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定价避税的主要方式及反避税策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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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避税工作制度

反避税工作制度

反避税工作制度一、引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国际避税问题日益突出,对各国税收征管带来了严峻挑战。

我国税收征管部门也面临着严重的避税问题,为了更好地应对和打击避税行为,制定和完善反避税工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反避税工作的背景、现状、主要手段和措施以及完善反避税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反避税工作的背景和现状1. 背景经济全球化加速,国际避税问题日益严重。

跨国公司利用税收差异、转移定价等手段进行避税,导致各国税收征管面临严重挑战。

我国税收制度不断完善,但避税问题仍然突出。

一些企业和个人利用税收政策漏洞、转让定价等手段进行避税,导致国家税收流失。

2. 现状避税行为多样化,涉及领域广泛。

包括转让定价、滥用税收优惠、虚假申报、资本弱化等手段。

避税手段不断更新,税收征管难度加大。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避税者利用复杂的经济交易和金融工具,使得税收征管面临巨大挑战。

三、反避税工作的主要手段和措施1. 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提升税收征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和反避税知识的培训。

建立健全税收信息化的管理体系,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推动税收信息交换和共享。

2. 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修订和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堵塞税收政策漏洞。

制定反避税实施细则,明确反避税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

3. 强化税收征管措施加强转让定价监管,对跨国公司的转移定价进行合理调整。

加大对滥用税收优惠的处罚力度,防止企业虚假申报和逃避税收。

加强对高风险企业的税收审计,发现和查处避税行为。

4. 推动税收文化建设加强税收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税收意识和法治观念。

倡导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四、完善反避税工作制度1. 建立多层次的反避税管理体系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反避税管理体系,形成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

2. 加强税收信息分析与利用建立健全税收信息分析机制,挖掘和利用税收信息资源,为反避税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股权转让交易中反避税措施及其有效性

股权转让交易中反避税措施及其有效性

股权转让交易中反避税措施及其有效性一、股权转让交易概述股权转让交易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出售给其他个人或实体的行为。

这类交易在全球范围内频繁发生,涉及金额巨大,对经济活动有着重要影响。

股权转让交易的复杂性在于其涉及的税务问题,特别是跨国交易中的反避税问题。

反避税措施旨在防止个人或企业通过股权转让交易逃避税收责任,确保税收公平和国家税收收入的稳定。

1.1 股权转让交易的特点股权转让交易具有以下特点:首先,交易双方可能来自不同国家,涉及跨国税务问题;其次,股权价值评估复杂,涉及多种因素,如公司资产、盈利能力、市场环境等;最后,交易双方可能通过各种手段规避税收,如利用税收洼地、转让定价等。

1.2 股权转让交易中的税务问题在股权转让交易中,税务问题主要涉及资本利得税、预提税等。

资本利得税是针对股权转让所得征收的税种,而预提税则是在支付股息或利息时预先扣除的税款。

由于股权转让交易的跨境特性,税务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涉及不同国家的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

二、反避税措施的重要性反避税措施对于维护税收公平和国家税收收入至关重要。

在股权转让交易中,反避税措施能够有效防止税收流失,保护国家利益。

2.1 维护税收公平税收公平是指所有纳税人在同等条件下承担相同的税收负担。

在股权转让交易中,如果某些纳税人通过避税手段减少税负,就会破坏税收公平,增加其他纳税人的负担。

反避税措施通过打击避税行为,确保所有纳税人公平承担税负。

2.2 保护国家税收收入国家税收收入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实施社会政策的重要资金来源。

股权转让交易中的避税行为会导致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影响政府的财政健康和社会福利。

反避税措施通过防止避税行为,保护国家税收收入,确保政府能够履行其职能。

2.3 促进国际税收合作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股权转让交易越来越多地涉及跨国因素。

反避税措施需要各国税务机关的合作,共同打击国际避税行为。

通过国际税收合作,各国可以共享信息,协调政策,提高反避税措施的有效性。

外资企业避税的主要方式与防治措施

外资企业避税的主要方式与防治措施
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
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争取制定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国际 税收规则,减少外资企业的避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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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描述
国际避税地通常具有低税率、税收优惠等特征,外资企业通过在避税地设立基地公司或利用避税地金融机构进 行投资,可实现规避税收的目的。此外,外资企业还可以通过在避税地设立控股公司、利用信托等方式进行资 产转移和财产安排,以规避税收。
转让定价避税
要点一
总结词
转让定价避税是外资企业常用的避税手段之一,主要是 通过关联方之间进行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交易,实现 规避税收的目的。
CHAPTER 03
防治措施
完善税收法规
01
02
03
制定反避税条例
针对外资企业避税的主要 方式,制定专门的反避税 条例,明确避税行为的认 定标准和处罚措施。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在保证国家利益的前提下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避 免税收优惠被滥用。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税务部门与其他政府 部门、企业之间的信息共 享,提高税务部门对企业 的监管能力。
方式进行资本运作,以规避税收。
避税地子公司避税
总结词
外资企业在低税率国家或地区设立子公司,将高税率国 家的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或地区,从而实现规避税收 的目的。
详细描述
外资企业在低税率国家或地区设立子公司,将高税率国 家的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或地区,从而实现规避税收 的目的。例如,外资企业在低税率国家或地区设立子公 司,将高税率国家的商品销售给该子公司,再由该子公 司将商品以较低的价格销售给第三方国家或地区,从而 降低整个集团的税收负担。此外,外资企业还可以通过 在低税率国家或地区设立控股公司、利用信托等方式进 行资产转移和财产安排,以规避税收。

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避税动机、经济影响及反避税政策

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避税动机、经济影响及反避税政策

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避税动机、经济影响及反避税政策摘要:伴随经济的全球化,跨国投资成为世界经济中常见的经济现象,跨国公司日益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核心力量。

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问题极受关注,研究了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避税动机、经济影响及政府的反避税政策,并提出完善中国转让定价税制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跨国公司;转让定价;避税;反避税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 (2012)36-0032-02一、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避税动机转让定价,是指跨国公司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约定的出口和采购商品、劳务及技术时使用的一种价格。

由于跨国公司具有跨国界经营的特点,而各国税收制度又有所不同,因而研究者们很自然将研究的焦点集中在税收问题上。

转让定价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关联企业间商品交易采取压低或抬高价格的策略,转移利润而避税。

其二,关联企业间通过增加或减少利息的方式转移利润,达到避税的目的。

其三,关联企业间劳务提供采取不合常规计收报酬方式,根据“谁有利就倾向于谁”原则,转移收入来避税。

其四,关联企业间通过有形或无形资产的转让或使用,采用不合常规的价格转移利润进行避税。

此外,通过对固定资产租赁租金的高低控制等手法,影响利润进行国际避税。

总的来说,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税收目标是使全球范围的关联企业在整体上税收负担最轻。

基本的策略是利用各国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负担不同,通过货物销售价格的人为改变、费用分担的人为调整、利息率、无形资产转移中特许权使用费标准的人为确定等手段,调高税率较低国家的关联企业的账面利润,降低税率较高国家关联企业的账面利润,从而将利润转移到税负较低的国家,达到关联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税收负担最小化的目的。

实际上,跨国公司出于利润最大化目标而进行的避税性转让定价,是国际转让定价的主流。

安永公司2005年开展对转让定价的调查和研究报告中指出,在被访问的对象中,90%以上将转让定价认定为目前面临的最为重要的国际税收问题。

国际反避税的具体办法

国际反避税的具体办法

国际反避税的具体办法我们很多⼈对于题⽬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起往下⾯看看吧。

国际反避税措施如下所⽰:国际避税的存在,对国际经济交往和有关国家的财权利益以及纳税⼈的⼼理都产⽣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因此,有关国家针对跨国纳税⼈进⾏国际避税所采⽤的各种⽅法,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限制。

国际反避税的措施主要有以下⼏个⽅⾯:1、防⽌通过纳税主体国际转移进⾏国际避税的⼀般措施:(1)、对⾃然⼈利⽤移居国外的形式规避税收,有的国家规定,必须属于“真正的”和“全部的”移居才予以承认,⽅可脱离与本国的税收征纳关系,⽽对“部分的”和“虚假的”移居则不予承认。

如德国规定,纳税⾃然⼈虽已失去本国居民⾝份,但仍有经济联系的,应连续对其征收有关的所得税,视其为特殊的“⾮居民”;(2)、对法⼈利⽤变更居民或公民⾝份的形式规避税收负担,有的国家对法⼈的国际转移给予有条件的允许。

荷兰曾规定,准许本国企业在战时或其他类似祸害发⽣时迁移到荷属领地,⽽不作避税处理,但对于其他理由的迁移,⼀般认为是以避税为⽬的,⽽不予承认,仍连续负有纳税义务。

2、防⽌通过征税对象国际转移进⾏国际避税的⼀般措施:国际关联企业之间的财务收⽀活动、利润分配形式体现着“集团利益”的特征,对这种避税活动给予限制,关键是应坚持“独⽴竞争”标准,即按照有关联的公司任何⼀⽅与⽆关联的第三⽅公司,各⾃以独⽴经济利益和相互竞争的⾝份出现,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况下,从事相同或类似的活动所应承担或归属的成本、费⽤或利润来考查、衡量某个公司的利润是否正常,是否在公司之间发⽣了不合理的安排。

凡是符合“独⽴竞争”标准的,在征税时就可以承认,否则,要按照这⼀标准进⾏调整,这样就可以达到防⽌避税的⽬的。

3、转让定价调整:对关联企业之间销售货物或财产的定价问题,⼀直是防⽌国际避税的⼀个焦点。

其中关键环节是确定⼀公平的价格,以此作为衡量纳税⼈是否通过转让定价⽅式,压低或抬⾼价格,规避税收。

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避税及反避税研究

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避税及反避税研究

对 于按 “ 价 税 ” “ 合 税 ” 征 的关 从 或 混 计 税 来 说 . 国 公 司 在 进 行 内部 交 易 时 , 利 跨 可
11 利 用 各 国所 得 税 税 率 的不 同而 避 税 .
2 跨 国 公 司 利 用 转 让 定 价 在 我 国
避 税 现 状
世 界 各 国各 地 区所 得 税 的税 率 存 在 着 用 不 同 国家 或 地 区 的 子公 司 . 以较 低 的 发
课 题。
关 键词 跨 国公 司 转让 定价
避税
反 避 税
中 图分 类号
F 1. 82 2 4
文 献标 识 码 A
. 根 据 国际 上 的普 遍 意 义 .所 谓 转 让 定 12 通 过 避 税 港 实 施 避 税
种 方 式 将 利 润 由高 税 负 国家 转 移 到低 税 负
的 内部 交 易 作 价 .通 过 转 让 定 价 所 确定 的 家 和地 区 出于 一 定 经 济 目的 的 考 虑 .有 意 内资 企 业 . 资关 联 交 易 行 为 一 直 存 在 。 融 融
价 格 称 为 转 让 价 格 跨 国公 司利 用 各 国 的 识 地 实 行 远 低 于 国际 ~ 般 税 收 水 平 的 税 收 资 关 联 交 易 的 避 税 手 段 与 大 多 数 跨 国公 司 税 制 差 别 .制 定 转 让 价 格 使 跨 国公 司全 球 制 度 .而 且 常 常 是 放 弃 在 双 边 对 等 原 则 的 采 取 的 通 过 原 材 料 购 进 和 产 品 销 售 定 价 的 税 负 最 小 化
条 件 下 . 方 面 给 予 税 收 上 的特 别 便 利 。 单
避 税 手 段 是 不 同 的 在 融 资 过 程 中实 行 关

利用转让定价进行反避税的案例

利用转让定价进行反避税的案例

利用转让定价进行反避税的案例
背景: 假设公司A是一家在中国注册的跨国公司,同时在其他国家也设有子公司。

公司A拥有一项技术专利,决定将该专利的使用权转让给其在美国注册的子公司B。

由于在中国设置的子公司B在税务方面享有较低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A希望通过合理设置转让定价来最大化税务优势。

步骤:
1. 进行市场调研: 公司A应在相关行业调研类似技术专利的转让和使用费用,以了解合理的市场定价水平。

2. 定价策略: 公司A可以根据技术专利的技术含量、市场前景和竞争环境等因素,制定一个合理的定价策略。

在确定定价策略时,公司A需将可能的税务优惠政策考虑进去。

3. 选择合适的转让定价方法: 公司A可以选择根据市场定价或成本定价法来确定转让价格。

根据不同定价方法,需要使用不同的评估模型和数据。

4. 准备相关文件: 公司A应准备详细的技术专利转让协议和相关文件,以确保转让过程具备合法性和合规性。

5. 子公司B的合规性: 公司B应确保在转让过程中遵守美国相关税法和法规,并确保子公司B有能力承担转让费用并履行合同义务。

6. 其他合规性考虑: 公司A还应确保以透明的方式进行转让过程,并确保合同价格与市场价格相符,避免可能的税务调查和避税风险。

7. 跟进和监测: 公司A应定期跟进并监测转让费用对子公司B的影响,确保税务优势的持续性,并及时调整转让费用策略。

结论: 以上步骤仅是一个案例的简单概述,具体策略应根据公司A的实际情况、适用法律和税务规定来制定。

为了避免违反任何税务法规,建议公司A在制定转让定价策略时咨询专业税务顾问,并遵循适用的法律和法规。

国际反避税的基本方法

国际反避税的基本方法

国际反避税的基本方法国际避税的基本方式就是跨国纳税人通过借用或滥用有关国家税法、国际税收协定,利用它们的差别、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纳税主体和纳税客体的纳税义务,不纳税或少纳税。

基本方式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类:1.转让定价避税。

转让定价方式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人为地压低中国境内公司向境外关联公司销售货物、贷款、服务、租赁和转让无形资产等业务的收入或费用分配标准,或有意提高境外公司向中国境内关联公司销货、贷款、服务等收入或费用分配标准,使中国关联公司的利润减少,转移集中到低税国家(地区)的关联公司。

2.利用国际避税地避税。

国际避税地,也称避税港或避税乐园,是指一国为吸引外国资本流入,繁荣本国经济,弥补自身资本不足和改善国际收支情况,或引进外国先进技术以提高本国技术水平,在本国或确定范围内,允许外国人在此投资和从事各种经济活动取得收入或拥有财产可以不必纳税或只需支付很少税收的地区。

避税最常见、最一般的手法就是跨国公司在国际避税地虚设经营机构或场所转移收入,转移利润,实现避税。

3.滥用国际税收协定避税。

国际税收协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解决国际双重征税问题和调整国家间税收利益分配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

为达到消除国际双重征税目的,缔约国间都要作出相应的约束和让步,从而形成缔约国居民适用的优惠条款。

目前我国已同80多个国家签订税收协定。

然而国际避税活动是无孔不入的,一些原本无资格享受某一特定税收协定优惠的非缔约国居民,采取种种巧妙的手法,如通过设置直接的导管公司、直接利用双边关系设置低股权控股公司而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从而减轻其在中国的纳税义务,这种滥用税收协定避税的行为还将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而产生。

4.利用电子商务避税。

电子商务是采用数字化电子方式进行商务数据交换和开展商务业务的活动,是在互联网与传统信息技术系统相结合的背景下产生的相互关联的动态商务活动。

在实现了书写电子化、信息传递数据化、交易无纸化、支付现代化的同时,也引起了审计环境、审计线索、审计信息的储存介质、审计的技术方法、审计方式等一系列的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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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避税的主要方式及反避税策略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使境内外企业面临新的税收环境,也让税务部门面对越来越多的新问题。

通过对新形势下转让定价避税手段进行剖析,对加强并扩大反避税的力度和效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转让定价避税的主要方式
所谓转让定价又称“转移价格”,是指有关联的企业之间进行产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时均摊利润或转移利润,根据双方意愿,制定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以实现避税。

转让定价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联企业间商品交易采取压低定价的策略,使企业应纳的流转税变为利润而转移,以此避税;关联企业间商品交易采取抬高定价的策略,转移收入,以此避税;其涉外企业利用国内不熟悉国际行情避税,诸如:高价进,低价出,转移利润规避税收;抬高进口设备价款,从中避税;利用投资者身份承包工程,任意抬价,从中获利。

2、关联企业间通过增加或减少利息的方式转移利润,达到避税的目的。

作为关联企业间的一种投资方式,贷款比参股有更大的灵活性。

3、关联企业间劳务提供采取不计收报酬或不合常规计收报酬方式,根据“谁有利就倾向于谁”原则,转移收入来避税。

如:在所得税问题上,高税负企业为低税负企业承担费用;在营业税问题上,高税负企业无偿为低税负企业提供服务。

4、关联企业间通过有形或无形资产的转让或使用,采用不合常规的价格转移利润进行避税。

因为无形资产价值的评定缺乏可比性,很难有统一标准。

因而,与其他转让定价方式相比,无形资产的转让定价更为方便、隐蔽。

如:将技术转让价款隐蔽在设备价款中,规避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税;用工程承包应纳的税收避税,将劳务费用向材料价款转移,将包工包料工程分订两个合同,规避材料应纳税税款。

5、通过对固定资产租赁租金的高低控制;利用国家之间折旧规定的差异;售后租回,将投产不久的设备先出售再租回使用,买卖双方对同一设备都可享受首年折旧免税,承租方还可享受租金扣除的优惠,以此转让定价,影响利润,进行避税。

6、利用关联间关系费用承担来转让定价。

如企业的广告性赞助支出通过关联企业来支付,由关联企业承办本应由自身企业主办的各种庆典、展销活动等,最后通过资产置换或债务豁免、长期占用预付货款或预收账款形式来弥补。

7、连环定价法。

即参与转让定价的关联企业不是单个境内公司与境外公司之间,而是延伸到境内几家关联公司之间,经过多次交易,把最后环节因转让定价的避税成果分摊到各中间环节,从而掩盖转让定价的实质。

即所谓的“两头在外”或“一头在外”的公司,从而使连环定价避税更显隐蔽性。

二、判断转让定价避税的相关标准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23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但是,利用转让定价避税具有避税方式多样化、避税手段隐蔽性、避税范围广泛性、避税主体多元性的特点,作为税务部门如何发现纳税人转让定价避税的迹象或嫌疑?或者说税务部门依据什么标准来判断纳税人有避税苗头?目前在我国尚无统一标准,可以有效地借鉴国际上的相关标准。

1、动机标准。

根据纳税人经济活动安排的法律特征或其他特征,看其主要或部分目的是否在于减少或完全逃避纳税义务。

纳税人的动机蕴含于纳税人的思想中,不易直接检验,但动机可以通过其行为、效果反映出来,可以通过分析纳税人对有关经济事务的处理来间接地推断其动机。

2、人为状态标准。

通过纳税人表面上遵守税法而在实质上背离立法机关对之征税的经济或社会实际状况来判定。

也可以把人为状态标准表述为缺乏“合理”或有说服力的经营目的或其他积极目的。

3、受益标准。

从实行某种安排而减少的纳税额或获得其他税收上的受益来判定。

一项税收上的受益可能是一特定交易的惟一结果,也可能是某一交易的主要的或仅是一部分结果,必须作出区别,注意发现正确的因果关系,分清受益的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

4、规则标准。

依据税收法规中的特殊规则来判定。

典型的例子是,在美国的1970年所得税和公司税法第482节中,包含了针对公司迁移出境的规则。

法令中没有具体包含制定公司迁移出境的税收动因和非税收动因的标准,而是规定纳税人必须到财政部办理手续。

财政部可以宣布什么是避税行为,由此可以拒绝公司迁移出境的要求。

三、对利用转让定价的避税行为实施反避税的策略思考
(一)建立统一管理、协调配合的反避税工作机制。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强调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与反避税“六要”原则,严格贯彻执行反避税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促进规范调查分析、不断提高对转让定价避税行为的调查质量;加强转让定价反避税工作与其他税收征管工作的协调配合,加强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拓宽可比信息来源,强化反避税信息基础建设;做好反避税结案企业的跟踪管理,监控其关联交易定价水平和利润水平,防止再出现转让定价避税问题。

(二)加强转让定价反避税工作的税收征管与预警监督。

明确处罚规定,强化税务机关执法职能,加强执法执行权、处置权;建立“避税与反避税”两条预警线,从纳税人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控制、管理控制)风险的评审入手,以“避税与反避税”风险模型分析及纳税人的财务及非财务指标为重点,建立红、橙、黄、绿四种颜色的预警标识,实施不同等级风险监控与应对,以实现转让定价避税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与化解。

(三)加强涉税情报交流与共享反避税信息。

加强与涉外经济部门的横向联系,关注外资包括立项、可行性研究、协议、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等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活动,特别对于购销大权由外商负责的企业,要对其建立收入与费用计价标准的控制管理制度,降低企业转移利润的空间;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税
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反避税工作中的作用,明确中介机构的反避税义务,并将中介机构获取的信息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与税务执法部门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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