中医药教师的培训和重视,提高中医药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五、建立健全中医药教育管理体制。
加强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形成统一的管理体系。
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中医药教育的智能化和数字化。
建立健全中医药教育的监测与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中医药教育存在的问题。
以上是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与发展的一些主要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的发布将为中医药教育的提供有力的指导和支持,为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和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教育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26号(教育类399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育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26号(教育类399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1.09.28•【文号】教高提案〔2021〕132号•【施行日期】2021.09.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26号(教育类399号)提案答复的函教高提案〔2021〕132号您提出的《关于优化高等医学教育资源布局、建立区域卫生健康中心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正如您所说,高等医学教资源分布不均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将直接影响着各区域医疗卫生事业的协调发展,影响着健康中国战略的整体推进进程。
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高度重视医学教育资源布局工作,不断优化配置优质高等医学教育资源、推进医学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一、关于统筹谋划高等医学教育协调发展的建议教育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深化医教协同,持续推进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医学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一是顶层设计支持中西部医学教育发展。
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等文件,对新时期医学教育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和系统安排,明确提出以中西部地区为重点,加强薄弱地区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能力建设,在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实施过程中,加大对中西部医学院校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二是实施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
为解决中西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紧缺的难题,2010年6月,教育部、原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发改社会〔2010〕1198号),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医药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医药教育若
干问题的意见
【法规类别】中药管理
【发文字号】国中医药办发[2003]4号
【发布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
【发布日期】2003.03.21
【实施日期】2003.03.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中医药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3年3月21日国中医药办发[2003]4号)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精神和中医药行业执业准入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医药教育的特点和中医药人才需求的实际,现就目前中医药教育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类高等学校增设中医类专业(指中医学、针灸推拿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等,下同)本、专科专业报教育部,教育部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意见后审批;增设中药学类本、专科专业须根据各地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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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答记者问

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答记者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分类】问答正文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答记者问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加快构建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1:请简要介绍《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2011年,教育部、原卫生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医学教育改革工作会议,对医学教育综合改革进行了系统推动。
三年来,医学教育改革发展提速,取得了显著成绩,形成了一批改革成果。
上海市等地“5+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性进展,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培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学生医德素养和临床实践能力培养进一步加强,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医学教育投入不足问题得到缓解;特别是2013年底,卫计委、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为加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提供了根本性和基础性的制度保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从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以及面向“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看,医学教育仍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和困难。
突出表现在:一是医学教育学制学位多轨并存,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是临床医学人才标准化、规范化培养制度建设,特别是职业素养和临床实践能力培养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支撑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制度的育人机制、条件保障亟待完善。
此外,医学教育如何全面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把握发展节奏,优化调整结构,提高教育质量,也需要我们不断努力,加大力度,推动各项改革不断深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学教育改革和医学人才培养工作。
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8.08.22•【文号】教高函〔2018〕8号•【施行日期】2018.08.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振兴本科教育,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切实增强振兴本科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1.聚焦讨论主题。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组织广大干部教师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培养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围绕落实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使各方面思想、认识和行动高度统一到落实立德树人任务要求上来。
一是聚焦教育工作的"两个根本",深刻领会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学校的根本任务,立德树人的成效是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二是聚焦以本为本,深刻领会高教大计、本科为本,人才培养为本、本科教育是根,充分认识本科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地位、在教育教学中的基础地位、在新时代教育发展中的前沿地位。
三是聚焦四个回归,深刻领会四个回归的丰富内涵,以四个回归为基本遵循,切实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
2.坚持问题导向。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影响本科教育改革发展、影响以本为本、四个回归的主要问题,认真查找本科教育中还存在的领导精力投入不到位、教师精力投入不到位、学生精力投入不到位、资源投入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围绕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师德师风、课堂教学秩序、实习实践、毕业论文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逐级狠抓落实。
教育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168号(教育类204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育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168号(教育类204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1.09.30•【文号】教高提案〔2021〕178号•【施行日期】2021.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正文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168号(教育类204号)提案答复的函教高提案〔2021〕178号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医院校古汉语和中医经典课程比重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现答复如下:正如您所说,中医经典著作无一不由古汉语写成,中医与古汉语密不可分。
中医经典是中医学理论体系、临证经验、诊疗方法的代表,对现代中医临床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
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度重视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遵循中医人才成长规律和中医学认知规律,推动中医院校加强古汉语教学和中医经典课程建设,不断提高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
一、关于提高古汉语教学和中医经典课程在中医院校教学中地位的建议重视和加强中医院校学生中医经典理论教育和著作学习,是中医教育新时代贯彻“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理念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教育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深化医教协同,出台系列文件,积极引导中医药院校加强古汉语、医古文与中医经典教学,并将三者有机结合融入中医基础与临床课程。
一是出台标准,强化中医经典课程教学。
2017年,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教高〔2017〕5号),明确提出要推进中医药课程内容整合与优化,构建以中医药传统文化与经典课程为根基,以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为导向的课程体系。
2018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中医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在课程计划中开设《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金匮要略》《温病学》等中医经典课程,强化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经典理论学习。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强化传承,把中医药经典能力培养作为重点,提高中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将中医药经典融入中医基础与临床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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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加强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顶层设计
【教育部】加强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顶层设计
自1956年国务院批准设立北京、上海、广州、成都4所中医学
院以来,我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已走过了60年历程。
今天在教育部举
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表示,我国中医
药高等教育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经过一代代中医药人的不懈努力,中医药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据张大良介绍,目前全国有高等中医药院校42所,设置中医药
专业的高等院校238所,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46个,博士学位授予
权单位17个。
院校教育已成为中医药高等教育的主体,实现了由传
统教育方式向现代教育方式的转变,初步形成了以院校教育为主体,多层次、多类型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在人才培养方面,张大良表示,通过开展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初步形成了多样化人才培养
模式,如“院校-师承-家传”三位一体的中医临床型人才培养模式;
以跟师学习、注重经典、“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为特点的“院校-师承”人才培养模式;以“院校-师承”教育为主,结合学术
流派传承为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等。
张大良说,目前,中医药类专业在校生已有70余万人,为中医
药医疗、保健、科研等各个领域提供了高质量的专门人才。
此外,我国中医药院校功能不断强化,成为中医药社会服务、科学研究、文化传承的重要基地。
在三级以上的中医医疗机构中,绝
大多数为中医药院校的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其中,直属附属医院
64个,基本涵盖了我国综合实力强、区域影响力大的中医医疗机构。
同时,我国已初步建立了民族医药高等教育体系,在民族地区开办了不同形式的民族医药相关教育培训,已独立设置了藏、傣、壮、
哈、回等民族医药专业,“十二五”期间培养了5000余名民族医药
专门人才。
张大良指出,近年来,中医药在国家对外交流和合作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已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
张大良说,中医药院校积极服务于“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建立了中医孔子学院、海外中医中心等对外交流合作机构,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教育合作项目,来华留学生数量长期处于自然科
学类学科留学生数量的首位。
但是,张大良坦言,目前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
比如,中医药院校教育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紧
密结合有待加强;中医药教育吸引力不足,中医药类专业学生专业思
想仍不稳固;中医临床教育基地建设滞后,中医学生职业素养和临床
能力培养有待加强;师资队伍总体数量不足,高水平师资匮乏,师资
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以及中医药高等教育发展不平衡,区域间发展
差异较大。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张大良表示,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医教协同,联合制定《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
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的顶层设计,聚
焦改革重点,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健康中国建设和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证。
另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司长卢国慧介绍,今年,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新中国中医
药高等教育60年系列活动,包括初步定于11月下旬或12月上旬在
北京召开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座谈会,评选表彰60名中医药高
等学校教学名师,以及开展新中国中医药高等教育60年回顾与成就展,制作新中国中医药高等教育60年专题片,编制新中国中医药教
育60年大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