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级别管辖图
四川省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级别管辖图
注:特殊知识知识产权案件指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
秘密、计算机软件、驰名商标认定以及垄断纠纷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
权案件;一般知识产权案件为除了上述之外的知识产权案件。
特殊知识产权案件
(但不包括外观设
计、驰名商标认定,
商业秘密仅为技术秘
密)
一审
二审
成都市内一般知识产权案件(民事、行政)成都市外一般
知识产权案件
(民事、行政)
指定基层法院管
辖一般知识产权
案件(50万以下民
全省特殊知识产权案件(民事、行政)
成都高新区、武侯区、锦
江区、郫都区、天府新区
(500万下),泸州市江阳
区和绵阳高新区
除成都市之外各地
区中级人民法院
成都市知识产
权审判庭
最高人民法院
四川省高级人民
法院
全省知识产
权刑事案件
基层人民法
院
按地区
一般知识产权案件和
外观设计、驰名商标认
定,商业秘密中除技术
秘密之外的案件
50亿以上的有关著作权、
商标、不正当竞争、技术
合同纠纷一审
管辖依据:
一、成都市知识产权审判庭受案范围
跨区域受理全省范围内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计算机软件、驰名商标认定以及垄断纠纷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发生在成都市辖区内有关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上述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除外);不服成都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10〕5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具有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2015年6月)
四川省指定管辖的知识产权法院(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郫县人民法院、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1、当事人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2、当事人对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四:《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和二十一条:涉及知识产权犯罪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知识产权纠纷大事记
知识产权纠纷大事记 标题: 一、中国首例主动加入美国知识产权诉讼案最终获胜; 二、中国捷康公司在美赢得知识产权诉讼; 三、全国首例涉及知识产权恶意诉讼赔偿案; 四、英特尔与深圳东进知识产权诉讼案“握手言和”; 五、深圳海关查获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手机配件案; 六、任天堂在Guardian诉Wii专利侵权案中胜诉; 七、谷歌专利诉讼逐年递增态度强硬成众矢之的; 八、法国施耐德电气与中国正泰了结专利诉讼; 九、“337调查”——LED专利诉讼白热化; 十、中国数字电视行业全球专利诉讼的新发展与前景预测。
详解: 一、中国首例主动加入美国知识产权诉讼案最终获胜; 中新社北京二零零九年六月八日电(记者王彤) 中国盐城捷康三氯蔗糖制造有限公司八日在此间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该公司主动应诉英国泰莱科技有限公司和美国泰莱三氯蔗糖公司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专利调查的判决最终取得胜利。 这是自中国二OO一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唯一一家主动要求加入“三三七调查”并最终胜诉的中国企业。 所谓“三三七调查”,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一九三O年通过的关税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对外国产品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的调查。 三氯蔗糖是一种甜度相当于蔗糖六百倍的新型甜味剂,应用于全球三千多种食品和药品中。近年来,中国三氯蔗糖产品出口发展迅速,引发了一些美欧生产企业的关注。 二OO七年四月,泰莱公司为了保持其在全球三氯蔗糖市场的绝对垄断地位,以专利侵权为由,要求ITC对三家中国生产企业展开调查。捷康公司一开始并不是“三三七调查”这项中的被告,但鉴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可能发出“普遍排除令”,捷康公司主动申请加入调查,以证明自身的生产工艺专利不侵权。 通过严密的调查和取证,今年四月六日,ITC认定全球最大的三氯蔗糖制造商之一捷康三氯蔗糖制造有限公司没有侵犯糖业巨头泰莱声称的美国专利。根据美国规定,对于ITC的最终判决美国总统还拥有在六十天之内进行否决的权力。而截至六月六日,奥巴马并没有行使否决权,因此盐城捷康在此案中最终取得胜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案例一:秀水服装市场商标权侵权纠纷案 原告:法国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香奈儿公司) 被告:北京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简称秀水市场) 被告:黄善旺 【案情】 原告香奈儿公司拥有“CHANEL”(即香奈儿)商标专用权,原告在被告秀水市场内黄善旺的摊位购买了带有其商标标识的手包等,并向秀水街市场发出律师函予以告知,但此后仍在该市场黄善旺摊位购买到涉案侵权商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秀水市场有权并有义务对市场进行管理及对商户出售的商品进行监督,制止、杜绝制假售假现象。秀水市场在知道市场内有侵犯商标权行为后,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市场继续销售涉案侵权商品,说明其存在主观故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 本案是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典型案例,引起国际关注。该案表明,小商品市场经营管理者在具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对其市场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案例二:“火柴棍小人”动漫形象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原告:朱志强 被告:(美国)耐克公司(简称耐克公司) 被告: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元太世纪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新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案情】 原告朱志强是网络动画《小小特警》等作品的作者,其作品的形象均为“火柴棍小人”。被告耐克公司等为举办某宣传活动及推广其新产品,在其网站、地铁站台、电视台上发布包含“黑棍小人”形象的广告。原被告的作品均为以圆球表示头部、以线条表示躯干和四肢的方法而创作的人物形象。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圆形表示人的头部,以直线表示其他部位”方法创作的小人形象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此为基础进行创作。原被告的作品有相同之处,但相同部分主要存在于已进入公有领域、不应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其差异部分恰恰体现了各自创作者的独立创作,因此,不能认定被告形象使用了原告作品。据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 当前,动漫产业正迅速发展,对动漫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将日益重要。独创性是构成作品的必要条件,也是确定著作权范围的重要因素。本案表明,对那些运用公有领域的素材进行再创造、其独创性程度并不高的作品不能给予过度保护,同时应将公有领域部分排除出保护范围之外。 案例三:金杯“轻型客车”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原告: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金杯公司) 被告:秦皇岛金程自动车工业有限公司(简称金程公司)
【良心干货】知识产权案件办案律师应该掌握的实务要点汇总
【良心干货】知识产权案件办案律师应该掌握的实务要点汇 总 作者:李骞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案件相对传统民商事案件以及行政和刑事案件来 说算是律师行业的新业务,自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确立了“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改革方向后,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已经变成了国家层面的具体行动。目前北京、上海、广州已经成立了知识产权法院,专门处理涉及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不服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著作权、商标、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一、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和难点知识产权案件不同于其他民间借贷、人身侵权等普通民事和刑事案件,笔者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实务操作中深感由于所涉及领域的专业化程度较高,维权成本高,维权举证难,维权收益低。这三维总结,决定了权利人轻则不动,一旦启动维权,对律师的期望值则成倍加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除了证据保全、诉讼禁令等程序启动难之外,专利特征等同、商标混淆可能性、著作权的实质性近似又是何等主观,飘忽不定,权
利人举证责任有多大,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深有感触。所以在办案过程中要求律师既要对诉讼法里的相关程序和实体 法相关法条了如指掌,还要对所涉及领域的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理解,需要具备能精准把握相关证据证明力的基本能力,才有可能办理好此类案件。所以许多代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律师一般都具有理科或者工科的专业背景,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相当的专业知识,否则很容易说错话,或根本满足不了客户对律师的法律要求。 在实践中,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纠纷的客户往往都是这个领域的专家,如果作为律师不懂或者懂得不比他多,客户很难把业务交给他不信任的律师。所以作为知识产权律师应当要善于总结知识产权案件的规律和特点,并将其上升为自己的办案规则。专利纠纷案件是有规律可循的,无论出现多少案件,其内在规律性是一致的。在整理总结这些规律时,就会逐渐形成自己的办案思路,而善于把这些规律性的东西总结起来并运用到下一个案件中是律师操作知识产权案件的一个重 要成功秘诀,尤其对常见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的基本知识,原理、基本法律原则应该做到胸有成竹,先要成为专家或者业内人士,其次才是律师。二、知识产权律师办案技巧笔者在参与办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实务操作中,深感此类案件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压力大,典型案例也比较突出。无论是结合当前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司法政策背景,还是落
知识产权案件一般由哪个法院管辖
遇到产权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6316801031.html, 知识产权案件一般由哪个法院管辖导读:在我们国家对于不同的案件是有不同的法院进行管辖的,那如果是知识产权案件应该哪个法院管辖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注: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指定义乌、昆山、海淀审理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案件。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的城市确定1-2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反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已经批准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案件》第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1月28日发出了《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通知》,调整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中外十大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及解析
中外十大知识产权纠纷案例 东进与英特尔:杠杆的威力 一度备受业界关注的英特尔公司诉深圳东进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侵权案,在历经两年多的对臷后,在5月14日以一种戏剧性的方式告终。双方以和解协议的方式握手言和,让曾经火上浇油的一些媒体备感无趣无味。 英特尔起诉东进公司头文件侵权,曾被称为?中国2005年知识产权第一案?,完全符合英特尔宣扬?维护知识产权?理念的目标,但无情的事实是,英特尔在一个正确的地方打了一场不算正确的战争。 2004年12月,英特尔公司美国总部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称东进公司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要求赔偿796万美元,折合6578万人民币。 2005年1月21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东进公司进行了证据保全,但是,这个在任何国家都应当属于正常法律手续的行为,却被披上了一层象征饱受?欺凌迫害?的外衣,随之导致极端的民族情绪以及全国性一边倒舆论。 由此上溯,1993年,清华无线电专业硕士李如江携?清华三剑客?创立了后来被称为东进技术的深圳市东进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这是国内最早专业从事CTI核心部件的研发企业,注册资金4000万人民币,曾设计出国内第一个CTI硬件产品——TC-08A电话语音处理卡,专门开发语音板卡产品,并获得了第一张同类产品的全国入网许可证。 1998年以前,东进一直是CTI行业国内厂商的老大,在国际上同行业所有厂商中排第三位。而自2000年英特尔以8亿美金收购行业排名第一的Dialogic 之后,东进就和这位IT业界老大直接对垒。 当英特尔注意到东进公司在争夺市场的行为中存在侵犯英特尔所有的知识产权时,对于手中的证据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信心满满的英特尔,按照国际惯例作出了?采取法律行动?的决定,并期望在中国打第一场知识产权官司以警醒其他侵权企业。 但是,从后来的事态发展看,媒体大规模介入导致舆论倾向急转而下。媒体赋予东进公司?以小博大?的?民族高科技企业?的光环,事件本身也呈现出?强烈的悲剧性和典型的象征性?。 2005年3月23日,东进北京分公司在北京反诉英特尔?技术垄断?,指控英特尔在明知中国没有《反垄断法》的情况下搞技术垄断,企图封杀竞争对手。由此,媒体将此案炒作成为?中国企业2006年反垄断第一案?,把东进塑造成?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民族英雄。 此后,媒体的舆论倾向日益极端化,一些领头媒体甚至打出?坚决捍卫自主创新成果?的旗臶,掀起了一片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彻底淹没了英特尔,任何正常的法律行为也随之被娱乐化。?东进事件?成为?发展中国家新兴高科技产业自主创新努力遭遇发达国家技术垄断打击?的典型表现。 在媒体口诛笔伐中,语言暴力无处不在:英特尔此举意在?杀鸡儆猴?;英特尔采取的已被中国法律所认可的?陷阱取证?被称为?法律陷阱?;向东进索赔796万美金,被媒体指为?以大欺小?、?欲将东进臵于死地?。对此,媒体以
上海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指南
上海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指南 上海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指南 (2004年12月) 一、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有哪些?(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案件,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二)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发明 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 酬纠纷案件;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诉前申请财产保全案件;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其他专利纠纷案件。 (三)注册商标专用权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申请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案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其他商标纠纷案件。 (四)植物新品种申请权纠纷案件;植物新品种权权利归属纠纷案件;转让植物新品种 申请权和转让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 (五)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权属纠纷案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转让合同纠纷 案件;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件;诉前申请停止侵权案件;诉前申请财产保 全案件;其他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案件。 (六)侵犯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纠纷案件;侵犯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纠纷案件;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纠纷案件;伪造、冒用名优标志纠纷案件;伪造产地纠纷案件; 虚假宣传纠纷案件;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纠纷案件;其他类 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七)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八)发现权、发明权纠纷案件。 (九)其他类型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二、上海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是如何划分的?(一)浦东新区、黄浦区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专利纠纷案件、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除外): 1.诉讼标的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非涉外、非涉港澳台案件; 2.诉讼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3.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二)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关于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诉讼主体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关于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诉讼主体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关于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诉讼主体若干问题的指 导意见 (2008 年 3 月 1 日起试行 第 4 次会议审定) 为准确确定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诉讼主体,正确审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 件,根据《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合同法》、《著作权法》、《专利法》、 《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市法院审理知 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b5E2RGbCAP 一般规定 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适格原告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 二、知识产权的共有权人,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法院可不追加其为共同 原告。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明确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通知其作为共同原告参加 诉讼;其不参加诉讼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p1EanqFDPw 三、在知识产权民事侵权诉讼中,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法院 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许可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许可人不 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与许可人作为共同原 告起诉;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许可人明确授权,可以单独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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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3 月 3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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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加盟经营合同的许可人、被许可人的知识产权或公平竞争权利被侵犯的,按 特许合同约定的内容,参照前款规定确定原告。RTCrpUDGiT 四、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因以下原因发生变更的,分别按不同情况处理: (一) 权利人为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为原告。权利人为法 人或其他组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变更或终止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为原告。5PCzVD7HxA (二) 知识产权因权属纠纷的处理而变更权利人的,由变更后的权利人作为原告起 诉。 (三) 在发生侵权行为至起诉之前,知识产权发生转让的,原权利人可以将指控侵 权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一并转让给新的权利人。如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侵权行为 发生在权利转让之前,持续至权利转让之后,转让人、受让人为共同原告。单独起诉 的,法院应追加另一方为共同原告。jLBHrnAILg (四) 实施许可合同期间被他人侵犯知识产权的,如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侵权行 为发生在权利许可之前,持续至权利许可之后,权利许可人、被许可人为共同原告。 单独起诉的,法院应追加另一方为共同原告。xHAQX74J0X 五、法院追加诉讼主体,一般限于必要的共同诉讼。 如果诉讼双方当事人均不主张追加共同被告的,可以不追加,但应当以查明案件 事实为前提。 六、两人以上涉嫌共同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如涉嫌存在共同侵权的意思联 络,或者有分工配合地实施某一环节的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共同侵权行为,各涉嫌 侵权人应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LDAYtRyK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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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我市近年七起知识产权案例_雷菡
扬州日报/2006年/4月/27日/第B01版 焦点新闻 解析我市近年七起知识产权案例 本报记者雷菡拾景炎胡俭通讯员纪晓东孙学政 (一)“混淆视听”发行权纠纷案:广东美卡、星文诉江都四联等八家 从2004年6月起,以广东美卡音像为代表的音像制品发行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调查侵犯其发行权的情况。从去年11月开始,广东美卡、星文在江苏掀起了诉讼风暴,在常州、无锡、苏州、镇江、扬州等地诉讼了数十家销售盗版CD、VCD的音像店。其中,广东美卡音像有限公司、广东星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公证下,到扬州江都四联家电城有限公司等八家音像店,购买了数十张包括宋祖英、谢霆锋、容祖儿等知名歌手在内的盗版CD、VCD。 随后,广东美卡音像有限公司、广东星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状告江都四联家电城有限公司等八家音像制品销售商侵犯发行权。 在扬应诉的八家音像制品销售商都态度良好地承认了自己的侵权行为,并愿意作出民事赔偿。在承办法官调解下,八名被告均获得原告的谅解并达成了和解协议。随后,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侵权数量、影响的严重程度和扬州当地生活水平,确定了侵权赔偿数额,共计约9万元。2006年3月13日,广东美卡音像有限公司、广东星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撤诉。 点评:买卖盗版音像制品在很多人眼中早已习以为常,通常是正版碟还没发行,各类盗版碟已经满天飞了。就连张艺谋、冯小刚等“大腕”也只能“一声叹息”。各唱片公司、发行公司努力通过各种渠道打假,可是侵犯著作权的事件还是屡禁不止。看来提高国民法律素质,呼吁全社会不买盗版碟是我们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方面。本案的审理一方面打击盗版、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合理把握制裁力度的思路,法院提出了和解方案,被双方当事人接受,最后以和解撤诉的方式结案。 (二)“雾里看花”包装纠纷案:哈药三精诉扬州三邦 原告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诉被告扬州三邦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商标侵权、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纠纷一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7月13日立案受理。原告三精公司诉称,原告系“三精”文字及“SANJING”拼音与图形组合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该商标为驰名商标。2005年初,原告在国外市场上发现三邦公司生产的人参蜂王浆口服液,该口服液在使用三邦公司注册的文字商标“三邦”的同时,使用了与“三精”商标图形和拼音极为近似的图形及拼音“SANBANG”,侵害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同时,三邦公司在该口服液上擅自使用近似于原告知名商品特有的外包装和瓶贴,构成了对知名商品的不正当竞争。三邦公司的上述行为,容易导致消费者误买误购。原告进一步得知,三邦公司正在生产并准备出口以“三晶”文字和用“三精”商标近似的图形及“SANJING”拼音组合为商标的人参蜂王浆口服液。特诉请法院判令被告:1.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立即停止使用近似原告商品外包装、瓶贴的行为; 3.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4、赔偿原告损失10万元。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三邦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与三精公司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生产、销售人参蜂王浆口服液;三邦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与三精公司生产、销售的人参蜂王浆口服液外包装装潢、瓶贴相同或近似的产品;三邦公司赔偿三精公司人民币5万元整。 点评:“SANJING”与“SANBANG”,“三精”与“三邦”,侵权厂商玩这样的文字游戏,明摆着是在考验我们消费者的眼力和判断能力。一个生产企业靠玩文字游戏来销售商品能是长久之计吗?本案的审理体现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哈药集团是国内知名的药品生产厂家,被告三邦公司的侵权产品主要销往国外,如果不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则会对哈药集团今后的产品出口和产
专利起诉状范本新整理版
合同编号: 专利起诉状范本2018新整理版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专利起诉状范本2018新整理版原告: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被告一: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被告二: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诉讼请求 1、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停止制造、销售专利侵权产品并销毁生产模具; 2、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______万元人民币,赔偿原告为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______万元人民币;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事实与理由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为"无刷自控电机软启动器"的发明专利,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案范围和级别管辖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6316801031.html, 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法律家https://www.360docs.net/doc/6316801031.html,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案范围和级别 管辖的通知 全区各中级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呼铁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 为认真贯彻执行知识产权法律,正确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和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供司法保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现对我区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案范围和级别管辖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收案范围。根据有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以下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⒈ 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纠纷案件; ⒉ 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邻接权、科技成果权纠纷等案件; ⒊ 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⒋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 ⒌ 植物新品种权属纠纷案件; ⒍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 ⒎ 其它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 知识产权民事纠纷的案由,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中第一部分第十五条技术合同纠纷第48项至第57项,第十六条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第58项至第69项,第二部分第五条知识产权纠纷第179项至20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5号)第一条第六项至第十一项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受案范围的第一项至第四项的规定确定。 二、关于级别管辖。为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我区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除专利纠纷案件、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以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由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受理外,其它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由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中确定的相应案由。 二00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略) 来源: https://www.360docs.net/doc/6316801031.html,/fg/detail528113.html
关于知识产权的无形性解析
知识产权的无形性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基本特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一般无形财产权的无形性,这是与有形财产权的根本区别所在。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时知识产权的一项主要特点。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知识产权中包括著作权与工业产权,其中的工业产权就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由此看来“产业产权”的名称更为贴切。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 有些大陆法系国家把知识产权称为“以权利为标的”的“物权”,一些英美法系国家把知识产权称为“诉讼中的准物权”和“无形准动产”,都充分反映出知识产权的这一特性。 (1)有形财产权一般特性为对某种物的占有,而知识产权一般表现为对某项权利的占有,两者表现形式不同。
(2)有形财产权的标的是有形物本身,是有形的,知识产权的标的是某种权利,是无形的。 (3)有形财产权的利用和转移一般表现为有形物的消耗和转移,知识产权的利用和转移一般并不引起相关有形物的消耗和转移。 (4)知识产权的标的具有可分别利用性,即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可由多人分别按各自的方式加以利用;对于有形财产权的同一有形标的物而言,则不具有可分别利用性。 (5)对有形财产权的侵害行为直观、明显易辨,而对于知识产权的侵害行为不一定都很直观、明显,既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情况多种多样,比较复杂,给侵权的判定增加了难度。 无形性是知识产权的最基本的性质,其他特性都是在从基础上形成的。 随着人们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越来越强,但是很多人对于知识产权的理解有些不足,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这是非常正常的,希望汇桔网小编整理的文章可以帮忙您了解知识产权的无形性解析相关内容。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案件收案范围及管辖的暂行规定》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案件收案范围及管辖的暂行规定》 (1999年3月30日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部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现就我省知识产权案件收案范围及管辖规定如下: 一、收案范围 (一)著作权、著作邻接权纠纷案件 1、著作权、著作邻接权权属纠纷案件; 2、著作权、著作邻接权侵权纠纷案件; 3、著作权、著作邻接权合同纠纷案件; 4、其他与著作权、著作邻接权有关的案件; 5、计算机软件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案件。 (二)专利案件 1、关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以前使用该发明的费用纠纷案件 2、关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属纠纷案件; 3、关于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合同纠纷案件。 (三)商标案件 1、商标权权属纠纷案件; 2、商标侵权纠纷案件;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案件; 4、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合同纠纷案件。 (四)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1、侵犯商业秘密的纠纷案件; 2、侵犯知名商品声誉的纠纷案件; 3、侵犯商业信誉的纠纷案件; 4、对商品做虚假宣传的纠纷案件; 5、损害公平竞争的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五)技术合同案件 1、技术开发合同纠纷案件; 2、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3、技术咨询合同纠纷案件; 4、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5、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案件。 (六)涉及知识产权争议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包括知识产权案件中有关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的纠纷,经主管行政管理部门调处后,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 二、案件的管辖 (一)级别管辖 1、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 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 (1)诉讼标的金额人民币在500万元以上的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知识产权经典案例
知识产权经典案例:百事侵犯小企业商标权被告倒 百事可乐侵犯小企业商标权被告倒 播放背景音乐也要付费 保护知识产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自2001年4月26日被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已经是第10个年头,保护知识产权在中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记者特别邀请相关专业律师,讲述了几个经典案例。 一场险些让整个行业洗牌的专利侵权案 承办人: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王卫东(工科学士,法学硕士,高级律师) 一场专利诉讼可能会使一家企业退出市场,甚至可能会导致行业的洗牌,这绝非危言耸听。 杭州华诚机械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华诚”)是浙江省一家知名企业,一天,“华诚”突然收到从广州发来的一份图文并茂的律师函,说他们公司生产的“塔吊”(机械产品)侵犯了广州一公司的专利权,“华诚”纳闷了,自己生产多年的主打产品怎么侵犯他人专利权了? 不久,“华诚”被告专利法侵权,一同成为被告的还有省内其他几家生产相同产品的企业,真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了”,案子开庭,同为被告的另几家企业特地从外地赶来杭州,业内的专家也都来旁听。 广州公司来势之猛并非虚张声势,他们手持两张王牌:1、一张含金量很高的发明专利,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程序,及北京一中院和北京高院的两审行政审程序,成功地维持该专利的有效性。2、数十份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的专利侵权的裁定书和广东省高院的判决书,认定数十家企业的侵权行为。 这意味着这家企业已经在广东省内成功完成专利清剿,现挥师江南,欲整肃浙江市场,这阵式很快吓坏了一些企业,他们马上签署了《专利实施许可协议》。 面对来势汹汹的原告,“华诚”决定出庭应诉,企业存亡在此一搏。 代理律师顶着压力,翻阅大量材料,结合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通过双方技术特种相比对后发现,两者并非“使用基本相同的手段,得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对比技术与专利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华诚公司根本就不构成专利侵权。 经过两审辩论苦战、据理力争,“华诚”终于艰难完胜。 名牌包装遭模仿万向愤然起诉 承办人: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童松青 (首届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主任) 杭州的万向集团公司生产的“钱潮”牌万向节(十字轴总成,汽车的一种零配件)名扬天下,可是,若干年前,这个产品外包装被越来越多地仿冒。万向产品的外包装以“蓝、白、蓝”基本色彩为主,各种仿冒产品都照样画葫芦,不细看还以为都是万向的产品。仿冒品价格低廉,质量也低劣。 万向决定维权,把“仿冒者”之一萧山伟刚厂告上法院,称其仿冒包装是不正当竞争。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含考研真题)(第二十四章 商标权的保护)【圣才出品】
第二十四章 商标权的保护 24.1 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 【重点难点归纳】 一、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1.以制止混淆确定的保护范围 (1)混淆与商标保护 ①商标是用来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防止混淆是商标保护的基本出发点。为了使商标能 够有效而可靠地指示商品来源,必须排除第三人使用相同或近似标志。 混淆与商标保护 以制止混淆确定的保护范围 混淆的含义及种类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混淆的认定 以反淡化确定的权利范围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使用侵权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概念和主体 销售侵权 侵权和责任承担的判断 商标侵权行为 认定主观状态 标识侵权 更换商标 其他侵权行为 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 法律责任及执法措施 执法措施:行政执法措施、诉讼保全措施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驰名商标的概念 驰名商标的意义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和标准 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和范围 商标权的保护
②无论是使用原则还是注册原则,商标保护的立足点都确定为制止混淆。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7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虽未直接提到制止混淆,但禁止侵权使用意在制止混淆的意图是显而易见的。 (2)混淆的含义及种类 ①含义 商标法上的混淆是指已经或可能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及有关方面发生误认。混淆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混淆是指商业来源的混淆,即公众可能对商品或服务的出处产生错误,将假冒者的商品或服务误认为是商标权人的商品或服务。狭义混淆所说的“来源”或“出处”混淆一般发生在同种商品之间。广义的混淆是指除了来源、出处的混淆以外,对商品或服务的其他方面产生相同性的误认。广义的混淆一般发生在不同种商品或服务之间。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侵害人是否实施了商标侵权行为,视其使用的商标是否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两者之间有某种联系而定。即采用广义混淆的标准。 ②种类 混淆包括现实混淆和可能混淆。 a.现实混淆即购买者客观上已经发生了误认误购的事实。 b.可能混淆则不要求已经产生混淆的事实,而是足以发生混淆即可。 商标法上的混淆,无论狭义混淆还是广义混淆,均只要求存在混淆的可能性,而不一定要求有混淆的事实。 (3)混淆的认定 认定混淆的一般原则: ①主观标准
对知识产权诉讼的调解
对知识产权诉讼的调解是指在有关组织、机关、机构、个人或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裁决的活动。调解的适用范围比较有限,一般只对民事争议、经济争议适用。调解可以分为诉讼外调解和诉讼中调解(法院调解)。 诉讼外调解的主持者可以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机关、仲裁机关或双方当事人所信赖的个人。除仲裁机关制作的调解书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外,在其他机构或个人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而形成的调解书均无法律上的约束力。 如果当事人对于调节的结果表示反悔,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调解,指在民事诉讼中,由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经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以解决双方争议的诉讼活动及结案方式。并不是所有的民事诉讼都可以通过调解结案,如合同代位权诉讼、股东代表诉讼民事行为无效确认诉讼等都不能调解。 当事人一旦达成协议并签收了送达的调解书,案件即告结束。调解书具有执行力,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调解,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在调解协议中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者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约定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条款,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调解协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1)侵害第三人利益的。 (2)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 (3)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 调解人仅作为帮助者协助各方达成和解方案,但是调解人没有权力强迫各方就争议争议形成和解方案。 若企业通过诉讼方式胜诉的可能性不大,或者涉嫌侵权方提出的和解条件(如赔偿额等) 已满足企业要求的情况下,企业可考虑与涉嫌侵权方达成和解调解具有如下优点: (1)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友好关系。 (2)成本低。和解可避免耗费时间和费用的诉讼程序。
四川省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级别管辖图
四川省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级别管辖图 注:特殊知识知识产权案件指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 秘密、计算机软件、驰名商标认定以及垄断纠纷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 权案件;一般知识产权案件为除了上述之外的知识产权案件。 特殊知识产权案件 (但不包括外观设 计、驰名商标认定, 商业秘密仅为技术秘 密) 一审 二审 成都市内一般知识产权案件(民事、行政)成都市外一般 知识产权案件 (民事、行政) 指定基层法院管 辖一般知识产权 案件(50万以下民 全省特殊知识产权案件(民事、行政) 成都高新区、武侯区、锦 江区、郫都区、天府新区 (500万下),泸州市江阳 区和绵阳高新区 除成都市之外各地 区中级人民法院 成都市知识产 权审判庭 最高人民法院 四川省高级人民 法院 全省知识产 权刑事案件 基层人民法 院 按地区 一般知识产权案件和 外观设计、驰名商标认 定,商业秘密中除技术 秘密之外的案件 50亿以上的有关著作权、 商标、不正当竞争、技术 合同纠纷一审
管辖依据: 一、成都市知识产权审判庭受案范围 跨区域受理全省范围内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计算机软件、驰名商标认定以及垄断纠纷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发生在成都市辖区内有关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上述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除外);不服成都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10〕5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具有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2015年6月) 四川省指定管辖的知识产权法院(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郫县人民法院、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1、当事人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著作权的保护)【圣才出品】
第十章 著作权的保护 10.1 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 【重点难点归纳】 一、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和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司法措施 1.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这种行为主要是侵犯了作者对作品的发表权。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做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合作作品的作者中个人无权独自行使对合作作品的著作权。把合作作品当做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不仅侵犯了其他合作人的发表权,还侵犯了署名权。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指那种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冒充为自己的作品加以使用的行为。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和对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司法措施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司法措施 侵犯著作权的行政责任 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 著作权的保护
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行为。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制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亦属侵权行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2.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侵犯著作权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的特征: (1)侵权的民事责任性质不同于违反合同的责任。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①责任基础不同。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当事人之间在侵权行为发生前,不存在合同关系,仅因一方的侵权行为才发生债权债务关系。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之间在违约前就存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违约责任是由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 ②责任形式不同。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可以采取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方式。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通常采取的责任形式是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双倍返还定金以及赔偿损失等。 ③承担责任的条件不同。构成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须以致害人造成的损害事实为前提。构成违约行为的民事责任则无须存在损害事实,行为人只要违反了合同义务,就要承担民事责任。 (2)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是一种民事制裁措施。
山东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规定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二00四年三月十八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二00四年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经省高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全省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集中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各中级人民法院及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审理。现就有关地域管辖及级别管辖的问题规定如下: 一、地域管辖 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由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中,青岛、烟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市范围内的案件,全省其他地区的案件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审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由济南市中级人民管辖。 第一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由济南、青岛、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中,青岛、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市范围内的案件,全省其他地区的案件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其他第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由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济南市历下区和青岛市市南区范围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网络域名和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除外),分别由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和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管辖。 二、级别管辖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第一审著作权纠纷案件和20万元以下的其他第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本数)不满500万元的第一审著作权纠纷案件和20万元以上(含本数)不满500万元的其他第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及其他应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三、其他规定 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违反规定受理案件的,应当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判决,提审或者指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