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标准》及设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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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标准》(GB50201-94)

《防洪标准》(GB50201-94)

防洪标准Stamdard for flood control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____年1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防洪标准》的通知建标[1994]369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防洪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防洪标准》GB50201-94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水利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四年六月二日1 总则1.0.1 为适应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的防洪要求和防洪建设的需要,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防洪安全,根据我国的社会经济条件,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乡村、工矿企业、交通运输设施、水利水电工程、动力设施、通信设施、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等防护对象,防御暴雨洪水、融雪洪水、雨雪混合洪水和海岸、河口地区防御潮水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工作。

1.0.3 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应以防御的洪水或潮水的重现期表示;对特别重要的防护对象,可采用可能最大洪水表示。

根据防护对象的不同需要,其防洪标准可采用设计一级或设计、校核两级。

1.0.4 各类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应根据防洪安全的要求,并考虑经济、政治、社会、环境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

有条件时,应进行不同防洪标准所可能减免的洪灾经济损失与所需的防洪费用的对比分析,合理确定。

1.0.5 下述的防护对象,其防洪标准应按下列的规定确定:1.0.5.1 当防护区内有两种以上的防护对象,又不能分别进行防护时,该防护区的防洪标准,应按防护区和主要防护对象两者要求的防洪标准中较高者确定。

1.0.5.2 对于影响公共防洪安全的防护对象,应按自身和公共防洪安全两者要求的防洪标准中较高者确定。

1.0.5.3 兼有防洪作用的路基、围墙等建筑物、构筑物,其防洪标准应按防护区和该建筑物、构筑物的防洪标准中较高者确定。

《防洪标准》(GB50201-94)

《防洪标准》(GB50201-94)

防洪标准Stamdard for flood control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5年1月 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防洪标准》的通知建标[1994]369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防洪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防洪标准》GB50201-94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水利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四年六月二日1总则1.0.1为适应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的防洪要求和防洪建设的需要,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防洪安全,根据我国的社会经济条件,制订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乡村、工矿企业、交通运输设施、水利水电工程、动力设施、通信设施、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等防护对象,防御暴雨洪水、融雪洪水、雨雪混合洪水和海岸、河口地区防御潮水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工作。

1.0.3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应以防御的洪水或潮水的重现期表示;对特别重要的防护对象,可采用可能最大洪水表示。

根据防护对象的不同需要,其防洪标准可采用设计一级或设计、校核两级。

1.0.4各类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应根据防洪安全的要求,并考虑经济、政治、社会、环境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

有条件时,应进行不同防洪标准所可能减免的洪灾经济损失与所需的防洪费用的对比分析,合理确定。

1.0.5下述的防护对象,其防洪标准应按下列的规定确定:1.0.5.1当防护区内有两种以上的防护对象,又不能分别进行防护时,该防护区的防洪标准,应按防护区和主要防护对象两者要求的防洪标准中较高者确定。

1.0.5.2对于影响公共防洪安全的防护对象,应按自身和公共防洪安全两者要求的防洪标准中较高者确定。

1.0.5.3兼有防洪作用的路基、围墙等建筑物、构筑物,其防洪标准应按防护区和该建筑物、构筑物的防洪标准中较高者确定。

gb50201-2014防洪标准

gb50201-2014防洪标准

gb50201-2014防洪标准GB50201-2014防洪标准。

GB50201-2014《城市防洪标准》是为了规范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和管理,保障城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国家标准。

该标准适用于城市防洪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

首先,该标准明确了城市防洪工程的基本要求。

根据不同的防洪等级和工程类型,对防洪标准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了城市防洪工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同时,标准还对城市防洪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保障了工程质量。

其次,标准强调了城市防洪工程的综合防洪能力。

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河道、排水系统、防洪墙等多种防洪设施的综合作用,提高城市防洪工程的整体抗洪能力。

这有助于减轻城市内涝和洪水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

此外,标准还着重强调了城市防洪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和环保要求。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提倡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建设理念,确保城市防洪工程的长期效益和环境友好。

最后,标准还规定了城市防洪工程的运行管理要求。

包括定期检测、维护和更新城市防洪设施,建立健全的防洪信息监测和预警系统,提高城市应对突发洪水的能力,保障城市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总的来说,GB50201-2014《城市防洪标准》的出台,对规范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和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它为城市防洪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有力地保障了城市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和工程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该标准进行防洪工程建设和管理,共同为城市防洪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公路桥涵防洪标准设计与施工要点

公路桥涵防洪标准设计与施工要点

公路桥涵防洪标准设计与施工要点一、引言公路桥涵的设计与施工需要考虑防洪因素,以确保公路交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就公路桥涵防洪标准设计与施工要点展开详细探讨。

二、防洪标准设计要点1. 洪水位确定在公路桥涵的防洪设计中,首先需要准确确定当地的洪水位。

根据历史洪水资料和相关规范,结合预测模型和气象因素,进行洪水位的合理确定。

2. 洪水位超高值预留根据实际情况,设计时需要预留适当的洪水位超高值,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更高洪水位,确保公路桥涵正常运行且不易受损。

3. 洪水流量计算根据地理条件和流域特性,进行洪水流量的计算。

考虑到不同类型洪水的频率和强度,选择适当的计算方法,确保公路桥涵具备防洪能力。

4. 通行能力安全系数为确保公路桥涵在洪水发生时能够安全通行,需要在设计过程中增设通行能力安全系数。

此系数应考虑桥涵结构的强度、脆弱性以及洪峰时段的车流量等因素。

5. 水位标志设置合理设置水位标志,便于在洪水发生时进行观测和判定。

水位标志的设置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具备可靠性和可读性。

6. 涵口护坡结构设计涵口护坡结构设计需要考虑地质条件、水流速度和水位变化等因素,以确保在洪水冲击下维持稳定。

采用合适的护坡形式和防护措施,以保护公路桥涵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三、施工要点1. 施工方案制定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环境,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

方案中应包括洪水期间的特殊措施和临时设施,保障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2. 施工材料选择选择适合防洪要求的耐久材料,确保施工质量和桥涵的使用寿命。

特别是在涵口护坡结构的施工中,选择具有较强抗冲刷和侵蚀能力的材料。

3. 安全施工措施洪水期间的施工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应提前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并保障施工质量不受洪水影响。

4. 周期性检查与维护公路桥涵在洪水季节经受洪水冲击后,需要及时进行周期性检查与维护。

检查涵口护坡结构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及时修复受损部位,确保桥涵的正常使用。

四、结论公路桥涵防洪标准设计与施工要点是确保公路交通安全和减少洪灾风险的重要内容。

gb50201-2024《防洪标准》

gb50201-2024《防洪标准》

gb50201-2024《防洪标准》
该标准共分为六个主要部分:一般规定、设计、施工、材料、工程监理和验收与验收。

在一般规定部分,明确了防洪工程的分类、设计依据、防洪水位标准、防洪标准的适用范围等基本概念和要求。

设计部分则主要涉及了防洪工程的基本原则、设计流量计算、各种工程构筑物的选型和计算等方面的内容。

标准的施工部分对于防洪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了规范。

其中包括了施工组织设计、土方开挖、建筑物施工、设备和安装工程施工、防洪墙和挡水堤的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主要强调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材料和设备的管理和防洪工程的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在材料部分,详细列举了各种防洪工程所需要的材料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验收标准。

对于防洪墙、挡水堤、防洪闸和护岸等主要材料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和说明。

材料的选用和质量控制是保证防洪工程安全可靠性的重要环节,这一部分的要求对于防洪工程的材料选择和材料质量控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工程监理部分主要强调了防洪工程监理的原则、程序和监理机构的资质要求。

加强工程监理是为了保证防洪工程的施工过程和质量的监管,增强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该部分还明确了监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监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机制。

标准的最后一个部分是验收与验收。

该部分对防洪工程的验收程序、验收标准和验收结果的处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验收程序主要包括了工程竣工验收、履行手续和验收文件的编制等步骤。

防洪工程的验收是评价工
程质量和效果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工程达到预期效果和功能发挥具有重要意义。

《防洪标准》

《防洪标准》

《防洪标准》防洪标准。

防洪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对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防洪标准是指在制定和实施防洪工程时所遵循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其目的是确保防洪工程的质量和效果,提高防洪工程的抗洪能力和安全性。

本文将就防洪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工程的规划和实施提供参考。

首先,防洪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特点、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结合历史洪水情况和潜在洪水风险,科学确定设计洪水标准。

在进行洪水标准的确定时,应当充分考虑未来气候变化和城市化进程对洪水形成的影响,确保防洪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其次,防洪标准应当包括防洪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在设计阶段,应当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确定防洪工程的类型、规模和布局,并合理配置防洪设施和设备,确保其在洪水来临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在建设和运行管理阶段,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和运行管理,确保防洪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另外,防洪标准还应当包括应急响应和救援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在防洪工程建成后,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响应机制和救援保障体系,确保在发生洪水灾害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洪灾损失。

最后,防洪标准的实施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防洪工程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防洪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防洪意识和技能水平,促进防洪标准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总之,防洪标准是保障防洪工程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保障,其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防洪工程的抗洪能力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高度重视防洪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确保防洪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防洪标准》gb50201-94

《防洪标准》gb50201-94

《防洪标准》gb50201-94防洪标准GB50201-94。

防洪标准是指为了预防和减轻洪水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定的洪水防御工程的设计、建设和验收的技术规范。

GB50201-94是中国国家标准中关于防洪标准的重要文件,它对防洪工程的设计、建设和验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是我国防洪工作的重要依据。

首先,防洪标准GB50201-94对防洪工程的选址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根据标准的规定,防洪工程应当在洪水泛滥区之外选择地势较高、土壤稳定的地段进行建设,以确保工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同时,标准还要求在选址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地质环境、水文条件等因素,以便更好地适应当地的自然条件。

其次,防洪标准GB50201-94对防洪工程的设计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

标准要求防洪工程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洪水特点,合理确定工程的防洪标准和设计洪水位,确保工程在设计洪水条件下能够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的防洪效果。

同时,标准还要求在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可持续性和经济性,尽量减少工程的投资和运行成本,提高工程的整体效益。

此外,防洪标准GB50201-94对防洪工程的建设和验收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标准要求防洪工程的建设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在建设过程中,应当进行严格的监控和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中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同时,标准还要求在工程建设完成后要进行全面的验收和评估,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并能够正常运行。

总的来说,防洪标准GB50201-94是我国防洪工作的重要依据,它对防洪工程的选址、设计、建设和验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我国的防洪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在今后的防洪工作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防洪工程的设计和建设,不断提高防洪工程的质量和效益,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防洪标准GB50201(可编辑修改word版)

防洪标准GB50201(可编辑修改word版)

防洪标准GB50201-94来源:广西水利厅时间:1995-01-011.防洪标准(G B50201-94)1.防洪标准(GB50201-94)防洪标准【副题名】:Standard for flood control【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主编【标准号】:GB 50201-94【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发布日期】:1994 年6 月2 日【实施日期】:1995 年1 月1 日【批准文号】:建标[1994]369 号【批准文件】: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防洪标准》的通知建标[1994]369 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 号文的要求,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防洪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防洪标准》GB 50201- 94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水利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四年六月二日【全文】:1总则1.0.1为适应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的防洪要求和防洪建设的需要,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防洪安全,根据我国的社会经济条件,制订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乡村、工矿企业、交通运输设施、水利水电工程、动力设施、通信设施、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等防护对象,防御暴雨洪水、融雪洪水、雨雪混合洪水和海岸、河口地区防御潮水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工作。

1.0.3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应以防御的洪水或潮水的重现期表示;对特别重要的防护对象,可采用可能最大洪水表示。

根据防护对象的不同需要,其防洪标准可采用设计一级或设计、校核两级。

1.0.4各类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应根据防洪安全的要求,并考虑经济、政治、社会、环境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

有条件时,应进行不同防洪标准所可能减免的洪灾经济损失与所需的防洪费用的对比分析,合理确定。

1.0.5下述的防护对象,其防洪标准应按下列的规定确定:1.0.5.1当防护区内有两种以上的防护对象,又不能分别进行防护时,该防护区的防洪标准,应按防护区和主要防护对象两者要求的防洪标准中较高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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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明本地区河道、河口演变和冲淤变化情况,经济社会
发展、人类活动和水沙特性变化对河道、河口的影响,河道、 河口整治工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水沙特性,河道、河口演 变趋势。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河道、河口治理和工程建设 的要求。分析本项目对地区防洪(潮、凌)、治涝、农业与
土地开发、水产养殖、航道整治、水资源利用和生态保护等
水利水电工程等别:
◆ 防洪、治涝工程的等别,应根据其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和受益面积确定。
治涝
防洪 工程 等别 城镇及工矿企业 的重要性 特别重要 重要 中等 一般 保护农田面积 (万亩) ≥500 <500,≥100 <100,≥30 <30,≥5 <5
治涝面积 (万亩) ≥200 <200,≥60 <60,≥15 <15,≥3 < 3
要阐明本地区历史上发生的重大洪水、风暴潮、冰凌灾害
情况及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危害与影响,地区防洪(潮、凌)工 能力的要求。分析本项目的防灾减灾作用与效益,及对地区经 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
程设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经济社会发展对提高防洪(潮、凌)
◇治涝工程必要性的论证与此类似
河道、河口整治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判别因子:重要程度,飞行区指标
管道工程 防护等级 3 级; 判别因子为工程规模
《防洪标准》主要内容
水利水电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的 等别,应根据工程规模、效益和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
性,按其综合利用任务和功能类别或不同工程类型予以确定。 ●水利水电工程永久建筑物的级别 ●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
《防洪标准》主要内容
用相应洪水标准的淹没范围。
《防洪标准》主要内容
三、防洪保护区
城市防护区:
防护等级: 4 个 判别因子: 城市重要性,人口,当量经济规模
当量经济规模: 为城市防护区人均 GDP 指数与人口的乘积,人均 GDP 指数为城市防护区人均 GDP 与同期全国人均 GDP 的比值
人均 GDP 指数 = 城市防护区人均 GDP / 同期全国人均 GDP
4、明确控制性断面的允许泄量或设计水位,研究流域和重点区域、河 段的防洪方案与措施 (如防洪水库、蓄滞洪区、堤防、分洪道等)
防洪与除涝
防洪规划
西 辽 河 规划标准洪水出路安排概化图
水利水电工程的主要开发任务可分为七种类型:
防洪、治涝、河道及河口整治 (治理功能)
灌溉、供水、水力发电 (水资源利用和开发功能)
《防洪标准》主要内容
工矿企业:
防护等级: 4 个
判别因子: 工矿企业规模
防护等级 Ⅰ Ⅱ Ⅲ Ⅳ
工矿企业规模 特大型 大 中 小 型 型 型
防洪标准[重现期(年)] 200~100 100~50 50~20 20~10
《防洪标准》主要内容
交通运输设施:
铁路 防护等级: 2 级
判别因子: 铁路等级,在路网中的作用,客货运量 公路 防护等级: 4 级
判别因子: 公路等级 航运 防护等级: 内河航道 4 级;港区陆域部分 判别因子: 航道 --- 船舶吨级、通航建筑物级别; 港区 --- 重要性和受淹损失程度
《防洪标准》主要内容
交通运输设施:
铁路 防护等级: 2 级
判别因子: 铁路等级,在路网中的作用,客货运量 公路 防护等级: 4 级
判别因子: 公路等级 航运 防护等级: 内河航道 4 级;港区陆域部分 判别因子: 航道 --- 船舶吨级、通航建筑物级别; 港区 --- 重要性和受淹损失程度 民用机场 防护等级:3 级
《防洪标准》主要内容
二、基本规定
下述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同一防洪保护区受不同河流、湖泊或海洋洪水威胁时,宜根据不同河 流、湖泊或海洋洪水灾害的轻重程度分别确定相应的防洪标准。 1、防洪保护区内的防护对象,当要求的防洪标准高于防洪保护区的防洪 标准且能够进行单独防护时,该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应单独确定,并采取单 独的防护措施。 2、当防洪保护区内有两种以上的防护对象,且不能分别进行防护时,该 防洪保护区的防洪标准应按防洪保护区和主要防护对象中要求较高者确定。
《防洪标准》主要内容
水利水电工程等别:
◆ 水库、拦河水闸、灌排泵站、引水枢纽工程的等别,根据库容、过闸流
量、引水流量、装机功率等划分为五等,按下表确定
灌溉与排水工程 引水枢纽 总库容 (108m3) Ⅰ Ⅱ Ⅲ Ⅳ Ⅴ 大(1)型 大(2)型 中型 小(1)型 小(2)型 ≥10 <10,≥1.0 <1.0,≥0.1 <0.1,≥0.01 <0.01 过闸流量 (m3/s) ≥5000 <5000,≥1000 <1000,≥100 <100,≥20 < 20 引水流量 (m3/s) ≥200 <200,≥50 <50,≥10 <10,≥2 <2 泵站工程 装机流量 (m3/s) ≥200 装机功率 (MW) ≥30
7、划的主要内容:
1、调查流域洪水特性、防洪工程现状和防护对象现状防洪能力
2、研究确定防洪保护区、城市(县级及以上)、农田防洪标准,以及
重要河流、河段防洪标准 3、研究流域洪涝水的蓄、滞、泄关系,提出流域防洪体系、防洪工程
总体布局和洪水调度原则,明确主要防洪工程的作用
通过技术经济综合论证,选定工程总体布局、主要建设内容
和分期实施方案。 ●类型:堤防,蓄滞洪区,防洪水库
防洪工程设计报告主要内容
2、堤防工程规模论证 说明 堤防工程保护的范围和保护内容;堤防沿革、险工险
段和历史险情、穿堤建筑物毁损情况,现状行洪能力,堤防参数
及在超高、宽度、渗漏、稳定、护坡、管理道路等方面的问题。
《防洪标准》主要内容
三、防洪保护区
一般规定, 城市防护区, 乡村防护区
一般规定:
1、在确定防洪标准时,应分析受洪水威胁地区的洪水特征、地形条件, 以及河流、堤防、道路或其他地物的分隔作用,可以分为几个部分单独进行 防护时,应划分为独立的防洪保护区,各个防洪保护区的防洪标准应分别确 定。 2、划分防洪保护区防护等级的人口、耕地、经济指标的统计范围,应采
水工建筑物级别 主要建筑物 次要建筑物 3 3 4 5 5
《防洪标准》主要内容
水利水电工程洪水标准:

水库工程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根据其级别和坝型,分山区、丘陵
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区和平原区、滨海区,按下表的规定确定
山区、丘陵区 校核 设计 混凝土坝、 浆砌石坝 5000~2000 2000~1000 1000~500 500~200 200~100 设计 土坝、堆石坝
《防洪标准》主要内容
城市防护区的防护等级和防洪标准
防护等级
重要性
常住人口 (万人)
经济当量人口 (万人)
防洪标准 [重现期(年)]

Ⅱ Ⅲ Ⅳ
特别重要
重要 比较重要 一般
≥150
<150,≥50 <50,≥20 <20
≥300
<300,≥100 <100,≥40 <40
≥200
200~100 100~50 50~20
5000~2000 2000~1000 1000~300 300~200
《防洪标准》主要内容
水利水电工程洪水标准:

拦河水闸工程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根据级别并结合所在流域防
洪规划规定的任务,按下表确定
水工建筑物级别 设计 I Ⅱ Ⅲ Ⅳ Ⅴ 100~50 50~30 30~20 20~10 10
其它 (航运、水土保持、水产养殖、水利旅游等)
建设任务(工程任务)
建设任务分为两类: ● 开发任务
针对满足外部治理、开发、保护要求而确定的任务
如:防洪、治涝、灌溉、供水、发电等 ● 建设任务
针对工程本身的建设要求
如:对某某灌区进行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对某某水库进行 除险加固等
防洪(潮、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防洪标准》主要内容
三、防洪保护区 乡村防护区:
防护等级: 4 个, 判别因子: 人口,耕地面积
乡村防护区的防护等级和防洪标准
防护等级 Ⅰ Ⅱ Ⅲ Ⅳ 人口 (万人) ≥150 <150,≥50 <50,≥20 <20 耕地面积 (万亩) ≥300 <300,≥100 <100,≥30 <30 防洪标准 [重现期(年)] 100~50 50~30 30~20 20~10
确定 堤防的治理范围、治理原则和设计标准
《防洪标准》及设计要点
2017 年 11 月
《防洪标准》主要内容
一、章节目录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
防洪保护区:城市防护区,乡村防护区 其它行业: 工矿企业
交通运输设施(铁路、公路、航运、民用机场、管道工程) 动力设施(火电厂,核电厂,高压和超高压输电设施)
生态环保设施(尾矿库,贮灰场,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垃圾
方面的作用与效益。
防洪工程设计报告主要内容
1、基本要求 ●概述本地区自然经济社会概况和发展规划,流域暴雨和洪 说明地区洪水组成,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总体布局,主要防洪 工程的作用及洪水调度运用原则。 ●分析不同防护对象要求,确定本项目的防洪保护范围、防 洪保护对象和防洪标准。
水特性、实测洪水和历史洪水、洪灾情况、防洪现状和防洪要求。
处理) 通信设施 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文物古迹,旅游设施)
《防洪标准》主要内容
一、章节目录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等别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物级别 水库工程 水电站工程 拦河水闸工程 灌溉与排水工程 供水工程
堤防工程
《防洪标准》主要内容
技术标准
规程 规范 导则
术语 正文 条文说明 附录
强制性条文
暴雨洪水、冰凌洪水、融雪型洪水 5
<10,≥3
灌溉面积 (万亩) ≥150
<150,≥50 <50,≥5 <5,≥0.5 <0.5
装机容量 (MW)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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