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农村法律援助的现状及对策
农村法律援助与纠纷解决

农村法律援助与纠纷解决在农村地区,法律援助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同时,解决农村纠纷也是维持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探讨农村法律援助与纠纷解决的重要性、现状以及改进措施。
一、农村法律援助的重要性农村法律援助的重要性在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享受公平正义,提高其法律意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首先,农村法律援助有助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村地区由于信息不对称和资源匮乏,农民在权益受损时更容易成为弱势群体。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帮助,确保农民在法律体系中得到合理的保护。
其次,农村法律援助可以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通过法律援助的渠道,农民可以了解到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这将使农民更加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最后,农村法律援助有助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需要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协调。
当农村纠纷得到及时解决时,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农村法律援助的现状目前,农村法律援助在我国的发展还面临一些挑战,如援助范围狭窄、地区覆盖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
首先,农村法律援助的范围较为狭窄。
由于资源限制和人力不足,法律援助机构通常只能处理重大案件或有影响力的纠纷,小额纠纷得不到充分的解决。
这使得一些农民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及时保护。
其次,农村地区的法律援助机构地区覆盖面不足。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一些边远农村地区的法律援助机构相对滞后,很多农民无法享受到法律援助的便利。
最后,农村法律援助机构缺乏专业人才。
农村地区的法律援助机构往往面临人才流失、待遇不高等问题,导致专业人才缺乏。
这限制了法律援助机构能够提供的服务质量和范围。
三、农村法律援助的改进措施针对农村法律援助现状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进行改进:首先,扩大农村法律援助的范围,确保每个农民都能够享受到法律援助的权益。
法律援助的农村和城市发展

法律援助的农村和城市发展尽管法律援助对社会公正至关重要,但在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农村地区的居民往往因为缺乏资金和资源而无法享受到法律援助的服务。
因此,我们应该重视并努力推动法律援助在农村和城市的均衡发展。
一、法律援助在农村地区的重要性在农村地区,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专业人才,农民往往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他们的合同纠纷、土地权益问题以及其他法律争议可能长期得不到解决,进而导致社会不稳定和不公正。
因此,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于农村地区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解决法律援助不平衡的措施1. 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建设针对农村地区的法律援助需求,应当加强相关机构的建设和人员培训,增加律师、法务工作人员和法律研究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同时,完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架构,提高其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 提高资金投入政府应适当增加对法律援助机构的经费支持,特别是农村地区。
这样可以确保法律援助机构有足够的经费来提供免费或低价的法律援助服务,从而使更多的人受益。
3. 宣传法律援助知识通过广告宣传、社区讲座和网络平台等方式,普及法律援助的相关知识。
这有助于提高农民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度,促使他们主动寻求帮助。
三、法律援助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性尽管城市地区相较于农村地区拥有更多的法律资源,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居民面临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
很多城市居民在劳动合同、消费维权、房屋租赁等方面遇到困难时,也需要法律援助的支持。
四、促进城市法律援助的发展1. 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在城市中建立法律援助中心,为居民提供便利的法律援助服务。
这些中心可以设立在社区、法院或政府机构等地方,方便居民咨询和办理法律援助事务。
2. 拓宽法律援助渠道除了传统的法律援助中心,还可以通过增设法律援助热线、建立在线咨询平台等方式,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多元化的法律援助渠道,方便他们获得帮助。
3. 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在城市发展中,可以推动法律援助机构采用科技手段提高服务质量。
论文-浅谈农村法律援助工作问题及对策

. . . .大学毕业论文题目浅谈农村法律援助工作问题与对策目录容摘要 (3)关键词 (3)一、法律援助的基本涵 (3)二、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4)三、做好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对策 (5)浅谈农村法律援助工作问题与对策容提要:如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是近年来一直探讨的一个焦点问题。
自1994年我国施行法律援助制度以来,我国在立法和实践等方面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法律援助工作仍然存在较多弊端需要改进。
本文通过对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某些弊端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实现法律援助工作的新飞跃,切实保障农民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农村法律援助问题对策法律援助制度是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人权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农村法律援助更是实现依法治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手段,是维护农益的重要体现,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障“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如何加大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创新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发挥法律援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与作用,让更多困难群众能够获得法律援助,正在成为人们积极思考和应对的新课题。
一、法律援助的基本涵法律援助①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②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③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④:(一)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请求国家赔偿;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6、主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①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现状与问题分析近年来,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带来了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的现象,尽管他们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同样面临诸多的法律问题。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农民工法律援助项目应运而生。
然而,农民工法律援助在现实中面临着诸多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与改进。
首先,农民工法律援助存在的一个问题是需求量大、供给不足。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农民工的数量已经超过了一个亿,具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农民工也众多。
然而,现有的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相对较少,无法满足其法律援助需求。
尤其是在农村地区,缺乏足够的法律援助资源,导致很多农民工无法及时得到帮助,维权权益困难重重。
其次,农民工法律援助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法律援助意识薄弱。
由于受教育程度和文化背景的限制,部分农民工对法律援助的概念和作用并不清晰,甚至存在依赖和不信任的心态。
在他们遭受违法侵权行为时,往往因为不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程序,而无法积极维权。
此外,一些农民工也缺乏法律援助的途径和渠道,无法获得及时的法律援助信息和服务。
此外,农民工法律援助的问题还体现在援助质量和效果不一的现象。
在一些案件中,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经验不足,对相关法律规定不熟悉,导致援助质量的参差不齐。
有的法律援助机构只提供口头咨询,缺乏实际行动支持,无法真正解决农民工的实际困难。
此外,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效率也普遍较低,导致农民工无法及时获得应有的帮助和支持。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的效果和实际效益。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善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现状。
首先,应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资源的投入,增加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的数量,建立更多的法律援助服务站点,提高援助覆盖率。
其次,应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对法律援助的认识和意识,促使他们更积极地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需要推动农村地区法律援助的普及,为农民工提供更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此外,应提高法律援助机构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援助质量的稳定提升。
农村法律援助服务机制研究

农村法律援助服务机制研究一、背景介绍近年来,中国农村地区的法律援助服务机制不断完善,旨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公正公平的法律援助。
本文对农村法律援助服务机制进行探讨,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方向。
二、农村法律援助的重要性农村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农民法律意识普遍偏低,遭受不公正对待的情况频发。
建立农村法律援助服务机制能够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
三、农村法律援助的现状目前,农村法律援助服务机制的覆盖面相对较低,法律援助律师的数量和质量存在一定问题。
加之农民的法律援助需求日益增加,导致现有服务机制难以满足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
四、机制改进的必要性为了提升农村法律援助服务机制的效果,需要加强相关立法,提高法律援助律师队伍的质量,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
同时,还需要加强农民法律意识的普及,提高他们主动维权的能力。
五、加强立法保障针对农村法律援助问题,相关部门应加强立法工作,明确法律援助的权益和职责,确保农民在法律援助领域享有合法权益。
此外,应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援助机构,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六、提升律师队伍质量农村法律援助工作需要大量专业律师的支持与参与,因此,需要加强对律师队伍的培养和管理。
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提高律师的法律素养和服务能力,以更好地满足农民的法律援助需求。
七、扩大服务覆盖面目前,农村地区的法律援助服务仍存在明显的差距。
需要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站点的建设,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农村地区。
通过扩大服务覆盖面,为更多需要法律援助的农民提供帮助。
八、普及农民法律意识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是农村法律援助服务机制的基础。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农民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主动维权的能力。
九、加强协作合作农村法律援助工作需要多部门的协作合作。
涉及农民权益保护的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与配合,形成合力。
同时,法律援助服务机构也应与相关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
法律援助的现状及其完善路径是什么

法律援助的现状及其完善路径是什么法律援助,作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运行中,法律援助仍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其完善路径也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法律援助的现状1、资源分配不均衡在我国,法律援助资源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不均衡。
经济发达地区的法律援助资源相对丰富,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法律援助则相对匮乏。
这导致了一些弱势群体在需要法律援助时,无法及时获得有效的帮助。
2、经费保障不足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包括律师办案补贴、办公设备购置、宣传推广等方面。
但目前,部分地区的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有限,难以满足实际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效果。
3、专业人才短缺法律援助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
然而,由于法律援助案件的报酬相对较低,工作条件较为艰苦,导致吸引和留住专业人才的难度较大。
4、宣传力度不够尽管法律援助制度已经实施多年,但仍有很多人对法律援助的范围、申请条件和程序等缺乏了解。
这使得一些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未能及时申请法律援助,错失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机会。
5、援助范围有待扩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新的法律问题不断涌现,现有的法律援助范围在某些方面已经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例如,在劳动纠纷、消费权益保护、环境污染等领域,法律援助的覆盖还不够全面。
二、法律援助完善的路径1、优化资源配置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法律援助资源投入,通过政策倾斜、人才支持等方式,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
同时,建立法律援助资源共享机制,促进不同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加强经费保障政府应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
此外,还可以拓宽经费来源渠道,鼓励社会力量捐赠,设立法律援助专项基金等,确保法律援助工作有充足的资金支持。
3、培养和吸引专业人才提高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待遇,改善工作条件,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

农村法律援助 可以促进农村 经济发展,提 高农民的生活 水平。
0 3
农村法律援助 可以加强农村 法治建设,提 高农民的法律 意识和法律素 养。
0 4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法律援助是维 护农村社会稳 定的重要手段
0 1
农村法律援助 可以解决农村 矛盾纠纷,减 少社会不稳定 因素
0 2
农村法律援助 可以提高农民 的法律意识, 增强农民的维 权能力
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提 高服务效率
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提高服务 知晓率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提高法律援助意 识,让更多人了 解法律援助
增加法律援助机 构数量,提高服 务能力
加强法律援助宣 传,提高公众对 法律援助的认知 度
完善法律援助制 度,提高法律援 助的质量和效率
加强法律援助队 伍建设,提高法 律援助人员的专 业素质和技能水 平
加强与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的合作,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加强与基层政府、村委会、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合作,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的覆盖面和便利 性 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05
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保 障措施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和完善农村 法律援助相关法 律法规,明确法 律援助的范围、 程序、标准等
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激励机制,如表彰、奖励等
加强社会力量与政府、司法机关的合作,共同推进农村法律援助工作 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如提供培训、技术支 持等
06
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前 景展望
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提高 服务能力
加强法律援助人员培训,提高 服务水平
法律援助案件的面临困难(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逐年增加。
法律援助作为一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在我国司法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律援助案件面临着诸多困难,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也制约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法律援助案件面临的困难。
一、法律援助资源的不足1. 法律援助机构数量有限我国法律援助机构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地区相对较少。
随着农村人口的增加和城市化的推进,法律援助机构数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
这导致很多偏远地区和农村居民在面临法律问题时,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2. 法律援助人员短缺法律援助人员包括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
目前,我国法律援助人员数量不足,且分布不均。
在一些地区,法律援助人员甚至为零,导致法律援助工作难以开展。
3. 法律援助经费不足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
然而,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财政投入差异较大。
一些地区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导致法律援助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二、法律援助案件受理难1. 受援人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制度了解不足,认为法律援助是免费的,可以随意申请。
这导致法律援助机构在受理案件时,面临大量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2. 案件审查标准不明确法律援助机构在受理案件时,需要审查受援人的经济状况、案件性质等因素。
然而,目前我国法律援助案件审查标准尚不明确,导致部分案件难以判断是否符合援助条件。
3. 案件流转不畅法律援助案件从受理到结案,涉及多个环节。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案件流转不畅,导致案件办理周期延长,受援人权益难以得到及时保障。
三、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不高1. 法律援助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法律援助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难以满足受援人的需求。
这导致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不高,受援人满意度较低。
2. 法律援助工作流程不规范部分法律援助机构工作流程不规范,导致案件办理效率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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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科毕业论文
浅论农村法律援助的现状与对策
姓名梁永前
学号 *************
指导教师张震
日期 2015年5月8日
浅论农村法律援助的现状与对策
内容摘要: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同时也是中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抓好农村法治是关键。
搞好农村法治,抓好农村的法律援助工作是重要途径。
由于封建传统思想在农民心中根深蒂固,加上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我国农村的法律援助工作举步维艰。
而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的法律援助工作,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当前农村正处于一个社会变革和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
许多不可避免的矛盾逐渐显现出来。
这促使农村中法治供给与法治需求的矛盾日益加剧。
本文以此为背景从公平正义、和谐社会、依法治国等角度浅论法律援助在农村中的现状并提出法律援助可行性的意见与对策。
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农村法律的现状与对策进行分析和研究:一法律援助的概念;二我国农村法律援助的现状;三针对农村法律援助相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法律援助现状问题对策
一、法律援助的概念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二、我国农村法律援助的现状
1.“无法可依”,即缺乏系统、统一的法律规制。
我国关于法律援助的法律规定主要分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法律援助条例》中。
由此可见,我国关于法律援助的法律规定虽然不少,但是规定较为分散,仍然缺乏系统性,如对其性质、职能、设置等各项内容、工作制度规定不详细等。
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法律援助难以在现实中充分实行。
此外,由于《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与第十条分别规定:“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因此,各地区对法律援助的规定有较大的“自主决定性”。
从全国范围来说,法律援助的规定既缺乏系统性,又缺乏统一性,从而造成了各地区法律援助司法实践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并且容易形成“异地异援助待遇”的尴尬局面,不利于法制与实践的统一。
2.法律援助资源匮乏,导致供需矛盾紧张。
资源配备是法律援助事业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主要包括法律援助人员、法
律援助经费等。
在人员配备方面,由于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导致我国大部分法律人才集中于东部发达地区的中心城市,而广大中西部地区的法律人才则相对较少。
农村的法律人才那就更加匮乏了。
在经费配置方面,政府财政拨款是法律援助费用的主要来源,但是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远小于其发展的需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运行。
当前农村正处于一个社会变革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一些长年累月积聚下来的矛盾不可避免地呈现出来,农村对法律援助的需求越来越大。
然而,由于当前农村法律援助的资源匮乏,法律援助人才与资金的紧缺,这无疑加大了法律援助的供需矛盾。
3.法律援助的覆盖面还不够大,即受案范围与受援助对象过于局限。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有关规定,我国法律援助主要采用两个标准:经济困难或者残疾人等特殊对象、特殊案情的情况。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章的规定从受案范围与受援助对象都对法律援助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限制,如: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等。
这直接排除了很多在法律上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即部分经济并不富裕但非贫困的农民等群体。
在一定程度上使很多需要帮助的人们排除在法律援助受援范围之外,使他们得不到应有的帮助,继而违背了法律援助弱势群体的初衷。
4.农村的法制状况及历史传统的影响所带来的问题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虽然经过不断的城镇化建设,农业人口仍占有很大的比例。
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农民的文化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同时由于农村宗族意识较强,个人之间的纷争往往很容易演变为家族的纷争。
此外,再加上目前在农村的法制宣传与教育的力度也远远不够,农民对法律的认同感与信赖感不强,因此直接导致其不能很好地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更倾向于使用“人脉”、“上访”等非正常解决矛盾的方式,甚至在有些矛盾得不到很好地解决的情况下,有的人会走向极端而违法犯罪。
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农村的和谐发展,极大地阻碍了我国的法制建设。
5.法律援助机制与机构有待完善。
由于全国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存在缺乏统一的运作制度、管理机制等问题。
同时,法律援助不同级别、不同地区的机关之间、法律援助与其他司法相关部门之间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与制约着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与发展,此外,当前我国的法律援助机构基本上是四级组织框架,即分别在国家司法部、省或自治区、地市(含副省级)地方、具备条件的旗县或区级地方各设立一级法律援助中心。
但是这些法律援助机构的最低一级也设立在旗县或区级地方而并没有真正深入农村,加上农村的法律援助的宣传也远远不够,致使农村广大人民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不高、认同感不强,因而给农民获得法律援助带来诸多不便,使法律援助在农村收效甚微。
三、针对农村法律援助相关问题的对策
1.完善相关立法。
目前,没有统一可行的立法是阻碍法律援助在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
因此,要想使法律援助工作能在农村顺利开展,促进农村的法治建设就必须制定法律援助的专门法,对法律援助的性质、职能、机构设置、管理体制、各部门协调机制等相关方面从立法上予以明确,使法律援勘在各个环节上都具有可操作性,做到
“有法可依”。
必要时,还可以把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写入宪法。
此外,在全国施行统一的《法律援助法》的情况下,还可以赋予地方一定的灵活性,即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使法律援助达到全方位、网状式的法律保障。
2.建立多元化的资金与人事保障机制。
资金保障方面,由于法律援助是国家行为或者政府行为,因而我们仍然需要坚持国家投入为主,并且根据现实需要不断加大国家对法律援助的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应当把法律援助的投入资金作为财政预算中的专项资金,以保证国家财政对法律援助的强有力支持。
此外,还应当采取各项鼓励措施,积极动员社会各种力量参与到建设法律援助事业中去,增设多种法律援助捐助渠道,如鼓励捐款与动员有关法律从业者作为志愿者等。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法律素养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把法律援助纳入到公民社会保障制度中去,结合社会保障其他方面制度,使公民获得从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到法律安全的全方位保障。
人事保障方面,在国家及社会加大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也要积极吸引优秀法律人才到法律援助工作中来,并加强对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法律素质与工作能力。
同时也应当鼓励律师参加到法律援助工作中去,让他们积极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法律援助的义务,发挥其主力军的作用。
此外,还应当充分利用高校法学专业学生这一重要的后备力量,鼓励高校成立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活动。
3. .加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农村仍属于中国法治的薄弱环节,农民仍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要不断提高农民的权利意识,提升其法律素养,促进农村的法治建设。
从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上看,由于农村的经济与法制状况与城市有很大的差异,因而在农村中发生的纠纷种类也有其特殊性。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市的面积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用,因此农村的土地因征地而发生的纠纷越来越多。
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村委会选举不公、村务不公开、子女赡养、家庭暴力、离婚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等引发法律纠纷事件也日益增多。
因此法律援助受案范围的限制性规定应当被取消。
这样才能与时俱进,符合社会的发展。
4.加强各部门的联动机制并设立“司法所”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程。
它并不是某一机构能凭借一己之力能够单独完成的。
因而要加强法律援助不同级别、不同地区机关之间、法律援助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协调与合作,完善各部门、各单位的衔接机制,从而积极有效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办案成本,使人民真正从中获得好处。
在法律援助的机构设置上,我国采取的是中央、省、市、县四级设立方式,然而由于这些机构与远在农村的农民有一定的距离并且导致农民对这些机构并没有清楚的认识,致使很多农民虽然有维权意识,但仍然不知向何处申诉或如何申诉。
因此我们应当在已有法律援助机制的基础上,在乡镇建立司法所,派遣专门人员负责乡村的法律援助工作,使法律援助深入农村,把法律援助带到农村的每个角落。
参考文献:
[1]耿瑞珍.农村法律援助面临的困境及改进建议——以河南省为例.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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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叶显伟.论农村法律援助的实践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