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管线综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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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市政道路下的管线综合布置的相关设计

浅谈市政道路下的管线综合布置的相关设计

浅谈市政道路下的管线综合布置的相关设计摘要:城市道路下方布置有多种市政综合管线。

随着城市道路改造、地下管线改造,不可避免需对现有市政管线和将来存在的市政管线的交叉问题进行综合设计。

本文梳理了关于市政道路管线综合的设计步骤,以及针对特殊节点下的相关管线处理方案,以期为其他项目涉及综合管线设计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市政管线管线综合管线交叉一、引言随着城市开发,市政道路下方的各类市政管线日益趋多。

市政管线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重要的一部分,其合理的管线综合设计可有利于充分解决各管线的交叉问题,充分利用道路的地下空间,有效提高市政管线、道路和地块的匹配度,具有良好的效益。

本文主要总结市政道路中管线综合的设计思路和常见问题的解决措施。

1、市政管线的特点现有市政管线种类众多,按使用种类主要分为给水、排水(含雨水、污水)、燃气、通信、电力等。

如在北方集中供暖城市,则还需考虑热力管线。

部分道路下方根据规划或布线需求,还有尾水、中水等特殊管线。

管线所属的权属单位也众多,其中给水归属于自来水公司,雨污水归属于水务管养单位,燃气归属于燃气公司,电力归属于供电公司,通信则分别归属于移动、连通、电信、有线电视、军队等。

各市政管线均由各自权属单位组织设计、建设和管养维护。

在道路施工过程中一般只同步实施排水管线,导致其他管线施工需重复开挖,或者旧路改造时不免涉及现有管线进行改造而与各权属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2、市政管线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解决思路在进行道路设计施工和管线交叉过程中,常遇到对设计范围影响到的管线进行大范围迁改改造,或者局部节点存在冲突情况需采用特殊处理。

本文将对大范围管线迁改存在的多重管线交叉问题而开展的管线综合设计,和同时对局部节点冲突需进行的特殊情况处理进行梳理。

二、管线综合设计步骤对于道路整体施工等影响到大范围管线梳理改造,需对各管线的布置进行综合设计。

管线综合的设计是为了更好的统筹安排城市建设地区各类工程管线的空间位置,综合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与城市其它各项工程之间的矛盾。

管线综合规范

管线综合规范

管线综合规范管线综合规范是指在建筑、市政工程等领域中,对管线系统安装、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下面是一份约1000字的管线综合规范范文:管线综合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建筑、市政等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规范管线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管线综合规范适用于建筑、市政等工程中的管线系统。

第三条管线系统是指供水、排水、燃气、暖气、通风、电力、通信、防火等系统。

第四条管线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管线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等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或个人负责。

第六条管线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应以安全、经济、可靠、节能和环保为原则。

第七条管线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严格、先进可行的原则。

第二章管线系统的安装第八条管线系统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第九条管线布置应统一规划,有序排布,不得影响建筑结构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管线安装应遵循层次分明、密封可靠、连接紧固、检修方便的原则。

第十一条管线接口应采用标准件,不得随意改变或私接。

第十二条管线的固定和支承应符合相关规范和安全标准的要求。

第十三条管线安装过程中应注意防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管线系统的维护第十四条管线系统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管线系统维护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的规范进行,维修过程中应保证系统的安全。

第十六条管线系统维护包括巡检、清洗、维修等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第十七条管线系统维护中发现的故障应及时处理,避免出现重大事故。

第十八条管线系统维护过程中应注意能源的节约和环保的要求。

第四章管线系统的管理第十九条管线系统的管理应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十条管线系统的管理应包括设备检查、巡查、维护、维修和报废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管线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储备。

第二十二条管线系统管理应采取预防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

市政管线的综合规划与管理

市政管线的综合规划与管理

成 主管投 资增 加 , 综合 造 价至少 增加 2 %, 其 0 同时使 管道 的 管理 维修 负 担增 加 。 因此 ,前两 种形 式道 路 宜单侧 布置 管
线 , 后一 种形 式道路 应采用 双管线 布置 。 而
12m宽道路 。2 m宽 道路 的管位布 置见 图 1 .4 4 。
S0 l0 1 l j0
划规 范》G 08- 8) (B529 9( 以下简称 《 规范 》 定 : 路红线 宽 ) 规 道
度超 过 3 m 的城 市 干道 宜在两 侧布 置给水 配水 管线 和燃 气 0
配 气管 线 ;道路 红线 超过 5 m的道 路城 市干 道应 在道路 两 0
侧布 置排 水 管线 。笔 者通 过 工程 实践 及进 行经 济 比较后认
沟 形 式 , 图 2 见 。

三 种 道 路 形 式 的 管 位 布 置
目前 城市 道路 较典 型 的有 3种 (4 4 m和 6m 宽)其 2m、 2 0 ,
中 2 m宽 道 路 只有 车行 道 和人 行道 , 快 、 4 无 慢车 道 之分 ; 而 4 m宽 道路有 快 、 车道及 人行道 之分 ;0 2 慢 6 m宽道 路分快 、 慢 车 道及 人行 道 , 中 间分隔 带较 宽 。《 市工 程管 线综合 规 且 城
于 地 下 外 , 他 均 转 为 地 面 敷设 ( 路 绿 化 分 隔 带 下) 其 道 。热
力 管 离 地 面 净 距 以 满 足 管 道 基 础 和 保 温 施 工 要 求 为 原 则 ,其 两 侧 可 种植 低 矮 灌 木 以改 善 观 感 ,这 样 既 不 妨 碍 美 观 又 便 于 热 力管 的检 修 、 护 。 由 此 可 见 , 4 宽 道 路 维 2m

市政管线综合规范

市政管线综合规范

市政管线综合规范篇一:市政工程管线布置规范集,很有用!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集第一章总则1(0(1 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关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详细规划阶段的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1(0(3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排列顺序和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最小垂直净距;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最小覆土深度;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架空敷设时管线及杆线的平面位置及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相邻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

1(0(4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并应考虑远景发展的需要。

1(0(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结合城市的发展合理布1置,充分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

1(0(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与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居住区、城市环境、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电信工程、防洪工程、人防工程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1(0(7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地下敷设2.1 一般规定2(1(1 城市工程管线宜地下敷设。

2(1(2 工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位置均应采用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2(1(3 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要符合下列规定:2(1(3(1 应结合城市道路网规划,在不妨碍工程管线正常运行、检修和合理占用土地的情况下,使线路短捷。

2(1(3(2 应充分利用现状工程管线。

当现状工程管线不能满足需要时,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可废弃或抽换。

2(1(3(3 平原城市宜避开土质松软地区、地震断裂带、沉陷区以及地下水位较高的不利地带;起伏较大的山区城市,应结合城市地形的特点合理布置工程管线位置,并应避开滑坡危险地带和洪峰口。

管线综合规范-

管线综合规范-

管线综合:1.居住区内应设置给水、污水、雨水和电力管线,在采用集中供热居住区内还应设置供热管线,同时还应考虑燃气、通讯、电视公用天线、闭路电视、智能化等管线的设置或预留埋设位置。

2.居住区内各类管线的设置,应编制管线综合规划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1必须与城市管线衔接;2.2应根据各类管线的不同特性和设置要求综合布置。

各类管线相互间的水平与垂直净距,宜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m)表-1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垂直净距(m)表-22.3 宜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

地下管线的走向,宜沿道路或与主体建筑平行布置,并力求线型顺直、短捷和适当集中,尽量减少转弯,并应使管线之间及管线与道路之间尽量减少交叉;2.4应考虑不影响建筑物安全和防止管线受腐蚀、沉陷、震动及重压。

各种管线与建筑物和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表-3规定;各种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m)表-3注:1.表中给水管与城市道路侧石边缘的水平间距1.0m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当管径大于200mm时应大于或等于1.5m;2.表中给水管与围墙或篱笆的水平间距1.5m是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当管径大于200mm时应大于或等于2.5m;3.排水管与建筑物基础的水平间距,当埋深浅于建筑物基础时应大于或等于2.5m;4.表中热力管与建筑物基础的最小水平间距对于管沟敷设的热力管道为0.5m,对于直埋闭式热力管道管径小于或等于250mm时为2.5m,管径大于或等于300mm时为3.0m,对于直埋开式热力管道为5.0m。

2.5各种管线的埋设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1)离建筑物的水平排序,由近及远宜为:电力管线或电信管线、燃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2)各类管线的垂直排序,由浅入深宜为:电信管线、热力管、小于10KV电力电缆、大于10KV电力电缆、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2.6电力电缆与电信管缆宜远离,并按照电力电缆在道路东侧或南侧、电信管缆在道路西侧或北侧的原则布置;2.7管线之间遇到矛盾时,应按下列原则处理:(1)临时管线避让永久管线;(2)小管线避让大管线;(3)压力管线避让重力自流管线;(4)可弯曲管线避让不可弯曲管线。

市政工程规划 第8章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管线

市政工程规划 第8章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管线
第8章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 概述 •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原则与技术规定 •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总体规划步骤 •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详细规划的步骤 • 管线综合设计方法
8.1
概 述
一、城市工程管线种类
1.管线种类按性质和用途分为:
(1)给水管道(工业管道、生活管道、消防管道等) (2)排水管道(工业污水、生活污水、雨水管道和明 沟等) (3)电力线路(高压输电、高低压配电、生产用电、 电车用电线路等) (4)电信线路(电话、因特网、有线广播、有线电视 线路等)
8.2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原则与技术规定
一、城市工程管线综合步布置原则
(1)城市各种管线的位置应采用统一的坐标及标高系 统; (2)管线综合布置应与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绿化 布置统一进行;
(3)管线敷设方式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择优确定;
(4)当管道内的介质具有毒性、可燃、易燃、易爆性 质时,严禁穿越与其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 装置及贮灌区; (5)管线带的布置应与道路或建筑红线平行,同一管 线不宜自道路一侧转到另一侧;
一、城市工程管线种类

综合术语
(4)管线覆土深度:指地面到管道顶的距离,即地面标 高减去管顶标高。 (5)同一类别管线:指相同专业,且具有同一使用功能 的工程管线。 (6)不同类别管线:指具有不同使用功能的工程管线。 (7)专项管沟:指敷设同一类别工程管线的专用管沟。 (8)综合管沟:指不同类别工程管线的专用管沟。
(3)腐蚀性介质管道的标高应低于其他管线;
(4)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的液体、液化石油气 、可燃气体、毒性气体和液体以及腐蚀性介质管道, 不应共沟敷设,并严禁与消防水管共沟敷设; (5)凡有可能产生相互影响的管线,不应共沟敷设。

关于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设计的要点与难点分析

关于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设计的要点与难点分析

关于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设计的要点与难点分析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道路下市政管线数量的不断增加,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设计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突出,如何做好这样一个庞大而繁琐的系统性工程,充分发挥其在市政工程设计、施工、管理中的作用,需要不断的探索创新。

关键词: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设计;要点一、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设计的原则及内容1、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设计的原则在满足各种管线最小水平净距的前提下,使管线尽量布置在非机动车道下,避开机动车道以避免车辆荷载对管线造成破坏。

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设计应与项目进展情况相匹配,力求做到“同步设计”。

建设项目立项后应及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前介入,开展相关设计工作,设计成果必须在施工图设计时编制完成。

从事市政管线综合设计的人员必须熟悉法律、法规、规范、规程以及专业工程管线的特殊要求,使管线综合设计做到有据可依。

进行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设计时,应尽量减少管线在道路交叉口处交叉,当工程管线竖向发生矛盾时,应该遵循:压力管线让重力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

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设计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考虑远期发展,并与各专业管线单位的专项规划相符。

2、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设计的内容编制市政工程管线综合的目的是在城市道路有限断面上对各类工程管线进行综合安排,统筹布局,避免各工程管线在平面和竖向空间的互相冲突与干扰,其主要设计内容: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排列顺序和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间距与最小垂直净距;确定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最小覆土深度;确定市政管线架空敷设时管线及杆线的平面位置及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相邻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管线与市政景观的关系。

二、当前管线综合设计、施工及管理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管线无统一管理单位,管线施工管理法规执行不严格。

”拉链”路现象的产生是当前管线综合设计及施工管理不完善的表现形式之一,市政道路作为各管线的载体,合理布置管线成为市政道路设计及施工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充分调查研究后,根据近期和远期需求进行的合理布置才能避免”拉链”路的产生。

市政工程管线一般布置原则

市政工程管线一般布置原则

管线的常用布置原则:1.1给水工程管线给水管道一般布置在城市道路的东南侧(也有设置在道路东北侧的,此为地方做法)的人行道下面,距人行道路缘石0.5-0.8米,给水管管顶覆土深度大于当地冻土深度并满足规范规定的最小覆土深度,在人行道下覆土深度不小于0.6米,在车行道下不小于0.7米,一般埋深在1.5~2.0米。

1.2污水工程管线污水管道一般布置在道路西北侧(也有设置在道路西南侧的,此为地方做法)的非机动车道和车行道下,在人行道下覆土深度不小于0.6米,在车行道下不小于0.7米,一般埋深控制在2.5~5.0米,不宜超过7米,超过7米时应设置污水提升泵站。

1.3雨水工程管线雨水管道一般布置在道路中央,雨水管道沿道路布置。

雨水管道起始端覆土深度不小于0.7米,终端埋设深度不大于3.5米。

雨水排放口内顶尽量控制在常水位以上,尽量减少淹没出流。

1.4电力工程管线电力线路的布置尽量沿公路和区内道路,为减少占地和投资,配电线路一般布置在道路的东南侧以减少交叉、跨越和对电信线路的干扰。

1.5电信工程管线(弱电)电信布置于道路的西北侧非机动道下或人行道下。

1.6燃气工程管线燃气干管沿区内主要道路布置,主要燃气管道连成环网,保证供气安全。

中压燃气管通常布置在道路西侧、北侧慢车道、人行道或绿化带中;覆土深度在机动车道下不小于0.8米,在非机动车道下不小于0.6米,若与其它管道交叉时可作适当调整。

地方做法莆田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东峤村庄规划根据莆田市习惯做法,电力电缆设在道路的西(北)侧人行道上,并靠后道路红线;电信线和燃气管远离电力线设在道路的东(南)侧,电信线敷设于慢车道下,以利于机械化施工,而燃气管尽量安排在人行道下。

污水管远离燃气管布置在道路的西(北)侧;给水管远离污水管布置在道路的东(南)侧;雨水管布置在道路中心线下。

给水、污水等管线一般布置在道路路面下;电信、煤气等管线一般布置在人行道或绿化带下,其中电信管线原则上布置在道路的北侧和西侧;电力等管线原则上布置在道路的南侧和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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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线综合规范篇一:市政工程管线布置规范集,很有用!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集第一章总则1(0(1 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关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详细规划阶段的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1(0(3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排列顺序和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最小垂直净距;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最小覆土深度;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架空敷设时管线及杆线的平面位置及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相邻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

1(0(4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并应考虑远景发展的需要。

1(0(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结合城市的发展合理布1置,充分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

1(0(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与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居住区、城市环境、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电信工程、防洪工程、人防工程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1(0(7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地下敷设2.1 一般规定2(1(1 城市工程管线宜地下敷设。

2(1(2 工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位置均应采用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2(1(3 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要符合下列规定:2(1(3(1 应结合城市道路网规划,在不妨碍工程管线正常运行、检修和合理占用土地的情况下,使线路短捷。

2(1(3(2 应充分利用现状工程管线。

当现状工程管线不能满足需要时,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可废弃或抽换。

2(1(3(3 平原城市宜避开土质松软地区、地震断裂带、沉陷区以及地下水位较高的不利地带;起伏较大的山区城市,应结合城市地形的特点合理布置工程管线位置,并应避开滑坡危险地带和洪峰口。

2(1(3(4 工程管线的布置应与城市现状及规划的地下铁2道、地下通道、人防工程等地下隐蔽性工程协调配合。

2(1(4 编制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时,应减少管线在道路交叉口处交叉。

当工程管线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宜按下列规定处理:2(1(4(1 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2(1(4(2 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2(1(4(3 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2(1(4(4 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

2 地下敷设2.2 直埋敷设2(2(1 严寒或寒冷地区给水、排水、燃气等工程管线应根据土壤冰冻深度确定管线覆土深度;热力、电信、电力电缆等工程管线以及严寒或寒冷地区以外的地区的工程管线应根据土壤性质和地面承受荷载的大小确定管线的覆土深度。

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表2.2.1的规定。

注:10kV以上直埋电力电缆管线的覆土深度不应小于1. 0m。

2(2(2 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规划位置,应布置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面。

电信电缆、给水输水、燃气输气、污雨水排水等工程管线可布置在非机动车道或机动车道下面。

2(2(3 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规划位置宜相对固定。

从3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应根据工程管线的性质、埋设深度等确定。

分支线少、埋设深、检修周期短和可燃、易燃和损坏时对建筑物基础安全有影响的工程管线应远离建筑物。

布置次序宜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给水配水、热力干线、燃气输气、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水。

2(2(4 工程管线在庭院内建筑线向外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应根据工程管线的性质和埋设深度确定,其布置次序宜为:电力、电信、污水排水、燃气、给水、热力。

当燃气管线可在建筑物两侧中任一侧引入均满足要求时,燃气管线应布置在管线较少的一侧。

2(2(5 沿城市道路规划的工程管线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其主干线应靠近分支管线多的一侧,工程管线不宜从道路一侧转到另一侧。

道路红线宽度超过30m的城市干道宜两侧布置给水配水管线和燃气配气管线;道路红线宽度超过50m的城市干道应在道路两侧布置排水管线。

2(2(6 各种工程管线不应在垂直方向上重叠直埋敷设。

2(2(7 沿铁路、公路敷设的工程管线应与铁路、公路线路平行。

当工程管线与铁路、公路交叉时宜采用垂直交叉方式布置;受条件限制,可倾斜交叉布置,其最小交叉角宜水4于30度。

2(2(8 河底敷设的工程管线应选择在稳定河段,埋设深度应按不妨碍河道的整治和管线安全的原则确定。

当在河道下面敷设工程管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2(2(8(1 在一至五级航道下面敷设,应在航道底设计高程2m以下;2(2(8(2 在其他河道下面敷设,应在河底设计高程1m以下;2(2(8(3 当在灌溉渠道下面敷设,应在渠底设计高程0. 5m以下。

2(2(9 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表2.2.9的规定。

当受道路宽度、断面以及现状工程管线位置等因素限制难以满足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后减少其最小水平净距。

注:,见表3(0(9。

2(2(10 对于埋深大于建(构)筑物基础的工程管线,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应按下式计算,并折算成水平净距后与表2.2.9的数值比较,采用其较大值。

式中L――管线中心至建(构)筑物基础边水平距离(m);H――管线敷设深度(m);h――建(构)筑物基础底砌置深度(m)a――开挖管沟宽度(m)5α――土壤内摩擦角(?)。

2(2(11 当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宜为:电力管线、热力管线、燃气管线、给水管线、雨水排水管线、污水排水管线。

2(2(12 工程管线在交叉点的高程应根据排水管线的高程确定。

工程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表2.2.12的规定。

注:大于35kV直埋电力电缆与热力管线最小垂直净距应为1. 00m。

2 地下敷设2.3 综合管沟敷设2(3(1 当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管线宜采用综合管沟集中敷设。

2(3(1(1 交通运输繁忙或工程管线设施较多的机动车道、城市主干道以及配合兴建地下铁道、立体交叉等工程地段。

2(3(1(2 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

2(3(1(3 广场或主要道路的交叉处。

2(3(1(4 需同时敷设两种以上工程管线及多回路电缆的道路。

2(3(1(5 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

2(3(1(6 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

2(3(2 综合管沟内宜敷设电信电缆管线、低压配电电缆6管线、给水管线、热力管线、污雨水排水管线。

2(3(3 综合管沟内相互无干扰的工程管线可设置在管沟的同一个小室;相互有干扰的工程管线应分别设在管沟的不同不室。

电信电缆管线与高压输电电缆管线必须分开设置;给水管线与排水管线可在综合管沟一侧布置,排水管线应布置在综合管沟的底部。

2(3(4 工程管线干线综合管沟的敷设,应设置在机动车道下面,其覆土深度应根据道路施工、行车荷载和综合管沟的结构强度以及当地的冰冻深度等因素综合确定;敷设工程管线支线的综合管沟,应设置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其埋设深度应根据综合管沟的结构强度以及当地的冰冻深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3 架空敷设3(0(1 城市规划区内沿围墙、河堤、建(构)筑物墙壁等不影响城市景观地段空敷设的工程管线应与工程管线通过地段的城市详细规划相结合。

3(0(2 沿城市道路架空敷设的工程管线,其位置应根据规划道路的横断面确定,并应保障交通畅通、居民的安全以及工程管线的正常运行。

3(0(3 架空线线杆宜设置在人行道上距路缘石不大于1m的位置;有分车带的道路,架空线线杆宜布置在分车带内。

3(0(4 电力架空杆线与电信架空杆线宜分别架设在道路7两侧,且与同类地下电缆位于同侧。

3(0(5 同一性质的工程管线宜合杆架设。

3(0(6 架空热力管线不应与架空输电线、电气化铁路的馈电线交叉敷设。

当必须交叉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篇二:市政管线设计标准市政管线专业设计标准及要求(讨论稿)一、设计标准1、线宽与字高(1)在1:1000比例的图纸,施工图1:1打图时,通常采用线宽0.8,字高3.5-4.,5(字体为宋体或新宋体,高宽比0.75)。

即平面图中正常字高采用3.5,路名可根据情况采用4.5或5.0;纵断面图左侧表头字高4.5,其它桩号、埋深、标高等字高3.5。

其它比例的图纸根据情况做相应调整,各种井及大样图中线宽及字高同上。

设计总说明:2号图时字高为6.0,内容根据多少采用3.5或4.0;3号图时字高为5.0,内容根据多少采用3.2或3.5。

(2)管线综合和小区设计需标注内容过多时,字高及线宽可适当调小,但一般字高不小于3.2,线宽不小于0.6。

(3)规划图或选线图应根据图幅情况加大字高及线宽,以表达清楚。

自动调整比例打图时字高及线宽根据情况做相应调整82、平、纵断面图:随道路建设的管道设计,平、纵断面图中标注道路中心线桩号;不随道路建设的管道标注管中心线或两管中心线桩号(小区管网设计除外)。

平、纵断面图中均应画出与设计管道相交的各种管线,标注管径及标高(标高可仅在纵断面图中标注),钢管用D外径x壁厚、球墨铸铁管DN、塑料管给水管de外径、塑料管排水管及玻璃钢管采用DN、钢筋混凝土管采用d管径;标注分支管道位置桩号,标注设计管道距道路中心(或其它构筑物的)的距离等;标出相交道路的名称及路中心桩号;平面图中标注管道起、止点、转折点等处坐标。

设计管道纵断面图中要求画双线,热力工程应写明介质流向,并强调补偿器的安装方向要求等;给、排水工程应注意承插口与水流方向对应。

桩号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若小数点后为0时不写)。

长度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最后一位为0时不写);标高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坡度很小时保留至3位);坡度采用0.00X。

3、截图:平面图上写明接图线,接图线外无重复内容。

地形等打灰度时采用颜色8,河流、道路、场站及主要建、构筑物等轮廓线不能用灰度。

平面图、纵断面图应根据图幅尺寸均匀布置,尽量占满图面,最后一张可以加至原图幅长度的1.25倍,超过1.25倍时另加一张图。

各专业管线设计图纸尽量采用一种图幅,如市政工程统一出2号图或3号图,9小区工程平面图可根据规划图幅出图,其它统一出2号图或3号图。

4、打出图后:设计人员首先认真校对后再签字,依次转交校对、审核、审定人员,各位校审人员都应认真看图,尽职尽责。

设计管理手册与图纸同步转交。

5、图纸顺序:(1)图纸目录及主要设备、材料表(可根据情况分为图纸目录;主要设备、材料表),(2)设计总说明;(3)设计XX管道总图;(4)设计XX管道平面图;(5)设计XX管道纵断面图;(6)设计XX管道位置图;(7)XX管道回填图;(8)阀门井等其它图纸。

每张图纸要求内容丰富,说明采用工程语言(简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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