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罪的立案标准
欺诈罪的立案标准

诈骗罪立案标准一、立案标准: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概念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三、诈骗罪量刑标准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合同欺诈的认定立案标准是什么?

Opportunity has a special affinity for prepared mind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合同欺诈的认定立案标准是什么?导读:合同欺诈的认定立案标准是需要达到1万元以上,如果是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需要达到10万元以上。
并构成合同诈骗的必须是存在着诈骗的故意,而且是对方因为诈骗而陷入到错误的认识当中。
一、合同欺诈的认定立案标准是什么?合同欺诈的认定立案标准是需要达到1万元以上,这是属于个人进行公私财物的欺诈如果,如果是属于单位进行公私财物的欺诈的话,必须要达到10万元以上了。
合同欺诈行为具有二重性:一方面行为人的行为表面上是合法的,行为人通过订立、成立、履行合同行为使自己的行为合法化;另一方面行为人的行为本质是非法的,行为人的行为破坏了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使相对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合同欺诈行为的二重性使合同欺诈行为成就的合同在法律上是一个矛盾体,从而使其成为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的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
二、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作案动机和手段恶劣的;(2)多次行骗造成恶劣影响的;(3)致使被害人受损而生活困难的;(4)拒绝退赃、偿还债务和赔偿损失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他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救灾、抢险、防汛、扶贫、医疗款物等,造成严重后果的;(4)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5)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6)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欺诈罪的立案标准

欺诈罪的立案标准欺诈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欺诈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一、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是判断欺诈罪立案与否的关键指标。
一般而言,当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时,即构成欺诈罪。
具体数额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司法实践有所不同,通常由当地司法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划定。
二、诈骗未遂的处理即使诈骗行为未能成功,但已实施了欺诈行为,并且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目的,也应认定为欺诈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根据其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是决定欺诈罪立案与否的重要因素。
对于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的欺诈行为,应依法从严惩处。
四、特定诈骗情形的严惩针对一些特定类型的欺诈行为,如利用互联网、电信等手段实施的诈骗,以及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诈骗,应依法予以严惩。
这些行为往往社会危害性更大,对受害人的损害更为严重。
五、诈骗手段与方式诈骗手段与方式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也是判断欺诈罪立案与否的考量因素。
使用高科技手段、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方式进行诈骗的行为,因其危害性和欺骗性更强,应予以重点关注。
六、受害人特征考量在立案过程中,还需考虑受害人的特征,如年龄、性别、经济状况等。
对于弱势群体受害的案件,应予以更多的关注和保护。
七、危害后果的评估危害后果的评估是判断欺诈罪立案与否的重要依据。
危害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越大,越应予以严惩。
八、法律规定的适用最后,欺诈罪的立案还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立案标准的统一性和公正性。
在司法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项因素,依法作出立案决定。
综上所述,欺诈罪的立案标准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
在司法实践中,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标准进行判断和处理,确保公正、公平、有效地打击欺诈犯罪行为。
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标准

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标准一、遇到诈骗多少钱才能立案一、遇到诈骗多少钱才能立案1、诈骗罪立案标准是3000元以上;2、涉嫌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诈骗罪的的“数额较大”,达到数额较大就应当立案;3、但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诈骗案立案以后,需要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调查取证处理,特别是钱款的追回上,是需要司法机关根据正常的司法程序来进行处理的,在对钱财进行认定后,可以按照举证的方式来退回受害人,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当代社会对于很多的年轻人来说,他们比较习惯使用网络,同时网络上面的一些危险也是比较多的,比如说有一些网络方面的诈骗活动,如果确实发生一些诈骗活动,很难将钱财要过来。
主要还是因为相关的一些证据没有办法来进行提供。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信用卡诈骗金额多少能立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世分量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欺诈罪的立案标准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2条第1款:“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4条:“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第5条:“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第6条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第7条:“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网络欺诈的相关定罪标准

⽹络欺诈的相关定罪标准现在⼈们的⽣活离不开⽹络,因为⽹络的带来的便捷,衍⽣出⼀些⼈利⽤⽹络来通过⾮法的渠道来牟利,店铺⼩编下⾯就给⼤家介绍⼀下⽹络欺诈的相关定罪标准。
⼀、总体要求近年来,利⽤通讯⼯具、互联⽹等技术⼿段实施的电信⽹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发,侵犯公民个⼈信息,扰乱⽆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上下游关联犯罪不断蔓延。
此类犯罪严重侵害⼈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严重⼲扰电信⽹络秩序,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严重影响⼈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民群众反映强烈。
⼈民法院、⼈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针对电信⽹络诈骗等犯罪的特点,坚持全链条全⽅位打击,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坚持最⼤⼒度最⼤限度追赃挽损,进⼀步健全⼯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坚决有效遏制电信⽹络诈骗等犯罪活动,努⼒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度统⼀。
⼆、依法严惩电信⽹络诈骗犯罪(⼀)根据《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条的规定,利⽤电信⽹络技术⼿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百六⼗六条规定的“数额较⼤”“数额巨⼤”“数额特别巨⼤”。
⼆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实施电信⽹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的,酌情从重处罚:1.造成被害⼈或其近亲属⾃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作⼈员实施诈骗的;3.组织、指挥电信⽹络诈骗犯罪团伙的;4.在境外实施电信⽹络诈骗的;5.曾因电信⽹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年内曾因电信⽹络诈骗受过⾏政处罚的;6.诈骗残疾⼈、⽼年⼈、未成年⼈、在校学⽣、丧失劳动能⼒⼈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9.利⽤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段严重⼲扰公安机关等部门⼯作的;10.利⽤“钓鱼⽹站”链接、“⽊马”程序链接、⽹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段实施诈骗的。
欺诈罪的立案标准

欺诈罪的立案标准欺诈罪是指以欺骗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欺诈罪的立案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将对欺诈罪的立案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欺诈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为要素,即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必须具备欺骗性质,包括虚假陈述、隐瞒重要事实等;二是结果要素,即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必须导致他人财产损失或者其他不法利益的获取;三是主观方面,即犯罪嫌疑人必须有故意实施欺骗行为的主观故意。
只有当以上三个方面都具备时,才能构成欺诈罪。
其次,对于欺诈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时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调查,确保案件符合立案条件。
在初步调查阶段,公安机关需要收集证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手法,掌握被害人的陈述和证词,以及相关的财产损失情况。
只有当初步调查证实了犯罪嫌疑人的欺诈行为,并且符合立案条件时,公安机关才能立案侦查。
再次,欺诈罪的立案标准也需要考虑到证据的确凿性和充分性。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需要充分收集、保全和固定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只有当公安机关掌握了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的欺诈行为,并且证据具有充分的证明力时,才能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或者提起公诉。
最后,对于欺诈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过程中需要严格依法办案,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在办案过程中,公安机关需要依法收集证据,依法调查取证,依法办理案件,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欺诈罪的立案标准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具有欺骗性质,导致他人财产损失或者其他不法利益的获取,并且具有故意犯罪的主观故意。
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时需要严格审查和调查,确保案件符合立案条件,同时也需要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办案,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合同欺诈罪的立案标准

合同欺诈罪的立案标准合同欺诈罪是指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利用虚假陈述、隐瞒事实等手段,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达到欺骗目的,侵害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对于合同欺诈罪的立案标准,我国刑法作出了明确规定,下面将从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合同欺诈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虚假陈述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二是造成对方当事人误认;三是达到欺骗目的;四是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
只有符合以上全部条件,才能构成合同欺诈罪,才能依法立案。
其次,虚假陈述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是合同欺诈罪的首要条件。
虚假陈述是指在合同订立或者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
而隐瞒重要事实则是指在合同订立或者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与交易有关的重要信息,导致对方当事人无法做出正确判断。
这两种行为都是构成合同欺诈罪的重要前提。
再次,造成对方当事人误认是合同欺诈罪的核心要素之一。
即使存在虚假陈述或者隐瞒重要事实,如果没有造成对方当事人的误认,也不能构成合同欺诈罪。
因此,对于误认的程度和影响,需要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和分析。
最后,达到欺骗目的并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是合同欺诈罪的最终表现。
只有当虚假陈述或者隐瞒重要事实达到了欺骗目的,并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实际损害,才能构成合同欺诈罪,才能依法立案。
综上所述,合同欺诈罪的立案标准是非常严格的,需要全面充分地考虑各种因素。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该加强对合同欺诈罪的认识,提高对合同欺诈罪的防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
希望本文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概念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
为。
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根据本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
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人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
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成立诈骗罪。
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
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
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
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
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
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
但这并不意味着诈骗未遂的,不构成犯罪。
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需要研究的是,行为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财物,但同时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时,是否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诈骗罪所造成的损害是指被害人整体财产的减少,故上述行为不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是被害人个别财产的丧失,故上述行为仍然成立诈骗罪;还有人认为诈骗罪是对信义诚实的侵害,不要求发生财产损害。
我们认为,诈骗罪是对个别财产的犯罪,而不是对整体财产的犯罪。
被害人因被欺诈花3万元人民币购买3万元的物品,虽然财产的整体没有受到损害,但从个别财产来看,如果没有行为人的欺诈,被害人不会花3万元购买该物品,花去3万元便是个别财产的损害。
因此,使用欺诈手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财物的,即使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也应认定为诈骗罪。
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
根据本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甚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立案标准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