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1-2015)
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第七章日常统计学评价指标

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摘录)第七章日常统计学评价指标、医院运行基本监测指标(一)资源配置。
1.实际开放床位、重症医学科实际开放床位、急诊留观实际开放床位。
2.全院员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师数、护理人员数、医技人数)3.医院医用建筑面积。
(二)工作负荷。
1.年门诊人次、健康体检人次、年急诊人次、留观人次。
2.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
3.年住院手术例数、年门诊手术例数。
(三)治疗质量。
1.手术冰冻与石蜡诊断符合例数。
2.恶性肿瘤手术前诊断与术后病理诊断符合例数。
3.住院患者死亡与自动出院例数。
4.住院手术例数、死亡例数。
5.住院危重抢救例数、死亡例数。
6.急诊科危重抢救例数、死亡例数。
7.新生儿患者住院死亡率。
(四)工作效率。
1.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
2.平均每张床位工作日。
3.床位使用率%4.床位周转次数。
(五)患者负担。
1.每门诊人次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2.每住院人次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六)资产运营。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2.医疗收入/百元固定资产。
3.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
4.资产负债率。
5.固定资产总值。
6.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医用材料收入比率。
(七)科研成果(评审前五年)。
1.国内论文数ISSN、国内论文数及被引用数次(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布信息为准)SCI收录论文数/每百张开放床位。
2.承担与完成国家、省级科研课题数/每百张开放床位。
3.获得国家、省级科研基金额度/每百张开放床位。
、住院患者医疗质量与安全监测指标(一)住院重点疾病:总例数、死亡例数、 2周与1月内再住院例数、平均住院日与平均住院费用。
1.急性心肌梗塞ICD-10: I21-I22。
2.充血性心力衰竭ICD1O:I5O.O。
3.脑出血和脑梗塞ICD1O:I6O-I63。
4.创伤性颅脑损伤ICD1O:SO6。
5.消化道出血(无并发症)ICD1O: K25-K28伴有.O-.2,4.6 亚目编码,K29.0,K92.2。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12•【字号】市政办发[2011]56号•【施行日期】2011.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5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卫生局制定的《西安市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西安市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实现优质卫生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0〕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为核心,以提升农村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以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和利用为切入点,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缩小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工作目标通过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试点,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加大对口支援力度,提高农村卫生资源利用率和综合服务能力,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形成较为完善的分级医疗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真正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三、试点范围阎良区、长安区、临潼区、蓝田县、周至县、高陵县、户县等7个区县各确定1-2个医疗卫生条件好、综合实力强的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企事业医院)与1-2个重点乡镇卫生院建立一体化管理,实施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宝政发[2013]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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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宝政发〔2013〕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3-2017年)》已经市政府2013年第15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2013年12月18日宝鸡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3-2017年)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区域医疗卫生资源,提高资源服务效能,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陕西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及《宝鸡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国家、省医改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乡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地向全体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目的,通过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将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全部纳入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实行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引导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布局,避免重复设置、盲目扩大规模,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差别、县区之间差别,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现状概况(一)区域概况宝鸡古称陈仓,是华夏始祖炎帝故里、周秦王朝的发祥地,位于陕西关中八百里秦川西部,东连咸阳市,南接汉中市,西南、西北与甘肃省天水市和平凉市毗邻,陇海、宝成、宝中铁路在此交汇,是国家《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副中心城市,是西部大开发承东启西重要支点。
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1.07.24•【字号】陕卫办发[2011]351号•【施行日期】2011.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陕卫办发〔2011〕351号)各设区市卫生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现将《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财政厅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指导意见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逐步均等化,加强对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陕卫办发〔2011〕350号)和《陕西省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方案》(陕卫办发〔2011〕349号),现就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考核目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制度,指导和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考核原则(一)属地管理,分级考核原则。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属地管理,以县(区)为考核主体,重点加强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
强化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中的主体作用,上级政府要加强对下级政府的考核、指导。
陕西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陕西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1-2015 年)(讨论稿)一、总则本《标准》所指的卫生资源包括: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疗养院、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精神卫生机构、急救中心、健康教育机构、医学科研和培训机构等。
原则:满足需要与需求。
全面协调发展。
体现前瞻性。
体现公益性。
分类指导。
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应遵循按服务类别和医疗服务圈设置,按省、市、县、乡、村五级分层次设置,不要求层层对口等原则。
注重资源结构调整和内涵建设的加强,以逐步调整现有医疗卫生资源的布局和结构为主,严格控制机构规模,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城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省级设立若干所综合医院和承担疑难病症诊治的专科医院,一所中医药研究和诊疗机构,一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若干所传染病、地方病防治专科机构,一所卫生监督机构、一所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一所妇幼保健机构,一所健康教育机构,一所精神卫生机构(可依托建设在省会城市所属相应机构)和一所采供血机构(可依托建设在省会城市所属相应机构)。
各设区市在市区内原则上设置一所有相当规模和能级的中心医院、一所中医医院,同时按照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特色突出的原则,设置若干所不同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
设置一所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所市级卫生监督机构,一所妇幼保健机构。
设置一所市级精神卫生机构,一所市级采供血机构、一所急救中心和一所市级健康教育基地。
西安市作为国际旅游城市和关中天水经济区核心城市,应建设若干所传染病防治专科机构。
城市市区(省、设区市政府所在地)以街道办事处辖区为单位或每 3-10 万人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距离中心较远的居民小区可适当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人口一般在 1 万人左右。
将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单位转型或改造为本居住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县级原则上设置综合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各一所。
卫生资源的配置

机构设置重复,无效竞争
*不同部门间的重复 *卫生部门内部的管理层次的重复 *卫生部门内部不同专业的重复 *医疗机构之间的无效竞争
区域卫生规划
定义:指一定区域范围内,根据自然环境、社会经 济、人群健康状况、卫生服务需求和主要卫生问 题等因素,确定区域内卫生发展目标、模式、规 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速度,统筹安排和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以改 善和提高区域内卫生服务能力,向全体居民提供 公平、有效的卫生服务,保护和促进人们健康的 卫生发展管理模式。
区域卫生规划 以提高区域内人 民健康为目的、以资源的合理布局和 有效利用为出发点,以社区服务和农 村卫生、预防保健为重点,优先发展 和保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合理调整 和配置资源的方式。
制订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的基本方法
1、相对健康需要指数(RHNI)
RHNI =常数+0.5×SMRi-0.5×EDOCCi+0.26×RURPi
比较/ 部分
效益测量 价值,货币 定义结果 质量调整生命年 伤残调整生命年 质量调 整生 命年 /伤 残调整生命年
最大
每 一 美元 花 费 获 得的效益 每 一 美元 花 费 所 获得的结果 每 一 质量 调 整 生 命年的花费 每 伤 残调 整 生 命 年的花费 总 质 量调 整 生 命 年 / 伤残 调整 生 命 年
式中: SMR 标准化死亡率,以此决定健康需要 EDOCC教育-职业普查变量,权重为0.5,表示地 区的社会经济状况。 RURP 农村-城市指数,即不居住在人口为1000 人以上大社区的比例,权重为0.26。
2、项目预算边际分析(Program Budgeting Marginal Analysis, PBMA)
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中医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09.18•【字号】陕卫妇发[2006]353号•【施行日期】2006.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陕卫妇发〔2006〕353号)各设区市卫生局、杨陵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厅直厅管各医疗单位: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34号),加强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根据《卫生部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卫妇社发[2006]239号),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制订了《陕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二OO六年九月十八日陕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卫妇社发〔2006〕239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34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与运行的管理,保障居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社区卫生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指在城市范围内设置的、经区(市、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卫生资源配置

100.0 17.9 29.9 52.2 4.73
662.3 1122.8 318.5
(4)卫生信息与技术
是指运用与医疗卫生领域的信息资源与技术,它们既是提供卫生服务 的要素,也是制定规划和拟定政策及决策的重要依据。
概
2、卫生资源配置
念
卫生资源配(置是h决e定a在lt何h处r筹e集s、o组u织r和c消e耗卫a生ll资o源c的a一ti种n决g策)过
年1.5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由1.00人增加到1.12人。
卫生人员数
1950
1980
1990
2000
2005
2006
总计
611240 3534707 4906201 5591026 5426851 5619515
卫生技术人员 555040 2798241 3897921 4490803 4460187 4624140
包括:卫生人力资源、卫生物力资源(卫生装备)、 卫生财力资源(卫生费用)、卫生信息和技术等。
(1)卫生人力资源
卫生人力资源是卫生人力数量和质量的集合,体现了卫生领域劳动者 的智力、知识、经验和技能、体质等。
是卫生资源的第一要素。 2007年我国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由2003年1.48人增加到2007
2003
6584.1 1116.9 1788.5 3678.7 100.0
17.0 27.2 55.8 4.85 509.5 1108.9 274.7
2004
7590.3 1293.6 2225.4 4071.4
100.0 17.1 29.3 53.6 4.75
583.9 1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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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1-2015年)
(讨论稿)
内容梗概
一、总则
本《标准》所指的卫生资源包括: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疗养院、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精神卫生机构、急救中心、健康教育机构、医学科研和培训机构等。
原则:
满足需要与需求。
全面协调发展。
体现前瞻性。
体现公益性。
分类指导。
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应遵循按服务类别和医疗服务圈设置,按省、市、县、乡、村五级分层次设置,不要求层层对口等原则。
注重资源结构调整和内涵建设的加强,以逐步调整现有医疗卫生资源的布局和结构为主,严格控制机构规模,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城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省级设立若干所综合医院和承担疑难病症诊治的专科医院,一所中医药研究和诊疗机构,一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若干所传染病、地方病防治专科机构,一所卫生监督机构、一所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
一所妇幼保健机构,一所健康教育机构,一所精神卫生机构(可依托建设在省会城市所属相应机构)和一所采供血机构(可依托建设在省会城市所属相应机构)。
各设区市在市区内原则上设置一所有相当规模和能级的中心医院、一所中医医院,同时按照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特色突出的原则,设置若干所不同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
设置一所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所市级卫生监督机构,一所妇幼保健机构。
设置一所市级精神卫生机构,一所市级采供血机构、一所急救中心和一所市级健康教育基地。
西安市作为国际旅游城市和关中天水经济区核心城市,应建设若干所传染病防治专科机构。
城市市区(省、设区市政府所在地)以街道办事处辖区为单位或每3-10万人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距离中心较远的居民小区可适当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人口一般在1万人左右。
将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单位转型或改造为本居住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县级原则上设置综合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各一所。
距离市中心血站较远的边远县可设置中心血库或供血点一个。
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包括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
3000人以上的村可增设一个,500人以下的村可以多个村联合设置一所村卫生室。
三、床位配置
全省2011年床位配置标准为每千人口3.50张,到2015年床位配置标准为每千人口3.60张。
城市2011年床位配置标准为每千人口4.20张,到2015年床位配置标准为每千人口4.30张。
农村2011年床位配置标准为每千人口2.80张,到2015年床位配置标准为每千人口2.90张。
县医院床位标准原则上为10万人以下、10-30万人、30-50万人、50-80万人、80万人及以上床位数分别不超过100张、200张、300张、400张、500张。
县中医院床位数与区域内人口总数之比原则上按每千人口0.22-0.27张床确定,人口密度低的地区可适当上浮。
乡镇卫生院床位数配制标准为每千人口0.6-1.2张(中心乡镇卫生院按照每千人口1.2张设置),每个乡镇卫生院原则上不超过100张。
一般卫生院服务人口按常住人口加暂住人口计算,中心卫生院按常住人口加暂住人口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辐射乡镇人口的三分之一计算。
村卫生室不设病床。
四、卫生人力配置
执业(助理)医师配置标准:
全省2011年执业(助理)医师配置标准为每千人口1.60人,到2015年每千人口2.12人。
城市2011年执业(助理)医师配置标准为每千人口2.10人,到
2015年每千人口2.62人。
农村2011年执业(助理)医师配置标准为每千人口1.10人,到2015年每千人口1.62人。
注册护士配置标准:
全省2011年注册护士配置标准为每千人口1.45人,到2015年每千人口2.25人。
城市2011年注册护士配置标准为每千人口2.25人,到2015年每千人口3.05人。
农村2011年注册护士配置标准为每千人口0.65人,到2015年每千人口1.45人。
疾病预防控制人力配置标准每千人口0.15人。
卫生监督人力配置标准为每千人口0.10人。
妇幼保健人力配置标准每千人口0.20人。
行政工勤人员配置标准为每千人口0.30人。
社区卫生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每万名居民配备4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士1:1的比例配备,在医师总编制内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和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配置标准由各设区市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下调确定。
乡镇卫生院:
按照辖区人口的1‰配置人员。
一般卫生院的人力配置不应低于10人,不足10人的按10人配置。
中心卫生院的人力配置可根据需要在一般卫生院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20%。
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
总人数的90%,专职公共卫生和妇幼保健人员不低于30%,总人数中应配置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医师。
村卫生室:
原则上一个村卫生室应不少于1名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以上资格医师)。
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每增加500-1000名人口应增加1名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以上资格医师)。
到2015年,各设区市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师应全部具有5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占50%以上),注册护士大专以上学历应占60%以上。
县级医疗机构医师本科以上学历应占70%以上,注册护士大专以上学历应占40%以上。
各设区市及以上公共卫生机构(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采供血等)卫生技术人员本科以上学历应占60%以上,县级公共卫生机构中,本科以上学历应占40%以上。
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常规医疗设备配置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等国家相关装备标准、执行。
专科医疗设备配置根据医疗机构发展需要及卫生部有关规定配备。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按照卫生部《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执行。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按照平均每个三级医院2台,每个二级医院1台,或每200名医师1台,每13万服务人口配置1台的标准配置,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以设区市为单位确定
配备数量。
2.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按照平均每个三级医院1台、每个300张床以上的二级医院1台,或每900名医师1台,每60万服务人口配置16台的标准配置,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以设区市为单位确定配备数量。
3.800MA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
按照平均每个三级医院1台、每个400张床以上的二级医院1台,或每1500名医师1台,每100万服务人口配置1台的标准配置,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及心脑血管病发病率进行综合测算,以设区市为单位确定配备数量。
4.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
主要配置三级综合医院。
5.医用直线加速器(LA)。
按照每8个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台,或每1800名医师1台,或每120万服务人口1台的标准,结合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及肿瘤发病率进行综合测算,确定配置数量。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不论资金来源,购买渠道和方式,均应按照卫生部和省上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后方可购置。
六、卫生事业经费配置
卫生事业经费的配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成本效率原则。
二是主要卫生问题优先原则。
三是向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倾斜的原则。
四是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收入、人均收入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