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卫生的管理制度
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管理制度范文(3篇)

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通过建立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职业安全卫生得到有效保障,减少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职能岗位,所有员工必须遵守。
三、职责分工1. 公司领导层:(1)树立职业安全卫生意识,积极推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2)制定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和计划,并监督执行;(3)提供必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和教育;(4)定期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监测和评估。
2. 部门负责人:(1)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2)确保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法规的落实;(3)配合公司领导层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监测和评估。
3. 员工:(1)遵守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规定;(2)参加相关培训和教育,提升职业安全卫生意识;(3)积极报告职业安全卫生隐患,参与事故调查和整改;(4)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和器具。
四、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编制及管理1. 编制(1)公司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并报经公司领导层批准;(2)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包括目标、内容、责任分工、具体措施、实施时间表等。
2. 实施(1)按照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的要求,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2)确保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法规的落实;(3)定期组织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和教育,提升员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意识。
3. 监测与评估(1)定期对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2)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追踪整改效果;(3)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监测,保障员工的职业安全卫生。
五、奖惩措施对于落实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不落实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将给予批评和纪律处分。
六、职业安全卫生培训与教育公司将定期组织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和教育,包括但不限于:(1)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2)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培训;(3)个人防护设备使用与维护培训;(4)应急救援知识培训。
公司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5篇)

公司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分工1、____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2、____部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项目办负责新、扩、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具体实施工作。
4、____部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5、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来施工和务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
三、岗位和人员的确定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四、培训与教育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五、健康检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组织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要妥善安置;离岗时也要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
每次的检查结果要告知作业人员。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整治按照确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组织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每年检测一次(煤气随时检测)。
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3篇)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安全卫生,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企业负责人负有最终责任,应确保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应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制度。
3. 各部门负责人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本职责任区域内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得以有效开展,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
4. 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参与安全卫生工作,维护职业安全。
三、危险辨识与评估1. 各部门应对本部门内存在的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辨识与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每年的职业安全卫生全面评估报告中。
2. 对于存在严重危险的工作岗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员工的职业安全。
3. 对于新引进的危险化学品、设备等新项目,应进行详细的危险评估,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对员工进行培训。
四、职业卫生监测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监测,确保员工的健康状况。
2. 各部门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个人防护设备,并定期检查和更新设备。
五、安全教育培训1. 新入职员工应进行职业安全卫生的培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标准,并掌握常见危险源的识别和防护方法。
2. 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包括急救知识、消防知识、人身安全等,确保员工能够应对突发事件。
3. 对于特殊岗位,应加强专业培训,确保员工有足够的技能和知识应对特殊工作环境带来的危险。
六、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职业安全事故后,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并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2. 对于严重的职业安全事故,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工会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 对于轻微的职业安全事故,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以便日后进行教训和改进。
七、职业健康检查1. 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对员工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2. 对于职业病高发岗位的员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病筛查,确保员工的健康。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4篇)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为推进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与健康权益,根据《重庆市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的标准和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将预防职业病方面所需的安全投入纳入年度生产和资金计划,提留专项资金,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要给予资金保证。
3、加强防尘措施。
采取密闭、通风、防尘的办法减少和杜绝作业员工接触粉尘的机会,加强对维修车间的防护,做好生产过程中的防尘。
4、为员工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为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5、员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要制定本公司的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做好完善、保管工作。
6、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7、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8、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9、公司在录用有职业危害岗位工作的员工之前,需对方提供指定的卫生部门出具的体检证明,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检查。
10、不得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业。
11、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害岗位员工和从有害岗位调到一般岗位的员工,在终止合同或调离前要进行有害岗位离岗前健康检查。
12、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到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结果和相关资料由各公司建档保管,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员工。
13、在设备大、中修时,要同时将改进和检修劳动防护及职业病防护装置列入各项设备检修之中。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消防职业痛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2、范围:全体员工3、责任者:办公室、财务部、生产部、物流部、技术部4、程序:4.1总则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职责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4.2机构与管理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4.3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____。
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的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4.5作业场所管理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例文(4篇)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例文mz十二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业安全卫生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人事、车队主管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主要负责人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车队主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责:(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一)主要负责人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1mz十二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小组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二)综合部主管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组织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范例(三篇)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范例一、总则为了加强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并与公司其他相关制度相互配合。
三、基本要求1. 企业应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2.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职业卫生安全风险,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3. 提高员工职业卫生安全意识,加强相关培训和教育。
4. 全面推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
四、职责分工1. 企业负责人:负责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
2.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定和操作程序。
3. 相关部门和岗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负责人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
五、职业卫生安全风险评估1. 企业应对各岗位的职业卫生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人为因素等方面的风险。
2. 风险评估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结果应与相关岗位的员工共同讨论和确定,并在岗位上进行公示和告知。
3. 风险评估结果应及时更新,与相关人员共享,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职业卫生安全控制措施1. 企业应对职业卫生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工艺改进、工程控制、个体防护等。
2. 对于不同岗位的职业卫生安全风险,企业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培训计划,保证员工能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设备和安全工具。
3. 企业应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安全监测,确保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七、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和教育1. 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2. 培训和教育内容包括岗位风险评估、职业卫生安全知识、紧急救护等方面的内容。
3. 培训和教育可以通过现场讲解、培训视频、在线学习等方式进行。
八、职业病防治1.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治制度,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这些制度和规范旨在防止和减少职业卫生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的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
下面是一份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一、总则1.本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员工的职业卫生安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在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等。
3.全体员工有责任遵守本制度,并积极参与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度内容1.职业卫生管理1.1建立职业卫生档案,记录每位员工的健康状况和职业暴露情况。
1.2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对患有职业病的员工提供相应的医疗和补偿。
1.3组织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预防职业病的能力。
1.4建立职业卫生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排查工作场所的卫生隐患。
2.安全生产管理2.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
2.2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要求。
2.3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4建立安全巡检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
2.5建立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3.个人防护用品管理3.1确定适用于员工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充分提供。
3.2组织培训,使员工正确使用和保养个人防护用品。
3.3定期检查和更换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4.良好的工作环境4.1控制噪音、粉尘、有害气体等工作环境因素的浓度和暴露时间。
4.2提供良好的通风设施和防护措施,确保空气质量。
4.3维护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安全,防止堆积和垃圾积存。
4.4做好工作场所的消防管理,确保逃生通道畅通和灭火器材齐全。
三、违纪处罚1.对于不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员工,一次扣除一天工资。
2.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停工整改等处罚。
3.对于造成严重事故或职业病的员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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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卫生的管理制度1项目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构建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1设立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机构1.1.1项目设安全领导小组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是本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职责见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本项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管理。
1.1.2项目设安质室、专职安质人员。
1.1.3各施工生产班组内应设兼职的安全大员,负责班组的日常安全工作。
1.1.4项目安质员受本项目的经理领导,同时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系统领导与业务指导。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1.2.1责任制原则:坚持领导负责,分工负责,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即:坚持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负全责、主管施工和的副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1.2.2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强化检查考核,真正做到领导负责、逐级负责、部门负责、岗位负责。
1.2.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全体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向安质员或项目负责人报告。
1.2.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经理部每月进行一次。
每年或项目工程施工结束后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综合考核。
2安全管理及制度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包括行车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各类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在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并实施、检查和考核。
3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
项目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管理标准》,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消灭不合格工地。
通过建立优良工地,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情况作为重要的安全生产指标,纳入项目的监督检查、考核内容。
4项目必须按国家及各行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等的资源投入,为作业人员及时提供安全防护用品,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并督促、教育作业人员按使用规则规范佩戴和使用。
5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符合工程特点、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下发和传达到所有施工人员,对基本安全防范措施要传达到相关方。
各单项作业的技术交底中,必须有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
6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6.1项目领导及安全专(兼)职人员,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6.2项目每年要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学习,并进行考试,登记备案,合格后上岗。
6.3按规定对“三新”人员进行三级教育,按国家规定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填写三级教育登记表,方可允许上岗。
6.4项目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培训考核后方可任职,并持证上岗。
6.5对项目所属员工及招用的临时工(民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有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6.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专门的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营业线施工作业的防护员、巡道员、道口防护员由公司负责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严禁未取得相关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6.7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和掌握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方可进行作业。
6.8每一件单项(或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要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一次总体安全教育,再依据施工阶段、工序工艺要求,及时下达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7危险源辩识和风险控制7.1项目必须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并定期进行检测、评价和监控;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对全员进行相关防范知识的培训,进行应急演练,使其能熟知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7.2对存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8建立合格分承包方安全评价管理制度8.1严禁将工程项目转包、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营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施工;严禁将经营场所、机械设备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营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使用。
8.2分包、转包或租赁,必须签订承包和租赁合同,在合同中必须约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明确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加强对分包方和承租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8.3对劳务分包的队伍,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资质和安全资质证,并对其资质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要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未经评价合格的队伍严禁使用。
9强化营业线施工管理控制9.1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和控制包括营业线行车设备的施工作业、封锁转线、防护、维修养护、桥梁架设、箱涵顶进,轨道车运用,行车线及周边对行车安全构成威胁的其它施工作业。
9.2在铁路营业线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和施工所在地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同各运输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手续不全的严禁开工。
9.3营业线施工中,要严格按铁道部《行车规则》办理相关的手续,并严格按各专业《施工安全技术规则》的规定认真执行。
在铁路电气化区段施工时,要严格按《电气化铁路安全规则》的要求办理。
10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设备的安全管理10.1特种设备是指安全程度要求较高,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机械设备。
它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各类起重机械、厂内车辆(含轨道车)等。
10.2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应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1999]146号等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
10.3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应经安全质量部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10.4特种设备的检验、大修理计划,须由设备管理部门或使用单位提报公司物资设备部,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安装、检验单位进行安装和检定,检定周期按规定的周期及时送检,取得安全使用证或检验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要及时进行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取得合格证的,不得投入使用。
10.5禁止转借、转租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报废时,同时将使用证、牌照缴回物资设备部,并报安全质量部备案。
10.6特种设备操作属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审核,取得授权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后,方可持证上岗10.7严格执行安全设备定期检验、检定制度10.7.1安全生产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等,要严格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验。
10.7.2安全设备必须进行经常性地维护、保养、并定期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11职业病防治的管理11.1要保障从业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11.2职业病防治工作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5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11.3对从业者因接触粉尘、放射性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应极积的组织治疗。
11.4应积极进行职业病及危害项目的申报和治理工作,项目经理部每项工程开工前,要按规定对职业危害进行辩识。
向卫生监督机构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对职业病科报身体检查人员名单。
如实进行危害项目的申报,及时对危害项目进行检测和治理,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岗前、上岗期间、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12化学危险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搬运、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立专项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做好标识、隔离等措施,确保安全使用。
13消防工作的管理13.1项目管内的办公场所、施工现场、生产车间、基地、料库、生活区域等要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备齐防火用品,做好防火安全预案,做好消防演练,对有较大火灾因素的场所和消防设备做好标识,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和备品齐备。
11.2严禁未经许可私自动火,所有火源都必须在有效控制管理之下,预防火灾发生。
13加强交通安全的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建立交通运输设备管理办法和安全制度,对各类载人、运输车辆要定期进行保养,司乘人员认真执行交通法规,保证交通运输安全,减少肇事事故的发生。
14要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制定和执行“劳保用品管理办法”,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15安全检查15.1定期检查15.1.1项目每月组织一次检查;15.1.2项目的安全检查人员每旬组织一次检查;15.1.3项目要结合上级要求、阶段性活动、生产特点组织各种定期安全检查;15.1.4定期、阶段性检查要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有总结。
15.2随机检查15.2.1项目安全检查人员对管内实行经常性的检查;15.2.2检查要有记录。
15.3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如下措施限期整改,并对结果进行验收。
15.3.1责令立即改正;15.3.2签发安全通知书、指令书;15.3.3通报、曝光;15.3.4经济处罚;15.3.5停工整顿。
16事故管理16.1各类事故管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铁程安[2004]86号《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劳动安全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试行)》、中铁九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铁道部《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及《铁路企业伤亡事故处理规则》等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16.2事故范围:行车事故、人身伤亡事故、机械设备事故;火灾、爆炸事故,锅炉、压力容器事故、交通肇事事故、职业病及中毒事故。
16.3事故的报告16.3.1发生各类事故时,均按事故报告规定及时上报。
16.3.2报告方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执行24小时报告制度,以最快方式将事故概况上报公司领导、主管部门和值班调度,再由主管部门及时转报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发生事故单位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转移现场物件时要作好记录、标记或摄像拍照。
16.3.3项目的安全部门,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月报表及总结。
16.4事故调查16.4.1各类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管理权限调查处理,由上级组织负责调查的事故,应及时做好配合调查工作。
16.4.2事故调查组的职责a)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发生过程和人员伤亡、物资设备损坏、经济损失情况;b)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c)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d)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16.4.3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人员调查有关情况,查阅、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部门、人员不得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